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2008年,景洪市财政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执行全省财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建设公共财政的要求,不断深化各项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市级财源建设步伐。在"保工资、保重点、保稳定"的同时,更加注重支持"三农"和保障民生,圆满完成全年各项财政收支任务,有力推动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景洪市财政局机构有局机关和10个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勐养镇财政所、嘎洒镇财政所、勐龙镇财政所、勐罕镇财政所、普文镇财政所、基诺山乡财政所、大渡岗乡财政所、景讷乡财政所、勐旺乡财政所、景哈乡财政所。局机关内设15个股室:行政办公室、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会计监督股、社保股、经建企业股、投资评审股、综合股、预算股、国库股、农财股、农业综合开发办、债务统评股、信息股、开发公司。年末,共有在职职工80人,其中:公务员75人、工勤人员5人;女职工50人,占职工总数的62.5%;少数民族职工46人,占职工总数的57,5%;在册职工中有党员43名,占职工总数的53.75%。文化结构:大学本科29人、大专44人、中专4人、高中1人、初中2人;干部结构为:正科级3人、副科级2人、主任科员19人、副主任科员25人。
【财政收支稳定增长】2008年,全市财政总收入83621万元,比上年增加27424万元,增长48.8%。其中:中央级收入25263万元,同比增长25,9%;省级收入8094万元,同比增长66.2%;州级收入4542万元,同比增长19%;市本级收入45722万元,比上年增加18265万元,同比增长66,5%,其中:一般预算收入32243万元,比上年增加6409万元,增长24,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479万元,比上年增加11856万元,增长730.5%。分部门完成情况:国税部门完成49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同比增长49.9%;地税部门完成23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同比增长17.3%;财政部门完成176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9,7%,同比增长296%。
2008年,全市财政总支出105559万元,比上年增加33796万元,增长47.09%。其中:一般预算支出84007万元,比上年增加15931万元,增长23.4%,上解支出3979万元,同比增长4.05%。一年来,景洪市财政不断加强公共财政和民生政财的建设,在优先保工资、保正常运转的基础上,重点保障了农业、教育、社保、医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的落实到位。
【税收征管】2008年,景洪市财税系统不断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加强依法治税管费,按照“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方针,严厉打击各种偷、逃、抗税行为,确保了营业税、增值税等主体税种快速增长,实现税费及时足额入库。一是全年税收收人快速增长,主体税种增收比较突出。其中:增值税完成4548万元,同比增长49,4%,主要是通过加强矿产资源税收管理,从源头控制税收流失,确保了矿产资源有关税费及时、足额人库,同时受市场需求、价格上涨因素影响,电力、锰铁冶炼、商业等行业保持较好发展势头,拉动增值税平稳增长,电力(重点是增收景洪电站935万元)、猛铁和铁矿,同比增幅分别达到223.4%、75,5%、32.8%;营业税完成12070万元,保持增长势头,同比增长8.1%,年内国家出台了将个人住房转让环节免征营业税时间标准改为5年的政策,扩大了营业税征收范围,形成全市房地产业持续增长趋势,促进了房地产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的增长,主要增长税目是房地产业、交通运输和社会服务业,同比分别增长17%、18.8%、10,3%;企业所得税完成1035万元,同比增长68.3%,年内国家停止执行对新办房地产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并严格执行房地产企业预缴政策,保持了企业所得税持续增长;个人所得税完成668万元,同比增长25.1%,主要是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和计算基数的调整、对二手房征收个人所得税等政策因素,加之不断完善个人纳税代扣代缴制度,使个人所得税呈稳步增长趋势。二是地方小额税种快步增长。其中:土地使用税完成756万元,同比增长57,2%,增收的原因是税收政策调整因素,提高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扩大了征税范围,税款增收额增加;土地增值税完成1259万元,同比增长76.8%,主要是严格执行土地增值税预征办法,促进土地增值税的大幅度增长;车船使用税完成582万元,同比增长110.1%,主要是征税范围扩大和严格执行代征代扣制度,促进税收增长。三是非税收人增长迅速(含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内继续完善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管理,引入城市经营管理理念,对全市土地有偿使用收入来源进行调查,注重盘活土地资源,有计划地开展土地储备、出让工作,有效地拓展了资金来源渠道,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和非税收入的快速增长,全年缴入市本级国库的土地出让总收入完成12810万元,土地成本7449万元,土地出让净收益5361万元。同时征收景洪电站发电水资源费800万元和交警一大队改属地管理缴纳的罚没收入以及其他一次性罚没款收人,稳步提高非税收入对财政增收的贡献。全年非税收入完成17653万元,比上年增加13196万元,增长296%,扣除土地出让成本费用因素,同比增长123%。非税收入已成为景洪市财政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
【争取上级支持,提高财力保障水平】
