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勐海支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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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勐海年鉴1991-1995》 图书
唯一号: 260620020230000366
颗粒名称: 人民银行勐海支行
分类号: F832.31
页数: 6
页码: 166-172
摘要: 1991年,中国人民银行勐海县支行内部机构设有7个股室,即行长室、纪检监察室、稽核金融管理股、计划资金股、会计国库股、发行股、保卫股。全行共有职工34人,其中有中级技术职称的3人,助师级技术职称16人。截止1995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勐海县支行内部机构实行改革,设有金融监管室、支付清算室、综合室、保卫股、行长室、副行长室、纪检监察室。共有职工34人(在职31人,退离休干部3人)。
关键词: 人民银行勐海支行 金融机构

内容

【概况】1991年,中国人民银行勐海县支行内部机构设有7个股室,即行长室、纪检监察室、稽核金融管理股、计划资金股、会计国库股、发行股、保卫股。全行共有职工34人,其中有中级技术职称的3人,助师级技术职称16人。截止1995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勐海县支行内部机构实行改革,设有金融监管室、支付清算室、综合室、保卫股、行长室、副行长室、纪检监察室。共有职工34人(在职31人,退离休干部3人),其中:有中级技术职称的1人,助师级职称的17人,员级职称7人;有大专生5人、中专生7人、大学本科1人、高中10人、初中以下3人。
  进入九十年代,勐海县城乡经济有了长足发展,随着经济发展和金融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勐海辖区基本形成以人民银行为领导,以商业银行为主体及其他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城乡各类金融机构布局合理的金融机构22个,非银行类金融机构18个。1991年全县金融从业人员406人,其中退离休人员47人,实际在岗从业人员359人。1991年全县国家银行的各项存款余额达14443万元,各项贷款余额17635万元。1995年,全县已经拥有各类金融机构55个,其中:银行类金融机构31个,非银行类金融机构24个,全县有在岗金融从业人员413人。另有离退休人员69人,金融职工482人。全县金融机构的各项存款余额达32341万元,各项贷款余额为38721万元,各项存款余额分别比1991年增长123.9%和195.6%,其中:属于国家银行的各项存款金额为27977万元,各项贷款余额达36668万元。
  勐海县经济金融主要指标 (1991—1995)
  【金融运行状况】1991年至1995年,勐海县金融运行状态表现为:各项存款逐年上升,城乡储蓄存款稳定增长,贷款投放正常,确保了全县农副产品:粮食、茶叶、甘蔗收购现金的正常供应和人民生活、生产的合理资金需求。金融部门严格执行国家的贷币、信贷方针,积极筹集社会闲散资金,认真调整信贷结构,为本县产业结构的调整服务,贷款投向县内的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为地方经济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使勐海县的经济、金融处于“国民经济稳步发展,各项经济指标完成较好,各项存贷款稳步增长,城乡储蓄存款年年上升”的平稳发展的运行态势。1991年末全县各项存款余额为14443万元,各项贷款余额17635万元,城乡储蓄存款余额为7878万元,(其中:城镇储蓄6177万元,农村储蓄1701万元)到1995年末全县各项存款余额达32341万元,比1991年增加17898万元,增长123.9%;各项贷款余额达38721万元,比1991年增加21086万元,增长195.6%;城乡储蓄存款余额达22013万元,比1991年增加14135万元,增长197.4%。其中:城镇储蓄存款余额达18245万元,比1991年增加12068万元,增长195.3%;农村储蓄存款达3768万元,比1991年增长121.5%.
