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场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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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勐海县年鉴》 图书
唯一号: 260620020230001440
颗粒名称: 文化市场管理
分类号: G124
页数: 2
页码: 374-375
摘要: 1996年2月16日上午,按照勐海县委、政府的布置,县政法委、宣传、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联合组织在象山镇农贸市场公开销毁一批自1992年以来历次行动收缴的非法出版物。其中:国家禁止播放的录音带和伪劣带261盘,无准映证录像带122盘,各种非法明信片、生日卡、贴画489套4099张,图书17套44本,挂历2册,淫秽扑克4副,淫秽录像带7盘,共4539件。
关键词: 勐海县 文化市场管理

内容

【公开销毁非法出版物】1996年2月16日上午,按照勐海县委、政府的布置,县政法委、宣传、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联合组织在象山镇农贸市场公开销毁一批自1992年以来历次行动收缴的非法出版物。其中:国家禁止播放的录音带和伪劣带261盘,无准映证录像带122盘,各种非法明信片、生日卡、贴画489套4099张,图书17套44本,挂历2册,淫秽扑克4副,淫秽录像带7盘,共4539件。
  1999年1月16日上午,在县广场公开销毁一批前一年收缴的非法出版物。其中,非法录像带282盘,VCD盗版带1702盘,淫秽扑克3副,人妖图片926张,淫秽VCD光盘56盘,录音带232盘,非法书刊129本,人妖底片66张,共计3396件。通过“扫黄”、“打非”行动,不断净化和整治了文化市场。
  【州检查组对勐海音像制品进行清理整顿】根据省文化厅、州政府行文要求,州文体局抽调一市两县稽查队员,配合州文体局文化市场稽查大队于1996年9月19~20日,对砌海县城区的4户出租点、6户零售和10户放映点进行了检查。没收非法录像带2盘,停业整顿10户放映点,进一步规范了文化市场。
  【对城区文化市场进行全面检查】 为 “庆七一、迎回归”,维护文化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州文体局《关于对书
  报刊、音像制品、电子游戏市场进行集中检查的通知》要求和县委、政府的布置,1997年6月28日,在县文体局的安排下,对勐海县城区所有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游戏进行全面检查。并对26户电子游戏场所进行重新审核登记,签订了责任保证书。
  【开展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活动】 根据文化部《98全国文化市场法制工作方案》和省、州行文要求以及县委、政府的布置,1998年7月6日至8月10日,在县文体局的指导下,稽查队在全县开展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活动。一、在县城举办法制培训班,聘请司法、公安、工商等部门的法制宣传人员讲课。对211户文化经营户进行培训和考核,核发《文化经营资格认证书》,规定持证上岗制度,并印发有关法律、法规资料865份。二、在县城、打洛、勐遮等乡镇主要街道张挂宣传横幅12条。三、通过报纸、电视,广泛进行宣传。在上级的重视,司法、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下,于1998年9月17~180,顺利通过省法制工作检查组的检查验收,检查组对勐海县文化市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进行有奖电子游戏专项治理】
  按照国家文化部和省文化厅的工作部署,1998年12月22日晚,根据县委指示,稽查队与县公安局、工商局联合对影响较大的勐遮乡、勐混乡进行有奖电子游戏专项治理的突击检查。査封“龙虎斗”有奖电子游戏7户63台,电视机2台,百家乐赌桌2张,扣留“龙虎斗”有奖主机3台,没收赌资3690元,进一步治理了文化市场中的违规违章经营行为。
  【清理检查“三无"盲流】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时间和县委、政府的布置,1999年4月20~30日,稽查队配合有关部门对勐海县城娱乐场所中的“三无”盲流进行了3次清理检查。通知清理整顿娱乐场所38户,以良好的社会秩序迎接世博会的召开。
  【对县城歌舞厅及茶座等经营场所进行检查】 为消除隐患,过好春节。1999年1月25~28日,稽查队与县消防大队对县城52户歌舞厅、茶座等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查出无证经营9户,未按期缴费2户,未参加年检7户,消防安全不合格5户。对违法、违章经营户进行了教育,并给予不同程度的罚款、勒令补办证照等处罚。
