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政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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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勐海县年鉴》 图书
唯一号: 260620020230000997
颗粒名称: 勐海县人民政府
分类号: D625
页数: 13
页码: 130—142
摘要: 勐海县人民政府是在上级党委、政府及县委的领导下,受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及县政协的民主协商和监督,负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本区域的贯彻落实,抓好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县政府领导28个职能部门,11个直属事业单位和3个中型企业,在17个驻县单位和驻军的支持配合下,按照勐海县的发展思路,认真实施年度计划,使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得到全面发展。
关键词: 勐海年鉴 政治 人民政府

内容

【概述】 县人民政府是在上级党委、政府及县委的领导下,受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及县政协的民主协商和监督,负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本区域的贯彻落实,抓好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县政府领导28个职能部门,11个直属事业单位和3个中型企业,在17个驻县单位和驻军的支持配合下,按照勐海县的发展思路,认真实施年度计划,使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得到全面发展。
  【通知】 勐海县人民政府于1996年1月2日发出《关于加强人工降雨管理的通知》,决定将人工降雨防雹工作由县防洪办移交县气象局承担,并就切实加强人工降雨工作管理,进一步理顺关系,搞好与州、省人降办的工作协调、业务联系等有关问题提出具体要求。
  同年1月10日,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修建打洛至景栋公路20公里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打洛至景栋公路建设指挥部要负责协调有关工作,承建单位要按设计要求,精心组织实施,中途不能停工,以最快的速度、最好的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同年1月11日,县人民政府发出《勐海县计划生育工作实现"三为主”计划实施方案补充意见》,强调勐海县实现计划生育"三为主",要切实搞好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要求,并就健全县、乡(镇)、村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立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发展和健全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宣传阵地;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建设等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要求。
  同年1月24日,县政府发出通知,决定将勐海县旅游局(旅游公司)的格级由原来的二级局升格为一级局,机构改革后确定的性质不变。
  同年2月1日,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严格加强牲畜购销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各乡(镇)政府及兽医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过往牛群的监视和检疫,管好本乡(镇)内的活畜及畜产品交易市场,防止“5号”病传入勐海。
  同年2月25日,县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出让、出租、抵押、买卖土地必须依法办理手续的通知》,要求在勐海县辖区范围内,无论是单位、个人,凡属于有出让、转让、抵押、买卖土地的必须依法到勐海县土地管理局办理有关手续。
  同年3月1日,县政府批转《关于1996年度收购优质稻201实行奖励政策的报告》的通知,结合勐海县实际,对1996年度向国家粮食主管部门交售一定数量优质稻201的农户,给予奖励平价化肥和外出观光旅游的办法。
  同年3月8日,县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茶叶市场管理的通知》,就切实加强茶叶税收工作,控制税源流失,确保地方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结合勐海县实际,提出了7条措施和要求。
  同年3月15日,县政府发出《关于1996年公费医疗管理的补充通知》,就切实保障医疗对象的基本医疗要求和力求控制公医费的不合理增长,对公费医疗管理的有关问题作出了具体的补充意见,并加以明确。
  同年3月18日,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在全县开展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依靠社会各方而的力勐,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村群众的积极性,努力搞好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
  同年3月25日,县政府印发《勐海县土地详查县级检查验收意见的通知》,就土地详查县级检查验收工作作出了安排和部署。
  同年4月1日,县政府印发《勐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通知,指出勐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已经1996年3月24日勐海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加以充实。
  同年4月11日,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加强公路养护砂石料场建设管理的通知》,就切实加强公路养护、改善路而质量、保证公路畅通高效运行等方而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成立了公路养护砂石料场建设管理的领导机构。
  同年4月21日,县政府批转《关于要求征收排污费的报告》,为切实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改善经营管理,发挥环境资源的效益,积极治理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民健康,结合勐海县实际,决定自1996年5月1日起征收排污费,并就有关问题作出了具体的要求和规定。
  同年5月9日,县政府批转《勐海县医疗机构”九五"规划的通知》,结合勐海县实际,就完善全县医疗服务体系,合理配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更好地为人民提供符合成本效益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对医疗卫生保健的要求,实现2000年人人享有勐级卫生保健等方面的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同年5月10日,县政府批转《勐海县"九五”期间社会办医、个体医疗机构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强调社会办医、个体医疗机构要符合国务院、省、州的有关精神,并结合勐海县实际,就有关问题作出了具体的要求和规定。
  同年5月13日,县人民政府批转《勐海县一九九六年鼠害联防工作计划的通知》,结合勐海县实际,就本县1996年度及“九五"期间的鼠害联防工作作了安排和部署。
  同年5月16日,县人民政府发出通知,决定将勐海县甘蔗生产办公室归口县农业局管理,格级仍为二级局。
  同年5月20日,县政府发出《关于开展清理检查预算外资金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清理检查预算外资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认清检查的范围和重点,要按通知要求严格检查,并对有关工作作出了安排和部署。
  同年5月28日,县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理论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结合勐海县计划生育"三为主”实施方案,就切实加强人口理论宣传教育的有关工作作出安排和部署,要求各乡(镇)政府、各部门遵照执行。
  同年6月5日,县政府发出通知,就加强全县山区台田台地建设步伐,固定山区耕地面积,切实把山区台田台地建设抓出成效等有关问题作出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
  同年6月11日,县政府发出通知,决定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工人养老金缴纳标准,即根据《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自1996年4月份起机关事业单位的合同制工人养老金,由所在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
  同年6月13日,县政府发出《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通知》,就加强保密意识,把保密工作贯穿到各项工作环节中的有关问题作出了安排和部署。
  同年6月14日,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成立基本单位普查机构开展全国基本普查单位的通知》,要求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按质按量完成勐海县基本单位普查工作,并就有关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规定。
  6月24日,县政府发出《关于做好1996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结合勐海县实际,就1996年度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作出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
  6月24日,县政府发出《关于加强家庭公用电话管理的暂行办法》,为贯彻中央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节约开支,规范管理,就家庭公用电话的管理提出了10条管理办法,并从1996年7月1日起,取消家庭公用电活委托付款,改为由个人向邮电局交费。
  6月28日,县政府发出《关于加强扶贫工作的通知》,就切实帮助贫困群众解决温饱问题,搞好挂钩扶贫工作的有关事项作出了明确。
  7月5日,县人民政府制发《关于成立勐海县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督领导小组的通知》,就强化对勐海县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纠正和查处建设领域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提出具体的要求和措施。
  7月5日,县政府发出通知,就清理领导干部在住房、建房、购房、住房装修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意见和规定。
  7月11日,县政府办印发《关于迎接省政府对我县计划生育"三为主"工作验收的通知》,结合勐海县实际,就有关事项作出了安排和部署,要求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7月16日,县政府批转《关于勐海县城镇住房制度实施全部产权意见的通知》,为加快勐海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步伐,进一步搞好新老房改政策的衔接,稳步推进全县售房工作,就城镇住房实施全部产权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规定。
