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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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洪年鉴 2010》 图书
唯一号: 260620020230003157
颗粒名称: 法制
分类号: D927.74
页数: 13
页码: 218—230
摘要: 2009年,景洪市政法机关深入贯彻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深化巩固平安建设为载体,切实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全面推进政法工作创新发展,为促进景洪平安和谐、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社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作出积极努力。
关键词: 景洪市 地方法制

内容

政法
  【概述】2009年,景洪市政法机关深入贯彻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深化巩固平安建设为载体,切实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全面推进政法工作创新发展,为促进景洪平安和谐、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社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作出积极努力。
  【维护社会稳定]2009年,景洪市政法部门面对严峻的维稳工作形势,超前谋划,提前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全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一是加大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颠覆渗透破坏活动的防范和监控力度,牢牢把握对敌斗争的主动权,确保了国庆60周年、平息"六四”政治风波20年、取缔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10年等一系列敏感节点社会稳定。二是大力拓展情报信息来源渠道,不断加强隐蔽力量建设和情报信息调研工作。425名信息员、联络员积极发挥作用,及时收集整理上报各类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情报信息2266条,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三是加大对各类影响社会稳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力度,全力维护社会稳定。2009年,全市政法各部门共排查出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热点问题和不稳定因素隐患117件,成功化解36件。景洪市各基层司法所及各级调解组织调处各类民间纠纷2024件,调解成功率97.48%,指导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排查矛盾纠纷112件,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社会矛盾121件。景洪市公安局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处突应急机制,组建3个梯队200人的日常处突力量,明确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责任领导和指挥权限,先后4次组织处置演练。积极参与处置"1•20"景洪农场下岗失业职工集体上访封堵213国道和"2•09"曼喃村村民拦堵机场大门等11起群体性事件,成功化解"8•11”嘎洒镇卫生院与患者家属的矛盾纠纷,全年共调解治安案件707起。景洪市人民法院全年共调解各类民商事纠纷529件(含调解撤诉案件)。景洪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积极探索实践诉前调解制度,帮助当事人双方化解矛盾、达成谅解,共对216件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同时,市政法各部门努力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认真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大下访”活动,通过领导包案、限期解决等方式,妥善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消除稳定隐患。
  2009年3月31日,景洪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市政法委提供)
  【禁毒工作】2009年,景洪市禁毒工作紧紧围绕"堵源截流、四禁并举、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禁毒方针,强化打击,遏制渗透,大力推动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纵深开展。年初,市政法委、禁毒委针对景洪毒情形势,多次深入毒品危害较为严重的乡镇村寨开展调研,认真撰写《对景洪市农村毒品危害现状的调查分析报告》,草拟《进一步加强禁毒防艾工作的意见》,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极为重要的可行性依据。景洪市禁毒委积极争取50万元禁毒专项经费,全面保障禁毒工作有序开展。景洪市嘎洒镇等毒品危害较为严重的乡镇根据各自实际情况,主动出击,不断创新举措,加大禁吸戒毒工作。市禁毒部门结合"南线公开查缉毒品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打击境外毒品犯罪、整治市内零星贩毒、收戒吸毒人员专项行动、落地查控、禁毒宣传等工作,全力推动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深入开展。一是禁吸与打击零星贩毒相结合,摧毁地下吸贩窝点。禁毒部门广开情报信息来源,深挖细查,设法打源头、端窝点。全年共破获105起毒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07人,缴获各类毒品330.32千克,缴获毒资498.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毒品案件数和抓获犯罪嫌疑人员数分别下降20.45%和37.43%,缴获毒品数和毒资数分别上升123.82%和6.67%;查破零星贩毒案件91起,抓获贩零人员91人,捣毁吸毒窝点17个。9月,禁毒部门在中缅边境一线成功破获一起我州乃至全国当年数量最大的贩卖冰毒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缴获冰毒247千克。二是加强禁吸戒毒工作,铲除毒品滋生土壤,建立完善吸毒人员普查核查工作机制。市禁毒部门对景洪市辖区内的10个乡镇、6大农场、1个街道办事处开展逐村、逐单位、逐街道全面普查,加强对吸毒人员的管控和监测,掌握吸毒人员动态。共收戒吸毒人员990人,同比上升90.75%。三是重点整治与禁种铲毒相结合,进一步巩固"无毒乡镇"成果。建立完善禁种铲除工作长效机制,落实禁种铲毒责任制,层层签订禁种责任书,做到"零种植"、”零产量”。继续采取措施、加大力度巩固已经创建的"无毒乡镇"和"无毒社区”。四是以《禁毒法》为重点,充分发挥景洪城区街道、乡镇等基层党组织、派出所、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和禁毒委成员单位的作用,全面落实禁毒责任
  2009年3月31日,景洪市禁毒工作会议(市政法委提供)
  状,广泛开展禁毒宣传,共开展禁毒防艾宣传教育206次,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2万余人。
  【政法队伍建设】2009年,景洪市政法各部门始终把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突出抓好政法队伍的思想素质提升、问题查找整改和执法行为规范。市政法委先后部署全市政法各部门开展“深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大学习、大讨论'读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四项活动和"‘深入基层办实事、化解纠纷促稳定'爱民、为民实践活动",健全"三会一课"、"建立健全队伍建设形势分析制度"等七项制度政法机关结合各自实际,大力推动政法队伍正规化建设。市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等系列主题活动;市人民检察院以开展"检务督察”为突破口,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六条警规"、"四条措施"创新招、出实招,认真研制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队伍正规化和派出所正规化建设加强明察暗访工作实施意见》、《案件回告制度》、《落实查控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意见、制度、方案,组织开展大培训、大走访、大督察"三大活动”,召开全市五套班子领导参加的高规格、严要求、大规模的队伍教育整顿大会。市司法局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重点,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同时,市政法各部门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推动警务、检务、审务、狱(所)公开,真正让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促使广大干警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市政法委在严管队伍的同时,想方设法落实从优待警,落实公安民警每年35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建立公安荣誉、救助基金,为抚恤和解决公安家属困难提供保障。
  2009年10月10日,景洪市农垦与地方维稳联席会议 (市政法委提供)
  【有关会议】2009年3月31日,景洪市政法委认真履职、工作,及时召开有关会议,解决存在的问题。召开"全市政法工作会议",总结2008年度全市政法工作,安排部署2009年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政法工作,表彰平安创建达标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先后3次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公、检、法三部门的协调配合。定期组织召开政法委委员会议,听取政法各部门开展的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分析、研判一段时期的社会治安状况,并及时将综合情况向市委常委会汇报。先后4次召开"景洪市农垦与地方维护稳定联席会议",及时召集相关部门对农场与地方之间的矛盾纠纷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进行研究解决,确保了辖区场群关系和谐稳定。
  【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2009年,市政法各部门积极参与处置“1•20-农垦下岗失业人员堵路事件、"2•09"嘎洒镇曼喃村拦堵机场事件;勐罕镇曼听村民小组与景哈乡曼贺宽村民小组之间的林地矛盾纠纷、勐龙镇曼弄较村民小组与龙鑫矿业公司之间占地补偿纠纷、西双版纳机砖厂职工与景洪宣达利有限责任公司的矛盾纠纷等一系列持续时间长、处置难度大的群体性事件和重大矛盾纠纷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涉法信访工作】2009年,市政法委按照处理涉法信访"四定"方案原则,认真督办公安、检察院、法院在执法过程中引发的群众信访问题,把涉法信访案件逐一落实到责任单位,并限期回复处理结果。全年共督办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74件122人次,办结67件,办结率为90.56%。
