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2008年,景洪市政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政法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以及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按照全省、全州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平安建设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化解社会矛盾、奥运安保为主线,以巩固、深化平安建设为载体,以服务发展大局为目标,切实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全面推进政法工作创新发展。
【维护社会稳定]2008年,市委、市政府及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维稳工作,把维稳工作当做第一责任,列人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年内,市委常委会三次听取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情况汇报,集中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进一步把全市力量整合、调动起来,凝聚到政法、综治、维稳工作中,确保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在维稳工作中始终坚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大调处力度,不断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全市司法所及各级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57次,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29件,调处成功738件,调处成功率89.2%;公安机关共排查各类热点问题105件,与上年同比上升18%;共排查重点人口102人,列控重点人员59名。政法部门始终坚持边排查边化解,妥善处置"思小公路被民工封堵事件”、"思小路勐养段辅道建设因补偿问题导致农民阻碍工程实施事件”、“景讷乡因极少数人毁林种胶引发的丫口寨群众集体上访事件”、“勐罕镇勐波村因争抢宅基地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等一系列持续时间长、处置难度大的群体性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全年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66起,法院调解结案各类民商事案件658件,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同时,大力拓展情报信息来源渠道,加强隐蔽力量的建设和情报信息调研工作。不断加大隐蔽战线斗争,人民防线建设效果凸现,破获了一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案件,有效地防范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渗透破坏。全年共收集上报情报信息2456条,获取涉疆、涉藏信息44条,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依据。
【严打整治斗争】2008年,政法各部门围绕工作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公安机关继续加大对重特大刑事案件侦查的工作力度,坚持"命案必破”,实现"两降一升"的奋斗目标。先后侦破"9·18”景洪邮乡别墅杀人案;"10・02”景洪民族巷故意杀人案;“11·13”景哈乡杀人案;"12·13"嘎洒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共立现行命案23起,与上年同期24起相比下降4.17%,破22起,破案率95.65%,全市共立刑事案件1990起,与上年同期
2008年8月23日,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张淳到勐养镇调研(李祥荣摄)2005起相比下降0.75%,破1147起,与上年同期破882起相比上升30,05%,破案率57.64%;抓获774名犯罪嫌疑人,同比上升22.86%;收缴赃款赃物375.58万元,同比上升13.65%,收缴汽车3辆、摩托车240辆;摧毁51个犯罪团伙213人(涉案149起)。检察院共受理侦查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提请逮捕案件526件796人,与上年同期的439件715人相比,分别上升19.8%和11.3%。经审查,决定批准逮捕480件697人,与上年同期的410件654人相比,分别上升17%和6.6%;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16件812人;提起公诉355件568人。人民法院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372件620人(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20,06%和4,38%,审结367件609人,同比分别上升22.33%和8.36%,结案率98.65%。奥运安保期间,政法部门大力整治治安乱点,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共摧毁犯罪团伙18个,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749人。政法部门积极开展打击"两抢一盗"、"涉电违法犯罪"、"追逃”、"三大安全保卫攻坚战,,等专项行动,全力遏制全市多发性犯罪的高发势头。共立"两抢一盗"案件1508起,与上年同期1537起相比下降1.89%,破获790起,同比上升40,32%,抓获犯罪嫌疑人343人。共破获盗窃、破坏涉电和基础设施案件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全市上网追逃116名,抓获在逃人员94名,同比下降43.03%。在"三大安全保卫攻坚战"中,共查破盗窃、赌博、卖淫嫖娼等案件120起,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322人;查纠各种交通违法行为8888起。在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中,共破获刑事案件2起2人、查处治安案件6起,抓获违法嫌疑人13人。在治爆缉枪专项行动中,共查处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案件33件,查处违法人员33人,收缴非法民用枪支170支、炸药4427.6公斤、雷管1888枚,导火索7400米。在净化社会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受理查处卖淫嫖娼案件114起214人,查处赌博案件73起385人,收缴赌资17万元。在勐龙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整治行动中,共破获盗窃摩托车案件2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破获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件1起14人;查处赌博案件5起23人,收缴赌资1.8万余元;收戒吸毒人员24人,收缴枪支106支。全年,共受理2093起治安案件,同比下降8.56%,查处1978起,同比下降9.31%,查处率94.51%,处罚2793名违法人员。公安边防大队规范出入境边防管理,不断提升边防服务质量。共检查出人境人员167233人次,检查各类出入境交通工具93803辆次;共查处治安案件135起,查处违法人员186人;调处各类纠纷287起。交警部门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目标,加大警力投入,确保交通安全。共查处各类交通违章行为43438起;共发生交通事故70起,造成36人死亡、73人受伤,同比分别下降15.66%、上升16.13%和下降35.4%,直接经济损失4.33万元。司法行政部门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法律进校园”和"送法下乡”等活动,巩固"平安和谐景洪",继续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区"创建工作。公安消防部门严格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认真组织开展"平安消防"创建活动,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全年共查处12起火灾事故,死亡1人,受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29.82万元。市森林公安局针对林区毁林情况,积极开展"预防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飞鹰行动"、"雨林四号"、"候鸟三号"和"奥运保卫攻坚战”,进一步维护林区治安稳定。全年共查处196起各类涉林案件(90起刑事案件、106起行政案件),同比下降54%,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219人,收缴野生动物产品96.6公斤、黑黄檀124.97吨、木材33立方米,挽回国家经济损失317万元。
【禁毒工作】2008年,景洪市禁毒工作在全面认真总结三年禁毒人民战争成果的同时,迅速掀起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继续深人打击毒品犯罪活动。一是强化堵源截流,加大打击毒品犯罪力度。禁毒部门先后开展"天网行动"、"双边猎狐"等专项行动,内堵外截,有效控制毒品在全市的蔓延。全年共破获毒品案件132起,与上年同期108起相比上升22.22%,抓获犯罪嫌疑人171人,缴获各类毒品147.58千克,同比上升34.06%;缴获毒资364.67万元,同比上升54.81%;二是将重点整治与打击零星贩毒相结合,萎缩毒品消费市场。对毒品危害比较严重的景洪街道办事处、嘎洒镇、景洪农场、初龙镇和勐罕镇的吸毒、贩零进行重点整治。整治行动中,共破获零星贩毒案件37起,收缴各类毒品零包3千克,抓获吸贩嫌疑人42人,捣毁吸毒窝点10个。对有涉毒问题的娱乐场所进行查处和整治;三是完善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建立并完善吸毒人员年度普查核查机制,对景洪市辖区内的各乡镇、农场和街道办事处开展逐村、逐单位全面普查,加强对吸毒人员的管控和监测,掌握吸毒人员动态。2008年在册吸毒人员1169人。截至10月20日,1055条吸毒人员信息录入完毕;四是加大禁毒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等基层党组织、派出所、工青妇等组织和家庭的作用,坚持经常性的禁毒宣传,以青少年特别是在校中小学生和高危人群为重点,调动禁毒委各成员单位力量,把禁毒主题宣传教育与普法宣传、科普宣传、预防艾滋病教育、交通安全宣传、社区警务等相结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形式,面向全社会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全年共集中开展禁毒防艾宣传和毒品预防教育活动1000余场次,发放禁毒宣传资料4万余份,受教育群众6万余人;五是景洪市中心戒毒所收戒吸毒人员519人。景洪市中心
2009年9月6日,市党政领导看望驻景部队(许永杰摄)戒毒所于2005年6月正式动工,2006年5月投入使用,已投入资金1020万元,占地430亩,建筑面积9766平方米,总收戒容量750人,在房屋建筑、场地和装备上达到国家三级中型强制戒毒所的标准。
【打击经济犯罪】2008年,政法部门积极参与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全市共立27起经济犯罪案件,与上年同期20起相比上升35%,破2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挽回经济损失215.67万元。捣毁传销窝点7个、教育遣返69人。检察院进一步加大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力度。全年共受理举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线索24件25人,经审查,决定立案9件9人,同比上升800%和350%。人民法院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司法权威,注重执行的实际效果。共受理执行案件393件(含旧存),执结304件,执结率77.35%,收案标的1656万元,结案标的1409万元。审结民商事案件1562件,结案率97%。
【法律服务]2008年,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服务所共参与民事诉讼或非诉讼活动17件,代写法律文书122份,法律咨询371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件,挽回经济损失6.01万元,担任法律顾问2家;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60次78人,解答法律咨询30人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41件;全年共有41人得到法律援助。
