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体制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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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勐海年鉴1991-1995》 图书
唯一号: 260620020230000299
颗粒名称: 财税体制改革
分类号: F810.2
页数: 1
页码: 159
摘要: 从1994年1月1日起实行“分税制"。税收收入为:中央收入、中央地方共享收入、地方收入。实施"分税制”当年,全县中央收人和地方收入为5293万元,上划中央收入为2129万元。
关键词: 财税体制 体制改革

内容

从1994年1月1日起实行“分税制"。税收收入为:中央收入、中央地方共享收入、地方收入。实施"分税制”当年,全县中央收人和地方收入为5293万元,上划中央收入为2129万元。实现中央下达增值税和消费增长20%的目标。实施“分税制”第一年,地方财政收入为3016万元,为县年度预算2660万元的113.4%,超收356万元,比1993年减收1271万元,下降29.6%,按可比口径计算比1993年增收1006万元,增长23.5%,实现省政府下达地方税增长20%的目标。

知识出处

勐海年鉴1991-1995

《勐海年鉴1991-1995》

出版者:思茅地址印刷厂

本年鉴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军事、法制、农林水电、乡镇企业、邮政电信、经济管理、社会、驻县单位等类目,记载了1991-1995年勐海县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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