  【金融监管】为加强金融监管,维护正常、稳定的金融秩序,勐海县人民银行自改革开放以来至.1995年,严格按照总行制定的金融方针及各年度的金融工作指导思想和总行提出的"健全法规制度,强化监督机制,突出监管重点,提高工作水平"的要求,对辖区各金融机构的申请设置、搬迁、撤并、变更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对业务范围,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审查,对新机构上岗业务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考试考核工作;对业务经营活动及存贷款业务、储蓄存款、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情况内控制度管理,和金融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等内容进行一年一度的检审登记和单项监督检查,检查面达100%。通过年检工作,查明各机构业务经营状况,人员构成情况以及执行金融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内控管理等主要情况。特别在1993年下半年贯彻执行朱替基行长“约法三章”和总行党组制定的"三要、十不准”规定,整顿金融秩序,严肃金融纪律,加大监管力度以来,为了强化金融监管,维护正常金融秩序,在监管工作中针对辖区部分金融机构对帐户开设、管理偏松,执行法规不严,违反开户程序等问题。为了严格帐户审批,强化帐户管理,县人民银行依法拟定五条加强帐户管理的新规定,发到各金融机构执行。自实施五条规定以后,严格开户审批程序、严格开户纪律、清理多头开户,规范各种帐户的管理、使用。查清全县各金融机构1877个基本帐户的开设、审批、管理、使用情况。在促进帐务核算、管理等均收到好的效果,达到监管的预期目的。通过近几年的监管及监督检查,特别近三年来的严格监管,使金融监管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在监管工作中完成有关金融监管的各类监管业务公文、报告、批复、通知、决定及调查报告,理论文章等近100余份,完成金融监管项目80余件。
  为严格政策性房改金融业务和房地产贷款业务管理,会同政府房改部门作出规定严格划分各专业银行房地产信贷部的业务范围和住房公积金业务范围,纠正了各行房地产信贷部混业经营的问题。保证了政策性房改资金"集中管理统一使用”,支持了县、乡房改制度的贯彻实施。
  总之,在近5年来的金融监管工作中做到:一、坚持依法监管。依照国家颁布的一系列金融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对各金融机构的依法经营状况,风险防范情况、内控管理情况进行监管检查,并依法查处有关的各种违规问题。二、坚持各银行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审查的监管,建立健全相关的档案资料。结合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的监管,把保障辖区金融业稳健运行,健康发展、维护正常金融秩序作为主要目标,促使金融监管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为勐海县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三、坚持严格查处违规经营活动,及时纠正违规问题。勐海县人行在加大监管力度的1993一1995年期间,积极查处少数金融机构在经营中违反规定的各类问题,其中:1993年查出违规问题20个、违规金额1773.3万余元,不合格凭证239笔,处以罚款1670元;1994年查出违规问题20个,违规金额1079万余元,不合格凭证276笔,处予罚款4716.92元;1995年
  查出违规问题21个,违规金额288万元,处予罚款、罚息、没收利息共计75981元。针对违规情况,还对其受查单位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及建议,发挥了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能。
  1994年,各专业银行为扩展业务服务范围,增强各自的资金实力,适应今后商业银行相互竞争的需要。县工行、农行、建行先后向勐海县人民银行提出"申请设立机构网点”和"机构撤并”的报告达10个,人民银行金融管理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核实,根据《金融机构管理规定》分别提出上报意见。此外,还先后组织人员进行涉及金融业务管理,社会集资调查、金融机构清理、保险业务险种清理和房改政策性业务管理等多项内容的调查报告项目及机构搬迁、变更事项的批复、通知等,共计完成金融监管项目40余件,完成相应的业务监管工作报告38篇,投入监管工作日200余天,顺利完成当年的监管任务,为辖区维护金融秩序作出了贡献。
