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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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洪年鉴 2009》 图书
唯一号: 260620020230001551
颗粒名称: 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其他题名: 在景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2009年3月4日)
分类号: F810.3
页数: 3
页码: 41-43
摘要: 主要叙述了景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院领导亲自带头查办案件,靠前指挥,全院一盘棋,整合办案力量,不断探索和实践"侦查一体化”机制,严肃查处了一批有影响、震动大的职务犯罪案件等工作报告。
关键词: 景洪市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内容

毒品案件首次超越其他案件跃居受理案件的首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型、多发性侵财犯罪仍然居高不下的态势加大了打击力度;结合专项整治活动,对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进行了专项打击。
  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0年工作规划》,紧紧围绕反腐败大局,优化工作机制,完善办案举措,积极、稳妥地推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院领导亲自带头查办案件,靠前指挥,全院一盘棋,整合办案力量,不断探索和实践"侦查一体化”机制,严肃查处了一批有影响、震动大的职务犯罪案件。共受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线各位代表:我代表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二〇〇八年的工作回顾
  2008年,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及市人民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各项检察工作在服务开放、发展、和谐景洪建设中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为景洪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在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上狠下工夫,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受理各类提请批准、决定逮捕案件526件796人,同比上升19.8%和11.3%;共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16件812人,同比上升18.9%和3%;案件办理数量大幅度上升,为历史新高。注重突出办案重点,针对年内索24件25人,决定立案侦查9件9人,同比上升了800%和350%,其中8件为大案;共受理渎职侵权举报案件线索12件12人,决定立案侦查3件3人,打破了上年无立案的空白。所立办案件均已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后全部作出了有罪判决,结案率达100%。通过办案共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30余万元。
  按照省检察院提出"办案数量稳中有升,办案质量大幅提高,办案效果明显改善,办案安全万无一失”的要求,在查办案件中,把提高案件质量作为衡量执法水平的重要依据,严把立案关、证据关、起诉关,做到立得准、诉得出、判得了。通过主动出击,拓展案源线索,广开举报渠道,使人民群众真正参与到反腐败斗争中来。集中力量打击城市建设领域征地拆迁补偿中的职务犯罪行为,针对基础设施建设中重点工程项目上存在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办了一批国家工作人员在征地拆迁补偿过程中涉嫌贪污、贿赂的案件。通过实实在在地查办案件,彰显了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为我市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采取事前和事后预防相结合的方式,有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以上法制课、开展警示教育、借助新闻媒体等方式加强法制宣传力度,防患于未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送法下乡,普及农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发现举报职务犯罪的能力和水平;服务经济建设,到企业送点子、送检察建议,组织资深检察官到单位、企业和国营农场等授课,进行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帮助其建章立制,堵塞管理制度上的漏洞,完善预防机制,把职务犯罪的苗头遏制在萌芽状态。为确保预防工作取得实效,我院先后与多家单位共同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全面强化诉讼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积极开展引导侦查取证工作,与侦查机关建立工作联席制度,就执法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形成共识。先后参与侦查机关现场勘验3次,重大案件讨论3件;对侦查机关立案情况进行监督,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6件6人,监督立案2件2人,通知立案1件1人。加强了对逮捕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要求侦查机关对批捕决定立即予以执行,并在3日内将《执行回执》送达。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实行监督,重点审查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定罪量刑是否恰当。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1件5人。
  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灵活运用抗诉、检察建议、违法纠正通知等多种形式,对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案件进行监督。共受理民事行政案件29件,同比上升314%;立案19件,其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2件,提请抗诉2件,建议提请抗诉3件,再审检察建议1件,纠正违法1件。并首次尝试开展对涉林案件的公益诉讼,维护了国家和集体的经济利益。坚决贯彻和谐社会的理念,积极化解矛盾,对依法作出的正确判决、裁定,耐心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共对景洪监狱提出的754人减刑、假释案件的报告和裁定、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报请、批准及裁定严格实行逐案审查,重点对法定条件是否具备、法定手续是否完备、法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进行审查,未发现刑罚执行机关徇私舞弊拟报减刑、假释等现象。坚持和完善纠防超期羁押长效机制,确保了各诉讼环节杜绝超期羁押现象。对监管场所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安全防范检查20余次,就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检察建议并督促整改。去年,我院驻市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二级规范化检察室”的光荣称号。
  全面提高化解纠纷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根本宗旨,认真开展控告申诉接待和受理举报工作。共受理控申、举报108件次,同比上升50%,其中来信37件,来访71件98人;举报46件,控告29件,申诉32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1件。坚持首办责任制,根据"属地原则、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收到的每份控告、申诉、举报线索均加以分析审查,进行统一归口管理。在"两会”、春节、奥运期间,加大排查力度,按照市委政法委“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要求,围绕"真实于法、诚信为民”,更新执法理念,绝不就案办案,绝不把案件的不立案作为自己工作的句号,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从源头上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围绕平安和谐社会建设,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措施,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集中整治治安乱点,在一些基层单位建立了联系点,协助开展预防犯罪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通过以案释法,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积极做好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和在押人员的挽救、感化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影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积极参加 "平安景洪”创建、"禁毒防艾”、社区矫正等活动,推动平安建设深入开展,为构建和谐景洪作出了贡献。
  (二)深入推进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执法公信力狠抓案件质量不放松。案件质量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检察机关执法的公信力,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不断强化案件质量意识,建立健全保证办案质量的工作机制,严格掌握立案、逮捕、起诉条件,执法办案中更加注重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年所立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全部被判决有罪;提起公诉的案件在省检察院规定的八项质量考核指标上全部达标。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坚持严格依法、区别对待、注重效果的原则,依法准确把握批捕、起诉条件,慎重适用强制措施,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对轻微刑事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被害人有重大过错等案件,适用宽缓刑事政策,帮助其回归社会,最大程度地减少社会对抗,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建立快速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依法扩大简易程序和简化审理程序的适用,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方式,探索当事人达成和解的刑事案件办案机制,增强执法效果。