  7月25日,县政府发出《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就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抓好安全生产各个环节,治理整顿事故隐患,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等方面作出了明确和规定。
  7月29日,县人民政府批转《勐海县1996年至1998年台田台地建设意见的通知》,强调搞好台田台地建设,对固定耕地面积,增加粮食产量,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的意义,要求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做好计划,逐年组织实施,确保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8月15日,县政府印发《关于执行档案全宗注册登记的通知》,决定对全县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档案进行全宗注册登记,并就有关问题作出了明确和规定。
  8月19日,县人民政府批转《勐海县1997年冬季农业开发计划的通知》,对1997年度冬季农业开发的粮经种植比例作出了具体的计划、安排和部署。
  8月23日,县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蔗渣中密度纤维板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就蔗渣中密度纤维板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和有关问题作出了安排和部署。
  8月30日,县政府发出通知,就加强勐海县"世界银行第七个卫生贷款项目",搞好贷款的申报、审批工作作了安排和部署。
  9月2日,为进一步加强对畜牧科技推广项目的管理,推行科学养畜,提高畜牧出栏率、商品率,增加科技含量,促进全县畜牧业生产的稳步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满足市场需求,县政府发出通知,就发展畜牧业生产作出了明确规定。
  9月9日,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分级承担农业普查经费的通知》,为保证勐海县农业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实施,将农业普查经费分解到各乡 (镇)政府承担。
  9月11日,县政府发出《关于加强秋茶收购工作的通知》,就秋茶的收购任务及有关政策作出了明确规定。
  9月11日,县政府印发《关于对甘蔗生产实行考核的通知》,结合勐海县实际,就甘蔗种植、甘蔗生产、原料供给等方面制定了甘蔗生产任务一系列考核管理办法,并按规定每年与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签订甘蔗生产考核办法。
  10月2日,县政府发出《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就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提出具体的安排和部署,并对部分学校的校舍状况、食堂卫生及火源管理、校园内外的小摊点、校园中的道路过道、防盗治安方面进行检查,要求各乡(镇)、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在学校内部实施系统的安全管理。
  10月2日,县政府印发《关于下达一九九七年度甘蔗生产计划的通知》,结合勐海县实际,就1997年甘蔗生产计划作出了部分调整,要求各乡 (镇)认真组织实施。
  10月15日,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通知》,就切实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防止国家财政收入流失等有关问题作出了明确和规定,要求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遵照执行。
  10月17日,县政府发出通知,就切实加强秋粮征购工作的领导,确保粮食收购入库工作等有关问题作出了明确和要求。
  10月20日,县人民政府批转《关于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治理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就切实搞好旅游市场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繁荣旅游业等有关问题作出了明确和要求,并对旅游经营市场和购物市场重点进行专项治理。
  10月26日,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1996年冬季征兵工作意见的通知》,就1996年冬季征兵工作中有关要求作了规定,要求各有关部门结合勐海县实际,做好征兵的宣传工作,严格把关、严格审批,严禁征兵工作中出现不正之风。
  11月18日,县政府办发出《关于开展勐海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就搞好试点工作的有关问题作出了安排和部署,要求各试点乡 (镇)、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12月18日,县政府印发《勐海县甘蔗收购和砍运榨管理暂行办法》,就切实加强甘蔗收购和砍运榨管理工作,整顿和理顺甘蔗收购及砍运榨的有关问题作出了明确和规定。
  1997年1月2日,县人民政府印发《勐海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费开支规定》的通知,结合勐海县实际,对国象机关事业单位出差人员住宿、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分项计算、总额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办法,并就有关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同年1月3日,县政府发出《关于对挂钩扶贫单位开展帮扶工作检查的通知》,决定对在勐海县挂钩扶贫单位开展帮扶工作进行检查,并就有关问题作出了具体的安排和要求。
  同年1月3日,县政府印发《关于〈勐海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办法〉的通知》,就机关干部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养老保险金的清退及转移等有关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2月19日,县政府发出通知,决定将茶叶辅导站由勐海茶厂划出,交由县茶办管理,其房屋、茶园、设备等资产也由勐海茶厂以国有资产划拨方式交县茶办(资产以实际清理数为准),并就有关问题作出了明确。
  2月14日,县政府发出《关于对1997一1998年度新植下田甘蔗实行补贴的通知》,决定对新植下田甘蔗实行补贴制度,由所在蔗区糖厂按每亩30.00元标准补贴(列入糖厂当年生产成本),其中:支付乡(镇)政府3元,农户27元。下田甘蔗的农业税改征为甘蔗农业特产税。
  2月14日,县政府发出《关于切实做好1997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就切实加强1997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问题作出了安排和部署。
  2月22日,县政府发出通知,决定成立勐海县茶叶勐制所管理委员会,并就规范对茶叶勐制所的管理,完善审批手续和工商税务登记等有关问题作出了明确。
  2月24日,县人民政府批转《勐海县1997年粮食生产计划及山区坝区农业综示区实施意见》的通知,就全年粮豆计划种植面积及产量指标、粮食品种布局、山坝区粮食示区的安排、主要的增产技术措施等有关问题提出了实施意见。
  2月26日,县政府发出《关于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的通知》,就切实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工作,搞好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审批、发证等有关问题作出了明角规定。
  3月10日,县政府印发《勐海县政府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结合勐海县实际,就公文的处理作出了具体的规定,要求各乡(镇)政府、各部门遵照执行。
  3月11日,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建科技工作先进县、乡(镇)、企业活动的通知》,结合勐海县实际,就"科技创先”工作目标管理的有关问题作出了安排和部署。
  3月13日,县政府发出通知,就治理整顿勐海县辖区内交通秩序,规范和完善交通安全设施等有关问题作了明确。
  4月4日,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认真搞好"西交会"分会场有关工作的通知》,就"西交会.'打洛分会场的组织领导、有关部门职责等有关问题作出了要求和安排部署。
  4月7日,县政府发出《关于提高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的通知》,根据州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决定提高勐海县信访岗位津贴标准,并就享受信访岗位津贴的人员范围、标准、时间等作了具体规定。
  4月8日,县人民政府转发《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流动就业管理暂行规定》,要求认真遵照执行,结合勐海县实际,就切实加强流动就业管理工作,引导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保障用人单位和流动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等作出了具体明确。
  5月9日,县政府发出《关于编制 〈勐海县社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结合勐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
  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就编制勐海县社会发展专项规划作了明确和要求。
  5月12日,县政府办发出通知,就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促进勐海县档案工作走向法制化、正规化轨道等有关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5月14日,县政府印发《勐海县公费医疗管理规定》的通知,就公医管理与改革要求,门珍、住院的费用开支、享受公医范围等有关问题作了明确和规定。
  5月23日,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出售公房全部产权的通知》,就勐海县城镇住房全部产权出售给个人的有关问题作了明确。
  5月26日,县政府发出《关于加强我县辖区内机动三轮摩托车管理实施意见》,结合勐海县实际,就切实加强辖区内机动三轮摩托车及驾驶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作了要求和规定。
  6月17日,县政府办发出通知,就保护通信光缆线路,确保通信光缆安全,保证通信畅通等有关事项作了规定,要求各乡(镇)、各部门遵照执行。
  6月18日,县政府发出《关于继续开展清理预算外资金工作的通知》,结合勐海县实际,就清理预算外资金的主要内容、时间、重点抽查对象等有关问题作了安排和部署。
  6月27日,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开展全县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知》,就执法检查的目的意义、范围和内容、检查内容及有关问题作了安排和部署,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本次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6月30日,县政府发出《关于认真做好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工作的通知》,就切实保护耕地,加强对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工作等有关问题作出了明确和安排。
  7月2日,县人民政府制发《关于开展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的通知》,就勐海县开展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的任务及目标、范围及时限等有关问题作出了明确。
