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勐海县委员会
【概况】1995年,中共勐海县委员会有6个工作部门,即县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办公室、老干部管理局。实有行政人员59人。县委办公室内设秘书科、机要科、微机服务中心、行政科、调研科、信访科和保密办公室,有行政人员21人。
五年来,县委带领全县各族人民,坚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坚持以改革为动力,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发挥资源和地理优势,抓住机遇,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形成了边疆稳定、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政治局面,较好地实现了“八五”目标。
县委围绕经济建设,开展了3期每期3个月的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工作,完善和发展了农村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农村政策,提高农民群众的爱国主义思想和集体主义思想,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开展两期每期10个月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使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得到明显增强。抓好乡科级干部的配备工作,选拔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中青年干部进入领导班子;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抓好乡科级以上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搞好党员民主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党政干部的廉洁自律,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不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主要会议】 公布第六次党代会选举结果。1991年1月9日,县委印发《关于中共勐海县第六次代表大会选举结果的通知》,公布了选举结果。县委常委有李家寿、彭福源、岩章、王志云、陈龙文、康伍、李清。李家寿任县委书记,彭福源、岩章、王志云任县委副书记。
第一次农村工作会议。1991年3月4日至5日,县委召开全县农村工作会议,会上,县委书记李家寿作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化农村改革、为推进我县农村两个文明建设而奋斗》的报告。会议以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总结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改革的成绩和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和教训,研究当前农村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化农村改革、促进我县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工作要求。
党的六届二次扩大会议。1991年2月25日至26日,县委召开中共勐海县六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由县委书记李家寿、县长彭福源传达中央十三届七中全会和州委二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审议了《勐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及“八五”计划》。“八五”计划目标是:工农业总产值达到2亿元(80年不变价),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50元,财政收入达到4000万元,边境贸易总额达5000万元,乡镇企业总收入达到4500万元。并提出了十条政策措施。
六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1992年2月16日至20日,县委召开中共勧海县第六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会上,县委书记李家寿作了《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振奋精神、为实现我县“八五”计划而开拓奋进》的报告。报告指出,一年来,在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领导下,全县同全国人民一道,抵制了东欧和苏联巨变带来的消极影响,战胜了特大洪涝灾害,在国际风云变幻和严重自然灾害的环境中经受了考验。县委坚定不移地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继续治理和整顿经济环境和秩序,开拓进取,有效地推动两个文明建设。会议审议通过了《勐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建议》。《建议》提出,到2000年,国民生产总值在90年的基础上再翻一番,达到50000万元,国民收入达到43000万元,工农业总产值达到67000万元,地方财政收入达到7500万元,边境贸易总额达到20000万元,乡镇企业总收入达到60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00元。“八五”期间实现工农业总产值47000万元,财政收入4500万元。抓好景真糖厂的扩建,勐海茶厂的技术改造,打洛公路的建设,勐阿公路的改造,纳达勐电站的建设,打洛口岸的建设,县城工贸区的开发等,并提出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支柱产业,努力实现科学技术的转移,加快对外开放步伐,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等5条政策措施。会议选举产生了出席州第三次党代会代表74名。
六届四次全委会。1993年3月12日,县委召开中共勐海县委六届四次全委会议。会上,讨论了县委七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酝酿七届县委班子候选人,确立第七次党代会议程。
第七次党代会。1993年3月22日至26日,中共勣海县第七次党员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共247名代表参加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艾罕炳作的《加大改革力度,加快经济发展步伐,为实现我县第二步战略目标而奋斗》的报告。《报告》指出,3年来,县委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现了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提出今后的工作要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口岸、边贸、旅游业的发展。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县委委员31名,候补委员4名;新一届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6名。选举产生了县委、县纪律检査委员会领导班子。县委书记:艾罕炳(傣)副书记:彭福源(傣)、王志云、康伍(哈尼)县委常委:艾罕炳(傣)、刘德强(拉祜)、李银(哈尼)、刘德、李才忠(拉祜)、杨仕兴、胡志寿(拉祜)纪委书记;李馄(哈尼)副书记:周美琼(女,傣)、黄树才纪委常委:李锟(哈尼)、周美琼(女,傣)、黄树才、陈仁明、兆勇军(傣)七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1994年2月3日至4日,县委召开中共勣海县委七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会上,县委书记艾罕炳作《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加快改革、加快发展》的报告。报告指出,县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四大精神,促进思想的解放;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保证国民经济的发展;坚持两手抓,促进社会全面发展;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提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加快优势产业发展、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深化工商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扩大对外开放、加大改革力度,发展边贸和旅游业,加强民主法制和党组织建设,促进社会全面发展。
选举州党代会代表。1995年5月10日,县委召开七届四次全委会议,选举产生勣海县出席中共西双版纳州党代表会议代表14名。
劳模表彰会。1991年4月5日,县委召开表彰大会,表彰县级劳动模范195名、先进工作者103名、先进党支部28个、党小组25个、优秀党员312名。
“一五”普法表彰会。1991年4月5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一五”普法总结表彰会。总结“一五”普法期间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表彰普法先进集体11个,先进个人160名。
第二次农村工作会议。1991年12月3—5日,县委召开全县农村工作会议。县委书记李家寿作《明确任务、增强信心、开拓前进》的讲话,重点部署全县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工作。
三级干部会议。1992年11月25日,县委召开全县三级干部会议,县委书记艾罕炳作《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的报告。报告对十四大的深远意义进行了阐述,进一步论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理论。要求广大干部群众,解放思想、转换脑筋、真抓实干,促进各项事业的进步。
打洛现场会。1993年2月22日,县委、政府在打洛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打洛口岸开发区建设和边贸工作现场会。会议由县委书记艾罕炳主持。会议针对口岸存在的问题作出了取消和减少收费,进一步放权予打洛镇等七项决定。
山区工作会。1993年7月20日至22日,县委、政府召开全县山区工作会议。会上,县委书记艾罕炳作《认清形势、真抓实干、促进山区民族经济跳跃式发展》的报告。会议总结山区工作经验,研究山区开发工作,提出要按照“三个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开发山区资源。
乡镇企业工作会议。1993年12月13日至15日,县委、政府召开全县乡镇企业工作会议,贯彻全省乡镇企业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勣海县乡镇企业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发展对策。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快乡镇企业发展的决定》、《初海县发展乡镇企业考核奖惩试行办法》和《关于加快勧海县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规定》。
贯彻“教育纲要”。1993年9月27日至29日,县委召开全县教育工作三级干部会议,贯彻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会上,部署九十年代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及相应的步骤、措施等。
经济分析会。1995年10月25日至27日,县委、政府召开95年1月至9月经济工作分析会。会议由县委书记艾罕炳主持。对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工业、企业发展及边贸、旅游、口岸等作了全面的分析讨论。肯定成绩,找出问题,提岀改进的方向。
【主要政策决定制度】决定对农村党员特别补助。1991年3月5日,县委作出对农村党员特别补助的决定。对1960年以前入党的农村党员每年补助100元,1958年以前入党的每年补助120元,建国前入党的每年补助140元。
出台承包土地种蔗政策。1991年3月18日,县委出台《关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承包土地种植甘蔗的若干规定》(试行)。《决定》共八项内容,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承包土地种植甘蔗作了具体管理规定。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991年8月16日,县委、政府作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要求各级各单位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文化教育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为社会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出台党政人员创办经济实体的政策。1992年6月30日,县委为鼓励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积极投入经济建设的主战场,加速经济发展。出台了11条鼓励、优惠的政策措施。对创办经济实体的单位和人员给予各方面的政策鼓励和优惠。
制定保密规定。1992年12月2日,县委办公室印发《中共勣海县委办公室工作中国家密级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暂行规定》。《规定》共六项内容,对有关保密事项作了明确要求。
出台鼓励干部投入经济建设的政策。1993年2月3日县委出台《关于鼓励全县科技人员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到经济建设主战场的若干政策规定》。对“下海”创办经济实体或企业的人员实行各种优惠和鼓励。
出台鼓励提前离退休政策。1993年3月,县委制定了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提前离退休政策。规定接近离退休年龄1—3岁,自愿提前办理离退休手续的,经组织批准可提前离退休,每提前一年,发给特别补助费500元,该政策执行到1993年12月1日止。
制定工作制度。1993年6月3日,县委制定颁布了《中共勐海县委工作制度》。《制度》从加强县委集体领导,加强县委领导责任制,加强学习和调査研究及加强县委班子团结,勤政廉政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制度》共十项内容。
作出学校管理决定。1993年6月23日,县委、政府作出了《关于开展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决定》。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三制”改革:即校长负责制、教职工聘任制、结构工资制。
制定干部工作制度。1993年11月3日,县委制定了《助海县干部工作制度》。制度由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组织部门讨论,县委常委审批及管理、教育培训等八项制度组成。
出台机改人员分流政策。1994年9月15日,县委下发《关于做好机构改革中党政机关人员分流的意见》,对机改中人员分流作了若干鼓励政策措施和规定。主要是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归队;鼓励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创办经济实体,从事第三产业;鼓励接近离退休年龄5年的人员提前离退休(每提前一年鼓励500元);鼓励有专长人员辞职“下海”(每个工龄鼓励800元)。
出台股份制优惠政策。1994年10月28日,县委、政府为深化农村改革,加快乡镇企业的发展,作出了《关于在我县推行农村股份合作制的意见》,制定了若干政策措施,对股份制企业给予各项政策鼓励和优惠。
强化宣传思想工作。1994年11月18日,县委作出了《关于加强全县宣传思想工作的决定》,指出了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性,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
强化党组织建设。1994年11月23日,县委作出《关于认真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强全县党的建设意见》。针对全县近几年来党组织有所削弱的现象,提出加强党的建设的一系列方针和措施。在党员培养、培训、管理使用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推荐出席省六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1995年5月2日,县委研究决定,推荐3位同志为勣海县岀席中共云南省第六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他们是;艾罕炳(傣族)、彭福源(傣族)、王传蔚。
决定上马高炉镒项目。1995年8月4日,县委、政府召开五套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上马高炉镒厂,并成立了协调领导小组,由副县长沈永源任组长。
制定文件处理细则。1995年12月13日,县委办公室制定并印发了《中共勐海县委文件处理实施细则》。《细则》对文件的行文规范、起草、审核、发布形式、签发、格式、校对、处理、立卷、归档、保密等作详细、明确的规定。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1994年12月5日,县委根据全国和全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成立勐海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王志云任组长。全县“村建”工作启动至1996年7月,分两批在全县十四个乡镇展开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每批时间为10个月。每批从州、县、乡村抽调队员近200名,组成工作队,广泛开展工作。村建工作以抓“五个好”为工作目标,以加强基层组织领导班子为核心,促进农村全面发展。1995年10月,县委组织的以党支部为核心的第一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结束。从1994年12月至1995年10月,全县从州、县、乡村共抽调158名干部,在43个村公所(办事处)开展“村建”工作。该批工作共举办人党积极分子培训班59期1421人次,举办党员干部培训班71期4250人次,按照党章规定,发展新党员335人,填补了20个党员空白村,新增党支部13个,调整充实党支部书记43人,占80个支部书记的53.7%,调整村公所 (办事处)主任13人,占19%。
