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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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勐海县年鉴》 图书
唯一号: 260620020230001035
颗粒名称: 检察
分类号: D926.3
页数: 3
页码: 203—205
摘要: 1996~2000年,检察院领导班子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带领全院干警克服前进道路上的重重困难,认真履职,艰苦创业,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在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从严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为维护勐海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关键词: 勐海年鉴 法制 检察

内容

【概述】1996~2000年,检察院领导班子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带领全院干警克服前进道路上的重重困难,认真履职,艰苦创业,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在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从严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为维护勐海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县检察院在抓好查办案件、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齐头并进。5年来的检察工作,一是领导班子建设和党支部建设取得新成绩。通过"三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建工作的不断加强有力地推动了队伍建设,院党支部被县委评为2000年度先进党支部。二是以争创"五好"为目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县检察院成为全省检察机关首批"五好”达标检察院,1999年1月、2000年1月分别被云南省检察院评为"先进检察院"、"人民满意的检察院",检察长马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2个科室、3名干警受到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记功表彰,另有10余人次受到省、州、县、党政和上级院的表彰。三是抓制度和机制建设,强化队伍管理,推行以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警双向选择为主要内容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四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树立了检察良好形象,结合教育整顿大力倡导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和廉政规定,几年来,队伍中未出现违法违纪行为。五是抓干警培训,实施“素质兴检"战略,至目前大专以上学历者占全院干警总数的70%,通过培训提高了广大干警的业务水平,培养了一支坚强有力的业务骨干队伍。六是基础设施建设有新的发展。在县委、县政府的关怀下,搬迁了办公楼,建盖了干警宿舍,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逐渐增大,为今后检察工作的发展打下了坚定的基础。
  在推进基层院建设工作中,县检察院始终把巩固争创成果与抓检察业务结合起来,坚持抓住办案不放松,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执法监督及反贪污贿赂工作中作出了很大成绩,查办了一批在县内有影响有震动的贪污贿赂、渎职案件,1996~2000年共抓捕在逃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5名。
  【机构人员】1998年3月前,勐海县检察院设1局2室6科:反贪污贿赂局、办公室、税务检察室、起诉科、批捕科、法纪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政工科。
  1998年3月2日,县检察院根据中央办公厅文件和省检察院文件精神,经上级检察机关和中共勐海县委批准,于即日起增设民事行政检察科和检察技术科,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对刑事案件管辖权作了调整,涉税犯罪案件不再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涉税案件的侦查权交由公安机关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撤销税务检察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及省州检察院、税务局有关撤销税务检察室的通知精神,县检察院于1998年3月2日决定撤销勐海县人民检察院税务检察室。至此,勐海县检察院内设机构设置为8科1室1局:政工科、批捕科、起诉科、法纪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察技术科、办公室、反贪污贿赂局。至2000年,全院编制为52人,在编42人。
  【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1996~2000年,县检察院不断深化关于反腐斗争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政治斗争”的认识,坚决查办贪污贿赂及各类经济犯罪案件,共受理53件64人,决定立案侦查29件32人,其中贪污案16件19人,贿赂案4件4人。
  通过查办案件追缴赃款676400元,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53258元。
  【查办涉税犯罪案件】1996~1997年,县检察院税务检察室共受理涉税案件33件,立案4件,通过及时查办偷税和欠税案件,直接为国家和企事业单位挽回和追缴税款1077582元,协助税务机关追缴税款320731元。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规定,从1997年10月1日起,涉税案件的管辖权划归公安机关,撤销税务检察室。