  01995年,紧紧围绕"实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强化金融监管,改善金融服务,坚决抑制通货膨胀”的金融工作方针,为加强辖区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维护正常金融秩序,于1995年一季度对辖区51个金融机构进行年度核查,检查面达100%,其中:银行机构27个,非银行金融机构24个。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和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需要,增强金融职工的金融法制观念,县人行于8月份布置全辖区各金融机构组织在职职工学习金融法律知识,参加云南省金融系统金融法知识竞赛试题的考试活动,县人行还通过广播、电视向社会广泛宣传金融法知识。为摸清勐海县农村基金会业务经营状况,加强对农村基金会的严格管理,1995年,县人行组织监管人员对农村基金会进行全面调查,如实查清农村基金会目前存在违反《关于加强农村合作基金会管理的通知》规定,超范围吸收城市居民和单位存款,超范围发放贷款以高利率吸收存款,不以经营收益状况而确定股金分红的比例隐形风险极大等问题,为上级行提供真实情况,为今后监管农村合作基金会摸清基础情况,按照人行总行《金融机构管理规定》,严格审核、上报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撤并事项。1995年,勐海辖区的金融机构向人民银行上报要求设立、变更、终止金融机构方面的申请报告26个,经过人民银行调查审核同意上报17个,由州人行同意批设的4个,撤销的4个,体现出对金融机构管理的严肃性、规范性。1995年,勐海县人民银行在实施金融监管中,认真贯彻执行《银行帐户管理暂行办法》,于8月份对全县在金融机构开立的各类银行帐户进行较全面的清理工作,11月份又布置各专业银行、信用社以及营业所认真自查,在此基础上,对县级各银行开立的帐户及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共检查帐户1877户,其中基本帐户1318户,专用帐户510户,一般帐户26户。实现对各银行帐户审批、管理工作的正规化,维护了金融秩序。【金融稽核]1991一1995年,勐海县人民银行始终根据人民银行总行制定的各年度的金融方针政策和"健全法规制度、强化监督机制、突出稽核重点,提高工作水平”的稽核方针,积极开展稽核检查,认真组织完成1991一1995年间的全部稽核任务。5年间共计完成各类稽核项目43个,查出各类违规问题88个,涉及违规金融额4897.27万元;查出不合格凭证780笔,处以罚款63100.97元,处以赔偿金130.17元;处以罚息5132元,处以没收利息29974元,合计处罚金额达人民币98337.14元。投入稽核工作日1500天,参加稽核工作人员452人次。主要进行的稽核内容有:1992年,对县农行全面常规稽核;1993年,对县人行工作进行常规稽核;1994年,对县建行进行常规稽核。同时还进行17项专项稽核:(1)1991年,对县工行进行结算纪律专项稽核;(2)1992年,对县农行部分贷款质量专项稽核;(3)对县人行内部财务管理专项稽核;(4)对县人行专项贷款进行专项稽核;(5)对县农行优惠贷款利率政策专项稽核;(6)对勐海县农村信用社利率政策执行情况专项稽核;(7)1993年,对人行财务管理收支专项稽核;(8)对人行信贷、计划规模执行情况专项稽核;(9)对辖区各专业银行拆借资金业务专项稽核;(10)对建行委托贷款业务专项稽核;(11)参加省人行检查组到大理进行金融宏观调控政策执行情况及超规模贷款专项稽核;(12)对县人行结算纪律及大额汇款业务专项稽核;(13)对各专业银行固定资产贷款业务专项稽核;(14)对县农行农副产品收购资金贷款业务专项稽核;(15)对各专业银行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后续稽核;(16)对县工行、邮政储蓄存款业务专项稽核;(17)对各银行房地产信贷部经营情况专项稽核。
  通过稽核检查,对促进辖区各金融机构业务依法经营、守法经营、稳建运行发挥了中央银行的监管作用,维护了勐海县金融正常秩序,保障了金融业的健康发展。
  【发放人行专项贷款支持勐海经济发展】为积极支持勐海县地方经济建设,兴建骨干产业,较合理地调整产业结构,进一步促进勐海经济的较快发展,勐海县人民银行积极向省、州人行争取专项资金,先后共计发放5200多万元,其中:1985年发放老少边穷专项贷款2200万元新建景真糖厂;1988年发放老少边穷贷款3000万元新建勐阿糖厂;1991一1993年又发放老少边穷和地方经济开发贷款33万元。
  景真糖厂于1987年1月17日建成投产,到1991年底止,经过五个榨季累计入榨甘蔗达51.4万吨,产白糖56440吨,产酒精3933吨,5年实现利润3548万元,超过总投资额的33%,等于五年生产赚了一个厂,并提前两年还清贷款本息2638万元,上缴财政200万元,群众收入达5000多万元,该厂的经济效益居全省制糖业第二位。
  勐阿糖厂于1991年1月17日建成投产,第一个榨季入榨甘蔗88454吨,产白糖8059吨,产酒精812吨,当年的总产值达1774.2万元,群众收入达900多万元。进入九十年代,自1991至1995年,景真糖厂和勐阿糖厂已经成为本县财政收入的骨干产业之一,在5年期间,景真、勐阿两个糖厂共收购甘蔗1644032吨;蔗农收入达17554.2万元;两个糖厂共计生产白糖175726吨,总产值达484465.3万元,其中:1995年两个糖厂,总产值达484465.3万元。利润达3346.7万元,上缴税金3408.5万元,是全省制糖业中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之一。到1995年,两个糖厂上缴县财政收入占全县财政总收入的46.2%到50%之间,对社会贡献率达47%左右。
