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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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勐海县年鉴》 图书
唯一号: 260620020230001043
颗粒名称: 林业
分类号: F326.2
页数: 8
页码: 219—226
摘要: 林业局内设局办公室、营林股、资源林政股、法制教育股等行政机构。局下属设置了森林公安分局、护林办、天保办、野生动物保护站、林政稽查中队、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林业技术推广站(含苗圃)、宾房木材检查站、海往木材检查站、吉良木材检查站及14个乡镇的14个林业站等25个事业单位,其中森林公安分局和护林办两个单位实行公务员管理。2000年度实有在职行政、事业人员172人,其中公务员32人、事业人员140人,大专学历占20%,中专、高中占68%,勐中及其以下占12%;离休1人、退休37人; 全局行政、事业人员总数有210人。除此之外林业局下属尚有木材公司、樟脑厂和4个国有林场等6家林业企业, 有在职职工216人,退休职工15人, 共231人。林业局党总支部委员会,下设4个党支部,有党员60人;团总支1个, 下设4个团支部,有团员48人,并成立有老年人协会等群众组织。"九五"期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县林业干部、工人和各族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在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培育发展和利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九五"计划的后两年, 国家停止国有天然林采伐,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培育工作进一步得到了加强,有力地促进了林业事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 勐海年鉴 农林水电 林业

内容

【概述】 林业局内设局办公室、营林股、资源林政股、法制教育股等行政机构。局下属设置了森林公安分局、护林办、天保办、野生动物保护站、林政稽查中队、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林业技术推广站(含苗圃)、宾房木材检查站、海往木材检查站、吉良木材检查站及14个乡镇的14个林业站等25个事业单位,其中森林公安分局和护林办两个单位实行公务员管理。2000年度实有在职行政、事业人员172人,其中公务员32人、事业人员140人,大专学历占20%,中专、高中占68%,勐中及其以下占12%;离休1人、退休37人; 全局行政、事业人员总数有210人。除此之外林业局下属尚有木材公司、樟脑厂和4个国有林场等6家林业企业, 有在职职工216人,退休职工15人, 共231人。
  林业局党总支部委员会,下设4个党支部,有党员60人;团总支1个, 下设4个团支部,有团员48人,并成立有老年人协会等群众组织。
  "九五"期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县林业干部、工人和各族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在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培育发展和利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九五"计划的后两年, 国家停止国有天然林采伐,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培育工作进一步得到了加强,有力地促进了林业事业的健康发展。
  【"九五"林业工作主要指标】 一、社会造林10.6万亩,封山育林26.9万亩,四旁、义务植树288.3万株,恢复和新建苗圃117亩,育苗600多万株。其中“九五"的后两年社会造林5.89万亩,恢复旧苗圃37亩,新建苗圃80亩共117亩,育苗600多万株。二、公益林建设全面启动。一是封山育林41.97万亩,其中:1998年度工程23.69万亩,1999年度工程18.28万亩,建设期为5年,正在实施中;二是人工促进天然更新6.27万亩,为1998年工程,建设期为3年,正在实施中;三是森林抚育1.63万亩,其中:1998年度工程1.16万亩,1999年工程0.47万亩,建设期1年,已完成实施任务;四是人工造林0.8万亩,其中:1998年工程0.045万亩,1999年0.755万亩,建设期为3年,正在实施中,公益林建设进展顺利。三、全县森林管护面积503.0万亩,参加管护单位有4个林场、14个林业站、曼稿保护区管理所、纳板河保护区管理所和护林员,各乡(镇)村民小组管护工作已全面启动。四、森林消防工作,由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宣传教育和预防工作抓得扎实,组织、措施落实,5年来没有发生森林火灾,取得了显著成绩,受到上级表彰奖励。五、据不完全统计,"九五"期间林业总产值达29772.7万元,年均5954.54万元。六、森林公安分局5年来,立林业案件共557起,查处540起,查处率97.5%,处理违法人员853人,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犯罪活动,教育了群众,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16.92万元。资源林政管理、林政稽查、木材运输检查等林业执法部门,积极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依法开展了制止毁林、盗运木材,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工作,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
  人造杉木林 (黄则思摄)
  1996~2000年林木采伐统计表
