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勐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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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勐海县年鉴》 图书
唯一号: 260620020230000943
颗粒名称: 中共勐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分类号: D262.6
页数: 3
页码: 123—125
摘要: 2000年,中共勐海县纪委、初海县监察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案件检查室、案件审理室、调研宣传教育室共4个科室,编制为18人(行政16人、工人2人),实有18人(行政16人、工人2人)。1996~2000年,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纪委和省、州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格局,坚持标本兼治,认真履行职责,把反腐败同改革、发展、稳定有机结合起来,依靠党的自身力量和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共同参与,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力度。共受理来信来访电话举 报425件,办结383件;立案查处违犯党纪政纪案件98件;对公安、邮电、卫生、电力、工商、国税、地税、城建、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了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处理公务移动电话共为县财政收回38万元。
关键词: 勐海年鉴 政治 纪律检查委员会

内容

【概述】2000年,中共勐海县纪委、初海县监察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案件检查室、案件审理室、调研宣传教育室共4个科室,编制为18人(行政16人、工人2人),实有18人(行政16人、工人2人)。1996~2000年,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纪委和省、州纪委
  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格局,坚持标本兼治,认真履行职责,把反腐败同改革、发展、稳定有机结合起来,依靠党的自身力量和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共同参与,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力度。共受理来信来访电话举
  报425件,办结383件;立案查处违犯党纪政纪案件98件;对公安、邮电、卫生、电力、工商、国税、地税、城建、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了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处理公务移动电话共为县财政收回38万元。
  【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县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杨佛海(摄)
  腐败斗争,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以廉洁自律为重点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1996~1998年,采取利用县、乡(镇)两级党校上党课、以党支部(党小组)为单位分片集中、有线电视播放教育录像片、编写印发学习材料等方式方法,组织开展了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活动。结合"村建"工作,认真宣传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六中全会、十五大和中纪委全会以及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等党规党纪,开展"党员帮困扶贫"活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的常规教育。先后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党纪政纪等内容的教育录像片达35100人(次)。1998年,在全国性开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知识竞赛活动中,共征订下发《行政监察法知识问答》读本1758册,包括县处级领导干部在内的共1854名党员、干部参加了竞赛。1999年,按照中纪委和省、州纪委的要求,大力宣传贯彻中央关于制止奢侈浪费各项规定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一系列有关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县委、县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公用车辆管理的规定》等制度和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明确规定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一把手"的责任内容,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2000年,根据州纪委《关于贯彻落实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利用胡长清等重大典型案件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的意见〉的意见》要求,结合实际成立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联合组成的警示教育领导小组和警示教育办公室,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利用胡长清等重大典型案件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把警示教育活动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除利用有线电视在城区播放外,共深入到各乡(镇)和企事业单位播放警示教育录像片33场,观众达5000余人。
  【办理来信来访】1996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来信来访电话举报92件(次),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17件,涉及一般干部29件、其他人员46件。检举控告的内容主要是领导干部用公款吃喝、贪污、贿赂等经济方面的问题。全年共办结76件。1997年,县纪委监察局共受理信访举报60件(次),举报内容涉及贪污、贿赂、打击报复、道德败坏等方面的问题。全年共办结60件。1998年,县纪委监察局共受理信访举报61件(次),其中来信48件(次)、来访12件(次)、电话举报1件。举报内容涉及贪污、贿赂、违反财经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全年共办结58件。1999年,县纪委监察局共受理信访举报69件(次),其中来信47件(次)、来访15件(次)、电话举报7件(次)。举报内容涉及贪污、贿赂、挪用公款、违反税收金融政策法规、道德败坏、赌博等方面的问题。全年共办结66件。2000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43件(次)。举报内容涉及贪污、贿赂、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道德败坏等方面的问题。全年共办结123件。
  【查处违犯党纪政纪案件】1996年,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9件,其中党纪案件19件,政纪案件10件。涉及乡科级干部3件,一般干部13件,其他人员13件。当年共结案16件,其中党纪案件10件,政纪案件6件。给予党纪处分8人,政纪处分5人。
  1997年,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7件,其中党纪17件,政纪10件。当年共结案24件,其中党纪15件,政纪9件。给予党纪处分15人,政纪处分9人。
  1998年,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5件17人,其中党纪10件12人,政纪5件5人。当年共结案16件(含上年度遗留案件3件),其中党纪10件12人,政纪6件6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人,留党察看处分5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人,党内警告处分3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2人,行政记过处分3人,行政警告处分1人。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76423元。