  (陈利光)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概述】2009年,景洪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生态”任务的新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平安建设为载体,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全面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有力地维护了全市社会治安稳定。
  【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2009年,景洪市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巩固"平安市"纳人总体工作目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狠抓落实,深入推进综治维稳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一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综治维稳和村(居)委会治保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基层派出所、司法所和法庭的“两所一庭"规范化建设,积极整合基层信访、维稳、人民调解、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基层法庭等调解资源,加强相互衔接配合,构建基层"大调解"工作格局。全市已配设18名综治维稳专干,95名村(居)委会专职治保调解员,746名村(居)民小组治保信息调解员。二是为进一步完善基层综治维稳工作形成齐抓共管、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景洪市扎实开展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综治维稳领导及成员单位挂钩联系基层综治维稳工作制度。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对挂钩联系点开展综治维稳工作情况、落实综治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及开展平安建设的情况进行认真督促和指导,使一些社会矛盾、群体性上访事件得到有效化解和妥善处理,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
  【目标管理责任制】2009年,景洪市高度重视综治维稳及平安创建工作,从当前实际出发,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制和重大问题责任追究制,着力解决平安建设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市委、市政府认真执行《景洪市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严格执行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把抓综治维稳与平安创建工作的实绩纳入干部考核内容,充分调动基层综治维稳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4月,市委、市政府分别召开全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和工作目标责任签订会议,对全市2008年度创建达标的20个"平安村(居)委会"、63个"平安单位"进行表彰授牌,兑现了2008年度各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奖。
  【经费保障机制建设】2009年,景洪市加大综治维稳工作经费投入,健全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将市乡村组四级综治维稳工作经费和综治维稳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专项经费,按全市总人口人均1元,每个村(居)委会每年2000元工作经费,村(居)委治保调解员每人每月150元,村小组治保信息调解员每人每月30元列入财政预算,足额划拨到位。此外,一些有条件的乡镇、社区积极探索市场经济体制下开展综治维稳工作的办法和途径,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和"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多渠道筹措群防群治工作经费。
  2009年3月1日,启动"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 (市综治委提供)
  【社会矛盾化解】2009年是景洪市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之年。各项重点工程陆续开工,各种因征地拆迁、移民安置、拖欠工资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呈现,加之历年来的山、林、水、土和企业改制、职工下岗及农垦历史遗留问题等各种不稳定因素,越发凸现维稳工作的重要性。景洪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建立健全维护稳定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法制化、民主化水平一是大力拓展情报信息来源渠道,加强隐蔽力量的建设和情报信息调研工作,全面开展涉疆、涉藏人员梳理排查工作。一年来,共建立信息员、联络员425人,共收集整理情报信息2266条,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二是认真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及突出治安问题,及时掌握各类不稳定因素,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好经验、好做法,着力在源头和妥善处置上下工夫;着力把好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关,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健全维护社会稳定预警、挂钩联系基层综治维稳工作及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和化解各类关乎群众利益的社会矛盾纠纷、民间纠纷和热点问题。一年来,市公安机关共排查热点问题117件,成功化解36件,对未调处的也落实了相应工作措施,防止矛盾激化;市综治维稳办共排查整治农村混乱地区1个、突出治安问题3个,排查出影响社会稳定大矛盾纠纷46件,已成功化解28件,化解率为61%,其余18件矛盾纠纷正在积极化解之中;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种矛盾纠纷2073件,调处2024件,调处成功1973件,调解成功率97.48%,制止群众性械斗28件255人,防止群体性上访7件121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件9人。
  【维稳防线建设】2009年,景洪市进一步完善农垦与地方维护社会稳定联席会议制度、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景洪市政法宣传舆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景洪市公、检、法刑事侦查、刑事起诉、刑事审判部门定期联席会议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省、州、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试行)》和《关于建立维护社会稳定预警工作机制的规定(试行)》等制度一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维护稳定工作,分别3次召开维护稳定专题会议,周密部署,对重大矛盾纠纷、群体性上访事件实行市级领导包案制,逐级落实责任,限期调处,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深入细致地做好对"两案"人员的管控工作,加强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防范和处理,大力拓宽情报信息来源渠道,不断加强隐蔽力量的建设和情报信息调研工作,人民防线建设效果凸现。针对社会稳定工作的新形势及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重点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及督查办理工作,切实维护司法权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人员最关心的问题。一年来,市委政法委共接待涉法涉诉群众来信来访74件122人次,办结67件,办结率90.54%,其余7件正在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中。
  【社会平安建设】2009年,景洪市始终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坚持高规格部署、大力度推进,不断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努力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安全平稳的社会环境一是不断拓展平安创建平台,广泛组织开展以系统、行业和企事业单位等为主体,多层次、多形式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平安村寨"、"平安社区"、"平安单位"、“平安医院"、"平安学校"、"平安企业"、"平安家庭"和"平安出行”建设,扎实做好护农安、解农忧、保农稳工作。至目前,全市已有3222个"遵纪守法户"和"遵纪守法模范户",51个"遵纪守法村"和"遵纪守法模范村";297个"安全文明村寨、单位”,5个“无毒乡镇"、1个"无毒社区",9个"无邪教乡镇",10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59个村(居)委会、203个单位、297个"安全文明村寨、单位”跨入了"平安"行列。二是以城区四个固定街面屯警点为基础,每天派出100名民警、24辆警车上街开展巡逻值勤,建立治安值勤点。屯警街面使城区违法犯罪特别是"两抢一盗"、诈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大幅减少,让人民群众感到平安就在身边。尤其是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刑事案件与上年同比下降60%。三是以推进城市巡逻防控队伍建设为抓手,提高治安防控能力,实行城市巡逻防控巡长制,一个钉子一个眼,让每位民警管好城市的每片区域,力求将巡逻防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不断加强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小区的内保组织建设,强化内保措施,落实工作职责,努力提高治安防范水平。