  【货币发行】货币发行工作是人民银行的重要职责之一,对此,勐海县人民银行在1991一1995年期间,积极组织发行基金调运,做好现金供应,保障本县各行业生产、生活的合理现金需求,保证历年的粮食、茶叶、甘蔗等农副产品收购资金的供应,没有发生打白条现象,为地方经济的发展作出应有贡献。1991一1995年全县现金累计总收入达225428万元,其中:1995年比1991年的净投放额增加9427万元,增长3.065倍,增长率为206.55%。各年度的情况分别为:1991年共收入流通中现金23101万元,组织投放27665万元,全年净投放现金4564万元;1992年现金累计收入28405万元;比1991年增加5304万元,增长22.291%。累计支出33706万元比1991年增加6041万元,增长212.84%。收支相抵,全年净投放现金5301万元,投放额比1991年增长16.15%,其中:人行、建行、农行为投放行,工行为回笼行;1993年全年现金累计收入40299万元,比1992年增加11849万元,增长41.87%。各项现金累计支出47156万元,比1992年增加13450万元,增长39.90%o收支相抵,全年净投放货币现金6857万元,比1992年多投放贷币1556万元,增长29.35%,占年投放计划数的100.18%(其中;工行净回笼389万元,人行净投放1355万元,农行净投放4179万元,建行净投放1712万元)。同时要求专业银行计划部门及时报告用款计划,根据金融运行状况,适时组织现金调动。1993年县人行共组织调运发行基金7530.7万元。为做好贷币发行工作,县人行积极做好回笼卷及损伤券的复点工作。对专业银行(工行)回笼的现金采取两条措施:一是当场复点法,对县工行回笼的现金当场清点,对100元、50元券进行手工点,对10元、5元券进行机器复点,通过复点检查其中的差错,按规定及时纠正,挽回不良影响。二是采取"谁人谁出”的方法,把谁人的现金出给谁,使发生的差错由谁自己解决,同时按工作实际情况对损伤券进行必要的复点。其中:主币复点率为100%,辅币复点率为30%,通过复点,对长短款的差错一一纠正,并对专业银行出纳员、交款员提出意见或建议。在复点工作中,按照复点制度,做到复一把、清一把、复一捆、清一捆、分清责任,做到:点准、整齐、清楚。对复点中的差错,实行交叉复核,逐笔登记,保证复点工作的严肃性、准确性。1993年度共复点损伤券149万元,上缴17.3万元(主要是辅币);1994年全县累计现金收入达52061万元,比1993年同期增加11762万元,增长29.19%;累计现金支出达59610万元,比1993年同期增加12454万元,增长26.41%。全年货币净投放7549万元。对专业银行(工行)交回入库的回笼现金全部进行复点,通过复点纠正差错,保证人行入库款的准确性。在复点中同时对伤损券采取全复与抽查的方法进行清点。1994年人民银行完成复点损伤券47400张,金额达151.9万元,辅币抽查达30%,投入人员157人次;1995年全县累计现金收入8156万元,比1994年增加29501万元,增长56.67%;比1991年增加58461万元,增长28.32%。累计现金支出95533万元,比1994年增加35943万元,增长60.3%,比1991增加67888万元,增长28.95%。净投放现金13991万元,比1994年增加6442万元,增长85.34%,从1991年到1995年的5年间净投放为38262万元,1995年比1991年的净投放数增长2.06倍,增幅为206.48%o1995年全年共组织调动发行基金计15903万元。全年共办理出入库业务491笔,金额为21866万元,比1994年增加业务量75笔金额为8911万元。在办理出入库款业务中,纠正多交、少交库款5起共59000元。人民银行发行部门全年回笼损伤券人民币422万元,复点移销404.9万元,另外,全年统计复点损伤券1416000张,金额达489.9万元,对一元以上的券别全面复点,复点率达100%。为缓解货币流通市场中小票紧缺的矛盾,1995年调剂调人1元、2元、5元、角券60余万元,投入市场达50余万元。
  [强化金银管理做好金银收兑配售工作】金银收兑是人民银行货币发行部门的重要任务之一。为做好1995年的金银收购及配售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计划任务,在开展收兑工作中,严格按照金银收兑标准,把好质量关,与黄金生产企业合作,整顿金、银生产,流通秩序,对黄金生产企业认真做好黄金政策的宣传工作。同时,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门打击黄金走私贩私及非法加工、营销活动。1995年,人民银行全年收购黄金76856.55克。收兑半开165元,较好地完成上行下达的收购任务。
  [货币流通调查】为切实掌握辖区市场货币流通变化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根据上级行的工作布置,开展历年的货币流通调查工作,在调查中基本掌握了历年辖区市场货币流通量单位集团现金、城乡居民手持现金、城镇居民手持现金、农民手持现金和其他流动人口以及边贸口岸人民币流出流入情况。通过调查掌握了1991年到1995年期间各年度的市场货币分布状况及变化原因。弄清货币投放增大,以及投入回笼渠道的变化情况。通过调查,进一步弄清历年货币投放势头过猛的主要原因是:(1)国家实行经济改革开放的优惠政策,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经营方式和货币流通渠道增多,城乡人民的消费基金逐年增长,企业现金支出项目增多,现金用量逐年倍增。银行结算方式存在不适应经济发展的因素,形成大量现金结算代替转帐结算,造成大量现金"体外循环"和社会公众持币量增大、流通中的货币量增大的情况。(2)加快银行结算制度改革,减少现金结算,加强现金管理,控制现金投放是当前和今后实施现金管理的工作难点和重点。调查表明:1991年辖区市场货币流通量为4440万元,单位集团库限现金85万元;城乡居民手持现金4355万元,其中城镇居民手持现金达50万元,农民手持现金3905万元。到1995年辖区市场货币流通量达12690万元,比1991年增长185.8%,单位集团库限现金443万元,比1991年增长421.1%,城乡居民手持现金达12247万元,比1991年增长181.2%(其中城镇居民手持现金103万元,比1991年增长106.0%,农民手持现金10051万元,比1991年增长157.3%)。
