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制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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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洪年鉴 2009》 图书
唯一号: 260620020230002271
颗粒名称: 统计法制建设
分类号: F127.74
页数: 2
页码: 237-238
摘要: 2008年,市统计局加大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力度,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在统计局召开的年报会、业务培训会等会议上专门宣传统计法律法规。5月市组织举办1期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统计法》培训班。
关键词: 地方经济 景洪市 统计工作

内容

2008年,市统计局加大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力度,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在统计局召开的年报会、业务培训会等会议上专门宣传统计法律法规。5月市组织举办1期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统计法》培训班。实行统计报表签收制度,确保各项报表的正常收集。相继出台《景洪市统计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景洪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景洪市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制度》、《景洪市统计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景洪市统计行政评议考核制度》等规章制度,夯实行政执法基础。开展以清理非法统计报表,查处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统计报表为主要内容的执法检查和劳动情况统计数据质量抽样检查、工业统计专项检查等。对部分单位无视统计法律法规,不认真履行统计上报义务,迟报统计报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景洪同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接收到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后,经市统计局专业人员催报仍然不报2007年年报、2008年2月定期报表。市统计局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处以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云南乾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屡次迟报统计报表,统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以1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改正。云南乾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服上述处罚,提出行政复议,州统计局经审核后认为市统计局对案件的处理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罚适度,维持原决定,该公司已于2008年8月20日将罚款上缴财政专户。两个案件的查处,实现当年全州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零"的突破,受到州统计局的表扬。全年,景洪市统计局共发出《统计报表催报通知书》48份,立案查处5起,其中:行政处罚2起,责令改正3起,警告教育43起。通过对违法案件的查处,确保正常的统计工作秩序及统计数据质量,有力地维护《统计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知识出处

景洪年鉴 2009

《景洪年鉴 2009》

出版者:云南民族出版社

《景洪年鉴》是景洪市人民政府主办、市史志办公室承办的综合性大型信息资料年刊。《景洪年鉴(2009)》主要记述2008年景洪市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进步和发展,介绍各行业的新成绩、新变化和新发展。本刊设有特载、专文、大事记、概况、政治、群团、军事、法制、经济管理、财税、金融、农林水电、农垦、工交邮电、城建环保、商贸旅游、外事口岸管理、教育科技、文卫体、社会生活、人物、史志特刊、史海钩沉、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刊、景洪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专刊、附录等26个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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