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计•所改设为技术监督局】1991年10月15日,勐海县标准计量所改设为勐海县技术监督局。机构隶属县计经委,编制5人,下属级别(股级)不变。1994年,中共勐海县委、县人民政府作出关于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决定,撤销技术监督局。为便于技术监督部门贯彻执行《计量法》、《标准化法》和《产品质量法》,使其具有法人主体资格,保留技术监督所的技术监督局公章,任命罗宏为技术监督所所长。1995年3月23日,勐海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确定勣海县技术监督所为股级事业编制,定编5人。
【业务培训】计量管理培训。计监局于1991年4月至1992年4月,开办培训班1期招收学员46名,通过一年的辅导教学(辅导员龚振平,基本按函授教学规章和教学计划完成了教学任务),41名学员平均成绩95.04分,获得了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结业证书。5名学员被评为省级优秀学员,勣海县技术监督局函授站被评为省级先进集体,龚振平被评为国家级优秀教师,受到了省技术监督局的通报表扬。
标准化培训。1990年10月至1991年10月,标准计量所组织了“第一届全国商业企业标准化、规模化函授培训”,招收学员74人,教务员龚振平,辅导员匡振元。通过1年的认真组织教学、辅导和考试,学员平均成绩92分,及格率100%,被表彰为国家级优秀学员1名,省级优秀学员3名,县级优秀学员5名,先进集体1个,县级支持函教工作的领导4名。龚振平被评为省级优秀教务员,匡振元被评为省级优秀辅导员;1991年10月至1992年10月,技术监督局又在勣海县组织了“第二届全国商业企业标准化、规模化函授培训”,招收学员34名。教务员龚振平,辅导员匡振元。匡振元调离后由陈景接任辅导员。通过1年的认真组织教学、辅导和考试,学员平均成绩93.4分,及格率100%。
1991年10月至1992年10月,技术监督局在初海县组织了全国中小企业标准化函授培训,招收学员56人。通过1年的认真组织教学、辅导和考试,学员平均成绩85.13分,及格率100%。
质量管理培训。1991年10月,勐海县技术监督局在勐海县组织举办了“第二届全国质量监督管理函授培训”班,共招收学员56名,辅导员龚振平。培训经过七个月的认真组织教学、辅导和考试,基本按函授教学规章和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学员平均成绩92分,及格率95.65%。为助海县进一步贯彻执行好《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以及企业自身加强产、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条形码技术培训。1991年12月勐海县技术监督局在勧海举办了第二期和“条形码技术与运用培训班”,商业部门和生产企业的有关人员参加了学习。第一期15人,第二期17人,授课教师龚振平。通过两次组织培训学习,为1992年在勧海县正式实施《条码》标准打下了基础。
1995年8月,勐海县招收21名学员,在全州举办的全国商贸计量函授培训班培训。通过一年的认真组织学习培训、辅导,使学员对《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商贸计量的有关规定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为在我县贯彻执行《计量法》打下了基础。
【法规宣传】1991年4月1日,《标准化法》施行两周年,勐海县标准计量所职工到大街小巷、农贸市场和有关单位张贴《标准化法》宣传画、宣传标语等,以增强干部、职工、群众的标准化法制意识。
1991年4月5日,《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颁布五周年,勣海县标准计量所全体干部职工在县城十字街口,进行了宣传和法规咨询服务,并印发《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和《食品保质期的规定》,张贴宣传画、宣传标语等。
;993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颁布后,勐海县技监局联合县司法局于8月共同开展宣传月活动,将30套《产品质量法宣传画册》和350本《产品质量法宣传汇编》分发到全县的所有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乡镇,并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在这次宣传月中,技监局和司法局共制作宣传栏5期,张贴各种宣传标语450条,画册30套,悬挂横幅布标3条,利用广播、电视宣传,并组织宣传车12次到县城、5个大乡镇、6个中型企业巡回宣传,使《产品质量法》家喻户晓。为《产品质量法》9月1日在勐海县的贯彻实施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贯彻执行法定计量单位】1991年8-12月,技术监督局通过对《计量法》、法定计量单位的广泛宣传,并抽査了勣海县的26家国营、集体、个体、商店批发公司、乡政府和单位的商品标价签、调拨单、统计报表、会计报表、盘点表、公文等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査登记,处罚了16家屡教不改,仍在部分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单位和个体户,罚款1846.90元。