  【社会治安整治】2009年,景洪市紧紧围绕全市的工作大局,深入研究和找准保障服务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全力构建平安和谐社会。市政法部门坚持严打方针,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组织开展打黑除恶、侦破命案、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斗争和重点地区的专项整治,命案、"两抢一盗"案件呈下降趋势,全市刑事案件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治安混乱地区整治成效显著。一年来,市公安机关共立1960起刑事案件,破1365起,抓获709名犯罪嫌疑人,破案率为69.64%,与上年同比分别下降3.21%、上升15.19%,立案率下降13.11个百分点,破案率上升11.12个百分点;共发生命案18起,破18起.破案率100%,与上年同比发案率下降21.74个百分点,破案率上升8.7个百分点;共受理2693起治安案件,查处2564起,查处3518名违法人员,与上年同比分别上升28.67%、0.7%、25.96%,查处率为95.21%0市森林公安共查处146件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与上年同比下降25.5%,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77人,共收缴野生动物产品1000千克,挽回经济损失46.23万元。检察院机关共受理各类提请批准、决定逮捕案件511件835人,与上年同比分别下降2.8%、上升4.9%,经审查,决定批准逮捕467件730人,与上年同比分别下降2.7%、上升4.7%。人民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425件,同比上升13.03%,审结401件,结案率为94.35%。
  2009年6月26日,禁毒防艾宣传活动(市综治委提供)
  【禁毒防艾】2009年,景洪市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在禁毒防艾斗争中主力军作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健全和完善禁毒防艾工作长效机制。4月,景洪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禁毒专项工作会议,认真总结经验,深刻分析当前的形势,表彰奖励禁毒防艾工作中成绩突出的5个"无毒乡镇"、1个"无毒社区、1个"先进集体",49名先进个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防艾工作的意见》,加大力度巩固已经创建达标的"无毒乡镇"和"无毒社区”。加大禁毒防艾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街道办、乡镇等基层党组织、派出所、文化、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禁毒防艾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以《禁毒法》、《重大疾病防治法》和《艾滋病防治条例》为重点,采取毒品实物、宣传画、宣传片、展板及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设立咨询台等多种形式深入乡镇、村寨、社区广泛开展社会面上的禁毒防艾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毒品和艾滋病的危害,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综治维稳宣传】2009年,景洪市各综治、维稳成员单位积极创新工作理念,改变工作方法,不断丰富工作载体,以构建"平安和谐"为主题,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大综治维稳宣传力度。定期不定期在全市辖区广泛开展综治维稳、法制、见义勇为等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创建平安人人参与、构建和谐人人共享、维护稳定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3月,景洪市以"平安铸和谐、稳定保和谐、发展促和谐"为主题,在全市辖区有创造性地广泛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认真组织全市综治维稳成员单位、责任单位积极参加综治维稳好新闻评选等活动。全年全市共悬挂横标、宣传图片466幅,发放各种宣传资料96600份,受教育人数168000余人次。
  【业务培训】2009年,景洪市加大基层综治维稳业务培训力度。6月初,市综治维稳办贴近基层、贴近实际,举办全市基层综治维稳专职干部和治保调解员岗位培训班,11个乡镇(街道)、农场和95个村(居)委会的综治维稳专干、治保调解员共119名参加岗位培训学习,使基层综治维稳队伍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8月,分别在四个重点乡镇配备专职副书记,专抓综治维稳和禁毒防艾工作。
  【交通安全管理】2009年,景洪市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以“平安出行"创建为载体,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减少交通事故为目标,重点对超速行驶、无证驾车、客车超员、酒后驾驶、占道行驶、违法装载、违法超车、违法会车等严重危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违法行为和漏管失控面。共发生交通事故49起,死亡33人,受伤91人,直接经济损失16.581万元,与上年同比分别下降30%、8.33%,上升24.66%、282.91%。
  【"扫黄打非"专项行动】2009年,景洪市各职能部门认真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城乡治安问题突出的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网吧及金融、商业网点的专项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社会秩序,消除安全隐患。一年来,全市各职能部门共开展40次联合整治行动,查处组织、容留、介绍妇女卖淫及卖淫嫖娼案件94起200人,治安拘留154人,摧毁7个组织妇女卖淫活动窝点;检查各类文化经营户1470户次,查处违规经营户33户次,收缴盗版音像制品4599张、电子游戏主板29块;查获传销案件2起,查处传销窝点82个,查获传销书籍、资料2100余份;抓获涉赌违法人员371人,收缴赌资52.60万元。
  【奖励见义勇为】2009年,景洪市把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作为巩固和深化"平安景洪"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城乡加大见义勇为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深入组织群众,大力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激励广大群众勇敢地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努力营造见义勇为、见义智为、见义众为的良好氛围。9月,景洪市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向肖利民、杨德升、白如红颁发"景洪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证书,给予每人3000元奖励金。
  【校园周边治安管理】2009年,景洪市不断健全完善学校、家庭、单位、社区"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向学校派驻保安、选派法制副校长,开设法制课,开办青少年模拟法庭,举办法律知识等系列主题活动,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至目前,全市75所完全制中小学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全市共受理未成年人案件43件72人,与上年同比分别下降4.44%、上升14.29%,审结36件60人。
  (李建波)
  公安
  【概述】2009年,景洪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州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保稳定、保增长、保民生、保生态"这一目标,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改革创新、和谐发展,充分把握景洪市跨越式发展和公安"三项建设"等重大机遇,实现公用经费保障和基层警力配备双达标,警务保障明显改善。着力开展黑恶必除、命案必破、枪爆必治、有毒必肃、逃犯必抓、乱点必治"六必"打击举措。全力推进快速反应机制、专项打击整治机制、群防群治机制、阵地控制机制、打防控一体化机制五个长效防范机制建设,公安工作实现新跨越,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经费保障和基层警力双达标】2009年,景洪市公安局积极主动向州、市党委、政府和州公安局汇报工作开展情况,赢得各级领导的信任、关心和支持。州委书记江普生3次到市局视察工作;州委副书记、州长刀林荫开年就深入市局基层一线视察慰问;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建明和人大常委会直接听取全市公安工作汇报;副州长岑化虎多次到市局研究部署安全保卫工作;州委常委、市委书记陈学刚,市长岩温才,市委副书记赵庆东和市委政法委书记张淳等领导多次深入市局调研。3月23日,市局召开全市公安工作会议,州委常委、市委书记陈学刚应邀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同日,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五套班子领导出席景洪市公安表彰大会。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关心和支持下,市局实现公用经费保障和基层警力配备双达标,公用经费按人均2.41万元纳入财政预算。警务保障明显改善,新购买14辆警车、124台电脑以及摄像机、录音笔等一大批公安装备,为景洪市公安工作和平安创建不断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情报信息与维稳处突工作】2009年,景洪市公安局初步建成以国保部门为龙头,派出所民警、辖区治安积极分子和信息员为支撑的情报信息体系。建立信息员、联络员制,收集整理上报信息2266条,成功化解36件,对未调处的也落实相应工作措施,防止矛盾激化。对个别有可能形成影响和规模的群体性事件隐患,做到超前发现、超前预警,为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妥善处置提供决策依据。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成功妥善地处置多起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因发现不及时、处置不当而引起的社会不安定因素。在工作中,市公安局坚持领导带头化解矛盾、调解纠纷中,努力防止矛盾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在"8•11"嘎洒镇医疗事故致人死亡引发的矛盾纠纷中,经过市局及时介入调解,使一场抬尸上访的事件化解于初始阶段。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处突应急机制,组建3个梯队200人的日常处突力量,明确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责任领导和指挥权限。先后组织4次处置演练。演练过程中,各梯队警力都在规定时间到达处置现场,第一梯队警力最快到达时间为1分18秒;第二梯队警力最快到达时间为4分钟,达到预期日的。
  【治安管理】2009年1~11月,全市共立刑事案件1960起,破1365起,破案率为69.64%,抓获犯罪嫌疑人709人,与上年相比立案数下降3.21%,破案数上升15.19%,破案率上升11.12个百分点,抓获犯罪嫌疑人数下降13.11%。共受理治安案件2693起,查处2564起,查处违法人员3518人,同比分别上升28.67%、0.7%和25.96%;共发生交通事故49起,死亡32人,受伤92人,直接经济损失16.58万元,与上年同期发生70起、死亡36人、受伤73人,直接经济损失4.33万元相比,交通事故数下降30%,死亡人数下降11.11%,受伤人数上升26.03%,直接经济损失上升282.91%;查处交通违章行为72915起,与上年相比上升67.86%;共发生火灾事故20起,查处20起,直接经济损失11.66万元,伤1人,与上年相比火灾事故下降39.39%,直接经济损失下降60.89%,死亡人数下降100%,受伤人数下降75%。