  7月2日,县政府发出《关于1997年秋季县职业高级中学有关招生工作的通知》,就县职业高级中学秋季招生的班级设置、招生要求、招生人数及有关事项作了明确。
  8月6日,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从严控制支出确保今年财政预算平衡的通知》,就实现财政收支平衡,逐步消化历年赤字,确保全年预算任务的完成等有关问题及事项作了规定和要求。
  8月16日,县政府发出《关于在全县各乡(镇)开展集中戒毒工作的通知》,结合勐海实际,为保证收戒任务,使戒毒劳教工作按质按量完成, 就有关事项作了安排和部署。
  8月21日,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确保农村扫盲成人教育必须经费的通知》,就分级负担扫盲经费、扫盲教师报酬、扫盲成人教育资金来源等有关问题作了明确。
  9月8日,县政府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就兵役登记和条件及范围、登记的方法和程序、预征的对象等有关问题作了要求和规定。
  9月16日,县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县职工购房配套保险报告》的通知,对职工购房配套保险的费率、期限、赔偿办法等有关问题作了明确。
  9月16日,县人民政府批转《关于勐海县1998年冬季农业开发的计划报告》的通知,就1998年冬季农业开发的计划、资金投入与农用物资供应计划等有关问题作了安排和部署。
  10月17日,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稳定和清查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决定在1997年10月25日前对勐海县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进行检查清理,并就有关问题作了安排和部署。
  10月20日,县政府批转《关于超标准住房面积的定价报告》的通知,就未购买50%产权和新建住房的单位和个人或现住房面积标准超过职工76平方米,乡科级80平方米,县处级90平方米,框架结构按每平方米1000元收取,砖混结构按每平方米800元收取等有关问题作了明确和规定。
  10月25日,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认真做好1997年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就冬季征兵任务分配、征收对象和范围、年龄要求、工作要求等有关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11月3日,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1997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通知》,结合勐海县实际,就开展三大检查的目的和意义,检查的内容、时间、方法、范围、对象等有关问题作出了明确和要求。
  11月14日,县政府批转《关于1998~1999年度全县甘蔗种植面积计划》的通知,就扩大下田甘蔗面积,提高甘蔗单产,增加甘蔗总产等有关问题作了安排和部署。11月20日,县政府发出《关于落实代课教师法定工资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合同教师、代课教师的工资, 按法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人每月170元的额度预算,另分别加一类山区、二类山区、半山区和坝区乡一定数额的乡统筹费的决定执行,并就有关问题作出了明确。
  11月27日,县人民政府批转《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征收贫困地区电力建设资金的请示》的通知,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征收贫困地区电力建设奖金,征收标准为每千瓦时用电量一分钱,并就有关问题作了要求和规定。
  12月19日,县政府转发州政府 《关于制止毁林开垦和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勐海县实际,对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坚决制止毁林开垦,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等有关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
  1998年2月16日,县政府印发 《关于认真组织实施我县电力扶贫“村村通电”项目的通知》,就实现勐海县 "九五"期间村村通电工程的目标任务及有关问题作了明确和要求。
  1998年2月21日,县政府发出 《关于明确1998年茶叶生产收购任务及有关政策的通知》,就茶叶收购管理及价格,茶叶生产扶持、毛茶加工管理、茶叶勐制所管理及茶叶税收等有关问题作了明确。
  同年3月12日,县政府批转《关于1998年粮食生产计划及农业开发报告》的通知,对1998年全县粮豆种植面积及产量指标等有关问题作了安排和部署。
  3月18日,县政府发出《关于对全县松脂采集和加工销售实行统一管理的通知》,决定从1998年1月1日起,勐海县行政区域国有林和集体林内松脂的采集、加工、销售,专门由隶属林业局的勐阿国营林场松香厂负责组织实施,并就有关问题作了明确。
  3月30日,县政府印发《勐海县计划生育实施办法》的通知,结合勐海县实际,就计划生育节制、节育措施和技术服务,计划生育管理、优待和奖励、限制和处罚等有关问题作了明确和规定。
  4月30日,县政府发出《关于调整乡镇财政收支管理体制的通知》,结合勐海县实际,决定对乡镇财政收支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实行"核定收支基数,确定收入增长比例,基数内收入定额提成,超基数分成,支出下拨,
  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办法, 并对有关问题作了明确。
  5月21日,县政府发出《关于1998年公费医疗管理规定的通知》,就1998年公费医疗的使用及管理作了明确和规定。
  6月17日,县政府办印发《勐海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结合勐海县实际,就做好县政府的领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圆满完成政府的各项工作作了明确和规定,要求各乡 (镇)、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6月19日,县政府印发《勐海县企业改革方案》的通知,就勐海县企业改革的主要形式、目标、要求及具体实施意见作了明确。
  6月19日,县政府印发《勐海县企业兼并试行办法》的通知,就企业兼并的原则、程序、审批管理、配套政策等有关问题作了规定和明确。
  6月19日,县政府印发《勐海县组建有限责任公司试行办法》的通知,对有限责任公司的组建条件、改制模式、组织机构、股权设置、公司章程的制定和内容、利润分配和配套政策及有限责任公司的申报、登记与管理等有关问题作了明确和要求。
  6月19日,县政府印发《勐海县国有小型企业股份合作制试行办法》的通知,就实行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份权设置、收益分配、管理体制、配套政策及申报审批等有关事项作了具体的规定和明确。
  6月18日,县人民政府印发《勐海县国有小型企业出售试行办法》的通知,就国有小型企业出售的原则范围、形式、程序及产权出售价款管理与使用、职工的安置和其他政策措施等有关问题作了明确和规定。
  6月24日,县政府发出《关于认真办理人民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就切实加强办理工作,提高建议和提案的办理质量等有关问题提出了6点要求。
  7月2日,县政府办印发《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县城城区主要街道及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结合勐海县实际,就有关问题作了明确和规定,要求各单位及城镇居民遵照执行。
  7月3日,县政府办印发《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的通知》,结合勐海县实际,就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的有关规定作了明确和要求。
  7月15日,县政府批转《关于进一步明确乡镇企业登记备案范围的请
  示》和《关于乡镇企业管理费收缴办法的请示》的通知,就做好乡镇企业登记备案工作及乡镇企业管理的收费标准、方法等有关工作作了明确和规定。
  7月31日,县政府批转《勐海县1998年农村能源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勐海县实际,就节能改灶(炉条灶安装灶心)、节柴改灶等有关问题提出实施意见,并对资金投入与物资配套计划作了明确。
  8月17日,县政府转发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抓好增收节支确保财政平衡的紧急通知》,就切实加强依法治税,努力增加财政收入,狠抓增收节支等有关问题作了要求和明确。
  8月25日,县政府发出《关于抓好清理欠税工作的通知》,结合勐海县实际,就清理欠税工作的有关问题作了要求。
  9月17日,县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清查遣送"三无"盲流人员集中统一行动的通知》,就在全县开展清理遣送“三无"盲流人员集中统一行动的有关问题作了安排和部署,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本辖区内的"三无"盲流人员清查工作搞好。
  9月17日,县政府办发出《关于认真做好吸毒人员收戒工作的通知》,结合勐海县实际,为圆满完成1998年的禁毒戒吸任务,达到遏制毒品蔓延的目的,就做好吸毒人员的收戒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
  9月21日,县人民政府批转《勐海县1999年冬季农业开发计划报告》的通知,就全县1999年冬季农业开发面积及产量指标、资金投入与农用物资供应计划等有关问题提出了实施意见,并对有关事项作了安排和部署。
  9月29日,县政府印发《关于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通知》,就全面实施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行政事业收费票据管理等有关问题作了明确。
  10月12日,县政府发出《关于1998年度秋粮收购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对秋粮收购工作,实行以乡镇为单位,按公粮、定购粮、议购粮任务量分档次给予一次性奖励,并就有关问题作了明确。
  10月22日,县政府印发《关于公布第一批取消和重申明令降低和取消的收费项目的通知》,结合勐海县实际,就应取消和降低的收费项目作了明确和规定。11月11日,县人民政府发出通知,决定取消离退休人员按月工资总额的0.5%收交教育集资经费的规定,要求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
  11月13日,县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勐海县矿山(石场)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勐海县矿山(石场)业划归勐海县乡镇企业局管理,对新建、改建、扩建矿山(石场)的企业,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程序、权限进行审批,并就有关事项作了规定和要求。
  11月26日,县人民政府发出通知,就第二批取消向企业收费项目作了明确和规定。
  11月26日,县政府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通知》,就切实做好勐海县境内县乡公路、水库、河流等防护林调查设计,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等有关问题作了要求和规定。
  12月1日,县政府发出《关于切实加强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就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工作作了明确和要求。
  12月11日,县政府发出通知,就打洛旅游珠宝玉石经营者实行集中、统一、定点管理等有关问题作了规定和明确。
  12月21日,县人民政府印发《砌海县旅游定点购物打洛珠宝玉石商场暂行办法》的通知,就旅游定点购物打洛珠宝玉石商场的管理提出17条办法。
  12月14日,县政府印发《勐海县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和实施办法的通知》,结合勐海县实际,就农村合作医疗的对象、形式及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分配与使用等有关事项作了具体的规定和明确。
