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出处理公费移动电话的决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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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勐海县年鉴》 图书
唯一号: 260620020230000813
颗粒名称: 作出处理公费移动电话的决定
分类号: TN916.3
页数: 1
页码: 105
摘要: 本小节主要讲述了,1998年6月5日,勐海县县委决定对全县公费移动电话进行处理。
关键词: 勐海县 政治 移动电话

内容

1998年6月5日,县委决定对全县公费移动电话进行处理。1.凡1998年6月8日前配备的公费移动电话,一律按800兆每部1000元,900兆每部2000元卖给个人,原则上优先卖给现有持机人。当事人不愿购买的收交后公开拍卖。2.移动电话变卖、拍卖给个人后,其月租费、通话费一律自付。3.移动电话处理和拍卖所得款项一律上交县财政。

知识出处

勐海县年鉴

《勐海县年鉴》

《勐海县年鉴》是勐海县人民政府主办的综合性地方年鉴,其宗旨是通过全面、系统、详实地记载和反映勐海县1991年以来的政治、经济、社会基本面貌和发展情况。为各级领导科学化决策和考核部门工作实绩,为社会各界人士认识勐海、建设勐海,提供较全面、系统的最新信息资料,同时也为各有关部门及单位开设一个宣传自我的园地或窗口。本年鉴全面系统地记载1996~2000年勐海县各个方面的基本情况。全书分设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军事、法制、农业•林业•水利水电、乡镇企业、工业、交通•运输、邮政•电信、旅游•边贸、城建•环保、商业•贸易、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管理、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社会、驻县单位、附录等22个部类,各部类下设分目,分目下设条目记述具体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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