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大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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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勐海县年鉴》 图书
唯一号: 260620020230001034
颗粒名称: 公安消防大队
分类号: D035.36
页数: 3
页码: 200—202
摘要: 勐海县公安消防大队隶属于西双版纳州公安消防支队和勐海县公安局双重领导。是一支担负着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各项任务的战斗队伍。除大队机关外,下辖勐海县公安消防中队。
关键词: 勐海年鉴 法制 公安消防

内容

【概述】 勐海县公安消防大队隶属于西双版纳州公安消防支队和勐海县公安局双重领导。是一支担负着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各项任务的战斗队伍。除大队机关外,下辖勐海县公安消防中队。
  多年来,勐海县公安消防大队在州公安消防支队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县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防火灭火为中心,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工作思路和"一手抓队伍建设,一手抓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面加强部队建设,大力加强消防监督和执勤备战工作。一是深化部队政治思想建设,增强了官兵的政治意识、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部队政治合格;二是强化队伍管理和执勤备战,提高了部队灭火作战和社会救援能力;三是加大消防执法监督力度,推进消防群防群治,净化了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开创了防火工作的新局面;四是改进和加强了保障工作,部队基本设施建设得到快速发展,综合保障能力明显提高。1996~2000年,大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治警”的道路,圆满地完成了各项消防安全保卫任务,确保了部队的高度稳定和火灾的基本稳定,为保障地方经济建设、边疆稳定和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作出了贡献。
  【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1996~2000年,大队对辖区各单位、部位进行了389次消防安全检查,组织和协同有关单位和部门对重点单位、公共聚集场所、石油液化站点等进行了20余次专项治理,共查出火险隐患2167条,对存在严重火险隐患的30多家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处罚。共举办12期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班,对重点单位及重点行业的1000多名各类人员进行培训,建立和完善防火档案14类共78本。同时,利用“119"消防宣传日及各种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深入学校、乡镇等进行《消防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进行灭火演练,设立宣传站发放宣传材料、播放视听资料以及进行电视宣传讲座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共10余次,进行灭火演练25次,悬挂宣传标语15条,发放消防宣传资料20000余份,受教育人数近20万人,有效地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消防安全常识、法制观念和自防自救能力。
  【灭火与救援】1996~2000年,全县共发生火灾89起,直接财产损失2214027元。部队出警98次,出动车辆196辆次,投入警力784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800余万元,参加抗洪救灾等社会救援行动20余次,为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勐海县经济建设,维护边疆社会政治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部队管理】部队的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是部队具有坚强战斗力的基础,而严格和科学的管理,便是保持部队稳定的重要手段和方法。为使部队管理有依据可循,大队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制度管人"的原则,先后制定出了《干部管理规定》、《机关管理制度》、《行政管理规定》、《请销假制度》、《警容风纪检查制度》、《晚点名制度》、《部队管理制度》、《保密制度》、《一日生活制度》、《条令条例学习计划》等十余项,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定期分析安全防事故工作,在这些工作中,大队在采取了加强条令条例教育的同时,辅之以激励竞争机制,进行严格的管理,在具体贯彻落实过程中,严格遵循"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模范遵守条令条例、规章制度和"四个"秩序,教育每个干部必须时刻以“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告诫自己,以无声的行动来增强说服力、感召力和凝聚力。
