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景洪年鉴 2010》 图书
唯一号: 260620020230003405
颗粒名称: 社会生活
分类号: C913
页数: 15
页码: 421-435
摘要: 2009年,景洪市民政局内设机构有7个职能股室:局办公室、优抚安置股、低保股、救灾救济股、行政区划地名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婚姻登记管理股。
关键词: 社会生活 社会保障

内容

民政侨务
  【概述】2009年,景洪市民政局内设机构有7个职能股室:局办公室、优抚安置股、低保股、救灾救济股、行政区划地名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婚姻登记管理股。在职人员20人,其中:正副局长3人,其他非领导职务人员14人,工勤人员3人。2009年,景洪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工作目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本着"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宗旨,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生态"为中心,切实履行改善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责,按照年初的计划,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救灾救济】2009年,景洪市辖区相继发生旱灾、风雹灾和暴雨袭击,使辖区内83个村委会58300人受灾,农经作物受灾面积7834公顷,成灾面积2851公顷,房屋损坏2531间,直接经济损失达4584万元。灾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领导亲自到第一线指挥救灾,查灾报灾,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解决灾民的实际问题。市政府安排市级救灾资金33万元,下拨上级救灾资金270万元,购置棉被2220床,大米13吨,衣服540套用于灾民困难群众救济,安排临时救济困难户24户2.6万元;国庆、中秋节慰问受灾户224户,发放慰问金4.48万元。为百岁五保老人新建住房,投资5.5万元,建筑面积56平方米,于6月30日入住。经省政府批准,全市纳入省级财政预算需要整体搬迁共有7个村组(大曼咪、纳回帕、勐波、帕当、小黑箐、香烟箐、巴洒一队),搬迁工程已经动工的有基诺山乡巴洒一队,勐罕镇勐波村,大渡岗乡小黑箐,街道办大曼咪村,勐养镇纳回帕村5个村组,另外2个村组正在选址。《景洪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经市政府批准,于6月颁布实施,全市共完成市级救灾应急预案1份,乡镇(包括街道办)应急预案11份,行政村(包括居委会)应急预案63份。对距边境线1千米以内乡镇(勐龙镇、景哈乡)定居群众给予补助,下拨补助经费103万元。继续做好农房续保工作,协助保险公司做好农房保险理赔事项,全年辖区内赔付12起火灾,6起风雹灾1365户,4起15户地质灾害,洪涝灾6起325户,共计房屋受损赔付1716户,已赔付金额26.61万元。对扶贫挂钩点勐旺乡瑶家大寨进行帮扶,投入帮扶资金2万元。景洪市民政局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抗灾救灾先进集体。
  2009年3月20日,开展殡葬宣传工作,宣传科学文明祭祀理(市民政局提供)
  【城乡低保工作】2009年,景洪市民政局发挥主管职能部门作用,协调好各乡镇、农场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低保工作的各项政策,抓好低保工作,在动态管理的基础上实现“应保才保,应保尽保”的低保工作目标。景洪市纳入城市低保的对象有9325户1.58万人,全年累计10.56万户次,18.14万人次,发放低保金3040.6万元(含春节慰问、一次性补贴、临时性提高和燃气补助1388.1万元)。农村低保申请发放工作实行"年审月发",景洪市全年纳入农村低保有6374户1.33万人,全年累计7.36万户次,158550人次,发放农村低保金1103.4万元(含农村低保一次性补贴132万元,提高补助158.7万元)。
  【城乡医疗救助】2009年,景洪市民政局严格按照《景洪市城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暂行)》的要求,按程序进行申报、审批、发放。共救助城市医疗救助对象396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104.5万元。按照《景洪市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暂行)》的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共救助农村医疗救助对象1351人次,发放农村医疗救助金318.5万元。用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为农村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和边民代交新农合,代交3.98万人合计7.955万元。为完善景洪市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对城乡医疗救助政策重新修订,取消救助门槛、提高救助资金比例。景洪市城市临时性救助146人次6.82万元;农村临时性救助380人次13.29万元。做好低保户义务工的管理工作;配合建设局做好廉租房的管理和房屋租赁补贴的发放工作;做好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的统计上报和管理服务工作及城乡低保的信访工作。同时在春节、国庆节、敬老节期间做好城乡低保户、五保户、特困户、孤儿等弱势群体的慰问工作,让特殊困难群体感受到党的政策带来的实惠。
  【五保供养和农村敬老院建设】2009年,景洪市有农村五保户989人(其中:115人纳入农村低保补助,874人纳入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占全市农业人口的0.4%,占全市农村低保的7.5%。农村五保户由个人提出申请,村小组、村委会及乡镇三级调查核实并张榜公示,最后由市民政局审批。7~12月,为农村五保户874人发放低保补助金42万元。景洪市继续用边境地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新建勘龙、勐养、普文3所中心敬老院和改扩建嘎洒镇敬老院。全市已投入使用的敬老院有2所,其中:勐罕中心敬老院入住五保老人有30人,嘎洒镇敬老院原人住五保老人有19人。正在建设的敬老院有3所,其中:勐龙镇敬老院总投资232.4万元,已实际投入200万元,尚缺口32.4万元,主体工程于2008年9月10日开工,一期(54床)2009年3月27日竣工验收,二期旧房改造(72床)于2009年11月9日正式动工。二期旧房改造和附属工程总投资100万元,资金已到位75.1万元,缺口24.9万元,两期工程加上前后期费用及院内设备配置共计缺口113.5万元。勐养中心敬老院总投资约255.2万元,已实际投入180万元,尚缺口75.2万元,主体工程于2008年10月15日开工,2009年7月29日竣工验收,附属工程于2009年12月6日动工。附属工程总投资50万元,资金已到位50万元,主体工程前后期费用及院内设备配置共计缺口87.3万元。普文中心敬老院总投资约268.6万元,已实际投入155万元,尚缺口113.6万元,主体工程于2008年10月7日开工,2009年10月22日竣工验收。附属工程正在筹备中,预计投资120万元,主体工程、附属工程、前后期费用及院内设备配置共计缺口274.6万元。嘎洒镇敬老院覆盖嘎洒镇和允景洪街道办片区,有农村五保户228人,原住宿楼有20个床位。因原敬老院面积狭小,且临街不安全,现正在重新选址建盖。项目全部建成后,全市有362个五保对象可以得到集中供养,集中供养率达37%。
  2009年3月,勐罕中心敬老院五保老人合影(市民政局提供)
  【双拥优抚安置】2009年,景洪市有重点优抚对象122人,其中:三属16人,革命伤残人员84人,在乡老复退军人22人;参战人员836人(含新增165名)。景洪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提高重点优抗对象抚恤、定补标准的有关政策,依法规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三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的补助。按要求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共计69.1万元;发放优抚对象的自然增长经费共计3.4万元;为当年新兵和退伍兵发放优待金和安家费共计24.1万元,836名参战人员享受定补。共接收2008年安置退伍士兵119人,其中转业士官17人;已安置回农村37人,安置回农场34人,城镇安置48人。省州下达景洪市7个岗位指标,通过"双考"有7名退伍军人选到合适的岗位。对没有得到安置的城镇退伍军人,按规定发放自谋职业金,维护退伍军人的合法权益,并做好复退军人的维稳工作。同时,在元旦、春节、八一、国庆期间对驻军警单位、重点优抚对象(122人)、军队退休干部和军工(31人)进行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合计25.6万元;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为驻军和优抚对象解决困难补助资金11万元。同时,在八一建军节时,组织军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37人前往猴山勐泐文化园开展爬山游园活动,丰富退休老干部的文体生活,促进老干部身心健康;组织20名重点优抚对象到昆明官渡区小喜村(易军疗养院)进行疗养。
  【社会事务管理】2009年,景洪市民政局本着"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福利彩票发行宗旨,做好电脑福利彩票管理、统计工作。全市4个网点2008年完成销售额394.6万元。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为4名残疾孤儿做康复手术;为全市61名孤儿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发放低保金120元/月;同时,加大对艾滋病致孤儿童的救助力度,为艾滋病致孤儿童发放生活救助金,农村每月每人80元,城市每月每人190元;处理无名尸体71具,安置弃婴4起;接待咨询社团、寄、收养有关法律、法规、条例问题人员87人次;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乞讨人员中精神病人的救助工作,接待流浪乞讨人员64人次,其中送医院住院治疗22人次。联合州民政局在清明节期间对全市的龙山公墓、东风农场公墓、街道办曼戈龙公墓、勐养镇曼洒浩村委会旺发山公墓进行宣传和检查工作。做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工作,全市现有各种社团49人,其中:社会团体有43个(新增5个),民办非企业有6个;对全市36个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进行年检,变更登记5个。针对民政福利厂遗留的历史问题,经多方努力,制定《景洪市民政福利厂关闭、解散职工安置实施方案》,解决民政福利厂遗留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上报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市人民政府同意颁布实施。
  【基层政权和村民自治】2009年,景洪市民政局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深入到各乡镇,对村民自治、村务公开制度和民主管理工作进行调研,写出调研报告报州民政局。圆满地完成城市社区党组织和第三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协同州民政局组织社区干部到华宁、安宁考察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抓好和谐社区和农村社区5个示范点的创建活动,上报允景洪街道办事处的曼戈龙村社区、嘎洒镇的曼达村社区、勘罕镇的曼景匡村社区和曼法村社区、景讷乡的曼散村社区5个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单位。制作完成5个农村试点社区牌子,6月正式挂牌。组织人员与州民政局先后两次对街道办的14个社区办公用房问题进行调研,提出解决社区办公用房的建议和意见。2009年景洪市对村(居)干部进行培训,培训村委会干部243人,培训时间为一周;街道社区干部培训102人,培训时间为3天。继续核实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月定期生活补助工作,全市有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共80人,按期发放生活补助金;对建国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2名农村老党员发放定期生活补助金。景洪市被评为全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县(市)。
