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
民政侨务
勘界
人事劳动管理
社会保障
残疾人事业
民政侨务
【概述】1996年7月,勐海县民政侨务民族宗教事务局撤销(1994年9月合并),分设勐海县民政侨务局、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民政侨务局人员定编:行政12人,事业4人。同年,成立勐海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所,归县民政侨务局管理,人员定编3人。1998年,残联从县民政局中分设出去,成立勐海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全县的残疾人事务。2000年末,实有干部职工30人。辖老龄办、农保所、收遣站、殡葬所、社会福利院等5个事业单位。
【救灾工作】勐海县每年均有灾害发生,其特点为灾多、面广。1996~2000年间,火灾、水灾、旱灾、风灾、害虫灾等均有不同程度发生。勐1海县境内一到干季,风高物燥,加上山区民房简陋且密集,火灾较频发。1996~2000年,全县共发生火灾23起,受灾113户523人,烧毁房屋336间、粮食7.6万千克,烧成重伤3人,烧死4人,直接经济损失84.35万元。其中灾情较重的是:①火灾:1999年2月3日中午12:20,布朗山乡章家村公所香广村发生特大火灾,全村70户345人中受灾65户306人,烧毁房屋65户260间,粮食2.5万千克,直接经济损失46.9万元。2000年1月7日凌晨2:25,巴达乡曼皮村公所曼皮村发生特大火灾,全村106户468人中受灾86户376人,烧毁房屋86户258间,粮食2.26万千克,直接经济损失71.44万元。②水灾:1996年7月24-27日,由于受六号台风影响,打洛地区普降暴雨,仅26日一昼夜降雨量就达114毫米,致使镇内的打洛江、南撇河等河水暴涨,坝区大片稻田被冲毁、淹没,山区发生100多处山体滑坡,公路塌方,桥梁毁坏。全镇农作物受灾3586亩,成灾1320亩,水沟冲毁88条,共长5557米,水坝冲毁6座,直接经济损失2342万元。③冻灾:1999年末,由于受西伯利亚强冷空气影响,勐海境内从12月23日起,连续多日出现低温,最低气温超过3.5t,经济作物受灾严重。此次霜冻灾害涉及全县14个乡(镇),受灾农户39077户195389人,直接经济损失1.41亿元,造成甘蔗受灾而积15万余亩,成灾而积13.76万亩;茶叶受灾&92万亩,成灾5.14万亩;橡胶成灾2.26万亩;咖啡成灾0.48万亩;林果成灾4.64万亩;蔬菜成灾2.11万亩。1996~2000年,全县因自然灾害受灾63723户次31.58万人次;农作物受灾36.16万亩,成灾6.34万亩;经济作物受灾33.41万亩,成灾28.39万亩;损坏房屋2.54万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970.76万元。
灾害发生后,州、县、乡(镇)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极为重视,亲临灾区,查看灾情,指挥抢险救灾。勐海县民政局一方面组织人力深入灾区,及时发放救灾款物,并认真核灾、査灾,及时整理上报灾情;另一方面扶持灾民发展生产,治穷致富,认真贯彻执行“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方针,积极组织动员灾民抗灾救灾,充分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尽快恢复生产,重建家园„1996年,勐海发生洪灾,全县有4万余人次投入抗洪抢险,其中干部700余人次,武警官兵200余人次,群众38800余人次,出动车辆145车次,发放灾害救济款35万元。1999年末,低温霜冻发生后,勐海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及时召开紧急会议,组织技术人员到村寨动员指导群众采取火薰、地膜(物)覆盖等防寒抗冻措施,防止或减缓霜冻,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1996~2000年,全县共发放救灾款449.86万元,衣物5.65万件,编织袋1000余个。
【救济工作】 县民政局对五保户、特困户、贫困户实行定期定量救济和临时救济。每年在深入调查、掌握情况的基础上,认真编制救济方案,明确责任,层层负责,及时合理地安排发放救济粮款,保障了群众生活。1996年,全县共有缺粮户8871户,缺粮人口44355人,全年共发放回销粮40万千克,发放回销粮救济款11万元,衣服2万件,被子700床,鞋子300双。1997年,全县共有缺粮户21015人,全年共发放回销粮20万千克,救济款23万元,衣服5000件,被子200余床。1998年,全县共有缺粮户5732户27521人,全年共发放救济粮款93198.12元,粮食4.65万千克,救济人数473户1890;发放冬寒衣救济款67626元,衣服3615件,救济人数357户1312人;发放定期定量补助款423197.55元。1999年,全县有缺粮户4813户24065人,全年共发放救济粮款23万元,救济人数2550户13000人;发放冬寒衣救济款9.83万元;发放上海对口捐赠衣物6.67万件,救济人数2200户11000;实行定补246人,金额53671.24元;临时救济487人次,金额26314.15元。2000年全县有缺粮人口32500人,全年共发放口粮救济款7万元;实行定补207人;临时救济32266元2170人次。
【救灾捐赠活动】1998年入汛后,长江、松花江、嫩江发生百年不遇、历史罕见的全流域性特大洪灾。勐海县民政局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于1998年8月24日至9月15,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此次活动共有92个单位10367人参加,共募集捐款693993.12元,衣物1097件。所有捐赠款物,在监察、审计部门监督下如数于9月16日汇送州救灾捐赠办。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996~2000年,勐海县部分国有、集体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出现停产、半停产状况,加上企业内部改革,使失业和下岗职工增加,在职与下岗、离退
休职工的工资标准偏低,社会上的孤、老、残、幼人员的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发生困难。勐海县民政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组织人员于1998年5月在象山镇开展“勐海县城市贫困居民生活保障情况调查”工作。经调查统计,象山镇共有人均收入200元以下的贫困居民484户1549人,其中: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178人;在职和下岗职工、退休人员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月人均130元)的居民1371人。为保障居民生活,1999年初,在1998年调查的基础上,重新对居住在象山镇的居民进行了认真细致地调查和复查工作,并拟定呈报县政府审批了《勐海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于1999年7月开始对全县60户152人基本生活低于保障线的居民兑现了保障金。同时,年末对除象山镇以外的13个乡(镇)、黎明公司的非农业人口开展广泛调查,为在全县实施低保工作奠定基础o1999年7~12月,共支出保障金50890元。2000年末,在保人数79户165人,全年共支出保障金198872元。
【优抚工作】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优抚政策,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1996年,及时兑现军属优待金,使全县义务兵家属优待面达100%;全年发放抚恤金和定期定最补助费5万元;支出1万元为部分优抚对象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支出5万元修建摩托车修理房安排伤残军人就业;支出3万余元维修勐混烈士陵园革命烈士纪念碑。1997年,全县共有优抚对象3890人,全年对227户义务兵家属兑现优待金34050元,兑现率88.7%,优待面达100%;对35户“三属”(烈属,牺牲、病故军人家属)实行定期抚恤,发放抚恤金38580元;对50名伤残军人发放伤残保健金、抚恤金22148元;对59名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和生活困难的退伍军人实行定期定量补助19368元;为11户国家机关病故工作人员遗属落实一次性死亡抚恤金45100元;为驻军办实事3件,支出12000元。全年共支岀优抚费229676元。1998年,全县共有优抚对象3959人,全年对全县329户义务兵家属兑现优待金49350元,优待面达100%;对48名伤残军人发放伤残保健金、抚恤金26729元;对59名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及生活特别困难的退伍军人实行定期定量补助38816元;对35户“三属”实行定期定量抚恤37824元;为11户国家机关病故工作人员遗属落实一次性抚恤金53077.10元,全年共支岀优抚费273706.10元。1999年,对237户义务兵家属兑现优待金35550元,优待面达100%;对48名伤残军人发放伤残保健金、抚恤金29940元;对23户“三属”发放抚恤金48842元;对59名在乡老复员军人及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实行定期定量补助20400元;支出5万元维修勐混烈士陵园。全年共支出优抚费292132元。2000年,全县共有优抚对象3992人,其中“三属”对象54人,享受定期扶恤37人;伤残军人48人;在乡复员及带病回乡退伍军人99人,享受定补49人;现役军人家属318户。全年共支出优抚费28.03万元。
【强化安置工作】 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强化安置工作,以硬性指令圆满完成每年的安置工作任务。1996年,对接收的72名退伍军人进行妥善安置,其中:安置回农场5名;39名农村籍退伍军人中具有一定专长的8名两用人才推荐安置到企业工作,其余31名安置回农场,并发放12000元安置费解决他们回农村后的生产生活困难;28名城镇籍退伍军人安置到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工作。1997年,共接收安置61名退伍军人,其中:回农村30名,发放安置补助费9000元;城镇籍安置工作31名。1998年,共接收安置79人,其中:安置回农村39名,发放安置费每人300元,共11700元;城镇籍安置工作40名。1999年,接收安置91名,其中:安置回农村、农场40名,发放安置费每人300元,共12000元;城镇籍安置工作的51名°2000年,共接收安置76名,其中:安置回农村、农场34人,城镇籍安置工作的42名。全年共发放安置费10200元,生活保障金42588元。从2000年起,城镇籍退伍军人在未安置待业期间,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1999年初,县民政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优抚对象“三难”(住房难、生活难、就医难)问题摸底调查工作。据调查统计,全县存在“三难”的重点优抚对象有142户562人,其中:住房难的有31户107人;就医难的有46户176人;生活难的有65户279人。在重点抽查的基础上,拟定了《勐海县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实施意见》。于同年12月8日,召开了全县“爱心献功臣行动”捐资动员大会。会上,县委、县政府领导作动员和部署,并进行现场捐资。仅现场收到捐款144033.70,共募集捐款17万兀o2000年起,首先解决功臣的住房难问题,全年共投入专项资金10万元,为革命功臣新建住房10户1600平方米,维修住房2户100平方米。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996年7月,成立勐海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所,定编3人。1996年12月以后,先后在象山、勐海、勐遮、勐混、格朗和、勐阿、劭满7个乡(镇)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至2000年底,累计收取保险金65万元,兑现11人4089.2元。