  【反假币斗争】勐海县是西双版纳州内的边境县,国境线长146.5公里,边境口岸有打洛、布朗山、西定、巴达,是国家旅游开放地区,自改革开放以来反假防假任务日趋艰巨。对此,辖区金融部门切实加强对反假工作的领导、重视和支持。积极配合公安、海关等部门,注重反假宣传,在全县范围有金融机构的县城及乡镇开展反假宣传活动,并利用广播、电视台、街头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人民币鉴别知识、真假人民币的特征及人民币防伪特征和反假人民币的奖励办法及有关法律知识。并印制传单广泛散发,同时利用银企财务人员开会时讲解反假知识,以各种方式不断提高金融业务人员素质和企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鉴别技能。几年来采取"重点防范、广泛布置"的办法,把反假防假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扎实。在当地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助下,从1990一1995年间共计收缴各类票面的假人民币1944张,金额达109142元,其中:100元券708张,50元券579张。分年度情况看:1990年收缴假币6张,金额230元(100元券1张、50元券2张、10券3张);1991年收缴假币⑵张、金额4500元;1993年收缴假币199张,金额8220元(100元券23张、50元券14张、10元券72张);1994年收缴708张,金额54052元(100元券413张、50元券246张、10元券43张、5元券4张、1元券2张);1995年收缴910张,金额42140元 (100元券271张、50元217张、10元券421张、5元券2张)。
  ["三防一保"工作】勐海县人行历年来一直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执行金融法律法规,正确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从严治行,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狠抓"三防一保"工作,结合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及职工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作风过硬的职工队伍。使"三防一保"(防抢劫、防诈骗、防盗窃、保银行资金)工作取得较显著的成效,勐海县人行自1986年5月一1995年的十年间,没有发生经济金融案件和"三防一保”方面的责任事故和违法、违纪案件,各项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在"三防一保”工作中着重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把综合治理的重点"三防一保”工作列为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勐海县人行党组和行政领导主管领导抓综合治理的"三防一保"工作,做到行长亲自分管,副行长主管,按月召开党组会议,分析研究"三防一保"工作进展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组织、人员、任务三个落实,层层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制。主管的行政领导定期不定期地召集发行、保卫、联行、纪检部门及要害岗位人员汇报工作,并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措施及时整改完善。及时学习传达人行总行、公安部历年的有关文件和通报,开展"群防群治",提高全行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在工作中做到组织健全,目标责任落实。
  2、以多种形式有的放矢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勐海县人行坚决按照上级行"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的要求,在1991一1995年期间,先后对全行职工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开展党纪党风教育,开展学习金融法知识教育及遵纪守法教育,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教育,开展学习英模事迹教育活动,以及运用辖区内发生的金融、经济犯罪的反面事例进行预警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社会奉献”的思想,坚决抵制资产阶级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特别加强对要害、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做到时刻保持"防患于未然"的高度警惕。