其它没有抽査到的单位和个体户积极进行了自査整改,有力地推动了《计量法》、法定计量单位在勧海县的贯彻执行。通过上述多种形式的宣传和检査、改制,勣海县基本完成了向法定计量单位的过渡。在1991年全省执行 《计量法》、法定计量单位先进单位评比中,西双版纳州的3个名额,均由勐海县的单位获得。他们是:商业局五交化公司、初海乡供销社城关营业楼、粮食局直属库。1992年4月7日,省法定计量单位执行情况检査组到勣海县抽査,执行情况为:商业、供销系统96.69%;企业94.7%;政府机关88.76%,平均执行率为93.4%01994年,在法定计量单位颁布十周年之际,技术监督局又根据省、州技术监督局的通知精神,在勐海县组织开展了贯彻执行法定计量单位的自査、检查工作。勐海县商业企业的计量器具改制率100%;商品标签改制率100%; 帐卡改制率100%;商业广泛改制率100%。勘海县工业企业计量器具改制率99.95%;技术标准改制率98.27%;图纸改制率93.75%;各种报表改制率78.76%; 各种工艺文件改制率95.45%;各种操作规程改制率100%o评出景真糖厂为勐海县贯彻法定计量单位先进单位。检査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参加活动的单位,进行了严格、认真、细致的检査打分、评比。评出农机公司、五交化公司展销门市部、五交化商店、百货公司展销门市部、县联社贸易中心、勐混供销社6个单位为1991年度勐海县的“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1994年,技术监督局又在勣海县的加油站、点,开展“计量信得过单位”的评比活动,评出勧海县石油公司加油站,丰源加油站,农机服务中心加油站为“计量信得过单位”。
【计量检定】勣海县技术监督局对全县的计量器具进行了调査统计,全县有各种计量器具约53053台(件),其中:电能表、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约45000块;压力表约1083块;衡器约2863台(把);血压计约84台;天平约52台;竹木尺约324把;几何量具约372件;量提约630套;水表约2530块;其它仪器仪表约115台(件);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约39655台(件)。分年度核定情况为:1991年检定计量器具1224台(件),比1990年增长1.45%。其中平衡器检定1080台(件),比1990年增长1.52%;1992年检定计量器具841台(件),比1991年减少31.2%。其中平衡器585台(件),比1991年减少37.22%;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802台(件),1993年检定计量器具637台(件),比1992年减少24.3%。其中衡器检定585台(件),比1992年减少13.72%;强制检定计量具检定637台(件),比1992年减少20.57%;1994年检定计量器具1023台(件),比1993年增加21.64%。其中衡器检定978台(件),比1993年增加44.25%。强制检定计量器具736台(件),比1993年增加15.54%;1995年检定计量器具485台(件),比1994年减少52.59%。其中衡器检定462台(件),比1994年减少52.76%;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454台(件),比1994年减少38.32%。
【计量督查】1991—1995年,在每年的元旦、春节、泼水节、国庆节前夕,技术监督局都对市场计量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査。5年中,共进行26次检査,检査1743把台、案、杆秤,没收不合格的杆秤254把,处罚在秤上“玩手脚”短斤少两坑害消费者的违法经营者94人次,罚没款合计8830元。1992年“元旦”节前夕,技术监督局在市场执行检査时,龚振平所长被不法商贩用秤铊砸伤,该商贩被公安机关拘留3天,罚款80元,并责令其负担龚振平的医药费151元。
【统一代码】1993年10月14日,县技术监督局以海政发[1993]121号文发出了“关于成立勐海县统一代码标识制度领导小组的通知”。副县长刘德祥任组长,罗宏任办公室主任,龚振平担任副主任。代码办按照省州代码办的规定和要求,做好前期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摸底调査工作,并按时上报省州给予分配码段;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省代码办举办的“统一代码培训班”学习有关业务;组织编印2000多字的宣传材料300多份,进行广泛分发宣传,并利用广播、电视播放有关规定和要求以及宣传材料等。代码办公室组织各单位有关人员举办了每期两天,共5期的“全国统一代码标识制度培训班”,共有194人参加了学习培训。
通过6个月认真细致的努力工作,到1993年12月中旬,勐海县基本完成《代码申报表》的填报、审核、赋码工作。1994年5月份开始一边打印证书,一边颁发证
书,月底基本结束发证工作,共发出代码证书正本873本,副本约1027本。1995年通过省州代码办的检査验收。