  12月28日,县政府发出《关于确保美化市容市貌建设项目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的通知》,就美化市容市貌建设的道路建设、绿化工程、亮化工程及资金的投入与使用等有关事项作了安排和部署。
  1999年1月12日,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加强1999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对1999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问题作了安排和部署。
  同年1月13日,县政府印发《勐海县昆洛公路两旁第一分水岭内造林绿化总体规划方案》和《勐海县昆洛公路两旁和流沙河流域两岸护林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结合勘海县实际,就昆洛公路两旁及流沙
  河两岸的绿化造林及护林工作作了安排和部署。
  1月14日,县人民政府批转《勐海县森林区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就加强森林生态环境建设,实行森林分类区划管理等有关问题作了明确。
  2月10日,县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决定的通知》,就实行政企分开,加快转换粮食企业经营机制,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粮食储备与经营分开,加强粮食市场管理和粮食收购资金管理等有关问题作了明确和要求。
  2月22日,县政府批转《关于开展乡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的通知》,对乡镇企业清产核资的范围、工作时间步骤等有关问题作了安排部署和要求。
  3月2日,县政府批转《关于勐海县1999年计划烧除工作的计划报告》的通知,结合勐海县实际,就1999年全县计划烧除林地的面积、技术要求、时间等各项工作作了安排和部署,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完成计划烧除任务。
  3月11日,县政府批转《关于1999年粮食生产及实施两高一优农业开发科技项目的计划报告》的通知,就1999年粮豆种植面积及产量指标,实施科技推广项目,资金投入计划等有关问题作了明确,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部门遵照执行。
  3月19日,县政府印发《勐海县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就确保全县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保证政令畅通等有关问题作了明确,要求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督查工作,不断强化督查工作的权威,改进督查工作的方法,认真做好督查督办工作。
  4月7日,县政府批转《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结合勐海县实际,就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及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作了要求和规定。
  4月26日,县政府批转《关于勐海县1999年杂交稻制种工作意见的通知》,对杂交稻制种点的设置、规模及组合,行政、技术岗位责任制等有关问题作了明确和规定。
  4月27日,县政府发出通知,就甘蔗农特税及调减从甘蔗收购价中提取有关费用作了明确和规定。
  4月28日,县政府印发《勐海县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暂行规定》
  的通知,就加强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与要求提出具本的规定,要求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要做好《暂行规定》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使之家喻户晓;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严格依法行政,确保《暂行规定》的顺利实施。
  5月3日,县政府办发出《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就搞好森林防火工作,以优美的环境迎接‘99昆明世博会等有关问题作了安排和部署,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认真落实。
  5月4日,县政府办发出通知,结合勐海县实际,就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情况的执法监察作了安排和部署。
  5月11日,县人民政府印发《勐海县三公里水闸及东西干渠管理规定 (试行)的通知》,结合勐海县实际,就切实加强对三公里水闸及东西干渠的管理作出具体的规定。
  5月14日,县政府印发《勐海县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就勐海县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县"活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年内土地执法的主要目标,要求各乡 (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5月16日,县政府印发《勐海县第十一届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分解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的认识,结合目标责任书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保护部门要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确保责任书中各项指标的落实和达标。
  5月26日,县政府办发出通知,决定对勐海县自形成之日起已满30年的档案分期向社会开放,并就有关事项作了明确和规定。
  6月1日,县政府发出《关于开展计划生育"三为主”巩固复查工作的通知》,就巩固和提高计生"三为主" 成果,确保勐海县计生"三为主"巩固复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勐海县实际,对有关问题提出5条意见。
  6月3日,县政府发出《关于清退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和计划外用工及清理整顿在编离岗人员的通知》,就清退、清理整顿的原则、范围、重点、时限等作了安排和部署,结合勐海县实际,对一些特殊行业的清退、清理工作实行分步走的办法,要求各乡 (镇)、各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稳妥、细致地做好清退工作。6月7日,县政府批转《勐海县粮食企业内部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勐海县实际,就实行粮食行政管理与粮食经营的分离,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与粮食企业在人、财、物方面彻底脱钩工作,以及政企分开后,职能的划分、人财物的划分、物和固定资产的划分和下岗分流计划的目标及原则、措施等作了明确和规定。
  6月11日,县政府发出《关于下达1998年退伍义务兵接收安置任务的通知》,结合勐海县实际,决定对1998年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执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指令性计划分配政策和根据退伍义务兵的学历及特长分别安置到企业、事业单位,要求各接收单位要从稳定大局出发,妥善做好退伍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
  6月18日,县政府批转《关于勐海县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勐海县实际,就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差额定补的范围,保障标准及申报、审批程序、保障对象的管理和保障金的筹集兑现等有关事项作了具体的明确。
  6月24日,县人民政府印发《勐海县县乡财政税收运行机制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就勐海县财政、税收管理机制实行“确定收入任务,收入总额提成,超任务分成,收入上缴,支出下拨,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办法,要求各乡(镇)政府、县属有关单位积极组织收入,使县乡两级财政、税收的权、责、利结合在一起,真正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6月24日,县人民政府下达关于1999年财政预算收入任务的通知,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征收,圆满完成任务。
  6月25日,县政府发出《关于开展打击卷烟走私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卷姻专项斗争,并就有关问题作了安排和部署。
  6月29日,县政府发出《关于克服官僚主义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勐海县实际,就认真落实部门责任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督促检查制度,确保政令畅通等有关问题作了明确和规定。
  6月30日,县政府印发《勐海县1999年公费医疗管理办法》的通知,就享受公费医疗范围、标准及报销方法等有关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即取消医疗单位挂帐医疗,实行看病、住院由个人垫付医疗费,在职职工和退休
  人员按享受门珍费金额,12月份一次性发给个人,历年门珍费节余的继续使用;离休人员据实核报,每月报一次的办法。
  7月13日,县政府转发《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对残疾人实行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结合勐海县实际,对有关问题作了补充通知,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7月20日,县政府发出《关于开展“十五"计划研究编制工作的通知》,就勐海县"十五"计划研究编制工作的有关问题作了安排和部署。
  7月29日,县政府发出《关于全面清理乡村两级不良债务的通知》,决定对乡村不良债务进行清理,要求各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把清理乡村不良债务工作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实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密切结合起来。
  9月2日,县政府发出《关于在全县贯彻实施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结合勐海县实际,要求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各司其职,认真负责,高标准,严要求,确保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任务的圆满完成。
  9月4日,县政府发出通知,决定将村公所(办事处)计生服务室与卫生室合并,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并后的卫生服务室由村公所(办事处)和乡(镇)计生办、卫生院共同管理,接受上级业务管理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
  9月15日,县政府办发出《关于切实加强纠风工作的通知》,结合勐海县实际,就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及加强纠风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
  10月12日,县政府发出通知,就在勐海县部分乡(镇)实行财务“集中统管"(零户统管)试点工作作了安排和部署,要求各试点乡镇要搞好宣传动员工作,以使这项工作顺利进行。
