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环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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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洪年鉴 2009》 图书
唯一号: 260620020230003002
颗粒名称: 城建·环保
分类号: F291
页数: 8
页码: 345-352
摘要: 2008年,景洪市城市建设工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围绕建设小康社会、节约型社会的目标,按照既有乡风民族特色,又有现代风格特点的要求,加快加大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和区域协调机制,优化城区空间布局,美化城市景观,抓好旅游小镇规划修编,推进农村村容村貌整治建设,统筹城乡建设协调发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促进城市建设向生态园林城市迈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 城市建设 城市环保

内容

【概述】2008年,景洪市城市建设工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围绕建设小康社会、节约型社会的目标,按照既有乡风民族特色,又有现代风格特点的要求,加快加大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和区域协调机制,优化城区空间布局,美化城市景观,抓好旅游小镇规划修编,推进农村村容村貌整治建设,统筹城乡建设协调发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促进城市建设向生态园林城市迈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项目前期工作】2008年,景洪市全面完成曼阁路、港口路、原国道214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一批重要建设改造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勘泐大道、宣慰大道、嘎兰路、景德东西路、勐腊路首段、勘龙路等路段绿化、美化'亮化及部分路段人行道改造工程的项目立项和投资计划任务。基本完成版纳大厦、大兴时代广场、电子商贸城等主要建筑特色化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编制完成《景洪市民航路改造与民族风味饮食街建设市场化运作投资分析报告》、《景洪市民航路道路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景洪市大曼么公共绿地项目建设方案》。编制上报景洪市第三年兴边富民工程计划项目、三个一百项目、国家1000个亿投资资金争取项目等计划和资料。协助配合北京市政设计院编制完成《云南省景洪市白象湖片区综合整治规划》和《云南省景洪市北环路道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云南省景洪市白象湖片区综合整治规划》,按西双版纳州规委2008年10月20日初步审查意见修改,将白象湖片区控制规划建议指标上报市规委审批,《云南省景洪市北环路道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报州规委审批。积极参与配合由省建设厅村镇处牵头、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院提供技术支持的高原旅游小镇污水处理公关示范项目材料准备与申报工作,于2008年11月获得国家建设部立项支持。协助勐龙镇党委政府完成初龙镇党贺路(麒麟--景大公路)段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的各项前期工作。
  【基础设施建设】2008年,全市完成各类建设项目招标32项,其中房屋建设23项,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工程8项,人民防空工程1项。实行公开招标16项,邀请招标16项,项目总投资48093,73万元,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率100%,中标金额46185.74万元。通过招投标,共为项目单位节约资金1907.78万元。受理《施工许可证》申请46项,及时审批46项,建筑面积214683.57平方米,总造价28070.87万元;其中补办《施工许可证》9项,建筑面积9665,64平方米,造价1014.57万元。受理工程建设项目报建63项,建筑面积377089.74平方米,道路5128.6米,总投资65068,95万元。
  【市容市貌管理】2008年,景洪市在
  城市绿化 (林启根摄)城市市容管理中,对大型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改造和特色化处理,进行全城拉网式摸底排查,对违章的户外广告和招牌提出拆除改造,采取自己主动拆除、改造、特色化处理和强制拆除相结合,共发放拆除整改通知书82份,拆除74块,改造15块,自行拆除44块,强制拆除15块。对西双版纳电子商贸城、大兴时代广场、版纳大厦、沙湾国际、西环中心进行民族特色化改造,改造面积5990平方米,对景洪市中心四大街及景德东、西路的门头广告进行特色化改造,共拆除并改造原门头广告210余家,拆除设置不规范小型广告牌30余块。机场路(长4261米)栽种叶子花1813平方米;景德西路绿化,嘎兰路、勐海路辅道、江北转盘、江北交警用地、江北加油站、机场转盘及周边绿化工程,共计24500平方米;对宣慰大道、勐混路、勐腊路继续进行绿化美化,进一步加大城市公共绿地建设和城市节点的绿化、美化工作进程,强化义务植树,拆墙透绿,单位庭院绿化、美化工作,为建设具有版纳特色的"生态园林城市"和实现城市园林绿化跨越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8月,顺利通过云南省第八次卫生检查考核验收工作。