  单位:万立方米、万根【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1995年12月27日,勐海县人民政府与州人民政府签订了1996~2000年的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目标管理责任林业用地总面积6838440亩,其中有林地2951850亩。年度目标任务:一是森林火灾总次数不超过31次,其中成灾次数不超过15次;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21%。;森林火灾控制率不超过64.5亩;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在85%以上。二是加强领导,落实措施,责任到户,宣传工作到位。三是"三一三”制配套资金到位。四是不发生特大森林火灾,无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完成目标管理责任状规定任务的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以责任目标管理面积,每公顷林业用地按0.02元计算,作为奖金金额。根据责任状考核评分细则,实行百分制计分,百分获全额奖,不足百分者按实得分数x资金全额1/100公式计算,为实得奖金,70分以下者不得奖。森林火灾次数超过州下达次数的一倍以上;受害率超过1%。;发生重特大火灾一次以上,造成2人以上死亡或5人以上重伤;隐瞒重大火情不报等情况要给予处罚。
  【成立勐往国营林场】1996年1月6日,林业局《关于成立勐海县林业局勐往国营采育林场的请示》,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勐往国营林场,属县林业局直属企业,性质为国有企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股所级单位。
  【胶合板厂建成投产】1996年4月30日,完成了胶合板厂机械设备安装工作,5月勐开始调试机械设备,6月12日正式投入试生产。该厂自1995年3月15日动工兴建,至1996年6月12日建成投产,建设工期13个月。
  【管理所滥伐水库防护林】1996年8月2日,勐邦水库管理所所长,未经林业部门批准,擅自组织本所职工及家属,在勐邦水库周围砍伐水库防护林。据勐海森林公安派出所查实,共砍伐松原木31.411立方米,木材以每立方米250元卖给勐海县福象木业公司。
  对勐邦水库管理所滥伐林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按其卖出价250元/立方米,没收其违法所得7852.75元人民币。对福象木业公司无证收购水库防护林林木的违法行为,依据《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五款之规定,处以其收购价2倍罚款人民币15705.50元。
  【扶贫攻坚绿色项目工程】1996年10月27日,完成了勐海县人民政府主办,勐海县林业局承办的《勐海县扶贫攻坚绿色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这个项目的扶贫对象为勐往、勐满、勐宋、布朗山等4个乡,项目总规模为造2万亩经济林,其中:橡胶1.2万亩,安排在勐满乡和勐往乡各0.60万亩,樟脑林造林0.4万亩安排在勐宋乡,杉木造林0.4万亩安排在布朗山乡。建设资金来源,以国家补助、林业项目贷款和群众投工投劳解决。项目实施自1997~2000年完成。
  【协商经营胶合板厂问题】1997年1月31日至2月1日,勐海县木材公司胶合板厂(甲方)与香港新鸿泰实业有限公司(原:香港康达利国际有限公司)(乙方),就经营胶合板厂问题在景洪"傣园酒店”进行磋商,最后达成协议由甲方经营,乙方投入250万元不变,甲方每年给乙方中板7万张,作为利润回报,贷款利息甲方负责,乙方不再与甲方分红,盈亏甲方负全责。开办费甲方负担28万元,乙方负担12万元。
  【板栗基地建设经省林业厅检查验收】
  1997年4月20~30日,云南省林业厅委派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大理分院、州林业局对勐海县板栗基地建设进行检查验收。全县板栗基地建设上报面积8260亩,核实面积7990.5亩,核实率为96.7%,成活率94%,全县乡级造林成活率最高的是布朗山乡为97.3%,相对最低是巴达乡为91.6%。
  【签订劳动合同】木材公司截止1997年5月19日共有职工78人,其中退休职工28人,应签订劳动合同70人,已签订劳动合同69人,占应签人数的98.57%,经理应向主管局签订而未签1人,占1.43%。
  【林业站收归林业局管理】1997年5月22日,为加强林业主管部门对林业工作站的领导,强化职能管理,进一步理顺职能管理关系,根据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州劳动人事局、州财政局、州林业局的通知要求,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县人事劳动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共同研究决定,从1997年1月1日起乡(镇)林业工作站的人事、财务,由原来的乡(镇)管理,收归县林业局管理。
  松林
  【野牛伤人被群众击毙】1997年5月23日17时,一头野牛在勐混乡贺开村公所班卖老寨村子边伤害了一位8岁男孩、一位10岁女孩和在茶地摘茶的72岁老年妇女,受伤的3人当天及时送乡卫生院治疗康复。事情发生的第二天,州林业局局长曹孟良、副局长袁自先、野生动物保护站副站长李忠青、州森林公安局副局长李逵、勐海县林业局副局长胡云奎、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刀朝荣、警察周云华、勐混乡乡长岩龙等赶赴班卖老寨现场处理问题。野牛经过附近3个村寨群众65人追赶驱促未能凑效,被群众打死。
  【行政执法岗位培训班】1997年6月,林业局根据省政府《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和州林业局的通知要求,结合勐海县林业系统的实际,经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于6月21~26日举办了由各林业站、局机关、木材检查站执法人员和林业企业领导80人参加的林业行政执法培训班,并进行了考试。
  【中港合资公司成立董事会】1997年6月22日,中港天鹰木业有限公司董事会正式成立,林业局局长张云生被聘为名誉董事长,付天职为董事长兼总经理,詹小鹰为副董事长(港方),周翔(港方)、胡光云为董事、副总经理,朱家洪(港方)、李琼为董事,董事会由7人组成。同时,举行第一次董事会,研究了董事分工及举行“中港天鹰木业有限公司”成立仪式有关事宜。
  【中港天鹰木业有限公司开业典礼】 中港天鹰木业有限公司,于1997年3月20日,经云南省人民政府以外经贸文件批准成立,总投资148.81万美元,注册资本119.05万美元,其中:中方89.29万美元,占75%,港方29.76万美元,占25%。根据省人民政府的批复,于1997年6月23日在勐海县胶合板厂举行了中港天鹰木业有限公司开业典礼,邀请了县委书记艾罕炳、副书记胡志寿、县长岩比、副县长格三、段升庆、劳动人事局陈廷喜、州林业局谢华林及州林业局、州财政局、州经贸委等46个单位。