【婚姻登记管理】 勐海县地处边疆,文化落后,少数民族早婚习俗浓厚,违法婚姻、事实婚姻较突岀。针对这一实际,县民政局加大《婚姻法》和 《婚姻登记办法》宣传和执法力度,严把登记关。1997年,挤出3万元征订1000份《婚姻法》宣传资料下发各村寨。1998年,配合州人大等部门进行《婚姻法》执法检查。据检查统计,1990〜1998年,全县违法婚姻共有4917人,其中早婚559人。1999年,在加强宣传和积极配合县委政研室、县人大、县计生委、县妇联等部门进行全县《婚姻法》执法检查的同时,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拟定了《勐海县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上报县政府、县人大审批,呼吁全社会关心支持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杜绝违法婚姻。1996-2000年,全县准予结婚登记共10539对21078人,其中涉外婚姻42对84人;准予离婚登记1255对25510人。
【老龄工作】 为加强老龄工作,1996年,县民政局专设老龄办公室,作为县老龄委员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老龄人日常工作。据统计,1997年,全县共有老年人21286人,其中:农村17527人,城镇3759人;百岁老人12人;离休干部138人,退休干部1129人。全县共有14个老年人协会、学会,入会人员847人;敬老院3个,供养老人22人;娱乐场所22个。除每年做好春节、敬老节对离退休干部、百岁老人、孤寡老人的慰问外,老龄办工作人员在全县开展为老年人办实事活动,弘扬中华民族的养老、敬老传统美德。1998年,为庆祝云南省第11个敬老节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两周年,在全县广泛开展庆祝宣传活动,共发放《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单
2000份,慰问百岁老人7人。同时,积极组织“夕阳红”文艺队参加全省老年人文艺汇演。演出节目荣获二等奖和荣誉奖,这是勐海县老年人文艺队首次获省级奖。1999年,岀动宣传车在城区和各乡镇进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发放宣传书籍500册;举行座谈会1次;举办一台以敬老、尊老、爱老、助老为主题的文艺演出。首次召开了全县老年人工作表彰会,全县有5个先进集体和25个先进个人受县委、县政府表彰。同时,为迎接’99昆明世博会,进行《老年人证》登记发放工作,全年共办证409名,7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可凭此证享受公园门票等优惠。2000年,全县共有老人18052,占总人口的6.2%;春节期间,由四套班子领导带队对全县152个离休和县处级以上退休干部进行慰问,由县委书记胡志寿代表四套班子向500名老年人作形势报告,并开展以养老、敬老、助老为主题的联欢晚会,同时由县政府领导带队对百岁老人、特困老人进行慰问,全年共发放老龄证486本。
【基层政权建设】 随着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日益显得重要。县民政局除参与组织、人事部门做好村公所(办事处)及村委会干部管理外,在全县范围内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工作。1998年,根据省、州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完成了在全县范围内1987年以来村(居)委会干部任职情况登记工作。1999年,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宣传工作和1987年以来担任过村委会主任的《当选证书》的发放工作。全年共发放《村委会组织法》挂图82张、《当选证书》5000本。2000年6月至12月,对全县14个乡镇102个村公所(办事处)实行村级体制改革工作,在原村公所(办事处)基础上建立了100个村委会1个居委会,通过民主选举产生101个村(居)委会主任,102个副主任,380个委员。
【殡葬管理】 为制止乱埋乱葬现象,节约土地,县民政局加大《殡葬管理条例》宣传力度,提倡科学、文明、节俭办丧事,推行火葬,改革土葬。1998年,根据州民政局要求,对全县辖区的非公墓进行调查,完成县骨灰公墓的测绘和土地使用证办理。1999年,在大力宣传《殡葬管理条例》的同时,积极筹建县骨灰公墓,并于年底动工。1997~2000年,共接运火化尸体150具,处理无名尸60具。2000年2月,县骨灰公墓正式启动,并于4月投放使用。县骨灰公墓位于县城郊东南面部队打靶场旁的山地上,为园林式骨灰公墓,占地面积49亩。一期投入资金110万元。
【收容遣送】 为维护社会治安,美化市容市貌,县民政局加强对外地涌入的流浪、乞讨、失散等人员的收容遣送工作。1996~2000年共收容遣送1119人次。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 县民政局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有关社会团体的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使许多社团通过登记、检审后,得到正确引导,严格依照国家法律和本社团章程开展活动,为勐海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对外文化交流发挥积极作用。1996末,全县共有社团15个,其中13个参加了年检,年检率达80%。1997年,对社团进行清理整顿。全县共有各类社团49个,其中协会、学会24个。24个协会、学会中审批登记的有16个,未审批登记的8个。通过清理整顿,年末全县共有社团16个。1998年,按规定参加年检的10个,未参加6个,补登3个,至年末共有社团16个。1999年,根据《社团管理条例》,进行清理整顿,对符合《条例》规定的10个社团给予年检换证,对不符合《条例》规定的5个社团给予注销,1个社团给予取缔,年末共有社团10个°2000年,对符合条件的7个社团给予依法登记,对3个不符合条件的给予注销。
【行政区划及地名管理】 县民政局继续坚持“为国家政权、经济发展、行政管理服务”的方针,做好行政区划的调研、审核和申报工作,加强法规建设,抓好国道沿线、旅游干线两侧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和标准地图、旅游图规范化管理工作,实现地名规范化管理,加强地名档案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至2000年,完成乡镇行政区划情况综合统计、《民族乡和街道名录》上报工作以及12条新增地名命名申报工作。并于2000年上半年,完成了砌海、勐遮、劭混、励往等5个乡撤乡设镇申报工作。
【开展社会福利有奖募捐活动】 为进一步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按照社会福利社会办的原则,县民政局在总结积累前几年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社会福利有奖募捐活动。1996、1998、1999年共举办有奖募捐活动3次,发行销售彩票320万元。1998、1999年两年共筹集福利资金88.15万元。
【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1997年,县民政局广开渠道,为县福利院争取资金,建盖淋浴室,安装闭路电视。1998年,使用132300元有奖募捐筹集的资金维修房屋、铺设院内水泥地板,改善县福利院基础设施,使其环境大为改观。
【残疾人事业】 县民政局除全面开展为残疾人做好事、献爱心宣传活动外,注重为残疾人办实事,在帮助残疾人就业和康复上下功夫,鼓励他们自信、自立、自强,积极参与社会各种活动。1996年,共为残疾人办证61人;选送昆明“济世之家”学习家电维修技术1人;选送到景洪橄榄坝志强珠宝工艺品厂就业10人;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9例。1997年,共为残疾人办证60人;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46例;安排各种就业37人。1998年,残联从县民政局中分设岀去,专门负责全县残疾人事务。全年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17人次;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30例;办证59人;帮助残疾人协调就业、减免税收16人次。1999年,完成11例唇腭裂人员修复手术。
【扶贫周转金回笼和扶贫扶优】 县民政局对社会贫困户和优抚对象除给予救济抚恤以外,从实际出发,以有偿与无偿方式扶持生产,使其脱贫致富。1996年末以前,全县共投入扶贫周转金115万元,其中到期应收回周转金67.6万元。1997年,县民政局加强扶贫周转金回笼工作,组成工作组,分片负责。至1998年末,收回周转金28.9万元,占应收回总数的42.2%。 同时,为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治贫致富,1998年,共发放扶贫资金14.7万元。1999年,收回扶贫周转金1.93万元,发放扶贫资金4.68万元。
【挂钩扶贫见成效】1996年,按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县民政局对西定乡曼玛村公所曼帮村进行挂钩扶贫。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扶贫攻坚的方针政策,县民政局加强扶贫工作,局领导多次深入扶贫点,开展调查研究,制定扶贫方案,轮流人员住扎扶贫点开展工作。1996~1999年,共投入资金20万元,为扶贫点架通了高压输电线路,建盖了卫生室、娱乐室、教室,修通了3.5公里的灌溉
沟渠,开垦水田50亩。
【侨务工作】县民政侨务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统战政策,从维护祖国统一、安定团结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侨务工作,认真受理华侨、归侨、侨眷、港澳台同胞的来信来访,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动员他们参加祖国的四化建设,并尽力为他们排忧解难。1998年,接待调处落实了1户3人归侨的宅基地问题。
(李秀芬)
勘界
【概述】1996年3月1日,根据省政府要求,勐海县先于州上一步成立勐海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勐海县勘界工作。1996年12月23日,县政府报请县委同意成立勐海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海县与毗邻县、县内乡界的具体勘界工作。各乡镇也相继成立了勘界工作领导机构,至此,勐海县勘界工作全面启动。