  3、健全制度,狠抓落实,确保安全。人民银行是管理金融业,发行货币的银行,人民银行的"三防一保”工作对确保一方金融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勐海县人行从加强内部管理入手,以可行的规章制度,严明的工作纪律要求职工,达到用制度管人,依法办事。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从1991年至1995年间,先后制定了《保卫人员手册》、《押运守则》、《发行库出入库手册》、《文秘、档案人员守则》、《干部职工违纪处分规定》、《奖惩办法》等30项规章制度。本着群防群治,突出重点,抓责任落实,把"三防一保"工作侧重点放在会计、联行、国库、发行出纳办公室、库房安全保卫、现钞押运、文秘档案等现任重大的部门和岗位上,坚持每月查库制和安全保卫检查制,平时还定期不定期地对发行库房、联行业务印、押、证的检查。对每次押运工作提出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保证了现钞押运的绝对安全。在各年度的工作进行中,发现问题及时做思想政治工作,结合实际,解决职工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为职工消除后顾之忧,改善工作条件,使他们努力工作,遵章守纪。1991一1995年,勐海县人行的干部职工没有发生任何违法乱纪的事件。
  4、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犬防"四位一体的综合联范方针。坚持行长分管、副行长主管、保卫股长具体管,主要股室配合抓,党组班子成员一齐抓的做法、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系制度,定期检查"三防一保"工作,配齐各种安全防卫设施,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够完善地方,一经发现,及时纠正,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5、严格押运专用枪支弹药管理,实行枪、弹专人分管,并随时保持良好状态,应付突发事件。严禁枪支外借和保卫人员私自带枪外出,严格登记枪支使用情况。勐海县人行1995年被省人行评为"十年安全无案件”先进单位、"三防一保”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三等奖。
  【综合档案目标管理]根据《云南省机关档案综合管理达标升级试行办法》和《云南机关档案管理县级机关一级标准实施细则》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原则,为了促进人民银行自身机关档案工作的完善和发展,使之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加强人行档案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人行档案促进勐海辖区经济,金融事业发展的积极作用。1993年人民银行勐海县支行开始组织实施档案目标管理工作。经过主管领导及有关股室和档案人员辛勤努力,1993年6月30日经县档案局考评小组考评,以95.1分的成绩达县二级标。
  [会计达标升级活动]根据人民银行总行《关于在全省人行系统开展会计达标升级活动的通知》要求,勐海县人行于1991年5月开始实施会计达标升级活动,在省、州人行领导的关心支持下,严格按照《云南省人行系统会议达标升级实施细则》规定要求经全行职工的共同努力,于1991年12月经州人行会计达标升级检查组考核验收合格,定为会计达标单位。考核成绩为693分。随后确定1992年实施申报会计三级标的目标,拟定规划,经过8个月的努力,完成三级标的具体实施任务,经州人行考核验收以781分的合格标准,并向省人行推荐申报会计三级标,1992年10月经省人行会计达标升级检查组考核验收,以城.5分的考核成绩达到会计业务三级标。此后为了进一步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和会计工作管理水平,1993年6月又对三级标质量进行复查工作,对各项三级标考核指标进行整改完善,在认真总结三级标工作的基础上,1993年确定申报会计二级标,在实施会计二级标考核工作过程中,勐海县人行根据二级标的各项达标考核要求,制定出达二级标的工作规划和整改措施,按照《达标升级实施细则》要求,首先加强会计二级标的领导工作,调整配备得力骨干人员组成新的领导小组,针对三级标验收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纠正,狠抓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措施的落实,强化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管理工作,积极探索会计工作职能转变的运作方法。从1993年1月开始实施会计二级达标升级的规划,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在预期内完成二级标的各项工作。1994年上半年省人行会计二级标考核检查组先后两次对勐海县人行进行会计二级标质量初检检查,1994年10月由人总行会计二级标检查组进行正式考核验收,以总分835.8分的成绩达会计二级标并成为版纳州人行系统第一家会计业务二级标合格单位。