【政法队伍建设】2008年,政法队伍以主题教育活动为重要载体,从四个方面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健全完善学习教育机制。第一,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创新教育形式,不断适应政法干警的思想实际,切实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第二,抓好业务培训。制定鼓励干警参加学习培训的有关制度,建好图书室、资料室等硬件设施,并通过学历教育、业务辅导、专业培训、岗位练兵等方式,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开放互动的教育培训运行模式,提高干警业务素质,增强执法能力和提高服务水平。二是健全完善监督惩戒机制。第一,加强制度建设。把专题教育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用制度固定下来,建立健全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同时,强化制度的执行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政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第二,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一方面加强内部监督,强化执法环节之间的监督制约。另一方面加强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逐步形成多层次、全方位、高效率、运转有序的内外监督体系。第三,加强执法作风建设。按照《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对政法干警的要求,依法从严管理政法队伍。对违法违纪的政法干警,做到查实必办,办必从严,警示干警,取信于民。通过离岗、调离、辞退、开除等多种渠道,及时清理不适合做政法工作的人员,纯洁政法队伍。三是健全完善竞争激励机制。第一,健全优胜劣汰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政法队伍的特点,大力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双向选择、考察工作责任、任职公示、试用聘任、上下交流、法官逐级选任等制度,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新机制。第二,健全高效有序的考核机制。通过科学量化责任目标,细化考核标准,改进考评办法,完善考评体系,合理使用考评结果,确保考评严格、公正、公平,在政法队伍中真正形成热爱政法事业、爱岗敬业、风正心齐、无私奉献的局面。第三,完善典型激励机制。注重榜样的示范效应和典型的导向作用,继续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树立典型,弘扬先进。四是健全完善职业保障机制。第一,切实落实政法干警政治、经济待遇。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逐步解决政法机关在人员、经费、装备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政法各部门领导从政治、学习、生活等方面关心干警,积极为干警解决晋职、晋级、工资、福利、住房等问题,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第二,保障政法干警职业安全。对从事特殊性、人身危险性大的岗位的政法干警,进行特殊人身意外保险,以解除干警的后顾之忧。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制止一切对政法干警打击、报复、诬告、伤害的行为,依法维护干警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第三,实施科技强警战略。不断提高政法工作的科技含量,增强政法干警的科技素质,把科技的力量全面广泛地应用于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工作中来,全面提升同各种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能力和执法办案的效率。
【信访工作】2008年,市政法委按照处理涉法上访"四定方案”原则,认真督办公安、检察院、法院在执法过程中引发的群众上访问题,把涉法上访案件逐一落实到责任单位,并限期回复处理结果。政法委共接待群众来访34件125人次,办理29件,办结率85.3%,其余5件正在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共收到群众来信10件,已办理8件,其余2件正在办理中。
【扎吕"培训中心"事件处置】2008年4月,带有宗教背景的美国传仁基金会无视中国尊严和中国法律,擅自在景洪市基诺山乡巴亚村扎吕小组建设“科技培训中心"。企图通过开展扶贫、捐资、助学和建盖"培训中心”达到建立基地的目的,从而使之成为宗教及意识形态渗透的大本营,以巴亚为据点,以点带面辐射全乡乃至整个基诺族,与我争夺人心。通过5个多月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顺利妥善地处置该事件。
雕塑一母子恋 (林启根摄)【景讷丫口毁林案件】2008年6月27日,《中国法制报》和同期互联网上相继出现景洪市景讷乡丫口寨存在严重毁林开荒种植橡胶的报道后,引起上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决定由政法委牵头组成专案组全面负责毁林案件的查处工作。政法委及时组织市森林公安局、市公安局和市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专案组对景讷乡特别是丫口村周围,自2005年以来发生的毁林案件进行全面的调查,经过专案组连续作战,查清案件事实,对构成犯罪的嫌疑人及时抓捕归案;对闻风而逃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积极措施,迅速组织力量实行跨地区、跨省抓捕。经过2个多月的艰苦努力,截至9月13日,涉嫌在景讷乡毁林开荒且已构成犯罪的10名犯罪嫌疑人和涉嫌在勐旺乡毁林开荒且已构成犯罪的2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
["9・06"打砸案件]2008年9月6日晚上11时,一伙有组织、有预谋的犯罪分子采用暴力手段,对宣慰大道158号友谊商行5个门面房进行打、砸等犯罪行为。令人发指的犯罪行为引发了友谊商行39名职工和在场群众的愤怒和谴责。案件发生后,州市领导十分重视,要求政法部门把此案列入专案,尽快破案、尽快缉拿犯罪分子。通过专案组缜密工作,9月8日,涉案的11名犯罪嫌疑人员全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朱敏)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概述】2008年,景洪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州综治维稳委的指导下,以构建平安和谐景洪、全面建设发展景洪为主线,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边防巩固为目标,不断夯实综治维稳基层基础工作,认真落实综治维稳目标管理责任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落实各项治安防范工作措施,创建平安工作不断深化,各族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满意度明显提高,为维护全市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全面协调发展,构建“平安和谐版纳"作出积极贡献。
【目标管理责任制】2008年,按照省、州的工作部署,景洪市委、市政府始终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和深化"平安市"建设纳入全市总体工作目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制和重大问题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逐级落实责任制,全市上下形成党委、政府领导,综治维稳主导、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积极支持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层层有人管、有人抓的工作格局。3月,市委、市政府按照《景洪市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抽调3名市级领导组成考核组,对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责任单位进行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同时对创建"平安乡镇(街道)、社区、村、单位”的责任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景洪市被西双版纳州委、州人民政府评为"2007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5月,市委、市政府召开景洪市2008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会议,分别与辖区11个乡镇、街道,46个中央、省、州属驻景洪单位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率100%。
【平安创建工作】2008年,景洪市按照积"小安"为"大安”、积局部平安为全局平安的工作思路,以积极营造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规范有序的经济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为目标,认真落实基层平安创建各项工作措施,扎实组织开展"平安乡镇、街道”、"平安社区"、"平安村寨"、"平安企业"、"平安单位"和"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全力推进平安和谐景洪建设的新进程。4月23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总结2007年度政法、综治工作及平安创建工作,研究分析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形势,安排部署2008年的主要工作。表彰2007年度创建达标的2个"平安乡镇"、39个"平安村(居)委会"、79个"平安单位"和4个"无邪教"乡镇,授予牌匾。12月27日,省平安创建考核组按照《云南省先进平安县(市、区)考评办法(试行)》,对景洪市争创"云南省先进平安市"进行检查考核。同时,省考核组召开争创云南省先进平安市座谈会,向参会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平安创建成员单位的领导及乡镇、村委会干部发放平安创建工作问卷调查表。通过考核评比,景洪市被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评为2008年度"先进平安市”。
【综治规范试点工作】2008年是景洪市开展全省综治维稳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的关键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加强综治维稳基层组织和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作为提升综治维稳工作水平的战略性、根本性任务来抓,进一步规范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在全市配齐基层综治维稳专兼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把全市综治维稳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将乡镇、街道综治维稳专干的年人头经费,由原来的700元提高至1000元;明确每年安排每个村(居)委会治保调解委工作经费2000元,每个治保调解员月补助150元,每个治保
街景 (林启根摄)信息调解员月补助30元。安排下拨专项工作经费249万元。其中,综治工作专项经费39万元,禁毒专项经费35万元,乡镇、街道综治维稳专项工作经费175万元。全市共配设13名乡镇、街道综治维稳专干,95名村(居)委会专职治保调解员,746名村(居)民小组治保信息调解员。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2008年,景洪市各级各部门继续巩固和深化“平安景洪”建设工作,以市区为中心,以政法机关为骨干,以群防群治力量为基础,以街面治安防控网、社区防控网、单位内部治安防范网和乡镇农村"三级联防、四级联动"等网络体系建设为重点,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不断健全完善城区街面、重点部位、社区、单位内部、农村"三级”联防、公路水路、校园及周边地区和边境协作治安防控八大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不断完善全市大综治工作格局。全市已建立79个治安视频点和10个十字路口、1个卡口和1组电子测速抓拍系统共428个摄像头,有力地推进"平安景洪”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排查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和热点问题】2008年,政法部门始终按照"一个矛盾纠纷,一个调处班子,一个调处责任人,一个调处方案,一个调处期限"的要求,认真开展市委书记、市长大接访和领导干部大走访活动,针对企业改制、林权制度改革、城镇拆迁补偿、劳动合同纠纷等一系列信访问题,实行市级领导包案制,着力解决和化解各类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社会矛盾和热点问题,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市委政法委积极参与处置"思小公路被民工封堵事件"、"思小路勐养段辅道建设因补偿问题导致农民阻碍工程实施事件”、"景讷乡因极少数人毁林种胶引发的丫口寨群众集体上访事件"等一系列持续时间长、处置难度大的群体性事件。