【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1991年3月,全县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工作开始。全县共抽出537名干部,组成工作队,分赴14个乡镇开展工作,为期一个月。同年12月,在县委召开的第二次农村工作会议上,决定分三批开展农村社教工作,并成立社教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王志云任组长。第一批在勐遮乡、勐混乡、初海乡、象山镇开展,时间是1991年12月至1992年3月中旬。第二批在初阿乡、勐往乡、勐满乡、砌宋乡、格朗和乡开展,时间是1992年7月中旬至10月中旬。第三批在巴达乡、西定乡、布朗山乡、勐冈乡、打洛镇开展,时间是1992年12月中旬至1993年3月中旬。每批从州、县、乡、村抽调350名左右干部组成工作队。社教的主要任务是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1992年3月25日,勐海县第一批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工作结束。这批社教工作历时101天。350名干部在勧海乡、勐遮乡、初混乡、象山镇的30多个行政村(办事处)309个自然村开展工作。社教工作提高了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社会主义觉悟。用社会主义思想占领农村阵地,使党的各项农村政策得到贯彻落实。第二、第三批社教工作也相继按计划完成。
【机构改革】1995年4月5日,县委、政府宣布全县党政机关的机构改革工作基本结束。1993年2月8日,根据省州要求,县委成立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王志云任组长。1993年6月28日,县委同意并上报《勐海县机构改革总体方案》。该方案把县级党政群机构由77个减为44个,工作人员由1094人减为843人。1994年6月18日,县委向州上报了《勐海县乡(镇)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方案拟定了全县党政机关的“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责”的实施意见。1994年9月15日,县委、政府作出《关于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决定》宣布机构改革全面实施。改革拟定县级党政群机构(含二级局)由1993年2月底的77个(其中县委、政府工作机构50个)精简到31个,县级党政群工作人员由1993年2月底的769人精简到500人。通过改革,县级党政机构由50个精简为31个,比改革前精简38%,人员定编500人,比改革前精简35%。其中:县委工作部门由原来的9个减为5个,精简44%。政府机构由原来的41个精减为26个,精简37%。
【推行公务员制度】1995年12月,县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基本结束。推行公务员制度从6月开始。7月4日,县委成立勘海县推行国家公务员和公务员制度考核领导小组。由县委制定了《勧海县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和具体意见,并通过州审批。经过半年的实施,全县1200多名行政人员及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顺利地实现了过渡。
【其它机构】“二五”普法领导小组。1992年3月2日,县委成立“二五”普法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岩章任组长。全县“二五”普法工程启动。
对外宣传领导小组。1992年8月5日,成立中共勧海县委对外宣传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王志云任组长。
县乡换届选举领导小组。为顺利完成1993年县乡换届工作,县委于1992年成立勧海县县乡两级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王志云任组长。其任务是为换届做好领导、协调、准备工作。
减轻农民负担领导小组。1993年8月10日,成立勣海县减轻农民负担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彭福源任组长。
对外友好协会。1993年8月21日,县委成立勘海县对外友好协会。由县委书记艾罕炳任名誉会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彭福源任会长。
调整廉政建设领导小组。1993年11月1日,调整充实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艾罕炳任组长。
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1994年7月8日,县委成立勐海县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艾罕炳任组长。
农村股份合作制试点领导小组。1994年10月28日,县委、政府为加强对全县农村股份合作制试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成立了勐海县农村股份合作制试点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王志云任组长。
综合改革试点领导小组,1995年9月15日,成立勐海县县级综合改革试点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艾罕炳任组长。
【信访工作】县委历来重视信访工作,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的“桥梁、纽带、清障、信访监督”的作用。一是加强信访机构和力量,做到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加强检査指导,做到有访必答,有落实。五年间,县委领导直接处理(或接待)来信(或来访)近千件(次),占全县信访总数的80%。由信访部门处理来访信500件(次),占全县信访总数的20%。
【普朝柱视察勘海】1992年12月12日至13日,在县委书记艾罕炳、县长彭福源的陪同下,省委书记普朝柱视察茶厂的巴达万亩茶山、省茶科所茶叶示范基地和打洛开发区。普朝柱充分肯定成绩,并指出:要继续发挥农业优势,打好农业基础;要调整产业结构;要重视培养科技人才;要改善各种设施,发展边贸和旅游业;要认真落实十四大精神,鼓励机关工作人员积极投入到经济建设的主战场。
【陈思雄视察曼果“万亩茶山”】1994年8月29日至30日,州委书记陈思雄在县委副书记王志云及有关部门领导陪同下,视察曼果“万亩茶山”的开发情况。陈思雄视察后指出,要加强领导,搞好山区茶山开发,注重规范化、规模化和科技投入。要制定一些优惠政策,促进茶山开发。
【学习】学习全县第六次党代会精神1991年1月26日,县委办公室印发《中国共产党勐海县第六次代表大会文件汇编》的通知,要求全县干部认真学习县委书记李家寿作的《坚持基本路线、加强党的建设,为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经济繁荣而奋斗》的报告。《报告》指出,县委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加强党的建设,认真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促进了全县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提出要加强党的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反腐败斗争,为经济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举办信息督査员培训班。1992年7月6日至10日,县委办公室举办全县信息督查员培训班。14个乡镇的秘书文书共30多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对写作知识、信息的收集与处理,如何搞好督査等方面进行了培训。
组织学习十四大精神。1992年10月28日,县委印发《关于学习宣传党的十四大文件的安排意见》,对全县的学习作了统一部署和安排。要求把十四大精神变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加快改革开放,促进全县经济发展。
成立中心学习组。1993年11月20日,县委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带动和指导全县干部学习理论,成立了勧海县领导干部中心学习组。学习组由县委书记艾罕炳任组长,组员由副处级以上的33位领导干部组成。
组织学习《邓选》第三卷。1993年11月至12月,县委办公室印发通知,要求全县广大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和党的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活动以办学习班,出宣传栏、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
组织开展学习徐洪刚活动。1994年4月22日,县委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开展向“见义勇为的英雄战士”徐洪刚同志学习的活动,要求广大干部职工学思想、见行动,学习徐洪刚坚强的党性修养、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革命人生观,捍卫人民民主专政、见义勇为、不怕流血牺牲、勇斗邪恶的大无畏精神。
组织学习岩保活动。1994年5月16日,县委发出《关于广泛开展向“坚持原则、维护社会治安的好干部”岩保学习的通知》。号召学习岩保同志坚持原则、奋不顾身、维护社会治安、勇斗邪恶的大无畏精神。
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1994年10月,县委组织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学习《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以各种方式和形式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组织学习科技知识。1995年5月22日。县委办公室发出《关于组织广大干部学习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县乡党校要将现代科技知识纳入教学培训计划。
【其它工作】组团考察板栗核桃。1991年10月4日至29日,县委、政府组织由8个山区乡有关部门参加的共24人板栗核桃考察团,由县委副书记岩章带队,到临沧、保山、德宏、楚雄、大理、昆明、红河、思茅等地作实地考察,为全县发展干果取得经验。
举办建州40周年勐海成就展。1993年4月,为配合州委、州政府40周年建州活动,举办“勐海县40周年成就展览”。展览就1953年至1993年3月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事业等各方面的发展状况进行展览,有文字、图片、图表、实物等。展览形象地反映出勐海县40年的发展变化,起到了较好的宣传作用。
表彰“十佳”教师。1994年9月7日,县委作出《关于表彰“十佳”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他们是黄志仙、席卫国、左美仙、胡学忠、许英、赵克敏、罗有明、岩腊、刘世喜、丁承平。
举办抗日纪念活动。1995年9月,县委组织有关部门举行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50周年活动。以座谈会、报告会、抗日爱国主义歌曲演唱会、文艺晚会等形式,开展纪念活动,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振奋民族精神、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
举行第二期秘书培训班。1995年10月24日,县委办公室举办全县第二期乡镇秘书培训班,14个乡镇及有关部门的文秘人员50多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就怎样当好乡镇办公室主任,如何写好公文,如何搞好党政信息及督査工作等进行了专题讲座。25日,县委办公室对信息工作抓得较好的5个乡镇进行了表彰。
(李记臣付开伟)
组织部
【概况】1995年底,勧海县委组织部有行政编制19人,在编15人,事业在编6人。内部机构设秘书科、组织一科(以县属农村为管理范围)、组织二科(即原来的机关党委)、干部科、老干科、老干所(事业单位)。
5年来,县委组织部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紧紧围绕勐海县“九五”计划和远景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三届、十四届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省、州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各级党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注重在生产一线的骨干中,在先进模范人物中,在各少数民族中和妇女积极分子中发展党员。持之以恒地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文化素质和科学技术水平。认真选拔、推荐、配备各级领导干部。采取长期、短期、脱产、函授、送培、自培等多种方式教育培养干部,逐步优化干部队伍的文化知识结构、性别年龄结构和民族结构,制定干部管理制度,使干部管理工作走上正常化轨道,加强对在职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工作,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1991至1995年,全县各级党组织共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69期,培训3260人。发展党员1294人,其中女272人,占21.02%;少数民族1017人,占78.59%;大专以上文化92人,占7.1%;中专高中以上文化286人,占22.1%;初中文化290人,占22.41%;25岁以下165人,占12.75%;26—35岁652人,占50.38%,36—45岁419人,占32.38%。培训党员80期25122人次。受省级表彰的党支部1个,获荣誉称号的党员2人。受州级表彰的党员32人,党务工作者14人,党委2个,党总支2个,党支部6个。送中央、省、州、县进行脱产两年以上培训的干部249人,短期培训的893人。1995年与1991年相比较,县处级领导干部在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增加了40%,45岁以下的增加了20%;乡科级领导干部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增加了54%,35岁以下的增加了20.5%。
县委组织部在抓好常规性工作、保证机关业务正常运转的同时,在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干部培养教育、选拔工作中进行了改革和探索,如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党员示范教育、举办少数民族干部职业高中班等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绩。
1991-1995年县处级领导干部队伍结构情况表
年份干部总数女少数民族大专以上高中中专初中25岁以下26—35岁36—45岁46-55岁56岁以上
199123215108521083
199221213867993
199325218129413111
199428219149512115
1995241151455111031991-1995年乡科级领导干部队伍结构情况表
年份干部总数女少数民族大专以上高中中专初中小学25岁以下26—35岁36—45岁46—55岁56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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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216191254982856086655
1991—1995年全县一般干部队伍结构情况表
年份干部总数女少数民族大专以上高中中专初中25岁以下26—35岁36—45岁46—55岁56岁以上
199145711631239842724381706101617601104513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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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党员】县委组织部认真贯彻省委组织部《关于民主评议党员的政策若干规定》,1990年12月至1991年3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全县20个基层党委、10个党总支、305个党支部、5415名党员参加了评议,占党员总数的97.8%。
为做好首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县委组织部首先组织人员对全县党员的现状作深入细致地调査,把握党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二,召开县组织工作会议,认真学习有关民主评议党员的文件材料、党的十三届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及党章中党员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使各基层党组织干部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及要求有一个充分明确的认识。第三,精心组织评议工作。1、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在开展评议工作前组织全体党员学习有关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充分动员不缺不漏,使每个党员都认识到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纯洁党的组织,净化党员思想,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的一项有力措施,抱以积极的态度投入民主评议工作。2、要求党员个人写出工作汇报,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成绩,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改正的措施。3、要求党外人士参加评议党员工作。听取党员个人汇报后,以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严肃地指出存在的问题。
【表彰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 建党70周年之际,县委对近几年作岀优异成绩的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全县共表彰先进党总支1个,先进党支部27个,先进党小组25个,优秀共产党员312名。表彰会上勐遮乡曼弄村公所的岩温裴作了个人经验交流发言,勐海乡党支部作了书面经验材料交流。
【农村党员教育】县委组织部在县属14个乡镇抓了农村支部支委培训和党员教育工作。共培训党支部委员341人,党员4037人。培训以江泽民总书记在建党七十周年纪念会上的讲话为主要内容,结合国际国内形势进行时事政治教育,加强党员基本权利和义务教育,党纪党风教育,取得较好的效果。
【乡镇党校】1991年6月27日初混乡成立第一所乡镇党校后,到1992年6月18日(勐冈乡成立乡镇党校时间)县属14个乡镇均成立了乡镇党校。党校各配专职管理人员及教师2—3人,专用教室1间,办公室1间。1992年平均每校拨培训费4000元,共举办党员培训班15期,培训党员4630人;入党积极分子11期,培训积极分子550人;举办股所级干部培训班32期,参培1035人;举办科技培训班199期,培训11693人;举办文化补习班10期,参加学习345人,举办“税法”、“农经”等短期培训班6期,培训930人。党校成为乡镇的政治思想教育中心,农业科技培训中心,农村党员、干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阵地。