  【协助烟草专卖局查处走私香烟活动】
  偷逃关税进行走私,是获取高额利润的犯罪行为。勐海县毗邻缅甸,有著名的打洛口岸,一个时期以来走私香烟活动比较猖獗,香烟属国家专控物品,走私香烟属非法行为,县检察院协助配合县烟草专卖局对走私香烟活动进行了打击,1996~1997年查获走私外烟和假烟1.7万条,价值85万元。假烟已全部销毁。以上钱款已由县烟草专卖局全部上交县财政,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至1997年底,不再查处假烟和走私外烟。
  【抓捕逃犯】 由于勐海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使许多省内外携款外逃的经济案犯途经勐海逃至缅甸。县检察院重视追逃工作,提出了 "反腐没有份外事,抓逃全国一盘棋"的抓逃工作思路,在人力、经费严重不足,装备极为落后的情况下,克服种种困难,积极投入本院抓逃及协助省内外检察机关抓逃涉外取证工作。从1996~2000年共抓捕携款外逃经济案犯5名,其中,抓获本辖区携款外逃犯罪嫌疑人2名,外地携款外逃犯罪嫌疑人3名,并协助广东、海南、湖南、四川、贵州及本省昆明市等30多个检察院境内外调查取证43份,出动警力100余人次,车辆30余人次,追缴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共计80余万元,有力地打击了携款潜逃犯罪。由于县检察院追逃工作突出,受到省检和高检的表扬。
  【开展"严打"维护稳定】 打击各种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活动,是检察机关维护社会稳定重要而长期的任务,5年来,县检察院坚持贯彻中央关于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国家安全的指示,始终贯彻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方针,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与公安、法院等机关密切配合,随时注意和掌握犯罪动向,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1996~2000年共受理公安和本院自侦部门提请逮捕的各类刑事犯罪案635件91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610件868人,其中追捕疑犯6人,不批准逮捕12人,重大案件提前介入7件,口头建议16件次,书面建议1件次,受理移送审查起诉589件833人,其中追诉漏犯15人,审查后向法院提起公诉483件681人,依法提起抗诉8件15人。
  【突出打击刑事犯罪重点】 县检察院始终坚持把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爆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作为"严打,,重点。1996~2000年共批准逮捕上述5类重点案犯153人。批捕起诉部门或采取提前介入或优先办理等措施及时审查批捕起诉案件,准确、及时、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如被告人陈阿保故意杀人一案,承办人员通过阅卷、审讯,仅用7天时间就将案件上报州检察院,以体现"从重从快"精神,确保重大案件诉讼。再如1999年4月20日凌晨,勐往乡城子一队玉南开被奸杀一案,4月25日,在勐阿乡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洪,接到公安机关通知后,县检察院派员参加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及现场复查,由于检察人员的配合参与,二度进山终于在某山上找到了成为定案直接证据的犯罪嫌疑人亲自写下的一封信(遗书),最终县检察院以涉嫌杀人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杨洪。
  【查办"侵权"渎职案件】 法纪检察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又一项重要职责。通过办案,开展综合治理,保护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不受侵犯,促进社会稳定和公职人员廉政勤政。1996一2000年县检察院共受理各类法纪案件52件102人,除1996年有立案案件3件4人外,1997~2000年均无立案案件。但县检察院对受案线索仍作了认真的勐查工作,对来信来访案件问明情况,作好笔录,该调查的调查,该取证的取证,依法办案,公正处理。
  【检察工作有新进展】勐海县检察院其他检察工作。(1)监所检察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执法监督,积极开展对看守所执行法律政策情况和刑事判决裁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察,积极协助看守所进行管教和安全防范检察,保证了公检法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监所检察工作有以下特点:一是坚持驻所检察,写好检察日志,每月对监所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重大节日前都要清监,适时参加联席会议,通过驻所检察干警经常性检察,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纠正意见,1999~2000年向公安局口头催办超期拘押案件36件179人;二是坚持完善"三板一表"的工作方式,杜绝无证关押,无证提审,无证释放等违法现象并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是否合法实行检察;三是针对不同在押犯的思想动态,摸底排队,做好在押犯的帮教工作,促使他们认罪服法,立功减刑,5年来对在押犯作法制教育767次993人,并定期对辖区内20余名监外执行犯罪人员进行回访帮教考查。(2)控告申诉检察工作1996~2000年共受理各类控申案127件,其中,来信50件,来访77件,经过审查和勐查,转有关部门查处49件,自办53件,与有关部门配合合办15件,积存10件。对信访案件做到文明接待,严格依法,热情服务,妥善处理了一些案情比较复杂疑难案件,避免矛盾激化,为稳定社会治安发挥了应有的作用。高检院确定从1999年始,每年6月的最后一周为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为响应高检院的号召,勐海县检察院于1999年、2000年均组织干警走上街头,以张挂宣传展板,播放录音材料,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单,设立法律咨询台等形式,接受群众举报,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3)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于1998年3月正式成立以来,克服民事行政检察立法尚不完备,机构勐建业务不熟等困难,积极办理申诉案件。1998~2000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0件10人,通过勐查和审查,已结案7件7人,其中,有4件4人经审查后认为法院判决得当,决定终止审查,作息诉处理;建议县法院重审1件(已重审),转州检院民行处1件,提请州检察院抗诉1件(州中级法院已撤销原审判决,指定原审法院再审)。(4)检察技术工作,检察技术科于1998年3月成立,限于人员设备方面的因素现工作主要面向摄像和司法会计鉴定,为查办案件提供科学依据,为检察院大事固定档案资料。
