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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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洪年鉴 2009》 图书
唯一号: 260620020230001867
颗粒名称: 常委会会议
分类号: D624.74
页数: 2
页码: 164-165
摘要: 本文介绍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在2008年所召开的重要常委会会议。
关键词: 景洪市人大常委会 常委会会议

内容

2008年1月11日,景洪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在景洪召开。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刀丽萍主持。会议通过景洪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并决定报告人、景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景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关于召开景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时间的决定、景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议程、景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各代表团团长和副团长名单、景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景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景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景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台就座人员名单。
  3月7日,景洪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在景洪召开。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欧阳春主持。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通过景洪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
  会议决定任命李红为景洪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吴蓉为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龙会明为景洪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娥二为景洪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刀水生为景洪市人大常委会民族教科文卫体工作委员会主任、叶文济为景洪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胡芳为景洪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会议决定任命李建学为景洪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岩宰为景洪市外事口岸办公室主任、李源海为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李正才为景洪市经济局局长、石清明为景洪市教育局局长、杨德军为景洪市科学技术局局长、李立新为景洪市公安局局长、李定纹为景洪市监察局局长、岩勇为景洪市民政侨务局局长、唐建明为景洪市司法局局长、毕丹为景洪市财政局局长、陈跃新为景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贾胜生为景洪市建设局局长、汤中华为景洪市交通局局长、刘俊杰为景洪市农业局局长、易国南为景洪市林业局局长、周志宏为景洪市水利局局长、李伟为景洪市商务局局长、陶保华为景洪市文化体育局局长、肖华为景洪市卫生局局长、周永清为景洪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朱月秋为景洪市审计局局长、姜建国为景洪市统计局局长、桑林为景洪市旅游局局长、张中寿为景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5月27日,景洪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景洪召开。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欧阳春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市司法局局长唐建明作的《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司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6条;听取和审议市政府秘书长李建学作的《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4条;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副市长查央作的《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情况报告》,提出审议意见5条;听取和审议市水利局局长周志宏作的《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情况报告》,提出审议意见4条;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的检查报告。会议通过景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通过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许可对市四届人大代表苏明、付敏宏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组织与会人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内容。
  7月30~31日,景洪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景洪召开。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欧阳春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江红作的《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5条;听取和审议市财政局局长毕丹作的《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5条;听取和审议市审计局局长朱月秋作的《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审议意见3条;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的检查报告。会议通过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景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草案);通过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许可对市四届人大代表欧保明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通过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许可对市四届人大代表周志宏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会议还组织与会人员开展相关的学习培训。
  会议决定任命玉罕、李格、王和为景洪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9年6月8日,云南省十六市区人大工作研讨会(图二)(许永杰摄)
  9月18~19日,景洪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景洪召开。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欧阳春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岩香作的《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情况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5条;听取和审议市规划局局长陶正平作的《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乡规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6条;听取和审议市司法局局长唐建明作的《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6条;听取和审议市公安局副局长白勇作的《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经济案件侦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3条;听取和审议补选景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的检查报告。会议通过《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回审制度(修订稿)》。会议还组织与会人员开展相关的学习培训。
  会议接受李立新辞去景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并报景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决定任命高兵为景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11月24一26日,景洪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景洪召开。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欧阳春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李建学作的关于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3条;听取和审议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周晓梅作的关于景洪市2008年重点工程和民心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5条;听取和审议市林业局局长易国南作的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5条;听取和审议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周晓梅作的关于"五创”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4条;听取和审议市财政局局长毕丹作的关于景洪市2008年度财政预算超收暨上级财政返还和补助收入调整方案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4条;听取和审议市财政局局长毕丹作的关于对《景洪市乡镇部门预算审查、批准、监督暂行办法》的修改说明,提出审议意见1条;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的检查报告。会议通过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景洪市2008年度财政预算超收暨上级财政返还和补助收入调整方案报告的决议(草案)和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景洪市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的决议(草案)。会议还组织与会人员开展相关的学习培训。
  会议决定任命:李光明、李格为景洪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雷卫东为景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玉罕为景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刘文云为景洪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王和为景洪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王燕、郭琼为景洪市人民法院副科级专职审判员。任命:张宇为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刘宏为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耀华、肖祝英为景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史亚奎景洪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侯平景洪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柴向明景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雷卫东景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李格景洪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玉罕景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刘文云景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王和景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免去:寇文华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李亚辉景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知识出处

景洪年鉴 2009

《景洪年鉴 2009》

出版者:云南民族出版社

《景洪年鉴》是景洪市人民政府主办、市史志办公室承办的综合性大型信息资料年刊。《景洪年鉴(2009)》主要记述2008年景洪市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进步和发展,介绍各行业的新成绩、新变化和新发展。本刊设有特载、专文、大事记、概况、政治、群团、军事、法制、经济管理、财税、金融、农林水电、农垦、工交邮电、城建环保、商贸旅游、外事口岸管理、教育科技、文卫体、社会生活、人物、史志特刊、史海钩沉、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刊、景洪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专刊、附录等26个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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