【农村社会主义教育工作中的党组织建设】自1991年12月至1993年3月,先后在县属各部门抽调98名农村社教工作队员,配合省工作队的20人,州工作队的125人分三批分赴县属14个乡镇102个村公所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教育工作。组织部门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纳入了农村社教工作的重要内容。
社教工作一开始,工作队配合基层党组织对申请人党的同志认真分析,摸底排队,把思想好、有一定文化知识和实践经验的青年农民、村社干部组成一支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有针对性地对他们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提髙他们的政治思想觉悟,据实际表现,确定发展对象,采取培训、谈话、压担子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培养,使他们尽快在政治上成熟起来,在实际工作中锻炼成长。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1992年发展农村党员179名,其中村社干部66名,填补了部分党员空白村,壮大了党员队伍,教育培养了一批党的后备力量。
据农村实际工作需要,在社教工作中组建了4个党总支45个联合支部。在多换思想少换人的原则指导下,他们组织学习,宣传教育,召开民主生活会,制定达标规划。经过工作,调整充实了社管会、村委会、团支部、妇代会、民兵组织、治保组织、调解组织,为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党员目标管理】实行目标管理是新时期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组织部门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先进性、重点性和发展性原则,制定目标、完善配套措施、坚持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加强培训、督促检査落实、实行量化考评、认真总结等七个环节,使党员目标管理工作落到了实处。到1993年,全县完成工作目标的党支部309个,占支部总数的86%;完成制定工作目标的党员5373名,占党员总数的91.5%。使党支部和党员做到了胸中有目标,行动有方向,工作有任务,评议有基础。
【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1994年12月5日,成立以县委副书记王志云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康伍,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杨仕兴,副县长沈永源为副组长的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由县纪委、组织、人事、宣传、财政、计贸、农、林、水及共青团、妇联等17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陈文担任,副主任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段春担任,工作人员从县属各单位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以加强“村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村建”工作队员由州抽调30名,县抽调82名,乡抽调46名共158名。其中有地厅级干部1名,县处级干部24名,乡科级干部52名。1995年1月4日至6日举办了为期3天的工作队员岗前培训。组织学习了中央、省、州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明确“村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部署了工作方法和步骤,布置了具体工作任务,强调了应注意的问题,严明了工作纪律。并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拨专项经费56900元。确保“村建”工作顺利完成。
1月7日工作队分赴县属14个乡镇43个村公所(办事处)。这43个村公所(办事处)共辖356个村民委员会,18367户,96278人;67个党支部,1534名党员;166个团支部2175名团员;56个妇女组织,42个民兵连,101个治保会,98个调解会。共有耕地面积209708亩,经济作物103704.41亩,其他作物396.42亩。1994年乡镇企业总收入29.05万元,人均纯收入720.36元。
按照县“村建”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1、讲明来意,宣传政策,开展调査研究,找准存在问题;2、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学习宣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开展各种教育活动;3、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4、帮助村社找准一条加快经济发展的好路子;5、总结验收。经过近十个月的努力,“村建”工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工作队入村后共召开支委会、党员会、干部会、群众会1521次共305315人次参加会议,召开妇女、青年、民兵等其他会议155次共3426人次参加。宣传面达95%。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59期,培训1421人;发展新党员335人,党员平均年龄由原来的53岁降低为现在的48岁,新增村公所办事处干部党员204人,占村社干部总数的35.54%,填补党员空白村20个,占38个党员空白村的52.6%,新增党支部13个,调整充实党支部书记43人。举办人团积极分子培训班44期,培训2115人,发展新团员703名,填补了5个团员空白村。调整村公所(办事处)主任13人,村民委员会干部135人,妇女主任27人,团支部书记39人、民兵连长20人,治保主任47人、调解主任94人。新增妇女组织1个、民兵组织7个、团组织11个。建立健全了党支部目标管理制度、党员目标管理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修订了43个村公所(办事处)的村规民约。全面理清了财务帐目,清收各种欠款42.63万元。新建集体企业143个(其中工业企业6个,绿色企业12个、服务业125个), 私营企业350个,个体企业400余个。推出科技示范样板田5615.1亩,良田18069亩,改造中低产田10253亩,坡改台地1453亩。新开种经济作物42100亩(其中甘蔗37655.3亩、桔子385亩、茶叶1433.7亩、桑树⑵亩、其他2505亩)。预计到1996年,仅油菜一项人均纯收入将比1994年增长267.7元以上。
工作队共引进资金281.14万元,组织群众集资85.32万元,群众投工投劳125173个,解决人畜饮水项目38个,修建校舍8155.67平方米,修筑公路456.25公里,架设输电线路70300米,修建桥涵66座。调解土地、房屋、邻里、婚姻、家庭等民间纠纷185起,为群众排忧解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为稳定社会秩序,发展农村经济起到了重要作用。
5月13日至18日,县“村建”工作通过了州“村建”工作交叉检査组的检査验收。打洛镇工作队、初宋乡蚌岗工作组、格朗和乡苏湖工作组和李新民等19名工作队员受到州级表彰,勣宋乡大安工作组等9个集体单位和范云贵等36名工作队员受到县级表彰。
【农村党员示范户教育】据州委《关于加强我州党员教育工作意见》和《关于全州农村党员教育试点工作的计划》要求,县组织部牵头,在纪检、宣传、农业、科技、计贸、乡镇等部门的协助配合下,抽调理论和科技人员组成授课小组,于1995年初分赴州确定的试点——格朗和乡对农村党员示范户进行了历时半年的理论与实用技术教育培训。授课组较系统地讲授了党的基本知识、加强党的建设、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及其民族观、宗教观、爱国主义观、党纪党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乡镇企业知识等理论,进行了甘蔗、茶叶、水稻、生猪饲养等农村实用技术现场示范培训。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室内与室外操作相结合,集中辅导与个别指导相结合,机关党校骨干培训与农村党员面上教育相结合,示范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深受农村党员的欢迎。7月22日以94.6分的成绩通过了州委的检査验收。
【学楷模活动】1995年3月初,组织部门在全县掀起一个学习先进模范,开展廉洁奉公无私奉献一心为民活动。共组织县属70个单位订阅《领导干部的楷模孔繁森》1582册,录制、发放《孔繁森》事迹录像片40盒,放映100余场。号召党员学习县优秀共产党员李书奎的模范事迹,组织1250人收听《司法战线上的好榜样——李书奎》广播录音通讯,并复制磁带28盒分发各乡镇党委、县属各党总支、党支部。协助省委组织部、中央电视台拍摄《布朗山寨的好支书》事迹录像片和《共产党员》系列片。拍摄了《记打洛镇曼夕办事处党支部书记岩三飘同志先进事迹》党员教育材料片。为农村党员和党支部的工作树立了学习的榜样。通过开展一系列树榜样、扬正气、学楷模活动,党员队伍的精神面貌换然一新,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党的建设工作。
【民主推荐后备干部】1995年5月11日至6月15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进行民主推荐后备干部工作。参加推荐人员3247人,共推出2213人,经过筛选考察确定280人为后备干部。其中按7:1比例列为县处级后备干部53名,乡科级后备干部227名,为建立县干部人才库打下了基础。
【少数民族干部职高班】在总结多年来干部培养选拔管理的经验后,经过对全县干部文化、年龄、民族、性别等结构的认真分析研究,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的指导思想,县组织部长杨仕兴开创性地提出了开办少数民族干部职高班的设想,经县委和州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的同意,委托州县党校代培,培养一批跨世纪少数民族干部,解决县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文化素质偏低,特别是少数民族妇女干部缺乏的实际问题,以适应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需要。
1994年11月28日,组织部向县五套班子提交了《关于培养一批跨世纪少数民族干部的计划》,详尽地阐述了办班的目的意义、招生范围和条件、办班方式和今后学员的待遇、今后学员的使用和去向、办班需要的经费和经费使用办法等问题。1994年12月1日,县五套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实施这一计划。12月27日,县组织部向州组织部提交了《关于举办跨世纪少数民族干部班的报告》,除对办班涉及的各方面问题作了详细报告,还对县民中九五届毕业生的各族农村籍生源情况,县各民族人口及各民族学员录取比例列表作了说明。
1995年3月14日,州组织部会同州劳动人事、教委、民委、民干校等部门领导对办班的计划进行了认真地讨论和研究。原则上同意实施,并作出了《关于对勐海县〈举办跨世纪少数民族干部班的报告〉》的批复。具体就学生籍贯、民族、招收名额、招生办法、办班性质、学制、办学经费等问题作了指示。
6月7日,县委组织部长杨仕兴主持召开了有州、县民干校、县民族中学、县组织、人事、民族、民政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关于举办少数民族职高班有关筹备工作联席会议,就具体问题达成共识。民干职高班为全日制学制2年的文秘专业班,总课程设置21门,计划招生50名,由州民干校组织统一入学考试,县民干校负责具体事务,入学考试科目为:初中语文、数学、政治,8月19日至20日在县民干校进行入学考试。州民干校负责教学、学籍管理,县民干校负责行政管理。每生学费标准200元,书费标准120元,除部分教师费用由州民干校负责外,其余由县民政民宗局负责筹措。设备设施由组织部牵头协商解决。
6月20日发布了《一九九五年秋季初海点少数民族职业高中班招生简章》。9月1日民干职高班顺利开学,实际招收学员54名,其中女20名,开创了西双版纳州培养少数民族基层干部的新路子。
【机构改革试点】中共西双版纳州委三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确定:勐海县为州机构改革试点县。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县机构改革(以下简称“机改”)工作,经县委1993年2月8日会议研究决定,组建县机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机改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副书记王志云,副组长:县委副书记康伍、副县长王兴荣,成员:李才忠、段升庆、郑维兴、杨春梅、陈老三、苏奉德(到1994年10月,因工作变动,根据需要,经县委研究,调整充实县机改领导小组。调整后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康伍,副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杨仕兴、副县长王兴荣,成员:高天福、明秀兰、刘德祥、刘德、李琨、段升庆、郑维兴、罗恒志、舒玉清、李金秀、苏奉德、杨春梅)。办公室主任:郑维兴,成员由组织、人事、财政、体改办、编委、民政部门各抽一名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县委机关平房内,2月25日,办公室组成投入运作。随后各乡镇,各部、委、办、局均相继成立了机改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抓机改工作。
县机改办根据中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经深入基层召开座谈会89次,1100多人参加,走访职工780余人次,在做了大量调查研究工作后,拟定了《勐海县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勐海县县、乡镇机关改革“三定”方案》分别于1993年底和1994年6月上报州委,州委分别于1994年3月和8月批复了两个方案。根据州委批复,结合勐海县实际,出台了五个机改配套政策:《中共勐海县委、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决定》、《勐海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安排意见》、《关于做好机构改革中党政机关人员分流的意见》、《关于机构改革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办法》于9月上报州委批复,州委原则同意实施。
1994年9月19日下午,在县红旗会堂召开了全县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县长彭福源在大会上作了动员报告。全县乡科以上干部集中县政府对机改动员报告作了认真讨论,9月21日收集汇报,共同认为:机构改革势在必行,彭县长的动员报告符合县情,指导思想明确,思路清晰。一致表示支持、拥护、赞成机构改革工作,同时提出了机改工作应严格执行党的政策和机改工作纪律,停止办理人员调出调入,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改革气氛,做好调岗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正确处理好分流人员与保留业务骨干的关系。9月26日,召开县机改实施大会,任命新的领导班子124人,传达实施机改的有关文件。紧接着召开新机构领导班子会议,事业、中型企业主要领导干部共130余人参加,州长刀爱民,州委副书记钱良儒,县长彭福源,县委副书记康伍、王志云作了重要讲话并对实施工作提出了要求。
为保证机改工作质量,从县属各部委办局抽48名干部组成18个工作组,分赴14个乡镇和县交通农机局、民政侨务民宗局、文体广电局、科学技术局指导机改工作,历时50天。
10月7日至11日,县属党政机关,14个乡镇汇报本部的《机改总体方案》、《实施方案》、《三定方案》,县机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方案提出了调整修改意见。10月12日至26日收集各部门的三个方案,研究了县直属事业单位机改方案,向县五套班子汇报了机改工作情况,同时拟定了机改工作验收标准。10月27日至11月7日,县机改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办公室主任康伍、王兴荣、杨仕兴、罗恒志等一行8人,逐一到14个乡镇检査指导机改实施工作。
11月15日乡镇机改工作结束,12月31日县党政机关机改工作结束,1995年1月31日县事业单位机改结束。
机构改革情况:
县党政机构改革前设置50个,改革后31个,精减38%,人员改革前769人,改革后实际分配编制477人, 留机动数23人,确定分流人员292人。
14个乡镇,仅设党政办、乡企办的8个,设党委办、政府办、乡企办的5个,打洛在三办基础上增设边贸办。其人员改革前400人,改革后实定(编)岗386人,留机动28人,精减3.5%。
县属事业单位(含教育局下属3个事业单位,但不含中小学和幼儿园),改革前67个,改革后设73个,增加9%,其人员改革前1040人,改革后定编1138人,增加10.8%。
乡属事业单位(不含中小学)改革前196个,改革后186个,精减5.1%。其人员改革后定编1015人,但实有807人,留机动208人。
在机改中精减的机构和应分流人员:
1、原粮食局、商业局、供销联社、烟草办、桑蚕公司成建制转为企业71人。
2、原茶叶办、糖业办、广播电视局、旅游局、档案局、
机关后勤人员(驾驶员,花工、门卫、保修工、电工)驻昆办成建制转为事业单位149人。
3、符合提前离退休条件的(男55周岁、女50周岁、工龄满30年)的84人。
中共劭海县委拟设一办、三部、二委:
县委办(含政策研究室、信访办、机要局)、组织部 (含老干局)、宣传部(含广电局、文化局)、统战部、政法委、直属机关工委。
县政府拟设三办、七委、十五局:
政府办(含接待科、保密局、信访办、档案局、体改办)、外事办、边贸办、民政民委、教委、计生委、计经委、科委、残联老龄委、农业局、水电局、工交局、土地城建局、劳动人事局、财政局、公安局、司法局、安全局、审计局、统计局、林业局、工商物价计监局、乡镇企业局、监察局。
经过反复研究调整,据中发(93)7号,中编(94)4号文件,勐海县属三类县,可设机构25个左右,编制500人。据州发(94)12号文,允许设30个机构,编制500人。其中县委占15%,政府占78%,其他占7%。
结合实际,应分配编制500人,实际分配468人,留机动23人,其中:县委应分75人,实际分配75人(含纪委7人);政府应分配390人,实际分配367人(含监察局8人);人大、政协、工、青、妇应分配35人,实际分配35人。
机构设置:
一、县委:县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
二、政府:政府办、计贸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政民宗局、计生局、公安局、安全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劳动局、城建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水电局、外经局、卫生局、文化广电局、审计局、外事侨务局、工商局、统计局、乡镇企业局、土地局、地税局。
三、县人大
四、县政协
五、纪委监察
六、群众团体
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工商联
七、检察院、法院、人武部
八、乡镇(14个)
机构改革通过内部定内设机构,定内设机构职能,定编制、定岗位责任制,有利于各级领导了解、指挥、监督下级开展工作,职工明确自己的工作能力和职责,为转变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奠定了基础;通过国有资产的清理,摸清了家产,做到了公物还家,建立和理顺了财物管理机制。理顺了政企关系,转变了工作作风。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
(汝桂芳)
党校
【概况】中共勘海县委党校座落在勐海乡曼真,正科级。党校始建于1959年。1980年县党校成立县民干校。1994年,成立县行政学校。至此,该校三块牌子,一套班子。