  【打黑除恶】2009年,市公安局积极组织开展对全市黑恶势力的摸排打击工作,建立打黑除恶工作责任制,要求以各辖区派出所社区民警为主开展黑恶势力摸排。明确"不摸排、不掌握、不打击、不上报"的,追究社区民警和派出所所长的责任全年共对两个涉黑性质犯罪团伙和一个涉恶势力团伙组织开展专案侦查,抓获涉黑犯罪嫌疑人34人、涉恶犯罪嫌疑人9人,43人全部起诉。
  【命案侦破】2009年1~11月,全市共发生命案18起,破18起,破案率为100%,与上年相比,发案数下降21.74%,破案数下降14.29%,破案率卜.升8.7个百分点。在侦破的王某系列盗窃杀人案中,不但破获2008年9月在景洪发生的入室杀人案,还带破2002、2003年发生在曲靖地区的2起命案和发生在景洪市的20余起入室盗窃案件,及时消除社会治安隐患。
  【打击毒品犯罪】2009年,市公安局积极主动开展禁毒工作,加大零星贩毒、大宗毒品贩运打击力度,努力做到境外禁毒除源,境内堵源截流,市内禁吸戒毒。全年共破获毒品案件105起,缴获各类毒品330.32千克,缴获毒资498.4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07人,与上年相比,缴获毒品数和毒资数分别上升123.82%和36.67%,毒品案件数和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分别下降20.45%和37.43%。9月17日,市公安局在中缅边境一线成功破获一起重特大冰毒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缴获冰毒247千克。这是2009年西双版纳州破获的数量最大的贩卖冰毒案件,也是全国破获的最大冰毒案件。
  【经济案件侦查】2009年,经侦大队共接到报警案件87起,与上年相比,增加7起。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48起,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0起。受理48起案件的涉案金额482.2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93万元。通过立案前的审查,立案侦查33起(其中:立合同诈骗23起,出售假币2起,职务侵占1起,非法经营4起,信用卡诈骗1起,一般诈骗2起,均属当年案件),涉案金额380.7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508.43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30人(其中抓获网上追逃人员20人),刑事拘留30人。刑拘转逮捕21人、转取保候审7人、其他2人。
  全年共检查捣毁传销窝点82个,与上年相比,增加75个;查获人数367人,教育劝返367人,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98人。查获传销物品(西服、皮包、男士精品)210套件,查获传销资料、书籍1900余份,由于无犯罪事实、达不到追诉标准均移交工商部门处理。受理非法经营(传销)刑事案件2起,涉案金额14.96万元;破获案件1起,涉案金额7.6万元。捣毁出售假人民币犯罪团伙1个,有力地遏制假币犯罪上升的势头。全年共侦破出售假人民币案件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刑事拘留5人,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中,上网逃犯2人,上网逃犯的抓捕率100%;抓获的上网逃犯中有1名境外逃犯;捣毁岩某、敬某某等5人出售假人民币犯罪团伙,全市公安机关共收缴假人民币120450元,其中:破获刑事案件2起,缴获假人民币9.76万元,零星收缴假人民币22850元。
  【出入境管理】2009年,出入境管理大队外国人管理窗口共办理各类出入境证件及延期4375人次,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出入境证25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出入境证延期2人;云南省边境地区境外边民临时居留证311本;云南省边境地区境外边民临时居留证延期452人次;云南省边境地区境外边民人境停留许可证1284份;云南省边境地区境外边民入境停留许可证延期2301人次。出入境管理窗口受理公民因私出国(境)共3128起4526人,与上年相比上升41%和60%。
  【法制建设】2009年,市公安局法制室共审核行政处罚1173人、刑事拘留786人、移送起诉836人、撤销案件79人,执法环节收取、退还、没收保证金共337次,发现执法问题21条,要求各执法单位认真进行整改。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法制室在州公安局法制部门的指导下,组织6次专门业务培训,确保每一名基层执法民警都能够熟练办理案件的基本程序。同时法制室针对平时案件审核和季度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对基层执法单位负责人及民警进行法制培训10次。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市公安局工作实际,组织订购《公安机关执法须知》、《人民警察常用法律法规选编》等书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治爆缉枪】2009年,市公安局针对治安形势,成立治爆缉枪工作组,采取全面排查、舆论宣传、奖励举报等措施,强化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的管理,减少涉枪涉爆案件的发生。全年共收缴各类枪支304支、子弹1724发,及时销毁,减少安全隐患。
  【整治街面丑恶现象】2009年,市公安局针对街面的社会丑恶现象死灰复燃的情况,提出"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的工作理念,组织民警开展整治街面丑恶现象的"断指行动"。共查处组织、容留、介绍妇女卖淫及卖淫嫖娼案件94起200人,治安拘留154人,摧毁7个组织妇女进行卖淫活动的窝点。有78人被依法送往昆明收容教育所进行2年收容教育,取到教育、打击和震慑的作用。
  【打击赌博】2009年,市公安局组织开展赌博专项治理,查破勘罕镇“2•13”、嘎洒镇"6•01"等聚众赌博案件91起,打掉8个赌博窝点,抓获涉赌违法人员371人,治安拘留77人,刑事处罚15人,治安处罚276人次。
  【治安防控网络建设】2009年,市公安局从抓扁平化指挥入手,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屯警街面,将城区、乡镇派出所警车、警力"洒”向街面,每天派出100名警力、24辆警车24小时不间断开展巡逻,由指挥中心直接指挥调度,提高接处警效率。实施扁平化指挥以来,全市各出警车5分钟内赶到现场的达到96%,街面警力现场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493人,有34.78%的"两抢"案件发案后经街面警力快速反应,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建立专项打击整治机制。结合屯警街面防控,制定打击"两抢"流程,组织开展打“两抢"专项行动。全市共发生"两抢”案件170起,破156起,破案率91.76%。与上年相比分别下降35.61%、25.36%和上升12.6个百分点,城区抢劫、抢夺案件大幅度下降,出现连续11天无"两抢"案件的好现象;组织开展打击入室盗窃和盗窃摩托车专项行动,破获盗窃案件6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2人,收缴被盗摩托车372辆以及手机、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现金等赃款赃物总价值200余万元。全市共发生盗窃案件1369起,破835起,破案率为60.99%,与上年相比分别上升10.05%、43.72%和14.29个百分点;组织开展以景洪城区为主的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查扣车辆1250辆,查获交通违法行为5799起(饮酒驾驶117起、醉酒驾驶46起、无证驾驶15起、其他5621起),行政拘留61人(其中:醉酒驾驶46人、无证驾驶15人),交通事故数同比下降54%。从“百、千、万”防控人手,建立群防群治机制。在城区建立100个治安值勤点,发动10。0名治安积极分子,发放3万份安全宣传单,将景洪城区6个巡防区,18个民警执勤点与100个治安执勤点有机结合,形成巡逻民警、社区民警、治安积极分子管面的网络化管控和派出所、社区、治保会三级联动。
  【三项建设】2009年,根据公安部的指示精神,景洪市局成立了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三项建设",即公安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警民和谐关系建设。在信息化建设方面以抓领导、抓硬件、抓制度、抓考核、抓自动预警情报落地查控、抓应用等"六抓”工作,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以强化组织领导、开展教育活动、开展以案说法、开展以干代训、以考促规范、建立案件回告和限时办结案件制度,减少群众投诉上访等六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推进警民和谐关系建设方面,寓管理于服务,通过实行现场笔录和案件回告、开通被盗摩托车查询热线、开展"百、千、万"工程和争取群众参与群防群治,深化"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加强沟通与交流,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等六项工作措施,使公安工作不断完善和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增强,促进警民和谐关系建设。
  【队伍建设】2009年,景洪市公安局不断推出新举措,强化公安队伍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公安组织纪律建设,公安工作和精神面貌呈现一片新气象。一是强化领导作风建设。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做到"两个首先",即:要求下级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下级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二是规范用人制度,完善用人机制。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命和民警用人体制。坚持提拔政治可靠、成绩突出、乐于奉献的人走上领导岗位,形成大的用人机制。将新招录的民警全部下派基层锻炼,新提拔30名表现突出的民警担任领导职务。3月,对工作业绩突出的31个部门、160名民警以及10名警嫂、6名治安积极分子进行表彰。三是严格纪律要求,实行制度管人。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实行分层次管理,推行局领导"一岗双责”连带责任追究制度,制定考勤报备、指纹打卡、警务通短信通报等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四是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建立执法培训机制、执法把关机制、执法考评机制等执法长效机制,制定出台《市局领导干部及民警问责办法》等规定,结合警务通信息平台,对民警违规行为、考勤情况、履职情况等及时通报。全年对30余名工作不到位的民警进行通报批评,对100余名工作成绩突出的民警进行通报表扬。五是落实从优待警,关心爱护民警。千方百计减缓民警的思想和工作压力,促进民警身心健康。为民警落实220元/月的执勤岗位津贴、600元/年的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争取每年注入50万元资金筹建民警荣誉基金,为抚恤和解决公安家属困难提
  供保障。
  (孔建军)
  检察