  [金融系统纪检监察]勐海县金融系统纪检监察机构始建于1985年。至1991年底全县6个县级金融机构中,有专职纪检监察机构2个,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5人;1995年,有专职纪检监察机构4个,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7人。机构和人员的配备,为勐海县金融工作保驾护航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991一1995年县属金融系统各行、社党组(支部)对反腐败斗争的认识不断深化,按照中央确定的"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大案、要案;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三大格局,把反腐败斗争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党组(党支部)书记行长负总责的反腐败斗争领导小组,建立了"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领导签订责任制,实行一票否决制,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履行"教育、监督、惩处、服务”四项职能,为金融系统反腐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保障。五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增强了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根据上级党组织和上级行的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廉洁自律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重点问题进行了清理。从1991年1月一1995年12月,全县金融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共有190多人(次)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照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开展自查自纠。清理干部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学习驾驶执照私自驾车工作成效明显,共有6人退出了学习驾驶执照的公款。基本遏制住了公车私用,领导干部私自驾车问题,通过开展制止用公款"吃、喝、玩、乐”的工作,全县金融系统的招待费普遍减少。同时还清理了领导干部建私房及在社会兼职或经商等问题,摸清了情况,遏制住了全民经商热在全县金融系统中蔓延的势头。通过开展廉洁自律工作,各级领导干部普遍受到了党风廉政和纪律教育,增强了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2、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惩处了一批腐败分子。1991年到1995年,全县金融系统共立案查处2000元以上的经济案件16件,涉及金额119350.26元,其中:1992年7件7人涉及金额60730.39元;1993的2件2人,涉及金额11068.65元;1994年6件6人,涉及金额58351.10元;1995年1件1人,涉及金额5000元。通过查办案件,这些违法犯罪分子分别受到刑事、党纪、政纪等不同程度的处分,纯洁了金融队伍。
  3、结合"教、清、整"活动,通过紧紧抓住贷款发放与收回,资金结算,帐户管理,保险理赔,审批金融机构等重要环节和重要部门,纠正少数人在金融活动中,"吃、拿、卡、要、报”的行业不正之风,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
  4、结合整顿金融秩序,加强了金融业务的监管,开展了执法监察,严肃了金融纪律,维护了金融秩序,提高了金融行业信誉。
  5、深入开展了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高了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党组(支部)和纪检监察部门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章,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广泛开展了学习孔繁森、李书奎等先进模范人物的活动;采取讲解法规,剖析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和遵纪守法教育。通过各种教育,使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了思想政治素质,增强了抵御资产阶级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
  (王光诚)

知识出处

勐海年鉴1991-1995

《勐海年鉴1991-1995》

出版者:思茅地址印刷厂

本年鉴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军事、法制、农林水电、乡镇企业、邮政电信、经济管理、社会、驻县单位等类目,记载了1991-1995年勐海县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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