党校现有固定资产总额55万余元,校园面积49000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604.24平方米。党委规定办学规模为100余人,实际可容纳住校学员120人。图书、杂志资料藏书7000册,教学设施有可容120余人的大教室一间,50人的小教室一间,20人的阅览室1间。有录像机2台、彩电1台、扩音机2台、照像机2台、电子琴1台、手风琴1台、功放器2台、北京吉普车1辆。
学校体制为校委制,校长李银(由县委副书记兼任)。县行政学校、民族干部学校校长王兴荣(由副县长兼任)。常务副校长谢国寅(兼学校党支部书记)。人员编制情况,定编24人,实有干部16人,工人7人,教学人员10人,其中讲师3人,助讲6人,教员1人。校内设:办公室、教研室、教务科。
建校以来,轮训了大批基层干部与党员。十一届三中全会至1995年底,轮训总数为5668人,主要举行三大类型的班次:即理论短训班、脱产初中文化班、函授学历班。理论短训对象为勣海县科局级和以下党员领导干部。共举办了43期,培训人数为5192人;脱产初中班对象为村公所干部,开办过7期,316人;函授学历培训对象为在职干部,该校与省委党校联办函授大专班一班,47人,与州党校联办函授中专班3个班243人。与勐遮、初往乡党校联办函授初中2个班98人,经党校培训的学员,取得党校教育大专学历的42名,中专学历145名。初中学历366人。
1991—1995年,该校教师在省地级刊物上发表科研学术论文66篇,自1992年起,有不定期校办内刊《党校论坛》、《校园天地》,每期发行数80份,已岀刊12期。
学校经费为财政全额拨款,年拨款24.3万元,该校有勤工俭学茶园30余亩,年纯收入3000元,学校经费实际开支数31.3万元,缺额7万元,由学校勤工俭学与办班收入中解决。
有业务联系的党校一所:省农垦局黎明农工商联合公司党校。有业务指导关系的下级乡镇党校14所。
1991-1995年,勐海县委党校共开办各类班25个班,培训总数2009人(次)。具体情况见表
1991-1995年县委党校办班情况表
时间班型人数备注
1991年5月2—12日7月2—12日7月25—8月5日8月19—29日9月20—30日10月副科级领导“三基本”班副科级领导“三基本”班村公所支书岗位培训班村公所村长主任岗位培训班村公所文书业务培训班第四期初中文化班(脱产)52人89人114人90人96人67人第一期第二期学制一年
1992年8月25日一9月5日9月底10月120村公所干部“三基本”班第五期初中文化班(脱产)第二届函中班(政治管理)94人39人62人第三期学制一年学制三年
1993年7月至8月8月至9月10月至11月11月至12月十四大骨干培训班正副科级领导岗位培训班股所级干部“三基本”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骨干班76人96人79人81人第四期
1994年2月15—25日3月5—15日4月18—28日7月5—20日8月5—20日8月30日邓选读书班(一)三卷邓选读书班(二)三卷邓选读书班(三)三卷支书岗位培训班村长岗位培训班勐海大专班(一年半速成班)97人91人92人114人117人47人
1995年6月28至8月1日3月一7月3月至3月底9月15日10月10月一12月举办政治管理95函中考前辅导班,开课三门:政治、语文、数学。政治管理92级函中班开课面授举办省函95级经济管理大专班考前辅导州委党校勧海点首届全日制省少数民族职业高中班开课95年级三年制政治管理函授中专开学面授省函94级经济管理大专班学员面授57人62人120人54人81人42人学制二年老干局
【概况】勐海县委老干部局管理的离休干部到1995年12月底共141人,其中享受县(处)级待遇的48人,一般干部92人;行政单位69人,事业单位32人,企业单位40人,70岁以上高龄的30人;省外安置2人,省内回原籍安置11人,农村安置11人。
【落实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勣海县离休干部属县委老干部局统一管理,老干部局遵照中央关于“督促、检查、协调、落实"八字方针,对全县离休干部的“两项”待遇进行协调落实。
一、政治待遇,老干部局为离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得到进一步落实,1991年以来继续坚持每月在干休所“三个”学习日的制度,即:5、10、20日,分别向他们传达中央、省、州、县的有关文件和通报省、州、县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及有关情况。从1991年以来共组织他(她)们学习172次,到会学习3241人次。参加县上召开的各种座谈会9次,108人次,每年春节慰问138人,5年共慰问690人次。
二、生活待遇,老干局依据中央“干部离休后,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的基本原则。全县141名离休干部的基本离休金,每人每年150元的特需费;公用经费为县处级400元,一般干部300元;交通费为县处级20元,一般干部10元;30人满70岁,30元的高龄补贴都得到全部落实。
(杨常济)
【老年人协会】勐海县老年人协会成立于1993年4月,以勐海县离退休人员为主组成的群众性组织,并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协会制定了《勐海县老年人协会章程》,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继续对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作贡献为宗旨,使老年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28-33人,由理事会推选出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3至5人,秘书长1人。第一届、二届理事会每届任期二年,从第三届起每届任期三年。第一届(1993年4月至1995年4月)理事长曾新智,第二届(1995年5月至1997年5月)理事长王健敏。
协会认真组织会员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云南省老年人保护条例》,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老年人服务。协会做了以下工作:1、釆取定期召开理事会、平时反映、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会员的意见和要求,对一些离退休人员在“两个待遇”方面提岀的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査了解,及时向县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并督促解决。2、对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人和事进行调査了解,能调解的进行调解,不能调解的要
求有关部门处理。3、配合县老年体育协会和其他部门组织会员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延年益寿的各种文娱体育活动。4、组织会员发挥专长和余热,继续为两个文明建设作贡献。5、健全协会组织,协助基层协会搞好组织建设,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凡有会员10人以上的组成分会,10人以下的组成小组。县老年人协会每年举行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理事会,总结和部署工作,平时由正、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主持理事长会议,负责研究处理协会日常工作。
(王亨达)
宣传部
【概况】机构改革后,中共勣海县委宣传部有编制12人,实有9人。部下设人事秘书科、宣传理论科、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对外宣传办公室等科室。“八五”期间,作为党的“喉舌”,宣传部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成就,为全县经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年度宣传工作重点】1991年,围绕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继续执行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的通知和中央确定的一系列宣传方针,以团结、稳定、鼓劲为基调,以正面宣传为主,深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凝聚人心,振奋精神,为繁荣和发展全县的经济做出应有的贡献。具体是:(1)认真学习和宣传十三届七中全会精神;(2)继续抓好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3)认真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批转《全国村级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1991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通知》;(4)广泛深入地进行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5)进一步抓好城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6)认真开展纪念建党70周年宣传系列活动;(7)进一步做好新闻工作;(8)开办乡镇党校;(9)认真加强对外宣传工作;(10)加强国防教育;(11)继续抓好企业政工人员职称评定工作;(12)加强宣传、新闻、文化队伍建设;(13)转变作风,扎实工作。
1993年,坚持以“团结、稳定、鼓劲”为基调,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全面宣传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宣传党的十四大精神,转换脑筋,更新观念,鼓励人们解放思想,各项宣传思想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1)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于12月20日至26日在县委党校举办了一期“全县干部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知识骨干培训班”,77名骨干辅导员参训,奠定了全县普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知识的基础;(2)搞好经济建设宣传。
1994年,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宣传思想工作的决定》以及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全州宣传思想工作的决定》,整个宣传思想战线呈现出了较好的向前发展的趋势,使全县宣传思想工作打开了新的局面:(1)对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基本形成共识,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加强全县宣传思想工作的决定》;(2)在职干部思想理论教育取得明显成效,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断深入;(3)“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切实抓好新闻宣传工作;(4)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5)对外宣传工作取得可喜成效;(6)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增强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
1995年,全县贯彻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做好七项主要工作:(一)深入广泛地学习、宣传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认真组织学习《邓小平文选》一、二、三卷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纲要》。(二)紧密围绕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和我县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新闻舆论工作;(1)“八五”发展成就和“九五”发展思路的宣传;(2)县委七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县政府十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的今年我县改革和经济发展的基本思路,目标和工作的宣传报道;(3)精神文明建设要有新的发展,开展学习孔繁森事迹的活动,学习徐洪刚、岩保等英雄模范活动,组织实施“文明走廊工程”,打洛“千里边疆文化长廊”的建设。(4)组织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纲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知识》、《现代科学技术基础知识》、《中国利用外资基础知识》、《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等书籍;(5)抓好县十届人大会议和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的宣传报道。
【建党七十周年宣传系列活动】1991年,隆重纪念建党七十周年,结合我县实际,组织开展如下活动,使广大党员和群众受到党史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优秀传统教育。(1)召开纪念大会,县委领导作报告。(2)召开全县先进党支部、党小组和优秀党员表彰大会。(3)举办党建理论讨论会。(4)举办以歌颂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道路为主题的群众性歌咏比赛。(5)组织广播等宣传工具宣传报道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的事迹,宣传党的领导所取得的社会主义建设成就,宣传报导纪念活动。(6)全县各级党组织组织党员和共青团为群众为社会做一件有意义的好事实事。
【建党七十一周年纪念活动】1992年,1、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召开“七•一”座谈会:(1)在党的领导下,我县各条战线取得的成就,坚定共产主义信念;(2)学习邓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讲话的体会,为加快我县改革开放步伐献计献策;(3)在改革开放中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起到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4)认真学习州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的体会。2、迎接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积极开展比成绩做贡献的“比学赶帮”活动,向党的“十四大”献礼,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党的知识竞赛,业务知识竞赛,科技攻关,书法比赛,义务植树种花。3、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和走社会主义道路这一
主题,举办党建研讨会、上党课。
【开展建党七十四周年纪念活动】1995年,各单位结合实际,在“七•一”期间采取召开座谈会、报告会、演讲会、文艺演唱会等形式开展庆祝活动,今年新发展的党员,在“七•一”期间组织进行入党宣誓。广播、电视部门“七•一”组织播出一组我县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就的系列报道,大张旗鼓地宣传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促进党的建设。6月30日晚,县委在县民族会堂组织举办“庆祝党的生日文艺晚会”。
【村公所(办事处)党支部书记村长(主任)文书岗位培训】由组织部、宣传部、党校、人事局、民政局等五个部门联合举办的村公所(办事处)党支部书记、村长(主任)、文书岗位培训班,1991年7月29日至8月31日共办2期3个班,参加人员267人。
【企业政工师职称评定】全国首次企业政工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于1990年11月开始进行,勐海县组建了初级评委会。全称:勐海县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定工作于1991年7月20日启动。1992年,经调査摸底,全县有专职企业政工工作人员90人,其中达申报中级职称的有15人,具备申报初级职称的有75人。1995年们勐海县共有98名企业政工干部申报专业职务资格,评出87名具备任职资格,其中20名政工师,42名助理政工师,25名政工员,任职资格时间为1993年8月18日,聘期3—5年。
【参加“全州首届民族文艺节目展播”】为庆祝西双版纳自治州建州四十周年,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活跃农村文艺节目,促进两个文明建设,1992年6月至12月举办 “西双版纳州首届民族文艺节目展播”活动。勐海县参加展播的单位有十四个乡(镇),展播的节目时间各为三十分钟,节目形式有独唱、合唱、对唱、表演唱、舞蹈、民间器乐等。
【州广播电视台在勐海县设记者站】为进一步搞好宣传工作,加强对基层的宣传报道,州广播电台于1992年7月1日在我县设立了常驻记者站。记者站由州广播电台派出的两位专职记者组成,记者站办公地点设在县广播电视局内。
【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00周年活动】县委宣传部及早对全县开展纪念活动作了具体部署,1992年12月中下旬,县属各单位都开展了系列纪念活动,以举行座谈会、组织联欢会、举办图片展览等形式,缅怀毛泽东同志的丰功伟绩,颂扬毛泽东思想。12月24日至26日,由宣传部与文化局联合举办的大型歌咏比赛晚会和县职中艺术班的专场演出把纪念活动推向高潮,23个单位的1880名党政干部、职工参加了革命歌曲演唱比赛,评出1-3等奖的单位及组织奖、特别奖共12个,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了一次革命传统教育,受到社会好评。
【建州40周年勐海县成就展览】1993年,在建州40周年之际,勐海县委、宣传部在文化局、总工会的配合下,成功地举办了建州40周年勐海成就展,并为州庆展提供了勐海县有特点和代表性的图片和实物,比较全面地反映勐海县40年来各条战线所取得的成就,歌颂了党的民族政策,歌颂了改革开放十年中,勐海县取得的成绩,参展实物共5类60多件;图片600多幅,开展期间有近千人参观了展览。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1993年,县委宣传部始终坚持“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狠抓精神文明建设。一年来,先后对省、州人民政府命名的21家文明单位进行了全面复査,并呈报省、州委文明办,均复査合格,继续保持文明单位的称号。县政府命名的56家文明单位均在逐一复査,待县精神文明协调委员会审议。1993年度,勐海茶厂、勐海县民中被省政府命名为“1993年度省级文明单位”。(1993年度全州只有勐海的这两家获全省文明单位),至此,勐海县的省级文明单位由过去的4家发展到6家。
【“扫黄”工作】1993年根据全国“扫黄”会议精神及省、州关于对文化市场管理进行清理整顿的要求,县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从春节开始,三次对文化市场进行整顿,出动85人次,没收无准映证、淫秽禁映录像带200多盘,收缴伪劣录音带101盘,扣留无准映证经营录像放映录像机3台,卡拉OK3台。
【州县级文明单位】1994年度勐往乡中学、工交局机关、巴达曼来村3个单位被评定为州级文明单位,受到州委、州政府的命名表彰,根据《云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条例》(试行)规定精神,对91个省、州、县等级文明单位进行全面复査,重新认定和发展,巩固了文明单位。