  【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工程实施情况】1997年10月10日,勐海县第二期农业综合开发1996年度林业项目工程实施任务人工造林3000亩,育苗20亩。项目工程区在纳达勐水库第一分水岭内,林种为防护林,造林树种以杉木为主。经检查,通过一年多的努力,项目工程已按规划设计的技术要求完成了造林3000亩,就地育苗20亩的任务,造林成活率达95%;造林完成投资30万元,其中:造林直接费用投入18万元,种苗费投入6万元,固定资产投入6万元。投工投劳1.8万个工日。
  【举办业务培训班】1997年11月1~10日,林业局举办了为期10天的培训班,14个乡(镇)林业站全体职工,木材检查站站长、国有林业企业的场长、经理共81人参加了培训。首先,用两天半时间,由局党总支书记赵家洪,局长张云生组织、辅导学习十五大文件,之后,由胡云奎副局长、黄则思副局长及何耀、何文坚、唐前林、周粉喜、彭有良等12位专业技术人员,分别辅导学习了《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讲授了资源林政管理、森林消防、木材运输检查和测树学、植保植检、营林造林及地形图的识别与应用等业务技术知识,并介绍了公文的一般写作知识。
  11月10日,举行了培训班结业典礼,县委胡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助理、县人大领导、县政协杨副主席、纪委领导,州林业局科二副局长等领导出席了结业典礼。县委副书记胡志寿作了讲话,强调:一是要加强对林业工作的领导和认识;二是要密切林业局与各乡(镇)的联系,各乡(镇)党
  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林业站的领导;三是要继续抓好职工队伍建设,要不断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四是要继续抓好十五大文件的学习。
  【造林基地验收】1997年12月1日,林业局组织了以黄则思副局长为组长,技术员唐前林、王德、周粉喜、闫鸣为组员的验收小组,对流沙河防护林基地造林进行验收。该造林基地位于宾房电站后山,自1994年4月发包给刘汉泽为主的几户外地人种植杉木,承包合同约定造林面积600亩,承包期3年,3年期满苗高必须达到1.2米,保存率必须达到85%以上。3年零8个月后验收,结果是:苗高80公分,保存率50%,没有达到合同要求,造林失败。鉴于此情况,一是不予验收;二是除已发的生活费不追回外,不予补发承包费;三是终止合同。
  【有关领导深入林业调研】1998年6月1日,县政府分管林业的副县长岩温到林业局调研,胡云奎局长从编制、森林资源、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打算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汇报;黄副局长作了补充。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林业管理机构同现阶段林业发展需要不相协调;二是党建、工青妇不健全,不能发挥正常作用;三是工作人员素质低,不能适应林业工作需要;四是建章立制工作不到位;五是森林公安派出所经费难;六是基本建设滞后,职工住宿难;七是局机关负债额大;八是4个绿色扶贫攻坚乡资金不到位,实施难。听完汇报,岩温副县长对近几年的林业工作给予肯定,同意林业局下步工作意见,并对存在问题作了指示。
  1998年7月22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岩温、吴凤仙副主任,以及财工委主任胡贻巨一行3人到林业局了解林业工作,胡云奎局长从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作了详尽汇报。3位领导对新一届领导班子工作表示满意,并提出了建议。通过换届,林业局工作力度较大,时间短,理清了头绪,由于原来管理存在问题工作是难,但下步只要团结一致,困难是可以克服。企业改革要结合实际,不要挫伤职工积极性。营林造林要加强,要加大管护力度,合理开发,综合利用,加快林业基地建设,开发宜林荒山,争取支持项目,发展樟脑。
  1998年8月5日,州林业局局长曹孟良到勐海县林业局调研,胡云奎局
  长对自上任以来的工作做了汇报,曹局长对所做工作表示肯定,并提出了下步工作意见,强调新班子一定要团结,处理好党总支与行政的关系,主要领导要扭成一股绳,一切工作以大局为重,处以公心,相互尊重。股所领导要认真调整好,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作用。育林基金上缴一定要按规定执行,木材公司的改制按期进行,木材公司与布朗山林场应该划开,认真抓好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林地管理等工作。
  1998年8月12日,县委书记胡志寿、办公室主任李记臣一行3人到林业局调研。胡书记说:此行主要想听听林业局调整领导班子以来转变作风、职工管理、今后工作打算等情况。胡云奎局长和郑跃书记就各自的工作情况作了详尽的汇报。胡书记、李主任对近期林业局的工作表示了肯定,并对今后工作作了指示:(一)在不增编、不增员的前提下,先内部完善,挂牌成立林业技术推广站、野生动物保护站、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林政稽查中队4个机构;(二)护林办要提前准备,一年四季进行宣传,常抓不懈;(三)派出所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大案要案要逐级上报,不能一步通天;(四)抓住两支队伍(干部、党员)建设,发挥党总支的凝聚力、党员表率作用,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廉政工作。
  1998年9月5日,省林业厅副厅长史继武、保护办主任杜勇等领导,在西双版纳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王战强的陪同下到勐海县林业局调研,副县长岩温对史副厅长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史副厅长传达了国务院文件及省政府布告精神,并就有关问题提出了要求。胡云奎局长向史副厅长一行汇报了勐海县林业现状及今后的打算。
  1998年12月19日,省天保办胡志林副主任,在州林业局李中清的陪同下,到勐海就天然林保护工程启动进展情况进行调研。听了情况汇报后提出要求:一是天保工程资金管理要单列帐户;二是企业人员应尽快分流,造林的造林,管护的管护,分开来搞;三是天保工程作业设计在明年1月底前上报;四是资金预拨30%。
  1999年4月19~20日,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天保办领导在州林业局袁副局长陪同下到勐海县检查天保工作。胡云奎局长汇报了全县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工作。对勐海县天保工作表示满意。