【《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证书》制度】1994年4月,技术监督局接到云技监局“关于在全省实行《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证书》制度的通知”后,县计监局即时转发了上述通知,并要求企业认真按通知要求,搞好本企业产品执行标准情况的调査,按制定标准的有关规定审査,修改修订企业标准工作,杜绝无标准产品的生产,配合技术监督局搞好勸海县的标准化管理工作。通过6个多月认真细致的査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审核企业生产的产品执行标准的情况,并针对部分企业执行的标准已过期或有新的标准所代替以及无标准生产产品的情况,向企业推荐新标准以及无标准企业制定或指导他们制定用的企业标准11个,并进行了审核备案,使企业生产的产品都有标准可依。这次贯彻执行《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证书》制度,摸清了勣海县企业生产的主要产品有37个,其中:执行国家标准的产品有23个,执行行业标准的产品有2个;执行地方标准的产品有1个;执行企业标准的产品有11个。
【实施《食品标签认可证》制度】标签是显示或说明商品的特征和性能,向消费者传递商品信息的重要载体;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实施《食品标签认可证》制度,1994年10月,勐海县技术监督局组织企业19名人员到思茅参加《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培训学习。同时根据执行《食品标签认可证》制度制定了实施办法和意见,经过3个多月的宣传、培训工作,勐海县食品企业共办理《食品标签认可证》93份,其中:国营集体企业共办理74份;个体企业共办理19份。为勐海茶厂的14种、1673900个、价值216346元不合格茶叶包装盒、袋办理了延期使用手续,使其避免了21万元的损失。
【标签检查】1991年4月,县标准计量所对勐海县城、勐遮乡、黎明公司的3个糖厂、3个茶厂等15家国营、集体、个体食品生产厂的食品标签、包装进行了严格认真细致的复查,合格率上升为66.67%,比原来提高63.07%。处罚了5家执行食品标签标准较差的厂,罚款合计100元。
1991年9月,标准计量所检查勐海县的29家生产或经销白酒、葡萄酒、饮料、茶叶、面包5类食品的企业的食品标签、包装。被査品种201种,合格129种,合格率64.18%,比原来提髙23.57%,并对6家执行食品标签标准较差的企业进行了处罚,罚款合计625元。在检査中査出273瓶(袋)过期变质食品,标值475.45元,进行了现场销毁,对査出的8100瓶(袋)过期食品、标值13569.99元,进行了限时作价处理。
【建筑建材等标准化检查】1991年7-8月,标准计量所根据县政府的安排,对县城周围正在施工的19个建筑、建材单位的建筑施工和建材质量进行了检査,对不按规范施工,不按标准生产建材的,进行了批评教育和监督指导;对不合格的施工点和建材生产厂,责令拆除和返工,限期整改完善等,并要求勐海县的所有建筑、建材方面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施工队长、施工管理员、甲方基建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全国“中小企业标准化函授培训”的建筑、建材专业学习,提高了勐海县的建筑、建材、基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标准化法制意识和施工、生产质量。
【“打假制劣”活动】1991年3月,勐海县标准计量所针对群众反映:县粮食局直属库门市部春节前后供应的菜油质量问题,进行了调査处理。该批油是直属库送153吨油菜籽到景洪农场加工的,经抽样送检,该批油磷酸脂含量较高,水份、杂质含量超标,主要问题是景洪农场未进行精炼处理。标准计量所调解处理,由此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和损耗均由景洪农场负担,保护了勐海直属库的合法利益和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
1991年12月至1992年3月,技术监督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全县城乡的10个棉絮生产、加工点,32个销售门市进行检査。査获掺杂、使假、短斤少两的劣质棉絮3958床,枕心562个,标价值163011.20元,没收处理假劣棉絮2482床,枕心562个;限价销售不合格棉絮1476床,没收已销售的假劣棉絮、枕心的违法所得款和代销款14278.10元;责成上述棉絮生产、加工销售单位(人)罚款合计36900元(有部分因人逃跑未收回)。通过这次打假、制劣、端窝点行动,净化了市场,提高了棉絮的生产、加工质量。
1992年8月9日,技术监督局根据国务院和省技监局,有关严厉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劣商品违法行为的通知精神,在县城、勐遮乡和打洛镇开展了“打假、制劣”活动。在此期间,共检査13家食品生产、加工厂(点)、21家批发公司、177个零售门市,52种商品,査获假劣商品18040瓶(袋),标值36225.69元,分别于9月8日和9日在打洛镇、勐海县城当众曝光销毁,并对5家情节恶劣的违法生产、经销者罚款合计1550元,广播、电视部门进行了宣传和曝光,在开展“打假、制劣”活动的同时,对农贸市场的肉摊和水果摊使用的衡器进行了突击检查,共查处12起人为破坏杆秤准确度和短斤少两的违法行为,没收杆秤10把,罚款合计350元。