【县级文明单位复查结果通报】1994年,根据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协调委员会关于《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试行)》的规定和《勐海县“文明单位” 评分标准》要求,对勐海县57个县级文明单位进行复査。根据各乡(镇)党委及县属有关单位党委总支(支部)的意见,勐海县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委员会于1994年6月20日会议讨论研究,报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复査结果:(一)40个单位复查合格或基本合格继续保持;(二)工人俱乐部、电影公司、民族家俱厂3个单位取销“文明单位”称号;(三)11个单位未参加复査;(四)省地质第五大队、粮食局议价公司、茶叶推广站,3个单位搬迁或更变,自然取消。
【勐海县州级文明单位】1995年,县境内获州级文明单位的有:省茶科所、县邮电局、巴达乡章朗村公所、劭遮乡农科站、县汽车站、县糖业烟酒公司、县文化馆、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县百货公司、勸混乡曼扫村公所、勣海乡曼稿支部、县一小、县自来水厂、县商业局机关共15个。
【对外宣传工作】 县委宣传部对外宣传办于1992年8月成立,积极开展了对外宣传工作。深入打洛、布朗山、巴达等几个口岸乡镇对外宣工作的宣传设施情况进行调查,与当地党委共同研究,作出初步规划,落实开展对外宣传的人员和场地,发放陈列对外宣传品;同年召开首次边境对外宣传座谈会。1994年10月17日全州第二届对外宣传边境座谈会在打洛举行。为加强对外宣传力度,1995年经县委同意,在省级口岸一打洛建盖初海对外宣传楼,作为省、县、镇开展对外宣传用房,占地面积234平方米,砖混结构二层楼(二楼顶上设一个凉亭)。
【新闻宣传工作】1993年度,全县有74名通讯员为各级新闻机构写稿、投稿。全年共向州报社投稿814篇,采用218篇;用稿率26.81%,采用率比上年提高8.4%;向州广播电台投稿473篇,采用269篇,用稿率56%,釆用率比92年下降6%;向州电视台投稿92篇,采用54篇,用稿率58.70%,采用率比92年提高8.7%,向省电台投稿59篇,采用4篇,向县广播站投稿1059篇,采用999篇,用稿率94%。
【打洛边交会专题宣传】1994年,在打洛边交会举办之际,宣传部制作三角彩旗5000面悬挂海洛公路沿线,建制牌坊彩门5道,在《云南日报》、云南人民广播电台、《春城晚报》、《西双版纳报》、西双版纳广播电台、西双版纳广播电视台上播发新闻报道和广告信息,在《云南经济信息报》专版介绍了勐海及打洛的经济、文化、旅游等全方位情况,邀请10家记者42人,播发25篇新闻报道。
【编印出版《神奇的茶王之乡——勐海》画册】为配合全县经济、文化、建设成就的宣传活动,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宣传部编印岀版了《神奇的茶王之乡"一勣海》画册,共印5000册,打洛首届边交会上赠送来宾1000余册。
【实行“勐海县新闻报道奖励制度”】为加强勐海县新闻报道工作,激发广大业余新闻通讯员写稿的积极性,全面宣传勐海县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取得的巨大成就及在两个文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深入宣传初海县各条战线真抓实干奔小康的新举措,广泛报道勐海的区域优势、资源优势和改善中的投资环境,进一步扩大勐海的知名度,特制定“初海县新闻报道奖励制度”。
制度规定:凡是宣传报道勘海县的新闻稿件,被州级以上新闻单位采用,作者不分县内外,都属奖励的对象。被州级以上新闻单位采用的稿件所反映的内容必须是勧海县的新闻。被中央级采用的新闻稿件,每篇按稿酬的5倍奖励;被省级采用的稿件,每篇按稿酬的3倍奖励;被州级采用的稿件,每篇按稿酬的100%奖励。本制度于1994年1月1日起执行。
1995年继续实行并进一步完善“新闻奖励”制度。1、被党中央机关报、电台、电视台新闻单位釆用的新闻稿件,按稿费的500%奖励;被国家级其它报纸采用的新闻稿件按稿费的300%奖励。2、被省委机关报、电台、电视台采用的新闻稿件,按稿费的300%奖励,被省级其它报纸采用的新闻稿件按稿费150%奖励。3、被州委机关报、电台、电视台釆用的稿件,每篇按稿费的100%奖励,被州级其它报纸采用的新闻稿件按稿费50%奖励。本制度于1995年1月1日执行,同时废止1994年“勘海县新闻报道奖励制度”。
【开展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百题知识竞赛】1994年“七•一”建党节前夕结合纪念党的生日,县委宣传部与机关党委配合组织县直属机关党员、干部开展学习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百题知识竞赛活动。竞赛分笔赛、□赛两大类,近2千名干部、职工参赛,笔赛取前100名发纪念品,口赛共8个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鼓励奖3名。1995年,召开在职干部学习《邓选》第三卷心得交流大会,有20余名代表作了交流发言,听众达千余人。
【举办纪念抗日战争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50周年歌咏比赛】1995年9月3日是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50周年纪念日,勐海县于9月1日至2日两晚在民族会堂举办纪念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50周年歌咏比赛,参赛单位27个,参加人数2980人。
【举行爱国主义教育“颂中华”文娱汇演】1995年6月1日晚,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一中、县民中、县职中、县进修学校、县一小、县二小、县民小、县幼儿园、象山镇小学、勐海乡小学、勐海乡中学等11家单位,在民族会堂以必唱的30首革命歌曲为主,多样化形式演出了歌、舞、相声、小品等,向学生进行了一次爱国主义教育。
【开展“万村书库”工程活动】1995年,由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局、县农业局、共青团勐海县委员会和县新华书店联合,动员单位捐赠图书,开展“文化扶贫”。“万村书库”工程首批图书100种为一套,内容有农村实用科技、法律常识、农村应用文、生活知识类等。勐海县首批“万村书库”工程捐赠村公所(办事处)共44个。
【号召全县党员干部向李书奎同志学习】勐混乡司法助理员李书奎同志,1969年参加工作,198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担任乡司法助理员。任职期间,辛勤耕耘,忘我工作,调解纠纷684起,协助调解纠纷590件,生前先后被评为云南省司法系统先进个人,云南省普法先
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1994年12月21日因甲乙型混合肝病复发,医治无效,不幸逝世。
李书奎同志无私奉献的许多先进事迹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西双版纳广播电台录制了题为《司法战线上的好榜样一李书奎》的通讯录音。1995年1月17日《云南法制报》、1995年1月28日《西双版纳报》刊登了李书奎同志的先进事迹,中共初海县委组织部、宣传部联合号召全县党员干部学习李书奎同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形势下的人生观”、“人生价值在于奉献”等先进事迹,让其英灵永留人间。
(李苑秋)
统战部
【概况】1993年,统战部设台湾工作办公室、台湾事务办公室。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1人。
1991—1995年,台办为9位台胞寻找到亲人(其中3位到缅甸查询找到)。有5位台胞回乡定居(其中2位台胞与大陆姑娘喜结良缘)。到县旅游观光、洽谈业务的台胞达107人次。台胞为学校和佛寺捐款77520元人民币。
1991—1995年间,初海县有南传上座部佛寺257所,佛塔43座,有僧侣3092名,莎米3人,祜巴6人,都309人,小沙米2774人,僧人1502人。国外宗教界华人赠送36尊铜佛像,为佛寺、佛塔捐款76000余元。
【考察增补县政协第八届委员】为充实加强政协工作,根据政协党组、政协常委会的意见要求,经与县委组织部研究,并同有关单位部门协商提出增补八届政协委员5人,即:朗确、曹洪祥、杨坚、王玉才、杨维俊。其中增补常委二人:朗确、曹洪祥。
【台胞回乡定居】勐海县初阿乡郭云章,勐宋乡冯德敏,1950年、1951年先后出境到缅甸后转碾到台湾定居。退休后因无配偶亲属,一直过着孤独的生活。1991的5月,经本人申请,子女亲属要求,统战部根据上级的有关定居政策规定,经与县公安局协商同意郭云章回勐阿乡贺建村公所小河边村定居,冯德敏回勣宋乡大曼垒村定居。
【解决景龙佛寺房产遗留问题】景龙佛寺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拆毁,原址被一些单位和私人占用建盖房屋。1992年景龙信教群众口头、书面向县委和政府反映,要占用单位退还所占地,以便重建佛寺解决信教群众的正常宗教活动场所。鉴于占用单位已在佛寺地基上建盖了一些永久性建筑物,统战部积极做工作,说服教育广大信教群众以大局为重,从团结出发,同意另选地点,占用单位也在经济上给予一定的补偿。景龙佛寺顺利在新址上重建。
【推荐州政协七届委员】1992年2月,在县组织部、县政协党组织的积极配合下,推荐分配给勐海县的州政协第七届委员会委员。经协商,推荐提名,共提出杨春德、岩尼洛等37名代表14个界别的人士为州政协第七届委员会委员。
【宗教界爱国华侨捐赠铜佛像】1992年5月17日,缅籍华人祜巴香腊,赠送25尊铜佛像给勐海佛教界。1993年2月,缅籍华人岩应扎纳怀赠铜佛像8尊;1993年5月,祜巴香腊赠铜佛像5尊。
【台胞关心家乡的教育事业】1993年,台胞张学明(勐阿乡南朗河村人)回乡探亲,关心家乡的教育事业,为南朗河小学校捐款10000元,为劫阿中学捐款5000元,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台属刘改顺(勐海勐满乡星火山村人)受其父刘琪之委托捐款5000元给本村改善办学条件。1995年3月,黄崇美(原南勐县黄国珍胞妹)回乡探亲,与张估平等人给西定小学捐款2320元,给勐海县教育基金会捐款1200元。
【台胞捐款修缮佛寺佛塔】1993年4月,台胞艾果(原勐遮乡曼养龙村人)回乡探亲,给佛寺捐款3万元,用于购置佛教用具。台胞刀玉明(勐遮曼垒村人)回乡探亲,捐款2万元修复“母子塔”。1995年3月,岩应扎纳怀(原勐海县象山镇曼贺村人)回乡探亲,正赶上曼贺村修复佛寺,为修佛寺捐款14000元。
【组织沙米参加州佛学培训班】1993年,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佛教协会举办短期佛学培训班,勐海县统战部组织2批沙米参加培训,第一批参加10人,第二批参加8人。通过学习,提高了沙米的佛学知识。
【佛教协会换届】勐海县佛教协会第三届代表大会于1994年2月28—3月2日在勐海召开。会期选举产生会长都通(俗名岩通),副会长都秀(俗名岩南)、岩应斐,秘书长刀永祥。会议修改制定出佛教协会章程、决议和今后几年的工作计划。
【关心省亲生病的台胞】1994年3月7日,台办接到勘阿乡南朗河村打来的电话,回乡探亲的台胞张学明先生病重。县台办及时安排人员连夜到南朗河村将张学明先生接到医院,办理住院手续时是第二天早晨4点多钟。还派人守护,给予安慰、照顾。张先生住院期间,县委书记还亲自到医院看望,并向医生交待一定要热情,认真负责,让他尽快恢复健康,早日出院。张先生听后,感慨万分。
【帮助台胞寻找亲人】1995年5月,台胞赵安荣来信要县台办帮助他寻找失散多年的亲人,信的内容很简短,只提到他的亲人在缅甸的勣养周围。根据此情况,由县台办牵头,县安全局、县外事办组成寻找组,出境到缅甸,经过多方査询,在缅甸色勒县曼缅寨找到了他的堂
弟。后来赵安荣举全家回乡探亲,感谢台办人员不辞辛苦,帮他找到了家乡亲人。
(查培)
勣海县人民代表大会
【概况】1991年,勐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设机构有常委会办公室、法制办公室、财经办公室、教科文卫办公室和民族办公室。1992年3月7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内部机构的调整和更名的决定》,原5个办公室更名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法制工作委员会、财经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民族工作委员会,增加一个代表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一室五委”的设置直至1995年底。整个机关共有在职人员21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2人;已经退休的干部7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1991年至1995年,先后召开了勐海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二、三、四次会议。5年来,共召开人大常委会例会31次,任免国家干部175名;组织人民代表视察6次;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710人(件)次,其中:来访540人次,来信170件;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共857件。
近年来,在县委的直接领导下,借鉴外地人大工作经验,闭会期间,积极开展工作,在监督“一府两院”工作中,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1995年9月,县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县城建局的工作进行评议。促进被评单位的工作,同时也提高了人大常委会实施监督的透明度,为更好地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开展执法和工作监督积累了经验。
【县九届人大常委组成人员】
主任:罗石金(拉祜)
副主任:高天福刀光荣(傣)玉罕总(傣、女)
委员:刀忠民(傣)卢国龄(彝、女)李伟李锟(哈尼)李才忠(拉祜)李光涛李忠良(哈尼)张文佐张美兰(哈尼、女)杨质彬岩坎章(布朗)徐家荣
【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主任:高天福
副主任:玉罕总岩炳汤戈何正耀
委员:付正权杨维敬李伟李金秀(拉祜、女)杨德文王平盛兆勇军(傣)岩赛嫩(傣)杨质彬周美琼(傣、女)陈志美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1991年3月29日 —4月4日,勐海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县城民族会堂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42人,列席80人。会议主要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1990年地方财政决算和1991年地方财政预算 (草案)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对以上六个报告分别作出决议。会议强调,要继续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济政策。我县是农业县,要全力办好农业,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增加各种投入,强化各种服务体系,以提高单产为主攻方向,抓好高产、稳产农田建设。要继续发挥茶、糖优势,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布局,有计划地发展茶、蔗产业,在生产上要推广科学技术,走逐步提高单产,增加总产的路子。必须加强对纳达勣水库建设、打洛公路改造及景真糖厂扩建、滇西南综合开发等项目的领导,精心组织,把好质量关,确保工程近期完成。会议还强调在抓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注意“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进一步抓好廉政建设,为实现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夺取全年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新胜利而努力奋斗。
会议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78件,其中:水利、电力方面的57件;基建、修缮方面的7件;县城规划和农贸市场建设方面的5件;科技、教育、文化、卫生计划生育方面的24件;农业方面的15件;乡镇企业方面的4件;社会治安方面的8件;其他方面的19件。会后,178件代表建议由县人大常委会送交县人民政府办理。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92年3月7日一4月4日在县茶厂礼堂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37人,列席人员88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等6个工作报告并分别作了决议。会议选举岀席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88名。其中,州推荐到勐海县选举15名,县推荐选举71名。经过投票选举,88名代表得票超过半数,符合《选举法》的程序。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政治和社会稳定。为圆满地完成全年的各项任务,县人民政府要紧紧抓住经济结构调整、推进科技进步、提高经济效益不放松,并取得较大进展。切实抓好农业,增加农业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保持粮食生产稳定增长,促进茶、糖畜牧等全面增长,积极扶持和发展乡镇企业,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严格依法治林,严禁乱砍、滥伐及毁林种植,保护生态平衡;认真贯彻实施《企业法》,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抓好挖潜改造,努力开发新工艺、新产品;积极培育市场体系,切实搞活商业流通;加速对外开放步伐,改善投资环境,扩大边境贸易;努力抓好基础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严格控制人口增长;不断加强廉政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狠抓落实、做好各项工作。会议邀请赵廷光副省长到会讲话。
会议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38件,其中:水利、电力方面的44件;农牧渔业方面的11件;公路、交通邮电通讯方面的10件;城乡建设和农贸市场建设方面的8件;要求解决行政机关办公、住宿条件方面的15件;科技、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广播、电视方面的21件;土地方面的2件;林业方面的7件;乡镇企业方面的3件;加强法制与治安方面的2件,边贸旅游方面的5件;其它方面的10件。根据大会主席团的决定,138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交付县人民政府办理。
【第九届人大常委会议】1991年3月5-6日在县政府三楼大会议室召开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召开勐海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讨论决定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人员;通过了罢免李从军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蔡鹏顺作的《县人民政府关于修志工作情况报告》,并作出了审议意见;讨论修改《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修改稿。