【基层调解组织建设】2008年,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进一步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全面建立健全乡、村、组三级调解的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调解员和信息反馈网络,加大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使全市的社会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调处、早化解。全市共建立128个村(居)民调解委员会(含农场22个)、1044个调解小组 (含农场269个)、2385名调解员(含农场1084人)。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2008年,各乡镇、农场和各单位坚持每月分级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调处或限期解决,排查后没有发现新问题的,实行"零报告”制度,做到定人定时。全年,各级司法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57次,排查出各类民间纠纷829件,组织调处829件,调处率100%,调处成功738件,调处成功率89.2%,制止群体性械斗6件16人,防止群体性上访26件226人。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2008年,景洪市针对社会稳定工作的新形势及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重点加强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及督查办理工作。共接待涉法涉诉群众来访34件125人次,办结29件,办结率85,3%,其余5件正在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中;接待群众来信10件,已办理8件,其余2件正在办理中。
【社区矫正工作】2008年,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正确引导刑释解教人员端正心态,增强自信心,遵纪守法,自食其力,安心工作。各司法所共落实刑释解教人员193人,其中,刑释解教145人,解除劳动教养人员48人,安置刑释解教人员44人,安置率22%。
【严打整治工作】2008年,景洪市政法部门健全完善"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市公安局共立1990起刑事案件,与上年同期2005起相比下降0.75%,破1147起,与上年同期882起相比上升30.05%,破案率为57.64%,抓获774名犯罪嫌疑人,同比上升22.86%。其中:共立命案23起,与上年同期24起相比下降4.17%,破22起,破案率为95.65%,同比上升8.15%;共受理2093起治安案件,同比下降8.56%,查处1978起,同比下降9.31%,查处率为94.51%,处罚2793名违法人员。市森林公安局共查处196起各类涉林案件,同比下降54%,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219人,共收缴野生动物产品96.6公斤,黑黄檀124.97吨,木材33.06立方米,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17万元。市检察院共受理各类提请批准、移送逮捕案件526件796人,与上年同比分别上升19.8%和11.3%,经审查,决定批准逮捕480件697人,与上年同比分别上升17%和6.6%。市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72件620人(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20.06%和4.38%,审结367件609人,同比分别上升22.33%和8.36%,结案率为98.65%。为进一步贯彻坚持国家的刑事司法政策,保证刑法和刑诉法的正确实施,建立《刑事侦查、刑事检察、刑事审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禁毒防艾工作】2008年,景洪市紧紧抓住遏制毒品来源、遏制毒品危害、遏制新生吸毒人员滋生这三个关键环节,着力推进境外禁毒除源、境内堵源截流、市内禁吸戒毒,进一步加大双向截流力度。年初,市委、政府召开全市禁毒工作会议,层层签订禁毒责任书,逐级落实禁毒责任制,并对毒品危害比
2008年12月22日,市党政领导参观景洪市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摄影展
(许永杰摄)较严重的允景洪街道办、勐龙镇、嘎洒镇、勐罕镇和景洪农场进行集中整治,有效地控制毒品在景洪市的蔓延。全年,共破获毒品案件132起,与上年同比上升22.22%,抓获贩毒嫌疑人171人,缴获各类毒品147.58千克,同比上升34.06%,缴获毒资364.67万元,同比上升54.81%。在加大禁毒工作宣传的同时,对各乡镇、街道和国营农场村委会、单位进行全面普查,健全完善吸毒人员年度普查核查机制,强化对吸毒人员的管控和监测,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吸毒人员动态,不脱管、漏管并全力收戒社会面上吸毒人员。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开展戒毒工作。勐龙镇贺广村委会播章村小组,自行组织25名吸毒人员戒毒,取得良好效果。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2008年,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减少交通事故为目标,重点对超速行驶、无证驾车、客车超员、酒后驾驶、占道行驶、违法装载、违法超车、违法会车等严重危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最大限度地减少违法行为和漏管失控面。市交通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客运站的管理力度,在站内共安装20个摄像头,实行全面监控,设置专职安全检查员,专门负责车辆的检查,严把参营车辆及驾驶员的资质关,坚决杜绝带"病”车辆及资质达不到要求的驾驶员发班上路。市路政、运政管理部门全面加强路面管控,加强对全市乡村道路的养护和管理,对公路要口、要点、要段加大巡逻检查密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对客、货运车辆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治理超限超载,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有效地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年,市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43438起交通违法行为,共发生70起交通事故,造成36人死亡,73人受伤,同比分别下降15,66%,上升16.13%,下降35.4%,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33万元。
【文化市场整治】2008年,各职能部门结合实际,积极配合,密切协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文化市场的专项整治力度,使治安案件上升的势头得到有效的遏制,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全年,共组织公安、工商、卫生、文化、教育、城建、消防等部门开展9次"扫黄打非”联合整治行动,共检查各类文化经营户2050户次,查处违规经营户136户次,收缴非法出版物570册(本)、盗版音像制品7522张、影视吧设备14套、无证经营网吧主机10台。
严厉打击"黑网吧”、"黑游戏室"。
【校园周边环境整治】2008年,工商、文体、食品、卫生、质监、建设等职能部门密切协作,联合清理、拆除学校周边的违章建筑、摊点,取缔无照经营,查处销售霉坏、过期、变质食品等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坚决收缴国家禁止销售的商品及危害青少年健康的文化用品、玩具等,维护安定有序的校园周边环境。不断健全完善学校、家庭、单位、社区"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向学校派驻保安、选派法制副校长,开设法制课,开办青少年模拟法庭,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等系列主题活动,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全市75所中小学配备法制副校长。
【平安创建宣传】2008年,全市各综治、维稳成员单位积极创新工作理念,改变工作方法,在辖区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着力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平安景洪”创建工作氛围。利用节日、宣传月、宣传日大力开展《宪法》、《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民法通则》、《禁毒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各综治成员单位共开展法律宣传96场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20余期,发放宣传资料65250份,展出挂幅353幅,开展法律咨询3000余人,张贴宣传画(牌)、标语721块 (条),受教育人数达297000人次。
【见义勇为表彰】2008年3月,在全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上,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冷银强、岩伦、柯文荣见义勇为行为,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荣誉称号,共颁发奖励金3万元。冷银强受到云南省人民政府表彰。
【公众安全感调查】 为找准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主要因素和群众关注的社会问题,准确客观地反映广大人民群众对当前社会治安状况的评价,2008年10月,市综治委在全市辖区11个乡镇、街道,5个国营农场认真组织开展公众安全感问卷调查,共发出《公众安全感问卷》4500份,收回4500份。在被调查的4500位城乡居民中,92%的居民对景洪市的社会治安状况感到满意,92.6%的公众认为社会、工作、居住、出行等方面具有安全感。
(李建波)
【概述】2008年,景洪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州公安局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构建平安和谐景洪的总要求,实施"三基"工程建设,全面开展奥运安全保卫工作,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推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全市共立各类刑事案件2197起,与上年同期的2198起相比,立案数持平;破1290起,与上年同期的985起相比,上升30.96%;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850人,与上年同期的698人相比,上
2008年4月26日,奥运安保治安主题宣传日
(市公安局提供)升21.78%。摧毁犯罪团伙54个(涉案17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25人。在各类案件中仅盗窃、抢劫、诈骗等侵财性犯罪案件1508起,占全州发案总量的81%。共受理各类治安案件2346起,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6.68%;查处2220起,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7.3%;查处率94.63%,查处违法嫌疑人3085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为维护全市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构建"和谐景洪"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基"工程建设】2008年,印发《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于5月16日、7月12日、7月16日3次到市公安局调研"三基”工程建设进展情况,除到市局调研现场办公外,市政府于10月15日、10月31日以专题会议和常务会的形式专题研究公安经费保障问题。在经费、政策、人员等方面给予支持,破解制约"三基"工程建设的瓶颈问题。政策保障方面。同意在符合党政干部提拔任用条件下,乡镇派出所所长进乡镇党委班子;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下,提高公安民警职级待遇问题;同意按照C类标准组建巡特大队,并先期拨付8万元启动资金;同意征用嘎洒镇曼迈村旁105亩土地,用于新建看守所和治安拘留所及生产用地;同意解决东风交警中队营房建设用地。经费保障方面。追加15万元伙食经费,使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费达到公安部规定的人均每天6元的标准;安排20名特警和部分基层一线民警单警装备、指纹活体采集仪、消防器材及消防营房建设欠款等费用94.5万元。同意将公安经费保障(含交警一大队)从2009年起按照人均2.41万元列入财政预算;同意公安罚没款参照新三年禁毒人民战争政策,按照800万元的预算,予以全额返还;同意按34万元/每年的标准将民警意外伤害保险费纳入每年财政预算;同意执行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政策。同意将单警装备经费、刑事技术装备、无线通讯装备等共计94,4万元纳入2009年财政预算;同意分批解决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余款562.82万元。其中,350万元纳入2009年财政预算,212,82万元纳入2010年财政预算。2008年至2011年5月的日常维护和运营费,每年财政预算安排30万元;同意将治安拘留人员生活费、监管场所在押人员生活、医疗费,60名协勤人员工资和服装费等费用纳入每年财政预算。同意在第四季度编办会议上解决市局新增5个工勤人员编制和20个协勤人员编制并增设50个社会公益性岗位,聘用“4050”下岗人员、零就业人员参与社区人口管理工作。