  10月15日,县政府批转《关于勐海县1999~2000年热区冬季农业开发计划报告的通知》,就1999~2000年热区冬季农业开发的计划面积及产量指标、效益概算、资金投入与农用物资供应,以及主要措施等作了明确和要求。
  10月26日,县政府发出《关于1999年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就1999年冬季征集新兵任务,征集对象和范围,征集条件、办法及时间作了安排和部署。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军事
  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把做好征兵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完成。
  11月10日,县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十五"计划研究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十五"计划编制工作,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并就有关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意见。
  11月19日,县政府印发《国道214线景洪至打洛公路景洪至勐混段勐海辖区内征地拆迁补偿办法》的通知,本着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原则,就补偿的原则、范围、标准和补偿兑现办法及期限作了明确和规定,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遵照执行,并就加强领导,搞好协调,把政策宣传到广大群众,认真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确保公路改建工程按期开工等有关问题作了明确。
  12月6日,县政府办发出《关于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提供优质服务的通知》,就切实提高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更好地发挥办公室参与政务、管理事务的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做到高效优质服务等有关事项作了明确和规定,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通知精神,相互配合,主动协调,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各项工作搞好。
  12月28日,县政府发出《关于做好防寒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结合勐海县实际,就12月23日以来勐海县多次出现低温天气后的防寒救灾工作作了安排和部署,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以确保全县经济稳步增长。
  2000年1月5日,县政府印发《勐海县政府班子"三讲"教育整改措施的通知》,就勐海县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以来,结合县政府班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提出了7条整改措施,并细化到分管领导和各职能部门,要求各有关部门和领导要按照整改措施的要求,认真抓整改,把存在的问题逐项逐条解决好、处理好。
  同年1月19日,县政府印发《关于加强2000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森林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齐抓共管,切实加强森林消防工作的领导;加强火源管理,严防发生各类森林火灾;同时,要搞好依法治火,加大执法力度,为森林防火工作取得较好成绩而努力工作。
  同年2月14日,县政府发出《关于加强农资市场管理维护农民利益的通知》,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部门要严格做好农资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杜绝假冒伪劣农资流入勐海县市场,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从严把握市场准入制度;农资部门要充分发挥农资销售的主渠道作用,要以推广新农药、新农资产品等科技推广和提高农民科技知识水平为目的的经营活动,走技贸联合的道路,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认真做好农资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
  同年3月31日,县政府批转《勐海县"打拐”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按实施方案的要求抓好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努力搞好这次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专项斗争。
  同年4月5日,县政府发出《关于切实做好春夏荒期群众生活安排工作的通知》,指出1999年勐海县遭受了严重的霜冻灾害,甘蔗、茶叶、橡胶、冬季作物、养殖等遭受严重损失,给灾区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很大困难。要求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妥善安排灾民生活,确保灾区社会稳定。同时,要加强救灾款物的管理,确保救灾款物及时足额到位,切实安排好春夏荒期群众的生活。
  4月20日,县政府发出《关于切实抓好我县茶叶生产工作的通知》,就茶叶原料市场管理、茶叶生产收购计划、茶叶生产扶持费和毛茶加工管理费、茶叶计价税等有关问题作了明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茶叶基地建设、提高茶叶单产,加强对茶叶勐制所的管理,确保茶叶主渠道收购。
  4月30日,县政府发出《关于开展农机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结合勐海县实际,为摸清勐海县的农机基本情况,杜绝无证违章驾驶,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提高农机用户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实现农机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决定在全县开展农机基本情况调查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准确、按时完成调查工作任务。
  5月9日,县政府办印发《勐海县2000年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意
  见的通知》,就行风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内容和方法步骤,以及评议的工作要求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5月10日,县政府办发出《关于认真做好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工作和向县政协常委会通报情况工作安排的通知》,指出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和向县政协常委会通报情况是受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实行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民主监督,促进政府工作开展的有效形式,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按通知要求和时间安排,作好报告的撰写工作,确保报告质量。
  7月4日,县政府办批转《勐海县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就这次户口整顿工作的步骤和方法、任务和要求、政策原则等方面作了安排部署和要求,要求各有关部门搞好协调配合,以确保全县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高质量地顺利完成。
  7月5日,县政府发出《关于对全县辖区石场沙场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积极配合搞好此项工作,并就规范石场沙场的管理,完善相关的经营手续,杜绝和减少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从严查处违规行为,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作出了明确和规定。
  7月6日,县政府发出《关于将樟脑厂划归县林业局管理的决定》,为理顺关系,便于管理,发挥樟脑产业,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决定将县樟脑厂(含制剂厂)划归县林业局管理,为森工企业。
  7月14日,县政府发出《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就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改善生产环境,保持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重视水土保持,把水土保持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
  7月18日,县政府批转《勐海县按比例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通知》,规定凡在勐海县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省州驻县单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按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含固定工、长期临时工、计划外用工)的
  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安排一名盲人或重度残疾人就业的可按两人计算;安排残疾人就业未到达职工总数1.5%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私营企业、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按差额人数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8月17日,县政府发出《关于加强粮食收购和市场管理的通知》,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必须加强对粮食征购工作的领导和粮食市场的管理,保证勐海县粮食征购任务完成,明确本辖区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粮食收购条例》的规定,积极向国家交售公粮和合同定购粮,不得将粮食随意卖给个体户贩运倒卖。同时,还对粮食交易市场、辖区外的国有粮食收购企业、粮食加工企业和私营加工厂(点)的管理作了明确规定。
  8月22日,县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财税工作的意见》,就财税工作要遵循的原则、规范经营秩序,挖掘财税潜力、加大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积极推进综合财政预算、加强财税法制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财税法规政策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财税工作的领导,搞好财税征管工作,确保财政收支持续稳定增长,建立稳固、平衡的县域财政,促进勐海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9月26日,县政府发出通知,决定成立勐海县实行会计委派制(试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指导试点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以确保会计委派(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9月26日,县政府发出通知,决定成立勐海县政府采购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职责是:领导全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制定全县政府采购的规章制度及政策,协调工作关系,监督检查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