县勘界办成立之后,就着手收集解放以来,“林业三定”和“土地详查”行政区域界线资料,分析了解界线情况。经整理分析,勐海县分别与澜沧县、思茅市和景洪市接壤,有3条县级行政区域界线,总长约302公里;行政区域界线,总长约565公里。根据全省勘界工作会议要求,勐海县的勘界任务就是勘定3条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和29条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形成详细资料,并用法律的形式将它们固定下来。在认真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根据《云南省勘界工作总体规划》和《西双版纳州勘界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结合勐海县实际,1997年6月22日县勘界办拟定了《勐海县勘界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经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1997年9月17日报县政府审批,1997年11月4日,县政府批复,同意本方案。《勐海县勘界工作总体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和原则、勘界工作的组织领导、勘界工作的基本方针和政策依据、勘定界线的依据和要求、勘界工作步骤、总体规划和任务、勘界工作经费7个方面安排部署了勐海县1997年至2002年6年勘界工作任务。
按《勐海勘界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安排,到2001年9月,县勘界办完成3条县(市)级行政区域界线定界工作,组织各乡(镇)勘定29条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和30个交会点。
【澜海线勘界】勐海县与澜沧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简称“澜海线”,西起勐满
乡关双村公所关双中缅214号界桩,东至勐往乡灰塘村公所澜沧江凸出部,途经勐海县西定乡、勐满乡、勐阿乡和勐往乡,全长约124944米。“澜海线”的勘界工作始于1996年11月,当时县勘界办还未成立,工作主要由民政部门承担。1996年11月18日,思茅地区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和西双版纳州勘界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召集澜沧县人民政府和勐海县人民政府在勐海县勐满乡政府协商确定“澜海线”西起点,经协商和实地勘测,两县达成共识,均同意将“澜海线”西起点定于中缅边界214号界碑南览河河道中心,同时草鉴了《澜沧县、勐海县关于确定两县行政区域界线西起点的协议》1996年12月14,两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在勐海县政府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制定了《联合勘定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与勐海县行政区域界线实施方案》,并上报两地州勘界工作领导小组。1997年3月30日,两地州勘界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两县实施方案。1996年12月23日县勘界办成立以后,马上进入工作状态,着手“澜海线”勘界工作,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澜海线”的资料,并对部分地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界线现状。经收集整理,自1953年至勘界前,“澜海线”有5个地段曾协商解决过,并订立了协议,有1个地段省政府裁决过。根据需要,勐海县勘界办对“澜海线”勐满惠民段、勐阿乡回进坝散段、勐往省裁决段进行了认真细致地实地调查。经认真调查和分析,勐海县勘界办较为客观地把握住了“澜海线”的基本情况,为“澜海线”协商谈判做好了充分准备。1997年1月30日,两地州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召集两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澜沧县政府举行联席会议,经两县反复协商,最后,根据省政府1984年裁决将“澜海线”东止点确定在澜沧江凸出部澜沧江主航道中心线,并签定了《澜沧、勐海、思茅关于确定三县(市)行政区域界线交会点的协议书》。会议结束时,形成《澜沧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勐海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联席会议纪要》,两县初步就如何勘定“澜海线”达成共识。1997年9月5〜6日,云南省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两地州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澜沧县、思茅市、江城县、景洪市、勐腊县、勐海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思茅市举行“联合勘定思茅地区和西双版纳州行政区域界线协调会”,会上,经澜沧县和勐海县两县反复谈判协商,两县对“澜海线”图上标绘达成一致,“澜海线”图上全线贯通,并草签了《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与勐海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在涉及两地州界线的县级行政区域界线中率先完成定界任务。至此,“澜海线”勘界工作暂告一段落。2000年4月27日~5月1日,两地州勘界办组织相关县(市)埋设了 “澜海线”的界桩,共埋设界桩4棵。在埋设界桩的同时,由省测绘局一大队负责实施了“澜海线”的测绘工作,工作于2000年6月全部完成。此后,按计划,勐海县勘界办根据草签协议和测绘成果资料拟写了正式协议书。2001年1月15日,两县在景洪市签订了《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与勐海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并于当日联合上报两地州人民政府(行政公署),2001年2月7日两地州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将“澜海线”协议书连同“思西线”其余4份协议书一起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批,2001年8月27日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两县签订的协议,“澜海线”全面法定。
【思海线勘界】思茅市与勐海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简称“思海线”,从澜沧江凸出部思澜海交会点至干河与澜沧江交汇处思景海交会点长321米,只涉及思茅市的思茅港镇和勐海县的勐往乡。在勘界工作开展初期,由于“澜海线”终点、“思景线”的起点都未确定,所以不能确定是否存在“思海线”。1997年1月7日在思茅港确定了思景海交会点,1997年1月30日在澜沧县确定了思澜海交会点,才初步确定“思海线”。由于“思海线”地处澜沧江上,且界线较短,所以工作程序相对简化。1997年9月6日,在思茅市召开的“联合勘定思茅地区和西双版纳州行政区
域界线协调会”上,两县市签订了《勐海县人民政府与思茅市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思海线”勘界工作暂告一段落。2000年4月24日~5月1日,两地州勘界办组织相关县(市)埋设了“思海线”界桩,共埋设界桩6棵,在埋设界桩期间,省测绘局一大队负责实施了“思海线”的测绘工作,2000年6月全部完成。2001年1月14日两县(市)在景洪市签订了由勐海县勘界办负责起草的“思海线”正式协议书,并报两地州人民政府(行政公署),2001年2月7日两地州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将“思海线”协议书连同“思西线”其余4份协议书一起转报省人民政府审批,2001年8月27日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两县(市)签订的协议,“思海线”全面法定。
【景海线勘界】勐海县与景洪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简称“景海线”,北起干河与澜沧江交汇处澜沧江主航道中心线,南至广三边山,途经勐海县勐往乡、勐宋乡、格朗和乡、勐混乡和布朗山乡,全长约177334米。在“景海线”勘界工作准备阶段,勘界办收集整理了从解放后至勘界前有关“景海线”的资料,初步把握“景海线”的情况。“景海线”上曾经有2个地段订立过协议,州政府下达过2个裁决确定2个地段,共确定界线102公里,有70公里界线未定。经过充分准备,1997年2月28日,景洪市、勐海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在景洪市召开联席会议,成立联合勘界工作组。组长:查克(景洪市原副市长,市勘界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格三(勐海县原副县长、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苏玉忠 (原景洪市勘界办主任),黄则飘(勐海县勘界办主任),并上报州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成立景洪市、勐海县联合勘界工作组的报告》)。当天,两市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讨论制定了《联合勘定景洪市与勐海县行政区域界线实施方案》,并上报州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呈请批准〈联合勘定景洪市与勐海县行政区域界线实施方案〉的报告》)。1998年2月10日,州勘界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该方案。“景海线”未定界约有70公里,但难点主要集中在格朗和乡帕真至南糯山长约34公里一段上,这段界线多次发生纠纷,属老大难问题。为详细了解此段界线情况,1998年3月和5月,勐海县勘界办先后2次徒步对其进行实地调查。根据调查的情况,1998年6月11日,勐海县勘界办草拟了《景海线未定段情况分析》,6月28日写成《景海线谈判方案》。7月初,由县政府牵头召开五套班子会议,听取勐海县勘界办汇报“景海线”勘界工作开展情况,讨论《景海线谈判方案》,经讨论,五套班子同意按此方案进行协商谈判。1998年9月280,市、县勘界办联合踏勘了干河至白木菁一段未定界,形成《景海线干河与澜沧江交汇点至白木菁与澜沧江交汇点一段协商会议纪要》,确定界线34公里,至此,“景海线”工作重点就落在格朗和乡帕真至南糯山未定段上。1998年10月15日,11月29日至12月3日、12月10日至12月12日,州勘界办召集两县、市勘界办进行了3次协商,解决这36公里难点问题。经两县、市反复谈判协商,12月3日,两县、市终于就解决难点问题达成共识,并签定了《景洪市人民政府与勐海县人民政府行政区域界线起止点协议书》,“景海线”图上基本贯通。经充分准备,1998年12月19日,两县、市人民政府代表在勐腊县小勐仑植物园签订了《景洪市人民政府和勐海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景海线”定界工作完成。1999年上半年,两县、市勘界办联合对“景海线”进行实地勘查,选取界桩埋设点位,1999年8月11日,两县、市勘界办联合上报《关于景海线界桩点位及数量的请示》,8月25日,州勘界办批复,同意两办意见。2000年4月21~23日州勘界办组织两县(市)埋设了“景海线”界桩,共埋设界桩3棵。2000年4月至6月,省测绘局一大队负责实施了“景海线”测绘工作。2000年9月27日两县(市)在景洪市签订了“景海线”正式协议书,并报州人民政府。2000年10月10日州人民政府将“景海线”协议连同“景腊线”协议一同上报省人民政府,2001年1月8日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该协议,“景海线”全面法定。