  1999年,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0件20人,其中党纪11件11人,政纪9件9人。当年共结案22件22人(含上年度遗留案件2件2人),其中党纪13件13人,政纪9件9人。为国家和个人直接或间接挽回经济损失12.4万元。
  2000年,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7件9人,其中党纪案件5件7人,政纪案件2件2人。当年共结案6件8人,其中党纪案件5件7人,政纪案件1件1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5人,留党察看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1人。在县委领导下,县纪检监察机关对勐满乡在乡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补选一名副乡长过程中发生的非组织活动贿选一案,进行了严肃查处,对涉案8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并以题为《党员干部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的文件,把这一案件向全县党员干部进行了通报。
  【清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自建私房】 根据省、州党委和政府的文件精神,勐海县于1995年11月成立清理领导小组,开展对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自建私房清理工作。至1996年底,全县有69个单位进行自查,自查面达96%;抽查40个单位,抽查面达56%。共有18名县处级干部、237名乡科级干部填报住房情况登记表。经过自查和抽查,基本摸清了县乡两级干部住房情况,为今后规范私人建房和执纪执法打下了基础。
  【开展行风评议】1998年6月,根据全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会议要求,按照省、州政府纠风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勐海县成立以县长岩比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罗义辉、县监察局局长黄树才任副组长的县人民政府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县监察局设立办公室,于1998年对公安、邮电、卫生、电力4个部门,1999年对工商、国税、地税3个部门,2000年对城建、质量技术监督局2个部门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三年中,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先后聘请42名行风评议员,采取上下联动、内外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的方式开展工作。
  【处理公费移动电话】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若干规定》,县委、县政府结合实际,于1998年6月8~30日在全州率先对公费配备的移动电话进行处理。县委对处理公费移动电话问题高度重视,召开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成立由县委书记胡志寿挂帅的处理公费移动电话领导小组,下发《中共初海县委、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处理公费移动电话的决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纪委书记郑德聪任办公室主任。从6月8日起到6月30日止,全县处理公费移动电话工作基本结束,共办理购、退和登记226部,其中个人自购175部,为财政收回资金346000元;交回36部;出示发票登记15部。处理公费移动电话办公室将收回的移动电话进行了折价处理,至8月底共为财政收回现金386600元。公费移动电话全部折价处理给个人后,为进一步把移动电话的管理纳人正轨,正确贯彻落实好上级党委、政府、纪委关于配备和使用移动电话的各项规定,县委、县政府进行专门研究后制定下发了《中共勐海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通讯工具的管理规定》,对全县党政机关领导干部配备使用移动电话进行规范,将全年的移动电话使用费控制在19200元内。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1998年4~7月,按照省、州纪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以"领导当楷模,机关作表率,基层树形象"为指导思想,县纪委监察局分三个阶段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83名干部职工开展思想、纪律、作风整顿工作。1999年10~11月,县纪委监察局针对全县各乡镇换届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新成员不断增加等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全县各乡镇纪委书记、县属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负责人和机关各科室主任等23人参加了州纪委举办的培训班,系统学习了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等工作程序、特点和基本要求,以及执法监察工作等业务知识。2000年6~8月,根据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深入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的精神,按照县委"三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县纪委等六部门深入开展“三讲”教育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县纪委结合本部门实际,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有组织、有计划、按步骤、分阶段认真开展了"三讲"教育工作。
  【案件查处工作受到州级表彰】1997~1999年,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62件,其中党纪案件38件、政纪案件24件。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对发现的一些单位和部门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监察建议,3年中共发出监察建议4份,监察决定1份。2000年2月21日,在全州案件查处工作表彰会上,勐海县纪委监察局被授予案件查处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开展挂钩扶贫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从1996年4月开始,县纪委监察局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对勐满乡星火山村公所星火山老寨的挂钩扶贫工作。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经过反复的实地勘察了解,在认真分析、酝酿的基础上,制定出《关于对勐满乡星火山村公所星火山老寨扶贫的规划》,为开展好扶贫工作奠定基础。经过努力,至2000年底,该村年人均占有粮食从1996年的349千克增加至536千克;年人均纯收入从1996年的380元上升到1357元;架设了高压输电线路;安装了卫星电视接收器,后又接通微波闭路电视,丰富了群众的文化娱乐生活。1999年,星火山老寨被授予县级"文明村寨"称号,县纪委监察局被评为挂钩扶贫先进集体,受到州、县的表彰。
  (彭其容)

知识出处

勐海县年鉴

《勐海县年鉴》

《勐海县年鉴》是勐海县人民政府主办的综合性地方年鉴,其宗旨是通过全面、系统、详实地记载和反映勐海县1991年以来的政治、经济、社会基本面貌和发展情况。为各级领导科学化决策和考核部门工作实绩,为社会各界人士认识勐海、建设勐海,提供较全面、系统的最新信息资料,同时也为各有关部门及单位开设一个宣传自我的园地或窗口。本年鉴全面系统地记载1996~2000年勐海县各个方面的基本情况。全书分设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军事、法制、农业•林业•水利水电、乡镇企业、工业、交通•运输、邮政•电信、旅游•边贸、城建•环保、商业•贸易、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管理、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社会、驻县单位、附录等22个部类,各部类下设分目,分目下设条目记述具体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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