2008年,市财政局积极争取中央、省、州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全市财力保障水平有很大的提高,全市可用财力88138万元,同比增长15.3%,有力支持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其中一般预算收入32243万元,同比增长24.81%;基金预算收入13479万元,同比增长730.49%;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6999万元,同比增长14.45%;上级专项补助收入28043万元,同比增长12.29%。1.积极为市级企业发展争取资金,加快中小企业的发展。市财政局及时向非公企业通报国家相关政策,努力向上级财政申报政策性资金共计2080万元,年内落实到位项目资金209万元,其中:境外替代种植项目发展专项补助163万元、出口增量贴息贷款贴息4万元、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4万元、企业发展专项资金34万元。受益企业主要有恒信有限责任公司、青山茶厂、景洪市勐罕曼列胶厂等。2,认真落实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抓好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启动。争取上级资金到位54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65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66万元、州级财政资金11万元。3.积极争取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编制《2008-2010年景洪市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规划纲要》,提出景洪市2008年急需建设的5个项目,年内争取到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920万元,共实施7个项目,其中:乡镇农村敬老院建设4个、乡镇供水工程建设1个、农村道路建设1个、乡镇中心小学教学楼建设1个,实际已动工实施的项目5个。4.加强行政政法预算管理,积极与省、州财政沟通,争取到上级补助资金责任分解方案1162万元,实际完成1425万元。5.按照上级的规定和申报要求,积极组织材料进行申报,争取到中央和省补助景洪市县乡基层政权建设资金55万元。
【稳步推进财源建设】2008年,景洪市财政局大力推进全市财源建设工作。1.研究制定《景洪市财源建设前期工作推进方案》,明确近3年财源建设的目标、任务,分别组成6个项目推进组,即财源培植项目推进组、财政收入组织组、财政支出优化组、争取上级支持组、重点项目融资组、国有资产管理组。并分别举办银政合作研讨会和座谈会,各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部积极与金融部门对接,银政合作取得新进展。2,结合景洪市实际,加强推进财源建设调研工作。一是开展矿产资源管理情况及相关税费调研,向税务部门提出提高选矿比的建议。市地税局积极报请州级税务部门同意后,从2005年1月1日起,选矿比由原来的1:1.1调整为1:1.5,并补征2007年矿产资源税75万元,确保了矿产资源有关税费及时、足额人库。二是对辖区内房地产企业享受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向税务部门提出加强管理的建议。三是开展橡胶增值税税源调研,针对存在问题,形成调研报告专题上报市政府。四是开展交通运输营业税征管调研,召开加强交通运输营业税征管专题会,研究制定出租汽车定额征收方式和矿产运输营业税代开发票征收方式,并协调矿山企业在本地开具运输发票。年内,市地税局在大勐龙设立运输发票代开点。五是开展土地增值税调研,针对景洪市土地增值税收入较少的情况,向税务部门提出加强征管的建议。市地税局根据建议,加大对该税种的征管、清算,全年累计组织入库125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6.8%。六是开展《风景名胜区资源管理及相关收费情况》调研。经测算,开征"风景名胜区资源有偿使用费"后,景洪市辖区内此项收费每年将有1900万元左右,由州级统一征收,为此,市财政局向州政府提出按一定比例返还的请示。七是开展对非税收人政策的研究,拟定上报《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提请市政府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3,加大融资力度,为重点项目筹措资金,年内为统筹城乡发展和确保全市重点建设支出需要,市财政局开发投资公司积极筹措资金1.6亿元,重点支持景大公路、么龙路等项目建设。
【支持新农村建设】2008年,市财政局积极落实支农政策,进一步加大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全年农林水事务支出10147万元,占地方财政支出的9.61%。其中,农业支出完成7438万元,比上年增加3077万元,增长70,56%,重点解决全市农业最关键、农村最薄弱、农民最急需的问题,有力支持了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1.继续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按时准确兑付农民农资综合补贴1686万元、兑付退耕还林资金73万元、粮食直补资金456万元。全市共有10个乡镇、1个街道办、辖区5个农场,各项补贴通过"一折通”安全、快捷地发放到农民和农场职工手中,兑付受益农户达44862户、22万人,其中:补贴早稻面积6357.49亩、中稻202412.48亩、玉米89371,24亩。2,认真组织和发放农业生产资料增支补贴。2008年,中央下达景洪市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增资补贴规模1936,37万元,全年实际拨补农户1936,15万元,其中:地方1846.49万元、农垦89.66万元,共补贴受益农户4.4万户,补助种粮面积27.92万亩。年内,国家提高对种粮农民综合补贴的标准,分3次下达综合直补资金文件,到7月末,市财政将上级下达的综合直补全部兑付到每户农民"一折通"账户上,圆满地完成了兑补工作。3,加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投入。