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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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勐海县年鉴》 图书
唯一号: 260620020230000954
颗粒名称: 勐海县人民代表大会
分类号: D624
页数: 6
页码: 125—130
摘要: 1996~2000年,县人大常委会共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5次;常委会30次;组织代表执法检查、视察、评议13次;主任会议听取部门工作汇报15次;常委会任命干部135人次;开展法制讲座10次。
关键词: 勐海年鉴 政治 代表大会

内容

【概述】1996~2000年,县人大常委会共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5次;常委会30次;组织代表执法检查、视察、评议13次;主任会议听取部门工作汇报15次;常委会任命干部135人次;开展法制讲座10次。
  【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1996年2月120,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会议审议《关于召开勐海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时间的决定(草案)》;通过了《勐海县人大常委会1996年工作要点》;讨论修改《勐海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其他。会议任命:毕晋、周放、万云强、曾汝平、袁永明、刘希俊、陈海辉为勐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1996年3月7日,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审议通过:勐海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勐海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勐海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勐海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调整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会议听取《勐海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县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天福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县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县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96年3月18一24日在勐海县民族会堂召开。会议主席团由39人组成,常务主席7人,依次为艾罕炳、康伍、高天福、玉罕总、岩炳、汤戈、何正耀。会议应到代表244人,列席96人。会议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查代县长岩比关于勐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报告;听取和审查县计划经济贸易局局长舒玉清关于勐海县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6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查勐海县财政局局长陈启忠关于199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天福关于勐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法院院长岩温关于勐海县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声良关于勐海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补选事项。
  会议主席团通过,提交代表团酝酿县十届人民政府县长候选人岩比。
  这次会议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143件,其中:议案
  20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定,并提交大会主席团审定转为建议、批评、意见办理的20件,其中会议期间面复2件。
  【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于1996年5月28~29日在勐海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议由高天福主任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边贸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监察工作情况报告;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于1996年7月24~26日在勐海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天福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农业生产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农村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工商工作情况的报告;人事任免。
  决定任命:仓亚芬为勐海县审计局局长;岩恩为勐海县民政侨务局局长,免去原职务;曹志成为勐海县外事口岸办公室主任,免去原职务;罗圣清为勐海县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免去原职务;舒玉清为勐海县计划经济委员会主任,免去原职务;周云仙为勐海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免去原职务;岩温为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岩应为勐海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决定免去:谭继雄勐海县人民政府科技副县长职务;付水初劭海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1996年9月19日在勐海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天福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三五”普法规划的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安工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情况报告;审议通过《勐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讨论修改 《勐海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规则》。
  【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于1996年11月19~21日在勐海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天福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1996年县财政预算执行和部分变更情况的报告;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
  【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于1996年12月25~29日在初海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天福主持。会议听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蒋朝良和县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周云仙的述职报告,并进行评议。
  人事任免:任命兆勇军为勐海县人事劳动局局长,免去县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会议评选出优秀代表小组,是:格朗和乡代表小组、黎明公司代表小组、巴达乡代表小组、十七代表小组。
  【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于1997年1月27~28日在勐海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议分别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天福、副主任汤戈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县林业局和土地局关于代表评议整改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勐海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岩比的提名,决定免去陈元洲勐海县城乡建设保护局局长职务。根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声良的提请,决定免去毕晋勐海县检察院检察员的职务,陈海辉初海县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于1997年3月6日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常委会副主任玉