【海格线勘界】 勐海乡与格朗和乡的行政区域界线简称“海格线”,北起流沙河,南至小呼拉,长约10200米。1998年2月23日,两乡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制定了《联合勘定勐海乡与格朗和乡行政区域界线实施方案》,并上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审批,2月24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该方案。2月26日,县勘界办召集两乡勘界人员以“土地详查”资料为基础自南往北沿界线实地核定海格线,途中未出现大的争议,27日下午核界工作完成,“海格线”野外定界工作结束。
【宋海线勘界】 勐宋乡与勐海乡的行政区域界线简称“宋海线”,北起三棺坟,南至流沙河宋海格交会点,长约30638米。1998年2月20日两乡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制定了《联合勘定勐海乡与勐宋乡行政区域界线实施方案》,并上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审批,2月25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该方案。3月16日县勘界办召集两乡勘界人员以“土地详查”资料为基础从南向北沿界线实地核定“宋海线”。核界第一天,在核定宋海格交会点和宋海格交会点至马鹿坑一段界线时,两乡意见不一,存在分歧,且相持不下,经勐界办协调未果,此段界线暂时搁下,从马鹿坑开始继续往前核定,纠正了从马鹿坑至西马岭各角一段土地详査时图上勾绘的误差。17日核定至丁香寨时,双方就如何解决丁香寨问题不能达成共识,丁香寨一段又暂时搁下。18日下午,翻越火盘山,过南碰河,至三棺坟,“宋海线”野外核界工作暂告一段落。
宋海格交会点和宋海格交会点至马鹿坑一段界线争议解决情况:野外核界回来后,两乡积极寻找解决纠纷的依据和途径。经认真查找,勐海乡找到了1987年2月13日县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重申调整划分部分国有林的通知》,文件中详细描述了宋海格交会点至马鹿坑一段界线的走向。以此文件为依据,纠纷顺利解决,宋海格交会点也由原来核定“海格线”时确定的位置沿流沙河下移约1公里。
丁香寨问题解决情况:丁香寨位于勐宋公路8公里以南约1公里处,行政隶属勐宋乡曼方村公所,主要为哈尼族,自1960年以来他们就居于此地,但是林业“三定”时,丁香寨被无意中划入勐海乡行政区域内,以至丁香寨址地处勐海乡辖区内,而行政隶属于勐宋乡,这种状况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许多不便。在勘界以前,当地群众也曾多次反映过,但由于解决起来问题较多,终未得到全面解决。勘界时,勐宋乡提出变更行政区域界线,把丁香寨寨址范围划入勐宋乡。县勘界办将情况如实反映给县政府,并提出解决意见。1998年5月4日,岩温副县长来到丁香寨,实地踏勘,了解情况,并指示此次一定要解决好丁香寨问题,给予丁香寨一定的生产生活空间。1998年5月18日,县勘界办召集两乡召开协调会,协商解决丁香寨问题。经反复协商,两乡达成共识,同
意变更行政区域界线,调换山林,划给丁香寨部分山林作护寨林和坟山,由勘界办具体操作。经反复研究,县勘界办征得两乡同意后,变更西马岭各脚西坡和丁香寨2段界线,同时,两乡签订了《关于调整勐海乡与勐宋乡两段行政区域界线的协议书》,解决了丁香寨问题。至此,宋海线定界工作基本结束。
【海阿线勘界】勐海乡与勐阿乡的行政区域界线简称“海阿线”,自西向东从南鲁河水坝头海阿满交会点到三棺坟宋海阿交会点全长约14750米。1998年3月20日,两乡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制定了《联合勘定勐阿乡与勐海乡行政区域界线实施方案》,并上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审批,3月22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此方案。1998年3月23日县勘界办召集两乡勘界人员从宋海阿交会点开始以“土地详査”资料为基础实地核定“海阿线”,核界工作开展顺利,3月24日上午到达南鲁河水坝头,野外核界工作结束。
【海满线勘界】勐海乡与勐满乡的行政区域界线简“海满线”,地处曼稿自然保护区,自北向南从南鲁河水坝头至遮海满三交点,长约1650米。1997年12月20日,两乡拟定了《联合勘定勐满乡与勐海乡行政区域界线实施方案》,并上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审批,1998年1月10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此方案。1998年3月24日,核定完“海阿线”以后,县勘界办召集勐海乡与勐满乡继续核定“海满线”,由于地处自然保护区,两乡向来无争议,野外核界工作当日下午顺利结束。
【象遮线勘界】象山镇与勐遮乡的行政区域界线简称“象遮线”,自北向南从5公里道班流沙河象遮海交会点至象遮混交会点全长约3750米。1997年10月27日,两乡镇按要求将拟定的《联合勘定象山镇与勐遮乡行政区域界线实施方案》上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10月28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此方案。10月27日县勘界办召集相关乡镇到实地核定象遮混交会点,并顺利核定了“象遮线”象遮混交会点至1339高程点一段,1339高程点至象遮海交会点一段由于双方意见不一,暂未核定。10月28日、10月30日,县勘界办又召集两乡协商解决争议,但双方未能达成共识。经过仔细调査,反复研究,1998年3月27日县勘界办召集两乡镇到实地协商解决遗留问题,经双方再次协商,双方就争议段达成共识,争议得到解决,象遮海交会点得以确定。
象遮线1339高程点至象遮海交会点一段争议处理情况:此段争议在勘界前就已存在,且时间已久。据查林业“三定”图纸,原勐海乡与勐遮乡的界线是从1339高程点顺主梁来到6公里拉祜寨叉路口,但勐遮乡则坚持界线从1339高程点顺山梁下过坟山至流沙河,双方争议多年未果。勘界时,双方又旧事重提,希望通过此次勘界彻底解决这段争议。为解决此争议,县勘界办在督促两乡镇各自查找资料依据的同时,走访了当年参加林业“三定”时的知情人和一些相关村寨的干部群众。在所掌握情况的基础上,1997年10月28日、10月30日、1998年3月27日县勘界办3次召集两乡到实地协商。最后,在县勘界办的协调下,两乡协商成功,争议得到解决。
【象海线勘界】 象山镇与勐海乡的行政区域界线简称“象海线”,自西向东从5公里道班象遮海交会点至小呼拉象海格交会点,长约16050米。1998年3月20日两乡镇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制定了《联合勘定象山镇与勐海乡行政区域界线实施方案》,并上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审批,3月28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该方案。1998年3月26县勘界办召集两乡以土地详査资料为基础自东向西实地核定“象海线”,野外核界工作开展顺利,3月27日确定象遮海交会点之后结束。2000年,流沙河截弯改直一期工程结束,“象海线”经过的一段河道被改直,县政府对截弯改宜过程中形成的新地块进行了重新分配。根据实际情况,在县勘界办协调下,两乡(镇)同意将原核定的的界线涉及截弯改直的地段变更为顺新河道走。
【象混线勘界】 象山镇与勐混乡的行政区域界线简称“象混线”,自北向南从象遮混交会点至象混格交会点,全长约9050米。1998年3月20日两乡镇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制定了《联合勘定勐混乡与象山镇行政区域界线实施方案》,并上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3月25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该方案。4月1日县勘界办召集两乡镇以土地详查资料为基础从南向北实地核定了 “象混线”,中途未岀现大的争议,野外核界工作当日完成。
【混格线勘界】 勐混乡与格朗和乡的行政区域界线简称“混格线”,自北向南从象混格交会点至阿珠各脚的南偏东南景混格交会点,全长约22000米。1998年3月5日两乡召开联席会议,拟定了《联合勘定格朗和乡与勐混乡行政区域界线实施方案》,并于3月25日上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3月29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该方案。4月2日县勘界办召集两乡以土地详査资料为基础自象混格交会点起从北向南实地核定“混格线”。4月2日在核定阿鲁老寨一段界线时,双方意见不一,经协商未果,征求两乡意见后,县勘界办决定跳过此段先核定其余地段。其余地段核界工作基本顺利,未出现大的争议,4月7日下午到达阿珠各脚景混格交会点。阿鲁老寨一段争议在县勘界办协调下,经两乡反复协商,于1999年4月7日得以解决,至此“混格线”全线贯通。
阿鲁老寨一段争议处理情况:阿鲁老寨一段纠纷由来已久,林业“三定”时,两乡界线从格朗和乡阿鲁老寨旁经过,给该寨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阿鲁老寨群众要求改变界线,给予他们一定的生产生活空间。格朗和乡政府向县政府反映后,经县政府协调,勐混乡划出部分土地给阿鲁老寨,但两乡界线未得到完全明确和落实。此后,在这段界线上,两乡纠纷不断。土地详查对界线进行复査时,界线基本得到明确,但双方未完全达成共识,勘界工作开始时,双方均希望彻底解决这段界线纠纷。在详细了解争议情况后,县勘界办召集两乡协商,在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基础上,两乡最终达成共识,此段界线按土地详查时处理的结果执行。1999年4月7日,县勘界办和两乡政府请土地详查时负责“混格线”工作的县土地局沙黑同志到现场指认,界线得到明确,双方均表示接受,纠纷得到解决。
【冈布线勘界】 勐冈乡与布朗山乡的行政区域界线简称“冈布线”,自西向东以大河沟与南披河交汇处打冈布交会点至混冈布交会点,全长约7200米。1998年9月15日两乡拟定了《联合勘定布朗山乡与勐冈乡行政区域界线实施方案》,并上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9月20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该方案。9月22日,县勘界办召集两乡从混冈布交会点开始以土地详查资料为基础实地核定“冈布线”,核界工作基本顺利,当日完成野外核界工作。
【遮巴线勘界】 勐遮乡与巴达乡的行政区域界线简称“遮巴线”,自北向南从小兔梁子遮巴西交会点至曼满水库遮巴冈交会点,全长约8250米。1998年9日20日两乡拟定了《联合勘定巴达乡与勐遮乡行政区域界线实施方案》,并上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9月22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该方案。9月240,县勘界办召集两乡以土地详查资料为基础从小兔梁子自北向南实地核定“遮巴线”,核界过程中未出现大的争议,野外核界工作当日顺利完成。
【混冈线勘界】 勐混乡与勐冈乡的行政区域界线简称“混冈线”,自北向南从遮混冈交会点呈混冈布交会点,全长约25050米。1998年10月8日两乡拟定了《联合勘定勐冈乡与勐混乡行政区域界线实施方案》,并上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当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该方案。10月12日县勘界办召集两乡以土地详查资料为基础从遮混冈交会点起实地核定“混冈线”,途中未发生大的争议,14日下午到达混冈布交会点,“混冈线”野外核界工作结束。
