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机构改革以后,县人民政府共有政府办、计经委、财政局、.工商局、安全局、司法局、文体局、教育局、统计局、审计局、卫生局、城建局、水电局、乡企局、林业局、科委、外贸局、土地局、计生委、民政局、民宗局、交通局、外办、监察局、地税局、粮食局、人劳局(含编委)、公安局、农业局等34个大局;有县医院、中医院、广电局、史治
志办、档案局、一中、三中、职中、桑蚕公司、旅游局、茶办、甘蔗办、房改办、扶贫办、勐界办、驻昆办、社保办、地震办、教育中心等20个单位;有景真糖厂、勐阿糖厂、矿产公司、电力公司、物资公司、木材公司、煤矿、机砖厂、茶厂、商业总公司等10个县属企业;有振思铁合金矿业有限公司、版纳天鹰木业有限公司等2个合资企业。县政府办公室现有编制44人(行政28人、工人16人),实有35人(行政22人、工人13人)。办公室下设秘书科、法制科、行政科、信访办、财会室、小车班等6个科室。
(林璋)
【通知决定意见】根据省、州人民政府关于治理“三乱” 的文件精神和安排部署,县政府于1991年元月9日制发了《关于开展治理“三乱”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安排意见》,强调治理“三乱”是搞好政府各项工作的必要手段之一,指出治理“三乱”的要求、范围及有关政策依据和具体步骤。
1991年元月13日,县政府制发了《关于继续搞好1991年水稻综示区的通知》,指出办好水稻综示区是发展农业生产,提高水稻单位面积产量的主要形式。提出了办好综示区的方式,资金的筹集办法及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1991年3月10日,县政府下发了《勐海县1991年教育工作意见》,提出我县发展教育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职责要求,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民族教育和“三教”统筹,深化党校内部改革等11点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中心工作开展教育思想讨论,实现教育战略转移。
为更好地节约和合理使用公医经费,减少浪费,提高医效,县政府于1991年3月15日印发了《1991年公费医疗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全县实际,提出了13条有关公费医疗管理的办法。
1991年3月24日,县政府制发了《勣海县1991年度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工作要点》,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工作,使全县的各项事业上一个新台阶。
为制止乱砍滥伐,盲目开垦,保护流沙河两岸、昆洛公路两侧的生态环境,县政府于1991年3月31日印发了《关于保护和恢复流沙河两岸、昆洛公路两侧防护林带生态环境的决定》,指出公路两侧及流沙河两岸的200米内列为保护林带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砍伐、垦植,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措施。
1991年8月16日,县政府制发了《关于甘蔗生产发展的若干决定》,指出全县甘蔗生产经过几年的努力,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为稳定面积,加强管理,提高单产,使甘蔗产量上一个新台阶,结合全县实际,制定了甘蔗生产的7项政策和措施。
为增强勐海茶厂的企业活力,县政府于1991年8月21日印发了《关于增强勐海县茶厂企业活力有关政策的决定》,就企业中层行政干部的任免,企业职代会的各项职权,企业的经营目标等有关事宜作了明确的具体要求。
1991年9月19日,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动员社会力量捐资助学的通知》,本着“人民教育人民办,办好教育为人民”的原则,结合实际,县政府决定在县城范围内掀起捐资助学活动,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改善全县的办学条件。
由于受粮食市场疲软和流通不畅的影响,全县的粮食出现了调出难,储粮难的情况,县政府于1991年11月23日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收购任务和售粮大户的奖励办法,并指出要确保购粮资金。
发展优质稻生产是勣海县粮食产品结构调整的重要步骤,也是“八五”期间农村经济发展的目标之一,为更好地发挥资源优势,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县政府于1992年3月22日下发了《关于发展优质稻生产的若干政策决定》,对种植规模、选种、销售、加工等作了具体的规定。
为了强化旅游业的管理,促进全县旅游业沿着正常的途径顺利开展,防止乱发证、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县政府于1992年5月12日制发了《关于加强边境旅游管理的暂行规定》,提出了有关旅游业归口管理及加强办证工作等10条规定。
1992年5月23日,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清理和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通知》,就检査和清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组织领导、时间要求,清理范围、征收计划生育费及如何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作了具体的规定。
为加快全县的电力建设,满足各族人民生活的需要,县政府于1992年6月16日制发了《关于征收电力建设基金的通知》,决定凡在本县电网内用电的单位和个人要按规定缴纳电力建设基金,并提出征收的标准,电力建设基金的使用范围。
1992年8月17日,县政府下发了《关于适当增加合同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指出合同教师在全县教育事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鼓励他们更好地为民族教育多作贡献,县政府决定从9月起适当增加合同教师的待遇,并规定了提高工资待遇的范围和标准。
为进一步开发县土地资源和光热资源,提高复种指数,增加农民经济收入,改善生态环境,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县政府于1992年9月20日下发了《关于安排1993年小春生产和冬作开发的通知》,对1993年小春粮油和冬作开发作了具体的安排。
1992年10月21日,县政府制发了《关于充分发挥糖厂经营自主权,把企业推向市场,尽快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将甘蔗生产计划价格制订、扶持政策、经营管理等自主权下放给糖厂,并提出有关的具体措施。