1991年5月14—16日,在县政府三楼大会议室召开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环美才、罗有平分别作的《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二五”普法安排意见的报告》,并分别作出了审议意见和决议;会议还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玉罕总作的《关于组织县、乡人民代表视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通过《县人大常委会1991年4月至1992年4月工作要点》;会议任命张明华、岩香腊为勐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汤成城勐海县水利电力局局长职务;出席会议的委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在会议期间视察了县城新区。
1991年7月16-18日,在县政府三楼大会议室召开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周应祥、邓云、杨仕兴分别作的《县人民政府关于农牧渔业工作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教育工作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
1991年9月18—20日,在县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杨云山、周云仙、杨增林分别作的《县人民政府关于卫生工作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乡镇企业工作情况报告》,并作出了审议意见。会议任命杨维敬为勐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任命胡德安为勐海县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庭庭长,免去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任命蒋廷明为勐海县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朱秀芬为勐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许云普为勐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蒋春艳为勐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谭杰锋为黎明法庭副庭长;免去戒晰明勐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任命:刘仕斌为劭海县水利电力局局长;李汝华为勐海县文化局局长;周云仙为初海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艾阳洲为勧海县林业局局长;田维祥为初海县国家保密局局长、免去勣海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1991年11月19日一21日,在县政府三楼大会议室召开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段升庆、温元雄、格三、李晋波分别作的《县人民政府关于199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部分变更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县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情况的报告》,并作岀了审议意见。
1991年12月27—29日,在县政府三楼大会议室召开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周仁、艾阳洲、周继禄分别作的《县人民政府关于初海县经济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勐海县林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勐海县1991年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审议意见。
1992年3月6—7日,在县政府三楼大会议室召开第十一次会议,讨论修改《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了代表资格审査委员会《关于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化的报告》,讨论通过了《关于完善县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的决定》,通过了《关于召开勐勘海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会议任免:任命付正权为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任杨德文为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财经办公室主任职务;任岩坎章为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教科文卫办公室主任职务;任刀忠民为民族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民族办公室主任;任李家智为民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莫俊为代表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会议把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的原四个办公室(除党委会办公室)更名为四个工作委员会,并且增设一个代表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使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由原来的5个办公室更名增加为“一室五委”。
1992年6月8—10日,在县政府三楼大会议室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仕斌、罗有平分别作的《县人民政府关于水利电力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二五”普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审议意见。通过《县人大常委会1992年工作要点》和《县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一室五委”工作职责》。任命:张正清为初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胡志坚为勐海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岩三坎为勐海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陈国富为勐海县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陈春生为勐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岩庄香为勐海县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审判员;免去杨树良勐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1992年8月10-12日,在县政府三楼大会议室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周应祥、周杰、杨祥分别作的《县人民政府关于农牧渔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边贸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审议意见。会议通过《关于取消都恩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决定》。任命何声良为勐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接受了合广恒关于辞去勐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1992年10月12—17日,在县政府三楼大会议室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段开林、罗圣清、李汝华分别作的《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安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文化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审议意见。通过《关于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有关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任命:沈永源为勐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何声良为勐海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免去费根林勐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1992年12月15—17日,在县政府三楼大会议室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温元雄、段升庆分别作的《县人民政府关于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199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部分变更情况的报告》,并作岀审议意见。听取了王兴荣作的《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县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情况的报告》。依法补选陈思雄、王元生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免去岩宝、余国祥勐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1993年2月18—20日,在县政府三楼大会议室召开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劭海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讨论修改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县人民政府财政预决算、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等报告的修改稿。免去杨仕兴勐海县监察局局长职务。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93年3月5-11日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县茶厂礼堂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47人,列席人员92人。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等6个工作报告,并分别作了决议。会议选举产生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天福,副主任玉罕总、岩炳、汤戈、何正耀,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付正权、杨维敬、李伟、李金秀、杨德文、王平盛、兆勇军、岩赛嫩、杨质彬、周美琼、陈治美;县人民政府县长彭福源,副县长张正清、王兴荣、岩比、沈永源、刘德强、格三;县人民法院院长岩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声良。会议要求县第十届人民政府在党的十四大精神的指导下,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以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为前提,以财政增收、人民致富为基点,以发展经济、带领全县各族人民奔小康为目标,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坚持“教育为本,科技兴县”的方针,把握优势,抓住机遇,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会议认为:我县是农业县,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是基础的基础,任何时候这个基本思想不能动摇。要按照十四大提出的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方针,搞好粮食生产,在实现粮食产量稳中有增的同时,使糖、茶、林、牧、渔等各业得到全面发展。全会强调:加快我县的山区开发和乡镇企业的发展是我县农村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农民致富奔小康的需要。必须采取各种切实可靠的政策和措施,加快我县的山区开发和乡镇企业的发展。会议号召:全县各族人民,在县委的领导下,团结起来,齐心协力,真抓实干,为实现“八五”计划提出的各项奋斗目标和一九九三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而努力奋斗。
会议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246件,其中:教育、文卫方面的33件;社会治安方面的10件;水电方面的79件;旅游、边贸口岸建设方面的4件;邮电、通讯方面的4件;粮食生产方面的4件;公路、交通方面的27件;建盖办公室用房、职工宿舍等方面的20件;土地、林业等方面的18件;其他方面的33件。代表提出的246件建议、批评和意见中,除1件“要求充实州、县、乡代表活动的建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复外,其余245件交由县人民政府办理。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1994年3月22-26日,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县城民族会堂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244人,列席人员92人。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等6个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了决议。会议强调:必须始终把农业和农村工作放在首位,强化农业基础地位的认识。要注意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加对农业的总投入,力争夺取农业增产增收。要下大力气抓好后继产业的探索开发工作,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要高强度重视山区的扶持开发工作,尽快解决山区农民的温饱问题。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放开手脚,采取有力的措施,推动乡镇企业的发展。继续深化企业内部体制改革,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努力提高经济效益。要集中资金搞好已经确定的几项重点工程建设。在资金紧的情况下,要特别注意安排好人民的生产生活。要重视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保障人民的身心健康。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切实控制人口过快增长。要坚持“教育为本、科技兴县”的方针,加快科技、教育体制改革。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加强各民族之间团结及军民团结,努力建设新边疆。
会议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58件,其中:教育方面的17件;卫生方面的6件;广播、电视、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3件;计划生育方面的2件;农田、水利建设、人畜饮水和电力方面的39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8件;公路、交通建设方面的1件;邮电通讯方面的3件;农业生产方面的5件;林业、土地方面的11件;建盖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和医院放射医技楼方面的11件;城镇建设、环境卫生方面的9件;乡镇企业和橡胶生产方面的11件;其他方面的19件。158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交由县人民政府办理。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1995年3月16-21日,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县城民族会堂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245人,列席会议人员85人。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等6个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了决议。会议表彰了县十届人民代表大会1993年至1994年先进代表小组、优秀代表及优秀人大工作者。会议强调:各级领导必须始终把农业和农村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进一步提高对农业基础地位的认识,强化对农业的领导、支持和保护手段,在稳定和完善农村现有政策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农村改革,逐步建立多渠道投入的机制,确保农业总投入的逐步增长,为农业生产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要继续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注意调动和保护好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农民更有效地进入市场,确保今年农业丰收和农民增收。要坚持农业为本,稳农兴工,以工促农的发展思路,合理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和种植业内部结构,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多种经营。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前提下,按照基地建设的要求,加快粮、蔗、茶、桑四个产业的发展步伐,努力处理好布局与规模、速度与效益的关系,使农业逐步走上“两高一优”发展道路。要重视对山区的扶持和开发工作,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努力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要继续深化企业改革,改善企业内外环境,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加快企业组织结构和所有制结构调整,积极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途径。依托我县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产业、区位等优势,进一步解放思想,扬长避短,积极发展新产业,促进工交生产和第三产业快速发展。要努力增收节支,改善投资结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强化市场意识和发展意识,继续搞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物质资料的生产、供应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快市场体系的培育和建设,规范各类市场管理和行为,为群众生产和交换提供便利,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关心低收入者和离退休人员的生活,确保稳定,共求发展。要重视体育、卫生领域的改革和发展,全面提高群众的身体素质。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好计划生育、保护耕地、保护环境等基本国策,切实做到人口、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会议指出:发展教育科技文化事业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在集中精力进行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切实重视教育科技文化领域的改革和发展,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特别要注意依靠社会各界的力量,切实抓好思想建设这一核心内容。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改革、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妥善处理好爱国与信教和宗教活动、民族习俗与发展文化教育事业、振兴经济之间的关系。要继续加强军政警民和场群之间的大团结,一切以稳定为重,从大局出发,通过各族群众、各界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行政组织的共同努力,促进边疆民族团结,边防巩固,经济繁荣,社会稳定。