【遮混线勘界】 勐遮乡与勐混乡的行政区域界线简称遮混线,自西向东从遮混冈交会点至象遮混交会点,全长约13400米。1998年9月25日两乡召开联席会议拟定了《联合勘定勐混乡与勐遮乡行政区域界线实施方案》,并上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10月4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该方案。11月23日县勘界办召集两乡以土地详查资料为基础从象遮混交会点起实地核定“遮混线”,24日又从遮混冈交会点开始核定,纠正了在佤族老寨南侧土地详查时图上标绘失误约3000米一段界线,下午顺利核定至23日下午顺利结束时的地点,野外核界工作结束。
【往宋线勘界】勐往乡与勐宋乡的行政区域界线简称“往宋线”,自北向南从南果河与澜沧江交汇处景往宋交会点至小糯有大平掌地往宋阿交会点,全长约9800米。1998年12月8日两乡将拟定好的《联合勘定勐往乡与勐宋乡行政区域界线实施方案》上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县勘界办于当日会同两乡到实地以土地详查资料为基础核定了 “往宋线”,核界工作开展顺利,无争议,当日顺利结束。
【巴西线勘界】 巴达乡与西定乡的行政区域界线简称“巴西线”,自西向东从南佬河与南览河交汇处到小兔梁子遮巴西交会点,全长约3100米。1999年3月1日,两乡拟定了《联合勘定西定乡与巴达乡行政区域界线实施方案》,并上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3月2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该方案。3月5日县勘办召集两乡以土地详查资料为基础自西向东实地核定 “巴西线”,未出现大的争议,3月6日核界工作顺利结束。
【满西线勘界】 勐满乡与西定乡的行政区域界线简称“满西线”,自西向东从南昂洛河与南览河交汇处澜满西交会点至大旧笼遮满西交会点,全长约28550米。1999年3月6日两乡拟定了《联合勘定西定乡与勐满乡行政区域界线实施方案》,并上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3月9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该方案。3月10日下午县勘界办和两乡政府勘界工作人员在勐满关双村公所会合,自西向东核定“满西线”。3月11日正式开始核界,11日核界工作开展顺利;3月12日核定到糯扎丫口时,勐满乡关双村公所对糯扎丫口一段提岀异议,现场调解未果,留后处理。13日核定南哈河至大旧笼一段,未岀现争议,下午到达大旧笼遮满西交会点,野外核界工作暂告一段落。回来之后,县勘界办查阅了林业“三定”以来有关“满西线”的资料,经仔细分析,结合实地情况,判定界线经过糯扎丫口,并通知两乡,至此“满西线”全线贯通。
【阿满线勘界】 勐阿乡与勐满乡的行政区域界线简称“阿满线”,自北向南从里长梁子澜阿满交会点至南鲁河水坝头海阿满交会点,全长约35650米。1999年2月14日两乡拟定了《联合勘定勐阿乡与勐满乡行政区域界线实施方案》,并上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2月20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该方案。3月17日县勘界办召集两乡以土地详查资料为基础,自北向南从里长梁子澜阿满交会点起实地核定“阿满线”。大部分地段核界工作基本顺利,只有龙竹旧家至海阿满交会点一段两乡意见分歧较大。20日、21日两乡在实地协商,均未达成共识。
龙竹旧家至海阿满交会点一段纠纷处理情况:此段界线地处国有林中,林业“三定”和土地详查时均未实地走通过。后来,南鲁河沿岸200米左右范围内被当地群众开垦种植甘蔗,随着开收程度加深,纠纷渐起,两乡曾协商过多次,但都没有结果。勘界实地核界时,双方要求彻底解决此问题。
1999年3月25日、29日、4月5日县勘界办3次实地调査和走访了勐阿乡小新寨与勐满乡南鲁大寨的有关群众,详细了解此段界线纠纷情况。结合査阅的林业“三定”和土地详查资料,县勘界办决定将此段纠纷分2段进行处理。龙竹旧家至松树林丫口一段,按林业“三定”时划分的乡界进行核定;松树林丫口至海阿满交会点一段,在林业“三定”和土地详查资料的基础上,结合现状,进行重新调整。6月24日县勘界办召集两乡到实地指认处理结果,两乡均表示接受,至此“阿满线”全线贯通。
【遮海线勘界】 勐遮乡与勐海乡的行政区域界线简称“遮海线”,自北向南从曼稿自然保护区遮海满交会点至五公里道班象遮海交会点,全长约30938米。1999年3月5日两乡讨论制定了《联合勘定勐遮乡与勐海乡行政区域界线实施方案》,并上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3月10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该方案。3月30日县勘界办召集两乡勘界工作人员以土地详查资料为基础,自南向北从五公里道班象遮海交会点起实地核定“遮海线”。“遮海线”争议较多,核界工作相对较难。3月30日下午核定到曼给拉祜寨一段时,两乡对长约1公里的一段界线意见不一。当天,以林业“三定” 资料为基础,核定了此段界线,后经了解,此段界线曾于1993年重新调整过,不再维持林业“三定”时划定的乡界。5月26日县勘界办又召集两乡政府勘界人员到实地重新以1993年划定的界线核定了此段界线,更正了3月30日核定的结果。3月31日核定至回龙卡一段时,两乡对回龙卡1396高程点至贺浓丫口一段长约2公里的界线意见分歧较大,当日两乡协商未果。4月1日,经两乡再次协商,最后按林业“三定”时划定的乡界对此段界线进行核定。4月2日核定至1294高程点至曼稿自然保护区边缘一段时,两乡对长约1公里的界线又产生严重分歧,在两乡相待不下的情况下,县勘界办提出一条建议线供两乡参考,两乡认真考虑后,同意接受这条建议线。“遮海线”剩余地段地处曼稿自然保护区,且顺主分水岭直至遮海满交会点,经征得双方同意后,图上一致认定,未实地踏界。4月2日下午19时遮海线图上贯通。但“遮海线”回龙卡与曼稿一段有部分过耕地留后具体处理。
【遮冈线勘界】 勐遮乡与勐冈乡的行政区域界线简称“遮冈线”,自西向东
从曼满水库遮巴冈交会点至遮混冈交会点,全长约26675米。1998年10月12日,县勘界办和两乡实地勘定了遮混冈交会点,同时还核定了 “遮冈线”遮混冈交会点至三棵毛毛树一段。11月16日两乡将拟写好的《联合勘定勐遮乡与勐冈乡行政区域界线实施方案》上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当天,“遮冈线”野外核界工作再次开始。核界工作开展不太顺利,出现多处纠纷。16日上午核定从三棵毛毛树开始向西南约1公里一段界线时,两乡意见分歧较大,双方协商未果,暂时搁下,继续核定余下地段,下午核定勐邦水库大坝西侧一段约1公里界线时,勐遮乡曼冷群众代表对此段界线原埋设的界桩位置表示怀疑,此段界线也未能核定。17日核定帮嘎涝梁子一段,两乡对帮嘎涝梁子1381.9高程点东坡约500米界线指认不一,分歧较大。县勘界办组织两乡反复协商,但均未达成共识。最后,县勘界办根据实地情况提出一条建议线供两乡参考,两乡经过认真考虑和协商后,接受该建议线。18日上午,从曼满水库遮巴冈交会点自西向东核定界线,当核定至岩追水田至曼浓与曼勐养原始小路交会处的毛毛树约1公里一段时,双方又发生争执。后来经详细了解,从岩追水田至曼浓与曼勐养小路交会处的毛毛树一段界线土地详查时曾明确过,所以此次核界按土地详查时确定的界线走向予以核定。当天下午核定至17日下午结束的地点,遮冈线野外核界工作暂告一段落。
三棵毛毛树一段界线纠纷处理情况:经详细调查,三棵毛毛树一段界线林业“三定”和土地详查时均已明确划定过,所以只需再次明确即可。1999年4月7日,县勘界办召集两乡政府,邀请参加过林业“三定”和土地详查的知情人到现场指认此段界线,双方均表示认可,纠纷得到解决。
勐邦水库大坝西侧一段界线纠纷处理情况:据査,此段界线双方曾订立过《并于勐遮乡曼冷一、二、三村与勐冈乡邦磨,先旺还田交地的协议书》,但是附图粗略,不易辨认。1999年4月9日,勐海县勘界办邀请参加过调解和埋桩的当事人原勐遮乡书记郑德聪和勐冈乡纪委书记轰叶到现场核实界桩点位,经核实界桩埋设无误,且未发现过移动,此段界线按界桩点位勾图核定。至此,“遮冈线”全线贯通。
【混布线勘界】 勐混乡与布朗山乡的行政区域界线简称“混布线”,自西向
东从混冈布交会点至南帕央河景混布交会点,全长约32450米。1999年5月20日两乡拟定了《联合勘定勐混乡与布朗山乡行政区域界线实施方案》,并上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审批,5月25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该方案„1999年6月1日县勘界办召集两乡以土地详查资料为基础自西向东实地核定“混布线”。核界过程中,两乡在2个地段上出现争议。6月1日核定到1411高程点至1365高程点南侧鞍部约2.5公里一段时,两乡意见不一。6月2日,在县勘界办的协调下,两乡经过协商,同意在土地详查资料基础上,结合实地进行划分。在1365高程点东侧野和尚往地约1公里一段,据双方代表指认,重新划定。“混布线”剩余地段核界工作开展顺利,未出现大的争议。6月6日到达景混布交会点,“混布线”全线贯通。
【宋格线勘界】 勐宋乡与格朗和乡的行政区域界线简称“宋格线”,全线位于流沙河,从宋海格交会点顺流沙河下至景宋格交会点,全长约14800米。1999年3月18日两乡拟定了《联合勘定勐宋乡与格朗和乡行政区域界线实施方案》,上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4月1日县勘界领导小组批复同意该方案。6月11日县勘界办会同两乡勘界人员实地核定了 “宋格线”。
【宋阿线勘界】勐宋乡与勐阿乡的行政区域界线简称“宋阿线”,自西向东从三棺坟宋海阿交会点至大平掌地往宋阿交会点全长32050米。1999年3月18日两乡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制定了《联合勘定勐宋乡与勐阿乡行政区域界线实施方案》,并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1999年3月21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该方案。按全县勘界工作计划,2000年8月15~18日,县勘界办召集两乡实地核定了“宋阿线”,核界工作顺利,未出现争议。在此次核界过程中,经两乡实地协商,通过变更两乡界线解决了向阳寨的过居问题。
【打布线勘界】 打洛镇与布朗山乡的行政区域界线简称“打布线”,自北向南从打冈布交会点至缅打布交会点全长34400米。按计划,2000年3月10日两乡(镇)讨论制定了《联合勘定打洛镇与布朗山乡行政区域界线实施方案》,并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审批。3月15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该方案。3月27日,县勘界办召集两乡(镇)以土地详查资料为基础,结合两乡(镇)代表指界,对“打布线”进行野外核界工作,工作开展顺利,29日到达缅打布交会点,胜利结束野外工作。在核界过程中,对照两乡(镇)代表指认的界线走向和土地详查资料所记载的界线走向,发现1551.0高程点以南一段界线土地详查时勾绘有误,此次核界按两乡(镇)代表实地指认予以核定。
【打巴线勘界】 打洛镇与巴达乡的行政区域界线简称“打巴线”,自西向东从南孟河与南拉河交汇处缅打巴交会点至大黑山2132高程点打巴冈交会点全长约20100米。按计划,1999年3月17日两乡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制定了《联合勘定巴达乡与打洛镇行政区域界线实施方案》,并上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审批。3月20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该方案。此后,于1999年7月6~9日自西向东实地核定“打巴线”,核定到鬼门山至2040高程点一段时,发现原图纸勾绘有误,但由于当天雾太浓,无法进行核界工作,经协商,于11月18日再次实地核界,经两乡(镇)代表实地指界,修正了此段界线原图上的勾绘,并初步确定了打巴冈交会点。后来,“冈巴线”发生变动,打巴冈交会点随之变动,经2000年12月27日实地踏勘,最后将打巴冈交会点定在2132高程点,“打巴线”最后得以完全确定。