  【从严治检抓队伍建设】县检察院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事关检察工作全局大事来抓,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要求和高检院、省检院的部署,结合各阶段工作的需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队伍,严格执行《人民检察组织法》、《检察官法》,坚持依法建院,从严治检,一是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加强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坚持每星期二、五各半天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干警学习党的十五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学习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检察机关的文件精神,使干警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作用和肩负的历史使命,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扬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精神,自觉用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合格检察干警。自1998年以来,高检院在抓队伍建设方面是年年有新要求、新内涵,县检察院根据高检院的部署,开展了1998年队伍集中教育整顿,1999年的争创"五好两满意"活动和2000年的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2000年县检察院又参加了县属"六部门”(纪委、宣传部、组织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这些专项教育活动的开展,纠正克服了在执法中存在的一些模糊思想认识和个别违纪现象,深入查摆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性党风方面,在统一执法思想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而在思想认识上得到了较大收获,有力地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县检察院历史上最为完整的一套规章制度,推行以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警双向选择为主要内容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了内部工作关系;制定了《勐海县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施办法(试行)》,10个科室的主要负责人与检察长签订了岗位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加强了对队伍的管理和监督;根据中组部、高检院及省委组织部、省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组织机构,配齐配强有关班子人员的文件精神,县检察院政工科、反贪局、纪检组经县委研究决定已于1999年12月升格为副科级;按照《检察官法》的规定,经上级检察院批准,首批任命四级高级检察官6人,一级检察官5人,二级检察官8人,三级检察官10人,四级检察官1人。三是加强干警业务培训,先后选送10多名干警参加各类学历和业务培训,至2000年底,在职大专以上学历已达23人。四是县检察院以争创"五好两满意”活动为契机,坚持在抓队伍建设的同时,积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新一届党组一班人站在长远发展的高度,积极要求另划地点建院的请示得到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支持,已决定把原财政局3层办公楼划拨检察院使用,为解决干警住房困难,通过借贷集资等形式投资150万元建盖了2幢4层干警宿舍,同时通过积极争取,购买了2辆办案用车和部分办案设备。
  (张明华)勐海县人民检察院机构人员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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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年鉴》

《勐海县年鉴》是勐海县人民政府主办的综合性地方年鉴,其宗旨是通过全面、系统、详实地记载和反映勐海县1991年以来的政治、经济、社会基本面貌和发展情况。为各级领导科学化决策和考核部门工作实绩,为社会各界人士认识勐海、建设勐海,提供较全面、系统的最新信息资料,同时也为各有关部门及单位开设一个宣传自我的园地或窗口。本年鉴全面系统地记载1996~2000年勐海县各个方面的基本情况。全书分设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军事、法制、农业•林业•水利水电、乡镇企业、工业、交通•运输、邮政•电信、旅游•边贸、城建•环保、商业•贸易、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管理、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社会、驻县单位、附录等22个部类,各部类下设分目,分目下设条目记述具体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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