  2000年"月8日,州林业局党委王顺清副书记、副处级调研员、营林科长周宝忠一行到勐海县林业局调查了解天保工程实施及资金计划情况。胡云奎局长汇报了工作情况,王顺清副书记对勐海县林业局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示对调整布朗山南很点公益林建设的问题写出报告报州。
  【组织宣传新《森林法》】1998年6月28日,组织局林政股、森林公安派出所、营林股等有关股室干部共13人在十字街口宣传咨询新《森林法》,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安排宣传车在县城及昆洛线勐遮段进行巡回宣传。
  【职代会讨论木材开发公司与布朗山林场分离重组方案】1998年8月4日,木材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木材公司的改制方案问题,职代会代表22人,赞成勐海县木材开发公司与布朗山林场分离重组方案的19人,弃权3人,通过了改制方案。
  【招聘森林公安派出所领导】1998年9月1~2日,县林业局与州森林公安局在四楼大会议室公开招聘森林公安派出所主要领导,曼稿保护区派出所全体干警列席,杨建明、李长军、刀朝荣、李泽东报名参加竞选,通过施政演说、现场答辩、民意测验等5个步骤,最后确定:杨建明任所长、李长军任副所长、李泽东任指导员,并作出了对原干警王寿元挪用公款的处理意见。
  【州财政、林业局检查验收干果林造林工程】1998年9月2日,州财政局、林业局有关人员以及岩副县长对勐海县第一期干果经济林工程造林检查验收,原项目实施人营林股周粉喜作了汇报。此项目共投资135万元,分3年实施,到目前由于种种原因,苗木大部分死亡,导致项目失败,与会人员提出了补救措施,胡云奎局长作了安排。
  【国务院、省政府决定停止天然林采伐】1998年9月8日,林业局召开由各林业站、林业企业负责人及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胡云奎局长传达州林业局天然林保护工程会议精神,并强调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英明决策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停止金沙江流域和西双版纳州境内天然
  林采伐的布告》,并做好宣传工作,坚决停止天然林采伐,不准违法乱批林地。书记郑跃强调应把会议内容向党委、政府汇报,把工作做好。
  【昆洛公路和流沙河两岸防护林工程规划】1998年10月6日,林业局召开各股办站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听取讨论唐副局长关于昆洛公路、流沙河两岸勐海段防护林工程建设调查规划设计方案,规划工程总任务为101168亩,造林53989亩、茶樟套种11832亩、封山育林35347亩。工程区域涉及勐宋乡、格朗和乡、象山镇、勐海乡、勐遮乡、勐混乡、勐冈乡、布朗山乡、打洛镇等9个乡镇,路段全长121公里。实行土地权属不变,群众投工投劳造林,谁造、谁管护、谁受益的政策;林业部门安排专人进行巡护管理。
  【现场明确昆洛线造林管护任务】1998年11月11日,胡云奎局长召开局领导、各股所办及涉及昆洛公路的9个乡(镇)林业站负责人现场会议,就昆洛公路、流沙河两岸勐海段的造林、管护问题现场办公,现场明确各乡(镇)的管辖界线范围,造林、管护任务,应退耕还林的地块,落实了昆洛线防护林工程建设任务。
  【召开全县林业工作会议】1999年1月19~20日,召开了全县林业工作会议,各乡(镇)分管林业工作的领导、村公所(办事处)村长(主任)、护林员、县级机关人武部、农业、水利、邮电、交通、广播电视、曼稿自然保护区管理所等单位领导参加了会议,县5套班子领导出席了会议,到会共280人。会议由副县长岩温主持,县长岩比作《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切实抓好林业工作》的动员讲话。县委副书记杨仕兴代表县委书记胡志寿作了《树立大林业观念,促进全县林业的健康发展》的重要讲话。副州长查克到会作了重要讲话。州林业局局长曹孟良也到会就停止天然林采伐,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指导思想,退耕还林,育林基金征收等政策问题作了讲解。会议还传达了中央和省关于停止天然林采伐,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有关指示、文件。
  最后,会议兑现了1998年度森林防火奖金;县长岩比主持会议,副县长岩温代表县人民政府与14个乡(镇)签订了森林防火目标责任状。
  【人员划转协调会】1999年3月1日,岩温副县长根据县人民政府文件精神,在县政府小会议室召开由县人事劳动局局长刀宏德、县财政局副局长张美辉、县林业局局长胡云奎、县计经委主任舒玉清、副主任陈景、县乡镇企业局局长肖云康参加的协调会,协商县计经委桑蚕站6名职工、县乡镇企业局热作站6名职工,共12名职工带编划归县林业局,由县林业局按其原身份安排工作。理顺人事关系由县人事劳动局负责,理顺工资待遇关系由县财政局负责。
  2000年1月25日,县政府召开了全县林业工作会议。县委书记胡志寿、人大主任王兴荣、副县长岩温、陈启忠、政协副主席格三出席了会议,各乡(镇)分管林业的领导、村公所 (办事处)村长(主任)、各林业站站长、县直机关有关单位领导、林业局领导、局机关各股、所、办、站、队负责人、各林业企业场长经理180人参加了会议。县委胡书记作了动员讲话,指出:林业工作不是林业部门就可以做好,而是要靠全社会的积极参与才能做好。林业要注重旅游与绿色相结合,绿色与发展经济相结合。林业要抓住实施天保的机遇,抓好绿色工程,不能把"天保"工程与一般工程看待,而是要把它当作可持续发展战略来抓。强调要认真抓好朱镕基总理提出的 "天保"16字方针的贯彻执行。今后考核乡、村领导干部的政绩,要与退耕还林、固定耕地、建设台田台地搞得怎么样结合进去,要采取政治手段和经济手段相结合。与会的其他领导也讲了话。岩温副县长作了1999年林业工作总结和会议总结,兑现了1999年森林防火责任状奖金。
  【省林业厅领导深入基层听取意见】1999年3月21日,省林业厅办公室主任,营林处副处长,在州林业局袁副局长的陪同下到县林业局调研,了解开展"三讲”学习情况,同时,听取基层对省厅有什么意见,有什么困难需要省厅帮助解决。
  胡云奎局长汇报了勐海县林业系统开展"三讲"学习活动情况,同时,提出了建议、意见和要求,他说:省委、省政府把西双版纳列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域,是对版纳的关心,但在实施过程中指导思想不明确,政策不落实,资金不到位,工作难开展。建议今后多关心基层政策和业务学习,在苗圃建设上要求省厅给予支持,帮助解决部分资金。