1992年12月1日,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征收甘蔗农业税的通知》,对引导和促进各行业经济的协调稳步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并对有关事项作了明确的规定。
为稳定和提高蔗糖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县政府于1993年元月13日制发了《关于加强我县甘蔗良种基地建设的通知》,规定了甘蔗良种基地建设目标和步骤及资金、技术、物资配套等工作。
1993年3月20日,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打洛镇财政包干办法的通知》,决定对打洛镇的财政实行“划定收支范围,核定收支指标,超收留用(还贷),增支自负,一年一定”的财政包干制度,以进一步加强口岸的建设步伐,促进全县改革开放和边贸发展,增强打洛镇的财政活力。
1993年4月,县政府下发了《关于继续办好坝区水稻综示区和山区综示区的安排意见的通知》,就综示区的规模及范围和资金的筹集办法,物资配套和技术措施等作了具体的安排。
1993年4月20日,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下放权利,增强打洛镇政府的宏观管理权限的决定》,决定边贸管理权,项目审批权和外管及城建等职能下放给打洛镇政府,以利于加快打洛镇及其打洛口岸建设的步伐。
1993年8月13日,县政府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髙认识切实加强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强调减轻农民负担已提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抓紧、抓好、抓落实,真正把农民的不合理负担减下来。
1993年9月22日,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强化土地审批权限的决定》,强调县土地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唯一的法定管地批地机关,规定全县范围内的土地审批权限属县土地管理局。
为增加教育投资,缓解我县教育经费紧缺的问题, 确保教育事业的优先发展,县政府于1993年10月7日制发了《勣海县县城社会筹集办学资金办法》,明确了集资对象,标准及征集办法和资金的管理及用途等有关事项。
为切实加强对秋粮收购工作领导,确保收购任务的完成,县政府于1993年11月2日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对秋粮收购工作的领导的通知》,强调各级党政领导要把秋粮收购工作作为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来抓,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调动广大粮农交粮的积极性,确保秋粮收购任务的完成。
1993年12月13日,县政府下发了《关于下达1994年小春冬作开发种植计划的通知》,强调小春冬作要以市场经济为导向,以髙产、优质、髙效农业为核心,以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前提,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全面发展。同时,还就小春冬作计划种植面积、产量指标作了详细安排。
1993年12月30日,县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印发〈勣海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方案》,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配合和参与住房改革的工作,确保我县房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调动集体经济组织和各种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增加教育投入,县政府于1994年元月2日印发了《关于农村办学经费征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征收农村办学经费的范围和征管工作,指出要专款专用,统筹安排。
1994年元月5日,县政府制发了《关于提高合同教师工资的通知》,决定从1994年1月起,合同教师的工资在原来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30元,其增加后的工资总额应作为参加“三制改革”的动态工资。
为搞好省列巴达乡山区农田水利开发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以治水、改土、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任务,以实现人均一亩髙产、稳产田(地)为目标,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县政府于1994年元月5日制发了《关于认真抓好全省第一批山区乡农田水利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有关工作责任和要求。
同年3月17日,县政府制发了《关于认真抓好今年春耕生产的通知》。指出抓好今年春耕生产,关键是领导重视、政策到位、狠抓落实,要求有关部门积极引导农民发展髙产、优质、髙效农业,做好技术服务工作。
为切实做好1993年冬季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县政府于1994年3月18日下发了《批准〈关于做好九三年冬季退伍军人安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指出凡有接收任务的单位,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并顾全大局,积极吸收妥善安置。
1994年3月23日,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物价大检査的通知》,指出在新形势下开展物价大检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搞好组织落实,确保这次物价大检査达到预期目的。
为加快全县卫生改革步伐,更好更快地推进卫生事业的发展,县政府于1994年3月29日制发了《关于加快深化卫生改革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了6项改革意见。
