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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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洪年鉴2011》 图书
唯一号: 260620020230003439
颗粒名称: 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分类号: D630.1
页数: 3
页码: 39-41
摘要: 2011年2月15日,景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锋在景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关键词: 景洪市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杨锋

内容

一一在景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2011年2月15日)
  景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锋
  各位代表
  我代表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0年检察工作主要情况
  2010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不断提高服务发展的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为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服务的意见和省院服务企业发展、保障民生的措施,紧紧围绕"两强一堡”战略目标和市委、市政府的发展思路,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来谋划和推进,积极发挥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全力维护边疆稳定和谐
  从重从快打击危害严重、发案率高、影响群众安全的刑事犯罪。全年批捕犯罪嫌疑人792人,起诉867人。其中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毒品、"两抢一盗”以及黑恶势力等犯罪嫌疑人496人,起诉384人;突出打击破坏救灾工作开展、危害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影响农村稳定的刑事犯罪;加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司法协作,有效打击走私、贩枪、赌博、偷越国边境等危害边境安全犯罪及跨国犯罪,保护对外贸易,促进友好往来。
  (二)积极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加强对国家投资项目进行监督,积极参与工程项目建设领域中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立案侦查在项目审批、资金拨付中利用职权进行贪污、受贿犯罪案件7件7人;注重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批捕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22人,起诉14人;依法打击危害生产经营的犯罪行为,慎重办理企业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支持企业的改革发展;抓住涉及民生的重大问题开展监督,查办在农村低保、退耕还林、社会保险、失业人员培训中发生的职务犯罪2件2人,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三)加大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
  围绕我州"生态立州”发展战略,深入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犯罪专项工作,加强对能源资源、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批捕盗伐、滥伐林木犯罪嫌疑人32人,起诉48人;起诉猎杀、贩卖野生动物犯罪嫌疑人2人;对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4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万余元。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立足检察职能,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努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一)结合执法办案,注重化解社会矛盾
  坚持依法办案与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相结合。一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在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高压态势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对轻微刑事案件从宽处理的工作机制,依法对24名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予批准逮捕,对7名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对26件案件提出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建议。二是坚持在执法办案中化解社会矛盾。认真做好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不赔偿等案件的释法说理工作,积极引导和帮助当事人化解积怨。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中法院正确裁判的,说服申诉人服判息诉。积极探索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三是积极防范和化解涉检信访,坚持首办责任、检察长接待、联合接访等工作制度。对全年受理的106件控告、申诉、举报案件,做到逐件分析、件件落实。
  (二)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各项工作和专项治理活动,落实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措施,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完善,促进平安建设。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救助,派出资深检察官到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进行法制宣传,防止校园犯罪的发生,真正做到将犯罪预防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减少社会对立面。积极协同有关部门深入到11个乡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教、管理。建立健全涉检网络舆论分析研判、重大事件快速应对等机制,努力营造有利于社会稳定的网络舆论环境。
  (三)强化诉讼监督,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的决议》,采取措施,突出重点,增强监督的针对性。一是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健全内部工作联动机制。坚持职务犯罪决定逮捕权上提一级的监督机制,推行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加强向上级检察院的请示、汇报工作,强化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完善外部沟通协调机制,坚持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探索和完善提前介入、量刑纳入法庭审理、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等机制,确保诉讼监督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监督的力度明显加大。对侦查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进行监督,针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办案等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对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对审判程序违法的及时纠正,对裁判不公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提起抗诉;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认真审查减刑、假释案件的报请,针对监管场所的安全隐患,发出检察建议。创建了"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制度”,有效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该项制度得到了高检院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使用。三是监督效果进一步改善。在人大的监督、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努力做到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监督意见得到广泛采纳,促进了执法行为的规范和办案质量的提高。
  三、坚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并重,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始终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置于党委统一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格局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工作力度,保证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平稳协调发展。
  (一)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更加注重办案质量和效果
  贯彻落实中央"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精神,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8件18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4件14人,渎职犯罪案件4件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一是始终注重把握好正确的办案方向。按照"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突出办案重点,稳妥推进办案进程;坚持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办案中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确保办案工作与中央、省委、州委反腐败的步调一致,在市委的领导下有序开展。二是始终注重提高案件质量。不断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安全意识、人权保障意识,确保办理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不发生错案和安全事故。三是始终注重追求良好的办案效果。坚持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在依法办案的基础上,从有利于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有利于保障经济发展,有利于保障民生,有利于社会稳定和谐出发,讲究办案的方法和策略。
  (二)坚持源头治理,全面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把预防工作放在与查办职务犯罪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注重从查办案件中发现产生职务犯罪原因和条件,积极开展犯罪分析、预防调查,形成综合分析材料。一是开展立项预防,针对发案单位在管理或监督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帮助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内部防范机制。二是继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共建机制,巩固原共建单位,发展新的共建单位。广泛开展法制宣传,送法下乡、送法进企业,以召开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座谈会、组织发案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庭审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防患于未然。三是首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受理查询申请68次,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