  罕总主持。会议讨论通过了《县十届人代会第五次会议议程》(草案);讨论通过了县十届人代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讨论通过了《勐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讨论通过了《勐海县人大常委会一九九七年工作要点》(草案);讨论通过了五次大会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讨论通过了《关于列席十届五次人代会会议人员名单》;讨论通过了由常委会主任高天福向五次大会作的《勐海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县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1997年3月18一24日县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县民族会堂召开。会议主席团由35人组成,常务主席6人,依次为艾罕炳、高天福、玉罕总、岩炳、汤戈、何正耀。会议应到代表239人,实到239人,列席100人。会议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县长岩比关于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县计划经济委员会主任舒玉清关于县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听取和审议县财政局局长陈启忠关于勐海县199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7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199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1997年地方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天福关于勐海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院长岩温关于勐海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声良关于勐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通过《勐海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选举西双版纳州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勐海县代表;表彰先进代表组和优秀代表。
  会议通过关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关于199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7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通过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及1997年国民经济计划的报告决议。
  【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于1997年6月24一26日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议分别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天福、副主任玉罕总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勐海县乡镇企业一九九七年上半年工作报告》、县政府外办的《抓住机遇搞好周边关系为边疆稳定和经济发展再立新功》的报告,县政府人事局的《加快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报告和政府房改办的《房改工作报告》。
  【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于1997年8月26~28日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议分别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天福、副主任玉罕总和岩炳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抓好龙头项目,提高科技含量,确保全县农业经济稳定增长》、《关于勐海县水利建设情况的报告》和《加大力度,狠抓落实,努力完成扶贫攻坚任务》的工作报告。
  会议决定任命:
  马伟为勐海县司法局局长;
  王有三为勐海县民政侨务局局长;
  曹洪祥为初海县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
  杨荣辉为勐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李金梅为勐海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段开林勐海县公安局局长职务;罗有平勐海县司法局局长职务;岩恩勐海县民政侨务局局长职务;
  杨云山勐海县卫生局局长职务;
  罗圣清勐海县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职务;
  蒋朝良勐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职务;
  周云仙勐海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于1997年10月28~30日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议分别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天福、副主任岩炳、汤戈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社会治安和公安工作的报告》、《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三五"普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勐海县一九九七年教育工作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依法终止了不履行代表职务的罗乔保、岩应尖端的代表资格。
  会议决定任命:
  韩学斌任勐海县卫生局局长;王超任勐海县公安局局长;会议决定免去:
  陈文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于1997年12月9日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常委会主任高天福主持。会议主要内容是根据县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要求,提前召开第三十三次常委会;决定任命勐海县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成立选举委员会后,由选举委员会主持操办代表的选举工作。
  [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于1997年12月25~26日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议分别由常委会主任高天福、副主任玉罕总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于1998年2月19日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常委会主任高天福主持。会议通过了县十届人大关于召开县第十一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的决议(草案)和部分材料;讨论修改常委会工作报告。
  [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于1998年3月12日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天福主持。会议通过了县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草案);通过了县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通过了县十一届人大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草案);通过了县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通过了县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决定由县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天福作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还听取了县审计局对同级财政审计的情况报告。
  【县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县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98年3月18~24日在勐海县民族会堂召开。会议主席团由29人组成。会议应到代表187名,实到180名,列席72名,实到36名。会议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查县长岩比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查县计划经济委员会主任舒玉清关于勐海县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初海县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听取和审查县财政局局长陈启忠关于勐海县199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1998年地方财政预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勐海县199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8年县财政预算。听取和审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天福关于勐海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法院院长岩温关于初海县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声良关于勐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会议作出相应决议。
  会议选举王兴荣为县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岩炳、汤戈、岩温、岩坎章、黄志高、吴凤仙为县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王传慰、王海哨、李伟、宋刚、陈仁明、陈志美、陈保清、岩嫩(巴达)、岩嫩(勐宋)、喻宏为县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岩比当选为县十一届人民政府县长,段升庆、岩温、陈启忠、李永义、谭晓健、杨文明当选为县十一届人民政府副县长;刀志宏当选为县人民法院院长;马伟当选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会议听取关于办理“关于加强对布朗山乡生态环境保护的议案”的情况报告(书面)。代表提出建议、批评、意见及议案共242件。
