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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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洪年鉴 2009》 图书
唯一号: 260620020230003085
颗粒名称: 社会生活
分类号: D669
页数: 15
页码: 421-435
摘要: 景洪市民政局是主管全市民政工作的职能部门,2008年为理顺景洪市侨务工作,经中共景洪市委同意,景洪市民政侨务局更名为景洪市民政局,内设机构7个职能股室:办公室、优抚安置股、低保股、救灾救济股、行政区划地名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婚姻登记管理股。实有人员20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其他非领导职务人员14人,工勤人员3人。新成立1个下属事业单位--勐罕中心敬老院,事业编制2人。
关键词: 社会生活 社会问题

内容

【概述】景洪市民政局是主管全市民政工作的职能部门,2008年为理顺景洪市侨务工作,经中共景洪市委同意,景洪市民政侨务局更名为景洪市民政局,内设机构7个职能股室:办公室、优抚安置股、低保股、救灾救济股、行政区划地名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婚姻登记管理股。实有人员20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其他非领导职务人员14人,工勤人员3人。新成立1个下属事业单位--勐罕中心敬老院,事业编制2人。
  民政局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和"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任。一是社会保障,包括城乡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农村福利院建设、农村五保供养、救灾救济、优抚安置。二是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事务管理。如社区建设、村委会(社区)换届、村务公开、民间组织管理、行政区划、婚姻管理等。民政工作大项有20余项,小项有100余项。
  【救灾救济】2008年,景洪市遭受多次的洪灾、冰雹灾、风灾等自然灾害,全市10个乡镇、1个街道办的部分村寨不同程度受灾,造成严重损失。全年农作物受灾面积1.72万公顷,成灾0.67万公顷,受灾人口10.08万人次,房屋损坏1.48万间,直接经济损失3.05亿元,其中农业损失14428万元。
  灾情发生后,中共景洪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带领民政部门及时赶到实地调查核实灾情,慰问受灾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工作。全年下拨救灾资金384万元,其中下拨市级救灾资金71万元。
  【地质灾害搬迁】2008年,由于景洪市洪涝灾害严重,造成许多村寨山体滑坡,地基裂缝,房屋受损,经国土部门勘定,需要搬迁的村寨有:街道办大曼咪村44户,基诺山乡巴洒一队78户,街道办机砖厂40户,勐罕镇勐波村48户,帕当村28户,大渡岗乡小黑箐村34户,香烟箐村12户,勐养镇八家寨18户,纳回帕村26户,勐龙镇吕相村22户,共有306户。勐龙镇吕相村已推平新宅基地,建房材料基本备好,投入资金41万元。基诺山乡巴洒一队新选的宅基地基本推好,投入45万元。大渡岗乡小黑箐村已选好搬迁新址,平整宅基地资金到位30万元。勐罕镇勐波村平整新宅基地,投人资金10万元,群众自筹20万元。街道办大曼咪村筹划新址,由于选址工作难度较大,群众面临生活困难,落实生活补助经费5万元。其余搬迁村寨由于资金缺乏,选址工作困难多,补偿资金无法解决等原因,致使搬迁工作受阻,如初罕镇帕当村、街道办机砖厂、勐养镇八家寨、纳回帕村等。
  【其他救助】2008年,根据中共景洪市委、市人民政府会议精神,市民政局开展克木人建设项目试点启动工作,试点建设2户五保户,投资8.8万元,建房面积80平方米。5月20日动工,6
  勐罕中心敬老院 (岑尚丽摄)月20日建成,已验收入住。四川省汶川县发生&0级地震后,市民政局向四川省汶川县开展社会捐赠工作,支援灾区建设,共收到慈善款276.97万元,全部汇往灾区。11月,全市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共收到社会捐款5.44万元,将捐款购置御寒衣被下发到辖区受灾困难户手中。8月28日,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指示精神,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景洪分公司签订《景洪市农村住房保险协议书》,对嘎洒镇受灾的村寨根据房屋受损程度,按照合同进行理赔,重灾每户赔偿1000元,受灾较轻赔偿300元,共赔偿110户3.51万元,火灾理赔1户,赔偿5000元(勐罕镇曼嘎俭村委会曼迈囱村波空约)。开展农村困难群众危房调查统计工作,共有1157户4626人3084间危房。落实困难群众临时救济工作,补助临时救济金1.2万元。
  【城乡低保】2008年,景洪市城市低保工作按照低保政策的规定执行,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在动态管理的基础上实现"应保才保,应保尽保"的目标。全年,纳入城市低保的对象0.79万户1.42万人,月发放城市低保金209.6万元,人均147.3元。全年累计纳人城市低保对象9.42万户次,16.85万人次,发放城市低保金2418.4万元。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及时完成农村低保扩大覆盖面的工作任务。全年,景洪市纳入农村低保的对象有0.59万户1.32万人,月发放农村低保金69万元,人均52,2元。全年累计纳入农村低保对象4.96万户次,11.08万人次,发放农村低保金552,8万元。景洪市农村低保标准720元/年,现年补差标准为598.8元/年。从2月开始全市低保义务工劳动,第一批义务工安排887人,其中:卫生
  局用人287人,建设局用人600人,由建设局监督管理。春节期间,配合州、市政府做好城乡低保户、五保户、特困户、孤儿、医疗救助人员等弱势群体的慰问工作,发放慰问金2.94万元。配合建设局参与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城乡医疗救助】2008年,按照《景洪市城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暂行)》要求,按程序进行申报、审批、发放。一至三季度救助城市医疗救助对象202人次,发放城市医疗救助金32.52万元一景洪市加大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宣传力度,一至三季度救助农村医疗救助对象334人次,发放农村医疗救助金90.25万元。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用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代交新农合的对象为农村低保户(含五保户、孤儿和特困户)和边民,为农村低保户和边民3.65万人代交新农合73.09万元。
  【农村敬老院建设】2008年,农村敬老院建设列为景洪市人民政府十项民心工程之一,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给予大力支持,对勐罕、勐龙、勐养、普文4个敬老院新建项目和嘎洒敬老院改扩建项目给予立项和配套资金。勐罕中心敬老院建成,占地总面积10.6亩,建筑面积为1463,75平方米,总投资177.2万元。有床位48张,各种设施和生活用品齐全,入住老人22名。勐龙中心敬老院占地面积5.59亩,总投资217.8万元,内设100个床位,总建筑面积为1551,18平方米;9月10日工程开工,完成总工程量的70%。勐养中心敬老院占地面积7.4亩,总投资约235.2万元,内设64个床位,总建筑面积1717.29平方米;10月15日开工,完成总工程量的17%。普文中心敬老院占地面积5.58亩,总投资约238.6万元,内设64个床位,总建筑面积1717.29平方米。10月7日工程开工,完成挡墙和基础开挖,完成总工程量的15%。嘎洒敬老院在原来基础上扩建.床位数增至60个。全部项目建成后,全市有336个五保对象可以得到集中供养,集中供养率达34%。
  【双拥优抚安置】2008年,景洪市民政局春节、"八一"期间,走访全市辖
  2008年10月7日,市委、市民政局等领导参加勐罕镇敬老院开院仪式与入住老人合影 (岑尚丽摄)
  2008年5月17日,市民政局领导响应市委号召交纳特殊党费(梁照礼摄)区内27个驻军警单位,慰问全市重点优抚对象131人,其中:三属28人,革命伤残人员81人,在乡老复退军人22人。移交景洪市管理的军队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31人,发放慰问经费23.22万元。兑现671名参战人员补助金及补助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抗恤补助金,增报142名漏报的参战人员名单。完成全省优抚信息系统的数据录入工作。办理国家机关死亡抗恤25人。组织军休干部到易武和景洪电站参观,开展云岭老战士牵手互助活动。为驻军和优抚对象解决困难补助金8.8万元。景洪市接收退役士兵和士官114人,其中:农村安置42人,农场安置36人,城镇安置36人。通过多方努力,争取到9个城镇安置指标,通过"双考”有9名退役士兵被用人单位录取。鼓励退伍士兵自谋职业,为城镇退役士兵待业安置期间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全年全市发放安置经费、自谋职业金、低保金76.95万元,维护退伍军人的合法权益。景洪市民政局被省人民政府评为安置退役士兵先进单位,被景洪市人民政府评为2007年征兵工作先进单位。