  【开展陆地野生动物调查工作】1999年6月全面完成勐海县陆地野生动物的调查工作。此项工作自1998年12月中旬着手制订调查方案并开始调查工作,经过半年时间已查清勐海县野生动物资源。勐海县陆地野生动物资源较为丰富,根据资料记载有:哺乳动物9目27科67种;鸟类16目44科249种;爬行类3目11科45种;昆虫类12目92科1136种;珍稀濒危保护种类有:印度野牛、亚洲象、印支虎、云豹、金猫、大灵猫、穿山甲、黑熊、蜂猴、长臂猿、灰叶猴、猕猴、熊猴、岩羊、鬣羚、水鹿、绿孔雀、白喉犀鸟、原鸡、白鹏等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此次调查结果,全县共有野生动物82种15692只(条、群),其中哺乳类30种3150(条、群);鸟类36种7700只;两栖类5种3968只;爬行类71种874条。与历史资料记载的数据相比动物的种类上、数量上有所下降。
  【组织林业站长岗位培训】1999年8月3日,局长召开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了几件事。(一)根据林业部的要求,林业站站长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决定组织14个乡镇林业站站长参加省林业厅在澄江举办的培训班学习;(二)决定成立勐海县2001~2005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领导小组,组长:胡云奎,副组长:唐前林、岩庄香,办公室主任:何耀(兼);(三)决定成立勐海县林业局"十五"规划计划编制领导小组,组长:胡云奎,副组长:唐前林、岩庄香、黄则思,办公室主任:徐星明(兼),白正祥撰稿。
  【昆洛线防护林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1999年9月,委托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营林分院完成了《勐海县昆洛公路第一分水岭及流沙河两岸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勐海县“十五"商品林基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勐海县林业局中心苗圃基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为昆洛公路流沙河防护林体系建设,发展经济林提供了科学依据。
  【大呼拉村发生竹林虫害】1999年10月,在格朗和乡的大呼拉村,村寨四周的竹林约2平方公里范围内遭受前所未有的虫害,危害程度像火烧过一样,叶子全枯。除危害竹林外,并迅速进人群众家中和水井里,威胁到群
  众的生产和生活,村民施用了多种农药防治,但无效果。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的技术员到现场察看后,危害竹林的虫种为:竹毒蛾幼虫,根据虫情,采用2.5%的保得乳油50毫升兑水20公斤,喷杀地面和竹林1米以下的幼虫,同时用2.5%的保得乳油30毫升,兑柴油30公斤,浇在堆积的草堆上焚烧,用毒烟薰杀,效果很好,在短短的10天以内杀灭害虫,防治达到了预期效果。
  【研究部署天保工作】2000年1月12日,林业局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天保” 工程中的森林管护问题。会议决定各林场、林业站的管护人员务必在1月15日前全部进山到位开始工作,无论是国有林、集体林都要加强管护工作;有林场的地方的国有林由林场负责管护,没有林场的地方由林业站负责管护;林业站要指导村公所(办事处)把集体林的管护工作抓好。但林场和林业站的工作不能截然分开,要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分工要合作,不要因分工扯皮。林场职工的报酬采取与出勤进山挂钩的办法。
  为了加强森林的管护工作,决定聘用一部分护林员,护林员的报酬,1〜6月份每人150元/月,7~12月份100元/月,年终评为优秀奖300元。
  【县政府召开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2000年1月17日下午3时,县人民政府召开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副县长岩温在会上讲话,指出:由于去年12月下旬勐海县遭受严重霜冻,大量植物受冻枯死,林内枯枝落叶增多,易燃性增强,易引起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强调要按照江泽民总书记"隐患险于明火,防火重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做好预防工作,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
  【森林公安分局成立挂牌仪式】2000年1月28日上午10时,在县林业局举行了 "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勐海分局”挂牌仪式。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领导,县政法委、县公安局、州森林公安局领导,景洪市、勐腊县森林公安分局领导,以及其他有关部门领导出席挂牌仪式,勐海县林业局全体干部职工、森林公安分局全体干警参加了成立挂牌仪式。县委胡书记讲了话,他说:勐海森林公安派出所自1986年成立以来的13年间,在
  打击犯罪,保护勐海县森林资源,维护林区治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随着形势的发展,工作的需要,县委批准派出所升格为副科级,成立勐海森林公安分局,希望今后再接再厉努力工作。州森林公安局局长陶双寿讲了话,勐海森林公安分局局长兼教导员杨建明表示了决心。
  【森林分类区划调查】2000年2月28日,勐海县森林分类区划工作,通过州验收组的专家和勐海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看材料、听汇报后评审结果:外业质量合格率92.9%,全县综合合格率92.7%, 质量等级为"良",与会者一致认为资料齐全,文字报告层次清楚,论述准确,图件较为清晰,成果符合验收标准,同意验收。此项工作,于1998年5月派员到省林业厅举办的森林分类区划培训班学习,6月开始编制区划工作方案,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12月开始启动区划工作,至1999年6月完成外业地类变更补充调查和内业区划统计工作,7~9月进行外业认定所区划的林种,10月进入内业材料整理,2000年1月森林分类区划工作全部结束。
  【抓获1名盗伐林木嫌疑人】2000年3月2日,勐海森林公安分局,在县城北郊一木材加工点,抓获1名广西籍盗伐林木嫌疑人陈晖,该人在广西就已被广西森林公安处于1999年12月执行刑事拘留,但因此时该人已离开广西在逃。勐海森林公安分局抓获后移送广西。
  【查处盗伐林木和毁林开垦案件】2000年3月23日,勐海森林公安分局,组织警力对布朗山乡曼果村的岩罗东等3名涉嫌盗伐林木毁林开垦的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盗伐林木6棵,折活立木蓄积13.5立方米。