  四、强化自身监督,确保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
  一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去年"两会”结束后,我院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梳理,并提出整改的措施。加强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我院视察座谈,通过报告工作情况、评议出庭公诉工作、报送简报等方式,不断拓展接受监督的内容。在"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中,通过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二是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加强对重点执法岗位、执法环节、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干警执法业绩档案”,对执法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流程和执法行为的优劣进行考核评估以及动态管理,形成较为全面、系统、规范、实用的案件管理制度体系,把监督经常化,增强了对个案的监督,杜绝执法办案的随意性,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建立了案件评查和案件质量把关机制,定期对撤案、不捕、不诉、自侦案件等进行评查,对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合法性等进行全面审查评判。建立严格的奖惩和过错追究机制,切实增强执法公信力。
  五、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检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多措并举,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加强班子建设。不断深化科学发展理念,强化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配齐配强班子成员,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检察工作改革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二是加强政治建设。围绕创先争优、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和"三个一”活动,大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弘扬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先后被省院表彰为“2010年度基层检察院建设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09~2012年度文明单位”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党支部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三是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四重包干”责任制,严格执行涉案物品管理规定,开展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教育巡展,及早防范和解决队伍中的苗头性问题。四是队伍的职业化建设有进展,积极组织参加各项业务培训、在线学习、岗位练兵、领导素能培训、司法考试培训等,着力培养办案专业能手和业务骨干,优化办案队伍,整合办案资源。委托培养本地少数民族干部3名,着力解决少数民族检察官"短缺"的问题。五是推进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执法办案工作流程和事务管理,使检务运行更加规范有序。六是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坚持以文化建设强队伍、促发展、树形象的思路,在局域网开辟了学习园地和文化阵地,充分展示了极富地方特色的检察文化,以文化建设推动检察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七是强化检务保障建设。在市委、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办案、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已于去年6月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工作环境有了极大改善,办案工作区具备了审讯同步录音录像、记录实时完成,多媒体示证资料光盘存储,大要案实时指挥、监控等综合功能,促使我院办案工作由"传统型办案"向"科技化办案”转变,有力地推动了执法办案的规范化和现代化,加快了科技强检的步伐。
  各位代表,我们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市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大力监督、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官向长期以来一直关心和支持检察事业的各位领导、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的发挥与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还不相适应,服务大局的措施还不够有力;二是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办法还不多,特别是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思路不够开阔,成效不够明显;三是少数检察人员群众观念和人权保障意识不强,轻程序重实体、重打击轻保护的倾向依然存在;四是队伍素质与充分履行职责还有差距,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1年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2011年,检察机关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统筹推进各项检察工作,服务好"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和五中全会、省委八届九次全会、州委六届十一次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不断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完成"十二五规划"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为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服务
  把执法办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途径。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办案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的关系,通过更新执法观念,突出办案重点,提高办案质量,贯彻宽严政策,增强办案效果,提高执法公信力,努力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投资安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有所作为,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高度重视重要战略发展期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进一步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细化检察工作各诉讼环节化解矛盾的各项措施和办法,通过依法履行批捕、公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等职能,促进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的解决。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对已进入诉讼的刑事案件,要本着教育矫正的目的,增强说理性,开展心理疏导,探索刑事和解,促使当事人认罪伏法。要认真研究检察工作的薄弱环节,不断总结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经验,建立健全检察院矛盾化解、管理创新、执法公正的科学工作机制。
  三、增强诉讼活动监督的实效
  要全面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的决议》意见,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依法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不断提高监督的水平。要运用好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提出抗诉等监督方式,强化对诉讼活动全程监督,既重视对外部的监督也要加强内部监督,保证检察权的正确行使。与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机关相互配合、互相制约,通过切实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实效, 共同提升执法的公信力。
  四、继续保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反腐败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在严肃查办案件的同时,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注重分析研究新形势下腐败易发多发的部位和犯罪规律,从中找出腐败产生的原因,通过预防调查、犯罪分析、预防宣传、法律咨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大预防工作力度,使惩治和预防齐头并进,协调发展,最大限度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努力维护党和政府廉洁的形象。
  五、创新工作,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
  要坚决贯彻执行高检院、省院确定的各项检察改革措施、任务,结合实际,探索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新途径。要通过思想观念更新,管理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改进,使检察职能更好地发挥,更好地适应发展的需要。探索职能向社会延伸,处理好各类来信来访,高度重视人权保障,严肃查办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更加注重做好群众工作,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六、坚持不懈抓好队伍建设
  要坚持把党的建设与队伍建设结合起来,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高度重视队伍的公正廉洁执法问题,客观面对检察队伍面临的执法风险和自身存在的不足,持之以恒地抓好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规范化建设、反腐倡廉建设以及职业化建设。树立人才可持续发展理念,多种途径培育适合边疆民族地区检察工作需要的各类人才,尤其是少数民族法律人才。要以公正执法为核心,大力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干事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树立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努力为实现"十二五”时期全市宏伟蓝图而努力奋斗,谱写景洪经济社会跨越式科学发展的新篇章!

知识出处

景洪年鉴2011

《景洪年鉴2011》

出版者:云南民族出版社

《景洪年鉴(2011)》主要记述2010年景洪市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进步和发展,介绍各行业的新成绩、新变化和新发展。本刊设有特载、专文、大事记、概况、政治、群团、军事、法制、经济管理、财税、金融保险、农林水电、农垦、工交邮电、城建环保、商贸旅游、外事口岸管理、教育科技、文卫体、社会生活、人物、史志特刊、附录等23个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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