  【社会事务管理】2008年,景洪市民政局做好电脑福利彩票销售、管理、统计工作,全市4个网点2007年完成销售额382.5万元。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有5名残疾孤儿做康复手术,全市共有60名孤儿享受低保救助。接待流浪乞讨人员53人次,其中7人到医院住院治疗。处理无名尸体44具,安置弃婴3起。依法办理社团、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工作。新登记办理的社会团体有13个,民办非企业共5个,其中新增1个;对全市23个社会团体进行年检,变更4个社会团体。联合州民政局在清明节期间对全市的龙山公墓、东风农场公益公墓进行安全检查,完成2007年度龙山公墓的年检工作。认真办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办理2件人大代表建议《关于村委会干部补助增加的建议》、《关于要求解决勐龙种植场性质的建议》;对市信访局转来的《关于福利厂干部职工生活困难问题的报告》,市民政局查阅和收集资料,安排人员对福利厂所欠的养老和医疗保险数额进行核算,与就业服务中心协调为福利厂职工办理优惠证、下岗证,为职工提高工龄补偿,写出书面材料报市人民政府。根据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市民政福利厂关闭、解散及职工安置,市民政局上报《景洪市民政福利厂关闭、解散职工安置实施方案》,各项工作在落实办理。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讨论稿。
  【村民自治和社区建设】2008年,景洪市民政局配合组织部门对新当选的村干部进行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着重抓好健全和完善村民自治民主制度及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村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的落实,指导、帮助、支持乡镇、村搞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促进全市村民自治、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开展。做好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市申报工作。市民政局被州政府评为第三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先进集体。重新核实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月定期生活补助工作,享受定补82人,其中:新增3人,病故3人。配合州、市相关部门对社区办公用房进行调研,申报城乡社区办公用房建设项目方案。
  【区划地名】2008年,景洪市民政局完成乡镇街道、路巷命名更名工作,完成10个乡镇82条街道、巷和城区11条街、巷的标准化、规范化命名任务。对各乡镇政府和公安等部门使用的地方名称用字进行全面核对和检查,加强对乡镇地名工作者和民政助理员地名业务知识培训和指导,强化地名工作队伍建设。按照省、州要求,启动地名数据库工作,录入部分数据信息。办理1件政协《关于对勐养地域正名的提案》。对勐海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开采751石场影响两县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函》提出处
  2008年7月29日,大渡岗乡受助村民领取市民政局送来的救济粮(梁照礼摄)
  2008年5月19日,驻景洪缅甸穆斯林商人向汶川地震灾区捐款(市公安局提供)理意见。
  【婚姻登记管理]2008年,景洪市共设置婚姻登记机关10个,其中:局机关1个,乡镇9个。2005年,景洪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进驻便民服务中心,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窗口”,2008年,被中共景洪市委、市人民政府评为便民服务先进单位。全市办理结婚登记1.05万对,离婚登记0.10万对,其中:在市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结婚登记0.45万对,离婚登记725对。出具未婚证明1058件。8月8日,奥运会开幕式这天办理结婚登记167对,其中:在市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结婚登记121对,乡镇办理结婚登记46对。按照省计生委《关于对2008年度"少生快富"工程对象进行资格确认的通知》要求,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可以享受相应的奖励政策,要按法定程序办理结婚手续。由于民族风俗等原因,很多夫妻属于事实婚姻,没有办理过结婚手续,老百姓得知这一惠民政策后,都蜂拥而来补办结婚证,从11月7~25日,市便民服务中心共补办结婚证2218对,工作量为全年的一倍。加强对乡镇婚姻工作的业务指导,开展婚姻法律法规的宣传,向群众提供婚姻咨询和服务,稳妥处理婚姻方面的信访案件。参加州民政局组织到思茅学习婚姻先进知识。做好边民涉外婚姻的统计上报工作,完成边民涉外婚姻调研报告。
  【党风廉政建设】2008年,景洪市民政局抓好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党支部制定的学习计划,利用机关学习日,先后组织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精神及省、州、市重要领导讲话精神和重要文件资料,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党性教育、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素质、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结合"三力"建设活动、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对原有规章制度进行重新清理、修订和完善,用好的制度管理人、约束人,用制度促进工作,建立一个促进发展的长效机制。把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与落实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结合起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能解决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应该解决但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说明情况、解释清楚,拿出解决方案,改善民政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建立服务型民政队伍。2008年,市民政局被州人民政府评为全州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被景洪市人民政府评为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先进派出单位,5人被州、市政府评为先进个人。
  [民政宣传】2008年,景洪市民政局重视民政工作宣传报道,局领导要求各股室撰写民政信息,加强对民政工作的宣传报道,用最快捷、最方便的方式,向外界传递民政信息。四川汶川发生8.0级地震后,市民政局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及时向外界宣传报道捐赠快报和捐赠光荣榜,新闻报道全天介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较短时间收到276.97万元的慈善款。景洪市各种自然灾害频繁,受灾面广,每次发生灾情,市民政局以灾情快报方式向各级领导和部门及时传递灾情情况,让更多的人关注灾情,关心灾民。市民政局共发出民政信息28期,其中:1篇信息被市解放思想大讨论办采用,2篇信息被市政府信息办采用。发出灾情快报7期。
  (岑尚丽)
  民族宗教
  【概述】2008年,景洪市民宗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宗教工作紧紧抓住"依法管理、确保稳定"这根主线,围绕中心抓团结,分类指导促发展,切实抓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抓好克木人发展工作,依法维护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当好市委、市政府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参谋。
  【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2008年,景洪市民宗局按照中共景洪市委《关于组织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加强领导,严格组织,分阶段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制定《景洪市民宗局关于"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六个讨论主题开展讨论,按各个学习讨论阶段的不同要求,每个干部职工都写出书面学习体会和个人作风整改措施。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反思思想精神状态,克服自满思想,增强忧患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服务发展意识,深入少数民族村寨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帮扶措施,加大扶持发展力度,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
  【民族专项资金项目】2008年,景洪市民宗局共向上级民族工作部门申报民族专项资金项目103项,资金1429万元,省、州民族工作部门批准下拨景洪市103项842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69项492万元;边境民族工作专项资金11项50万元;兴边富民资金23项300万元。以上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均在景洪市基诺山乡、勐旺乡、允景洪街道办事处、勐龙镇、勐罕镇、嘎洒镇、景哈乡
  实施。主要实施村内道路硬化、人畜饮水、种养殖业、文化设施建设。共有7个乡镇8个村委会52个村民小组2789户12142人基诺族、布朗族、哈尼族、