【公用经费保障和基层警力配备双达标】2008年,景洪市公安机关公用经费按人均2.41万元落实到位。在建立全局经费保障制度的基础上,制定派出所经费保障标准。市局现有总警力533人,一线警力476人,占总警力数的89.3%,派出所警力336人,占总警力数的63%,均达到并超过省厅规定的85%和45%的标准。
【基层所队建设加强】2008年,投人基础建设资金343万元,完成勐养、大渡岗等5个派出所和11个警务室外观标识统一工作,对巡特大队办公室、普文派出所备勤室进行重新装修。撤销原省厅提供中央国债补助投资建设的10个无(危)房派出所,全局已无(危)房派出所。加快看守所异地新建、初养派出所建设前期工程项目报建工作。
【基层执勤执法装备明显改善】2008年,投入资金235万余元,为基层配备车辆14辆、电脑39台、数码相机12台、复印机2台、办公桌椅71套、文
件柜32个。基层所队工作环境和办公条件有了明显改善。按照"全警配备、应配全配、选配适需"的原则向基层一线民警配发单警装备411套,配备率为100%,配发150只单警装备存放柜,对单警装备实行专柜专管。同时,制定《景洪市公安局民警单警装备使用管理规定》、《单警装备使用和维护注意事
2008年1月18日,景洪市中心戒毒所(市公安局提供)
大象雕塑 (林启根摄)项》规范管理。
【科技建设力度加大】2008年,景洪市公安局对办公自动化和WEB网页服务器进行全面的更新,按照"先城区后农村"的原则,完成9个城区警务室接人公安网工程,使社区民警在警务室就可开展人口管理等基础工作。立足实战,结合黎明派出所搬迁,将城市视频监控系统移至景洪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投资10万余元,重新建设监控终端,更换所有的控制台,增加42英寸的液晶监视器1台,24英寸100赫兹的监视器8台,修复63个无视频信号监控点。
【警务机制改革】2008年,按照"三有”和"7+1”标准建成37个警务室,配备社区民警36人、驻村民警40人开展社区警务工作。搭建以110指挥中心为龙头,景洪城区巡逻警力为支撑的快速反应作战体系。一旦发生警情,110指挥中心根据各巡逻力量所处位置,就近指挥调度,减少指挥层级,缩短接处警时间,实现扁平化作战。边防和治安派出所互派民警挂职、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基础工作信息化】2008年,公安综合情报信息采集、传输、分类研判各个环节逐步规范,警务实战作用初步显现。全市310家旅馆业全部安装旅馆业信息系统,安装率100%。各派出所均安装使用出租房屋信息系统。
【民警教育训练】着力建立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制定《景洪市公安机关2008年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和《景洪市公安机关2008年教育训练考核办法》,制定《景洪市公安局民警教育培训经费保障方案》,按照训练经费不少于业务经费5%的标准,落实到位56.41万元。认真落实教育培训和练兵措施。建立"战训合一,轮训轮值"的练兵模式,按照基层一线和实战单位民警不少于15天集中培训的要求,在景洪市人民警察学校分三期对427名民警进行了集中轮训。各部门、各警种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一口清"等岗位业务练兵,全年开展业务练兵5305人次。组织全局模拟考5次。
【落实四项制度】2008年,景洪市公安局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四项制度要求,结合公安职能任务,研究制定9方面55项服务承诺事项,向社会公众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促使广大民警及工作人员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认真对待和办理各种行政事项。全市公安机关窗口单位主动公开警务,将申办程序、民警电话、照片上墙,简化办证、补证程序,缩短时间,并推出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便民举措,最大限度地给群众提供便利。
【民警进万家活动】2008年,景洪市公安局开展民警进万家活动,组织全体民警深入社区、村寨开展“送服务、采信息、解民忧、聚民心"主题活动。共走访群众3700户,送证上门4417件,开展法律知识讲座800余次,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万余份,发放印有"五防知识”及社区民警姓名、联系电话等内容的便民卡4500余张。共受理信访件61件,办结59件(重信重访7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00余起,清理退还保证金130万元,依法没收违规保证金100余万元。
【奥运安保工作】2008年奥运会期间,全市共投入各类安保力量2.6万余人次、车辆1.5万余辆次。其中投人公安民警1.8万余人次,武警、消防官兵0.3万余人次,民兵、联防等安保辅助力量0.4万余人次。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奥运安保期间全市共排查不稳定因素57起,管控重点人员234人,其中高危人群59人。深入开展"大接访" 活动,6月19日,按照州公安局的统一部署,扎实组织开展反恐怖反劫机训练演练,共75人参加演练。从7月初
2008年4月25日,安全检查 (市公安局提供)
2008年3月5日,公安大练兵 (市公安局提供)开始,市公安局领导共接待来访群众7起8人,办结信访案件7起。对全市126家民航、公交、水库、邮政、涉爆涉危等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进行安全检查。
二是坚持"严打”方针,打防并举,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以奥运安保为核心,持续开展"打盗抢抓逃犯”、侦破命案、治爆缉枪、打击"黄赌毒"等专项斗争,大力整治治安乱点。奥运安保期间,共打掉犯罪团伙18个,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749人,其中,各类逃犯23人,涉毒人员8人;治安拘留598人,刑事拘留120人,进一步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普遍提升。另一方面,进一步强化治安巡逻管控。奥运期间,在景洪城区重点路段、车站、繁华街区、人群聚集地等路段、区域有针对性、高密度地开展巡逻防控,共投入巡逻防控力量3642人次,盘查可疑人员7056人次,盘查可疑车辆4979辆次。提高了街面见警率,及时发现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取得明显成效。8月5~23日,在原小初养收费站设立综合查缉站,对进出景洪辖区的车辆开展查验。共查验过往车辆8529辆次,查获冰毒406.5克、管制刀具30把、非烟1748条、非法出版物77本;查处交通违章111起,收缴罚款1.465万元;查获体内藏毒犯罪嫌疑人5人。
三是组织开展治安、交通、消防"三大安全保卫攻坚战",全力遏制重大、恶性安全事故的发生。安保期间,全市治安部门共检查歌厅、舞厅、宾馆、饭店等休闲娱乐场所及车站、码头、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2892场次,发现、排除安全隐患23处,查破盗窃、赌博、卖淫嫖娼等案件120起,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322人。交警部门查纠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车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8888起。交通事故死亡4人,受伤15人,同比分别下降20%和46.42%。消防部门共检查单位600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5处。发生火灾2起,与上年同期持平,无人员伤亡。
【情报信息工作】2008年,景洪市公安机关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努力构建三级情报信息网络建设。全年,共收集整理上报情报信息2756条,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依据。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共排查热点问题120件,与上年同比上升22%,化解29件,未出现因处置不当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继续加大"法轮功"、"中功"等邪教案件侦控力度。共破获邪教案件1起,行政拘留违法人员1人,教育被骗群众4人,认真落实邪教人员回访帮教工作。
【严打斗争】2008年,全市始终保持严打态势,压缩犯罪空间。全年共立各类刑事案件2197起,与上年同期的2198起相比,立案数持平;破1290起,与上年同期的985起相比,上升30,96%;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850人,与上年同期的698人相比,上升21.78%。摧毁犯罪团伙54个(涉案17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25人。其中,八类现行命案立26起,命案立案数与上年持平;破23起,与上年同期的21起相比,破案数上升9.5%;破案率为88.46%,与上年同比上升7.69个百分点。立"两抢一盗"案件1663起,与上年同期的1676起相比,下降0,77%破896起,与上年同期的629起相比,上升42.45%。立盗窃破坏涉电、基础设施案件73起,破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深入开展"破案追逃”,抓获在逃人员168人。立经济犯罪案件31起,与上年同期的24起相比,上升29.17%;破21起,与上年同期的19起相比,上升10.53%。捣毁传销窝点7个,教育遣返69人。
【禁毒工作】 全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禁毒人民战争主力军作用,掀起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全面落实禁毒责任制。2008年,全市共破获毒品案件136起,与上年同期131起相比,破获案件数上升3.82%;抓获犯罪嫌疑人181人,与
禁毒大队民警看望中缅禁毒示范小学学生(市公安局提供)
2008年3月27日,为在押人员检查身体(市公安局提供)上年同期的199人相比,下降9.05%;缴获各类毒品169.49千克,与上年同期的138.13千克相比,缴获毒品数上升22.7%;缴获毒资364.67万元。收戒吸毒人员519人,查破零星贩毒案件48起,抓获吸贩嫌疑人56人,收缴各类毒品零包4181.8克,捣毁吸毒窝点12个。以《禁毒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开展各种大小有组织的禁毒宣传活动1000余场次,发放禁毒宣传资料39618份,受教育群众6万余人次。城镇毒品预防知识知晓率90%以上、农村85%以上,学校及公共娱乐服务场所100%。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和市中心戒毒所被评为2007年度全州公安禁毒工作先进集体。
【校园及周边环境治安整治】2008年,市公安局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治安整治工作力度,不间断地进行检查活动,全年共检查925次,立校园周边刑事案件2起,破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立治安案件13起,查处6起,抓获违法嫌疑人13人。
【治爆缉枪专项行动]2008年,全年共查处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案33起,查处违法人员33人,查缴炸药4427.6公斤,雷管1888枚,导火索7400米,非法民用枪支170支,管制刀具57把。对查缴的危险物品进行销毁,其中废旧炮弹96枚、民用枪支1049支、雷管13556枚。
【社会环境专项整治行动】2008年,全市共受理查处卖淫嫖娼案件117起219人,查处赌博案件78起409人,打掉游戏室赌博窝点9个,收缴赌资19
万元,收缴一批赌博工具和涉赌电子游戏机。对全市出版物市场、摊点、印刷复制企业进行检查,查办出售淫秽色情出版物案件2起2人,收缴法轮功邪教组织宣传品710份,淫秽色情出版物107件,淫秽光盘30碟。对全市辖区的60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进行清查。收缴通信电缆设施659公斤、电力设施70公斤、城建设施7公斤、广电设施18公斤。抓获违法嫌疑人员13人,停业整顿1家,取缔非法收购站点2家。严厉整治旅游市场秩序欺诈游客行为,查处诈骗案4起4人,收缴一批假沙金、假沙银饰品。