  【建筑业管理】2008年,景洪市完成各类招标投标项目32项,其中房屋建筑23项,市政道路及基础设施工程8项,人民防空工程1项。受理《施工许可证》申请64项,及时审批64项,受理工程建设项目63项,组织开展每年四个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以及节假日前的安全生产检查,同时强化建筑文明施工的达标管理,共检查256项次,发出整改通知231份,提出整改意见1855条,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组织每年一度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及保证措施,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各项安全教育和措施得以落实。组织开展每年一次的工程质量检查。按照省建设厅的布置,认真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抗震设防百日督查"活动,对全市在建的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对未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建的工程项目进行及时查处。自7月起,陆续完成曼景兰、曼听、曼龙匡、嘎兰、曼允、纳龙掌等六个片区1500余栋房屋抗震防灾情况调查及抗震性能鉴定试点工作。按照市政府三个公告要求,认真开展小宗土地开发建设审批工作,本着"一事一报”的原则,均上报国土、建设、规划联席会议研究集中审批,全年共计审批80项涉及小宗土地开发建设的项目。
  【房地产管理】2008年,景洪市房管工作从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入手,开展职工素质教育。8月,安排部分工作人员出外学习《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在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的同时,坚持以提高服务质量为宗旨,强化内部管理,加快办证速度,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简化办事程序。全年共核发房屋产权证5311件,房屋发证面积76.02万平方米(其中:初始登记228户,面积12.37万平方米;转移登记2901户,面积36.27万平方米;变更登记796户,面积17.99万平方米;换证登记1348户,面积9.08万平方米;遗失补证38户,面积0.31万平方米);办理房屋他项权证2644件,抵押面积39万平方米,抵押贷款总值61120万元;完成房屋租赁登记备案709宗,租赁登记备案面积3.29万平方米。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住房消费,激活景洪市房地产二级市场,结合房地产管理部门受理的二手房交易过户实例等相关数据,景洪市制定2008年二手房交易指导价,从而保证了地方税收的收取。全年共办理房屋权属交易2901宗,交易面积36.27万平方米,成交金额54546万元(其中:商品房1982户,面积20.31万平方米,金额39275万元;二手房交易810户,面积14.7万平方米,金额14195万元;房改售房22户,面积0.18万平方米,金额52万元;经济适用房87户,面积1.08万平方米,金额1024万元),完成地方税收1300万元。为106个单位做房屋安全鉴定,鉴定幢数106幢,总建筑面积6.83万平方米,并核发房屋安全鉴
  景洪城市街道改造建设(图一)(林启根摄)
  景洪城市街道改造建设(图二)(林启根摄)定通知书,确保用户使用安全。
  【宣传工作】2008年,景洪市建设局安排部署"六月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首日即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横幅2条。6月8日抽调监察大队4人,与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共10余人参加在孔雀湖畔举行的咨询活动。印制宣传材料7000份,其中《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和《景洪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试行)》2000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5000份。咨询日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充分利用各乡(镇)城建所宣传城建法律、法规,利用西双版纳报、市电视台跟踪报道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做到城建法律、法规家喻户晓。
  【综合执法】2008年,景洪市监察大队共开展执法检查40054余人次,车辆5754辆次,清理占道摊点1060余个,暂扣各类物品1500余件,清理户外广告条幅510余条(幅),清理乱张贴、喷涂小广告3.5万余张。发出《规划行政责令拆除通知书》102份、《建设行政责令拆除通知书》117份、《规划行政责令停工(业)通知书》11份、《建设行政责令停工(业)通知书》13份、《规划行政复工通知书》1份、《建设行政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5份、《规划行政催拆通知书》1份、《规划行政处罚陈述、申辩权告知书》49份、《规划行政处罚决定书》35份、立案11件,拆除违章搭建820余平方米。狠抓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范建设工地施工秩序,对出入口未进行硬化处理并设置冲洗设施的工地责令停工整改,检查施工工地70余次,违规现场纪实50份,发出停工通知书40余份,查处渣土运输违规车辆530余起,查处车辆上人行道的违规车辆160余起。
  【安全生产监督】2008年,景洪市积极开展"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主题活动,建立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标准程序,规范执法,严格执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突出重点环节,经常性组织开展专项、综合、联合执法检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实效性。除继续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防震设防百日督查工作外,8~10月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对建设过程中的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及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重点是检查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建设工程质量监测机构执行强制性条文的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责令整改,进行通报,记入不良记录。