【巴冈线勘界】 巴达乡与勐冈乡的行政区域界线简称“巴冈线”,自北向南从勐景河与南木央河交汇处遮巴冈交会点开始至大黑山2132高程点打巴冈交会点全长约18675米。1999年5月2日两乡讨论制定了《联合勘定勐冈乡与巴达乡行政区域界线实施方案》,并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审批。5月10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该方案。由于“巴冈线”大部分地段处于南木央河,而在大黑山一带存在争议,所以此次勘界,重点在于解决大黑山段争议。工作开始后,县勘界办多次召集两乡到实地踏勘,解决争议,两乡多次协商未果,相持不下,最后在县政府和县勘界办的协调下,在2000年5月24日召开的“巴达乡勐冈乡关于解决巴冈线大黑山段争议的联席协商会议”上双方才初步达成共识,争议得到解决。2000年12月26-27日依据5月24日形成的会议纪要,县勘界办会同两乡到实地核定了 “巴冈线” 大黑山一段和打巴冈交会点,至此 “巴冈线”全线贯通。
【往阿线勘界】勐往乡与勐阿乡的行政区域界线简称“往阿线”,自西向东从澜往阿交会点至往宋阿交会点全长29000米。按计划,2000年3月25日两乡讨论制定了《联合勘定勐往乡与勐阿乡行政区域界线实施方案》,并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审批。3月30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该方案。4月1日,县勘界办召集两乡以土地详查资料为基础,结合两乡代表指界实地核定“往阿线”。野外核界工作基本顺利,只是在核定平头梁子西南1281高程点附近约1000米一段界线时,双方意见不一。经协商,圈定争议范围后,继续核定其余地段。4月5日基本完成其余地段的核界工作,工作暂告一段落。在县勘界办的协调下,经两乡反复协商,2001年4月两乡就解决争议地段达成共识,“往阿线”全线贯通。在核界过程中,经两乡代表指界,核对土地详查资料,发现了土地详查资料有多处勾图与两乡实地认界不一,此次核界按双方代表指认予以核定。
【打冈线勘界】 打洛镇与勐冈乡的行政区域界线简称“打冈线”,自西向东从大黑山打巴冈交会点至南披河打冈布交点全长23625米。自1999年5月4日两乡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制定了《联合勘定打洛镇与勐冈乡行政区域界线实施方案》后,“打冈线”的勘界工作就正式开始。经过长期认真地调查,基本掌握界线情况后,2000年5月29~31日,县勘界办召集两乡(镇)实地核定了打冈布交会点至国民党战壕一段和南他拉河至打巴冈交会点一段,并圈定了具体争议面积,此后,“打冈线”勘界工作进入漫长的解决争议阶段。由于此段争议由来已久,且始终未找到有力的依据来解决问题,双方也进行过多次协商,但也未能达成共识,因此问题长期难以解决。时至2001年5月11日,在县政府、县勘界办召集两乡(镇)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到实地准备对争议进行裁决时,经两乡(镇)最后一次协商,终于就解决此段争议达成共识,争议得到解决,并于5月12日形成《打洛镇人民政府与勐冈乡人民政府就“打冈线”班约南列一段界线争议达成的共识》,避免了通过裁决方式来解决争议。至此,“打冈线”全线贯通,10余年的纠纷得到解决。在解决“打冈线”争议期间,打巴冈交会点发生变动,于2000年12月27日最后核定,经打洛镇、勐冈乡和巴达乡共同协商,均同意原已核定为“打巴线”的2132高程点至金竹林丫口一段界线自然变更为“打冈线”,“打冈线”从2000年5月31日核定的变动前的打巴冈会点金竹林丫口延伸至2132高程点。
【界线交会点勘定】 自1996年以来,在勘定界线的同时,共勘定县(市)级行政区域界线交会点4个,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交会点26个,现将各交会点简称及勘定时间列表如下:
县(市)级行政区域界线交会点
【象格线勘界】象山镇与格朗和乡的行政区域界线简称“象格线”,自北向南从小呼拉象海格交会点至象混格交会点全长约16850米。2000年5月5日两乡讨论制定了《联合勘定格朗和乡与象山镇行政区域界线实施方案》,“象洛线”勘界工作正式启动。经认真调查,基本掌握外围情况以后,2000年6月19~21日,县勘界办组织两乡(镇)自北向南对“象格线”进行了实地踏勘。此次踏勘确定约8公里双方没有分歧的界线段,详细查清了争议情况,此后,“象格线”勘界工作进入攻坚阶段。2000年12月20日、21日,在实地踏勘的基础上,县勘界办组织两乡(镇)召开协调会,经两乡(镇)反复协商,就如何解决“象格线”的争议达成共识,并形成2个会议纪要,即:《关于协调解决象山镇与格朗和乡行政区域界线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之一、之二。根据两乡(镇)达成的共识,经充分准备,2001年5月22~230,县勘界办组织两乡(镇)到实地落实了争议地段的处理决定。至此,“象格线”全线贯通。
【遮西线勘界】勐遮乡与西定乡的行政区域界线简称“遮西线”,自北向南从遮满西交会点至遮巴西交会点全长约21500米。1999年3月16日两乡讨论制定了《联合勘定勐遮乡与西定乡行政区域界线实施方案》,并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审批,1999年12月25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该方案。由于“遮西线”争议较大,所以两乡人民政府非常重视“遮西线”的勘定工作,在县勘界办开展实地勘查以前,两乡就各自对“遮西线”的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掌握了“遮西线”的基本情况。经过充分准备,2001年5月24日县勘界办召集两乡人民政府勘界人员开始对“遮西线”进行实地调查,29日结束,历时7天。经实地调查,全面掌握了“遮西线”的争议情况,初步圈定了“遮西线”的争议地段及面积,“遮西线”有7处双方认界不一,总长度约占全线的70%,争议面积达3000余亩。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6月20日,县勘界办召集两乡勘界人员以林业“三定”资料为基础,开始以解决争议为主的核界工作,至25日,核定了遮满西交会点至东暖田棚南侧大菁一段,共解决争议4处,后因在龙岛新寨东北的公路转弯处的小丫口处双方分歧较大,难以协调,工作被迫停止。7月2日县政府召集县勘界办和两乡勘界人员在县政府小会议室召开“遮西线”争议地段协调会,经两乡协商,基本就解决从小兔梁子至东暖田棚南侧大菁一段3处争议达成共识。7月18日县勘界办又召集两乡勘界人员,以7月2日达成的共识为基础,核定剩余地段,至19日共解决争议2处。小兔梁子一段,在实地核界时,两乡又产生较大分歧,难以核定,虽经县勘界办全力协调,也未能解决问题,最后两乡均表示希望县政府对此段界线进行裁决,并于2001年7月20日向县人民政府提交了《勐遮乡人民政府与西定哈尼族乡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对小兔梁子一段界线进行裁决的请示》。2001年9月18日县政府下达了《关于下达对遮西线小兔梁子一段界线争议裁决的通知》,对小兔梁子一段争议进行了裁定,至此,“遮西线”全线贯通。
【遮满线勘界】 勐遮乡与勐满乡行政区域界线简称“遮满线”,自西向东从大旧笼遮满西交会点至曼稿自然保护区遮海满交会点,全长约23400米。1998年9月15日两乡拟定了《联合勘定勐满乡与勐遮乡行政区域界线实施方案》,并于1999年6月10日上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6月15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该方案。1999年6月21日县勘界办召集两乡以土地详査资料为基础核定“遮满线”。核定大旧笼一段界线时,双方分歧较大,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跳过此段,从大青树开始核定剩余地段。核定到星火山帮敢梁子南坡约1公里一段界线时,双方又指认不一,经过县勘界办调解和两乡协商,最后以土地详查图纸为准进行核定。余下地段,核界工作基本顺利,未出现大争议,22日到达遮海满交会点,核界工作暂告一段。
大旧笼一段纠纷处理情况:大旧笼一段争议,自林业“三定”以来逐渐发生,并日趋尖锐,土地详查时曾调解过,但一直未能全面平息,此次勘界,双方再度提岀,要求重新明确这段界线。经过多次实地调查,县勘界办拟定了解决方案,组织两乡协商。在县政府和县勘界办协调下,1999年11月30日在“关于解决遮满线大旧笼一段界线争议会议”上,双方签定了《关于遮满线大旧笼一段界线争议的会议纪要》,但后来,因诸多原因,此会议纪要未得到落实,因此,2001年9月21日县人民政府下达了裁决,对此段争议进行裁定,至此,“遮满线”才全线贯通。
【勘界工作总结表彰会】2001年9月24日勐海县召开勘界工作总结表彰暨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签字仪式会议,全面总结了1996年以来的勘界工作,对在勘界工作中作岀突出成绩的打洛镇等7个先进集体和黄则飘等41位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会间还举行了全县乡(镇)级行政区域线协议书签字仪式,14个乡(镇)签订了29条乡(镇)界线和26个交会点的协议书及附图,标志着勐海县勘界定界工作结束,工作进入成果资料汇总、上报、验收、归档收尾阶段。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14个乡(镇)主要领导、分管勘界的副乡(镇)长和县勘界办成员参加了会议;县四套班子领导出席了会议,并对勐海县下一步的勘界工作和今后依法治界作出指示,提出希望和要求。
2001年9月至2002年2月,勐海县勘界工作进入收尾阶段。在本阶段,勘界办完成了乡(镇)界成果资料的汇总上报,县(市)界和乡(镇)界成果资料的归档,以及勘界档案的验收移交等工作。至此,全县勘界工作全面完成。
(王明飞)
人事劳动管理
【概述】1996~2000年,勐海县人事劳动部门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为中心,按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人事劳动管理体制的要求,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狠抓落实与开拓创新相结合,加快了人事劳动体制改革步伐。在国家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社会保障体制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成立国家公务员管理办公室】1997年9月勐海县成立国家公务员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录用、培训、奖励、纪律、职务升降、职务任免,公务员及其他干部的转正、调配、回避、辞职、辞退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的具体事务;会同有关部门分配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负责人事争议仲裁,负责公务员管理方面的文书和统计工作。
【培训国家公务员】 为提高国家公务员的政治、业务和思想道德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以适应改革开放和国家行政机关高效能管理的需要,根据人事部《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1998年10~11月,对210名国家公务员进
行初任培训,1999年对439名国家公务员进行任职培训,2000年9月,对57名国家公务员进行初任培训,组织了1期78名公务员普通话培训。