  针对当前全国消防部队各种行政责任事故呈上升趋势的情况,根据《预防行政责任事故若干规定》,大队认真找准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主管领导亲自抓,并充分发挥了安全组织的作用,定期开展安全防事故分析会,实事求是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信息畅通,情况明了,措施有力,责任落实,及时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通过制度及"一班人"的模范带头作用,大队的管理工作有了新的起色,找到了一些管理的规律和方法。在管理上最主要的就是不脱离群众,经常跟踪,一事一议,做到把训练和日常生活结合起来,促进部队管理。多年来,大队无一起责任事故,通过经常的教育、引导,使官兵提高了预防责任事故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针对过去管理松懈,纪律松驰,作风松散以及士官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适时进行整顿,实事求是的查找问题,杜绝了有特殊士兵的存在,使官兵纪律作风、精神面貌有了明显好转。
  【后勤建设】 在后勤管理的实际工作中,为了节约经费,避免不必要的开支,杜绝铺张浪费,先后制定了《勐海县消防大队财务管理规定》、《勐海县车辆管理规定》、《勐海县消防大队供给装备管理规定》、《医疗卫生管理规定》、《营房设施管理规定》等,严格按照总队、支队的要求,实行“收支两条线”,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帐目坚持做到"日清月结”,督促做好收支情况汇报,为党委提供决策依据,并根据实际,积极将大队的情况、困难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汇报,取得了当地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并且不断扩宽经济来源渠道,改善了官兵的生活、工作、娱乐环境,完善了"阅览室、给养室、储藏室、器材室、值班室及电视室”6个库室,对营房、营区、办公设施等进行了改造,改变了过去“脏、乱、差"的营区环境,保证了官兵的吃、穿、住、行,中队有自己的菜地,利用休息时间种种菜,有1个猪圈,1个好的电视室,有了晒衣场,改善了战士的生活条件,为了节约经费,在进行营区绿化改造中,在大队领导的带领下,全体官兵发扬了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2000年10月17日,大队、中队全体官兵连续作战24小时,彻底改变了营房大门口的环境,做到营区有花、有草,通过大队的努力,当年共节约经费3万多元。
  【精神文明建设】 大队党委把拥政爱民和精神文明建设作为部队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针对部队地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特点,认真组织部队学习党的民族政策,教育官兵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遵守群众纪律,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警民联防,积极支援地方建设,帮助群众脱贫致富,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大队官兵多次为灾区和贫困地区捐款捐物,扶贫帮困,积极开展警民共建活动,为地方提供运水、冲洗道路等服务,有效地推动了部队精神文明建设。几年中,大队党委和中队党支部曾先后被评为先进党组织,大队曾被总队评为先进基层单位,有2人被评为优秀基层干部,有1人被评为先进共产党员,2人被评为民族团结先进个人,1人被评为优秀人民警察,有1人被评为先进科所队长,4人荣立三等功,1人被评为优秀班长,3人被评为优秀士兵,1人被评优秀共青团员,1人被评为先进工作者,32人次受到嘉奖。
  【喜迁新居】2000年8月1日,适逢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73周年,在县消防大队党委的努力下,在县委、县政府对消防部队建设的关心重视下,消防大队全体官兵在"八一"喜迁新居,改善了官兵的生活住宿环境。
  【举办消防知识培训】 针对学校寄宿学生的实际情况,消防大队受民族中学的邀请,1999年3月17日在民族中学举办一期消防知识培训,并进行灭火实战演习。民族中学710名在校师生通过学习及亲身体验,对火灾有了一定的认识,并掌握了发生火灾后疏散、逃生的一些方法。
