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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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洪年鉴 2009》 图书
唯一号: 260620020230002185
颗粒名称: 法院
分类号: D926.74
页数: 3
页码: 226-228
摘要: 2008年,景洪市人民法院在景洪市委的领导、市人大的权力监督、市政府的关心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服务大局抓审判,围绕公正抓队伍,完善机制抓改革,践行宗旨抓作风,突出重点抓基础,取得优异成绩,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413件,审(执)结2271件,同比分别上升26.7%和25,3%,结案率达94.1%。
关键词: 景洪市 司法制度 法院工作

内容

【概述】2008年,景洪市人民法院在景洪市委的领导、市人大的权力监督、市政府的关心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服务大局抓审判,围绕公正抓队伍,完善机制抓改革,践行宗旨抓作风,突出重点抓基础,取得优异成绩,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413件,审(执)结2271件,同比分别上升26.7%和25,3%,结案率达94.1%。
  【刑事审判】2008年,市法院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强化打击职能,充分发挥威慑作用,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受理刑事案件372件620人,审结367件609人,同比分别上升20.1%和22.3%,结案率为98.7%。刑事法官紧密结合景洪市社会治安和经济形势,重点打击和从重从快惩处抢劫、故意伤害、盗窃、滥伐林木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破坏生态环境保护的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依法加大惩治腐败和治理商业贿赂的力度,共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等案件9件,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切实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力度。全年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76件,调解结案46件。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民愤极大、严重危害国家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刑事犯罪,从严打击,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共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罪犯99人。对于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宽,共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罪犯277人,其中适用缓刑等非监禁刑222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工作,在审判组织、审判方式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努力做到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对26名未成年罪犯判处非监禁刑,有力促进对未成年犯的改造和挽救工作。
  【民商事审判】2008年,市法院民事法官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注重发挥调解职能,依法调处各种矛盾纠纷,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全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610件,审结1562件,同比分别上升37.1%和37.3%。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十六字方针,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着力在化解矛盾纠纷上下功夫。着力解决社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新的利益纷争,如房地产、物业管理等纠纷案件,确保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妥善处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相邻关系和合同权益等民间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高度重视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妥善处理农资产品质量和农村土地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有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重视人民调解工作,使民间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化在萌芽状态,避免民转刑案件的发
  院领导班子讨论工作制度 (岩香宰摄)生,增进群众间的团结。经法官调解后,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和解或撤诉的案件达658件,调解率达42.1%。
  【行政审判]2008年,市法院行政审判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和解工作,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年依法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0件,审结10件,结案率100%。审查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8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对审结的行政案件,向有关部门通报司法审查情况,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执行工作】2008年,市法院执行法官始终坚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完善执行机制,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的意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发挥联动威慑机制的作用,穷尽各种执行手段,全年受理执行案件393件(含旧存),执结304件,执结率为77.4%,结案标的1409万元。同时,根据中央、省、州、市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相关部门配合的执行工作格局,依法执结一批重大、复杂、疑难积案,特别是加大对赡养、扶养、抚育等案件和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等涉及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共执行积案343件,执结186件,执结标的353.12万元,并及时进行兑现,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巡回办案工作】2008年,巡回办案不仅是一项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工作制度,而且也是法官及时了解案情、就地解决纠纷,进行法制宣传的有效方法。景洪市人民法院始终把巡回办案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努力提高巡回办案工作质量,同时也充分发挥两个中心人民法庭设在乡镇的便利条件和审判职能,加大巡回办案工作力度,深受当地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全年共巡回办案56件次,解决纠纷51件次。