  【党建工作】2008年,景洪市建设局党委围绕党建工作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城市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州、市党代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和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格按照党建工作中心,结合实际,不断加强学习、宣传、教育力度,为保证城市建设各项工作的推进发挥积极作用。一是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抓好党支部党建责任制管理,制定《景洪市建设局2008年党建工作计划》,按工作性质的不同分机关和基层拟定《景洪市建设局党建目标量化考核责任书》,与机关1个党支部、基层8个党(总)支部分别签订《责任书》,通过细化责任,进一步明确党委对各党(总)支部的任务目标,为落实党建各项任务奠定基础。二是抓好党支部和党员的目标管理。在党委制定工作计划的基础上,各党支部结合实际拟定党建工作计划,制定党建和党支部目标任务,党员个人也结合工作岗位制定工作目标。三是抓民主管理,开展"创'七型'班子、强’三力‘建设”活动。局党委紧紧围绕市委开展"创'七型'班子、强'三力’建设”的要求,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征求意见,进一步提高党委领导班子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工作环境的本领。四是抓规范,完善领导干部管理机制。建立领导干部廉政工作档案,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每个领导干部坚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十二个不许》、《六条禁令》等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住房标准和通信工具规定,做好领导干部有关规定要求的督促。五是抓结构,增强党组织的活力。从改善党员结构的实际出发,局党委把培养年轻、专业技术、一线人员作为重点,培训入党积极分子9名,吸收6名预备党员,按期转正6名,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对基层青年的吸引力,增强党组织的活力。六是抓典型,充分发挥"云岭先锋”作用。建设一支结构优化、业务精湛、创新力强、充满活力的城市建设队伍。七是抓落实,开展建党87周年"五个一”活动。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活动,局党委召开3次职工和中层干部会议,向各(党)支部印发学习资料和参考篇目,明确深入推进大讨论活动目标任务;组织广大党员收听收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7周年的系列电视报道,组织党员参加市委开展的纪念建党87周年活动。
  (邓瑞阳)
  规划管理
  【概述】景洪市规划管理局于2005年6月成立,为主管全市城乡规划的市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城市、村镇规划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组织研究拟定景洪规划管理地方性规划、规章,组织规划工作的理论、政策调研,为市委、市政府规划工作的决策提供重要信息和依据;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
  景洪城市街道改造建设(图三)(林启根摄)展计划,负责组织城市总体规划、专业规划、分期规划和乡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及上报审批工作;负责行政辖区各项详细规划的编制及上报审批工作;负责规划区范围各项建设用地选址定点、规划审批及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等,并依照有关规范,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及建设工程条件,组织规划和建筑方案评审工作,出具规划审批和项目审批意见,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规划区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和放线、验收工作;负责电力、电线、给排水、燃气、市政管理、公交站点、报刊电话亭及户外广告、宣传栏、路牌等市政管理的规划审批工作;负责城市雕塑设计及城镇测绘单位的资质审验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反规划的违法案件等。
  2008年,景洪市规划管理局内设:办公室、用地规划管理股、工程规划管理股及法规监督监察股4个股室,有公务人员17人,其中局领导3名。
  【思想建设工作】2008年初,景洪市规划管理局与景洪市政府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党风廉政的目标和责任。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章制度,多种形式地开展党章、"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学习教育活动。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景洪市规划管理局工作人员廉政守则》、《挂牌上岗、投诉待岗、违纪下岗》等制度,并对外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将干部职工的工作开展置于广泛的、强有力的社会监督之下。制定《景洪市规划管理局解放思想大讨论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扎实进行解放思想大讨论。成立由负责人担任组长的"三力”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三力”建设实施工作,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形式,坚持自学与集中学相结合,抓好自学、交流、讨论等环节,做到集体学习活动有记录,个人自学有笔记。