  【区划地名工作】2009年,景洪市民政局继续做好乡镇地名的命名、更名和核对检查工作,同时加强对乡镇地名工作者和民政助理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为加快国家地名数据库建设工作进度,达到全省统一要求,2007年11月,景洪市启动景洪市国家地名数据库建设工作,对地名数据进行初步录入。2009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对地名数据库的资料部分补录。继续对撤乡并镇后的乡镇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进行修正和补充, 并就签订协议书及存在的问题向各乡镇政府征求意见。针对勐海县国土资源局批准在两县市行政区域界线上开采砂石的实际情况,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向市政府上报《关于开采751石场影响两县市行政区域界线的报告》的处理意见。全面完成与勘海、勐腊两县共建平安和谐边界协议的签字工作。
  【婚姻登记管理】2009年,景洪市民政局完善出具未婚证明的方案,依法做好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严把程序,规范档案管理。在婚姻登记窗口更新配备一台新电脑,安装新的婚姻登记管理软件,为提供便捷、高效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打下基础。在便民服务婚姻登记点实行政务公开,制作四块牌子,对工作人员的照片、工作守则、服务承诺、办公时间、办理时限、办公地点、办事依据、收费标准、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内容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婚姻登记质量。加强对乡镇婚姻登记点的业务指导和宣传,加快婚姻登记队伍建设,树立民政窗口单位的良好形象。婚姻登记点被便民服务中心连续三个季度评为优秀窗口,全市办理结婚登记6970对,离婚登记1280对,出具未婚证明1470份,整理婚姻档案110件,全年来电咨询5000余人次;《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景洪市婚姻登记无违法违规事件发生,无投诉,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
  【干部队伍和信息化建设】2009年,景洪市民政局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加强民政干部队伍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改变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利用各种培训机会,加强依法行政力度。围绕全市城乡社会救助、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社会事务、基层政权、民间组织、区划地名、民政事业建设等工作进行宣传和报道。发出民政信息59期。为打造"阳光民政”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做好96128政务信息专线、重大听证、重大公示、重要通报、行政审批等网站建设工作;同时,严格按照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严把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好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络发布工作。同时,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按计划完成民政内部网络系统建设,局机关各业务股室开通全省民政信息内部网络。参加全州第六届民政系统职工运动会,取得良好的成绩。拓宽筹资渠道,加大对乡镇民政工作经费投入,改善办公条件。42009年开始,对全市10个乡镇、1个街道办的民政办安排一定工作经费,并配置1台数码相机,逐步改善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办公条件。局领导班子被市委评为200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优秀班子;被市委评为2008年度行政执法工作优秀单位。
  (岑尚丽)
  民族宗教
  【概述】2009年,景洪市民宗局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责任制,发挥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职能作用,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抓民族经济、文化等各项工作的落实,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依法维护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景洪营造和谐的民族关系。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2009年3月,景洪市民宗局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在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市委第七指导检查组的指导帮助下,结合实际,精心组织,严格依照3个阶段14个环节各项规定动作的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经过半年的学习实践,顺利完成各项任务,收到良好效果,达到预期目的,促进民族宗教工作的创新发展。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党员学习时间平均达20个学时以上,党员干部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交流学习体会。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三个一”学习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开展3个专题的调研并形成较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党员干部进行自我剖析,领导班子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达成局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共识。经评议,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满意率达到91%以上;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修改8个管理制度,新立管理制度13个,为提升民族宗教工作和今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奠定机制保障。
  【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活动】2009年,景洪市民宗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重大部署,成立市民宗局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从2008年11月至2009年10月,围绕提高工作效率,履行工作职能,服务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按照自查自纠、建章立制;改进工作、落实整改;总结完善、巩固提高三个阶段任务,开展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改进机关和干部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能。
  2009年8月19日,景洪市民族宗教工作座谈会(市民宗局提供)
  【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景洪市民宗局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和州纪委六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2009年6~9月,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科学发展"活动,不断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教育活动以正面教育和自我教育为主,学习文件、提高认识,查找问题、边整边改,建章立制、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促进机关职能的转变,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形成干净干事的新气象。
  【民族专项资金的组织申报和实施】2009年,景洪市申报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包括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奖励项目、巩固提标村项目、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兴边富民示范村项目、民族特色村项目、民族特困村项目、较少民族示范村项目、零星项目共56个915万元。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资金,包括验收奖励、巩固提标、较少民族示范村3类7项21个建设项目,涉及15个村委会28自然村,下达补助资金625万元;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县建设项目,下达资金210万元。其中:勐龙镇陆拉村委会陆拉村特困民族扶持发展示范村建设50万元;大渡岗乡昆罕大寨和曼庄些
  民族特色示范村建设100万元;克木人科技培训7期10万元;勐养镇曼景坎、芹菜塘人畜饮水、灌溉沟渠建设20万元;景讷乡大窝铺村道路硬化建设10万元;曼迈桑康民族文化建设10万元; 少数民族科技培训3期10万元。以上项目全部启动实施。
  2009年12月28日,克木人法律法规及科技培训(市民宗局提供)
  【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2009年,景洪市民宗局组织实施2008年度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2008年,省民委共下达景洪市4个村委会项目资金690万元,实施69个项目。主要有勐旺乡的大平掌村委会、允景洪街道办事处曼戈龙村委会和基诺山乡的巴来村委会、新司土村委会和洛特村委会。已完成20个自然村村内道路硬化工程42277.8平方米,完成投资国家扶持资金347万元;分别完成7个自然村和4个自然村文化室和球场,完成投资国家扶持资金141万元;完成2个自然村种植茶叶160亩,完成计划的100%,完成投资国家扶持资金6万元;完成1个自然村种植橡胶50亩,完成计划的100%,完成投资国家扶持资金13万元;建设完成1个门然村架引水管5千米,完成投资国家扶持资金17万元;建设完成15个村委会22个奖励扶持项目,完成投资国家扶持资金150万元, 完成计划的100%。
  【"兴边富民工程"项目】2009年,实施2008年度"兴边富民工程"项目,涉及基诺山乡洛特村委会、勐旺乡大平掌村委会和允景洪街道办事处曼戈龙村委会3个乡镇3个村委会,受益847户3696人。实际完成9个自然村村内道路硬化20220平方米;完成2个自然村球场1152平方米;建设完成5个自然村文化室500平方米;完成2个自然村文化室共200平方米,完成1个自然村种植橡胶50亩。