  深入农户调查 (市民宗局提供)克木人、傣族等群众受益。
  【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2008年,省、州民族工作部门下拨景洪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共69项492万元分别在基诺山基诺族乡巴来村委会、洛特村委会、新司土村委会、勐旺乡大平掌村委会、允景洪街道办事处曼戈龙村委会的47个村民小组实施村内道路硬化、人畜饮水、种养殖业、文化设施建设等项口。项目实施,有5个村委会47个村民小组的2155户9176人基诺族、布朗族、哈尼族等群众受益。
  【"四通五有三达到"项目验收】2008年,景洪市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达到"四通五有三达到"(即:通路、通电、通广播电视、通电话。有卫生室、人畜饮水、安居房、文化室、解决温饱的基本农田和经济林地。行政村农民人均粮食占有量300千克以上、行政村农民人均纯收人达到云南省农村人口低收人标准以上,未解决温饱人口占全村人口的5%以下。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两基"目标)的标准,通过省、州、市三.级验收景洪市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惠及基诺族、布朗族居住的基诺山乡、勐旺乡、允景洪街道办事处、勐龙镇、勐养镇5个乡镇。巴卡、洛特、巴来、新司土、司土、巴亚、茄玛、大平掌、补远、跳坝河、昆格、曼戈龙、曼伞、邦飘、陆拉15个村委会,101个自然村2005-2007年,扶持15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委会项目涉及基础设施、交通、能源及生态建设、邮电通讯、农田水利、人畜饮水、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安居房、群众增收、农畜产品加工业、第三产业、科技推广及培训,累计投入资金7924.87万元,其中:国家投资4521.01万元,地方投资1818.78万元,群众集资、投工投劳抵资1585.08万元,共投入520个项目建设。通过三年的扶持,各村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有很大的改善,受扶村寨村民生活发生巨大变化。基诺族、布朗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有了改善,生活水平有新提高。2(X)8年上半年,15个民族聚居村全部达到"四通五有三达到"标准。15个村委会都能收看到电视节目、通电话、有卫生室和安全的人畜饮用水。2个村委会通柏油路,13个村委会通砂石路。住房困难户仅有97户。人均占有粮食516千克(减少原因:受水毁破坏,粮食种植面积减少;橡胶、茶叶种植面积扩大),人均纯收入2055元。
  根据国家民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制定的《实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05~2010年)〉考核验收办法》和《云南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规划(2006~201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2008年6月6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召开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考核验收工作暨培训会议。7月28日至8月8日,市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验收小组,邀请州民宗局实地指导验收工作,主要采取听、看、查、访的形式,对项目实施情况和12个指标完成情况、档案图片建立情况进行检查。对全市涉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的5个乡镇15个村委会进行考核验收。8月28日至9月3日,州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验收小组,对景洪市5个乡镇15个扶持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委会的"四通五有三达到"情况进行逐项考核验收。11月6日,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考核验收组,对景洪市5个乡镇15个扶持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委会的"四通五有三达到” 情况、档案图片建立情况进行逐项检查考核验收。
  【扶持克木人发展项目】2008年,根据省、州、市政府的安排及要求,对克木人村主要开展以科技培训和生产发展为重点的扶持项目。共投入资金10万元。其中安排5万元进行技术培训,9月,景洪市民宗局会同州民宗局投入2万元在州委党校举办一期克木人村干部培训班。经过实地调查和听取广大克木人群众意见,决定在曼回龙村开展扶持
  巴奎村篮球场 (市民宗局提供)
  巴奎村文化室 (市民宗局提供)养殖黄牛。曼回龙村共26户104人,劳力85人。使用扶持资金购买种牛18头,作为村小组的经济实体,由村民小组自己管理,每户轮流放养黄牛。启动养殖黄牛项目,该项目补助资金5万元,牛圈由曼回龙村自建,建好70平方米牛圈。
  【民族宗教目标责任】2008年,景洪市民宗局与州民宗局签订民族团结目标责任书和宗教工作目标责任书。经省、州民族工作部门检查考核:各项工作目标明确、任务落实、工作到位、量化管理,取得成效。景洪市2008年度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纳人景洪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管理,与10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5个国营农场签订《景洪市2008年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
  【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活动】2008年,景洪市民宗局指导、参与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的组织筹办工作,落实资金,让各民族能按时、祥和、隆重庆祝自己的节日。协助州、市政府组织西双版纳泼水节暨傣历1370新年节系列活动。傣历新年节,市民宗局完成放高升、水灯、土火花、孔明灯以及沐佛仪式大游演、取水、赶摆等节庆传统活动。承办在江北举行的"嘎汤帕"节、在基诺山乡太阳广场举行的"特懋克"节。
  【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2008年,中共景洪市委、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开展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景洪市民宗局组织、指导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发放傣汉两种文字编印的民族宗教政策问答宣传单1000余份。在市区、各乡镇、农场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标语横幅84幅,召开座谈会、报告会、文艺晚会204次(场),举办民族法律法规培训5期。出黑板报、专栏、墙报226期。发放张贴宣传单、画册、图片等宣传材料1.2万余份。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民宗局等9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全市各单位以及窗口单位、公司商铺门牌、公章、文件头、广告牌使用傣汉文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强化景洪市区正确、规范使用傣汉文。根据州政府文件精神,中共景洪市委、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申报推荐评选西双版纳州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按照评选条件及程序,推荐上报,有10个先进集体和26名先进个人受州委、州政府表彰。
  【电脑农业专家系统推广】2008年,电脑农业专家系统工作完成推广面积10.2万亩。其中:水稻5.4万亩;玉米3万亩;茶叶1.5万亩;橡胶0.3万亩。
  水稻平均每亩增产21千克,共增产113.4万千克;玉米平均每亩增产37千克,共增产111万千克;茶叶平均每亩增产12千克,共增产3.6万千克;橡胶平均每亩增产干胶11千克,共增产3.3万千克。全市10个乡镇65个村委会通过电教、讲座方式进行培训,共培训120期,参加培训人数1.32万人次,其中市级软件开发培训4期100人次,乡镇农科人员、干部培训20期,培训主要内容为水稻、玉米。发放冬季农业化肥施用量建议卡,印发科技资料2.8万份。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通过培训,认识和掌握电脑农业专家系统知识及科学种田技能。
  【宗教事务管理】2008年,景洪市民宗局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和党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各佛寺各种佛教活动仪式。做好"三非滞留"(即: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境外僧人劝返工作,经过清理整顿和开展宣传动员、说服教育,没有1人境外僧人停留在境内。针对部分基督教徒提出设置聚会点要求和存在非法聚会活动行为,协同公安部门清理基督教非法聚会点,及时制止非法聚会活动。做好宗教界人士的参政议政,推选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7名。