  【概况】2009年,景洪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大局,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主要任务,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努力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为营造景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2009年,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与侦查、审判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共受理各类提请批准、移送逮捕案件511件835人。经审查,决定批准逮捕467件730人;不(予)批准逮捕39件99人。共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70件996人。经审查,依法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412件674人;报送州检察院112件197人;适用简易程序116件;撤回起诉案件2件2人,结案率为99.6%。
  【查办涉黑案件】2009年,景洪市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两起涉黑案件,以王某某为首的"3•17"案和以杨某、杨某某、毕某某为首的''3•18"案。院党组高度重视案件的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工作,派员提前介入侦查工作,快捕、快诉。成立以分管副检察长为组长的专案组。12月8日,"3•17”案件全部审查终结,以被告人王某某等19人分别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赌博罪、寻衅滋事罪,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过两天的艰苦的庭审.景洪市人民法院完全支持景洪市人民检察院的指控,对王某某等人分别作出有罪判决。“3•18"案件已于2010年2月9日以杨某等16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009年,景洪市人民检察院着眼于服务景洪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固树立"力度、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的办案指导思想,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查办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教育卫生、涉农等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行为,取得较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按照“围绕大局、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提升质量,规范执法、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认真总结过去的经验和教训,明确工作着力点,大力推行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突破案件能力明显增强。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5件15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3件13人,渎职犯罪案件2件2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2009年,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一是认真开展立项预防。针对发案单位在管理或监督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制定整改措施,开展回访考察,从源头上预防、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二是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力度。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围绕"反腐倡廉保民生,公平正义促和谐"的主题,进行举报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30余次;与市纪委配合,共同召开预防职务犯罪宣传讲座,组织全市乡科级领导干部听取讲座,并到市看守所进行了实地参观。三是继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共建机制。在"四走进、四破解"主题实践活动中,景洪市人民检察院班子成员及其各局、科、室分别负责联系辖区的11个乡镇及4个农场,深入到各乡镇、农场,听取来自基层和企业的建议和意见,切实送法到基层,送法进企业,防患于未然。加强与原共建单位的联系和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巩固预防职务犯罪的成果。
  2009年6月,检察官正在接受法律咨询 (市检察院提供)
  【追逃与协查工作】2009年,景洪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协助其他检察院办案取证和追逃工作。全年共出动车辆19车次,出动警力38人次174个工作日开展此项工作。协助昆明市寻甸县检察院抓获涉案10余万元的在逃犯罪嫌疑人1名;协助贵州省都匀市检察院抓获在境外老挝磨丁涉案20余万元的在逃犯罪嫌疑人1名。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工作一体化"的工作要求,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统一安排下,协助勐海、勐腊县人民检察院办理多起贪污贿赂案件。按照景洪市委的统一部署,协助景洪市纪委办理18件党员干部违纪案件。
  【专项检查】2009年,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对2004年以来办案中扣押、冻结的款物79件106人进行逐案逐件清理,坚持边检查边整改,有错必纠的原则,对扣押款物该随案移送的随案移送,该上缴国库的上缴,该返还的及时返还。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代。专项检查活动因工作安排落实到位,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诸多问题,得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2009年3月27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 (市检察院提供)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2009年,市检察院从维护稳定大局出发,结合检察机关工作职责,依法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化解矛盾。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控申、举报案件144件,其中来信74件,来访70件,始终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做好涉检上访化解工作。在"两会”、"国庆"期间对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重信重访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和梳理,切实做到新老问题"底数清、情况明”。坚持信访情况"零报告"制度,定期报告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情况。对涉及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信访事件,院领导亲自接待,督促及时处理,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联运防范体系工程建设,广泛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派出资深检察官到学校上法制课,受教育人数达2000余人。积极与挂钩乡镇联系,认真开展禁毒防艾工作。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巩固"平安景洪”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广泛深入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2009年,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向侦查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8件次,监督其立案4件。对应当提请批准逮捕而未提请的、应当移送起诉而未移送的犯罪嫌疑人,追捕2人,追诉1人。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坚决不捕,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坚决不诉。强化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共提前介入重大案件6件次,参加现场勘验3件次,参与重大疑难案件讨论10件次,及时、准确地打击犯罪。
  【刑事审判监督】2009年,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共审查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裁定395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依法提出抗诉2件2人。加强对审判程序的监督,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258次。坚持监督质量与创新监督机制并重,注重审判监督效果,积极探索和实践量刑建议,大大减轻案后的监督工作。
  【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2009年,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73件,立案43件,其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2件,提请抗诉3件,建议提请抗诉5件,再审检察建议21件,执行监督检察意见2件。继续探索和实践公益诉讼,对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起诉,提出赔偿诉讼请求20余万元,现被告人已赔偿10万余元,对维护国家利益,保护生态环境起到积极作用。对判决、裁定正确的,认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用心维护司法权威。2009年,景洪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因成绩显著,在全省所有基层院中排名第一,被云南省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
  2009年9月26日,参与万人健步走活动(市检察院提供)