【节日市场检查】1994年春节前夕,技术监督局联合工商局、烟草专卖局等部门于1月31日至2月2日,对勐海县城区周围的206个批发零售商店的264种商品进行了全面、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査。这次检査共査出销售假劣商品的批发部门市,商店60多家,占被检査数的56.5%,其中査获假烟1186包,标值6787.50元,过期变质食品标值17563元。检査组于1994年2月6日上午进行公开曝光后当众销毁。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把抑制通货膨胀作为1995年经济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和政府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好的决定。勐海县政府责成计贸局结合1995年元旦、春节市场两季,组织技术监督、工商、物价、卫生防疫、兽医等部门,于1994年12月27日至30日,对象山镇农贸市场、黎明农贸市场和勐混市场进行了3天的巡回计量、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査,没收不合格台、案、杆秤47台(把),对违法经营者罚款合计800元。净化了上述市场。1995年1月9日至15日,技术监督局联合有关部门组成检査组对集体、个体批发部、零售门市进行了6天检査,共査出假冒的用品标值2250元;假冒食品及香烟标值18525元,过期变质食品、副食品标值43946元;其它劣质品标值23643元;合计标值82364元,检査组于1月15日公开曝光以后,当众销毁;1月15日至28日,对勐海象山、打洛、勐板、勐遮等农贸市场展开全面检査,共査处216户违法经销者,其中:烧毁注水猪肉257千克,标值2953元;注水牛肉200千克,标值2300元;査处不亮证经营者19户;无证经营者102户。技术监督、工商、卫生和兽医等部门对无证经营者、销售注水猪、牛肉者、短斤少两者,销售假劣过期变质食品者作出了警告,限期办证、整改和罚款处理,罚款合计6210元,没收假冒、劣质商品和过期变质食品标值2.5万元,并就地就近当众销毁。广播、电视作了新闻跟踪报导。通过3次全面、认真细致的对勐海县的几个大乡镇、大市场的监督、检査、整顿和处理,震慑了违法经营者,净化了市场。
【劣质产品鉴定查处】1994年下半年至1995年上半年,县技术监督局配合县石油制品清理、整顿办公室,对勐海县的81家石油制品经营单位、个体户进行了清理整顿,其中:国营28家,集体16家,个体37家。通过清理整顿保留29家,限期整改21家,限期停业整顿4家,取缔15家,自用的5家,属州上清理的7户。对5户违法经营者进行了教育整改,罚款合计1250元。
1994年1月,县技术监督局对邮电局、黎明公司二分场和黎明糖厂,先后于1993年3月至6月,从浙江省平阳县、苍南县购进恒丰机械厂生产的3套制革设备,总价1021660元,进行了技术鉴定。通过鉴定,该3套制革设备的许多电器设备和机械设备是旧的。全部设备属粗制滥造,使用几天后损坏严重,无合格证、技术资料和使用说明书,属国家经贸委认定过的劣质骗卖产品。技术监督局以海技监发[1994]2、3、4号文出据了鉴定书。勐海县法院、律师事务所律师及3个单位的有关人员于1994年3月到平阳县、苍南县办理索赔手续。
1994年7月,县宏兴建材公司从湖南省冷水江市新型建筑材料厂购进石棉瓦2500片。销售给勐海茶厂、机械厂、勐混乡政府、打洛边防站等10几个单位和个人,用户使用一段时间后,发现有质量问题,到勐海县技术监督局起诉。技术监督局针对这一情况,走访用户,进行了实地检査,初步鉴定该批石棉瓦确实有质量问题,责成宏兴建材公司先行赔偿用户使用中损坏的石棉瓦。1995年1月6日,县技术监督局对勐海县城区及打洛镇等13个乡镇的110多家经销低压电器的门市、摊点进行检査。通过现场检测、讲解,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假冒、劣质电线、开关、插头、插座、灯头、闸刀、热水器合计7145卷(把、个)进行了没收处理,标值53670元,对部分屡教不改,态度恶劣违法经营者进行适当处罚,罚款合计3673.10元。通过这次检査净化了勐海县的低压电器市场,有效保护了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1995年7月,县技术监督局为了加强对勐海县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勐海县的液化石油气供应站进行了监督检査。勐海县城建局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平均每瓶气重12.83千克,比标准质15千克(士0.5)少2.17千克;州石化实业发展公司勐海分公司,平均每瓶气重12.35千克,比标准质少2.65千克;昆明康乐液化气勐海经营部,平均每瓶气重13.07千克,比标准质少193千克。县技术监督局针对检査中发现的问题向勐海县人民政府呈交了“关于勐海县液化石油气检査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汇报”,提醒县人民政府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制定管理办法。
1995年8月11日,县技术监督局对勐海县生产、销售钢门窗、铝合金门窗的13家集体和个体企业的产、商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测、整顿。这次共抽检45樘钢、铝门窗,合格5橙,合格率11.11%,由此可见勐海县的钢门窗质量问题是比较严重的。县技术监督局对商品质量不合格的进行了査封整改和罚款处理,没收用角钢做的非标准钢窗25樘,标价质1490元;对生产、经销不合格钢门窗的12家罚款1700元,通过这次抽样监督检査,对提高勐海县生产、销售的钢门窗、铝合金门窗质量以及建筑质量和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