并对班子成员的学习情况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每次学习的质量和效果,使班子成员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8年,景洪市规划管理局1人被抽调到勐龙镇南嗨村委会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结合推进新农村建设,安排规划专业人员分别到基诺山乡扎吕村小组、大渡岗乡干坝村进行实地调研、踏勘村寨现状,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基诺山乡扎吕村小组规划面积为8.6公顷,大渡岗乡干坝村规划面积为33公顷,规划已经规委会组织评审,于7月底批复实施),从项目、技术、物资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真正为农民办实事、办好事,让农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规划编制工作】2008年,景洪市规划管理局结合"建设现代绿洲新景洪"发展目标以及突出"雨林景洪・柔情傣乡"特色的要求,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方式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编制城乡规划,制定城市规划修编实施方案,全年共编制规划13个,其中已批复实施1个,即景洪市允景洪街道办事处大曼咪村寨建设规划;正在报批中的规划5个:景洪市中心中央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景洪市中心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大渡岗茶园旅游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大渡岗乡干坝休闲农庄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基诺山基诺族乡扎吕村建设规划;正在编制的规划7个:景洪市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燃气工程规划、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勐养城镇总体规划修改,基诺山基诺族乡巴伞村建设规划、大渡岗乡小黑普村村寨建设规划,景洪市城市引水入城工程之傣乡水城项目规划。以上各项规划的编制实施对提升景洪城市品位、优化城市环境、改善人民群众宜业宜居生活环境发挥龙头作用。
  2008年5月25日,参与省级规划专业培训
  (市规划局提供)
  2008年7月30日,对在建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市规划局提供)【"两证一书"核发】2008年,景洪市规划管理局认真把好规划选址、用地和工程审批关,全年共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8份,审批选址面积172万平方米;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2项,审批用地面积147万平方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6项,审批建筑面积81万平方米;核发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项,审批建筑面积916.7平方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22项。
  【规划监管执法】2008年,景洪市规划管理局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按照"强基础,抓重点,保全面,促规范”的工作思路,以夯实规划工作基础为重点,以强化规划监察执法为抓手,加强城乡规划监管工作。全年共接群众来信、来文、来访28起,其中实行分级来信来访7起,市城管委转3起,群众直接到市规划局信访18起。已圆满解决群众信访22起,占总数的79%,正在积极处理当中的有6起,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结果。景洪市规划管理局加大对未经规划许可和违反规划进行建设的查处力度。下发规划行政处罚陈述、申辩权告知书230份,下发停工 (业)通知书16份,下发建设行政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份,下发拆除通知书169份,下发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156份。
  【学习培训】2008年4月下旬,景洪市规划管理局干部职工参加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统一考试。5月,组织职工及乡镇城建规划所所长赴昆明参加云南省第七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专业培训班。8月,组织全体职工开展《服务承诺》考试。12月,在景洪市"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村两委干部培训班上针对"和谐文明与乡村建设”开展知识讲座。使更广大的干部职工知晓规划工作,理解规划工作,以达到宣传城市规划、提高全社会城市规划意识的目的。
  (张智如)
  环境保护
  【概述】2008年,景洪市的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全省环保局长会议提出的"五项重点工作"、"十大具体措施”,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载体,以污染减排为抓手,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强化环保目标责任制,"创模”工作和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得到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部门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各项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具体体现在全市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减排工作进展顺利,实现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省、州下达的排放指标内;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一、二级标准;市区环境噪声控制在“创模”标准内;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跨界河流水质达标交接;环境执法、环境监察得到加强;环境监测手段不断提高;实施"七彩・云南”、"创模”稳步推进;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顺利;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通过中期评估;较好地完成全年环保各项工作任务。
  年内,景洪市共有环境保护机构1个,年末实有人数23人,其中:大学本科7人,大、中专15人,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5人,助理工程师3人,技术员2人。