  【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2009年,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对景洪监狱报请的779人减刑、假释案件的报告和裁定、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报请、批准及裁定严格实行逐案审查,有效防止刑罚执行机关徇私舞弊拟报减刑、假释等现象。坚持实行约见检察官制度,在押人员约见驻所检察官60人次;杜绝超期羁押现象的发生,共提示和口头催办案件70人次。深入开展监管场所"监管执法"和"清查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监管"等专项检查活动,对所辖的景洪监狱、市看守所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理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并督促整改,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和稳定。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2009年,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推进,下大力气、花大功夫,切实改进全院的机关工作作风,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通过学习讨论、考察调研、查找问题、整改落实等多种方式,逐步解决影响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科学发展的一些问题,使大家受到一次深刻的理论教育。科学发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三个至上" 的职业信念得到提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强化,在指导思想、政治方向、根本目标等重大问题上思想进一步统一,有力促进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
  【领导班子建设】2009年,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带头学习,带头调查研究,带头解放思想。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努力提高领导科学发展、开拓创新的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事项都要在经过集体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作出决定;在专题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高质量民主生活会,邀请相关单位召开座谈会,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听取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共谋科学发展。
  2009年,对所辖景洪监狱进行专项检查(市检察院提供)
  【纪律作风建设】2009年,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进一步规范自身的执法行为。落实党风廉政责任,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确保责任落到实处,继续抓好案件告知卡、廉洁自律卡、回访监督卡"一案三卡"制度。开展"依理说事、就事明理"典型案例分析及专题案例教育及"身边人、身边案”教育活动,教育全体干警恪尽职守,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队伍专业化建设】2009年,市检察院在案件多、人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积极支持和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提高教育、司法考试培训以及各项岗位技能培训,有2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名干警取得法律本科学历。通过多种方式的学习培训,努力培养办案专业能手和业务骨干。
  【文化建设】2009年,市检察院注重实施文化强检战略,打造富有时代特色的"景洪检察"新面貌。一是在建设育人环境上下工夫,开辟检察文化宣传阵地,通过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度加强检察官职业道德教育,在检察局域网开办学习专栏和动态宣传,充分展示检察文化特色;二是在组织文化活动上下工夫,广泛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寓教于乐,引导干警文明健康的活动方式,在强身健体的同时,引导干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增强集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月16~18日,西双版纳州检察机关首届"检察杯"运动会胜利召开。经过三天的激烈角逐,景洪市人民检察院体育代表团获得团体总分第一名,并捧得首届"检察杯"。其中,囊括了男子篮球、迎面接力跑、拔河项目的3项第一,并获得了最佳组织奖,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浦颖)
  法院
  【概况】2009年,景洪市人民法院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思想。以队伍建设为核心,以提高审判效率与质量为突破口.注重打击与保障并重、调解与判决结合、审判与执行兼顾,积极稳妥地开展各项审判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共依法受理各类诉讼、执行案件2602件,比上年增加189件,审(执)结2009件,结案率为77.2%,并清理执行积案1714件。
  【刑事审判】2009年,市法院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最大限度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景洪市和谐发展。共受理刑事案件425件(旧存3件)703人,审结401件624人,结案率为94.4%。其中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526人(适用缓刑259人),判处5至10年有期徒刑56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21人,免予刑事处罚5人,单处罚金7人,无罪2人(自诉案件).撤诉和其他处理7人。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一是紧密结合社会治安和经济形势,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和群众生命财产的犯罪。审结黑恶势力、贩毒、抢劫、抢夺、强奸、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共379件596人,其中:1件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赌博犯罪,涉案19人。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审结非法经营、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犯罪8件14人。依法加大惩治腐败和治理商业贿赂的力度,共审结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犯罪14件14人,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二是继续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工作政策,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的259名罪犯依法适用缓刑,促进罪犯改恶从善,减少社会对抗。切实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力度。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91件,调解结案36件。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审理未成年人犯罪43件72人。在审判组织、审判方式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努力做到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有力促进对未成年人罪犯的改造和挽救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延伸审判职能,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做好社区矫正等工作。
  【民商事审判】2009年,市法院在民事审判中,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注重发挥调解职能,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着力在化解矛盾纠纷上下工夫。全年共受理民事案件1679件(含旧存59件),审结1250件,结案率74.4%0一是妥善处理涉及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妇女、未成年人和离婚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睦。二是依法审理保险、房地产以及各类合同纠纷,鼓励诚实信用,制裁违法行为,调节经济社会关系,服务经济乂好又快发展。三是关注热点案件、重视群体诉讼案件,确保社会稳定,及时审理普文糖厂申请破产一案,依法审结侵犯集体经济利益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四是重视人民调解工作,使一批民间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化在萌芽状态,避免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增进群众间的团结。全年共调解结案各类民事案件529件(含调解撤诉案件),调解率占结案数的42.3%。
  【行政审判】2009年,市法院行政审判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积极稳妥审理行政机关在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过程中引发的各类行政案件,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年依法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5件,审结15件。审查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1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执行工作】2009年,市法院破解执行工作难题,强化司法保障职能。受理执行案件471件(含旧存),执结331件,执结率70.3%,收案标的3241.2万元,结案标的214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收案数增加78件。在努力完成新收案件的同时,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和部署,积极开展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并建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相关部门配合的执行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执结一大批重大、复杂、疑难积案。通过清理排查,2007年12月31日前立案未执行完毕的案件1714件,标的8439.6万元。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250件,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1464件。截至2009年10月,共执结1439件,执结率84%,执行到位资金1204.4万元,兑现1120万元。