  【克木人科技知识培训】2009年12月28日,景洪市民宗局、嘎洒镇人民政府在曼典村委会曼吕村联合举办景洪市嘎洒镇扶持克木人发展法律科技知识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有州、市民宗局、市财政局农财股、嘎洒镇各站所、村委会负责人、曼吕村干部群众共50余人。培训班上,嘎洒镇政府各站所负责人分别讲授橡胶技术管理、养殖技术管理、冬季作物种植与管理.、林下产业种植与管理、交通法、合同法、婚姻法、计划生育、艾滋病防治、禁毒、支农惠农政策、农村实用法律、环境保护与发展、沼气使用与管理、农村家庭卫生、农村家庭理财、傣文等17个方面的知识。
  2009年11月18日,防艾工作 (市民宗局提供)
  【签订目标责任书】2009年,景洪市民宗局与州民宗局签订民族团结目标责任书和宗教工作目标责任书。在实施过程中,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加强排查调处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及时排除各种隐患,把工作做在平时,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景洪市2009年度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纳入景洪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并与10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5个国有农场签订《景洪市2009年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贵任书》。
  【克木人归属为布朗族】2009年,国家民委《关于同意云南省克木人和莽人归属为布朗族的复函》,同意将克木人归属为布朗族。景洪市克木人主要分布在嘎洒镇曼达村委会曼播一、二组、曼迈村委会曼罗金、曼香班、曼回龙、曼咪村、曼典村委会曼吕3个村民委员会7个自然村寨,共有244户1041人。之前克木人没有确定民族成分。
  【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经费】2009年,为利于时代发展和少数民族群众需求,提升发展少数民族传统节日,促进民族文化事业的繁荣,市民宗局行文向市政府呈报《关于提高民族传统节日经费的请示》,市政府领导作增加经费的批示。2009年由市财政预算划拨的民族节日经费共105万元,比2008年增加45万元,增幅75%,保障2009年各民族传统节日的举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古塔古寺修复及恢复重建项目】2009年,景洪市政府结合全州旅游业"二次创业"和”城中村”改造建设,通过实施村民"一事一议",筛选确定景洪城区佛教重点古塔古寺修缮重建项目20项,估算投资1574万元,该项目列人“推进百项工程建设迎云南省旅游产业大会工程建设项目"。根据州委分解的任务,景洪市古塔古寺修复及恢复重建工程将于2009-2012年建设完成,项目单位为景洪市民宗局。佛教古塔古寺修复及恢复重建项目共20个,其中佛塔有塔庄匡、塔庄懂、塔庄慕、塔庄格、塔庄桑、塔庄尖、塔庄兴、塔庄岗、塔庄列、塔邦热;佛寺有西双版纳总佛寺、曼阁村佛寺、曼英村佛寺、曼么龙佛寺、曼弄枫佛寺、曼景法村佛寺、曼庄些村佛寺、曼贺纳村佛寺、曼腊村佛寺、曼蚌囱村佛塔佛寺。
  2009年4月14日,泼水节组织沐佛大游演(市民宗局提供)
  【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活动】2009年,景洪市民宗局指导、参与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的组织筹办工作,帮助落实资金,让各民族能够按时、祥和、隆重庆祝自己的节日。承办在勐龙镇坝卡村委会叭罕黄村小组举行的哈尼族"嘎汤帕"节、纪念国家确认基诺族30周年暨2009年"特懋克"节系列庆祝活动,在嘎洒镇曼达村委会曼播二组举行的景洪市首届"玛格乐"节,协助市政府办好傣历1371新年节系列活动,完成燃放高升、土火花、孔明灯、水灯、沐佛游演、诵经、取水等传统活动项目。
  【首届克木人"玛格乐"节】"玛格乐"是克木人独有的传统节日,意为"丰收节"。2009年2月24日上午,景洪市首届"玛格乐"节在嘎洒镇曼达村委会曼播二组举行。嘎洒镇3个村委会7个克木人村寨群众身着节日盛装,载歌载舞庆祝首届"玛格乐”节。州市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以及附近村寨干部群众千余人参加庆祝活动。
  【国家确认基诺族30周年暨"特懋克"节系列庆祝活动】基诺族是1979年国务院正式确认的我国第56个单一少数民族,是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的独有民族之一,景洪市委市政府决定于2009年2月6~8日在基诺山基诺族乡举办纪念国家确认基诺族三十周年暨"特懋克”节系列庆祝活动。庆祝活动以制作专题片、编印宣传册、茶话会、"特懋克"文艺晚会、庆祝大会、茶叶及民族工艺品展示、30年成果图片展、基诺族民间体育竞技、基诺族民间歌舞比赛等为主,突出展示30年来基诺山乡在党领导下取得的巨大成绩,歌颂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祖国,展示基诺族浓郁的民族风情,打造"攸乐"茶品牌,向社会宣传基诺族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并于9月在北京举行纪念国家确认基诺族三十周年座谈会。
  【民族团结宣传月】2009年,景洪市民宗局贯彻落实省委"促进科学发展、维护边疆安宁、增进民族团结、构建和谐云南"的科学发展工作要求,组织全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辖区各国有农场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多方位、多渠道普及党的民族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各级领导对做好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广大群众的政策法规意识。加强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学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全文,在全社会掀起学习贯彻落实《提纲》的高潮。结合开展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市委邀请国家民委政法司司长、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央民族大学毛公宁教授到景洪举行题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推进我国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专题报告会。市委召开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座谈会,邀请部分州、市民族上层人士、各族各界专家学者参加座谈会,共同探讨如何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市民宗局加强宣传月活动的指导工作,到有关乡镇参加座谈会,宣传讲解民族政策法规,并把用傣汉两种文字编印的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问答宣传单2000余份进行宣传发放。市区、各乡镇(街道)、农场主要街道悬挂用傣汉两种文字书写的民族团结进步标语横幅共51幅;召开座谈会、学习动员会、群众大会、报告会、文艺晚会73次(场);参加民族法律法规培训1次;出黑板报、专栏、墙报、简报229期次;发放张贴宣传单、标语、画册、图片等宣传材料26000余份。各国有农场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联谊座谈会,促进场地协作。全市各部门单位和乡镇进行一次傣汉两种文字规范使用自查,促进景洪辖区正确、规范使用民族文字。结合开展第七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多家单位走上街头通过悬挂图片、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宣传文明礼仪、城市环保、民族宗教、禁毒防艾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广大市民的政策法规知晓率。
  2009年11月16日,向基督教信教群众宣传宗教政策法规(市民宗局提供)
  【民族宗教工作座谈会】2009年8月19日,景洪市召开民族宗教工作座谈会。邀请州、市民族宗教界的专家、学者,景洪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市政协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景洪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和辖区各国有农场、景洪监狱等单位主要领导参加座谈会,共同探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由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罗建宁主持,州委常委、市委书记陈学刚出席会议并讲话。这次座谈会是2008年西藏拉萨"3•14"和2009年新疆乌鲁木齐"7•05"事件发生之后,市委市政府站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及时举行的会议,对新时期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具有积极的现实的指导意义。
  【参与城市管理工作】为确保城市管理工作有序推进,为景洪市"五创”工作贡献力量,根据《中共景洪市委办公室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景洪城区实施街道划分管理的通知》及《景洪市城市管理整治方案》精神,市民宗局成立由岩绍局长担任组长,岩温甩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的城市管理工作责任片区领导小组,在认真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印制发放工作联系卡片和宣传材料,广泛动员责任段沿道路住户开展绿化美化环境活动;坚持每天安排2名工作人员进行巡查值班,对责任路段占道经营、占道作业、占道进行棋牌、麻将娱乐和乱停放车辆、乱搭棚架、乱贴乱画、散发小广告、乱扔乱倒垃圾、乱泼污水、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践踏花草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进行教育、纠正,促进责任路段的城管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电脑农业专家系统推广工作]2009年,景洪市电脑农业专家系统推广工作完成原有专家系统的升级完善工作,提高软件开发水平和开发质量。为了适应智能化农业信息技术发展的需要,对"景洪市电脑农业"网站作完善和更新,实现网上推理、信息发布、技术咨询,信息更新维护。至2009年11月,全市完成推广面积10.4万亩,完成计划任务的104%,共增产增收800.52万元。其中:水稻完成5.3万亩;玉米完成3.1万亩;茶叶完成1.5万亩,优质南瓜完成0.5万亩。
  【维稳工作】2009年,为及时有效处置景洪市民族与宗教突发性公共事件,保护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安定稳定,保障大型会议期间的社会安定,根据《宗教事务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景洪市处置民族与宗教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对影响民族团结的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形成书面材料及时上报州民宗局。
