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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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洪年鉴 2009》 图书
唯一号: 260620020230003032
颗粒名称: 环境监督
分类号: X32
页数: 2
页码: 350-351
摘要: 2008年,景洪市的环境监督工作,一是加强污染源现场监察。全年完成现场监察957余人次,检查监理排污企业447家,做监察记录302份,发出《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32份,按要求完成整改19家,立案处理环境违法行为25家,罚没金额6万元;强化监管,制定整治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各类专项行动。
关键词: 环境保护 环境管理

内容

2008年,景洪市的环境监督工作,一是加强污染源现场监察。全年完成现场监察957余人次,检查监理排污企业447家,做监察记录302份,发出《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32份,按要求完成整改19家,立案处理环境违法行为25家,罚没金额6万元;强化监管,制定整治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各类专项行动。开展整治企业违法排污,对全市所有排污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梳理。二是按照《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治理燃煤烟尘污染通知》规定,加强对燃煤排污企业的监管检查。共检查餐馆及个体经营企业680户;查处违法使用蜂窝煤208户;发出"禁煤"通知书461份;没收燃煤炉、灶592个;依法关停蜂窝煤加工点5家;拆除生产电动机7台;采取强制措施剪断生产电线合计250米;捣毁蜂窝煤16150个。并责令所有生产、销售、使用蜂窝煤的业主、店主必须于2008年8月30日前拆除加工设备和燃煤灶具,否则将依法进行拆除、没收,并进行罚款,情节严重的报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三是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合执法。由环保、国土、发改、水利、安监等五部门对勐龙镇辖区的8个红砖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手续的办理情况和"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景洪市勐龙镇万利砖厂、景洪市勐龙镇康兰砖厂、景洪市勐龙镇曼桂砖厂、景洪市勐龙镇曼戈龙砖厂,各部门按各自的职责要求补办手续。从"源头"预防做起,有效控制污染源。四是确定英华橡胶公司等6家污染重点排污企业实施两级挂牌督办,明确整治要求,落实整治责任人和督办责任人。通过整治,6家挂牌督办企业均能完成整治任务。五是开展饮用水源整治行动。在饮用水源周边逐个排查污染源,对排查出有问题的重点企业华能集团景洪电站建设管理局提出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环保要求和"三同时”制度,完成绿化、生活废水处理系统的建设和库区左岸采石场边坡的加固处理,加强库区的生活垃圾管理和清运。坚决杜绝根除对饮用水源地构成威胁的污染源,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的安全。六是扎实开展非煤矿山行业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逐家排查存在问题,针对每一个重点环境安全隐患单位,下达整治意见,制定整治措施,明确整改要求及整治时间,切实解决非煤矿山行业的环境污染问题。七是加强元旦、春节、泼水节、五一节、国庆节及学生高考、中考期间的环境噪声督查专项行动,发出"绿色护考"通知书240份,给广大市民和全市考生创造一个祥和、安宁、洁净的节日及安静的考试环境。八是开展危险废物和放射源环境管理专项检查。依据《云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对景洪电站下属的3个实验室和云南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景洪工程实验室、中国葛洲坝集团试验中心景洪试验室和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景洪工程局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完成全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检查工作,落实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人员培训工作及相关资料准备工作,进一步规范辐射源使用企业的环境安全。九是按照"五创"要求,对城市管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消耗臭氧层物质(简称0DS)进行专项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全年开展各类“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环境执法检查12次,出动监察人员2264人次,出动车辆1831辆次;检查排污企业1159家,要求补办手续4家,完成整改37家。

知识出处

景洪年鉴 2009

《景洪年鉴 2009》

出版者:云南民族出版社

《景洪年鉴》是景洪市人民政府主办、市史志办公室承办的综合性大型信息资料年刊。《景洪年鉴(2009)》主要记述2008年景洪市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进步和发展,介绍各行业的新成绩、新变化和新发展。本刊设有特载、专文、大事记、概况、政治、群团、军事、法制、经济管理、财税、金融、农林水电、农垦、工交邮电、城建环保、商贸旅游、外事口岸管理、教育科技、文卫体、社会生活、人物、史志特刊、史海钩沉、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刊、景洪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专刊、附录等26个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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