会议强调:要完成今年改革和发展的艰巨任务,县乡两级政府要切实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努力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认真钻研市场经济知识,掌握好改革方向和政策法规,提髙自己的领导水平。今年要特别注意抓好我县“九五”计划和2010年长远规划的编制工作,努力制定出符合我县实际、有实现可能的计划。要继续加强廉政、勤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标本兼治,努力取得新的成绩,为公务员制度的过渡打好基础。
会议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137件(议案转为建议办理的11件),其中: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17件;广播电视方面的2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8件;农田水利建设、人畜饮水和电力方面的37件;公路、桥梁建设方面的9件;林业、土地方面的12件;邮电通讯方面的2件;山区开发方面的5件;建盖办公用房方面的8件;街道建设和市场物价管理方面的8件;其它的22件。代表提出的137件建议中,除由县人大常委办理的1件、会议期间面复的9件和会后代表自愿撤回的3件外,其余的124件全部交由县人民政府办理。
【第十届人大常委会】1993年6月1一3日,在县政府三楼大会议室召开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人大常委会1993年工作要点》、《关于建立县十届人大代表组、加强同代表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听取《关于勐海县1993年县、乡换届选举的情况报告》;任命:郑维兴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舒玉清为县计划经济委员会主任,罗圣清为县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徐国平为县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邓云为县教育局局长,岩恩为县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周云仙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曹志成为县外事办公室主任,田维祥为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局长,李忠学为县土地管理局局长,段升庆为县财政局局长,邱明为县商业局局长,李从军为县粮食局局长,侯永宽为县边境贸易办公室主任,马孝福为县工业交通局局长,周应祥为县农牧渔业局局长,张云生为县林业局局长,刘仕斌为县水利电力局局长,罗恒志为县劳动人事局局长,黄则飘为县民政侨务局局长,廖国荣为县广播电视局局长,李汝华为县文化局局长,杨云山为县卫生局局长,段开林为县公安局局长,罗有平为县司法局局长,黄树才为县监察局局长,周继禄为县审计局局长,史汉云为县统计局局长,陈正明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胡贻臣为县乡镇企业局局长,王长宁为县人民政府驻昆办事处主任,刀学为县人大常委会民族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刀忠民县人大常委会民族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岩三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和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1993年8月10至12日,在县政府三楼大会议室召开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周应祥、李从军、李忠学分别作的《县人民政府关于农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粮食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土地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审议意见。通过了《初海县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査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1993年10月12—14日,在县政府三楼大会议室召开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周云仙、金正祥、段开林分别作的《县人民政府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安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审议意见。会议通过李家智辞去县人大常委会民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会议学习讨论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乔石、副委员长田纪云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座谈会上讲话要点。
1993年12月14—16日,在县政府三楼大会议室召开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舒玉清、段升庆、黄树才分别作的《县人民政府关于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行政监察办公室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审议意见。听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郑维兴作的《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县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分别学习了乔石委员长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尹俊在全国人大和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的讲话、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公报及中共中央关于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的决定。
1994年2月15日,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初海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补选出席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都南(宗教界代表)。
1994年3月12日,在县人大常委会小会议室召开第六次会议,审议有关县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议程(草案);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调整勧海县十届人民代表大会预决算审査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县十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审査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名单(草案)。听取代表资格审査委员会《关于勐海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査的报告》;决定县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列席人员及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报告人;讨论《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修改稿)》。
1994年5月25—27日,在县人大常委会大会议室召开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周应祥、李汝华分别作的 《县人民政府关于宣传、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落实1994年农业生产计划、措施及农业生产备耕工作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社会文化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审议意见;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1994年工作要点》;学习讨论了省委领导的讲话;任命:廖赤为勐海县国家安全局局长,王刚为勐海县地方税务局局长。
1994年7月2—28日,在县人大常委会大会议室召开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云生、段开林、罗有平分别作的《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森林法〉情况的工作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社会治安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二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审议意见。任命:魏诚为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兼职副主任。免去:张正清的勐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1994年8月30日,在县政府三楼大会议室召开第九次会议,任命:谭继雄为勐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免去:杨德文勣海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魏玉萍勣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1994年9月22—24日,在县政府三楼大会议室召开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胡贻臣、陈正明、刘仕斌、王兴荣分别作的《县人民政府关于乡镇企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水利电力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任命:郑维兴为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罗恒志为勐海县人事劳动局局长,舒玉清为勐海县计划经济贸易局局长,段升庆为勐海县财政局局长,付水初为初海县审计局局长,刀志宏为勐海县文化体育局局长,罗圣清为勐海县科学技术局局长,岩恩为勐海县民政侨务局局长,段开林为初海县公安局局长,廖赤为勐海县国家安全局局长,罗有平为勐海县司法局局长,马孝福为勐海县交通农机局局长,周应祥为初海县农牧渔业局局长,张云生为勘海县林业局局长,刘仕斌为勐海县水利电力局局长,候永宽为勐海县对外经济贸易局局长,蒋朝良为勐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史汉云为初海县统计局局长,胡贻臣为勐海县乡镇企业局局长,李忠学为勐海县土地管理局局长,黄树才为勐海县监察局局长;免去: 罗恒志勐海县劳动人事局局长职务,舒玉清助海县计划经济委员会主任职务,罗圣清勐海县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职务,岩恩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周云仙勐海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马孝福初海县工业交通局局长职务,候永宽勐海县边境贸易办公室主任职务,曹志成勐海县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王长宁勐海县政府驻昆办事处主任职务,周继禄勐海县审计局局长职务,邓云勐海县教育局局长职务,李汝华勐海县文化局局长职务,徐国平勐海县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职务,黄则飘勐海县民政侨务局局长职务,陈正明勐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职务,廖国荣初海县广播电视局局长职务,邱明勐海县商业局局长职务,李从军劭海县粮食局局长职务。
1994年11月22—24日,在县政府三楼大会议室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舒玉清、段升庆分别作的《县人民政府关于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199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审议意见。听取了郑维兴作的《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县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
1995年1月24—26日,在县政府三楼大会议室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永义、马孝福、岩温分别作的《县人民政府关于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交通农机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经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岀了审议意见。通过了《关于召开勐海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1995年2月13日,在县政府三楼大会议室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勣海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査委员会《关于县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来补选县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化情况的报告》,补选段守交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95年3月6-7日,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第十四次会议,讨论修改《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决定列席县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人员名单及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报告人;审议县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草案)。
1995年4月20—22日,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勐海县1995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任命:李永义为勐海县教育局局长;陈源洲为劫海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局长;陈保清为勐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沈超庆为勐海县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1995年6月20-22日,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周云仙、杨云山、罗有平分别作的《县人民政府关于1995年上半年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1995年上半年卫生工作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二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并作出了审议意见;高天福主任传达了省人大监督工作会议精神。任命:许云普为勐海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陈国富为勐海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鲁春和为初海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何勇为勐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庭副庭长,邹启民为勐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经济庭副庭长,岩三坎为勐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执行庭副庭长,朱秀芬为勐海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鲁大玉为勐海县人民法院勐遮人民法庭副庭长,张春娥、周海明、阿芳、兰晓昌、岩温和、曹再兴、徐天寿、玉章、刘继玉为勐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鲁春和勐海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陈国富勐海县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职务、朱秀芬劫海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马云勐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1995年8月22-23日,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周应祥、段开林分别作的《县人民政府关于1995年上半年农业生产和〈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1995年上半年社会治安和三禁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审议意见。