  【政治思想工作】2008年,法院党组按照景洪市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在全院认真开展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结合审判业务工作,采取集中学习、法官及其工作人员自学等不同方式,掀起解放思想学习活动高潮。
  通过学习,法官及其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更加坚定,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创新意识、团队意识和司法绩效意识,从而真正将解放思想大讨论的成效体现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将法治理念思想落实到实践中。认真组织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努力在解决法院工作如何实现自身科学发展、如何服务全市科学、快速发展的问题上形成共识,全体法官及其工作人员服务大局的使命感、责任感不断增强,行动更加自觉和坚定。
  【培训学习】2008年,市法院党组积极组织、鼓励法官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各种学历教育和培训。全年共有12名法官及其工作人员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审判业务培训,37名法官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市委组织部干教委组织的知识讲座,32名法官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全市处、科级干部知识考试。同时,还专门组织4名工作人员到省法院参加2008年全国司法考试统一培训,并全部获得通过。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法官及其工作人员的司法业务能力。
  【廉政建设】2008年,市法院党组认真组织全院法官及其工作人员学习行政问责办法、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继续严格层层签订反腐倡廉责任书,明确各部门廉政责任人,经常性组织法官及其工作人员观看反腐廉政教育警示片,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同时畅通信访渠道和群众来访,大力抓好社会监督工作,有力地促进全院司法廉政建设。
  【物质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2008年,按照景洪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法院的要求,景洪市人民法院加快物质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步伐,取得明显成效。经过不懈努力,勐龙中心人民法庭
  州、市政法领导为勘龙法庭建成标准化法庭剪彩(岩香宰摄)
  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岩香宰摄)已经建成标准化法庭,普文中心人民法庭和市院审判法庭正在筹建中,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增配审判、执行车辆,购置电脑,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信访工作】2008年,市法院申诉信访工作紧紧抓住全市信访稳定工作新体制、新机制、新制度的有利契机,全力化解信访案件。按照景洪市委的要求,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大下访"活动,变被动信访为主动下访。坚持解决问题与稳定控制、教育疏导与依法处理相结合。充分发挥立案窗口作用,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努力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全年受理涉诉涉法上访案件35件,处理35件,及时做好上访人员的情绪安抚工作,杜绝集体涉诉涉法上访现象的发生,北京奥运会期间实现辖区内"零进京,零通报”的"双零"目标。2008年,被景洪市委评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司法救助】2008年,市法院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经济确有困难的民事诉讼当事人予以缓、减、免交诉讼费11.8万余元,涉案29件。
  [法官管理】2008年,市法院党组注重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从其他政法系统择优选调补充法官不足;加强对年轻法官及其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选派年轻法官及其工作人员到中心法庭锻炼。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晋升机制。创新审判委员会工作制度。设立刑事、民商事行政专业审判委员会,提升专业理论水平。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健全和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制度,规范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审计、拍卖等工作制度和程序。
  【法院新闻宣传】2008年,景洪市人民法院根据工作实际,加强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充实宣传人员,增配宣传设备。宣传人员不断探索工作思路、方法,提高业务素质,把全院已审结和执结的各类典型案件除及时编写成工作简报送景洪市五大机关领导及十一个乡镇(街道办)领导阅外,还编写成新闻稿件投给州内外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法院的工作举措、工作经验和涌现出来的各种先进事迹。据统计,全年共编写工作简报71期,被州中院采用12期,出宣传栏8期。被省院《审判与法治》、云南法院网、省政法委云南政法网、西双版纳报社、西双版纳电视台、景洪电视台等采用新闻稿件130篇(条)。
  【民主监督】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的权力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全院法官及其工作人员始终坚持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中央、省、州、市委的决策和部署,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牢记光荣使命。严格执行监督法和监督条例,不断强化接受监督意识,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切实抓好整改,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
  【人民陪审员工作】2008年,市法院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让人民陪审员尽可能地参与审判和执行,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人民陪审员认真处
  理本职工作与参与各类案件陪审、执行之间的关系,认真钻研业务,提高陪审案件质量。选任的18名人民陪审员全年共参与审理各类案件305件。
  (岩香宰、杜泰平)

知识出处

景洪年鉴 2009

《景洪年鉴 2009》

出版者:云南民族出版社

《景洪年鉴》是景洪市人民政府主办、市史志办公室承办的综合性大型信息资料年刊。《景洪年鉴(2009)》主要记述2008年景洪市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进步和发展,介绍各行业的新成绩、新变化和新发展。本刊设有特载、专文、大事记、概况、政治、群团、军事、法制、经济管理、财税、金融、农林水电、农垦、工交邮电、城建环保、商贸旅游、外事口岸管理、教育科技、文卫体、社会生活、人物、史志特刊、史海钩沉、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刊、景洪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专刊、附录等26个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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