  【巡回办案】巡回办案不仅是一项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工作制度,而且是法官及时了解案情、就地解决纠纷,进行法制宣传的有效方法。2009年,景洪市人民法院始终把巡回办案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努力提高巡回办案工作质量,充分发挥两个中心人民法庭设在乡镇的便利条件和审判职能,加大巡回办案工作力度,深受当地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全年共巡回办案巡回审理159件次,解决纠纷67件次。
  【政治思想工作】2009年,市法院党组按照景洪市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在全院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始终把学习实践活动与人民满意相结合、与执法为民相结合、与案件回访相结合,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真正把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落实到"让人民满意”的根本宗旨上来,真抓真学、学以致用、学见成效。在认真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全面落实了"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各项要求。在活动中,突出实践特色,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送法上门,多措并举,因地制宜地开展各项便民服务工作,主动提供法律服务,全面提升审判质量,突出为民排忧解难的服务效果,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法院的整体形象得到了提升。
  【培训学习】2009年,市法院党组突出司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法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人员参加各级各类专题培训、岗位培训、审判业务培训、科级干部知识讲座。全年共有69人次法官及其工作人员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审判业务培训,15名法官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市委组织部干教委组织的知识讲座,13名法官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全市处、科级干部知识考试,4名工作人员到省法院参加2009年全国司法考试统一培训。通过省高院法官讲师团巡回培训、集中调研、考核测试等一系列活动,提高法官驾驭庭审、撰写裁判文书的能力。
  【廉政建设】2009年,市法院党组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务求实效,促进司法廉洁。一是领导班子带头廉洁自律,抓好自身廉政建设,建立责任制,坚持民主集中制。二是反腐倡廉工作坚持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障,监督是重点,查处是关键的原则,对重点环节和重要岗位,逐步建立查处机制。三是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从严治院,从严治警。四是继续严格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部门廉政责任人,做到发现问题层层追究。
  【物资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2009年,在普文、勐龙两个中心人民法庭已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同时,市法院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加快审判大楼的建设。积极筹措资金增设了一批办公设备,为无纸化办公提供条件,实现庭审记录电脑化,改变以往记录手写的历史,提升工作效率。根据押解任务繁重的实际,更新囚车1辆,为押解安全工作提供保障。
  【信访工作】2009年,市法院完善司法为民措施,高效便捷排解民忧。在立案、信访、司法救济工作上,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护民措施,发挥主动下访长效机制,增加能动司法的自觉性、前瞻性、有序性、针对性和规范性。一是认真接待群众来访,做到专人负责,及时接受群众咨询,信访接待工作保证做到“有登记、有落实、有结果"。二是改进涉诉信访化解工作方法,畅通民意沟通和诉求表达渠道,保护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的愿望。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信访和涉及群体上访的案件及时进行疏导,认真做好预防和说服教育工作,稳定民心。共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643件(人)次。
  【司法救助】2009年,市法院依法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和抚养、扶养、赡养的"三养”案件缓、减、免诉讼费36.5万元,涉案149件;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及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涉诉困难群体执行救助金的实施意见》,对29件31人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给予救助27万元。
  【队伍建设】2009年,市法院党组注重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一方面从其他政法系统择优选调补充法官不足;一方面合理调整内部人力资源,加强实践锻炼,安排新录用人员到人民法庭进行社会实践锻炼,充实审判一线,提高工作能力。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晋升机制。创新审判委员会工作制度。设立刑事、民商事行政专业审判委员会,提升专业理论水平。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健全和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制度,规范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审计、拍卖等工作制度和程序。
  【新闻宣传工作】2009年,市法院根据工作实际,加强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充实宣传人员,增配宣传设备。结合审判工作的热点和重点,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积极宣传报道法院审判信息和工作动态,宣传法官的先进事迹。全年共编发简报113篇,州内外杂志、媒体及网络采用稿件130篇。开通景洪市人民法院网,设立院长信箱、法律咨询、开庭公告、工作动态等栏目,构建了网络法制宣传监督平台,实现多方位开展宣传工作,多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多角度服务群众。
  【人民陪审员工作】2009年,市法院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让人民陪审员尽可能地参与审判和执行,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人民陪审员认真处理本职工作与参与各类案件陪审、执行之间的关系,认真钻研业务,提高陪审案件质量。选任的18名人民陪审员全年共参与审理各类案件431件。
  (黄燕)
  司法行政
  【概述】2009年,景洪市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全州、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开展"案结事了、定纷止争"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排查调处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开展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竭力维护社会稳定,努力为构建和谐平安景洪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法制氛围。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2009年,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扎根基层,面向群众,积极开展工作。全年,直接参与调处疑难社会矛盾纠纷43件,指导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排查矛盾纠纷112件,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社会矛盾121件,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198次。
  【人民调解工作】2009年,全市有842个基层调解组织,2346名调解员。调解组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认真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共受理各种矛盾纠纷2073件,调处纠纷2024件,调处成功1973件,调解成功率97.48%。其中:婚姻纠纷563件、邻里纠纷451件、生产经营纠纷153件、房屋宅基地纠纷105件、债务纠纷81件、财务管理纠纷67件、土地承包纠纷312件、计划生育23件、征地拆迁纠纷128件、劳资纠纷80件、其他纠纷8件。制止群众性械斗28件255人,防止群体性上访7件121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件9人。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2009年,各乡镇、街道法律服务所共参与民事诉讼或非诉讼活动26件,其中代理诉讼案件10件,非诉讼案件16件,代写法律文书87件,解答法律咨询289人(次),参与矛盾调处49件。
  【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2009年,各司法所在落实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正确引导刑释解教人员端正心态,自食其力,恢复自信心,遵纪守法。全年共落实刑释解教人员118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81人,解除劳动教养人员37人,落实安置人员112人,开展安置帮教工作460人 (次)。
  全市11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共接收登记社区矫正对象297名,其中移送外县市司法行政机关矫正13名。在实际被纳入矫正的284名对象中,被宣告缓刑的235人,被暂予监外执行的26人,被裁定假释的23人。284名矫正对象中,现解除矫正转入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71名,脱管1名,重新犯罪1名,各矫正工作机构共组织业务培训13次,638人次参训。
  【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2009年,全市的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采取多种形式,在全市公民中继续开展以"两个增强,三个提高”为目标的法制宣传教育,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方式创新;以"法律七进"为载体,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市”创建及"民主法治社区、民主法治村"的创建活动。继续抓好对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青少年、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公职人员的学法教育,大力开展《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毒法》、《民族区域自治法》、《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学习活动。组织开展法律宣传160场(次),受教育群众达69714人(次)。
