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补农政策调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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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勐海年鉴1991-1995》 图书
唯一号: 260620020230000699
颗粒名称: 以工补农政策调整
分类号: F272.7
页数: 1
页码: 221
摘要: 本文介绍黎明农工商联合公司对水稻、茶叶、甘蔗等以工补农政策调整情况。
关键词: 以工补农 政策调整

内容

一、水稻:1992年提出几项扶持农业的政策:1、水稻条栽补贴。每亩条栽由公司补贴5元,水稻栽完后由公司按上报数验收,不上报者不给补贴。2、公司对有机肥运输给予补贴。一、二、三、四分场1992年各补贴1万元,科技中心3000元。
  二、茶叶:1992年实行优采、优质、优价、优先兑现和不扣水份的政策。价格为创优鲜叶每千克加价0.12元;由茶厂对分场,再由分场兑茶工,每10天兑现现金一次。1993年将春茶鲜叶价格在1990年价格基础上上浮20%,兑现给职工。夏、秋茶鲜叶收购价视鲜叶市场情况而定。公司从1991年起,按各分场上交给茶厂的干毛茶数量,每吨春茶补贴1200元,每吨夏、秋茶补贴900元给分场。
  三、甘蔗:1992年甘蔗施用的硝酸稀土费用由糖厂负责支付。1994年甘蔗发展基金用于扶持甘蔗种植分场,一分场10万元,二分场8万元,三分场15万元,四分场6万元,科技中心1万元。1995年制定了甘蔗发展基金使用及喷施BR一120的实施办法。使用项目包括推广新技术、喷施微肥、蔗叶还田、新农药试验和示范、小型水利建设、低产蔗地改造、新品种的引种鉴定和示范推广、总结会务费和奖励等,共计安排资金54.18万元。1991年至1993年从糖厂收回的利润,以包干补贴的办法返回给甘蔗种植分场。1994年至1995年公司用收回糖厂的利润,根据甘蔗种植分场中离退休人员负担情况,按工业人榨量每吨补贴15-23元。

知识出处

勐海年鉴1991-1995

《勐海年鉴1991-1995》

出版者:思茅地址印刷厂

本年鉴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军事、法制、农林水电、乡镇企业、邮政电信、经济管理、社会、驻县单位等类目,记载了1991-1995年勐海县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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