  自觉接受监督,保证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始终坚持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之下。继续深化检务公开,认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工作,积极向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发布检察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听取和采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真诚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按照人民的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三)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检察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精心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提升思想政治素质,使检察干警的政治方向更加坚定,大局观念更加牢固,执法思想更加端正。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开展"三力"建设为契机,加强班子建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理论素质、领导能力、执法水平和总揽全局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一律提交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求大同,存小异,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强化整体观念,提高科学民主决策的能力,发挥了班子成员的主观能动性。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改革创新干部培养、评价和学习培训机制。组织参加检察官等级晋升培训及副科级以上干部的党校培训;通过参加"优秀侦查监督办案能手"、"优秀公诉人”等岗位练兵活动,加强各项业务技能知识,培养业务尖子。加大人才引进,向社会公开招录3名优秀人才充实到办案一线,优化检察队伍的整体结构。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落实"一案三卡”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坚持从严治检,探索建立严格科学的管理机制,强化对日常纪律作风和办案安全的督察,完善错案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提升检察队伍文明公正执法水平。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打造景洪检察风貌主题,构建自己的检察文化平台。以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三十周年为契机,积极组织各种活动,极大丰富了干警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了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开展"抗震救灾,我们在一起”募捐活动,为四川汶川地震灾区募集捐款24500元及一批物资;参加“景洪市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文艺演出"荣获三等奖;全院干警参加"关爱社会,无偿献血"活动等,充分展示新时代人民检察官团结一致、拼搏向上的精神风貌。
  各位代表,一年来,景洪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体现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总体上发挥得不够全面和充分,法律监督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不善于监督、监督不到位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案件多、工作任务重与人员不足、办案装备落后的矛盾仍然较为突出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二〇〇九年的工作安排
  2009年是迎接建国六十周年的喜庆之年,也是战胜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之年。结合市委将其确定为"基础工作年”、"作风建设年”之机,全市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务保障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改革,努力实现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要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检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与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相结合,与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实效。要在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深入查找问题,逐一解决,努力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变成解决检察工作和党性党纪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过程,变成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能力、改进执法作风的过程,从而牢固树立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牢固树立办案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的政绩观,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权力观,真正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检察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中实现自身的科学发展。
  (二)紧紧围绕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首要任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当前,随着我市进入加快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一批重大工程项目正在上马实施当中。作为检察机关,负有维护全市稳定大局、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重任,我们要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市委保持高度一致,明确现阶段的首要任务:注重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地发展。要更加注重服务经济发展。依法惩治危害企业生产经营的各种犯罪活动,积极预防和查办在项目投资和工程建设中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继续深入查办城镇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以及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的渎职犯罪。正确处理好打击与保护的关系,既要依法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坚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又要慎重使用强制措施,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要更加注重服务和保障民生,严肃查办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移民补偿、抢险救灾、医疗卫生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犯罪;坚决查办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犯罪案件。要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犯罪,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要更加注重维护公平正义,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量刑不当和刑讯逼供、违法立案等问题的监督;加强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的监督,加强对超期羁押和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坚决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职务犯罪,努力提高监督实效。
  (三)深化检察改革,推动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实际,切实抓好深化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优化检察职权配置,改革和完善检察机关接受监督制约制度,改革和完善检察工作中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制度和措施,改革和完善检察机关组织体系和检察干部管理制度,改革和完善检察经费保障体制和机制,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
  (四)业务立检,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要始终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关系到检察工作全局的战略任务来抓,持之以恒、毫不放松地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弘扬检察职业道德,培养检察职业操守。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推进检察专业人才建设。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努力营造有序、和谐、良好的工作氛围。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执法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检务督查力度,加强队伍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严格坚持从严治检。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检察工作的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决心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更加积极主动地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转变观念,为实现我市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知识出处

景洪年鉴 2009

《景洪年鉴 2009》

出版者:云南民族出版社

《景洪年鉴》是景洪市人民政府主办、市史志办公室承办的综合性大型信息资料年刊。《景洪年鉴(2009)》主要记述2008年景洪市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进步和发展,介绍各行业的新成绩、新变化和新发展。本刊设有特载、专文、大事记、概况、政治、群团、军事、法制、经济管理、财税、金融、农林水电、农垦、工交邮电、城建环保、商贸旅游、外事口岸管理、教育科技、文卫体、社会生活、人物、史志特刊、史海钩沉、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刊、景洪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专刊、附录等26个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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