房改方案已进入实施阶段,为积极稳妥地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县政府于1994年4月1日制发了《关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强调为加快全县公有住房的建设,必须对住房资金实行“专项存储,专款专用”的原则。
1994年4月19日,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调整勐海县国有企业离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基金提取比例的通知》,指出我县国有企业离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对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稳定社会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适当调整国有企业离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基金提取比例,要求有关部门遵照执行。
为加快全县的经济发展,积极开展内引外联,招商引资工作,县政府于1994年7月5日制发了《关于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搞好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指出全县近几年来的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由于未设专门机构,无项目储备,项目的前期工作较差等原因,引进工作较为困难,要求各部门切实加强领导,深入调査研究,充分发挥部门的积极性,努力搞好招商引资工作。
1994年9月17日,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一九九四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査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深入认识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査工作的重要性,抓好落实工作。
为积极稳妥地把荒山、荒地、荒沟、荒滩使用权推向市场,调动农民和全社会开发、利用“四荒”地的积极性,加快全县荒山的绿化步伐,县政府于1994年10月13日印发了《关于印发〈助海县“四荒”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了“四荒”地的范围和使用权限。
1995年1月27日,县政府下发了《批转〈关于勣海县一九九五年粮豆生产的安排意见〉的通知》,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业的领导,以提高综合效益为目的,适当调整种植业结构,加大科技力度,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力争粮、畜、水产、农村经营管理全面发展,还就计划面积,产量和资金的投入提出了安排意见。
为进一步强化政府依法行政的职能和提高行政部门执法的整体水平,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准确执行,县政府于1995年2月20日,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综合性大检査的通知》,要求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强领导,更好地开展行政执法检査工作。
1995年3月15日,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批转〈一九九五年公费医疗管理办法〉的通知》,指出我县公费医疗经过几年的改革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保障了公费对象的基本医疗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强调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强对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思想教育,顾全大局,共同关心支持公费医疗管理工作。
1995年3月23日,县政府办印发《关于印发〈勣海县人民政府机关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强调各级政府要规范管理制度,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搞好政府的各项工作,为公务员制度的推行打好基础。
1995年4月5日,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勣海县九五年度创建科技工作先进县、乡(镇)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强调开展创建科技工作先进县、乡(镇)活动,是衡量县、乡(镇)科技、经济发展状况的尺度,要求各级领导增强科技意识,加强领导并组织实施。
1995年6月14日,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清理检査“小金库”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清理“小金库”工作的认识,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提出清査工作的时间、范围、内容、方法及重点和有关的政策、措施。
1995年6月16日,县政府办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室内插挂国旗工作的通知》,强调在适合插挂国旗的室内插挂国旗,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组成部分,对干部职工增强国旗意识,增强国家观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将是一个有力的推动。
1995年8月13日,县政府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我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通过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努力,这项工作有了加强并取得一定成效,强调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健全制度,深入宣传有关政策、法律及法规,确保有效地控制流动人口的非法生育,促进我县计划生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为充分发挥我县的自然优势,提高耕地利用率,使我县冬季农业有较大突破,县政府于1995年9月19日