  1999年11月,勐海县公安消防大队举办了消防安全培训班,全县从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管理人员共131人参加了培训,并实地进行了灭火演练,对经考试合格的学员发给了《消防培训合格证》。
  2000年,在傣历新年到来之际,勐海县黎明农工商联合公司糖业分公司,邀请勐海县公安消防大队的干部,为职工和当地傣族群众讲授了 "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及预防火灾的消防基础知识,对该厂油库、酒精生产的特殊行业人员进行了消防知识理论与实际操作灭火器材的培训,参加培训班的38人经理论考核和操作考试,都获得了合格证书和上岗证书。
  【火灾案例】1999年1月15日凌晨6时,黎明一分场二队唐某某家私人住房发生火灾。消防中队、大队接警后先后赶赴现场,经现场勘查和对当事人及居民的走访,认定起火原因是唐某某将草灰放入柴房中留做肥料,在草灰有余热的情况下,引燃旁边稻草成灾,经济损失4000余元。
  1999年1月20日15时4分,119火警指挥中心接一群众报案称:象山镇一菜农家房屋起火。接到报警后,消防大队立即出动警力赶赴现场组织扑救,在广大消防官兵的努力下,大火很快得以扑灭。经过消防技术人员实地勘查走访,查明起火原因系户主使用炉灶烧水时,长时间外出,引燃灶旁可燃物酿成。此起火灾烧毁房屋2间,造成经济损失4000余元。
  1999年1月21日凌晨2时零8分,消防中队接到1名过路群众电话报称:勐海佛双路4公里一民房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消防官兵不顾冬季寒冷,立即赶到火灾现场投入扑救工作。经过消防官兵齐心协力扑救,于3时45分将大火扑灭。经消防部门现场勘查和对当事人询问认定:火灾原因系户主杨某某家10岁女儿夜间起床使用蜡烛照明,不慎引燃蚊帐酿成火灾,烧毁房屋2间及室内电器,直接经济损失3500余元。
  1999年2月26日晚11时39分,"119"火警指挥中心接到勐海乡曼栋村公所村民岩当报称:他们村公所医务室起火。接警后,消防大队立即组织官兵赴现场扑救。经过消防大队官兵、"110”巡警、勐海派出所民警及村民的共同努力,大火于次日凌晨1时10分扑灭。此次火灾烧毁建筑面积30平方米,液化灶一台,液化瓶一个,床上用品两套及部分衣物,查明起火原因系曼栋村公所医生岩某某外出帮人看病忘了吹灭蜡烛引燃蚊帐酿成。
  1999年6月22日凌晨2时25分,勐海县城个体户曾某某租用经营百货的县蔬菜公司景管路29号发生火灾,火灾发生后,消防官兵及时赶赴火场进行扑救,通过广大消防官兵、“110"巡警齐心协力扑救,有效控制了火势的蔓延,救出了困在火场中被烟熏昏的曾某某的长女,被"110”送到医院抢救后脱险。经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造成建筑过火面积140平方米,百货商品若干被烧,全部损失23000余元。由于扑救及时,火灾未殃及二楼县粮烟酒公司存放大量香烟的仓库,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火灾的直接原因系照明线路发生短路产生的火花落于下方的易燃物上引燃成灾。
  2000年11月19日13时40分,"119”火警指挥中心接到县机械厂发生火灾的报警,消防官兵5分钟内赶到现场,边防大队、交警、巡逻队等警种也先后赶到现场,此时只见大火向东南方向蔓延,侧面就是居民厨房,内有液化气等物,参战人员不顾危险,顽强战斗,经过1个多小时的奋战,将大火扑灭,火灾烧毁职工住房面积364.8平方米,受灾户8户,造成经济损失118862元。火灾发生后,县长岩比、政府办副主任余遮、公安局副局长岩伦、民政局局长王友三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扑救并对善后工作作了安排,州消防支队接到报警后,组成了以支队长施祥林为组长的工作组赶赴现场进行火灾调查。
  【火灾档案选例】1999年2月3日12时30分,勐海县布朗山乡香广村岩某某家发生火灾,火灾蔓延致使全村65户人家被烧毁。由于香广村地处边远山区,通讯、交通极为不便,公安消防中队无法赶往扑救。
  火灾发生后即成立了以勐海县公安局、县公安消防大队为主,支队派员协助的火灾原因调查小组。调查小组先后2次到现场调查访问,查清了火灾原因:火灾系布朗山乡香广村村民岩某某(男,65岁,布朗族)于当天上午用火烘烤鸡笼,由于鸡笼内有棉花、干草等可燃物,在烘烤过程中火星飞入鸡笼形成阴燃,岩某某未发现,遂将烘烤后的鸡笼放置于房屋草顶下方的横梁上,后鸡笼起火引燃茅草顶发生火灾。由于香广村位于山顶,用水缺乏,难以控制扑灭火灾,火势向周围蔓延,火灾共烧毁草房65间,30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2.4万元。
  公安消防支队接到通知,已是第2天,当赶到香广村时,村民已开始平整场地准备重建家园了。火灾现场已完全被破坏,无法提取证物,给火灾原因调查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针对这次火灾暴露出的问题,得到启示:一是将消防常识译成少数民族文字提供学习;二是建立健全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将消防群防群治工作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消防工作的重点;三是建立村公所一级的消防知识宣传站,扩大消防知识的宣传面。