  【工作调研】2008年,景洪市民宗局完成民族成分审核和确认、宗教事务和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房产、民族上层人士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工作、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实施情况等调研,写出《景洪市民族成分审核和确认民族成分工作》、《宗教事务和宗教活动》、《宗教房产问题》、《民族上层人士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实施情况》等5篇书面调查报告。
  【信访成分确认捐款】2008年,景洪市民宗局共接待来访126人,来信23件。开具民族成分证明17件17人,审核确认民族成分106件121人。资助少数民族贫困学生7名4000元。捐助四川省汶川"5·12”地震赈灾款1920元。
  【档案管理与利用】2008年,景洪市民宗局收发文件资料1370件,做到文件及时登记、传阅、收回和分发,报刊及时整理上架。整理归档局机关档案8卷218件。为迎接省、州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四通五有三达到"达标验收,对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实施以来的资料进行全面整理归档,整理归档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专档20卷175件,照片档案15卷。按照规定销毁文件材料约800件,提供档案资料237件。
  (陈桂芬)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
  【概述】2008年,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贯彻科学
  大平掌村建盖中的文化室 (市民宗局提供)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稳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落实全州人事编制和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全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序发展,为经济社会乂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公务员年度考核】2008年,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完成景洪市2007年度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参加2007年度考核1485人(政府系统1025人、参公单位175人、各乡镇政府285人;公务员1335人、工勤人员150人)。通过考核评比,评出优秀216人,占14,55%;称职1102人,占74.21%;基本称职1人,占0.07%;不定等次166人,占11.18%。
  【公务员招考录用】2(X)8年,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招考录用公务员63名,对任职已满1年的77名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进行任职定级。
  【办公室主任人事干部培训】2008年,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举办行政机关办公室主任(秘书)及人事干部培训班。培训采取理论学习与考察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市共有56人参加培训。
  【政务信息公开】2008年,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政务信息156条。
  【事业人员年度考核】景洪市应参加2008年事业单位考核5998人,实际参加考核5990人,未参加考核8人。通过考核确定为优秀865人,占参加考核人数的14.67%;合格4977人,占参加考核人数的83.08%;基本合格5人,占参加考核人数的0.08%;不合格2人,占参加考核人数的0.03%;不定等次141人,占参加考核人数的2,37%。
  【资格认定】2008年,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审查、推荐教育、农业、艺术等系列的评审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材料577份。546人分别取得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 (其中副高24人、中级250人、初级272人)。
  【教育培训】2008年,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采取自学和考试相结合的方法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教育培训,共有4534人参加培训,通过考试。
  【技能培训】2008年,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上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初、中、高、技师工人技术等级人员共459人,其中:申报技师21人、高级技术等级227人、中级技术等级166人、初级技术等级45人。
  【审批工资福利待遇】2008年,景洪市共审批:公务员级别工资271人,月增资3758元;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一次性抗恤费标准10人81326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变动职务工资489人,月增资4.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转正定级67人;知识分子补贴256人,月增资4810元;科技浮动工资39人,月增资912元;警衔津贴130人,月增资2774元;更改参加工作时间61人;重新确定工资待遇4人;病假待遇2人;特级教师津贴1人,月增资220元;省级劳动模范高定工资档次1人,月增资35元;办理机关单位退休35人、事业单位151人(专业技术人员99人、工人52人)、企业75人,机关单位退职1人,事业单位退职6人;事业单位变动岗位补贴2人;死亡工作人员一次性抚恤费、丧葬补助费29人,补助33.05万元;遗属生活困难补助11人,补助费1010元;离休干部护理费5人,月增资50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高龄补贴35人,月增资820元,企业27人,月增资270元;审核上报特殊工种80人,已审批12人。
  【审批工资正常晋升】2008年,景洪市审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薪级工资4903人,月增资12.15万元,工勤人员薪级工资1085人,月增资2.1万元。审批在职公务员级别工资档次1311人,月增资5.23万元,提前退休公务员115人,月增资0.66万元;在职工勤人员级别工资档次168人,月增资0.56万元,提前退休工勤人员15人,月增资665元。
  【事业单位人事服务】2008年,景洪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106名(幼儿教师6名、小学教师54名、特岗教师46名)。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手续295人(调入33人、调出23人、市内调整145人、新招94人)保管人事档案1.11万册(行政机关1817册、事业单位8098册、学籍档案889册、退役士兵档案225册、辞职人员档案79册);接收人事档案376册,转出档案97册,提供利用1977册;接收学籍档案28份,转出15份;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零散材料装档3,14万份。引进高中教师18名。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2008年,景洪市在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举办招聘会,共有86家用人单位参加,报名参加应聘的毕业生933人,通过用人单位和应聘者的双向选择,共达成意向性协议150余人。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2008年,景洪市共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5名,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9名。
  【信访工作】2008年,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信访件628件(人事136件、劳动403件、社会保障89件),解决或答复624件、办理4件, 书面答复15件、口头答复609件,接待来访群众1万余人次。
  【法律法规宣传培训】2008年,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两次《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法律宣传材料1.3万多份、《劳动合同书》9800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对1070家用工单位的6731人进行法律培训,对42个涉及劳动关系问题进行解答。
  【劳动执法年审】2008年,景洪市完成年审1095户(机关49户,事业单位194户,企业117户,个体735户),涉及劳动者1.35万人。年审工作实现3家用人单位换发社会保险登记证;督促703个单位与6731人签订劳动合同、24个单位为780人补缴失业保险费29,73万元、25户新用人单位为165人办理养老保险。对19家定点医疗机构和3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年检,合格率100%。
