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勐海年鉴1991-1995》 图书 |
唯一号: | 260620020230000066 |
颗粒名称: | 打洛公安分局 |
分类号: | D035.1 |
页数: | 1 |
摘要: | 根据云南省公安厅《关于成立勘海县公安局打洛公安分局的批复》的精神.勐海县委、县政府1995年10月16日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打洛公安分局。打洛公安分局受勣海县公安局的委托,行使刑事、政治、缉毒案件的立案侦査权和治安、消防、交通管理的督促权。有县级公安机关治安罚款和7日以下治安拘留及对盘问人48小时留置的权利,对打洛边防派出所、打洛镇治安联防大队、打洛交警中队、公安外事办证室行使业务领导。打洛公安分局为副科级(二级局),由县公安局领导。下设5个科(室、队):办公室、治安队、刑警队、综合调研室、外管办证室。省厅批编制30人,县政府批编制暂定15人。从全局范围内选调5名骨干。 |
关键词: | 打洛公安分局 公安机关 |
出版者:思茅地址印刷厂
本年鉴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军事、法制、农林水电、乡镇企业、邮政电信、经济管理、社会、驻县单位等类目,记载了1991-1995年勐海县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