  [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
  于1998年5月14~15日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兴荣主持。会议首先补选州九届人大代表,经表决补选王兴荣、何天伦为州九届人大代表;会议决定任命:陈保清为县人大办公室主任,宋刚为县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胡贴臣为县人大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岩嫩为县人大民族工作委员会主任,罗义辉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刀洪德为县人事劳动局局长,叶东海为县教育局局长,曹洪祥为县农业局局长,张海燕为县工商局局长,邓云华为县财政局局长,肖云康为县乡镇企业局局长,欧东为县文体局局长,喻宏为县司法局局长,李家忠为县交通局局长,陈正明为县土地局局长,胡云奎为县林业局局长,岩香海为县外办主任,吴诗跃为县科委主任,舒玉清为县计经委主任,李金梅为县计生委主任,刀永祥为县民宗局局长,王友三为民政局局长,李仕荣为县水电局局长,王超为县公安局局长,廖赤为县安全局局长,侯永宽为县外经贸局局长,史汉云为县统计局局长,仓亚芬为县审计局局长,黄树才为县监察局局长,王志兴为县城建局局长,韩学斌为县卫生局局长;任命胡志坚、沙梭、朱秀芬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更改撤销李忠学同志勐海县土地管理局局长职务》的报告;审议和决定接受喻宏委员辞职申请。
  [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
  于1998年7月28~30日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兴荣、副主任岩炳、岩温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农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土地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建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于1998年9月16~18日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议分别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兴荣、副主任吴凤仙、黄志高主持。会议听取和评议了县计经委主任舒玉清、县外经贸局局长侯永宽、县统计局局长史汉云的述职报告。评议结果两名优秀一名称职;审议通过初海县14个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名额决定如下:勐海乡57人,初阿乡56人,初混乡60人,格朗和乡54人,勐遮乡74人,西定乡53人,勐冈乡47人,勐宋乡57人,勐往乡51人,打洛镇54人,布朗山乡54人,勐满乡55人,巴达乡48人,象山镇57人。
  选举会议决定免去:杨广才助海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之职务;李海英勐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会议任命魏存芬为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18日下午举行常委会第一次法制讲座,题目《依法治国贵在治官》。
  [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于1998年11月18~20日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议分别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兴荣、副主任吴凤仙、岩坎章、岩炳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1998年财政预算执行和部分变更情况的报告;听取关于"三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关于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议案情况的报告;审议任命乡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会议根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伟的提请,免去罗凤鸣、庄有成勐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万云强、刘希俊、周云文为勐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于1999年1月25~27日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议分别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兴荣、副主任岩炳、岩温、吴凤仙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民政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林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城建局、旅游局关于迎接‘99世博会"整治市容市貌”及"整治旅游市场"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舒玉清、史汉云、侯永宽述职评议整改情况的汇报;审议决定召开县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事项。
  会议任命:徐爱萍为勐海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兰晓昌为勐海县人民法院打洛法庭副庭长职务。会议免去蒋庭明勐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经济庭庭长职务。27日下午转为常委会第二次法制讲座,题目《人大理论与实践》。
  【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于1999年3月5~6日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兴荣主持。会议审议修改《勐海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并决定报告人;审议通过《勐海县第十一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审议通过《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审议通过《勐海县人大常委会1999年工作要点》;审议决定《勐海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审议通过《勐海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审议决定《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会议决定任命王志兴为勐海县建设局局长;周跃宁为勐海县安全局局长;杨坚为勐海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县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县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19日在勐海县民族会堂召开。会议主席团由34人组成,常务主席8人,依次是胡志寿、王兴荣、岩炳、汤戈、岩温、岩坎章、黄志高、吴凤仙。会议应到代表187人、列席81人、工作人员17人(不含大会筹备组人员)。会议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勐海县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听取和审查勐海县199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9年地方财政预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199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1999年地方财政预算;听取和审查勐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初海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勐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这次会议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共124件,议案1件,会后由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会同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于1999年4月22~23日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兴荣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勐海县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暂行规定》,并作出相关的决定。
  会议任命朱秀芬为勐海县司法局局长;杨建武为勐海县粮食局局长。免去喻宏勐海县司法局局长职务;李丛军勐海县粮食局局长职务。
  【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于1999年6月28~30日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议分别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兴荣、副主任汤戈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上年度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听取县审计局关于对上年度同级财政审计情况的报告。
  6月30日举行常委会第三次法制讲座,题目《审计法》。
  【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