  【劳动执法】2008年,景洪市办理劳动纠纷案件175起(劳动工资案件143起、非法收取押金案件32起),为2。19名劳动者追回工资及押金1892万元。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9件,结案25件,其中:调解19件,开庭审理裁决10件,涉及劳动者214人、金额251万元。调查工伤事故案件19起。取缔非法职业介绍所1个。【农民工工资保障金】2008年,景洪市累计收取农民工工资保障金800余万元,账户余额530余万元。
  【劳动合同执法检查】2008年,景洪市开展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执法检查,共检查182家用工单位,涉及劳动者7445人,6755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率90.7%。
  【就业再就业】2008年,景洪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762人,完成就业目标任务1680人的104.8%;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845人,完成再就业目标任务800人的105.6%;困难失业人员再就业172人,完成再就业目标任务150人的114.6%;帮助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至少一人再就业18户;现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98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低于计划指标任务4%;农村劳动力转移1910人,完成目标任务1800人的106%。为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再就业优惠证》3060册(二类人员2852册,四类人员208册),检审1904人,有1750人参加再就业培训后实现再就业1710人、就业率80%以上;组织再就业培训530人,完成目标任务500人的106%,培训再就业率80%以上;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789人,完成任务500人的157.8%。
  【再就业资金管理和使用】2008年,景洪市支出再就业资金210,06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补贴127.14万元,补贴人数610人;再就业培训补贴36.45万元,补贴人数656人;公益性岗位补贴35.8万元,补贴人数81人;职业介绍补贴6.46万元,补贴人数646人。社会保障代理补贴4.21万元,补贴人数234人。
  【小额担保贷款】2008年,景洪市向82户扶持对象发放贷款246万元,完成目标任务210万元的117%。
  【"就业援助活动月"''春风行动"活动】2008年,景洪市通过活动,对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群体和农村劳动者进行就业援助,实现就业。发放2000本政策宣传手册、1万份宣传资料、3000张"春风卡";走访20户特困家庭;为72人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帮助131人实现再就业(零就业家庭2户,实现就业2人);举办招聘会2次,提供就业岗位586个,为农村劳动者提供职业介绍服务520人次,达成就业意向性协议205人,促成农村劳动者就业146人;为就业困难人员135人提供援助。
  【社会保险】2008年,景洪市养老保险参保247户1.21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2%,其中:在职职工参保930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1%,新增400人。实收养老保险费2276万元,发放养老金3342万元,补发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2803人18万元;养老保险数据上传率90%以上。工伤保险参保207户3784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0.9%,其中农民工参保2039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2%,新增259人,办理企业工伤事故16起16人,结案9起9人,待结案7起7人,征收工伤保险费51万元,支付工伤保险费33万元,支付企业工伤职工医疗费、工伤津贴10万元,长期享受工伤津贴、护理费7人、支付12万元,支付工伤死亡补助金11万元。生育保险参保201户3754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0.1%,新增209人,征收生育保险费53万元,享受生育保险待遇96人、支付生育保险费36万元。医疗保险参保476户1.9万人(在职1.42万人、退休4780人),新增509人,应缴基本医疗保险费3367.41万元、大病医疗保险费189万元,实缴基本医疗保险费2994.7万元、大病医疗保险费171万元,收缴率分别为88.9%和90%,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费2227.84万元、大病医疗保险费240.2万元,工伤医疗费收入14.7万元,支出14.2万元,生育医疗费收人31.8万元,支出32.6万元,离休干部医疗费收入165万元,支出169,3万元,统筹基金结余1748万元,个人账户基金结余1925万元,大病医疗保险基金结余19.4万元,离休医疗费用结余27.4万元,工伤医疗费用结余1万元,生育费用结余4.4万元。失业保险参保9774人,新增365人,全年应缴失业保险540万元,实缴278.33万元,征缴率为51.5%,享受失业保险金99人,发放失业金50.54万元;支付33人的农村养老保险金7213.64元,结余3415.05元。
  【清欠社会保险】2008年,景洪市收回养老保险欠费239万元,完成目标任务271万元的88.2%;医疗保险欠费36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312万元的115,4%;失业保险欠费72万元,完成目标任务70万元的102,9%。
  【机构编制】2008年,景洪市有行政、事业单位339个(党政群机关62个、事业单位277个),编制总额8680名(行政编制1572名,事业编制7108名),在职人员8223名。
  【事业单位年检】2008年,景洪市完成200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全市应参加年检250家,实际参加年检239家,未办理登记11家,年检合格率100%,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13家、新设立登记1家。
  (杨晓川)
  人口和计划生育
  【概述】2008年,景洪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中共景洪市委、市人民政
  全州人口计生系统第二届''人口杯"运动会联欢晚会 (市计生委提供)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下,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千方百计降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日标,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实际,采取措施,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人口计生工作的整体水平,较好地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市辖区户籍总人口为38.42万人,人口出生率为9.52%。,死亡率4.97%。,人口自然增长率4.55%。,计划生育率96.36%。全市有已婚妇女7.05万人,落实各种避孕措施的有6.38万人,节育率为90.5%,长效节育率83.07%,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25万户。
  【责任目标】2008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双线”责任目标任务与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各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如下表:
  【惠民政策】2008年,景洪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落实好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奖励政策。全市符合奖励扶助并办理《兑现证》的共542人,兑现奖励金35.24万元。符合特别奖励扶助对象的121人,兑现奖励金13.65万元。引导好符合政策的群众参与到"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活动中来。全市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累计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4342户,其中2008年当年办证139户。享受"一次性奖励"116户(享受1()00元111户,享受500元5户),享受教育奖学金2058人(小学1450人,初中608人)。共发放一次性奖励、教育奖学金升学奖励55.87万元,发放保健费424户58,88万元。享受升学奖励54人,发放奖励金5.52万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户籍属州、省、中央级单位的城镇零就业独生子女保健费由景洪市统一发放,景洪市辖区(除农垦系统外)城镇零就业独生子女家庭的保健费由所属乡镇、街道办和社区发放。全市共发放城镇零就业独生子女保健费626户6,55万元。
  【"少生快富"工程】2008年,景洪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按照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做好"少生快富"工程的有关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全市符合享受"少生快富"工程奖励的家庭共计9009户,其中:"双女户"家庭共4896户、独生子女户家庭共4113户。9009户家庭,符合国家政策奖励的8697户,符合云南省政策奖励的312户。一次性奖励金共2412.6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087.28万元;省补助资金286.32万元;州级配套19.5万元;市级配套19,5万元。