  【环境污染与达标排放状况】2008年,景洪市环境污染与达标排放状况:工业废水全市全年工业用水总量318.71万吨,其中,新鲜用水量272.49万吨,重复用水量46.22万吨,工业重复用水率14.5%。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为240.12万吨,比上年增排2.52万吨;达标排放量为203.60万吨,达标排放率为8479%,达标排放率比上年提高1.02个百分点。其中:全市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693.24吨,氨氮排放量为48.84吨。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2008年,景洪市有江南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座,处理规模为2.5万吨/日,城镇生活污水年排放量为1153.43万吨,年处理生活污水量为749万吨,生活污水处理率为64,94%。去除化学需氧量674.1吨,氨氮7.4吨。城镇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4568.76吨,氨氮排放407,72吨。江南污水处理厂运行良好,二期工程正在启动。
  工业废气2008年,工业煤炭消费量6.99万吨,其中,燃料煤消费量6.99万吨;全市工业废气排放量147540万标立方米,其中,燃料燃烧过程中的排放量为135165万标立方米,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排放量为12375万标立方米。工业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量为462.28吨,比上年减排1.44吨,达标排放量为433.16吨,达标排放率为95.15%,达标排放率比上年提高1.56个百分点。烟尘排放量为309.12吨,比上年增排45.36吨,达标排放量为271.17吨,达标排放率为91.57%,达标排放率比上年提高1.98个百分点。粉尘排放量为282.39吨,比上年增排30.30吨,达标排放量为282,39吨,达标排放率为100%。
  工业固体废物2008年,全市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为11.07万吨,比上年增加5.09万吨;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为10.87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8,59%,排放量0.2万吨。
  城市生活垃圾2008年,景洪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为11.5万吨,生活垃圾处理厂1座,无害化处理量为11.5万吨,无害化处理率继续保持100%。
  【工业污染与达标工作】2008年,景洪市继续巩固工业污染源达标工作,与60家重点排污企业签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通过限期治理和验收工作,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S02(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省、州下达的410吨指标内,全年实际排放量355吨,节余55吨,减排6.93%;COD(化学需氧量)排放要求控制在3960吨内,全年实际排放3600吨,节余360吨,减排7.0%。较好地完成州下达县(市)总量削减量4.7%的任务。
  【大气环境质量】2008年,根据景洪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大气自动站监测显示,景洪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44天,市区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为0.017毫克/立方米,优于国家一级标准;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分别为0.027毫克/立方米、0.10毫克/立方米,均优于国家二级标准,保持在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以上,属良好级。与上年相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降尘浓度略有下降。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
  【水环境质量】澜沧江水质2008年,澜沧江水质基本保持国家II类标准。位于市区上游的水质较好,下游水质相对略差。与上年相比,澜沧江景洪段水质有所改善,边界交接断面水质年均指标达到交接要求。
  流沙河水质2008年,流沙河水质保持国家地面水II类水质标准。由于市区部分工业废水及沿河村庄生活污水主要排入流沙河,使河水水质有所下降。
  "两湖"水质2008年,组织开展市区孔雀湖、白象湖底淤泥疏浚工程。通过整治,水体主要污染物溶解氧、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高锰酸盐五项指标达标,市区"两湖" 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达到景观水质标准。
  地下水水质2008年,地下水水质仍保持优良、良好,达到国家级标准要求。
  饮用水源水质2008年,市区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3个饮用水源取水点的水质都较好。
  【城市声环境质量】2008年,景洪市市区区域环境噪声为49.49分贝,比上年降低1.8分贝;市区交通干线噪声为66.9分贝,比上年降低2.4分贝,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全年市区噪声源的构成为:工业噪声、交通噪声、生活噪声、施工噪声,市区声源构成仍以生活和交通声源为主。