【整治治安乱点】2008年8月22日起,以"打击盗窃摩托车,整治赌博、吸毒和私藏枪支"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治安乱点整治行动—勐龙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共破获盗窃摩托车案2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破获组织他人逾越国边境案1起,抓获组织者3人,截获企图偷越国边境的朝鲜籍人14人;破获故意伤害案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查处赌博案5起,抓获违法嫌疑人23人,收缴赌资1.8万余元;收戒吸毒人员11人,收缴枪支80支。
【出入境管理】2008年,景洪市公安局加强对外国人的管理及涉外事(案)件的查处工作。共查处涉外事(案)件及境外边民事(案)件233起241人,与上年同比分别上升42%和40%。认真做好"特定岗位国家工作人员信息报送备案库"、"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库”"两库"建设工作。登记备案特定岗位人员1437人,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195人,内部控制人员12人。顺利完成全市基层派出所新一代出入境管理系统安装及培训工作。
【交通管理】2008年,市公安局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严格交通管理,起到明显效果。全市共发生各类交通事故73起,与上年同期的87起相比,下降16.09%;死亡38人,与上年同期的33人相比,上升15.15%;受伤78人,与上年同期的116人相比,下降32,76%;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24万元。查处交通违章行为49973起。
【公安消防工作】2008年,共发生火灾事故33起,查处12起,死亡1人,受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29.82万元。事故起数、致伤数、致死数、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上升230%,上升200%,持平,上升400%。
党员民警义务献血 (市公安局提供)
2008年3月10日,迎奥运篮球运动会(市公安局提供)【从严治警】2008年,市公安局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党委各项建设的首位,加强学习和党性修养,以身作则抓好班子建设。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做到"两个必须”,即:要求下级做到的,自己必须做到;要求下级不做的,自己必须不做。坚持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两手抓,带好队伍。贯彻落实教育作风整顿、四项制度、解放思想大讨论等专项教育活动,公安队伍法治意识和综合素质得到提高。研究制定"日常督察制"、"三档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将工作一一细化,责任层层落实。从按时上班、着装上班、在岗在位等小事抓起,每天由政委和值班局长带领纪律督察警对上班迟到、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及内务卫生等情况进行督察,对发现的民警违纪、违规现象,及时通过"警务通”信息平台向全局通报。进一步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和内部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好公安部《关于加强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等公安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坚持监督与保护并重,加大对民警的监督力度,开展现场督察214次,诫勉谈话1人,问责5起13人,全局短信通报轻微违纪民警27人次,办结民警维权案4起。在从严治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落实民警公休及补休假和每年一次体检制度。成功举办第二届"警营开放日”活动,发表各类稿件1020篇 (条),向四川汶川地震灾区奉献爱心,捐款12万余元。
(孔建军)
检察
【概述】2008年,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及市人民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各项检察工作在服务开放、发展、和谐景洪建设中取得新的进展。
【打击刑事犯罪】2008年,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各类提请批准、决定逮捕案件526件796人,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19,8%和11.3%。经审查,决定批准逮捕480件697人,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17%和6.6%;不批准逮捕44件95人,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91.3%和106.5%。案件批捕后,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证据意见及补充证据材料450份,公安机关撤回2件4人。
共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16件812人,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18.9%和3%。经审查,依法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355件568人,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26.3%和7.8%;报送州检察院170件233人,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75.3%和29.4%。在案件审查起诉中,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50件次148人次,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216件次;适用简易程序118件;法院作出有罪判决、裁定310件523人;结案率为99,8%,提出抗诉1件5人,无无罪案件。所办案件质量按省检察院规定的八项指标考核全部达标。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2008年,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共受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线索24件25人,经初查后决定立案9件9人,较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800%和350%;不立案2件2人;转其他部门处理2件3人。所立办的9件案件中有8件为大案,已全部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后全部作出了有罪判决,结案率
2009年1月9日,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市检察院提供)
2008年6月6日,开展监管场所重大安全事故和违法事件专项检查
(市检察院提供)100%。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20余万元。
全年,共受理举报材料12件12人,其中自行发现2件2人,州院转办3件3人。经初查,决定立案3件3人,不立案1件1人,2件2人转其他部门处理。通过办案,共追缴赃款9万元。所立案件已全部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后作出有罪判决,结案率100%。
【控告申诉检察】 景洪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科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根本宗旨,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发挥检察"窗口”作用,认真开展控告申诉接待和受理举报工作。2008年,共受理控申、举报、刑事赔偿案件108件次,较上年72件次上升50%。其中来信37件,来访71件98人;举报46件,控告29件,申诉32件;刑事赔偿案件1件,已办结。在受理的案件中,属于检察院管辖的有89件,转其他部门处理的有12件,直接答复7件。
【民事行政检察】2008年,检察院共受理民事行政案件29件,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314%,立案19件,其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2件,提请抗诉2件,建议提请抗诉3件,再审检察建议1件,纠正违法1件;不立案7件,3件未审结,结案率89.66%;法院对提请抗诉、建议提请抗诉的案件改判2件;首次向市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法院尝试开展对涉林案件的"公益诉讼”,维护国家和集体的经济利益。在工作中,检察院进一步贯彻维护社会和谐的理念,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认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对法院判决、裁定正确的案件,检察院对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工作,以维护司法权威。
【监所检察】2008年,检察院监所检察工作紧紧围绕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开展检察监督。一是认真开展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监督工作。全年,共对景洪监狱报请的754人减刑、假释案件的报告和裁定、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报请、批准及裁定严格实行逐案审查,重点对法定条件是否具备、法定手续是否完备、法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未发现刑罚执行机关徇私舞弊拟报减刑、假释等现象。二是认真办理监管改造机关移送起诉加刑案件。全年共办理监管改造机关移送起诉案件2件2人。三是认真开展监管场所重大安全事故和违法事件专项检查工作。严格按照省检察院的要求,成立专项检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检察长任组长,监所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活动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对所辖景洪监狱、市看守所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市看守所存在长期以来关押量一直居高不下,在押犯数量严重超标等问题;景洪监狱存在外役点监管场所设施不完善、劳动强度大、生活区不规范、个别罪犯思想情绪不稳定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检察院分别提出检察建议,景洪监狱、市看守所对建议十分重视,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专门研究和整改。通过开展监管场所重大安全事故和违法事件的专项检查,确保了监管场所的安全与稳定。四是认真做好被监管人的人权保护和超期羁押监督工作。按照"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要求,继续实施约见检察官制度,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预防超期羁押工作力度,督促公安、法院严格执行《关于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换押制度的通知》、《关于完善刑事办案期限监督制度的意见》。全年共提示和口头催办案件210人次,无超期羁押。五是认真做好申报二级规范化检察室达标工作,4月,检察院驻市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认定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检察技术】2008年,检察院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全年新增15台计算机,对主要业务部门的计算机进行更新,提高业务部门的工作效率;新增1台服务器,对检察院的局域网作全新改版,增加局域网版面的信息量和质量,为干警更好地提供信息服务。全年共维护网页87次,更新新闻信息2500条。
2008年11月14日,参加景洪市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文艺活动
(市检察院提供)