  【宗教事务管理】2009年,景洪市民宗局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处理宗教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针对勐旺乡基督教堂事件走访信教群众,在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的基础上,动员信教群众学习党和国家宗教政策及其法律法规,按照法律法规止常开展宗教活动。深入勐龙镇、嘎洒镇各傣族村委会对"三非滞留"境外僧人情况进行调查,开展渗透防范工作,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教育群众不得私自邀请境外僧人到本村寨佛寺住持。组织参加景洪市开展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发放宗教政策宣传材料1000余份。向上级争取资金帮助重点宗教活动场所解决实际困难。立项向省委统战部和省宗教事务局争取资金10万元,分别用于修缮勐龙镇景龙大佛寺5万元,修建曼允教堂5万元。为确保宗教活动场所爱国主义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创建工作。做好"政风行风热线"听众反映的关于景洪城区基督教堂做礼拜影响住在农贸市场景怡花园的住户上夜班人员休息问题的调处工作。与有关单位对景洪市的清真食品和餐饮行业,各大宾馆、饭店及清真饮食加工销售服务网点开展清真饮食管理工作检查。做好迎接建国60周年维稳工作,在伊斯兰教的主麻日到景洪清真寺开展爱国爱教宣传,组织城区教堂开展升国旗祝福祖国活动。做好宗教接访工作。就普文基督教会和撤榄坝农场、基诺山乡巴朵村基督教信教群众设立聚会点要求分别开展调查核实做好疏导工作。参与组织泰王国布施团到景洪市勐龙镇景龙大佛寺举行的泰王国国王御制袈裟的布施活动。参与打击外来人员冒充和尚行骗、暴力抗警的违法行为。
  【配合公安部门打击假和尚】2009年11月16日,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等地农民80人,在景洪市区冒充和尚表演行骗,进行强买强卖,多名市民和游客利益被侵害,在民警现场制止时公然使用暴力阻碍公务执行。11月23日晚,市公安部门部署警力开展整治行动,一举抓获80名假和尚,其中9名因暴力阻碍执行职务被刑事拘留,35名因阻碍执行和招摇撞骗被执行治安拘留处罚,36名被训诫教育。景洪市民宗局领导班子成员均参与配合此次抓捕行动,按程序协助公安人员对"和尚"身份进行核实,有力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行为,维护地区宗教声誉和合法权益。
  【调查研究工作】2009年,景洪市民宗局围绕中心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完成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科学发展观活动统领民族宗教工作全局、构建和谐平安景洪民族宗教事务、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勐龙镇陆拉村委会松林新寨社情、民族乡经济发展情况、城市民族工作情况、伊斯兰教情况、境外宗教渗透情况、宗教界代表人士培养情况、境外非政府组织情况等调研工作, 形成书面报告。
  【来信来访】2009年,景洪市民宗局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对来信来访和前来申报项目、反映问题、保障少数民族权益问题等热情做好解答服务工作,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开具民族证明9件9人,更改民族成分52件52人;来信5件,来访8人次,内容涉及基督教聚会点设置、教堂影响居民休息、非政府组织等问题,在权限范围内给予答复解释,做好疏导教育工作。
  【捐资助学】2009年,景洪市民宗局动员党员干部为结对贫困生捐资1300元,捐资助学2380元。
  【提案议案办理】2009年,景洪市民宗局答复办理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1件、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1件,涉及民族语言文字和扶持项目的内容。
  (岩温香)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
  【概述】2009年,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落实全州人事编制和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全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有新突破、取得较好成绩。
  【公务员队伍建设】2009年,通过公务员年度考核、非领导职务正常晋升、公务员处分等工作的开展,强化公务员管理,推动公务员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完成2008年度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应参加考核1648人,实际参加考核1634人,考核率为99.15%,其中:优秀290人,占17.7%;称职1191人,占72.88%;基本称职2人,占0.12%;不称职1人,占0.06%;不定等次150人,占9.24%。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处分条例,对9名违纪公务员给予行政处分,对处分期满的2名公务员给予解除行政处分。对任职已满一年的86名新录用国家公务员进行任职定级和公务员登记审批工作。配合州人事局完成2009年公务员考录工作,共录用71名公务员。按照上级的要求完成市档案局、市环境监察大队、市文化稽查大队、市国土局各乡镇土地所、市海事处5个参公单位84名工作人员的审核上报审批工作。
  【工资改革】2009年,景洪市开展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改革工作,9月30日完成审批,审批在职工作人员3748人,退休人员1054人。
  【工资福利】2009年,景洪市共审批:公务员级别工资392人,月增资7884元,在职公务员级别工资档次32人,月增资930元,在职工勤人员级别工资档次1人,月增资28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变动职务工资681人,月增资6.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转正定级8人;知识分子补贴281人,月增资4230元;科技浮动工资12人,月增资286元;警衔津贴113人,月增资11021元;更改参加工作时间12人;病假待遇2人;省级劳动模范高定工资档次1人,月增资32元;办理机关单位退休28人、事业单位103人、企业55人,事业单位退职4人;一次性抗恤费、丧葬费117人159.6万元;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15人2080元;离休干部护理费15人,月增资200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高龄补贴15人,月增资365元,企业66人,月增资660元;审核上报特殊工种32人,已审批10人;审核报批劳动能力鉴定6人。审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薪级工资4711人,月增资11.94万元;工勤人员薪级工资999人,月增资1.92万元。
  【事业岗位设置管理】2009年7月3日,景洪市召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出台相应的《实施意见》、《实施办法》,正式启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42家单位上报岗位设置方案,核准实施1家单位。对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中高级结构比例进行重新确定。
  【专业人才队伍建设】2009年,景洪市开展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审工作,推荐教育、农业、艺术等系列的评审初、中、高级材料524份,通过评审有114人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282人取得中级资格认定,31人取得副高级资格,1人取得正高级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管理】2009年,景洪市共审核、推荐上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初、中、高、技师工人技术等级人员124人,其中申报技师24人、高级技术等级63人、中级技术等级29人、初级技术等级8人。会同农业部门,组织开展农民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工作,经评审有207人取得农民技师职称,有194人取得农民初级技术员、农民助理技师职称。
  【专业技术人才引进】2009年,会同教育、水利部门到各高校进行人才引进,充实到全市各中小学校,缓解教师的不足。引进专业人才26人(教育系统24人、水利系统2人),全部为本科毕业生。
  【事业人员招聘工作】2009年,景洪市针对教育、卫生等部门的职位空缺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有210人报名参加,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名(教育系统31名、卫生系统10名、乡镇事业单位8人)。
  【"三支一扶"工作】2009年,景洪市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经过招考、体检、培训,共招募20名"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其中,支农7名、支教13名。
  【危机管理教育培训】2009年,景洪市为全面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对危机事件的意识和能力,采取自学和考试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危机管理教育培训,共有1498名公务员和2045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参加培训,全部通过考试。
  【人才激励机制】2009年,景洪市开展2009年度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兑现2008年度"省突”和"科技兴乡奖"16000元。推荐勘罕镇曼列胶厂厂长岩罕么参加"兴滇人才奖"评选。会同组织部、农业局、财政局及时安排部署拔尖乡土人才选拔工作,2009年选拔推荐16人参加州级拔尖乡土人才的评选。
  【人员调配】2009年,景洪市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程序办理调配手续,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395人(调人26人、调出5人、市内调整258人、新招106人),办理公务员调配41人(调出7人、调人16人、市内调整18人)。
  【人事档案管理】2009年,景洪市完善人事档案管理各项制度,配齐软硬件设备,推动人事档案由手工操作向微机管理发展。共保管人事档案1.13万册(行政机关1860册、事业单位8223册、学籍档案914册、退役士兵档案220册、辞职人员档案121册),全年接收人事档案329册,转出档案110册,提供利用1603册;完成机关事业单位「作人员零散材料装档1.27万余份。
  【大学生村官管理】2009年,景洪市共选聘81名大学生到村任职为确保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结合实际制定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进步加强大学生村官的日常管理,与大学生村官签订协议书,改善生活条件,落实大学生村官生活待遇和社会保险。
  【毕业生就业】2009年,景洪市落实国家就业政策,组织开展"人才劳动力招聘会"和"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为大中专毕业生求职搭建平台。共有219家企业参加活动,提供岗位827个,应聘人数900余人,达成意向人数253人,招聘成功78人。落实"贷免扶补"创业优惠政策,为大学生创业提供资金支持,通过创业促进就业。为8名大学生提供"贷免扶补"贷款。免费为大中专毕业生提供职业介绍和就业咨询服务1300余人次,实现768名大中专毕业生就业。
  【军转干部安置和管理】2009年,景洪市完成军队干部安置任务,其中转业安置4名、自主择业安置10名。加强自主择业军队干部管理,开展大病医疗保险费的缴纳和体检工作,共有39人参加体检。完成全市44名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费的核实上报及发放工作,为21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14.7万元补助,为8人补缴养老保险3.85万元,医疗保险1.35万元。