  于1999年8月25~27日在县财政局会议室召开。会议分别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志高、吴凤仙、汤戈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农业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决定任命聂曲为勐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7日下午转为常委会第四次法制讲座。题目《预算法》。
  [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于1999年10月27~29日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议分别由常委主任王兴荣、副主任汤戈、吴凤仙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1~9月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1~9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普及六年义务教育情况的报告;听取代表评议部门(国税局、乡镇企业局)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29日下午转为常委会第五次法制讲座。题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于1999年12月28~30日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议分别由常委会主任王兴荣、副主任岩炳、黄志高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交通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审判方式改革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代表议案、批评、建议和意见的情况报告;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打洛口岸经费收支管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免去徐爱萍勐海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王树英为勐海县统计局局长,岩三叫为勐海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姜光耀为勐海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农业与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主任。
  30日举行常委会第六次法制讲座。题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于2000年1月16日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厅召开。会议由常委会主任王兴荣主持。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县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审议通过《勐海县人大常委会2000年工作要点》;审议通过《勐海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工作守则》;决定任命常委会农业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委员与组成人员。下午转为常委会第七次法制讲座。题目《谈谈对"法治”与"人治"的认识》。
  【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于2000年2月25~26日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常委会主任王兴荣主持。会议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文明、县人事劳动局局长刀洪德、县公安局局长王超、县水电局局长李世荣进行述职评议;讨论修改常委会工作报告,决定报告人;审议通过 “常委会2000年工作要点";听取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县十一届人大代表资格的审查和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听取县人大选举联络工委《关于办理县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县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县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0年3月7~11日在初海县民族会堂召开。会议主席团由35人组成,会议应到代表184人,列席94人,工作人员18人(不含大会筹备组人员)。会议主要议程:听取和审议县长岩比关于勐海县人民政府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计划经济委员会主任舒玉清关于勐海县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勐海县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听取和审议县财政局局长邓云华关于勐海县199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00年地方财政预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勐海县199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勐海县2000年地方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兴荣关于勐海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院长刀志宏关于初海县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伟关于勐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会议作出6项决议。
  【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于2000年4月26一28日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厅召开。会议分别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兴荣、副主任吴凤仙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文体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粮食贸易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述职人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文明、县人事劳动局局长刀洪德、县公安局局长王超、县水电局局长李世荣)关于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修改通过《勐海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办法(草案)》。
  [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于2000年6月27一29日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厅召开。会议分别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兴荣、副主任岩温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1999年度地方财政总决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1999年勐海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三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查勐海县城总体规划(修编)的报告;审议通过《勐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正案)和《勐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通过有关决议。
  [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于2000年8月29~31日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议分别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兴荣、副主任岩坎章主持。会议听取和评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岩温的述职报告;听取和评议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刀永祥的述职报告;听取和评议县人民政府土地局局长陈正明的述职报告;听取和评议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沙梭的述职报告;讨论通过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
  会议任命喻莉、仔戈、蔡建红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31日下午转为常委会第八次法制讲座。题目:《以"三个代表”为指导,做好基层人大监督工作》;《如何做好新时期乡镇人大工作》。
  [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2000年10月29~31日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岩炳、岩坎章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1~9月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1~9月县级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部分预算调整意见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勐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和监督国家机关人员办法》、《勐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