  【开展"绿色保卫行动"】2000年5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省森林公安局关于在全省集中开展保卫森林资源的"绿色保卫”统一行动的指示、部署,分局及时向县委、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作了汇报,并成立了 "绿色保卫行动"领导小组,由县林业局局长胡云奎任组长,副局长唐前林、森林公安分局长杨建明、曼稿保护所所长罗成坤为副组长,成员由李长军、李泽东、杨文昌组成,王首钢任办公室主任,行动领导小组对林区治安形势作了认真分析,采取路上堵,重点林区查的有效措施,一是由副分局长李长军带领刑警队深入布朗山乡、勐往乡国有林区清理盲流人员,侦破毁林案件;二是由治安队负责对主要交通要道进行昼夜设卡检查,并对全县林区治安情况作全面了解调查,对盗伐、偷运、贩卖、无证运输林木,流通区域进行清理整顿,本次行动共出动警力119人次,车辆32台次,查获非法运输车辆12辆,违法人员12人,检查家具店18家,查获在国有林区内毁林开垦2起,盗伐林木2起,私藏枪支1起,无证运输1起,无证收购6起,非法经营1起,在封山育林区放牧踏毁苗木一起,非法毁坏珍贵林木1起,经勐海县检察院批准逮捕3人,治安处罚2人,林政处罚20人次,清理盲流人员12人。收缴木材16.32立方米,收缴财物19412元,其中木材折款8462元,治安罚款400元,林业行政罚款2400元,赔偿损失8150元,收缴汽枪2支。
  通过开展"绿色保卫”专项打击行动,打击了违法犯罪活动,教育了群众,保护了森林资源,林区治安秩序明显好转。
  【陆地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兑现工作】2000年5月,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的工作人员,深入全县12个乡(镇)41个村公所(办事处)159个自然村的2351户,对被野生动物损坏庄稼、伤害人畜的农户逐户兑现补偿费,兑现金额共18.82万兀。
  【3万亩樟脑林种植基地可行性报告通过专家评审】2000年7月4日,省林业厅在昆明组织省内专家对《勐海县3万亩樟脑林种植基地及加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专家们认为樟脑种植基地及加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导思想明确,选题正确,布局合理,重点突出,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建议:勐海县在实施该项目中,加强领导,落实项目承包责任制,加大科技的含量,搞好科技推广工作。将项目作为一个天然林保护工程商品林建设项目,尽快上报国家、省有关部门立项实施。
  【天保资金使用检查】2000年7月5日,省财政厅、林业厅检查组到勐海县检查天保工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此次是本省自查,次年中央审计署准
  备对云南的天保专项资金进行审计, 要加强天保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通过检查勐海县在专项资金使用上没有大的问题,在工程实施方面也抓得比较好,但在规范核算制度方面没有做好,帐没有记好。建议:(一)由县财政督促在7月底前把没做好的帐打散重新记帐;(二)要加强管护点的管理和工程预算与质量监督;(三)要规范护林员的管理使用,按用工制度执行;(四)工程管理和资金管理要相结合,不能工程项目实施了但帐上还没有反映。
  【国家林业局派员检查勐海县造林和林地管理】2000年8月19日,国家林业局委派中南院的张工程师、洪工程师前来勐海县进行造林、林地管理工作检查,造林地主要检查了勐海乡、勐阿乡、勐遮乡、象山镇等4个乡 (镇),检查内容主要是合格率、检查率两项。1999年4个乡上报造林面积4000亩,核实面积2100亩,合格面积2044亩,合格率为84.8%,所检查的地块属一般造林。存在的问题:一是造林没有规划设计,没有图表;二是没有造档案;三是林业站缺乏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指导工作跟不上。一亩以上才能算人工造林面积,一亩以下只能算义务植树。
  林地管理应加强,目前林地流失严重,应向政府汇报,引起重视。通过检查发现两起违法占用林地行为,一是国道214线建设占用林地没有报国务院批准,但1999年12月就施工是违法的;二是勐阿乡纳京村公所改路占用林地,只凭乡政府的一个通知就施工建设是违法的。这两起违法占征用林地应补办批准手续。
  【开展保护森林资源"三号行动"】
  2000年9~12月,根据国家林业局的统一部署,以及西双版纳州林业局《关于开展保护森林资源"三号行动"的通知》精神,勐海县林业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保护森林资源的"三号行动",勐海森林公安分局在这次行动中,全体民警无公休,不请假,全力投入保护森林资源"三号行动",在行动中严守纪律,服从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全县出动林业行政执法人员624人次,出动车辆156辆/次,查处各类案件64起,(其中刑事案件5起,林政案件59起),盗伐林木15起,滥伐林木3起,其他案件46起,处理违法人员97人次,收缴干竹笋12000千克,
  苦竹2万棵,林业行政处罚金额45017.60元。通过这次行动,有力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为保护勐海县森林资源做出了积极贡献。
  【樟树种子采收工作】2000年9月13日,县林业局召开勐海、勐宋、勐遮、勐混、勐冈、打洛、格朗和、象山镇林业站、营林股、技术推广站(苗圃站)正副职领导、局领导、办公室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讨论研究樟树种子采收和育苗的问题。要求上述8个乡(镇)必须保证按分配的采种、育苗任务完成;鲜种收购暂按8元/千克、袋装苗0.20元/株执行。完成樟树采种育苗任务是保证3万亩樟脑林种植基地任务完成的关键,一定要保证完成。另外,还研究了栘
  、酸木瓜的育苗问题。
  【扩建保护区勘界工作汇报会】2000年11月29日,经县政府批准扩建保护区,1998年勐步划定范围面积83万亩。此次委托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代为调查规划,经20余天的野外勘界完成了区划规划工作。规划当中考虑界线明显,便于管理,纳达勐片将集体林纳入部分,区划结果总面积为102万亩,比原定的83万亩多出19万亩。
  【开展"天保行动"】2000年12月26日,根据云南省森林公安局文件,“关于在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斗争”的通知,以下简称(天保行动),勐海森林公安分局成立了以杨建明分局长任组长,李长军、李泽东任副组长,何猛、王守钢、杨庄为成员的"天保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 《勐海森林公安分局开展"天保行动" 的具体实施方案》。
