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模洪春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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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洪年鉴 2009》 图书
唯一号: 260620020230002651
颗粒名称: 劳模洪春华
分类号: F306.1
页数: 1
页码: 298
摘要: 2008年5月,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景洪农场四分场三队胶工洪春华"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这是洪春华继2005年获得"云南省劳动模范”称号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关键词: 农垦工业 农场管理 景洪农场

内容

2008年5月,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景洪农场四分场三队胶工洪春华"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这是洪春华继2005年获得"云南省劳动模范”称号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洪春华于1979年3月从思茅墨江县迁移落户到景洪农场四分场一队工作,1987年调到现工作单位。曾做过炊事员、割胶工、橡胶植保员、称胶员等工作。不管从事什么工作,他都是干一行、爱一行,力求把工作做得最好。1993年,他服从组织安排,从生产队称胶员岗位再次转入割胶岗位,到2007年,14年间,洪春华以精益求精的割胶技术,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年年超额完成干胶生产计划任务,创造了连续十四年无特大伤纪录,割胶技术都保持在93分以上。他凭着过硬的割胶技术,每年节约橡胶树耗皮1.5至1.8厘米,14年节约橡胶树耗皮累计22.4厘米,可多割2年多的胶。按洪春华近8年的平均年产干胶5,75吨计算,2年可生产干胶11.5吨,按每吨干胶价格18000元计算,2年可增产值10.35万元。
  1996年至2007年,连续12年被农场评为优秀胶工;1998年至2007年,连续10年被农场评为高产稳产优秀胶工;1997年被农业部评为优秀胶工;1998年被云南农垦总局评为优秀胶工;2002年被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授予第三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2003年和2004年被农场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5年被云南农垦集团公司授予"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同年5月被云南省人民政府授予“劳动模范"荣誉称号,2006年获云南农垦集团公司"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洪春华把自己所掌握的割胶技术技能毫不保留地奉献给社会。为了让边疆少数民族胶农提高割胶技术技能,他经常深人基诺村寨、=尼村寨、傣族村寨,辅导村民磨胶刀,传授割胶、病虫害防治技术。2003年以来,每年他都放弃自己的休息时间,自费乘车往返上百千米,为景洪市基诺山乡芭卡村等5个村寨和勐腊县孟仑镇大卡老寨等7个村寨胶农培训橡胶割胶技术技能,培训胶农达1025人。2007年12月,洪春华被西双版纳州劳动人事局、州民政局聘为职业技能割胶鉴定考评员。

知识出处

景洪年鉴 2009

《景洪年鉴 2009》

出版者:云南民族出版社

《景洪年鉴》是景洪市人民政府主办、市史志办公室承办的综合性大型信息资料年刊。《景洪年鉴(2009)》主要记述2008年景洪市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进步和发展,介绍各行业的新成绩、新变化和新发展。本刊设有特载、专文、大事记、概况、政治、群团、军事、法制、经济管理、财税、金融、农林水电、农垦、工交邮电、城建环保、商贸旅游、外事口岸管理、教育科技、文卫体、社会生活、人物、史志特刊、史海钩沉、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刊、景洪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专刊、附录等26个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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