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所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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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洪年鉴 2009》 图书
唯一号: 260620020230002174
颗粒名称: 监所检察
分类号: D926.74
页数: 1
页码: 224
摘要: 2008年,检察院监所检察工作紧紧围绕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开展检察监督。一是认真开展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监督工作。全年,共对景洪监狱报请的754人减刑、假释案件的报告和裁定、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报请、批准及裁定严格实行逐案审查,重点对法定条件是否具备、法定手续是否完备、法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进行审查。
关键词: 景洪市 司法制度 检察工作

内容

2008年,检察院监所检察工作紧紧围绕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开展检察监督。一是认真开展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监督工作。全年,共对景洪监狱报请的754人减刑、假释案件的报告和裁定、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报请、批准及裁定严格实行逐案审查,重点对法定条件是否具备、法定手续是否完备、法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未发现刑罚执行机关徇私舞弊拟报减刑、假释等现象。二是认真办理监管改造机关移送起诉加刑案件。全年共办理监管改造机关移送起诉案件2件2人。三是认真开展监管场所重大安全事故和违法事件专项检查工作。严格按照省检察院的要求,成立专项检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检察长任组长,监所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活动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对所辖景洪监狱、市看守所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市看守所存在长期以来关押量一直居高不下,在押犯数量严重超标等问题;景洪监狱存在外役点监管场所设施不完善、劳动强度大、生活区不规范、个别罪犯思想情绪不稳定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检察院分别提出检察建议,景洪监狱、市看守所对建议十分重视,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专门研究和整改。通过开展监管场所重大安全事故和违法事件的专项检查,确保了监管场所的安全与稳定。四是认真做好被监管人的人权保护和超期羁押监督工作。按照"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要求,继续实施约见检察官制度,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预防超期羁押工作力度,督促公安、法院严格执行《关于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换押制度的通知》、《关于完善刑事办案期限监督制度的意见》。全年共提示和口头催办案件210人次,无超期羁押。五是认真做好申报二级规范化检察室达标工作,4月,检察院驻市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认定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知识出处

景洪年鉴 2009

《景洪年鉴 2009》

出版者:云南民族出版社

《景洪年鉴》是景洪市人民政府主办、市史志办公室承办的综合性大型信息资料年刊。《景洪年鉴(2009)》主要记述2008年景洪市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进步和发展,介绍各行业的新成绩、新变化和新发展。本刊设有特载、专文、大事记、概况、政治、群团、军事、法制、经济管理、财税、金融、农林水电、农垦、工交邮电、城建环保、商贸旅游、外事口岸管理、教育科技、文卫体、社会生活、人物、史志特刊、史海钩沉、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刊、景洪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专刊、附录等26个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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