印发了《关于批转〈勐海县一九九六年冬季农业开发计划意见〉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冬季农业开发的顺利进行。
【表彰奖励】为表彰灭鼠防病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认真总结经验,以利于今后坚持灭鼠防病工作的开展,县政府于1992年9月4日印发了《关于表彰鼠疫疫区处理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初海县茶厂等39个单位和沈永源等94个同志进行了表彰。同时,还对马仁伦等70名县乡专业人员和工作队员给予通报表扬。
1992年9月10日,县政府为及时总结我县捐资助学的经验,表彰捐资助学活动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动捐资助学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对勣遮乡政府等15个先进集体和王海思等530名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1991/1992榨季期间,在县委、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广大蔗农的努力下,甘蔗生产获得了丰收。为更好地依靠科学技术,提高单产,增加总产,稳定和发展全县甘蔗生产,县政府于1993年元月6日下发了《关于表彰1991/1992榨季甘蔗生产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勤海县曼真村公所等9个先进集体和纳慈嘉等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要求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为科技兴县发展经济再创佳绩。
为进一步总结县边境贸易,肯定成绩,鼓励先进,县政府于1994年元月15日印发了《关于表彰“一九九三年边贸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对1993年度进出口总额大,缴纳国家税利多,遵纪守法的打洛商行、海洛商行、版纳商行、友谊商行、九龙江商行和中亚商行等进行表彰。
为表彰完成计生工作各项指标较好,有突出成绩的单位,激励各族干部、群众和广大计划生育工作者把计生工作做得更好,县政府于1994年5月7日下发了《关于表彰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对助海乡政府、勣宋乡政府、西定乡政府授予1991—1993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集体)锦旗各一面,对勐混乡政府、打洛镇政府、格朗和乡政府授予1993年度计划生育工作成绩突出流动红旗,以资鼓励。
1994年5月15日,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表彰卫生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对在卫生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西定乡政府及卫生院、勐遮乡政府及卫生院和曼洪村公所等16个单位进行表彰,要求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更好更快地发展全县医疗卫生事业,为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作出新的贡献。
为稳定发展全县蔗糖产业,充分调动广大蔗农和农村干部种植甘蔗的积极性,县政府于1994年7月16日下发了《关于对1993年度甘蔗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的决定》,对1993年度甘蔗生产中成绩突出的勧遮乡政府等66个先进单位和岩温拉等42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1995年2月15日,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表彰一九九四年度边贸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决定对在1994年度中,边贸岀口额大,缴纳国家税利多,遵纪守法,有开拓精神的全元边贸公司、打洛商行、景洪商业总公司、腾达公司、海洛商行、友谊商行等分别授予“一九九四年度边贸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1995年3月24日,县政府下发了《关于授予邓国云、岩罕两位同志“勣海县优秀乡镇企业家”称号的决定》,决定指岀两位同志在1994年度乡镇企业工作中成绩突出,他们带领企业一班人,克服各种困难,两个企业都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主要会议】为认真总结1991年的政府工作,安排部署1992年政府工作及经济工作,县政府于1992年3月9一10日在县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初海县九届政府四次全体(扩大)会议。
1992年11月27—28日,县政府在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勐海县九届政府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会议总结1992年以来政府的各项工作,安排部署1992年冬季1993年春季的各项工作。
1993年3月24日—26日,县政府在县农业培训中心召开了全县农业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1992年全县农业工作,安排部署1993年全县农业生产工作的各项指标和任务。
为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对档案工作的具体要求, 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县政府于1993年5月25-26日在县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县档案工作会议,哙议就全县档案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意见。
1993年6月29-30日,县政府在政府大会议室召开勐海县十届政府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会议分析总结上半年政府的各项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县政府下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为切实加强我县小春冬作开发和种子工作,县政府于1993年9月7—9日,在县农科所召开1994年小春冬作开发和种子工作会议,会议总结1993年小春生产情况和安排部署1994年小春冬作开发计划和种子工作情况。