  【维稳宣传月活动】2009年,市司法局围绕"创建平安人人参与、构建和谐人人共享、维护稳定人人有责"的宣传主题,认真开展以提高群众参与“平安创建,构建平安和谐景洪”为目的的综合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法律进农村”、“送法人户"法律宣传5次,发放宣传材料1万份,悬挂法制宣传图片150幅,解答法律咨询174人次,受教育人数达8万余人次。
  【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培训】2009年5月19日,在允景洪街道办事处举办了"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培训班。14个社区居委会干部,2个村委会支书、主任,共计72人参加培训。
  【送法进村进寺】2009年5月8日,针对景洪市部分村民婚姻家庭观念淡薄的问题,为保障妇女儿童在家庭的合法权益,组织到街道办事处曼外村委会团山新寨村民小组开展“送法进村"活动。组织村民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播放《绝望的亲情》、《妻子的报复》等普法宣传光碟,展出法制宣传展板35块,散发各种宣传材料1200份,150名村民参加学习活动。5月20日,市委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勐罕镇政府在曼春满大佛寺开展"法律进佛寺”学习活动,组织寺内僧侣、波章、沙弥等人员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及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学习《宪法》、《刑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与农民切身利益有关的法律。200余人参加学习活动,发放宣传单500份。
  【交通安全法治的宣传】2009年8月1日至11月30日,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与交警支队先后在曼景兰社区、沧江社区、花卉园社区、三叶社区、工业园区开展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种宣传材料2万份,悬挂图片300余幅,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直接受教育人数达2万人次。
  【乡科级领导干部法律培训】2009年10月19~24日,景洪市委干部教育委员会和景洪市委"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州委党校举办2期乡科级领导干部法律培训班。全市372名乡科级领导干部有321名参加培训,参训率86.29%。培训的主要内容为《法治区域、法治城市创建》、《物权法》、《禁毒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
  【法律援助与''148"法律服务专线】2009年,景洪市法律援助中心与 “148"法律服务专线,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306人(次),其中来电60人 (次)、来访246人(次),解答法律咨询356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8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40件,民事法律援助案108件。
  【律师所工作】2009年,景洪市属2个律师事务所在案件代理上,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积极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依法开展辩护活动。共受理各类案件259件,其中刑事案件81件,民事案件178件,代写法律文书210份,开展法律咨询250人(次),担任法律顾问15家。
  (王开平)
  云南省景洪监狱
  【概述】2009年,景洪监狱在省司法厅、省监狱局党委的领导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帮助下,严格认真执行《监狱法》和党的监狱工作方针。落实各项监管制度,确保监狱安全稳定,罪犯改造质量不断提高;坚持科学创新,全面推进监狱经济稳步发展,监狱经济效益持续增长;狠抓队伍建设,警察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队伍建设】2009年,景洪监狱继续坚持每月一次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落实全省监狱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监狱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从严治警,从优待警,政治强警,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一是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提升监狱警察队伍整体素质。扎实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深人开展,制定下发《景洪监狱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方案》及《整改台账》。扎实开展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读本》的学习活动。二是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配齐配强中层领导班子,增强班子合力,提高战斗力。三是加强对科技干部队伍的建设和管理,重视警察的教育培训,全年组织参加各类教育培训204人次。四是认真做好老干部和退休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作,落实老干部和退休工人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组织离退休干部进行身体检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关心退休职工的生活;认真对待退休职工的来信来访,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五是认真做好工会工作和共青团工作,继续实施送温暖工程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开展"周末杯"篮球赛和第十届"职工杯"运动会。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积极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的后备军作用。
  【党风廉政建设】2009年,监狱党委认真贯彻中纪委、省纪委及厅、局党风廉政反腐倡廉会议精神,全面履行“教育、保护、监督、惩处”职能,不断深化反腐败工作。围绕监狱中心工作,推进景洪监狱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要求,重点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机制,加大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着力提高警察的执法水平和整体素质,景洪监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实效,促进监狱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监管改造】2009年,监狱党委高度重视监管改造工作,加强对监管改造工作的领导,以推进监狱"三化"建设和确保监狱安全稳定、提高改造质量为目标。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巩固"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和监狱人民警察"岗位练兵"成果,全面推进监狱法制化建设。不断完善刑罚执行制度,全面落实各项监管制度和教育改造工作。
  【教育改造】2009年,景洪监狱紧紧抓住提高改造质量这一中心任务,以全力维护监狱的安全稳定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教育改造罪犯纲要》,深刻领会中央领导提出的"监管场所要把改造人放在第一位”,"要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首要标准"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教育改造工作,圆满完成全年教育改造工作任务,为维护监狱的安全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培训】2009年,监狱党委重视教育警察的培训,保证教育经费足额到位。全年共派出5批22人参加省局举办的各类教育警察培训。派出2批4人参加全国监狱系统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培训考试。共支出教育改造经费28.17万元。"三课"教育工作进一步得到巩固。
  【文化建设】2009年,景洪监狱不断加强监区文化建设,积极发挥监狱曙光艺术团在监区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利用春节等五大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丰富罪犯文化生活。加强图书室建设,共有图书14417册。为服刑人员提供丰富的知识来源,活跃服刑人员改造生活。社会帮教工作不断拓展,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及服刑人员亲属开展帮教活动,签订帮教协议。充分发挥景洪监狱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对罪犯给予法律援助,维护罪犯的合法权益。
  【民生工作】2009年,景洪监狱继续加大民生工作的力度。一是结合监狱改扩建实际,根据现行住房政策,在不断改进狱内住房设施的前提下,积极努力,推进普洱市警察生活基地建设,着力解决警察住房难、子女就学难的问题。二是通过多方汇报,积极协调,解决2006年1月1日后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审批核发问题,使174名退休职工进人云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并争取到财政资金,补足退休工资。三是按时足额发放在职工人工资,并通过各项政策性补贴增加工人收入,逐步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确保职工生活水平。四是认真为职工落实社保、医保、低保政策,年内为职工家属子女3700人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五是改善警察职工的生活环境和交通状况,投入资金维修建设部分监区、职工中队的路面、房屋,提升警察职工的生活质量。六是建立完善职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年内共有604户842人共获得172万元的最低生活保障金,442人共获得21.41万元的资金补助。七是春节和中秋节期间,对干警职工、特困户、困难户进行了看望慰问,共发放慰问金24.96万元。
  (苏贵文)

知识出处

景洪年鉴 2010

《景洪年鉴 2010》

出版者:云南民族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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