全年投资750万元,实施中低产田改造面积0.61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61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0.5万亩,年节约水量100万立方米,扩大良种面积0.6万亩,新增粮食产量60万公斤、其他农产品200万公斤,新增种植业总产值480万元,农产品优质率达到50%。4,协同有关单位积极做好"克木人"项目扶持发展。全年确定扶持发展克木人项目共3个村、3个项目,扶持资金45万元,根据市克木人办公室要求,市财政局与市文体局对项目计划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年内已启动扶持项目。【推进公共财政建设】2008年,景洪市财政局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既注重做大"蛋糕”,又注重改善民生,使财政支出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弱势群体倾斜。通过"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和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大财政支出预算管理力度,认真贯彻"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支出方针,实现“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保稳定”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努力保障民生:1.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全年教育支出完成17957万元,同比增长20.69%。在保障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和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的同时,继续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两免一补"和寄宿制生活费补助政策,及时拨付中小学困难补贴.、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学杂费补助1181万元,拨付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1325万元,拨付校舍维修资金210万元,排除D级校舍危房3207平方米;2.加大公共医疗卫生的投入。全年医疗卫生支出完成7196万元,同比增长40.99%,确保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救助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城乡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缓解了农民"看病贵、看病难"的难题;3.加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累计支出完成11380万元,同比增长15.84%,其中:初步建立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共拨付城市和农村低保资金2716万元,比上年增长46,34%,同时确保了养老金、失业救济金、低保金和抚恤金按时足额发放,有效地支持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4.加大科技投入。全年共安排科技三项费285万元,主要用于科技综合实验示范、科技示范工程、"三五"人才培养、科技奖励;5.及时拨付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全年共拨付501万元,保障了灾区生产自救和救灾工作的正常开展;6.及时拨付优抚资金。继续贯彻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拨付资金169万元发放3350人80岁以上老人健康补贴,增强老人身体素质,促进城乡和谐;7.继续推进平安创建工作,提高公检法司经费保障力度,全年安排公共安全支出6991万元,比上年增加3022万元,增长76.14%,有效保证公、检、法、司履行职能需要,促进平安和谐景洪的建设;8.加大社区事务支出,全年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4791万元,同比增长44.9%,主要是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全年新建廉租房5000平米,拨付廉租房的建设及租赁补贴资金825万元。
【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12008年,按照《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举债监督暂行办法》,市财政对全市政府性债权、债务实行动态管理。为缓解政府债务风险,全年安排偿债资金7236万元,同比增长88%,主要是用于偿还景大公路贷款和城市重点工程贷款本息以及乡镇历年拖欠的政府性债务。根据乡村债务状况,全年安排乡村偿债资金800万元,努力化解乡村债务。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政府性债务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502笔政府性债务进行核查。经查,2007年债务本金余额为43053.35万元,债务减少19270.77万元,其中支付利息和费用3475,69万元。
【推进各项财政改革】2008年,景洪市财政局采取措施进行多方面改革。1.按照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新出台的政策规定,从4月份起,土地出让收支纳入本级地方政府基金预算管理,收入金额缴入本级地方财政国库,支出一律通过本级政府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2,按照省政府《关于深化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的意见》精神,稳步推进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规范乡镇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行为,减轻基层负担,为全省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树立榜样。