  31日举行常委会第九次法制讲座。题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于2000年12月28~29日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厅召开。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兴荣、副主任黄志高主持。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外经贸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测评述职人(刀永祥、陈正明、沙梭)的述职整政情况报告;听取和测评县检察院、县地税局代表评议整改情况报告。
  会议任命玉叫、陈仙仙、汤晓红为勐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阮正元、金海红、罗卫春、罗长生、岳滇臣为勐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罗凤鸣、庄有成、袁永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29日下午转为常委会第十次法制讲座。题目:《刑法》有关职务犯罪法律知识。
  【主任会议听取部门工作情况汇报】1996年8月22日,勐海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勐海县工业后继产业发展情况的汇报;听取县乡镇企业工作情况的汇报。
  1996年10月28日,勐海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关于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旅游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县人民法院关于1996年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
  1997年12月22日,勐海县第十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1997年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汇报;听取勐海县审计局1997年度工作总结。
  1998年6月29日,勐海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主任会议听取县房改办工作汇报。
  1998年8月11日,勐海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主任会议听取中保财产保险公司勐海县支公司关于房产保险和甘蔗保险情况的汇报。会议提出交办意见。
  1998年12月22日,勐海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主任会议听取县监察局关于组织开展行风评议情况的汇报;听取公安局关于“教育整顿,迎接,99世博会(含交警)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会议提出交办意见。
  1999年7月8日,勐海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主任(扩大)会议听取初海县文化市场管理基本情况汇报;听取电信工作情况汇报;听取勐海县1999年1~6月份地方税收计划执行情况汇报。
  1999年7月15日,初海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主任(扩大)会议听取关于全县农村合作基金会工作情况的调查汇报。会议提出交办意见。
  1999年8月30日,劫海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主任会议听取勐海县旅游工作情况汇报;听取勐海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情况汇报。会议提出交办意见。
  1999年9月26日,勐海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46次主任会议听取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普及六年义务教育的自查报告,并作出决定。
  1999年9月27日,初海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47次主任会议听取勐海县发展广播电视事业情况汇报;听取县国家安全局工作情况汇报。
  1999年12月2日,初海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50次主任(扩大)会议,听取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扫除青壮年文盲的自查报告。
  2000年5月18日,勐海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59次主任(扩大)会议听取勐海县金融工作情况汇报;听取初海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汇
  报。会议提出交办意见。。
  2000年7月20日,勐海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65次主任会议听取农业工作汇报;听取县科技工作汇报;听取县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汇报。会议提出交办意见。
  2000年9月20日,勐海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68次主任会议听取关于统计工作及人口普查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关于初海县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情况汇报;听取计经委抓住西部大开发机遇,共谋新世纪发展大计汇报。
  【代表执法检查视察评议】1996年2月26~29日,根据州人大办公室关于组织人大代表视察的通知精神,在我县辖区内的州人大代表和部分县人大代表的视察同时进行,主要视察市场物价控制情况(以"菜篮子"建设实施情况为主);农村扶贫情况;那达勐水库坝后电站建设进展情况。
  1996年5月16~20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有11名县人大代表组成的检查组,对全县及部分乡镇、单位贯彻实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
  1996年6月10~14日,由常委会组织县级机关部分人大代表对正在开展的,,严打”斗争进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县公、检、法三家和打洛、勐混、勐遮、格朗和等乡镇的"严打"工作进展情况。
  1996年6月12~14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驻会代表和县级单位人大代表共6名,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天福带队,分别到勐宋、勐往、勐阿和勐海乡视察粮食生产情况。
  1997年2月24~26日,县人大常
  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对勐满乡、勐遮乡的冬季农业开发和景真糖厂生产情况进行视察。
  1997年8月19~21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胡志寿、高天福、岩炳、岩温、何声良、周美琼、格三、宋刚、岩伦、魏诚、罗有平对勐海县禁毒专项斗争的执法检查。检查组分别到勐遮乡(黎明公司)、勐满乡、西定乡、戒毒所进行检查。
  1998年8月18~20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本级部分人大代表对昆洛公路末端751公里桩至打洛路段两旁的绿化工程进行视察。
  1998年10月27~29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对县民宗局、水电局的工作情况和执法情况进行评议。
  1999年6月24~25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对勐海县城区生猪定点屠宰情况进行视察。
  1999年7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州、县人大代表在对县国税局、乡镇企业局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两局的工作进行评议。
  1999年11月23~26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县级人大代表,对县财政局、土地局、环保局贯彻执行《云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000年9月25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州、县人大代表对县人民检察院、县地税局工作进行评议。
  2000年11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两个检查组对勐海县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执法检查。
  (杨应松)

知识出处

勐海县年鉴

《勐海县年鉴》

《勐海县年鉴》是勐海县人民政府主办的综合性地方年鉴,其宗旨是通过全面、系统、详实地记载和反映勐海县1991年以来的政治、经济、社会基本面貌和发展情况。为各级领导科学化决策和考核部门工作实绩,为社会各界人士认识勐海、建设勐海,提供较全面、系统的最新信息资料,同时也为各有关部门及单位开设一个宣传自我的园地或窗口。本年鉴全面系统地记载1996~2000年勐海县各个方面的基本情况。全书分设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军事、法制、农业•林业•水利水电、乡镇企业、工业、交通•运输、邮政•电信、旅游•边贸、城建•环保、商业•贸易、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管理、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社会、驻县单位、附录等22个部类,各部类下设分目,分目下设条目记述具体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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