  从2000年12月26日起,由分局领导亲自挂帅,分为3个小组深入辖区14个乡(镇)各村民委员会,天保工程管护站(点)和工程实施区内开展调查摸底,布建耳目,扩大线索渠道,采取公开和秘密相结合的摸排工作,同时,各调查小组深入群众开展以《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和 《西双版纳州森林资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保护森林资源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的意识,从而积极举报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此次行动分局共出动警力221人次,警车84辆次,查处各类案件15起(其中:刑事案件7起,治安案件4起,林政案件4起),盗伐林木6起,滥伐林木2起,毁林开垦5起,无证运输2起,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3人,林政处罚12人次,收缴斧头18把、砍刀14把,林政处罚11667.20元。
  (白正祥)
  曼稿自然保护区
  【概述】 曼稿自然保护区属西双版纳自然保护区的子保护区,保护区管理所行政受勐海县人民政府、西双版纳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双重领导。管理所下设派出所、办公室、管护组、多种经营组、后勤,2000年有在职职工24人(其中干警6人),具有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14人,占总人数的57%,专业技术人员8人,占总人数的35%, 中共党员8人,占总人数的35%,少数民族12人,占总人数的52%。
  曼稿自然保护区位于勐海县境中部,四面与勐海乡、勐阿乡、勐遮乡、勐满乡相连,辖区地处东径100°16T5" ~100°23'45"。北纬21°59′50″ ~22°7'55"。境内最高海拔1771米,最低海拔1073米,保护区总面积7304公顷。保护区周边有多种民族杂居,区内有7个自然村、周边22个自然村,保护区内及周边群众共计1万多人。主要保护的对象为山地雨林,季风常绿阔叶林,主要保护的树种有云南樟、肋果茶、普文楠、假山龙眼、油丹、萝肤木等。可以作为暖性针叶林演替变化规律研究和进行模拟樟茶群落试验,分布的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有绿孔雀、白鹏、原鸡、蟒蛇、眼镜蛇、穿山甲、猕猴、野牛等,曼稿自然保护区是勐海县极为珍贵保护较好的一片动植物生柄地。
  【森林防火】1996~2000年,曼稿所积极向保护区周边29个自然村的广大干部群众宣传《森林消防条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有关自然保护法律、法规。共召开群众会400多次,受教育群众达17733人次,放映宣传影片150次,发放护林防火通知书3130多份,建立永久性防火宣传标语牌10块,张贴各种通告和决定500份,组成护林防火领导小组131个233人,组织以民兵为主的青壮年扑火队116个2320人,出动车辆1357辆次,清理烧除了89.16公里的防火线,1996~2000年共发生4起火警,属地表火,均未造成损失,实现了本辖区内16年无森
  林火灾的好成绩。
  【加大执法力度】 保护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保护自然的宣传教育,负责保护区的行政管理,保护和发展珍贵稀有的动物、植物资源,依法查处打击破坏保护区自然资源和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抓住重点,确保"四无”(以无火灾、无猎杀、无盗伐、无开垦)为主的工作目标,积极开展森林防火、林区巡护管理,依法查处、打击各类破坏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为了掌握林区动态,稳定林区治安,聘请了7名当地群众为林区代管员。1996年4月,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林区严打专项斗争,对毁林开垦、偷砍盗伐等破坏自然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1996年7月23日,有关部门在勐海乡组织召开了具有教育意义的公捕、公判大会,会上对排车明等11名盗伐保护区林木的犯罪分子给予公开逮捕,对苏自新等13名违法人员给予行政拘留处理。为了确保保护区林地不再受到群众砍伐,在州管理局保护科的配合下进行了全面林地清理工作,清查了占用保护区林地毁林开垦种植甘蔗、芭蕉等土地面积2457.70亩,并与20个村寨签订了331份暂用合同。在进行此项工作的同时,给社区群众做了大量思想工作,通过丈量明确了土地权属,教育了群众,根据各村土地状况,提出逐步退耕还林的要求,恢复保护区的林地面积。1998年8月,所里组织人员进行了查堵工作,在保护区内抓获了17名劈明材的人,对其进行了宣传教育和处理。1998年,派出所成立了探组和治安组,分别负责全部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案件。1999年5月在州管理局保护科的配合下,所里组织职工、干警对曼杆汉族队31户在保护区内茶地围剥树皮进行查处与教育,立案13起(治安案件9起、刑事案件4起),并对1998年清查中未交清处罚款的个人进行追交工作。1999年,为了加强落实便民措施,便于群众有事能及时与保护所联系,加强对保护所工作的监督,在进入保护区主要交通路口和人口聚集地栽设了报警牌。曼稿管理所从1996~2000年,共查处各类森林案件315起,其中:刑事案件32起,治安案件161起。收缴斧头44把、砍刀72把、锯子2把、弩2个、锄头2把、弓箭1把、火药枪15支、木材31.247立方米、没收野生动
  物52头(只)。
  【切实解决保护区群众生产生活困难】
  1996~2000年,为解决保护区内办学校址和500多名学生的就学问题(多名教师宿舍问题),曼稿自然保护区经现场勘查,经州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研究决定,同意将保护区拨火等地带(总面积为30亩无林地)划给曼稿村公所第一、第二、第三小学新校址用地。曼稿村公所长田坝村和汉族村2个村,长期居住在自然保护区内,多年来靠雨水灌田,不能适时栽插,严重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为提高该村群众保护自然资源的意识,经州保护局研究同意该村在曼稿保护区边缘分别修建2个小坝塘,解决了2村59户人家、272人的342亩水田灌溉问题。1999年6月,为了丰富保护区周边学校小学生课外文化生活,省林业厅决定给曼稿保护区周边完小(11个学校)的学生赠送105份《小蜜蜂报》,并由保护所送往各小学校。
