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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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洪年鉴 2009》 图书
唯一号: 260620020230001847
颗粒名称: 住房公积金提取
分类号: F293.31
页数: 1
页码: 161
摘要: 住房公积金为职工个人所有,但必须按规定用途提取使用。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偿还购房贷款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关键词: 住房公积金 提取

内容

住房公积金为职工个人所有,但必须按规定用途提取使用。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偿还购房贷款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2008年,景洪市辖区职工共提取住房公积金4054.67万元。至2008年底,累计提取22224万元,为职工购建住房提供了主要的、必要的融资渠道。

知识出处

景洪年鉴 2009

《景洪年鉴 2009》

出版者:云南民族出版社

《景洪年鉴》是景洪市人民政府主办、市史志办公室承办的综合性大型信息资料年刊。《景洪年鉴(2009)》主要记述2008年景洪市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进步和发展,介绍各行业的新成绩、新变化和新发展。本刊设有特载、专文、大事记、概况、政治、群团、军事、法制、经济管理、财税、金融、农林水电、农垦、工交邮电、城建环保、商贸旅游、外事口岸管理、教育科技、文卫体、社会生活、人物、史志特刊、史海钩沉、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刊、景洪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专刊、附录等26个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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