1994年2月18—19日,县政府在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勐海县十届政府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会议总结分析1993年政府工作,讨论布置1994年政府工作任务,明确1994年政府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奋斗目标。
1994年5月9日,县政府在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全县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会议传达贯彻全国、省、州计划生育会议精神,总结表彰1993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安排部署1994年度计生工作,签订1994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
1994年5月24—25日,县政府在县政府大会议室召开县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省、州有关文件及全州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县农村卫生三项建设,初级保健工作总结及1994年全县卫生初级保健工作的安排意见,并对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1995年2月21—22日,县政府在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勐海县十届政府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会议总结1994年政府工作及经济工作情况,安排布置1995年政府工作及全县经济工作,会议听取彭福源县长作的《统一认识,把握机遇,努力实现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工作报告。
1995年10月25—27日,县政府在县委会议室召开了勐海县经济分析会,会议对1995年全县的各项工作作了详细的分析总结,并就今冬明春的各项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1991—1995年,县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党的十四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省人大、省政协对办理建议、提案的要求,把办理建议、提案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程,在做到件件有答复的同时,进一步狠抓办复质量。“八五”期间,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共接到县人大、县政协送交办理的建议和提案1381件,其中代表建议844件,委员提案537件,其中:文化教育卫生、广播影视和计划生育方面179件,占交办总数的12.96%;农田水利、人畜饮水和电力建设方面的有277件,占交办总数的20.06%;公路桥梁建设方面的134件,占交办总数的9.70%;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有97件,占交办总数的7.02%;林业土地方面的104件, 占交办总数的7.53%;市政建设和市场管理方面的85件,占交办总数的6.15%;要求建盖办工用房及职工宿舍方面的147件,占交办总数的10.64%;其他方面的有358件,占交办总数的25.92%。
县政府及各承办部门(单位)接到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后,都以积极、主动、严肃、认真的态度加以研究,及时落实负责人和承办人员,对已有具体措施或正在解决的建议和提案,及时答复。对因其他原因或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也实事求是地讲明情况。“八五”期间所提出的建议和提案已得到解决和维持现状的683件,占交办总数的49.46%,建议和提案所提出的问题正在解决和准备解决的有274件,占总数的19.84%;建议和提案所提出的问题因条件限制和其他原因县里暂时不能解决的有328件,占总数的23.75%;建议和提案提出的问题需要请示上级解决和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争取扶持和资助的有96件,占总数的6.95%。
“八五”期间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深化认识。认真办理建议和提案,对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三家每年联合召开的建议、提案交办会上,三家领导都强调指出:做好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是尊重代表、委员民主权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履行政府工作人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的具体体现,是贯彻党的十四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实现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需要。要求各部门不断深化办理工作的认识,严肃认真地对待每一件建议、提案,把办理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会后,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也结合单位实际提出办理方案和意见,把办理建议、提案工作作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坚持制度,职责到位。每年的办复工作中,各承办单位坚持了办理建议和提案的分析研究制度、调査协调制度、层层负责制度、联合协办制度、走访征询制度及总结交流制度等。根据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特点,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做到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限、定任务、定职责,在组织上保证了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坚持各种制度。使各项职责落实到位,有效地提高了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规范复文格式。为体现办复工作的严肃性,各承办单位都能按县政府的要求用本单位的红头文件给代表和委员复文,按统一的格式复印、盖章,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和抄送部门。
