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车辆肇事补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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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勐海年鉴1991-1995》 图书
唯一号: 260620020230000410
颗粒名称: 投保车辆肇事补偿
分类号: F840.47
页数: 1
页码: 175
摘要: 1992年5月29日,勐海县糖烟酒公司驾驶员曹卫东驾驶一辆华西中巴车在屏边至河口路段肇事,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各项事宜,共支付赔款83642.38元,而该车所交保费仅为876元。
关键词: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勐海县支公司 交通事故 肇事补偿

内容

1992年5月29日,勐海县糖烟酒公司驾驶员曹卫东驾驶一辆华西中巴车在屏边至河口路段肇事,该车倾覆于130余米深沟中,造成车上乘坐的18人,死亡10人,重伤4人,轻伤4人的重大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各项事宜,共支付赔款83642.38元,而该车所交保费仅为876元。保险公司的赔款从经济上极大缓解了此次事故给保户所造成的损失,充分体现了保险的经济补偿作用。

知识出处

勐海年鉴1991-1995

《勐海年鉴1991-1995》

出版者:思茅地址印刷厂

本年鉴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军事、法制、农林水电、乡镇企业、邮政电信、经济管理、社会、驻县单位等类目,记载了1991-1995年勐海县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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