  【"严打"行动】1996年,曼稿自然保护区派出所在州林业公安局的统一部署指挥下,针对保护区勐阿和曼稿两片林区内偷砍盗伐林木,毁林开垦和非法贩运倒卖木材等突出林区治安问题,主动出击,严厉打击了各类破坏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共破获各类森林案件55起,其中刑事案件14起,治安案件38起,林政案件3起;共查处违法案件121人,其中逮捕17人,行政拘留15人,治安处罚62人,其他处理27人,收缴木材73.528立方米,收缴作案工具43件,其中:锯子17把、斧头16把、砍刀4把、锄头3把、铜炮枪3支。经过严打,缓和了林区治安差的势态。
  【收缴民用枪支】1998年3月30日至4月30日,保护区抽出3名干警参加了勐海乡政府组织的全乡收缴民用枪支工作,历时1个月,分别对曼稿村公所和翁囱村公所等17个自然村进行民用枪支收缴,共计收缴汽枪、铜炮枪、火药枪等627支。枪支收缴有利于保护野生动物的生长繁殖。
  【警民共建文明村】曼稿保护区派出所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为加强警民关系,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于1999年9月18日与勐海乡翁囱村民委员会签订了 "警民共建文明村"协议及举行了挂牌仪式。【概述】 "九五"期间,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以蓄引提并举,以蓄为主, 中小结合,以小为主,建设与管理并重,在搞好现有工程除险加固和配套挖潜的同时,建设了一批水利骨干项目。抓住西部开发的良好机遇,以流沙河流域开发为目标,以水土保持为基础,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加快水利改革步伐,使全县水利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自开展共建以来,保护区派出所积极主动地配合村民委员会维护好该村的治安,为该村生产、村建出谋化策,引导该村走科学致富的路子。曼稿保护区派出所先后为翁囱村规划各种林地种植思茅松、沙松等370亩,主动捐资为该村购买水泥、炸药、雷管等物品,发动群众修建一个永久性防沙固水的引水池,为该村解决了用水难的难题。1999年冬,派出所为该村购冬季良种小麦200千克,发动群众开展冬季农作物种植试验,并取得了效果。
  【中德技术合作版纳热带雨林保护与恢复项目曼稿所实施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关于云南省西双版纳热带雨林保护与恢复技术合作项目,主要是通过德方的技术引进帮助保护并恢复西双版纳的热带雨林,该项目历时12年分3期进行,第一期1997~2000年4年,西双版纳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与各乡(勐阿乡政府、勐海乡政府)研究并成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曼稿管理所,4年来,实施项目正常开展。送树下乡:1999年7月25日,曼稿保护区从
  有关部门调来了荔枝、桂花树、龙眼、杉木等各种苗木共计23840多株,扶持了勐阿乡澜沧小新寨和勐海乡长田坝村,发展庭园经济,恢复集体森林资源,使该村减少对保护区的依赖,提高了群众爱林护林的保护意识。解决小新寨饮水问题:1999年3月2日,为了解决小新寨饮水难的问题,州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中德项目办的领导和专家多次深入小新寨实地调查,为他们寻找水源和筹集资金,最后确定用钢管从三公里以外的保护区内引来水源,并在村子里建一个容量50立方米的蓄水池,然后把水引到各家各户。此工程由中德项目办出资人民币9万元,由小新寨村民投工投劳,曼稿自然保护区管理所负责招聘施工队架设施工,通过一个多月的紧张施工,完成了此项饮水工程,解决了小新寨长期以来饮水难问题。
  【GEF项目实施情况】1996年,世界银行合作项目(GEF)启动,曼稿所积极按照州局的指示,按时完成了对保护区内外37个自然村、6个村公所、4个乡的社会经济情况调查,11月份以
  来又积极配合由林业规划院、云南大学专家、学者组成的动植物资源调查组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曼稿保护区的本底资源调查工作。
  1997年,根据林业部林贷处《关于下达自然保护区管理项目1997年年底工作计划和GEF赠款资金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西双版纳自然保护区的工作实际,1997年9月在曼稿所举办了社区教育农技推广讲座班,参加人员共计40人,(勐海乡18人,勐遮乡10人、勐阿乡10人、勐满乡2人)。为了降低木材消耗量,保护森林资源,提高群众护林意识,大力推广节能灶,1996~1999年,曼稿自然保护区共为群众提供节能灶200口。
  【保护区寒害】1999年底至2000年勐,西双版纳曼稿自然保护区遭受到历史罕见的霜冻害,造成部分热带雨林树种(榕树、毛荔枝等)不同程度的冻坏冻死现象,经州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曼稿所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查看、调查,为曼稿所今后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余永兰罗成坤文芒才)

知识出处

勐海县年鉴

《勐海县年鉴》

《勐海县年鉴》是勐海县人民政府主办的综合性地方年鉴,其宗旨是通过全面、系统、详实地记载和反映勐海县1991年以来的政治、经济、社会基本面貌和发展情况。为各级领导科学化决策和考核部门工作实绩,为社会各界人士认识勐海、建设勐海,提供较全面、系统的最新信息资料,同时也为各有关部门及单位开设一个宣传自我的园地或窗口。本年鉴全面系统地记载1996~2000年勐海县各个方面的基本情况。全书分设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军事、法制、农业•林业•水利水电、乡镇企业、工业、交通•运输、邮政•电信、旅游•边贸、城建•环保、商业•贸易、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管理、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社会、驻县单位、附录等22个部类,各部类下设分目,分目下设条目记述具体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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