2008年12月2日,义务献血 (市检察院提供)为视频电话会议调试系统18次,协助业务部门办案5次,进行计算机日常维护,保障办案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行,推动了办案的顺利开展。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发的《人民检察院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人民检察院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和《人民检察院鉴定规则(试行)》文件精神,做好司法会计鉴定工作。2008年共受理司法会计委托鉴定4件,出具司法会计检验鉴定书4份,协助业务部门审查、清理账务资金360余万元。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根据《2008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的要求,检察院认真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联运防范体系工程建设。新聘用2名保安,加强院内安全防范,对院内常住人口和暂住人口进行有效管理,对出租的房屋建立登记卡,并对其遵纪守法情况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在坚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同时,积极与社区联系,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综治工作交流,达到统一思想,促进工作的目的。
【经费保障】2008年,检察院公用经费提高到20500元/人・年,全年共计137万元,与上年的公用经费99.8万元相比增长37.2%。在上级检察院、市委、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关心下,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云南省检察院下达的在三年内完成经费保障的通知精神,提前一年完成任务,经费得到100%保障。经费保障的落实,为检察事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文书档案工作】2008年,检察院共收文945份,其中中央、省委文件11份(已清退市委机要室);存档32份;销毁889份;留存省检察院简报12份;发文847次,传阅921次;检察院档案室共接收文书档案131份、诉讼卷宗751卷,全部整理入库,完成归档的工作。同时,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提高干警的保密意识,继续保持无失密、泄密现象的发生。
【统计工作】2008年,检察院按照上级检察院的要求,每月及时上报统计报表,认真核实和审查,发现错误及时纠正,对统计数据的质量严格把关。检察院领导对统计工作十分重视,积极组织统计内勤参加培训,通过学习统计知识、观看云南省检察院的有关统计视频教学,尽可能地让统计员、内勤学懂、学好、用好统计知识。
【"两房"建设】 景洪市检察院"两房”建设历时5个年头,从规划、招投标、开工建设到内部装修,期间遇到了许多困难。但是,在市委、政府、发改委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08年,工程已封顶,进入内部装修阶段。由于建材价格上涨,投入资金已超过预算资金。经实际估算,距离总体搬迁尚差工程款400万元。"两房"建设工程主要问题是资金缺口较大,因此工期进展缓慢,影响项目的建设进度。
【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2008年,市检察院为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该院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分阶段、有步骤地组织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就如何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如何坚定信心、依法履职;如何转变作风、振奋精神等专题,组织讨论,要求每位干警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认真写出心得体会,做到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内化于心,外践于行。采取自查、互查、相互帮查等形式,认真查摆在执法思想、执法实践、执法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抓紧整改,确保大讨论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
【教育培训]2008年,检察院按照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要求,认真组织达到晋升高级检察官条件的人员到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培训,提高履职能力,优化检
2008年9月28日,参加全市迎国庆爱国卫生活动
(市检察院提供)
2008年12月26日,职工运动会 (市检察院提供)察官队伍结构。有计划地组织中层干部分批到市委党校参加干部培训,加强政治思想和党风廉政教育,加深对景洪市经济建设和发展情况的认识,树立为建设现代绿洲新景洪保驾护航的信心。积极组织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监督科等业务部门参加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增强业务科室"赶、学、比、拼”的竞争意识,树立"抓好业务学习才是案件质量的保证”的理念和信心,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在参加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组织的"优秀公诉人”选拔赛中,参赛选手取得优异成绩,荣获"优秀公诉人"、"优秀辩手”、"优秀审查报告”等奖项。
【干部队伍管理】2008年,检察院严格用规章制度来管人,进一步完善考勤制度,坚持请销假制度,要求做到有事有病请假,逐级签批,政工科备案。做好干部的推荐和选拔工作。为解决人员缺编、副科级职位空编的情况,多次向市委请示。积极协助市委组织部搞好干部的推荐和选拔工作,2008年选拔和任用3名副科级干部。招录3名工作人员,2名司法岗、1名文秘岗。
[纪检监察】2008年,检察院围绕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体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是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在带头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同时,坚持"一岗双责”,一手抓检察业务,一手抓廉政建设。及时向干警传达党内和检察系统内部的违法违纪通报,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运用正反典型教育干警,增强干警的拒腐防变能力。二是抓反腐倡廉教育,不断培养检察人员廉洁从检的工作作风。加强对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环节和部位的监督,坚持从严治检,坚决杜绝群众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执法不文明、不公正、不作为等现象,队伍纪律作风有新的改进,精神面貌发生新的变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三是抓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廉洁从检的制度体系。坚持以制度为本,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从源头上堵塞腐败的漏洞,压缩腐败的空间,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
(浦颖)
法院
【概述】2008年,景洪市人民法院在景洪市委的领导、市人大的权力监督、市政府的关心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服务大局抓审判,围绕公正抓队伍,完善机制抓改革,践行宗旨抓作风,突出重点抓基础,取得优异成绩,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413件,审(执)结2271件,同比分别上升26.7%和25,3%,结案率达94.1%。
【刑事审判】2008年,市法院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强化打击职能,充分发挥威慑作用,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受理刑事案件372件620人,审结367件609人,同比分别上升20.1%和22.3%,结案率为98.7%。刑事法官紧密结合景洪市社会治安和经济形势,重点打击和从重从快惩处抢劫、故意伤害、盗窃、滥伐林木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破坏生态环境保护的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依法加大惩治腐败和治理商业贿赂的力度,共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等案件9件,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切实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力度。全年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76件,调解结案46件。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民愤极大、严重危害国家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刑事犯罪,从严打击,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共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罪犯99人。对于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宽,共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罪犯277人,其中适用缓刑等非监禁刑222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工作,在审判组织、审判方式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努力做到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对26名未成年罪犯判处非监禁刑,有力促进对未成年犯的改造和挽救工作。
【民商事审判】2008年,市法院民事法官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注重发挥调解职能,依法调处各种矛盾纠纷,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全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610件,审结1562件,同比分别上升37.1%和37.3%。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十六字方针,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着力在化解矛盾纠纷上下功夫。着力解决社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新的利益纷争,如房地产、物业管理等纠纷案件,确保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妥善处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相邻关系和合同权益等民间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高度重视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妥善处理农资产品质量和农村土地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有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重视人民调解工作,使民间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化在萌芽状态,避免民转刑案件的发
院领导班子讨论工作制度 (岩香宰摄)生,增进群众间的团结。经法官调解后,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和解或撤诉的案件达658件,调解率达42.1%。
