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公司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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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勐海年鉴1991-1995》 图书
唯一号: 260620020230000152
颗粒名称: 木材公司
分类号: F279.277.4
页数: 3
页码: 140-142
摘要: 勐海县林业局木材开发公司的前身是勐海县木材站,建于1979年,是勐海县继国营勐阿林场之后新建起来的一个国有林业企业。1995年末有职工73人,其中:在职职工65人,退休职工8人。主营木材采伐、收购、加工、经销;经营区以布朗山国有林区为主,并收购集体木材和进口木材。公司下设:布朗山采育林场、云林商行、锯材加工车间、胶合板厂。1995年底,固定资产原值371.8万元,在建中的胶合板厂工程完成固定资产增值959.6万元,拥有固定资产总值1331.4万元。
关键词: 木材公司 企业发展

内容

【概况】勐海县林业局木材开发公司的前身是勐海县木材站,建于1979年,是勐海县继国营勐阿林场之后新建起来的一个国有林业企业。1995年末有职工73人,其中:在职职工65人,退休职工8人。主营木材采伐、收购、加工、经销;经营区以布朗山国有林区为主,并收购集体木材和进口木材。公司下设:布朗山采育林场、云林商行、锯材加工车间、胶合板厂。1995年底,固定资产原值371.8万元,在建中的胶合板厂工程完成固定资产增值959.6万元,拥有固定资产总值1331.4万元。
  根据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精神,为使企业走向市场,增加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自1989年起,公司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承包经营责任制。承包期限3年,第1轮承包期到1991年承包期满,1992年应续签第2轮。但因调整公司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变动而没有接着办理承包合同事宜,到1993年才行签订。实行全员承包责任制,从领导到职工,责、权、利明确,有利于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由于大家的积极努力,1991年至1995年完成木材采伐、收购63390立方米锯材加工9100立方米,工业总产值(按90年不变价计算)达到2277.6万元,人均创产值7万余元,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生产、经营任务。
  1994年后,为了拓宽经济增长点,发展木材加工工业,提高木材综合利用率,增加木材附加值,解决公司车队用油,同时对外营业创收,解决职工住房难的问题,筹建了3项较大工程。一是年产6000立方米胶合板厂;二是林贸加油站;三是10套职工宿舍。到1993年底止,胶合板厂完成工程量的80%左右,加油站和职工宿舍已建成投入使用。
  生产经营完成情况【开设电台进行通讯联络】木材公司木材生产、收购点多、面广,给管理工作带来诸多不便。为了加强林区木材生产和护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沟通面上的工作联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1992年购置了一套电台设备。电台开通后,大大方便了面上的管理工作,有急事可及时联系,提高了工作效率。
  【成立云林商行】为了多渠道地搞活木材公司的经济,获得参与边境小额贸易和进口木材的经营权,经边境贸易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于1993年2月,成立了勐海县林业局木材开发公司云林商行。
  【续签第二轮承包经营合同】在总结1989一1991年第一轮承包经营期间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1993年又继续签订了1993一1995年为期3年的第二轮承包经营合同。合同规定:工业总产值(以90年不变价计算)每年为432万元,实现利润目标为53万元,每年以33万元为上缴所得税包干基数。超过53万元部分,交财政所得税40%,自留60%,有固定资产225万元,承包期内保证设备完好率在95%以上,并增值60万元,到1995年增到285万元。
  承包经营各项基数完成情况
  【考察林产品工业发展趋势】长期以来,勐海县林产品工业发展滞后。木材生产、经营基本上是处在单一生产经营原木为主,少量加工锯材销售的落后状况,森林资源得不到充分合理利用,木材附加值低下,木材资源优势变不成经济优势,制约着林业经济的发展,影响了山区人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为了切实保护和充分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发展林业,发挥林业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促进林产工业的发展。在中共勐海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组成了由县政府副县长格三及林业局、农业、木材公司领导参加的考察小组,于1994年4月2日赴双柏县、省林业厅工业处、海南省海南中士置业有限公司、广东省渔珠木材厂进行了考察,4月28日返回勐海,历时24天。通过走访、参观、座谈介绍,了解了很多国内外林产工业的发展和市场行情,特别是人造板工业的发展势头比较好,对考察小组启发很大。结合勐海木材资源比较丰富的实际,提出了把木材公司改为木材厂,兴建人造板厂,发展木材深加工的建议。
  【建设林贸加油站]木材公司车队拥有大小车20辆,每年耗汽油百余吨,为方便本单位用油,降低木材倒短运输成本,并兼营对外销售创收。1994年6月动工兴建材贸加油站,至1995年7月竣工交付使用,总投资为59万元。
  【筹建胶合板厂】勐海县有比较丰富的木材资源,发展人造板工业有一定的优越条件。为此,1994年11月,委托省林业规划院起草建年产6000立方米单板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以此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报勐海县计划经济贸易局。县经贸局批准立项。1994年12月,正式委托林业部西南勐察设计院进行年产6000立方米单板厂可行性研究、论证和设计。但经过进一步调查研究认为,单板属半成品,增值率低,一次性建成胶合板厂更为合算。因此,征得上级计划部门和设计单位的同意后,改为年产6000立方米胶合板厂。
  1995年3月15日正式动工兴建。土建工程与机械设备选购同步进行。在主要机械设备的选型订贷上,始终坚持先调查研究后订货的原则。即通过胶合板生产厂家了解设备生产厂家生产的机械设备质量,价格等要素,本着物优价廉来选定。选购了河南省信阳木工机械厂生产的旋切机、卷板机;江西第三机床厂生产的磨刀机、锯边机、拼缝机;上海人造板厂生产的压机;四川省宜宾锅炉厂生产的锅炉;云南省思茅茶叶机械厂生产的干燥机。原计划1995年底建成投入试车,但由于没有贷款指标,资金筹集困难等各方面原因,影响了工程进度,所以,直拖到1996年4月才基本建成投入试车,同年6月投入生产。建设工期13个月。
  到1995年12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59.6万元,其中:土建工程(主厂房3810.8平方米,锅炉房267平方米,煤房260平方米,成品仓库224平方米,中心变电室86平方米,取水泵房80平方米,职工宿舍697.5平方米,食堂1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596.1平方米),投资为463.6万元;机械设备为331.4万元;其它164.6万元。
  【招收合同制工人】根据胶合板厂设计规模定岗人数,于1995年9月6日报县人事劳动局审批,经批准后组织报名,应考报名共262人,9月21日进行文化考试,实际参加考试253人。根据文化考试成绩和政审,按择优录取的原则,共录取99人。此次招工自始至终在县人事劳动局的具体指导下进行。
  【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和上级人事劳动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了《勐海县木材公司全员劳动合同实施细则》,并于1995年10月13日职代会讨论通过。应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为70人,除经理按规定应向主管局签订而未签合同外,其余69人均签订了劳动合同,基本实现了全员劳动合同制。
  (白正祥)

知识出处

勐海年鉴1991-1995

《勐海年鉴1991-1995》

出版者:思茅地址印刷厂

本年鉴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军事、法制、农林水电、乡镇企业、邮政电信、经济管理、社会、驻县单位等类目,记载了1991-1995年勐海县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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