  【信访工作】2009年,景洪市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开展信访工作,解决一批长期积压的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信访案件,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462件(人事127件、劳动274件、社会保障61件),集体上访9件、重访2件,接待来访群众8000余人次,全部解决或答复,其中,书面答复9件。
  【就业和再就业】2009年,景洪市围绕岗位开发、就业培训、就业援助三项工作开展促进就业,实现新增城镇就业1825人,完成目标任务1700人的107.4%;失业人员再就业876人,完成目标任务800人的109.5%;城镇登记失业人数98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1%,均低于年度目标任务1500人和4.6%。发挥劳动力市场功能,主动与企业联系开发就业岗位3350个,帮助1520人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完成创业培训89人,通过创业培训和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共实现成功创业188人,完成目标任务185人的101.6%;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1391人,完成目标任务1200人的115.9%。为47人(大中专毕业生4人、复退军人12人、返乡农民29人、其他创业人员2人)提供创业贷款23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225万元的104.4%。为141名失业人员提供小额担保贷款704万元,完成目标任务700万元的100.57%。向金融机构审核推荐贷款108户,提供失地农民小额担保贷款16户80万元。为1753名失地农民转城镇居民的办理《失业证》、2393名失地农民办理《农民工手册》,使更多的失地农民享受到免费就业培训、免费职业介绍、小额担保贷款、公益性岗位等优惠政策。
  【特殊困难群体就业】2009年,景洪市共争取再就业资金806.63万元,再就业资金支出734.45万元,其中,支付社会保险补贴2308人589.81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413人122.19万元、就业培训补贴349人17.45万元、职业介绍补贴500人5万元。同时,对全市符合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条件的491人下岗离岗失业人员开展社会保险补贴集中发放工作,共兑现447人的社会保险补贴113万元。"五缓四减三补"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共兑现27户困难企业564人社会保险补贴61.18万元,实现稳定困难企业就业岗位564个,完成目标任务400个的141%。通过再就业资金补贴和财政资金补助的方式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重点安置国企改制下岗离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就业,大部分特殊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得到解决。共开发公益性岗位810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300个的270%;已从事公益性岗位的有492人,其中,帮助413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完成目标任务150人的275.3%o帮助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71人就业。
  【五险工作】2009年,景洪市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1.4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8%,其中企业职工参保1.11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8%,养老金收入2351.57万元、支出3130.58万元。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3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01%,全年支付医疗费1369万元,结余2847万元。全市参加失业保险1.62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70%;征收失业保险费362万元,发放失业救济金147.32万元。全市参加工伤保险1.05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227%、农民工206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30%,征收工伤保险费56.22万元,发放工伤保险费28.98万元。全市城镇职工参加生育保险9858人,完成目标任务的235%,征收生育保险费54.43万元,发放生育保险费35.67万元。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09年3月,景洪市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通过宣传、培训等基础工作,全年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6.09万人,完成目标任务6.04万人的100.9%,其中,地方参保3.78万人,完成目标任务30178人的125.4%。2009年为349人审核报销医疗费95万元。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2009年9月28日,景洪市正式启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通过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进行全面宣传和解释,有13人参保。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2009年12月24日,景洪市召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大会,正式启动景洪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完成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开展参保登记工作。
  【劳动执法】2009年,景洪市共受理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案件84起(克扣和拖欠工资案件51起,非法收取押金案件26起),涉及劳动者372人,涉及金额389.4万元。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05件(立案受理90件、不予受理15件),已结案74件(撤诉6件、开庭审理裁决45件、调解23件),正在处理16件,涉及劳动者131人,涉及金额131.4万元。
  【劳动合同管理】2009年,景洪市开展劳动执法年审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执法检查工作,共年审(检查)用工单位651家,涉及用工12168人,督促333家用工单位与6070名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登记1937人5811份,劳动合同签订率99%,聘用合同鉴证1817人5451份。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2009年,景洪市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账户余额470万元。
  【工伤调查】2009年,景洪市办理工伤事故案件调查取证17件。
  【基金监督管理】2009年,景洪市开展基金年审稽核工作,共审核283个参保单位,其中查出问题30个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18个单位,整改金额为3万元。
  【行政处罚】2009年,景洪市对未参加劳动执法年审的两家用人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处罚金额为6000元。
  【机构编制】2009年,景洪市有行政、事业单位343个,其中党政群机关64个,事业单位279个,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23个,在事业单位中全额拨款的24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50个),差额拨款的16个,自收自支19个。全市编制总额8568名(行政编制1724名,事业编制6844名)。
  【机构管理】2009年,景洪市新成立机构3个,增加内设机构4个。
  【编制管理】2009年,景洪市共核编413人次,减少市委办行政编制2名,增加市委机要局等3个单位行政编制60名,增加市政府接待办等3个单位事业编制18名。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2009年,景洪市完成200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应参加年检278家,实际参加年检253家,未办理登记25家,年检合格率100%,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20家、新设立登记35家。
  【政府机构改革】2009年7月,景洪市正式启动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结合实际拟定《景洪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杨晓川)
  计划生育
  【概述】2009年,景洪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中共景洪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法律和民主监督下,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目标,采取措施,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人口计生工作的整体水平,较好地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2009年,全市辖区户籍总人口30.43万人(不含农垦系统),有已婚妇女71163人,占总人口的23.38%;出生1980人,死亡922人,人口出生率为6.97%。,死亡率3.32%。,人口自然增长率5.9%。;计划生育率95.3%,出生人口性别男女比107:100。落实各种避孕措施6.42万人,节育率为90.3%,长效节育率达79.52%,农业人口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4994户。
  景洪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内设行政办公室、业务和规划统计股、政策法规和流动人口管理股、计生协会等4个股室;有编制10人,实有10人(其中:公务员9人)。