【行政审判]2008年,市法院行政审判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和解工作,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年依法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0件,审结10件,结案率100%。审查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8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对审结的行政案件,向有关部门通报司法审查情况,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执行工作】2008年,市法院执行法官始终坚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完善执行机制,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的意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发挥联动威慑机制的作用,穷尽各种执行手段,全年受理执行案件393件(含旧存),执结304件,执结率为77.4%,结案标的1409万元。同时,根据中央、省、州、市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相关部门配合的执行工作格局,依法执结一批重大、复杂、疑难积案,特别是加大对赡养、扶养、抚育等案件和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等涉及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共执行积案343件,执结186件,执结标的353.12万元,并及时进行兑现,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巡回办案工作】2008年,巡回办案不仅是一项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工作制度,而且也是法官及时了解案情、就地解决纠纷,进行法制宣传的有效方法。景洪市人民法院始终把巡回办案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努力提高巡回办案工作质量,同时也充分发挥两个中心人民法庭设在乡镇的便利条件和审判职能,加大巡回办案工作力度,深受当地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全年共巡回办案56件次,解决纠纷51件次。
【政治思想工作】2008年,法院党组按照景洪市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在全院认真开展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结合审判业务工作,采取集中学习、法官及其工作人员自学等不同方式,掀起解放思想学习活动高潮。
通过学习,法官及其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更加坚定,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创新意识、团队意识和司法绩效意识,从而真正将解放思想大讨论的成效体现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将法治理念思想落实到实践中。认真组织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努力在解决法院工作如何实现自身科学发展、如何服务全市科学、快速发展的问题上形成共识,全体法官及其工作人员服务大局的使命感、责任感不断增强,行动更加自觉和坚定。
【培训学习】2008年,市法院党组积极组织、鼓励法官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各种学历教育和培训。全年共有12名法官及其工作人员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审判业务培训,37名法官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市委组织部干教委组织的知识讲座,32名法官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全市处、科级干部知识考试。同时,还专门组织4名工作人员到省法院参加2008年全国司法考试统一培训,并全部获得通过。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法官及其工作人员的司法业务能力。
【廉政建设】2008年,市法院党组认真组织全院法官及其工作人员学习行政问责办法、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继续严格层层签订反腐倡廉责任书,明确各部门廉政责任人,经常性组织法官及其工作人员观看反腐廉政教育警示片,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同时畅通信访渠道和群众来访,大力抓好社会监督工作,有力地促进全院司法廉政建设。
【物质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2008年,按照景洪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法院的要求,景洪市人民法院加快物质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步伐,取得明显成效。经过不懈努力,勐龙中心人民法庭
州、市政法领导为勘龙法庭建成标准化法庭剪彩(岩香宰摄)
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岩香宰摄)已经建成标准化法庭,普文中心人民法庭和市院审判法庭正在筹建中,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增配审判、执行车辆,购置电脑,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信访工作】2008年,市法院申诉信访工作紧紧抓住全市信访稳定工作新体制、新机制、新制度的有利契机,全力化解信访案件。按照景洪市委的要求,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大下访"活动,变被动信访为主动下访。坚持解决问题与稳定控制、教育疏导与依法处理相结合。充分发挥立案窗口作用,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努力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全年受理涉诉涉法上访案件35件,处理35件,及时做好上访人员的情绪安抚工作,杜绝集体涉诉涉法上访现象的发生,北京奥运会期间实现辖区内"零进京,零通报”的"双零"目标。2008年,被景洪市委评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司法救助】2008年,市法院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经济确有困难的民事诉讼当事人予以缓、减、免交诉讼费11.8万余元,涉案29件。
[法官管理】2008年,市法院党组注重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从其他政法系统择优选调补充法官不足;加强对年轻法官及其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选派年轻法官及其工作人员到中心法庭锻炼。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晋升机制。创新审判委员会工作制度。设立刑事、民商事行政专业审判委员会,提升专业理论水平。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健全和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制度,规范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审计、拍卖等工作制度和程序。
【法院新闻宣传】2008年,景洪市人民法院根据工作实际,加强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充实宣传人员,增配宣传设备。宣传人员不断探索工作思路、方法,提高业务素质,把全院已审结和执结的各类典型案件除及时编写成工作简报送景洪市五大机关领导及十一个乡镇(街道办)领导阅外,还编写成新闻稿件投给州内外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法院的工作举措、工作经验和涌现出来的各种先进事迹。据统计,全年共编写工作简报71期,被州中院采用12期,出宣传栏8期。被省院《审判与法治》、云南法院网、省政法委云南政法网、西双版纳报社、西双版纳电视台、景洪电视台等采用新闻稿件130篇(条)。
【民主监督】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的权力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全院法官及其工作人员始终坚持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中央、省、州、市委的决策和部署,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牢记光荣使命。严格执行监督法和监督条例,不断强化接受监督意识,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切实抓好整改,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
【人民陪审员工作】2008年,市法院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让人民陪审员尽可能地参与审判和执行,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人民陪审员认真处
理本职工作与参与各类案件陪审、执行之间的关系,认真钻研业务,提高陪审案件质量。选任的18名人民陪审员全年共参与审理各类案件305件。
(岩香宰、杜泰平)
司法行政
【概述】2008年,景洪市司法行政工作发挥法制宣传、法律保障、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排查调处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开展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为群众排忧解难,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平安景洪”,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法制氛围。
【党建工作】2008年,景洪市司法局党支部按要求,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云岭先锋"工程工作的开展,领导干部、党员干部按照《党章》的规定,加强政治学习,加强党性原则,加强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按时交纳党费、按时过组织生活,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司法所工作】2008年,景洪市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在当地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的领导下,始终牢记服务宗旨,扎根基层,面向广大群众,积极开展工作。直接参与调处各种疑难社会矛盾纠纷94件,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91件,调处成功71件。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工作96次,排查矛盾纠纷149次,法律宣传96次,受教育群众达3,78万人次。
[调解工作】2008年,景洪市95个村(居)民调解委员会,732个调解小组在第一道防线上,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认真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及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共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57次,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829件,调处829件,调处成功738件,调处成功率89.2%。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228件,其中当事人双方自愿履行协议的171件。制止群体性械斗6件16人(次),防止群体性上访29件226人(次),防止因民间纠纷引发自杀事件2件2人。为群众避免或挽回
书记员速录考核 (岩香宰摄)经济损失62万元。
【法律服务】2008年,景洪市各乡镇、街道法律服务所紧紧围绕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送法上门。各乡镇法律服务所共参与民事诉讼或非诉讼活动17件,其中代理诉讼案件4件,非诉讼案件13件,代写法律文书122份,法律咨询371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件,接待来访177人次,参与矛盾调处16件,担任法律顾问2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01万元。
【安置帮教】2008年,在安置帮教工作中,景洪市各司法所严格按照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帮教工作的意见》要求,积极与有关部门协作,认真落实辖区内两劳人员的安置帮教各项措施。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正确引导刑释解教人员端正心态、自食其力,恢复自信心、遵纪守法。各所共落实刑释解教人员193人,其中,刑满释放145人,解除劳动教养48人,安置刑释解教人员44人,安置率22%,脱管漏管2人,开展帮教工作127人(次)。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根据省司法厅、州司法局的要求,全市201名矫正对象中已对184人建立档案及跟踪谈话记录,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
【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务专线】