  【流动人口管理】2008年,景洪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落实"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要求,把流动人口纳入常住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做好流动人口避孕药具发放、查孕、查环及生殖健康检查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计划生育手术免费落实率达95%以上。开展流动人口清查登记工作,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台账,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平台正常运转。全市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7.18万人(流人6.69万人),流入人口已婚育龄妇女14305人,流动人口统计台账建账率达92%。向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平台答复信息309条,答复率98.7%。提交信息150条。依法对流动人口违法生育行为进行查处。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已同江西省新干县人口计生委、云南省宣威市人口计生局,分别建立流动人口双向管理和服务机制,双方签订协议书,明确各自的职责。
  【计生服务】2008年,景洪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把优质服务工作纳入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完善优质服务的各项措施。利用流动服务车送政策、送知识、送技术、.送医药到农村,为广大农村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坚持"生殖健康普查"制度,推进计划生育"避孕节育、出生缺陷干预、生殖道感染"三大服务工程的实施,提高妇女健康水平。9月下旬,全市开展以"关爱妇女健康”为主题的生殖健康大型免费普查活动。服务对象包括景洪辖区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已婚育龄妇女。普查统计,患有各种生殖道感染疾病9000余人,3600余人参加治疗,共有1万余名妇女受益。完成嘎洒镇和勘养镇的计划生育服务所的建设,抓好景洪市计划生育服务站综合楼建设。从市服务站下派医生到技术力量相对薄弱的乡镇指导工作,发挥带动和培训作用,加强基层技术力量,切实提高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组织技术人员参加科技大练兵活动,提高技术人员素质。
  【行政执法】2008年,景洪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通过以会代训、办培训班等形式,组织计生干部学习"一法三规一条例"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做到学法、懂法、文明执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各项工作程序,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工作的"八不准"规定,维护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依法行政落到实处,杜绝违法行政恶性事件的发生,在管理和服务上努力做到优质、规范、热情、高效。全市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和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共1818件,共征收社会抚养费243万元。制定村民自治章程,保证育龄群众在知情、自愿的情况下,落实安全、适宜、长效、经济的避孕节育措施,提高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水平。对生育证审批、奖励、服务项目、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全面公开,公布举报电话,通过各种方式,多渠道地接受群众监督。
  【预防艾滋病工程】2008年,全市加大预防艾滋病工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44次,发放性病、艾滋病防治宣传材料6万余份,发放免费避孕套13.8万只,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避孕套的使用率。把开展推广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任务。制定全年实施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步骤。发挥全市各乡镇、街道办和各社区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窗口优势.提高安全套普及率、获取率。对各乡镇服务所的所长和药具负责人、各社区主任及计生兼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安排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专项经费,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检查宾馆旅店、美容美发厅等服务场所安全套摆放情况,景洪市非星级以下旅馆业安全套摆放率达100%,娱乐场所摆放率100%。
  【预防干预】2008年,景洪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把出生缺陷干预作为年度垂点工作抓紧抓好。结合"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活动",印制宣传单、刷写宣传标语、制作公益宣传板,使广大群众明白出生缺陷预防知识,了解优生检测的好处及检测地点,小剂量叶酸的作用、领取办法。发挥人口学校的宣传阵地作用,举办各种生殖健康讲座、婚前培训和出生缺陷预防。利用现有计生服务(站)所资源,开展生殖健康检查、孕前检查和优生优育咨询。选拔技术骨干参加上级部门培训。全年共计培训业务骨干、宣传员、服务员和群众129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40万份,咨询优生优育54万人,参加婚前咨询3469人次,婚前培训率76%,参加孕前检查1117人,孕前检查率36%。
  【计生协会建设】2008年,景洪市共有计划生育协会组织104个,其中:市
  计生知识宣传活动 (市计生委提供)
  入户调查计生工作 (市计生委提供)级机关1个、企事业单位(团体)2个、街道1个、乡镇机关11个、村级89个、其他团体1个,共发展协会会员18574人。会员小组521个,会员联系户1562户,会员之家105个,宣传服务阵地92个。全市原有会员之家141个,通过整顿规范,保留105个。全年组织协会培训班78次,参训人数4174人次。各级协会充分利用节假日、纪念日、活动日学习宣传"一法三规一条例"等计划生育法规、政策以及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和预防艾滋病知识,全年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8万份(册);开展计划生育系列保险。投保人数532人,投保金额8.17万元;巩固农村"三结合"工作成果,拓宽工作范围。投入"三结合"项目资金14.3万元。
  【边民通婚调查】2008年8月,景洪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对景洪市边民与毗邻国家边民的通婚情况的调查。在景洪市定居边民通婚数为499对,其中:依法领取结婚证135对,占通婚数的27%,未办理结婚登记364对,占通婚数的73%。主要涉及缅甸、老挝国籍。初婚占78%,再婚占22%。哈尼族占90%,傣族占18%主要集中在勘龙镇、景哈乡边民通婚生育子女总数为612人,办理《生育证》的仅为41人,占7%,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违法生育数达93%。
  (赵正光)
  老干工作
  【概述】2008年,景洪市老干部工作在中共景洪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和中央、省委、州委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略为从优"的政策原则,全面落实老干部"两个待遇",以人为本,创新工作,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老同志发挥作用,推动全市老干部工作健康发展。
  【春节慰问】2008年春节期间,景洪市老干部局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慰问全市离休干部、副科级(实职)以上退休干部、副高职专业技术职称以上退休干部和离休干部遗属358人,发放春节慰问金7.46万元。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的领导专门到市干休所看望住所的10户离休干部和离休干部遗属。
  【老干部会议】2008年4月18日,景洪市召开全市老干部工作会议。全市各乡镇、街道、部委办局的负责人和市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离退休党支部书记等20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施云峰主持,市委副书记狄建民作工作报告。