  10月23日,县政府印发《勐海县全面推行乡镇“零户统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经过半年多的探索和实践运行,4个乡(镇)"零户统管"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基本稳定、正常。为加快财政体制改革步伐,2001年勐海县将在14个乡(镇)全面推行"零户统管”工作,为统一规范管理全县的“零户统管"工作,制定勐海县 "零户统管"实施方案,要求各乡 (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做好乡(镇)“零户统管"的有关工作,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11月4日,县政府批转县农业局 《关于勐海县2000~2001年热区冬季农业开发计划的通知》,就2000~2001年勐海县热区冬季农业开发计划面积及产量指标、资金投入与农用物资供应等有关事项作了详细的计划,并对有关部门作了明确,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以确保农民增产增收。
  (岩伦、孙一焱)
  【决定、通告】1996年1月20日,为加强粮油市场管理,稳定粮油市场价格,搞活粮油流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结合勐海县实际,县政府印发 《关于加强勐海县粮油交易批发市场管理的通告》,并就有关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同年2月11日,县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管理的通告》,就加强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和市场繁荣,方便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等有关问题作了明确和规定。
  3月20日,县政府发出《关于对茶叶收购实行奖励的决定》,为确保制茶企业的原料供应,防止税源流失,决定实行茶叶收购任务与奖励挂钩的办法,要求各乡镇政府及县属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税收工作的认识,按决定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12月4日,县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抗灾扶贫工作的决定》,要求各乡 (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抗灾救灾项目的管理,使有限资金发挥出最佳效益,确保勐海县抗灾救灾、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1997年7月28日,县政府决定:勐海县糖烟酒公司、勐海县茶业有限责任公司、勐海县供销合作社贸易中心、勐海县供销合作社农贸公司、勐海县物资公司、勐海县医药公司、勐海县景真糖厂、勐海县勐阿糖厂等九家企业为勐海县1996年度“重合同守信用”单位。
  10月5日,县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景真八角亭文物保护与利用管理的决定》,本着既保护文物,又利用好文物的原则,为加快旅游景点的建设,以文化景点为"龙头",综合开发景真
  八角亭旅游景点。决定:1.景真八角亭作为文物保护单位(水泥桩围栏为界),由文体局及其文物管理所实施管理,文物点外围由县城建局管理;2.文物点门票及经营委托城建局管理。
  1998年5月7日,县政府决定成立勐海县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挂靠县农业局,并对农机管理办公室的主要任务及职责作了明确。
  为进一步完善勐海县市政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和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1999年4月9日,县政府决定继续加大市政建设的投资,进一步搞好美化、亮化工程建设,并对近期内要完成的设施建设作了部署。
  1999年7月23日,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就切实保护和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江河湖泊泥沙淤积,实现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决定将勐海县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域划分成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和保护区、重点监督和重点治理区,要求各乡 (镇)及县属有关部门要加强管理,搞好监督和重点防治工作。
  同年11月5日,县政府印发《关于筹集教育基金的决定》,就增加教育投入,缓解勐海县教育经费紧缺问题,确保教育事业的优先发展,结合勐海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筹集教育基金,并就有关事项作了安排和部署。
  (岩伦孙一焱)
  【表彰、奖励】1996年2月2日县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对在1995年度中边贸出口额大、缴纳国家税利多、遵纪守法、有开拓进取精神的金元边贸公司、打洛商行、报关行进行表彰,并授予"1995年度边贸工作先进集体" 的荣誉称号。
  1996年4月30日,县政府印发通知,决定表彰勐海县地震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1•先进集体:勐海县地震办公室、黎明公司五分场、黎明公司七分场、黎明公司气象站、勐海县气象局;2.先进个人:白帆(县地震办)、姚育基(黎明气象站)、李汝岚(县地震办)、曹洪祥(县种子公司)。
  同年5月31日,县政府发出通知,对在1995年度鼠害联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勐遮乡、巴达乡、勐宋乡等11个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12月18日,县政府决定对个协勐遮分会、个协勐混分会和杨金福等2
  个单位和41人分别授予"先进个协分会"和"先进个体劳动者"的光荣称号。
  12月24日,县政府决定对获省、州地情资料特色奖的《勐海县农业志》、优秀成果奖的《勐海县粮油志》和优秀条目奖的《勐海县乡镇概况》的书籍组织编写单位县农业局、县粮食局、县史志办及参与编修人员戴廷标、梁春荣、蔡鹏顺等人给予表彰奖励。
  1997年6月2日,县政府决定对办理“两会"建议和提案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教育局、县城建局、县工商局等6个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同年7月22日,县政府决定对格朗和、勐往、勐满、巴达等4个乡镇颁发“基本普及勐等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证书和奖匾,并发放 "两基”奖励金各2万元。
  同年12月8日,县政府行文,决定对11个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26名档案工作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
  1998年3月11日,县政府行文,决定表彰1996~1997学年度"两基" 教育任务综合考核先进单位,对象山、巴达、勐冈、勐满、勐往、勐阿、勐海、勐遮等8个乡(镇)人民政府给予通报表彰。
  同年10月9日,县政府决定表彰1997年度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在1997年度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中成绩优秀的6户先进集体(单位)和16名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彰。
  同年10月28日,县政府决定在征兵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格朗和乡武装部等3个先进集体和孙纯勇(县医院)、胡小兵(人武部)等10名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1999年1月31日,县政府决定对1998年度超额完成茶叶交售任务的勐海乡曼短茶叶勐制所等12个勐制所给予表彰奖励。
  同年3月26日,县政府行文,决定对1998年度土地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中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其中勐遮乡、布朗山乡政府各奖励1500元;勐阿乡、勐往乡、打洛镇政府各奖励1000元;勐满乡、象山镇、勐混乡、西定乡政府各奖励资金800元。
  5月31日,县政府行文,决定对1998年度办理"两会"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工作中成绩较好的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政府办、县工商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等6个单位给予表彰。
  同年6月2日,县政府决定表彰在1998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格三、陈龙文、孙福启、张丽芬、陶凌辉、刘学明、杨佐、马玉芬、赵俊、潘世荣、黄秀英、杨红梅等13人给予表彰。
  10月11日,县政府决定对在为老龄服务和老龄工作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和成绩的勐海茶厂离退休管理委员会等5个先进集体和岩三龙等25个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2000年1月10日,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勐混等4个乡镇"两基”工作通过评估给予验收的决定》,确认勐混、勐宋、打洛、西定4个乡(镇)为 "基本普及六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单位,并分别给予4个乡(镇)颁发荣誉证书、奖匾及 “两基”奖金。
  同年1月21日,县政府发出《关于兑现1999年度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奖的决定》,决定对在1999年度森林防火工作中取得年内无森林火灾好成绩的14个乡镇给予兑现目标责任奖。
  同年1月26日,县政府发出《关于表彰1999年度水利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决定对在1999年度水利工作和水利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的勐满乡政府、巴达乡政府、县水电局水利勘测设计队、纳达勐水库管理所等5个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3月20日,县政府发出《关于表彰勐海县第二次农业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决定对打洛镇人民政府等9个先进单位、打洛镇曼轰办事处等29个先进集体和马成湘等262名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4月9日,县政府发出《关于表彰1999年度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决定对在1999年度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陈文龙等12人给予表彰。
  4月27日,县政府发出《关于表彰1999年度办理"两会”建议提案先进集体的决定》,决定对在1999年度办理"两会”建议和提案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的县交通局、县教育局、县建设局、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水电局等6个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5月24日,县政府发出《关于表彰地方志编纂工作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决定对多年来在地方志编纂工作中辛勤耕耘、成绩突出的蔡鹏顺、周海丽等19名先进工作者给予表彰奖励。