3,为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完善国库资金管理制度,增强财政调控能力,市财政局将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范围,出台《国库资金拨付业务操作流程》和《景洪市财政局关于资金支出专户业务操作规范的通知》,以财政集中支付专户为主,对专户内的资金采取财政授权,实行预算单位按实际用款列报支出的办法。年底,启动了基层预算单位实施国库支付改革,撤销了预算单位的29个实有资金账户,开设了单位零余额账户,为加快资金的拨付速度,不断强化国库约束机制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及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的监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4,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展开,全市740个自然村中共有251个自然村进行申报,经过审核和筛选以及根据上级补助资金情况,确定上报228个项目,申请补助资金900万元。5.不断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景洪市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强化采购预算,明确采购方式和政府采购目录,增强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的职责,促进采购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提高依法采购的意识。全年政府采购共计535批次、询价采购535批次,采购预算为2306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264万元,节约采购资金42万元,节约率为1.83%。
【加强财政监督管理】2008年,景洪市财政局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治财。一是不断加强财政执法监督体制建设,改进财政监督的方式和方法,逐步建立内外监督相结合、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把财政监督落到实处,把财政监督寓于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全过程。同时注重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对市财政局16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综合法律知识和持证上岗培训,全局共有37人持有行政执法证件,并实行亮证执法。二是认真开展清查"小金库”工作,通过检查,全市230个单位(含乡镇站所和市委、市政府代管的工作职能小单位)都按照要求,由单位法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填报"严肃财经纪律,杜绝小金库”的承诺书。三是加强行政性收支监管,先后对市建设局负责承建的1368年傣历新年泼水节项目工程资金收支情况,对部分单位经营性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原始资料不齐、单位采购没有编制年初采购预算、原始凭证中有用复印件报销、工会账务不健全、往来款项核算不规范、未及时清理、勤工俭学收入未统一规范管理等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问题均给予指正。四是对36个单位的政府采购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五是重点对救灾资金、"三农"专项资金、扶贫专项资金、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资金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落实到位,专款专用。六是认真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不断扩大评审覆盖面,全年完成项目评审22个,送审金额5012.39万元,审定金额3799.61万元,审减金额1212,78万元,审减率为24.2%。以上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节约建设资金,有效防止工程建设中的违规违法、商业贿赂及腐败行为,对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七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制定出台《景洪市国有资产处置办法》(下称"办法”),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管理,规范资产处置行为,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办法要求做到账实、账账、账表相符。通过对资产报废、报损、出售等审批和处置收人、收缴和拨还等手段对国有资产处置行为进行监控,有效地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全年共收到资产处置、划拨、核实等文件128份,已审批划拨批复、处理116份,完成收到申请请示90%,其中:车辆(划拨)处置更新26辆、划拨7辆;房屋和土地处置1宗、划拨1宗,1至12月收到资产处置收益金54.3万元。八是着力推进预算管理的公开、透明,在市本级预算管理上形成了人大监督、财政监管、审计跟进的预算监管体系。
【内部管理】2008年,市财政局逐步建立和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先后制定《景洪市财政局服务承诺事项》、《景洪市财政局服务承诺书》、《景洪市财政局关于推行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实施方案》、《景洪市财政局会议管理制度》、《景洪市财政局各股室工作职责》、《景洪市财政局公务用车管理》等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局机关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作风建设]2008年,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四项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景洪市财政局对财政机关作风、业务限时办结、廉洁从政等方面向社会作公开承诺,对行政审批(包括会计从业资格审批)、政府采购(包括采购流程、信息发布)、业务服务(包括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及变更、财政票据领购管理、资金拨付管理)等实行服务承诺。