  【"双线"责任目标工作】2009年,州政府与市政府、州计生局与市计生局签订"双线”责任书。景洪市出生人数1980人,出生率为6.97%。,控制在任务目标11.2%。以内;计划内出生1887人,计划生育率为95.3%,高于指标任务数0.3个百分点;全市当年清查统计发现流动人口违法多生育27人,比下达指标少生13人;用于人口计生事业专项经费为215.5万元。超过考核指标任务数(170万元)45.5万元;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定》和州委、州政府的《实施意见》,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有人口计划生育行政机构,有编制,有人员。10个乡镇和1个街道办,共有计生专职工作人员65人(公务员11人,技术人员45人,其他人员9人);加大违法生育查处工作力度。依法行政,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全年征收社会抚养费255.29万元,为历年之最;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达标县(市)活动,达到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市)标准。以创建"省级计划生育服务优质服务先进县(市)” 为抓手,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坚持"以人为本"的宗旨,按照"三为主”工作方针和"四优一满意”标准,加大对乡镇计生服务所的督查力度,充分发挥宣传教育、业务培训、避孕药具、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等五大功能作用,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以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流动服务为纽带,以优生优育为目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优质服务创建工作,使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内部管理、服务质量得到质的提高;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确保市计划生育服务站、普文镇计生所、基诺山乡计生服务所年内竣工。市计生局综合楼于2009年8月动工兴建,工程造价240万元,合同工期180天,2009年12月底已封顶,完成总投资的80%;基诺山乡计生服务所已于2009年11月奠基;普文镇计生服务所、景讷乡计生服务所已确定建设用地,勐旺乡计生服务所也已完成项目申报,正在着手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2009年12月9日,省人口计生委主任郝青山到嘎洒计生所视察(市计生局提供)
  【业务指标】2009年,业务指标共计12项。优选节育率82.3%;长效避孕及时率79.5%;政策知晓率97.5%;群众对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满意率98%;举办各级各类培训14期,培训时间累计29天;台账运转合格率97%;历年违法生育案件查处率97%,征收率41%;当年违法生育案件查处率95.8%,征收率71%;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电脑使用率100%;孕前检查率56.7%;创建了一个达标 "人口文化大院”;避孕药具发放到位
  率100%;历年来无重大信访事件和群体性上访现象发生;各项指标完成较好,均高于下达任务数。
  免费发放药具(市计生局提供)
  【宣传教育】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和宣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宣传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决定》,通过召开全市各乡镇计生专干、计生服务所人员会议和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等多渠道、多层次的学习方式,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对《决定》的认识,提高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计生工作全局,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识;将计生法律法规、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艾滋病防治、婚育新风等内容,通过各种渠道面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宣传,进一步普及人口计生政策和相关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采取发放教材资料、专题学习培训、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宣传活动,市委依法治市与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列为景洪市"五五”普法规定内容。市人口计生局共向全市乡镇、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发放《条例》653本;全市制作固定宣传展板4块,开展宣传活动143次,发出宣传资料11.2万份,发放避孕药具7万余只,宣传受益群众达10余万人次。
  【行政执法】2009年,景洪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章和政策开展办理《生育服务证》、《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妇检证明、病残儿童鉴定和征收社会抚养费等工作。未出现被投诉、申诉和上级部门通报等现象,依法行政、机关效能、四项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09年度全市共受理案件960件,征收社会抚养费255.29万元。
  【惠民政策】2009年,景洪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落实"奖优免补”政策。农业人口领取《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652户,全市农业人口办理《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达4994户;加大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力度。2009年全市应享受奖励扶助对象599人,新增81人,其中独生子307人,独生女292人;应发放奖励金46.32万元。应享受特别扶助142人,新增23人,其中:子女死亡的98人;子女三级以上残疾的44人;应发扶助金15.98万元;贯彻落实西双版纳州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养老扶助政策。全市符合政策的扶助对象为24人,应发放扶助金1.88万元;推进"少生快富”工程。2008年度"少生快富"工程资金发放工作于2009年5月21日前完成,奖励扶助对象9009户,发放奖励扶助金2407.3万元;2009年度"少生快富"工程于5月21日申报、审批和录人完毕。奖励扶助对象共436户,其中:双女户79户,独生子女户357户。应发放奖励资金130.8万元;完成独生子女教育奖学金和升学奖励金发放工作。2009年全市独生子女考取高中以上学校的人数共有98人,其中考取高中85人,考取大专7人,考取本科6人;发放独生子女升学奖励金10.54万元、教育奖学金1.8万元;全面落实农业独生子女家庭户和双女户个人缴纳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给予全额资助政策。9月30日,已完成汇总和上报工作。景洪市计划生育家庭参加新农合2.11万人。其中:非边境村委会申报对象1.99万人(独生子女户11684人,双女户8252人),资助资金39.872万元;边境村委会申报对象1203人(勐龙镇485人,景哈乡718人),2008年起由国家全额资助;足额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2009年发放农业人口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城镇零就业人口独生子女保健费共计3100户,40.82万元。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2009年,景洪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全面启动流动人口全员信息化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对全市辖区工作业务培训、指导和督查,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平台运转正常。景洪市人口计生系统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总数7.37万人。其中:流人人口6.83万人,流出人口5449人;流人育龄妇女3.94万人,流出育龄妇女1088人。流动已婚育龄妇女总数1.27万人,其中:流人已婚育龄妇女11987人,流出已婚育龄妇女686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建档1.02万人,建档率80.2%。现已录入国家信息平台育龄妇女1.3万多人,列全州第一。
  【优生促进工程】2009年,景洪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利用人口与计划生育系统的网络优势,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利用墙报专栏、文图宣传品、群众节庆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倡导工作,营造有利于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社会氛围,提高全民预防意识。发挥人口学校、文化大院等阵地作用,实施健康促进工程,引导待孕、已孕夫妇树立科学婚育观念,改变不良生活方式,保证孕妇和胎儿健康。在经常性工作的基础上,全市计生服务站(所)因地制宜开展优生咨询、免费发放"小剂量叶酸"等活动,帮助服务对象选择相应对策;开展与出生缺陷相关的筛查、诊断及预防,做到知情同意。孕前检查率达56.7%。
  【干部队伍建设]2009年,景洪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重视人口计生队伍的建设,在协调人事部门调配干部队伍的同时,抓好人口计生队伍的政治素质建设,做好宣传工作、组织工作、思想工作的本领,强化计生队伍的责任、岗位和奉献意识;加强计生队伍业务建设,巩固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拓宽计生队伍的知识面,提高处理各种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各单位兼职计生人员的业务培训,尽快熟悉人口计生业务。景洪市人口计生系统除局机关10名工作人员外,基层11个乡(镇、街道办)共有计生专职工作人员65人(公务员11人,技术人员45人,其他人员9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1站10所,从业人员54人;有村委会计划生育宣传员99人,村民小组计划生育信息员781人;行政、企事业单位基本配备相应的计生服务管理人员,16个居委会均有兼职计生管理人员,市、乡镇、村三级服务管理网络建立健全。
  【"推广安全套预防艾滋病"工作】2009年,景洪市加大推广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工程实施力度,登记在册的星级宾馆27家,星级以下旅馆业351家,娱乐场所106家,发廊146家(其中:景洪市城区有星级宾馆26家,星级以下宾馆、酒店和旅社255家,娱乐场所29家,发廊38家),针对以上重点管控单位、场所,共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143次,发放性病、艾滋病防治宣传材料11.2万余份,发放免费避孕套7万余只,有效地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避孕套的使用率。把开展推广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任务;制定全年实施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步骤;发挥全市各乡镇、街道办和各社区设立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窗口优势,提高安全套普及率、获取率;对各乡镇服务所的所长和药具负责人、各社区主任及计生兼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安排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专项经费,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开展督查,检查宾馆旅店、美容美发厅等服务场所安全套摆放情况,全市非星级以下旅馆业安全套摆放率达100%,娱乐场所摆放率100%。