  6月12日,县政府发出《关于表
  彰乡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决定》,决定对在乡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中成绩优秀的象山镇清办等6个先进集体和李桂英等18名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奖励。
  6月26日,县政府发出《关于授予岩保等10名同志为"人民满意公务员”荣誉称号的决定》,决定授予岩保、张海燕、张琼华、胡云奎、蔡建兵、李文昌、黄立诚、罗伟、陶秀琴、岩坎光等10人为勐海县"人民满意公务员"荣誉称号。县政府希望获此殊荣的同志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本职岗位上继续做出更大贡献。
  10月25日,县政府发出《关于对完成1999年度卫生工作责任目标的单位进行表彰的决定》,决定对在1999年度卫生工作责任目标中作出贡献,成绩突出的县保健院、县医院等6个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10月27日,县政府发出《关于表彰1999年度全县鼠害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决定对在1999年度为全县鼠害联防工作作出贡献的打洛镇人民政府等5个先进集体和李丛军等5位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岩伦孙一焱)
  【法制工作】 政府法制工作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和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保障,是整个政府工作的重要基础。经县政府及政府执法部门的共同努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处罚、法制宣传培训等政法制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加强县级行政执法机关和组织进行清理。通过清理,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对全县42个具备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享有行政处罚权和其他行政执法权的县级行政执法机关和组织向社会作了公布。
  1996年5月20日,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建立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制度的通知》,要求各乡(镇)政府、县属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切实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表工作的领导,把此项工作落实到岗位和个人,并按时按质报县政府办法制科。
  1996年7月31日,县政府发出 《关于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政府、县属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加大行政执
  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等方面的工作力度,努力开创政府法制工作的新局面。
  9月13日,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结合勐海县的工作实际,就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工作做了认真的安排和部署,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认真学习和贯彻实施,使行政执法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998年5月13日,县人民政府发出通知,结合勐海县实际,就勐海县1999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有关问题作出了安排和部署。
  1999年2月4日,县政府发出《关于依法授予县政府法制科有关行政执法监督职权的通知》,决定依法授予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科行使《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执法监督职权,并就有关问题作了明确。
  3月31日,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在全县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的通知》,明确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是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强化行政执法的重要手段。并结合勐海县实际,就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方案。
  9月16日,县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有关工作的通知》,结合勐海县实际,就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工作作了安排和部署。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大力开展行政复议法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努力搞好行政复议工作。
  10月18日,县政府转发《关于确认行政执法主体和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法律效力》文件的通知,就统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等有关事项作了明确和规定。
  12月25~26日,根据《关于确认行政执法主体和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法律效力》文件的通知精神,为使全县行政执法人员都能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县人民政府举办为期两天的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全县113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
  2000年5月22日,县政府办发出《关于开展1999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的通知》,就开展1999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的有关事项作了明确,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按通知要求, 把执法证件的审验工作搞好。
  5月31日,县政府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0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认识,严格按照《通知》和《实施方案》的要求,精心准备,落实具体的负责人和责任人,认真搞好各阶段的工作。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并将自查自纠情况的书面总结报县政府法制机构。
  (岩伦)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一项艰巨的工作,涉及到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方方面面,融政治性、政策性和长期性为一体。1996~2000年县政府及政府各职能部门共承办建议和提案1321件(其中,州县人大代表建议816件,州县政协委员提案505件),县政府及各承办部门在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中,做到件件有答复的同时,狠抓办复质量,切实为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
  (岩伦)
  【信访工作】1996~2000年县政府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510件(次),接待群众集体上访16批446人次,其中批评建议类64件,占12.55%,揭发控告申诉类60件,占11.76%;求决类276件,占54.12%;其他方面110件,占21.57%。总的办结率为88.68%。按内容分类,批评建议类增加,申诉类减少,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求决类居高不下。
  1996~2000年,县政府信访科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加强信访工作,为勐海经济建设再上新台阶,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排忧解难,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对《信访条例》、《云南省公民信访条例》和《云南省逐级上访和分级受理暂行办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二是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向来信来访的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维护群众依法信访的权利;三是建立信访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信访工作;四是做好领导接待日的接待服务工作,协调各方面的信访"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矛盾。
  (岩伦)
  【各种会议】1996年2月8日,勐海县第十届政府第四次会体(扩大)会议在县城召开,会议总结了1995年政府工作,安排部署1996年的工作,各乡(镇)政府乡(镇)长、县属各委办局、企业事业单位、省州驻县单位的领导参加或列席会议。
  同年5月15日,县政府召开全县鼠害联防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1995年度鼠害联防工作,安排布置1996年的鼠害联防工作任务,签订1996年度鼠害联防责任书,表彰1995年度鼠害联防工作先进集体。
  同年5月29日,县政府召开全县档案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省州档案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八五"期间档案工作,讨论"九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讨论修改"勐海县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9月4日,县政府就实施勐海县干果基地和工业原料项目计划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决定:干果基地以勐满乡、巴达乡、勐冈乡、格朗和乡、勐宋乡为主;绿色工业原料项目以省列四个扶贫攻坚乡,即勐往、勐宋、勐满、布朗山乡为主,其中勐往、勐满两乡发展橡胶,勐宋乡发展樟脑,布朗山乡发展经济林和用材林,并就具体实施情况和资金安排问题作出明确。
  10月8~22日,县政府先后召集县属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宾房检查站工作协调会。会议就加强检查站的管理及搞好各项服务工作作了安排和部署,会议决定1996年10月25日开始对出县的物品进行检查,检查的对象是木材、粮食、茶叶、橡胶、药材、水果及其他应税物品。
  1997年1月22~23日,县政府在县民族会堂召开全县茶叶工作会议,会议总结1996年茶叶工作,表彰1996年茶叶生产先进乡(镇),安排部署1997年茶叶生产工作,各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财政所长、收购站(组)长、勐制所负责人及有关乡(镇)工商所长,村公所(办事处)领导和县属有关部门的领导参加了会议。