  【参观考察】2008年3月11日,景洪市老干部局和市老年大学组织离退休老干部及老年大学学员113人,到嘎洒镇曼景保村参观新农村建设情况,听取嘎洒镇领导的镇情、新农村和老干部、老龄工作等方面情况的介绍。4月3日,老干部局组织离休干部40余人参观勐泐大佛寺。10月1日,安排8名离休干部参加由州委、州政府组织的向西双版纳解放纪念碑敬献花篮仪式。10月16日,组织离休干部56人参观景洪电站、景洪至勐养高速公路和大渡岗茶场等。
  【兑现医药费节约奖】2008年4月3日,景洪市老干部局、市医保中心组织离休干部参观考察,向36名离休干部兑现2007年度离休干部医疗费节约奖11.15万元(2007年,景洪市离休干部医疗费总支付为141.2万元,比上年的151.7万元减少10.5万元,下降7%)。
  【老干部书画摄影作品展】为庆祝改革开放30周年和北京奥运会的举办,经市委老干部局组织筹备,向全市广大老干部书画、摄影艺术爱好者征集作品,评出67件作品(其中绘画26件、书法23件、摄影19件)参展,2008年
  2009年3月2日,景洪市老干部工作会议 (林启根摄)
  市委、市政府领导参加敬老节并为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祝寿(图一)(市老龄委提供)6月11~15日在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举办景洪市首届老干部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展。参展的作者中,年龄最大的80余岁,平均年龄68岁。
  【学习培训】2008年8月13~14日,景洪市老干部局在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组织全市副科级以上离退休干部举办学习培训班,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离退休老干部142人参加学习。组织观看由中央党校张佰理教授主讲的电教片《当代世界经济的重要趋势》。请市规划局陶正平局长、工程师木成华讲授规划法知识,观看"东方水城”、“沧江新区"等重点工程项目的宣传片。组织
  与会人员参观新建成的景洪至勐龙二级公路。听取勐龙镇党委、政府领导关于勐龙镇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情况介绍。参观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曼帕扎村。
  【工作调研]2008年,为进一步掌握老干部思想动态,市委老干部局分别于2月3~5日、9月1~10日到各乡镇和普洱、玉溪、曲靖、文山等地市(区)县,就如何做好特困老干部的帮扶解困和新形势下干休所的工作创新等方面进行专题调研。通过到农村老干部家中走访、座谈和到各兄弟县市(区)老干局交流学习,受到启发,学到经验。写出全市特困老干部基本情况和加快帮扶工作的调研报告,对市干休所面临的沧江新区建设发展机遇和挑战等问题提出应对的意见,报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市老龄协会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协会的部分老干部,在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到勐龙240通道进行实地考察,开展调研。写出调研报告,提交市委、市政府作参考。
  【灾区捐款】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景洪市老干部局全体职工响应党和国家"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号召,经过发动倡议,老干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共捐款2000多元。部分离退休老同志自发捐款捐物。普文镇政府离休老干部范三同志,在自身家庭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拿出1000元离休金捐给四川灾区。离休干部卜清贤也捐款500元,献上自己一份浓浓的爱心,在社会上引起反响。
  【目标考核】2008年3月19~25日,中共景洪市委、市人民政府组织3个考核组,分别对签订2007年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各乡镇、部门进行综合考核。其中,对签订老干部工作目标责任书的27个单位相应进行评比考核。5月2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考核表彰大会,对勐龙镇、市商务局等13个优秀单位,市林业局等14个良好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兑现奖金3.35万元。
  【专题会议】2008年9月23日,州委常委、市委书记、市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学刚在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听取市委老干部局、市老龄办和市老龄协会的工作汇报,与部分老干部进行座谈交流,向他们介绍全市的经济运行情况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会议肯定景洪市老干部和老龄工作,对老同志发挥余热作奉献给予高度评价。11月3日,市政府召开第七次常务会议,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岩温才主持。市委老干
  局局长刘滔汇报老干部工作。这次会议解决了老干部工作中存在的几项困难和问题:1.按照云南省委办公厅文件精神,结合景洪市老年大学迅速发展的实际,对市老年大学增加财政预算经费2万元,达到每年5万元;2,落实退休干部参观考察经费,从2009年起,财政预算每年安排10万元经费,由市委老干部局调节使用;3.对市老年大学基础建设等问题进行讨论。
  【保健讲座】2008年11月13日,景洪市老干部局在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举办离退休老同志保健知识讲座,景洪城区各部门、各单位的53名老干部参加学习。保健讲座播放由中国老年学会老年医学委员会专家、从事心脑血管内科临床工作30多年的医学硕士吉玲老师主讲的关于中老年人心脑血管疾病的防治。
  【看望易地安置老干部】2008年9月上旬,景洪市老干部局玉香光副局长一行4人,到昆明、贵州毕节市看望易地安置老干部。邀请在昆安置的5名离休干部座谈。到贵州毕节市看望90岁高龄的离休干部李万春,送1000元慰问金给老人。
  (方顺宏)
  老龄工作
  【概述】2008年,景洪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在中共景洪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不断完善老年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制度,围绕"六个老有”工作目标,加快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发展老年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景洪市户籍人口39,03万,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4.5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1.54%,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口5243人,占老年人总数的11.64%,有27名百岁老人。全市建立老年协会155个,会员总数1万余人。景洪市被省政府表彰为"敬老先进模范市”。
  【政治思想建设】2008年,景洪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在工作中以八项服务承诺要求自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工作效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人为本,以解放思想、
  州委常委、市委书记陈学刚听取全市老龄、老干工作汇报(市老龄委提供)加快发展为目的,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养。通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三力”建设主题活动、贯彻执行"四项制度",干部职工对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感增强。
  【老年文体活动】2008年1月,在曼听公园举办"创建健身球之乡"活动启动仪式,参加人数达4000余人。全市各乡镇举办的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活动,共有1.2万余人次参加。9月23日,市老龄协会参加"云南省首届老年艺术节”,去演的赞哈《歌唱奥运会》获"兰花奖",舞蹈《和谐家园》获"优秀奖,10月24日,嘎泗镇曼暖龙村老年协会还代表版纳州老年人参加东盟中老年文化艺术节,获"原生态金奖"在农村,有11个村寨的老年协会成立老年学校,学习傣文、农业知识及国家惠老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老年基础设施】2008年,嘎洒镇老年活动中心改扩建工程列为州人民政府"十件民心工程"之一,改扩建活动中心,加盖门球场顶棚,增加灯光设施,完善老年活动中心。景洪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争取省基金会百村建设资金,为景哈乡哈尼族村寨组建老年协会,完善老年活动基础设施提供资金支持、嘎洒镇曼暖龙村老年协会在州、市政府的帮扶下由村民投工投劳,投入20余万元,改建完成老年协会办公室、地掷球场、金属球场、篮球场、气排球场、门球场及老年学校,老年活动基础设施完善,是景洪市农村老年协会的标兵。