  【创建"优质服务县(市)"】2009年,按照《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实施意见》和《西双版纳州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六个好”的"创优"要求,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市、区)为目标,把"转变群众的婚育观念和以生殖健康为重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作为开展优质服务的重点和突破口,把工作重心下移到乡(镇)、村、组。建立以优质服务为理念、群众需要为引导、科学管理为特征的优质服务机制;实现提高计划生育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益的"三个提高”;强化“工作领导体系、优质服务体系、宣传教育体系、依法治理体系和利益导向体系"建设。围绕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目标,为各族群众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服务,以优质服务的理念和运作方式推进新的管理机制的建立和落实,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人口、资源、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把优质服务工作纳入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完善优质服务的各项措施;利用流动服务车送政策、送知识、送技术、送医药到农村,为广大农村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坚持"生殖健康普查”制度,推进计划生育"避孕节育、出生缺陷干预、生殖道感染”三大服务工程的实施,提高妇女健康水平。9月,全市开展以"关爱妇女健康”为主题的生殖健康大型免费普查活动。服务对象包括景洪辖区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已婚育龄妇女。据普查统计,患有各种生殖道感染疾病妇女达90%以上,40%的患者参加治疗,近1万名妇女受益;从市服务站下派医生到技术力量相对薄弱的乡镇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带动和培训作用,加强基层技术力量,切实提高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加强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积极组织技术人员参加科技大练兵活动,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素质。
  【计生协会】2009年,景洪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按照"建章立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优质服务”的要求,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联络群众,服务群众,人户到人开展村(居)民自治,不断增强广大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各村都成立村(居)民自治工作领导小组,健全网络组织,景洪市有计划生育协会组织104个,计生协会会员18574人,会员之家105个,宣传服务阵地92个,活动经费14.65万元。全市计划生育协会各级组织,积极配合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开展各项工作,同时,认真落实计划生育"三结合”项目。项目村10户养殖户共有生猪存栏57头,共出栏肥猪44头,按每头1000元估计,共增收4.4万元。人均纯收入增收500元,辐射带动养殖户200户。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的实施,有力地促进市计生工作的重心下移,实现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有效自治。
  人口和计划生育"双线"责任目标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
  (赵正光)
  老干工作
  【概述】2009年,景洪市老干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州委老干部局的指导下,按照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为切入点,坚持务实创新,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老干部思想政治建设,落实老干部两项待遇,加强老干部工作部门的自身建设,努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发挥老干部作用,取得成效。
  【春节慰问】2009年春节,市委、市政府将慰问老干部工作纳人全市春节慰问重要活动来安排,市财政拨款10万元,对全市84名离休干部、231名科级以上退休干部、54名离休干部遗属进行走访慰问,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广大老干部的心坎上。
  【老干部工作会议】2009年3月2日,景洪市召开组织工作暨老干部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赵庆东作题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创全市老干部工作新局面》的重要讲话。会议总结回顾2008年老干部工作,安排部署2009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
  【参观考察】2009年,景洪市委老干部局分三次组织106名离退休干部到腾冲、玉溪、元谋、武定等地参观,为确保参观考察安全万无一失,市委老干部局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做到"四个落实”,即:落实行前与家属签订协议书;落实行前进行专项体检;落实行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落实行程中有保健医生随行。
  【兑现医药费节约奖】2009年3月27日,景洪市委老干部局、市医保中心向33名离休干部兑现2008年度医药费节约奖金10.48万元。体现市委、市政府对老干部工作的重视和对老干部身体健康的关怀。
  【工作目标考核】2009年4月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奖励暨签订2009年目标责任书大会。老干部工作作为十七项考核工作项目之一,经过考评,允景洪街道办事处等10个单位获得优秀奖励,共兑现老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奖金3.7万元。市委、市政府与32个单位续签2009年度老干部工作目标责任书。1I月,州委老干部局对景洪市老干部工作目标管理工作进行考核,通过听、看、查阅资料等形式检查考核,以总分第一的优异成绩被评为优秀等次,受到州委组织部、州委老干部局的表彰和奖励。
  【离退休党支部骨干培训】2009年7月13~15日,景洪市委老干部局在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举办景洪市离退休党支部书记、支委培训班。来自27个离退休党支部的书记、支委共43人参加培训,特邀请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局的领导进行讲课。培训内容有:景洪市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景洪市重点工程情况介绍;如何防范邪教组织及其活动等。组织学员进行交流讨论,安排全体参训人员实地参观景洪电站、市行政中心和告庄西双景等垂点工程建设情况。
  【座谈会】2009年8月18日,景洪市召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老干部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有离休干部、副科以上退休干部,部分州级退休老领导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部分领导以及各部委办局的负责人共167人。市规划局负责人向老干部介绍景洪市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和2020年远景规划州委常委、景洪市委书记陈学刚首先向老干部问好,肯定和赞扬老干部为党和国家的建设所作出的努力和贡献。
  【老年大学】景洪市老年大学自2006年12月成立以来,办学规模逐年壮大,教学设施逐步完善,课程设置越来越丰富,深受老年人的欢迎。2009年,市老年大学开办保健、书画、声乐、舞蹈、电脑等五个专业,有500余人次中老年人接受教育,培养出优秀学员。通过学习,增进学员们之间的友谊,树立集体荣誉意识,锻炼身体,陶冶情操,受到广泛好评。
  【关爱老干部】根据上级关于在建国60周年之际走访慰问建国前参加革命的老干部、老工人、老党员的要求,2009年8月4日,市委常委会部署,组织部、老干部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机关工委等部门安排,共慰问86名老干部、老工人和老党员,发放慰问金5.16万元。9月6日,州委常委、市委书记陈学刚在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施云峰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的陪同下,分别到何印芬、卜清贤、王尊作等三位离休老干部家中走访慰问。
  【老干部书画展】2009年9月12~15日,在景洪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举办为期4天的"景洪市庆祝建国60周年老干部诗书画摄影手工作品展"。展出52名老同志艺术作品233件,其中:书法作品47件;美术作品26件;摄影作品153件;手工艺品27件。
  (方顺宏)
  老龄工作
  【概述】2009年,景洪市老龄委办公室在中共景洪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老龄工作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市委、政府提出的"基础工作年、作风建设年”的总要求,贯彻落实老年优待政策,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拓进取,与时俱进,探索助老、养老新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加强队伍素质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发挥老年人作用,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景洪市60岁以上老年人有4.8万人,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有5830人(含农垦系统),百岁老人有28名,高龄化较为突出。建立各级老年协会189个,会员总数达1.36万人。景洪市老龄化程度与全国老龄化程度同步达到12.03%。
  【惠老政策法规工作】2009年,中共景洪市委、市人民政府重视老龄工作,将老龄工作列为重点督办工作。各项惠老政策法规在景洪市得到全面实施:旅游景点、景区对老年人进公园给予门票减免;医院及乡镇卫生院实行"老年人优先”并减免普通挂号费等惠老政策;高龄老人保健补助和长寿补贴继续发放,共有3793名80周岁以上老年人领取保健补助,28名百岁老人领取长寿补贴,共计发放补助金额192.45万元。为推行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内公交车的政策,市老龄办开展一次老年人乘坐公交车情况专项调查,将实施方案交由市政府讨论研究。各项优待政策得以落实,体现党委、政府对老年人的关心关怀,受到广大老年人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8月,在新修订的《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两周年之际,省老龄办牵头协调省人大、省政协及省老龄委成员单位组成8个检查组对全省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行政执法检查,省检查组对景洪市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给予高度评价。
  2009年5月7日,玉罕科松旧房(市老龄委提供)