  【污染治理】2008年,景洪市环保部门继续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制定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控制与废物资源化、城市环境质量控制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乡镇、企业及有关部门,并加强对环保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及加大对全市污染治理的监管力度;实现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控制在3960吨/年、S02排放量控制在410吨/年的目标,12种主要污染物全部控制在省、州下达的计划指标之内;巩固上年工业污染达标成果,对60家重点治理企业加大检查督促力度;严格开展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查处违反"三同时” 制度、新建以及没有办理"三同时” 手续的企业。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2008年,景洪市进一步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对景洪城区及西双版纳国际机场周边天然橡胶加工臭气的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11家橡胶加工企业关停4家胶厂,完成搬迁选址7家。二是完成77家排污企业的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的办理及年检工作。三是完成2007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16项指标的统计、分析、计算、审核、软件录入编制工作,并在全省县(市)级考核中取得第三名的好成绩。四是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组织评审17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组织进行2家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五是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通过普查,全市共有各类污染源2482家,其中重点工业污染源112家,一般工业污染源191家,生活污染源813家,农业污染源1364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个。
  【环境保护】2008年,景洪市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有3个乡镇被评为省级第二批"生态示范乡镇”,至此,景洪市共有5个乡镇获此殊荣;创建第二批市级"绿色学校"7所;与市教育局开展指导市级"绿色学校”13所、"绿色社区”2家、"环境友好单位"5家;组织指导嘎洒镇曼典村"生态示范村”规划和材料编写工作;组织非生产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评审、审批和"三同时"监督工作18家;完成勐罕镇"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所有材料上报工作,并通过省级专家评审,报国家环保部验收。
  全市有3个自然保护区,其中国家级1个,总面积79122公顷,占辖区面积的6.99%。共完成植树造林1700公顷,其中绿色工程和生态工程林57公顷,全民义务植树214万株。新建成生态能源村9个540户,"养殖-沼气一种植”三位一体的农村能源生态建设取得新进展。
  【环境监督】2008年,景洪市的环境监督工作,一是加强污染源现场监察。全年完成现场监察957余人次,检查监理排污企业447家,做监察记录302份,发出《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32份,按要求完成整改19家,立案处理环境违法行为25家,罚没金额6万元;强化监管,制定整治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各类专项行动。开展整治企业违法排污,对全市所有排污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梳理。二是按照《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治理燃煤烟尘污染通知》规定,加强对燃煤排污企业的监管检查。共检查餐馆及个体经营企业680户;查处违法使用蜂窝煤208户;发出"禁煤"通知书461份;没收燃煤炉、灶592个;依法关停蜂窝煤加工点5家;拆除生产电动机7台;采取强制措施剪断生产电线合计250米;捣毁蜂窝煤16150个。并责令所有生产、销售、使用蜂窝煤的业主、店主必须于2008年8月30日前拆除加工设备和燃煤灶具,否则将依法进行拆除、没收,并进行罚款,情节严重的报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三是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合执法。由环保、国土、发改、水利、安监等五部门对勐龙镇辖区的8个红砖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手续的办理情况和"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景洪市勐龙镇万利砖厂、景洪市勐龙镇康兰砖厂、景洪市勐龙镇曼桂砖厂、景洪市勐龙镇曼戈龙砖厂,各部门按各自的职责要求补办手续。从"源头"预防做起,有效控制污染源。四是确定英华橡胶公司等6家污染重点排污企业实施两级挂牌督办,明确整治要求,落实整治责任人和督办责任人。通过整治,6家挂牌督办企业均能完成整治任务。五是开展饮用水源整治行动。在饮用水源周边逐个排查污染源,对排查出有问题的重点企业华能集团景洪电站建设管理局提出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环保要求和"三同时”制度,完成绿化、生活废水处理系统的建设和库区左岸采石场边坡的加固处理,加强库区的生活垃圾管理和清运。坚决杜绝根除对饮用水源地构成威胁的污染源,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的安全。六是扎实开展非煤矿山行业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逐家排查存在问题,针对每一个重点环境安全隐患单位,下达整治意见,制定整治措施,明确整改要求及整治时间,切实解决非煤矿山行业的环境污染问题。七是加强元旦、春节、泼水节、五一节、国庆节及学生高考、中考期间的环境噪声督查专项行动,发出"绿色护考"通知书240份,给广大市民和全市考生创造一个祥和、安宁、洁净的节日及安静的考试环境。八是开展危险废物和放射源环境管理专项检查。依据《云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对景洪电站下属的3个实验室和云南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景洪工程实验室、中国葛洲坝集团试验中心景洪试验室和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景洪工程局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完成全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检查工作,落实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人员培训工作及相关资料准备工作,进一步规范辐射源使用企业的环境安全。九是按照"五创"要求,对城市管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消耗臭氧层物质(简称0DS)进行专项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全年开展各类“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环境执法检查12次,出动监察人员2264人次,出动车辆1831辆次;检查排污企业1159家,要求补办手续4家,完成整改37家。