  同年1月28日,县政府召开全县教育工作会议,会议传达贯彻省、州扫盲和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精神,总结1996年工作,安排部署1997年教育工作,签订"两基”目标管理责任书,各乡(镇)主管教育的领导、教办室主任、中心小学校长、县属中学、小学、幼儿园、教育中心领导(校长)及县扫盲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参加了会议。
  同年2月17一18日,县政府召开勐海县第十届政府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会议总结1996年政府工作,安排部署1997年政府工作,各乡(镇)政府、县属各委办局、企事业单位、省州驻县单位的主要领导参加或列席会议。
  1998年1月22日,县政府召开勐海县第二届科技大会。会议传达贯彻国家、省有关科技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八五"科技工作经验,安排部署"九五”科技工作,会议通过 “勐海县关于加快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表彰奖励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工作者和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同年2月27~28日,县政府召开勐海县十届政府第六次全体(扩大)会议暨经济工作分析会,会议总结1997年政府工作,分析1997年的经济运行情况,安排部署1998年政府工作及全县经济工作,各乡(镇)长、县属各委办局、企事业单位、省州驻县单位领导参加或列席会议。
  同年6月9日,县政府召开全县国有企业改革动员大会,会议传达省州国有企业改革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励海县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会上县政府与11个企业主管部门签订国有企业改革目标责任书,县属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企业主管部门正副职领导、国有企业正副厂长 (经理)、集体企业厂长(经理)参加了会议。
  同年8月4~5日,县政府召开勐海县经济工作分析会,即勐海县第十一届政府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会议总结1998年上半年的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半年的经济工作,各乡(镇)政府、县属各委办局、企事业单位、省州驻县单位的主要领导参加或列席了会议。
  1999年9月22~23日,县政府召开勐海县十一届政政府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会议总结1999年上半年全县经济发展情况,安排部署后几个月的政府工作,县长岩比、副县长段升庆分别在会上作了报告,各分管副县长作了工作安排。
  11月5日,县政府召开勐海县"十五"计划研究编制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上级有关"十五"计划编制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勐海县“十五"计划编制工作,各乡(镇)政府乡(镇)长、县属有关单位和部门的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
  11月8日,县政府召开勐海县1998/1999年度甘蔗生产表彰大会,会议总结勐海县1998~1999年度甘蔗生产情况,通报勐海县1999~2000年甘蔗生产情况,表彰奖励1998~1999年度甘蔗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000年3月22日,县政府召开勐海县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会议,会议对勐海县第五次全人口普查工作作了安排和部署,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按质按量地把勐海县的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抓紧抓好。
  3月23日,县政府召开全县农业工作会议,就1999年农业生产情况作了分析,安排部署2000年的农业生产工作。
  4月7日,县政府召开全县勘界工作会议,指出2000年是州内县市之间行政界线勘定工作的扫尾之年,全县勘界工作者要克服困难,发扬成绩,振奋精神,全面完成勘界工作任务。
  5月9日,县政府召开全县畜牧工作会议,会议肯定勐海县近几年来畜牧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找出存在的问题,指出当前畜牧生产工作应抓好的7个方面要求,强调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抓紧落实。
  8月5~6日,县政府召开勐海县十一届政府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会议分析上半年全县经济运行情况,安排部署下半年的工作重点,各乡 (镇)政府、县属各委办局、企事业单位、省州驻县单位的主要领导参加或列席了会议。
  (岩伦孙一焱)
  【信息】1996年1月12~13日,全国、全省人大代表一行29人对勐海县1995年度粮食生产,景真糖厂扩建、生产及打洛边境贸易区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
  1996年7月27日,打洛发生百年未遇的特大洪涝灾害,造成通信、交通、供水中断,两个电厂被水淹没,4人死亡,2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达2342万元。
  1997年1月10日,省长和志强到勐海县的省级开放口岸打洛视察,并慰问打洛边防站武警官兵。
  同年4月12日,省委书记高严视察打洛口岸,并就口岸的建设情况进行调研。
  1997年7月10日,勐海县勐阿油路改建工程竣工通车。
  同年8月26日,全省稻田养鱼现场会在勐海县召开,来自全省14个地州、市、县及农业厅的专家、领导共131人参加了会议。
  同年8月27~28日,州长岩庄到勐往、勐阿、勐满三个乡检查指导工作,并视察了勐阿糖厂和云南振思铁合金有限公司。
  同年8月30日,省农业厅副厅长甘汝云一行在副县长段升庆的陪同下,到勐往乡检查指导农村小额信贷扶贫试点工作。
  同年9月22日,勐海县省级“科技工作先进县(市)”通过州政府复查验收。
  同年11月6~7日,州长岩庄一行到打洛、勐海、勐宋三个乡开展调研工作。
  1998年3月28日,勐海县原财政系统负责征收农业税的58名农税干部,正式划转地税局。
  同年5月24日,勐冈乡南列小学工程通过"贫四"项目领导小组的验收。
  同年8月29~31日,勐海县连降暴雨,河水暴满,致使勐遮、打洛、勐混、西定、格朗和、勐宋等乡镇的部分田地被淹,房屋、桥梁毁坏,并发生山体滑坡和泥石流。据统计,全县共有6个乡镇,14个行政村,36个自然村受灾,受害人口达1749户8754人,成灾人口359户797人,其中:塌方、泥石流冲毁房屋4幢,耕地260.5亩,灾害直接造成经济损失248.6万
  。
  1999年3月9日,副州长刘德强到景真糖厂调研,对糖厂的经营、销售、利润、债务等问题作了调查了解。
  同年4月2日,州长岩庄带领州市政建设检查组一行对勐海县市政建设项目及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同年5月3~8日,副州长查克率州农业局、州水电局领导到勐海县的格朗和、勐冈、巴达、西定等乡镇检查农业生产及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作。
  1999年6月2~3日,勐海县勐往、勐满两个省列扶贫攻坚乡通过省扶贫检查验收领导小组的验收。
  同年8月22日,勐海县第三期滇西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通过省级验收。
  同年12月6日,勐海县政府办公室被确定为全州唯一的向云南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的直报点。
  1999年12月10-14日,勐海县勐宋、象山、勐阿、勐往、勐海、勐冈、勐遮、巴达8个乡(镇)22个行政村通过州扫盲复核评估验收。
  1999年12月份,县长岩比带领勐海县商贸考察团,对缅甸景栋地区进行为期3天的商贸考察,受到当地军政官兵的隆重欢迎,缅甸金三角军区司令官登胜将军接见了商贸考察团一行。
  2000年1月4日,受省政府的委托,省政府办公厅施天俊副秘书长到勐海县视察霜冻灾害,施秘书长一行通过实地调查和听取灾情汇报后,对本县前阶段抗灾救灾工作中所做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对下一步的救灾工作提出了4点要求。
  同年1月7日,勐海县巴达乡曼皮村发生重大火灾,火灾造成26户房屋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达71.44万元。
  同年2月21~22日,州政协副主席玉捧、朱树先率州农业、扶贫、地税等部门到勐海县就农业开发,农产品流通、销售等情况分别深入到打洛、勐遮、象山等乡镇进行调研。
  2月24日,省政府调研组勐海组在省农业厅杨志民副厅长的带队下,到勐海县调研省政府西双版纳现场办公会的前期准备工作,州政府李家寿副州长及有关部门的领导陪同调研。
  2月28日,勐海县森林分类区划工作通过州政府检查验收。
  3月6日,勐冈乡丫口新寨发生火灾,造成4户房屋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达11万元。
  4月28~30日,省扫盲评估验收检查团依照考核程序对勐海县打洛、勐混、勐遮、格朗和等4个乡镇的脱盲人员进行了抽考,应考825人,实考783人,参考率99.2%。通过检查评估,勐海县扫盲工作通过省级验收。
  5月23日,省列扶贫攻坚乡勐宋乡通过4年多时间的努力工作,通过省扶贫工作验收组验收。
  5月30日,勐海县水稻机械化生产示范区建设项目通过省级验收。
  7月6日,副州长李家寿一行在县政府副县长陈启忠、县政协副主席陈龙文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到勐阿乡调研,并先后实地察看了勐海县流沙河截湾改直工程,勐阿乡学校、卫生院及农田基础设施的建设等,经实地视察和听取汇报后,对勐阿乡的发展提出了5点要求。
  10月2日,勐往乡坝散、勐往、曼嘎、曼冻4个村委会18个村遭受山洪的袭击,造成水稻、甘蔗、鱼塘等被淹或被冲毁,直接经济损失达15.32万元。
  (岩伦孙一焱)
  【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直接为县政府领导工作服务的综合办事机构和秘书工作机构,是沟通上下左右,联系四面八方的纽带和桥梁,是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县政府办公室内部设置秘书科、行政科、法制科(含信访)三个科。编制为44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16人,现有干部职工36人,其中公务员22人(副处级以上7人,副科级以上5人),事业人员14人。5年来,县政府办公室按职能要求,认真参与政务,扎实管理事务,为各级领导、各乡镇、各部门提供了大量优质有效的服务工作。办公室加强了政治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制订和完善了11项制度,并编印成册,推进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充分发挥了机关职能。
  扶贫成效显著。办公室和史志办、地震办、档案局、招待所多方筹集资金,献计出力,在挂钩扶贫点一布朗山乡曼果村委会南很新寨实施了种养殖试范,解决了人畜饮水,完善了基础设施,积极开展文化教育扶贫,使该村面貌焕然一新。

知识出处

勐海县年鉴

《勐海县年鉴》

《勐海县年鉴》是勐海县人民政府主办的综合性地方年鉴,其宗旨是通过全面、系统、详实地记载和反映勐海县1991年以来的政治、经济、社会基本面貌和发展情况。为各级领导科学化决策和考核部门工作实绩,为社会各界人士认识勐海、建设勐海,提供较全面、系统的最新信息资料,同时也为各有关部门及单位开设一个宣传自我的园地或窗口。本年鉴全面系统地记载1996~2000年勐海县各个方面的基本情况。全书分设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军事、法制、农业•林业•水利水电、乡镇企业、工业、交通•运输、邮政•电信、旅游•边贸、城建•环保、商业•贸易、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管理、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社会、驻县单位、附录等22个部类,各部类下设分目,分目下设条目记述具体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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