  【老龄工作经费】2009年,景洪市老龄办根据市四届人民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精神,下发《关于贯彻执行市四届人民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精神成立乡镇级老年协会的意见》,要求各乡镇成立乡镇级老龄办和乡镇级老龄协会,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采取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意见》加强对乡镇老龄工作组织机构的建设管理与指导,完善老龄工作的机构,全市老龄工作形成上下一条线的良好工作格局。为保障全市老龄工作正常开展,市政府自2009年开始,以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数为基数,以每人每年4元的标准安排老龄事业发展经费,加大经费投入,为老龄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
  2009年12月1日,景洪市首家哈尼族村老年协会成立(市老龄委提供)
  【基层老年人组织建设】2009年,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和谐景洪"建设的深入开展,景洪市采取抓组织、抓阵地、抓活动、抓保障、抓开发、抓管理的办法,规范基层老年组织建设,促进基层老龄事业发展。对新成立的基层老年协会按照"七个一”标准实施,即:"选好一个老年协会带头人,建设一个团结务实的班子,培养一批老年文体活动骨干,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建设一个老年活动场所,健全一套老年维权机制,建立一个老年学校”。成立基层农村老年协会40余个,全市各级老年协会达189个,会员总数达13610人,其中农村老年协会105个,社区老年协会4个,吸收农村会员8096人。
  2009年6月30日,嘎洒镇曼勉村委会曼飞龙村玉罕科松入住新房(市老龄委提供)
  【老年人文体生活】2009年,景洪市老龄办通过举办经常性的老年文艺演出、健康知识讲座、组织老年人观光旅游、评选健康老人等活动,引导老年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各类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在重大节日,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孝亲敬老主题教育活动,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老龄法律法规政策,增强全社会的敬老意识。在农村老年人中开展歌颂祖国、歌颂党的活动,激发老年人的爱国主义思想,加强民族团结。成功举办"首届农村老年人运动会","庆祝建国六十周年老年群星激情演唱会"和春节、敬老节系列庆祝活动。组织15名体育健身教练先后到10个乡镇培训,对促进基层老年协会积极开展活动起到决定作用。在市老龄协会举办老年运动单项比赛及培训166次,参加人数达9715人次,培训门球、地掷球、老年排球、健身球教练员50名,为各级老年协会开展老年运动储备骨干力量。
  【节日慰问】2009年春节、敬老节期间,市老龄办按照市委、政府安排,慰问全市部分贫困老乡干部、贫困老人、百岁老人,共发放慰问金9.5万元。版纳石化集团在"两节”期间向全州百岁老人和特困老年人捐款10万余元。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对老年人的关怀,真正体现出"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
  【成立市老龄事业发展促进会】2009年12月,市老龄协会第三届理事会换届顺利完成,市老龄事业发展促进会正式挂牌成立。景洪市老龄事业发展促进会的成立是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发展老龄事业的又一项重要举措,对探索和建立老龄事业发展的多元化路子,推进老龄工作深入全面开展,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使老年人安度晚年具有重要意义。市老龄事业发展促进会募资9.2万元,安排7.7万元对部分贫困老人及百岁老人实施救助、慰问。
  (曾宪静)
  扶贫工作
  【概述】2009年,景洪市扶贫工作在中共景洪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州扶贫办的支持下,贯彻落实省、州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实施重点扶持整村推进、易地搬迁扶贫、信贷扶贫和产业扶贫、克木人扶贫安居工程及互助资金试点等扶贫措施,共投入各类扶贫资金2424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985万元(重点扶持整村推进投入,包括克木人整村推进426万元,易地搬迁扶贫投入375万元,克木人扶贫安居工程投入39万元,互助资金试点100万元,产业扶贫45万元),信贷扶贫资金1000万元,部门整合资金266万元,群众投工投劳折资173万元。通过上级扶贫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全市各族人民的共同奋斗,扶贫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市扶贫项目有29个村1283户5155人受益.解决贫困人口1600人。
  【重点扶持整村推进工作】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边境县整村推进计划并拨付资金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要求,2009年8月,下达给景洪市6个整村推进重点扶持村,每个村扶持50万元,共计300万元;按照省、州文件精神要求,严格选择,确定扶贫对象, 科学规划,编制重点扶持村项目计划及项目实施方案。
  景洪市2009年边境县6个整村推进计划在景讷乡大黑山村小组、马场村小组、曼老老寨村小组;勐旺乡瑶家大寨二组;勐养镇跳坝河村小组;允景洪街道办嘎兰居委会(5个失地村即:嘎兰、嘎囱、纳龙掌、曼允、曼蚌囱村小组)等村实施。有4个乡(镇),6个村委会,10个村小组,共有838户3363人受益。
  主要解决:122户农户的安居房改造;3条道路硬化1000米;防洪排水沟250米;3个村生产道路及交通运输;涉及5个村的乡村四级公路建设;建拦河坝2座,可增加灌溉面积14()亩、改善灌溉面积442亩;2个村建乡村公路桥2座;1个村水中桥1座,长40米,宽2.5米;土地整治,坡地改梯田2000亩;农贸市场大门建设1座,宽12米、高10.2米;农贸市场钢架大棚1件,长72米、宽14.5米;门面建设30间、每间12平方米;摊位改造80个、新增加50个及2个复秤台和监控摄像头;种植松树300亩;扶持农户养殖土鸡92户;扶持农户秸秆生化饲料大牲畜养殖3户;3个村阵地建设(基层组织活动场所3间)300平方米;4个村水泥活动场地(篮球场)4块2560平方米;3个村陀螺场3块1800平方米;2个村垃圾池30立方米的4座、40立方米的2座,共6座;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和建沼气池28户。
  【易地搬迁扶贫】2009年,项目实施进展顺利,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扶贫办关于下达2009年度易地扶贫开发转移安置任务并拨付资金的通知》要求,组织编报景洪市2个乡镇3个村委会3个村民小组共200户75()人的搬迁规划,即:勐龙镇曼宛洼村委会阿克新寨小组89户300人,南盆村委会南盆新寨小组81户330人;景讷乡弯角山村委会岔路村小组30户120人。按人均50()0元计算,750人合计375万元的易地扶贫开发项目计划。资金筹措以省财政资金(150万元)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25万元)投资为主,项目建设涉及安居、通电、人畜饮水、科技培训等工程。该建设项目于2009年7月初评审通过,并启动实施,计划于2010年11月完工。
  继续做好2008年度项目收尾工作,2008年度易地扶贫开发搬迁项目经过1年的实施,全部完成,做验收的准备工作。完成安居房57户,4560平方米,投资104.5万元;完成通电工程高压线11.62千米,低压线3.73千米,安装电表57户、变压器2台等,投资42万元;完成人畜饮水取水坝2座、主管8千米、分管4.5千米、水池2个60立方米、过滤池2个,投资22万元;进行科技培训2期137人次,投资3万元。
  【信贷扶贫】2009年,省级下达小额信贷资金指标为1000万元,景洪市申贷小额信贷扶贫资金的企业(公司)10余家,申报资金2000多万元。经过州、市扶贫办和财政部门及金融机构对企业(公司)进行考察、调研,认真筛选后决定,由州农行信贷部放贷的企业(公司)有:(1)曼龙匡新村改造建设项目200万元;(2)勘养农场发展扶持农户种植澳洲坚果200万元;(3)州农兴科技有限公司100万元;(4)基诺山生态牧业公司100万元;(5)嘎洒镇曼迈食用菌专业合作社100万元;(6)勐养镇曼龙岗嘎养合作社100万元;(7)市迎盛农业发展公司100万元;(8)州昌贸茶业有限公司40万元;(9)勐旺三棵桩村30万元;(10)普文镇城子村30万元。
  【产业扶贫】2009年,景洪市扶贫办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力,争取45万元产业扶持资金,由西双版纳天健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牵头,以公司+基地+农户的合作社经营方式,在勐旺乡勐旺坝推广种植2000亩冬马铃薯。公司负责技术服务,与农户签订保护价收购合同,解决农户后顾之忧。
  【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为完善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新机制,创新扶贫模式,缓解贫困村、贫困农户生产发展资金短缺问题,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提高贫困村、贫困户自我积累、自我管理、互助互济和持续发展的能力,2009年省级在景洪市开展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安排100万元的贫困村互助资金(简称"互助资金"),其资金所有权归项目试点村社内全体社员所有,实行“民有、民用、民管、民享、周转使用、滚动发展"的管理原则。计划在三个乡镇开展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和具体要求,制定《景洪市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景洪市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管理办法》;确定试点村名单及每个村财政扶贫资金支持规模(5万~15万元),其资金分配额度为:嘎洒镇曼典村委会(1)大安村5万元、(2)纳矿小寨10万元、(3)曼典村15万元、(4)回老新寨10万元、(5)回老小寨10万元;勐养镇曼纳桩村委会曼龙岗村15万元、跳坝河村委会跳坝河村10万元和景讷乡曼散村委会曼老老寨15万元、大寨村委会纳法老寨10万元。
  【克木人整村推进工程】《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度扶持莽人克木人发展项目村计划并拨付资金的通知》及《关于对景洪市2009年度克木人整村推进项目计划批复》,景洪市2009年度7个克木人村整村推进每个村扶持18万元,主要用于村容村貌建设,计划总投资143万元(其中,上级财政扶持资金126万元,群众投工投劳自筹17万元)。项目实施使7个克木人村240户1021人克木群众受益。克木人2009年整村推进工程,完成投资110万元,完成曼播二组村内道路延长线150米,公厕1幢、垃圾池1个;完成曼香班村村内道路延长线150米等。
  【克木人危房改造工程】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关于下达2009年扶持莽人克木人发展项目计划并拨付资金的通知》和《关于景洪市2009年度克木人安居工程项目计划的批复》要求,景洪市克木人危陋房改造建设2009年度计划改造建设1个村5户,21人受益。要求每户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5户计划建筑面积740平方米;计划投资55万元,其中,上级扶持39万元,群众投工投劳自筹16万元;上级扶持的39万元资金于2009年8月初到位。按计划完成改造5户,完成建筑面积740平方米,完成投资55万元。
  【扶贫资金管理】2009年,景洪市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云南省小额信贷管理办法》和《云南省易地开发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实行报账制,由专人专户管理,封闭运行,资金跟着项目走,做到资金安排到项目,支出核算到项目,无违规违纪行为。
  (李保才)

知识出处

景洪年鉴 2010

《景洪年鉴 2010》

出版者:云南民族出版社

1

阅读

相关人物

祁春玲
责任者

相关地名

景洪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