  处理结果:考虑到民族政策问题,以及岩某某本人已65岁,家中财产也毁之一炬,因此决定给予岩某某批评教育处理,并以此事例向全村村民进行了防火、灭火的消防知识教育。
  【"八一"座谈】2000年7月27日下午,勐海县公安消防大队在县政府招待所召开建军73周年"八一”座谈会,出席会议的有县长岩比、县委副书记杨仕兴、副县长聂曲、县政协副主席玉罕总、民政局长王友三、纪委副主任陈景、支队参谋长李成文等各部门领导共20余人。会议由消防大队党委书记、大队长张俊主持,会议主要是汇报1年来的消防工作,共同探讨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困难。
  【119宣传】2000年11月9日,适逢第7个"119"消防安全宣传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1月8日晚,副县长聂曲代表县人民政府在县电视台进行电视讲话,通报了2000年以来勐海县火灾情况,分析了勐海县的火灾形式及抓好防火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执法部门提出了要求。
  11月9日上午,县委副书记杨仕兴、县政府副县长聂曲、县政法委副书记魏诚、县公安局岩副局长等16个部门的领导来到"119”消防宣传点,散发消防宣传单和资料,耐心地给群众翻译、解答各类防火知识。之后,各领导又到金福酒店观看勐海县消防中队的灭火救人演练,观看的群众达400余人。同时,在县交警大队的支持下,勐海县消防大队利用宣传车在城区巡回播出《消防法》、《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5项规范性文件,在主要街道、十字路口悬挂标语、布标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受到教育,扩大了宣传面。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自愿组织起来到人员集中的街道、市场发放宣传资料,到宣传点咨询防火知识的群众也络驿不绝,全面掀起了全社会"人人管防火,户户求平安"的高潮。
  11月10日,县消防大队派官兵到县属中小学校、各乡(镇)和重点单位进行"万人签字仪式"活动,大大提高了全民的防火意识和法制意识,对进一步加强防范措施、搞好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
  【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大检查】1997年7月,勐海县公安消防大队与当地教育局联合对全县14个乡镇的35所寄宿制中小学校进行了消防安全大检查,并针对检查发现的学生宿舍内普遍用蜡烛或用电私拉乱接、危房普遍存在,消防器材匮乏等问题,提出以下要求:
  1.学校要制定完善防火规章制度,实行校长总负责,层层分解责任制,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个人,使"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制原则落实到实处。
  2.加强学生宿舍的用电管理,配备专人负责用电、用蜡烛管理,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安全巡视,统一电线选型规格,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玩火、用酒精炉及在床上吸烟等行为,设置专门教室供学生熄灯后学习。
  3.配备必须的消防器材,对于住宿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学校,要求每幢宿舍配备5千克干粉灭火器2只,对于条件有限,住宿人数较少的学校应配备一些水桶,储存一定的水防患于未然。
  【杨建明副州长到勐海视察】1999年6月15日下午,州政府副州长杨建明到勐海县消防中队进行调研,县政府副县长岩温、县公安局副局长岩伦、县政府办副主任岩拉等领导参加了会议。
  (何文春)

知识出处

勐海县年鉴

《勐海县年鉴》

《勐海县年鉴》是勐海县人民政府主办的综合性地方年鉴,其宗旨是通过全面、系统、详实地记载和反映勐海县1991年以来的政治、经济、社会基本面貌和发展情况。为各级领导科学化决策和考核部门工作实绩,为社会各界人士认识勐海、建设勐海,提供较全面、系统的最新信息资料,同时也为各有关部门及单位开设一个宣传自我的园地或窗口。本年鉴全面系统地记载1996~2000年勐海县各个方面的基本情况。全书分设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军事、法制、农业•林业•水利水电、乡镇企业、工业、交通•运输、邮政•电信、旅游•边贸、城建•环保、商业•贸易、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管理、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社会、驻县单位、附录等22个部类,各部类下设分目,分目下设条目记述具体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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