2008年,景洪市法律援助中心与"148”法律服务专线,共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60次78人,解答法律咨询3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5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1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35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6件。在35件刑事案件中,盗窃案19件,故意伤害案8件,抢劫案4件,破坏公用电信设备案1件,诈骗案1件,非法拘禁案2件;在6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刑事附带民事案件2件,残疾人案件1件,经济困难3件;全年共有41人得到法律援助。
【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2008年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第三年,也是关键的一年,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抓好对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推动全市学法用法的深入开展。各乡镇、各村(居)民委员会,城区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农村”宣传活动。分别在黎明社区、新城社区、曼听社区、花卉园社区、嘎栋社区进行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各种宣传材料6.53万份,宣传手册300本,挂图353幅,解答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4万名群众观看图片展览。共开展法制宣传96场,受教育人数达13.79万人(次)。为广大群众捐赠1049本法律书籍;2008年是纪念改革开放民主法制建设30周年,12月4日法制宣传活动中,共发放宣传单2万份、挂图26幅,受教育人数2.4万人;组织征订《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物权法》、《禁毒法》等"五五”普法学习材料3597本;以青少年为重点,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各中小学校共举办《禁毒防艾》、《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讲座20期,1.1万名中小学生受到不同程度的教育,为创建"平安校园”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各乡镇、街道普法办公室结合各自实际,因地制宜,用各民族语言,以小品、舞蹈、歌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直接受教育人数12.7万人(次)。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景洪市乡镇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于2004年报建,2007年正式启动,2008年7月,在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勐旺、景讷、基诺山乡三个司法所办公楼项目建设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下派顶岗】2008年,为加强司法所工作,按照省司法厅、州司法局的工作部署,10月10日,省司法厅从厅机关选派3名干警,州司法局从局机关选派1名干警,禁毒劳教所从各队选派15名干警,市司法局从各乡镇股、室选派法制宣传活动 (市司法局提供)
2009年7月10日,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市司法局提供)5名干警,共24人,分别下派到景洪市11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进行为期4个月的顶岗锻炼,帮助司法所开展工作,增强司法所工作力量。
(王开平)
云南省景洪监狱
【概述】云南省景洪监狱位于景洪市普文镇,狱区分布于普文坝及周围的丘陵地带,与普文镇17个自然村交织接壤。思小高速公路贯穿狱区,狱内电力、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基本配套。2008年,有6个监区(1个外役监区)、5个职工单位、1所医院、22个科室。总人数9397人,常住人口7535人,总户数3225户。在职干警322人、工人1433人;离休干警17人、退休干警143人、退休退养职工1625人;押犯1700余人。土地总面积54745亩,其中耕地面积13605亩、胶园面积15600亩、茶园面积6720亩。总资产8204万元。
在省厅、局及监狱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帮助下,景洪监狱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监狱工作会议和云南监狱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认真执行《监狱法》和党的监狱工作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各项监管制度,确保监狱安全稳定;坚持科学、创新,全面推进经济稳步发展;狠抓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警察职工队伍整体素质。通过全狱警察职工的共同努力,监狱各项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
【监管改造】2008年,景洪监狱党委重视和加强对监管改造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监狱"三化"建设,不断完善刑罚执行制度,全面落实各项监管制度,有效促进监管改造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一是克服困难,圆满完成收押任务,维修改造加固部分狱政设施,监管安全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减刑、假释听证制度。三是依法治监,深入扎实地开展监狱管理工作整顿,公正执法不断深化。认真清理整顿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维护罪犯的申诉、控告、检举等合法权利。四是加强对罪犯生产、学习、生活"三大现场"的管理,强化监管安全"三级巡查”和警察直接管理制度,提高警察责任意识,确保各项监管制度落到实处。五是积极开展监管生产双百日安全竞赛活动和迎奥运保安全稳定特殊奖励活动,强化警察的工作责任心,调动罪犯改造的积极性,把影响监管安全的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六是严格依法落实罪犯的"五费",保证罪犯的食物量标准,保证罪犯吃饱、吃熟、吃热、吃卫生。加强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和医疗卫生管理工作,保证罪犯有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
【教育改造】2008年,景洪监狱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教育改造罪犯纲要》,深刻领会中央提出的"监管场所要把改造人放在第一位"、"要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首要标准"的工作要求。
一是监狱党委重视教育警察的培训,保证教育经费足额到位。二是入监教育按照"十个一”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全年对入监新犯开展人监教育,合格率99.53%。三是"三课"教育工作进一步得到巩固。年初认真制定教学计划,配齐配强师资队伍。特别是认真做好"5·12”汶川地震灾后服刑人员思想稳定工作。罪犯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和技术教育正常开展。通过考试及格率100%。四是个别教育进一步深化。五是通过举办服刑人员各种文体娱乐活动,丰富罪犯文化生活。开展对罪犯的心理健康教育,有效化解个别罪犯的不良心理。六是社会帮教工作不断拓展。全年签订帮教协议2719份,70%以上罪犯得到帮教。充分发挥景洪监狱
州政府领导到景洪监狱开展慰问帮教活动(景洪监狱提供)
省司法厅领导检查指导监狱工作(景洪监狱提供)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对罪犯的法律援助申请给予帮助,维护罪犯的合法权益。
【生产经营】2008年,景洪监狱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改革开放,创新发展,认真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监狱工作会议精神,面对自然灾害和市场不利因素,团结务实,锐意进取,树立勤俭节约、科学发展、开拓创新意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展经济。
全年主营业务收入4063万元,比上年同期6168万元减少2105万元。生产茶叶800吨,生产橡胶506吨,生产红砖508万块,发电316万度,建筑工程收入1099万元,狱外劳务收入175万元;狱内劳务收入241万元;医院收入331万元。全年总收入5180万元,比上年同期7383万元减少收入2203万元,降幅为29.8%。实现主营业务利润715万元,比上年同期1950万元,减少1235万元。亏损的主要原因是茶叶和橡胶受市场低迷和白粉病虫害的影响,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导致全狱经济出现亏损。
【队伍建设】2008年,景洪监狱一是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政治工作,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在全狱掀起学习政治理论的热潮。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三是以"五好五带头” 为总体目标,全面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深入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云岭先锋”工程顺利实现达标验收。四是坚持以人为本,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相结合,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警察队伍革命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五是扎实做好工会和共青团工作。全年发放各类慰问金43万元,领取低保金152.41万元。建立完善职工困难帮扶救助基金会,开展第五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组织开展"周末杯”篮球赛和第九届"职工杯"运动会。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开展"解放思想献计献策”等活动。六是重视宣传工作,把宣传工作纳入政治思想工作总体规划。七是广泛开展争先创优、立功创模活动。2008年推荐上报省局审批记个人三等功2人,集体三等功1个;推荐上报各类先进集体4个,各类先进个人17人。八是认真落实老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认真开展"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和树立干部新形象活动。
【党风廉政建设】2008年,景洪监狱一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坚持理论学习制度,抓好警示教育,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完善制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积极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三是强化监督,发挥执法执纪监督职能作用。坚持执法工作专项检查,加强对办理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执法工作的全程监督,促进公开、公平、公正执法。四是推行场务公开、狱务公开的制度和落实重大事项民主议事决策、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述职述廉规定,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考核。
【民生工作】2008年,景洪监狱一是结合监狱改扩建实际,根据现行住房政策,在不断改进狱内住房设施的前提下,推进普洱市警察生活基地建设,努力解决警察住房难,子女就学难的问题;二是多方汇报、协调、磋商,解决2006年1月1日后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审批核发问题,为职工补交养老保险金233万元;三是按时足额发放在职工人工资,通过各项政策性补贴增加工人收入,提高茶叶、胶水收购单价和粮食直补,提供化肥农药,减免提留,努力确保职工生活水平不下降和改善各类福利待遇;四是认真为职工落实社保、医保、低保政策,为职工家属子女3700人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五是改善警察职工的生活环境,年内投资95万元,铺筑维修建设部分监区、职工中队的路面、房屋,提升警察职工的生活质量;六是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最低生活保障的方针政策,年内共有575户810人获得152,41万元的资金救助。
(文建刚)
服刑人员学习 (景洪监狱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