  【对音像制品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实施“打击盗版、使用正版、保护知识产权”,1999年5月130,稽查队与县工商局联合分别对县城、勐遮乡、勐混乡的音像市场和歌舞娱乐场所音像制品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音像制品经营户28户,旅游点1处,歌舞娱乐场所音像制品使用点7户,收缴非法音像制品1850盘。为勐海县正版音像的流通提供了可靠保障。
  【开展音像反盗版宣传活动周】 根据州文体局《关于开展全州音像反盗版宣传活动周的通知》要求,1999年6月22日上午,稽查队组织人员到勐海街上开展音像反盗版宣传活动。向群众分发反盗版宣传资料3100份,帮助群众识别真伪音像制品。在主要街道张挂宣传横幅7条,通过电视、报纸,广泛宣传文化市场管理有关法律、法规7天。
  【停止对娱乐场所进行收费】 按照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自1999年7月1日起,停止对全县娱乐场所中的音乐茶座、夜总会、酒吧、卡拉OK厅、台球、电子游戏、音乐溜冰场等170户经营户收取任何费用。
  【查缴泄密非法出版物】 按照国家保密局《关于查缴泄密非法出版物的紧急通知》要求,勐海县委积极传达,认真部署,成立了从县政法委、公安、工商、文化、保密办抽调人员组成的10人查缴小组。于1999年7月7日分两组分别对勐海县城、勐遮(含黎明农场)、打洛三地的21家集体、个体书报刊市场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清查,查缴中未发现有《通知》所列泄密非法
  出版物。
  【查获一起非法批发盗版VCD案件】 县文化市场稽查队经过多方明查暗访,于1999年7月19日,在打洛镇独树成林公园旁两户货物批发点,查获一起非法批发盗版VCD案件,没收现场查获的《人妖艺术》盗版VCD2400盘。并依照《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两位当事人进行了处罚。这起案件是稽查队自1993年11月成立以来,查获最大一起非法批发盗版VCD案件。
  【清理整顿印刷业经营户】 根据州文体局、公安局、工商局联发文件《对全州印刷业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要求,1999年7月23~27日,稽查队对全县2户印刷企业和6户五小印经营户进行了为期3天的全面清理整顿工作。通过清理整顿,8户印刷经营户全部合格上报。
  【开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宣传活动】 为贯彻实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1999年8月14日早,稽查队组织人员到勐海街上开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宣传活动,向过往群众分发宣传材料3800份,并通过电视、报纸,广泛宣传新《条例》。
  【对县内出版物市场进行专项治理】 按照州委宣传部、州政法委等联发 《关于对出版物市场进行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1999年9月7~290,县文化市场稽查队对县城、遮、打洛、勐混、勐满、勐宋等地的书报刊经营户及各乡(镇)教办和各中、小学校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查岀无证经营户1户,没收盗版图书46本,查缴盗版教材6054套22004本。通过治理,有效扼制了非法出版物在勐海县的流通。

知识出处

勐海县年鉴

《勐海县年鉴》

《勐海县年鉴》是勐海县人民政府主办的综合性地方年鉴,其宗旨是通过全面、系统、详实地记载和反映勐海县1991年以来的政治、经济、社会基本面貌和发展情况。为各级领导科学化决策和考核部门工作实绩,为社会各界人士认识勐海、建设勐海,提供较全面、系统的最新信息资料,同时也为各有关部门及单位开设一个宣传自我的园地或窗口。本年鉴全面系统地记载1996~2000年勐海县各个方面的基本情况。全书分设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军事、法制、农业•林业•水利水电、乡镇企业、工业、交通•运输、邮政•电信、旅游•边贸、城建•环保、商业•贸易、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管理、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社会、驻县单位、附录等22个部类,各部类下设分目,分目下设条目记述具体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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