  【环境监测】2008年,景洪市环保局对地面水、大气、噪声环境等例行监测。完成年度辖区内废气、厂界噪声和每月一次的降尘、硫酸盐化速率、大气检测任务。完成监测数据546个,完成污染源监督监测企业137家,出具污染源监测报告37份,发布和上报全年空气质量日报和空气质量周报182期。全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44天,占97.53%,轻微污染有21天,占3%;全年API指数年均值为0,039%。
  【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2008年,西双版纳州2县1市人民政府及环保局分别与州人民政府和州环保局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经全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年终考评,景洪市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2008年,景洪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坚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到不超越管理权限审批项目,不降低标准环评文件规定审批项目。二是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管理。要求辖区内各排污企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坚决杜绝企业未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开工、擅自试生产和试运行,未经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擅自投人生产和运行等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行为发生。三是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和"三同时"台账,"三同时"执行率和"三同时"合格率均为100%。
  【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收费】2008年,景洪市环保局对全市77家企业进行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经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准颁发排污许可证150家。全年共征收排污费150.6万元,全部足额上缴市财政。
  【环境宣传教育】2008年,景洪市环保局围绕全市环保重点工作,开展环境宣传教育。结合"6・5"环境日、"全州环保专项检查行动"和全市"科技周”活动,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整个宣传活动以"创模”工作、"七彩・云南"、保护环境,爱我家园、建设现代绿洲新景洪、"绿色奥运与环境友好型社会"为主题,共向广大群众发放22600份环境保护宣传资料,发放环保购物袋9000个,悬挂环境保护宣传横幅14条,向各乡、镇赠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书籍286本。
  【"创模"工作】2008年,景洪市环保局全力推进"创模”工作:一是强化宣传意识,营造浓厚“创模”氛围。在"创模”工作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创模”宣传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在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开设"创模”专栏,对"创模”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所取得的成效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并通过编印"创模”简报,全面发动,营造浓厚的"创模"氛围。二是强化责任意识,精心准备"创模”资料。"创模”资料是反映"创模”工作的重要载体,根据"创模”资料的高标准、严要求,局成立专门的资料组,对"创模”资料逐一整理、编写、完善,经过充分收集、精心准备,景洪市的"创模”资料、"创模”指标基本达到"创模”考核初验要求。全市呈现出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良好态势,在全市营造浓厚的崇尚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氛围。
  【环保队伍建设】2008年,景洪市的环保队伍建设工作:一是坚持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两手抓,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机关领导干部中开展"三力”建设主题活动和市委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要求,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活动方案,扎实开展"三力"建设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二是以目标管理考核机制推动和强化目标管理,市局与站、大队及机关各股室签订2008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环保队伍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加强。
  【党风廉政建设】2008年,景洪市环境保护局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全局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认真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增强遵纪守法自觉性,预防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发生;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科室”创建活动,改进工作作风,服务意识得到增强,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杨顺荣)