四、深入调研,注重实效。县政府强调,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难度较大、带普遍性的建议、提案,要组织力量深入调査,寻找问题的实质,务求事事有回音,实实在在地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把工作做得更具体更实际。
【信访工作】“八五”期间,县人民政府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327件(次),接待群众集体上访17批149人次,办理重要信访案件45件,办结率为86.48%,信访总量按内容分类:批评建议、举报类增加,申诉和纠纷类减少,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求决类居高不下。
“八五”期间,由于改革出台的几项制度,涉及各方面的利益,加之一些政策未配套,旧的问题解决了,又引发新的问题,反映的内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处理难度较大,县政府及其信访工作部门根据勧海的实际,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加强信访工作,为勣海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进步,为群众办实事,排忧解难,主要做了以下工作:1、为使信访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根据“归口办理”原则,把信访案件处理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使群众更安心于生产、生活;2、建立和推行群众逐级上访制度。由于我县群众越级上访较多,给信访工作带来一些难度,为及时处理信访问题,建立了信访目标管理责任制,使上访群众都能在当地政府反映并尽快得到解决;3、为处理好群众集体上访,县政府及其信访工作机构,根据群众上访的问题和要求给予解决的事项,在主管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组织有关部门参加抓好接待工作,协调处理集体上访,及时化解矛盾;4、搞好与县委、人大等部门的信访协调工作,使全县的信访工作步入有序、健康发展的轨道;5、抓好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一般群众来访都要求与主管领导见面并能及时得到解决。为此,县政府办公室每月定期一个“领导接待日”。“八五”期间,领导接待日共接待人民群众来访296人次,亲自处理来信584件,办结率达97.42%;6、搞好日常信访接待工作。历年来,县人民政府十分重视信访工作。为搞好信访接待工作,县政府办配备一名专职信访员负责处理县政府的日常信访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也相应地配备了专职或兼职信访工作人员,形成了县、乡、村“三级信访网络”;7、搞好信访信息和信访研究工作。信访是一项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政策性强的工作,所反映的情况都是难点、热点问题,为使领导尽快了解和掌握人民群众确需解决的问题,信访工作部门搜集一些带有普遍性的群众信访案件,及时送交领导审阅,争取尽快解决,及时化解矛盾;8、抓好信访督办工作。依据“归口办理”原则,信访工作部门加强转办与催办的工作,要求承办部门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反馈县政府信访部门备案,使信访案件 “件件有结果”;9、重视做好“两会”和重大节日的信访接待工作,使各项工作及活动顺利进行。
(岩伦)
【驻昆办事处】勐海县人民政府驻昆办事处成立于1988年8月,成立时为县政府组成部门(正科级),主任由县人大任免,定编2人,地址在昆明市明通路42号。1995年5月迁至关上云峰街2号,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科级),编制5人。1996年6人。
驻昆办以传递经济信息、争取国家及省立项目为主要任务。定期不定期地将省城科技、经济、文化等重要信息以简报形式直送勐海县委、政府,还担负县政府报省工程项目的催办及资金、物资落实工作,几年来先后为勐海县争取到的重要项目有国家粮食基地县、国家甘蔗糖料基地县、省蚕桑试验基地等。重点工程项目有纳达勐水库及纳达初电站等项目的报批和资金配套等。先后为勣海县争取到国家、省配套资金达数千万元。
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驻昆办闻世界银行可为中国贫困地区社会发展提供无息贷款,及时把信息传到勣海并四处活动,积极配合教育、卫生部门争取立项,赢得了教育“普6”贷款80多万美元;卫生项目贷款近100万美元。
在抗震救灾工作方面,驻昆办尽力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把勣海受灾情况报告省政府。落实资助单位及资金,先后为勐海县争取到数百万元人民币的救灾经费和 “213"、“2020”吉普车各1部。
驻昆办自成立到1995年,曾协助勣海县妇联、公安、民政等部门,解救被拐买的妇女5起6人,对被解救回来的特困妇女,还赠送衣裙车费,提供食宿,安全送回原地。
驻昆办设有接待室,设35个一般床位,附设小伙房,备有灶具,为勐海上昆办事和旅游的干部群众提供方便。驻昆办人员经常深夜接机,等安排完毕往往天已大亮,几年来共接待上昆办事的机关干部数千人,协助购买办公物品,代办托运手续等,接待基层来昆和出省旅游的团体10余团,百多人次。还根据游客的不同层次妥善安排,特别关照农村来的人员,很多时候直接充当导游。在车票、机票紧张的时候,驻昆办工作人员常常昼夜排队设法托人购买。几年来,凡经驻昆办接待的团体没出过一次事。对那些私自上昆办事就医不慎遗失钱钞,碰到困难的人,驻昆办均尽力给于帮助,使之如愿以尝。
受勐海县委、政府的委托,驻昆办还兼管照顾异地安置在昆的离、退休干部。在重大节日时,特别是民族节日,驻昆办总要组织在昆学习的干部,在校就读的各族学生举行庆祝活动,赠送礼品,使之深感温暖,加倍努力学习。自驻昆办成立至今共举办联欢庆典近百次,参加人员近万人次。
驻昆办主任王长林3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受到奖励。其中全省驻昆机构党总支1次,西双版纳州驻昆机构党总支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