【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更加科学地评价其一年里的德、能、勤、绩表现,自1997年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统一纳入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局审核管理。1997年,勐海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15人参加考核,其中:优秀221人,称职(合格)1180人,不称职10人,未定等次4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64人参加考核,其中:优秀522人,合格3221人,不合格13人,未定等次94人。1998年,全县4953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其中:优秀734人,称职(合格)4167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20人,不称职(不合格)32人;1999年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14参加年度考核,其中:优秀722人,称职(合格)4017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11人,不称职(不合格)11人,未定等次152人。2000年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61人参加考核,其中:优秀798人,称职(合格)48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12人,不称职(不合格)15人,未定等次35人。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1998年,勐海县国家公务员胡顺群、魏文喜被授予“西双版纳州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2000年6月,勐海县在全县范围内命名表彰了黄立诚、岩坎兴、张海燕、胡云奎、李文昌、张琼华、陶秀琴、蔡建兵、岩保、罗伟等10名在德、能、勤、绩各方面表现出色的“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专业技术人员结构】 截止2000年12月31,勐海县共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5064人,其中:教育系列2392人,经济系列200人,卫生系列664人,农业系列446人,工程系列415人,文化系列52人,统计系列15人,新闻系列15人,公证系列2人,律师系列5人,出版系列6人,档案系列16人,会计(审计)系列818人;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4013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28人,中级职称的790人,初级职称的3195。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为进一步促进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提高技能,优化知识结构,大力发展继续教育。1999年,组织了《当代高新技术讲座》的学习和考试,有383人参加;1999年,举办了3期计算机培训班;2000年,组织了《创造学》的学习和考试,有385人参加。
【人才资源调查】 为掌握勐海县人才资源状况,1998年,对勐海县辖区内的102个单位5891名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的族别、学历、职称、行政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统计、调查。
【组织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职称外语考试】1996年组织78人报名参加专业技术职称外语考试,1997年组织118人报名参加专业技术职称外语考试,1998年组织155人报名参加专业技术职称外语考试,1999年组织164人报名参加专业技术职称外语考试,2000年组织180人参加专业技术职称外语考试。
【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审批】1996年审批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441份,其中:高级6份,中级79份,初级356份;1997年,审批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572份,其中:高级6份,中级80份,初级486份,取得资格604人,其中:高级9人,中级68人,初级527人;1998年,审批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439人,其中:高级4份,中级137份,初级289份,取得任职资格396人,其中:高级3人,中级105人,初级299人;1999年,审批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1626份,取得任职资格616人,其中:高级3人,中级161人,初级450人;2000年,审批申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材料1284份。
【组织参加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
1996年组织83人参加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1997年组织101人参加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其中:中级49人,初级52人,覆盖8个专业;1998年组织126人参加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其中:中级71人,初级55人;1999年组织112人参加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覆盖9个专业;2000年,组织182人参加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覆盖9个专业。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1997年勐海县人事劳动局印发了《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拟定了《勐海县专业职务评聘、聘任工作暂行办法》、《关于对乡镇党校教学人员专业职务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建立了专业技术人员档案卡制度,规范了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
【清退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及计划外用工】1999年,根据云南省人事厅《关于做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和计划外用工清退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全县涉及到使用临时工和计划外用工及在职人员停薪留职、脱岗等问题的48个单位188人,进行了清退。
【推行人员编制审核卡制度】 自1997年7月1日起,推行人员编制审核卡制度。即:凡是需要增加人员的单位,必须有空编名额,并由县编制办审核后发给编制卡,方可调入人员,财政才下拨工资。
【成立职业技能开发股】1997年9月成立职业技能开发股,负责企业职工的调配和合同制工人的录用;办理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人的调配与录用;技工学校招生及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组织职业技能鉴定、竞赛,工人、技师资格及学徒的培训、考核、审核、发证工作;指导就业训练机构的职业技能培训。
【开展对全县工人的摸底调查】1997年底至1998年初开展对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的摸底调查,调查结果是,全县共有工人4306人,其中:机关119人,事业单位142人,企业2763人(不含乡镇企业工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35人,中专学历的162人,高中学历的960人,初中以下学历的3194人。
【技工学校招生】1997~2000年,共向各技工学校输送生源50人,为勐海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1998年向外地培训机构送培厨师51人,其中:高级26人,中级13人,初级12人;送培保育员6人(高级2人,中级4人);完成勐海县职业中学电工班76名学生毕业考核鉴定和发证工作。1999年,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对全县取得双证(技术工人等级证和上岗证)的36个机关、事业单位的213名技术工人兑现了工资,其中:高级工68人,中级工66人,初级工78人。
【劳动关系仲裁、劳动合同管理和《劳动法》宣传】1996~2000年,劫海县共发生劳动争议案件26起,通过仲裁裁决4起,仲裁调解18起,其他方式解决4起。共鉴定劳动合同2884人6492份,开展《劳动法》宣传教育
5000多人次。
【成立劳动监察办公室】1996年7月1日成立劳动监察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积极宣传国家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劳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和执行的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深入用人单位了解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必要的资料,并对劳动场所进行检査;履行人民政府和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行使的其他职能。
【劳动执法年审】1996~2000年,先后共开展了3次劳动执法年审工作,共有2644户用人单位参加,通过劳动执法年审追缴养老金175534元,追缴失业保险金27502元,补办流动就业证卡604人,补签劳动合同578人。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1999年4月25勐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与各乡镇长、企业主管局及各中型企业厂长、经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完善了目标管理和奖惩制度,形成领导负责,层层落实,一级抓一级的管理体制。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针对勐海县历年安全生产事故特点,为确实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1999年开展了对电工、电焊工、司炉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及厂长、经理的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考核,发放电工操作证158人,换证81人,司炉工55人。
【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是事关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一件大事,1996-1999年勐海县的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事故发生频繁,4年共发生伤亡事故28件,死亡19人,重伤29人。按事故类别分,触电6件,死亡6人,重伤9人,高处物体坠落4件,死亡4人,重伤5人,高处坠落2件,死亡2人,重伤1人;机械事故14件,死亡1人,重伤14人;矿山死亡1人;其他事故1件,死亡1人。