  人民防空
  【概述】2008年,景洪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武装部的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贯彻党和国家关于人防建设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全国第五次人防工作会议精神,着眼于军事斗争准备,加强"准军事化"机关建设,科学谋发展,全面抓落实,人防执法、工程建设、队伍建设都取得较大突破,人防建设又好又快全面发展。
  建设中的"4403"工程 (人防办提供)【思想政治建设】2008年,景洪市人防办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围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这条主线,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用先进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以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二是加强组织建设,形成坚强的工作班子;三是积极参加市委组织的各种学习和培训,增强思想素质,全办人员思想稳定,内部团结,始终保持高昂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
  【"结建"工作】2008年,景洪市的人民防空"结建”工作保持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全市防空地下室面积快速增长。共审查图纸94个幢号,面积60.88万平方米;"结建”项目15项,共54.14万平方米;建普通地下室15个,面积6.6万平方米。收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280万元。
  【"4403"工程开工典礼】景洪市人防指挥所4403工程经国家人防办、省人防办和市发改委批准立项,经过两年多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种审批手续办理完备,于2008年10月16日举行工程开工仪式。省人防办副主任王建勋、处长赖清荣、工程处长祝介宝,西双版纳军分区副参谋长范科顺、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朱杰、西双版纳州人防办主任高跃平,景洪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段春,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金伟,景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罗力,景洪市人武部副部长马渊成等出席开工仪式并为工程开工剪彩。省人防办副主任王建勋发表热情洋溢的讲话,景洪市副市长罗力致辞,景洪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段春宣布景洪市人防4403工程正式开工。市属各相关单位150余人出席开工仪式。人防指挥所4403工程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云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全国第五次人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家关于新时期人防工程建设采取“质量第一、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按照"人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相协调,与城市建设共同发展”要求,建设的景洪市第一个人防工程。
  【人防队伍建设】2008年,景洪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十一五”规划要求,为适应未来战争对人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按照"专业对口,平战结合;提高质量,保留骨干;混合编制,条块结合;系统储备,随缺随补;依据任务,按需组建;便于领导、训练、执行任务"的原则,在上级政府和武装部的关心支持下,于8月完成抢险抢修、医疗救护、防化、通信、运输、消防、治安7个人防专业队的组建,共计285人,建立起战时与平时相一致的人防组织体系,具有平战双重功能。
  【准军事化建设】2008年,景洪市人民防空工作紧密结合实际,按照准军事机关"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廉洁高效"的管理要求,抓思想政治建设,战略训练建设,业务素质建设,作风纪律建设,办公秩序建设,达到准军事化标准。
  【防空警报维修】2008年5月,景洪市对全市15台通信警报器进行检修维护,使其全部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5月19日中午14:28,圆满完成为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默哀的警报鸣放任务。
  【捐赠】2008年,景洪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为"5·12”汶川大地震灾区捐款500元,3名党员交纳特殊党费6000元。
  (贺锡龙)
  景洪市人防"4403"工程开工剪彩仪式 (人防办提供)

知识出处

景洪年鉴 2009

《景洪年鉴 2009》

出版者:云南民族出版社

《景洪年鉴》是景洪市人民政府主办、市史志办公室承办的综合性大型信息资料年刊。《景洪年鉴(2009)》主要记述2008年景洪市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进步和发展,介绍各行业的新成绩、新变化和新发展。本刊设有特载、专文、大事记、概况、政治、群团、军事、法制、经济管理、财税、金融、农林水电、农垦、工交邮电、城建环保、商贸旅游、外事口岸管理、教育科技、文卫体、社会生活、人物、史志特刊、史海钩沉、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刊、景洪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专刊、附录等26个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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