  【老年福利】2008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各项优待政策的贯彻落实,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实施,老年福利明显得到提高。景洪市为80~99周岁高龄老人(景洪市户籍的所有高龄老人)每人每年发放500元、百岁老人每人每年发放1000元的保健补助、长寿补贴,共为3323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及27位百岁老人发放补助、补贴,共计168,85万元,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春节期间,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3.48万元对全市贫困老年人、百岁老人开展春节慰问。市财政安排4.5万元资金用于敬老节慰问及开展为年满70周岁老人祝寿活动。
  【涉老部门工作】2008年,景洪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自身的职责和义务,促进《老年法》和《老年条例》及各项惠老政策的落实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云南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纳入普法规划,将敬老宣传纳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以及标语、板报、座谈会、文艺演出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新闻部门采用新闻稿件30余篇,各乡镇、各单位共发放简报63期,全面提高群众对发展老龄事业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市民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市老龄办将《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翻译成傣文,印刷发行1.5万册学习读本。不仅方便傣族老年人阅读,也传承傣族文化。
  【老年人优待证】2008年,景洪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共办理老年优待证1.08万本。
  (曾宪静)
  扶贫工作
  【概述】2008年,景洪市扶贫工作在中共景洪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西双版纳州扶贫办的关心支持下,贯彻落实省、州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实施重点扶持村整村推进、易地搬迁扶贫、信贷产业扶贫及扶贫安居工程等扶贫工作,共投入各类扶贫资金2379.3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1081万元(重点扶持村整村推进投人620万元,易地搬迁扶贫投入100万元,扶贫安居工程投入361万元),信贷扶贫资金600万元,部门整合资金65.5
  省、州、市扶贫办领导到嘎洒镇检查扶持克木人项目建设(李保才摄)
  景洪市参加西双版纳州老年文艺汇演(市老龄委提供)万元,群众投工投劳折资632.8万元。
  【重点扶持村整村推进】2008年,根据省《关于下达2008年度第一批重点扶持村计划并拨付资金的通知》和州《关于对景洪市上报2008年度第一批重点扶持村项目计划请示的批复》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第一批4个重点扶持村是景讷乡弯角山村委会的象掏水村及勐板村委会的新寨和纳外村;嘎洒镇的曼沙村委会回板村。根据省《关于下达2008年度第二批重点扶持村计划并拨付资金的通知》和州《关于对景洪市上报2008年度第二批重点扶持村计划的批复》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第二批23个重点扶持村分布在景哈乡的土鲁新寨和坝那老寨;勐罕镇的帕当阿克下寨和帕当老寨;勐龙镇的曼先坦老寨和帮南坎村;勘养镇的新龙山村和大河边村;大渡岗乡的曼乐村和白硝塘村;普文镇的支龙村和曼果塘村;勐旺乡的科联二组、科联三组、坝岗一组和清水河村;嘎洒镇的7个克木人村。根据省《关于下达扶贫重点村追加计划并拨付资金的通知》和州《关于下达2008年扶贫重点村追加计划并拨付资金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要求,追加的9个扶贫重点村分布在基诺山乡的巴卡村委会,即:巴卡新寨、巴卡老寨、巴卡小寨、银场小寨、银场下寨、银场上寨、洛科大寨、洛科新寨和巴别村。2008年,上级下达给景洪市36个整村推进重点扶持村指标。为了实施好这些项目,使项目发挥出最大效益,景洪市扶贫办深入到各乡镇调研,由乡镇推荐,从景洪市确定的贫困村中选择,做到严格选择,缺什么补什么,尊重群众意原.制宗科学合理的规划。36个重点村分布在10个乡镇,计划项目75个,计划投资921.8万元,其中:省级扶持620万元,群众投工投劳折资236.3万元,部门整合资金65.5万元。项目涉及道路、水利、通电、产业开发、社会公益事业和科技培训等,其中:引水沟渠2条1千米;小水坝1个;人畜饮水5件,架引水管19.3千米,建蓄水池4个;道路工程27条39.4千米(其中:进村道路7条26千米,村间道路硬化20条13.4千米,桥涵6座);通电工程1件1.5千米,安装变压器1台;产业开发17个村,其中:猪舍改造155户,经济林果3360亩;建村文化室4个村4幢;建村卫生厕所6个;建村晒场(篮球场)1块;科技培训113期。项目规划通过州扶贫办和州财政局联合审批,第一批4个重点村于2008年1月初动工实施,第二批23个重点村于2008年7月中旬动工实施;第三批追加的9个重点村于2008年12月初动工实施。这些项目使36个村1353户5959人贫困群众受益。
  【易地扶贫开发】按照州《关于下达2008年度易地扶贫开发项目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景洪市扶贫办组织实施景洪市2个乡镇2个村民委员会2个村民小组57户200人(其中:勐龙镇曼伞村委会吕相村小组(哈尼族)25户82人,景讷乡弯角山村委会旧衙门村小组(彝族)32户118人),总投资100万元的易地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筹措以省财力投资为主,按人均5000元计算,200人合计100万元,其中:安居工程76万元,通电工程10万元,人畜饮水11万元,科技培训3万元。12月,完成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100万元的10%。其中:安居工程完成57户4560m²的宅基地平整,正在准备建房,完成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76万元的13%。
  【产业扶贫】2008年,省级下达小额信贷资金指标为600万元,而景洪市申贷小额信贷扶贫资金的企业(公司)达2000余万元,经过州、市扶贫办和财政部门及金融机构对企业(公司)进行考察、调研,决定由州农行信贷部放贷的企业(公司)有:市城投公司200万元,福兴种植场150万元,勐养农场100万元;由市信用联社放贷的有:州农兴科技公司50万元,州昌贸茶业公司50万元,勐旺乡王迎春种植场30万元,勐龙镇方夺种植场20万元。2007年度未放贷的30万元资金由市信用联社发放给勐养曼龙干村小组 (岩绍)发展特种产业种植。
  大渡岗乡茨菜塘村整村推进项目五小水利小坝塘工程 (李保才摄)
  普文镇吊井村易地搬迁 (李保才摄)【贫困户安居工程】2008年,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办《关于下达2008年度扶贫安居工程项目计划并拨付资金的通知》精神和要求,下达给景洪市计划实施的350户茅草房、危房、杈杈房安居改造工程,分布在9个乡镇43个村委会136个村小组中,共有350户1334人受益,即:勐罕镇计划改造12户,普文镇18户,嘎洒镇55户,勐龙镇50户,勐旺乡32户,大渡岗乡17户,勘养镇63户,景讷乡90户,景哈乡13户。350户茅草房、危房、杈杈房安居改造工程,原则上每户补助3000元,要求每户建筑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确保安居改造质量,做到"一次成房,不留缺口,长期能住"。350户安居改造计划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计划投资350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补助105万元,群众投工投劳自筹245万元。
  【克木人危房改造工程】根据省和州《关于对景洪市克木人2008年度安居工程项目资金的批复》要求,2008年,景洪市克木人村危陋房计划改造32户116人,要求每户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32户计划建筑面积4422平方米;计划投资383万元,其中,上级扶持256万元,群众投工投劳自筹127万元;上级扶持的256万元资金于2008年11月初到位。已完成改造4户,完成建筑面积493平方米,完成投资45万元;正动工在建3户,完成投资15万元。
  【扶贫资金】2008年,景洪市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云南省小额信贷管理办法》和《云南省易地开发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实行报账制,由专人专户管理,封闭运行,资金跟着项目走,做到资金安排到项目,支出核算到项目,无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景洪市解决贫困人口27个村997户4623人。
  (李保才)

知识出处

景洪年鉴 2009

《景洪年鉴 2009》

出版者:云南民族出版社

《景洪年鉴》是景洪市人民政府主办、市史志办公室承办的综合性大型信息资料年刊。《景洪年鉴(2009)》主要记述2008年景洪市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进步和发展,介绍各行业的新成绩、新变化和新发展。本刊设有特载、专文、大事记、概况、政治、群团、军事、法制、经济管理、财税、金融、农林水电、农垦、工交邮电、城建环保、商贸旅游、外事口岸管理、教育科技、文卫体、社会生活、人物、史志特刊、史海钩沉、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刊、景洪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专刊、附录等26个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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