【信息公开】2008年,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全市财政系统全面、正确和有效地实施,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景洪市财政局向社会主动免费公开财政政府信息。5月,正式开通景洪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法制建设】2008年,景洪市财政局不断深人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努力提升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能力。围绕"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不断加强法制学习教育。采用集中学习、会议座谈、普法考试、写心得体会等形式,提高财政干部职工自觉学法、懂法、遵法意识,年内共观看警示教育录像、电影3次,组织"四项制度”学习考试1次,组织《会计法》、《预算法》、《物权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保密法》、《民族传统建筑保护条例》、《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学习和考试3次,组织参加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1次。通过组织学习,使普法教育深入人心,有效地推进机关法制建设,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打下良好的法律基础。
【廉政建设】2008年,景洪市委决定将景洪市财政局作为全市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唯一示范单位。为此,市财政局成立了以局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正副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各乡镇财政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廉政文化领导小组。结合财政实际工作制定《景洪市财政局2008年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方案》,为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增强廉政守法意识,在局机关内设立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室和党风廉政书刊阅览室。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管理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量化责任和任务分解到人、分解到各股室、各乡镇财政所,把《景洪市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签订到各股室、各乡镇财政所,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上一个台阶。年末,经市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考评组考评,市财政局考评分为98分,考评为优秀。
[文明建设]2008年,景洪市财政局组织各种学习17次,观看领导讲话录像2次,举办业务培训班2次。多次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营造文明健康的工作环境。开展"三八”妇女节和"七一"建党节外出郊游活动,组织财政干部职工参加全州财政系统职工运动会及"天力杯”篮球运动会等一系列活动。同年,市财政局被市委表彰为景洪市发展非公经济先进单位,1人被评为发展非公经济先进个人,1人被景洪市委、市政府授予"十佳廉政公仆”荣誉称号。
【向灾区献爱心活动】2008年5月中旬,景洪市财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向四川“5・12"地震灾区捐款9850元。9月25日至26日,有69名财政干部职工向云南省盈江县地震灾区捐款2070元。
【办理议案和提案工作】2008年,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精神,市财政局把该项工作当做政治任务来抓好,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所提议案和提案均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后,及时答复办理了《关于要求设立卫生发展基金,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关于南联山村委会陈旧破烂的办公室补修资金补助》、《给予归还原农村合作基金代管村集体资金的建议》、《关于称杆村委会办公楼修缮资金补助的要求》、《关于要求将曼飞龙左干渠改造工程纳入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议案》、《关于要求将勐旺乡坝区农田立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议案》等。根据财政预算,市财政局对可以解决的建议和意见给予一定的资金安排。对于提高村医补助、解决村小组办公经费、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工资补助费等建议,均通过认真调研,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财政一时难以解决的,通过当面沟通和电话联系的方式向代表和委员作出解释说明,得到代表和委员的支持和理解。同时,将代表、委员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纳入到今后的财政管理工作之中。全年共办理和答复市人大议案、市政协提案共计18件,其中:市人大议案10件、市政协提案8件。
(张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