【办理各种工资福利)1996~2000年,共办理离退休批复282人,转正定级批复1171人,遗属困难补助批复153人,建房补助批复41人,医务鉴定批复136人,辞职批复52人,落实工龄批复323人,知识分子浮动工资批复161人,享受警衔津贴批复248人,晋升职务、学历变动、工种变动更动工资1472人。
【1999年度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待遇】1999年,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大规模的工资、待遇调整工作,全县机关公务员1431人参加调资,其中:试用期人员10人,合计增资180740元,人均增资126.30元;机关工人167人参加调资,其中:高级工40人,中级工60人,初级工42人,普通工人25人;合计增资16781元,人均增资100.49元;全县事业单位中管理人员有192人参加调资,其中:全额拨款的有174人,差额拨款的有5人,自收自支的13人,合计增资23443元,人均增资116.40元;专业技术人员有3397人参加调资,其中:全额拨款的3050人(试用期人员356人),差额拨款的311人(试用期人员23人),自收自支的36人(试用期1人),合计增资415427元,人均增资113.07元;工人913人参加调资,其中:技师1人,高级工80人,中级工277人,初级工391人,普通工人164人,合计增资94928元,人均增资103.97元;离休人员95人参加调资,合计增资15326元,人均增资161.33元;退休人员848人参加调资,含计增资86860元,人均增资102.43元。
(谭元洪)
社会保障
【劳动就业安置】1996~2000年,充分挖掘潜力,采取多种措施安置4392人就业,其中:招收为合同制工人561人,临时工3347人,劳务输出294人,其他方式就业190人。
【失业保险状况】 截止2000年12月310,全县248个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涉及职工4428人,1996~2000年,向157名失业职工发放失业救济金、医疗费、生活补助376293.36元。
【调整离退休人员待遇】1996年根据省、州文件精神,为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1250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金,月增加金额38500元;1999年根据省、州《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生活待遇的通知》精神,为1392名退休人员增加退休待遇,月增资63456.70元。
【工伤保险】根据《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精神,勐海县于1997年10月开始实施工伤保险,截止2000年12月31日,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82户,在职职工3629人,收缴工伤保险费557577.16元,支出226757.17元,全县共发生工伤事故40起40人。
【生育保险】根据《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精神,勐海县于1997年10月开始实施生育保险,截止2000年12月31日,全县参加生育保险企业97户,在职职工3818人,收缴生育保险费558176.91,支出371332.01元,共有38户企业的182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根据国务院《决定》和省有关《规定》精神,1998年,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1998年8月1日起,社会保险金由地方税务代征,设立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调整养老金收缴办法】 从1998年4月1日起,调整养老金的收缴比例,即:原来按企业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21%和离退休费用总额的20%两个比例收缴改为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27%收缴,个人交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4%扣缴。
【医疗保险摸底调查】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州工作部署,1999年4月,由社保、卫生、财政等部门共同开展了医疗保险改革摸底、调查、测算工作。
【养老保险状况】 截止2000年12月31日,勐海县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490户,在职职工9831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393户,5935人;国有企业55户2190;集体企业41户1625人;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81人);离退休人员1463人;县社保局为所有参加保险的职工设立了个人帐户。
(谭元洪)社会
残疾人事业
【概述】勐海县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残联),成立于1990年12月,行政隶属县民政局。第一届勐海残疾人代表大会于1990年12月27日召开,会议选举副县长岩比为残联主席,民政局长陈老三、人事劳动局长李才忠为副主席;民政局副局长陶明忠兼任理事长,刀忠云副理事长主持工作,主席团组成人员:傅天刚、项林、孟贤孝、杨建华、张兴强、吴保兴、沙培、徐国平、周忠良、金正祥、岩尖。1998年6月残联升格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挂靠民政局,定编3人。1999年2月残联升格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定编5人,计划单列,理事长专职。1999年5月,勐海县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成立(以下简称残工委),由政府办、残联、计经委、财政局、人事劳动局、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局、地税局、工商局、统计局、建设局、宣传部、广电局、总工会、妇联、团县委、农行、司法局等19个相关部门组成,副县长岩温任残工委主任。
【春节慰问残疾人】1996~2000年,每逢春节、助残日,县残联在县四套班子领导机关领导的带领下,都要走访、慰问特困残疾人家庭,为他们解决部分困难,给每户发放生活困难补助费200元。1999年春节州委副书记杨志祥率领州委、州政府慰问团慰问了县城特困残疾人和勐宋乡农村特困残疾人家庭各10户,每户发放慰问金300元。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调研组到勐海调研】1999年11月15~18,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调研组胡艺、岳德勋、罗顺林一行3人到勐海县调研残疾人工作。在县残联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
完成了调研任务。县委、县政府召开了调研座谈会,调研组就调研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馈,并提出解决的意见。
【助残日活动】1999年5月16日第九次“全国助残日”。为切实加强县内的残疾人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及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广泛开展“扶残助残”活动,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根据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通知精神,县残联以 “无障碍与视觉第一”为主题,开展助残活动。全县共募集助残基金1.4万元。勐遮乡人民政府被评为助残先进集体,受到省政府残工委的表彰。
【残疾人康复】 “九五”期间全县共做白内障复明手术95人,112例 (眼)。低视力人员配用助视器67人。矫治肢体残联9人。装配假肢6人。为残疾人做了大量“脱残脱贫”的前期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999年11月为摸清全县白内障患者基数,县残联请县医院眼科医生到7个乡(镇),历时14天,对100余名眼病患者进行了检査。培训了乡(镇)卫生院,鉴别白内障人员40人次。
2000年4月县残联邀请省医疗队到勐海为白内障患者做复明手术,共做手术18人,19例,手术成功率100%,为残疾人家庭做了脱贫的前期工作,“脱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社会扶残助残】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扶残助残工作,除每年划拨一定的残疾人工作经费支持残疾人事业发
展外,还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助残氛围,1999年7月,县人民政府转发了州人民政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对残疾人实行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2000年7月又颁布了《勐海县按比例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办法》,勐海县残疾人事业走向快速发展的阶段。
残疾人就业历来是社会的热点、难点,在财政困难的地方尤其难以解决,勐海县采取鼓励残疾人在亲属的帮助下个体从业的政策。税务机关和工商机关在发证上给予优先办证,税、费给予大幅减免,鼓励了大批残疾人从事个休经营,使残疾人走上了自食其力的道路,减轻了家庭负担,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由于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重视,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关心、支持,全县形成了良好的扶残、助残社会氛围,全县17930名残疾人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的理解、尊重,无一人流离失所,沿街乞讨。
农村残疾人家庭由于残疾人的拖累,比较贫困,如何扶持残疾人家庭尽快脱贫走向富裕,一直是党和政府关心的问题。勐海县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工作在县委的直接支持、帮助下,1999年12月在中国农业银行承贷扶贫资金100万元;2000年累计发放贷款105万元,扶持残疾人贫困户53户,318人,通过检查验收,扶持户基本解决温饱,为下一步脱贫致富打下良好的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是体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权益关怀的具体表现,勐海县至2000年11月共发放 《残疾人证》534本,占全县残疾人总数的2.71%。
(沈超庆)
无性系良种生态茶园 (省茶科所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