1995年9月28日,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第十八次会议,接受彭福源同志辞去勣海县县长职务;决定岩比同志为代理县长;任命段升庆为勣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免去刘德强的初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1995年10月24—26日,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黄安钧、李忠学、付水初分别作的《县人民政府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土地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审议意见。
1995年12月19—21日,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舒玉清、陈启忠分别作的《县人民政府关于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199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并作出了审议意见。听取县政府关于县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听取县城建局关于代表评议整改意见的报告。任命:胡贻臣为助海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陈文为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陈启忠为勧海县财政局局长;杨文明为勐海县农业局局长;纳慈嘉为勐海县乡镇企业局局长;免去:郑维兴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周应祥勘海县农业局局长职务;段升庆助海县财政局局长职务;胡贻臣初海县乡镇企业局局长职务。
【代表视察】1992年2月25—26日和3月3—5日,为开好县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和检査1991年3月6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修志工作的决议》的实施情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组织县级机关人大代表共32人,对纳达勣水库工程和打洛公路以及修志工作进行视察,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了以下几条建议、意见:
一、纳达勐水库、打洛公路建设方面。
1、建议纳达勣水库建设的所需经费应尽快落实到位;
2、建议赔偿群众损失问题,应一次性解决不应留下尾巴;
3、建议尽快建立纳达勐水库管理机构,配套干部、加强水库及山林的管理;
4、为确保打洛公路按期完工,尽快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
5、进一步加强路政管理,禁止打洛公路两旁的森林被砍伐,尽快做好保护带的绿化工作。
二、修志工作方面。
1、建议已完成初稿的部门应集思广益,精雕细刻,把好质量关;
2、在进行编纂工作的部门既要保证质量,又要加快进度,力争在今年6月底交稿;
3、编纂方法欠妥的部门,要改进方法,少走弯路;
4、工交、交通、卫生、文化、计划、统计等部门中尚未落实人员就位的,限期在近期内落实就位开展修志工作;
5、各有关部门对修志人员的待遇、报酬应按政策规定给予兑现;
6、对个别部门确实难以在今年6月底完稿的,决定作延期处理,但最迟不能超过今年10月底,以便提交县志办总纂。
1992年4月29日―5月2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县直机关部分人大代表,县政府分管政法工作领导,公、检、法、司等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以及受察乡镇有关领导共50人对县政府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
毒的决定》,省、州禁毒条例及“二五”规划的情况视察。视察在平时初步了解并掌握我县开展禁毒和“二五”普法基本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对布朗山、打洛、勣混、西定等四乡一镇的禁毒及“二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视察。通过视察,代表们在肯定已经取得成绩的同时,建议县政府进一步宣传《决定》及“二五”普法法律、法规知识,按照“三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方针,严厉打击毒品犯罪行为,加强对戒除吸食人员的管理,做好群众的工作,与人民群众一起真正把一切毒品犯罪活动消灭干净。
1992年6月25—27日,由州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刀廷光带队,组织州、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及州县计生干部等10人参加的视察组,对勐海县执行《云南省计划生育条例》情况进行检査,根据情况,分别对勐海县的勣宋乡(山区)及勐混乡(坝区)的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了抽査。听取了主管计生工作的领导和计生委对《条例》贯彻执行一年来的情况汇报。通过听取汇报与走访视察组,认为贯彻情况还是好的,但存在的问题也相当严重,如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早婚早育现象突岀,抢生抢育严重,对流动人口的超生、抢生、躲生问题上管理漏洞大。为此,检査组建议县人民政府及时釆取有力措施, 加强《条例》的宣传工作,加强管理,使计划生育工作真正走向法制轨道。
1994年1月14—28日,县人大组织县、乡人民代表,县政府、计经委等部门的领导和象山镇、打洛镇、勐遮乡、景真糖厂、勣阿糖厂、纳达勐水库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共60人参加的视察组,分两组视察县政府贯彻实施《云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1993年至1994年榨季甘蔗受灾情况及今后种植发展计划、纳达勐水库及电站建设情况等方面的内容。2个视察组分别听取了9个乡镇政府及2个部门的汇报。通过视察,代表对目前所取得的显著成绩给予肯定的同时,中肯地提出了以下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
1、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的认识;
2、坚持“严打”,发挥专政作用;切实加强“二五”普法和思想政治工作;
3、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建立奖励和惩罚机制。
二、在甘蔗生产及纳达勐水库方面。
1、由于甘蔗受冻害,两个糖厂急于应付冻害甘蔗,致使部分早熟品种难以砍运,受灾群众压力大,建议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好甘蔗砍运及人民群众的工作;
2、建议县政府处理好受灾与砍运两者的关系;
3、建议稳定甘蔗的种植面积,对目前出现的不法商贩收购甘蔗交给农场牟利行为,应釆取措施加以惩治;
4、建议有关部门对纳达勣的后期工程加强管理,该上报的项目要立即上报,做好资金安排,使资金与工程相配套,让整个工程能顺利实施直至竣工。
1994年11月9-11日,勐海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由常委会委员、县人大代表和县乡政府及其物价、工商、粮食、商业等部门共30余人参加的视察组,分3组分别对县城象山镇、打洛镇、勣遮乡(含农场在内)进行视察。通过听取介绍,看市场,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1、加强对农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加大给农民出售议价粮的奖励、査处擅自去农村哄抬物价、抢购粮食的不法商贩;粮食部门要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应尽力去完成秋粮征收任务;2、建议政府应在不断调整农业产品结构中,进一步加强对“菜篮子”工程的规划和建设;3、有关物价、工商、食品卫生、兽医检疫、技术计量鉴定、粮食、商业等部门要加强对市场物价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995年2月27—3月1日,县人大组织由州、县人大代表,县政府领导和计划经济贸易局、农业局、桑蚕公司及受灾地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共60人参加的视察组,分组对县计划经济贸易局《关于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县财政局关于199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县农业局第二期滇西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情况;打洛镇开发区建设及财政税收、边境贸易情况;勐遮乡的甘蔗生产和粮食生产情况;勐海乡和象山镇的第二期滇西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情况;三公里水闸及有关的配套工程;县乡镇企业工作情况;勐宋乡政府关于种桑养蚕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视察。3个视察组通过听取乡镇政府及县属各部门的汇报,并到实地察看,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1、各部门在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要抓紧抓好年底工作,加强财政资金的开支管理,保证全县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2、抓好农业生产,抓紧滇西南农业开发项目建设,加强对开发区建设的监督与管理,使项目与货金落实到位,与工程相配套;3、重视乡镇企业的发展,有计划地、有规模地建立和发展乡镇企业,使之成为拳头企业,真正能为人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4、抓好种桑养蚕工作,把好蚕茧质量关,使其走俏市场、参与市场竞争。
(其它会议】1993年11月21日,在打洛镇召开全县代表组长联系会议。会议由16个代表小组组长和乡镇人大办公室秘书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共48人参加。
会议议程主要有:1、大会交流发言;2、各代表小组汇报开展代表活动情况;3、县人大领导总结布置下一步工作;4、打洛镇领导介绍口岸建设情况;5、组织与会人员参观考察口岸建设。
1994年8月16-20日,在县农业技术培训中心召开乡镇人大干部培训会议,主要釆取以会代训的方法,对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及主席团办公室秘书进行学习培训。内容主要有《云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和文秘写作知识等.通过学习培训,与会人员学到了不少知识。
1994年9月14日下午,勐海县人大常委会在政府三楼大会议室举行座谈会,隆重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四十周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汤戈主持了会议。中共勐海县县委副书记康伍,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天福、县长彭福源分别在纪念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参加纪
念座谈会的有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的领导,县人大退下来的部分老同志以及驻县城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部分州、县人大代表共80人。为使纪念活动形式多样,除举行纪念座谈会外,县人大常委会还组织县人大代表和部分机关干部参加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云南日报社办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竞赛活动”,利用电视、广播、宣传专栏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性质、地位、作用进行了广泛的宣传,还对部分州、县、乡人大代表进行了电视采访报道,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欢迎。
1994年12月6—8日,在县城农业技术培训中心召开乡镇人大主席和代表联系组长工作总结、交流会议。各乡镇人大主席和县十届人大各代表小组组长以及机构改革前原在职的乡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室秘书,县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和“一室五委”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汤戈主持。会议期间,各乡镇人大主席和代表组长汇报了1993年以来组织代表开展活动的情况,乡人大主席介绍1995年的工作安排打算。根据各代表小组的总结交流,依照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创优争先”活动的条件和要求,评选出了先进代表小组4个,优秀人大代表23名和7名优秀人大工作者。会议期间,县人大常委会还组织与会人员到纳达勐水库及电站进行了考察学习。
1995年9月26—28日,针对勐海县城脏、乱、差及群众反映较大的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了县人大代表评议县城建局工作会议。会议主要议程是:1、县委书记艾罕炳作动员;2、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天福作动员;3、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汤戈通报检査情况;4、县城建局局长陈元洲作自查报告;5、代表评议;6、县城建局领导对代表评议表态;7、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作小结。通过评议县城建局的工作,代表们对今后的城建工作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1、加强法制宣传,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加强执法力度,严格依法行政;2、加强对下属单位、部门的工作指导,广泛征求广大干部、职工的建议、意见;3、为了改变县城脏、乱、差的问题,建立一个垃圾处理厂,使废物变可用之物;4、整理市容绿化、突出勐海特点,使勐海县城越变越美丽;5、今后的城区建设应向少占用农田,以改造老城为主攻方向发展;6、尽快和有关部门协调,拆除工商银行出租房占道路建盖的棚子,缓解农贸市场通道拥挤难行的问题。
(曹忠诚)
勐海县人民政府
【概况】机构改革以后,县人民政府共有政府办、计经委、财政局、.工商局、安全局、司法局、文体局、教育局、统计局、审计局、卫生局、城建局、水电局、乡企局、林业局、科委、外贸局、土地局、计生委、民政局、民宗局、交通局、外办、监察局、地税局、粮食局、人劳局(含编委)、公安局、农业局等34个大局;有县医院、中医院、广电局、史治
志办、档案局、一中、三中、职中、桑蚕公司、旅游局、茶办、甘蔗办、房改办、扶贫办、勐界办、驻昆办、社保办、地震办、教育中心等20个单位;有景真糖厂、勐阿糖厂、矿产公司、电力公司、物资公司、木材公司、煤矿、机砖厂、茶厂、商业总公司等10个县属企业;有振思铁合金矿业有限公司、版纳天鹰木业有限公司等2个合资企业。县政府办公室现有编制44人(行政28人、工人16人),实有35人(行政22人、工人13人)。办公室下设秘书科、法制科、行政科、信访办、财会室、小车班等6个科室。
(林璋)
【通知决定意见】根据省、州人民政府关于治理“三乱” 的文件精神和安排部署,县政府于1991年元月9日制发了《关于开展治理“三乱”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安排意见》,强调治理“三乱”是搞好政府各项工作的必要手段之一,指出治理“三乱”的要求、范围及有关政策依据和具体步骤。
1991年元月13日,县政府制发了《关于继续搞好1991年水稻综示区的通知》,指出办好水稻综示区是发展农业生产,提高水稻单位面积产量的主要形式。提出了办好综示区的方式,资金的筹集办法及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1991年3月10日,县政府下发了《勐海县1991年教育工作意见》,提出我县发展教育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职责要求,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民族教育和“三教”统筹,深化党校内部改革等11点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中心工作开展教育思想讨论,实现教育战略转移。
为更好地节约和合理使用公医经费,减少浪费,提高医效,县政府于1991年3月15日印发了《1991年公费医疗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全县实际,提出了13条有关公费医疗管理的办法。
1991年3月24日,县政府制发了《勣海县1991年度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工作要点》,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工作,使全县的各项事业上一个新台阶。
为制止乱砍滥伐,盲目开垦,保护流沙河两岸、昆洛公路两侧的生态环境,县政府于1991年3月31日印发了《关于保护和恢复流沙河两岸、昆洛公路两侧防护林带生态环境的决定》,指出公路两侧及流沙河两岸的200米内列为保护林带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砍伐、垦植,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措施。
1991年8月16日,县政府制发了《关于甘蔗生产发展的若干决定》,指出全县甘蔗生产经过几年的努力,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为稳定面积,加强管理,提高单产,使甘蔗产量上一个新台阶,结合全县实际,制定了甘蔗生产的7项政策和措施。
为增强勐海茶厂的企业活力,县政府于1991年8月21日印发了《关于增强勐海县茶厂企业活力有关政策的决定》,就企业中层行政干部的任免,企业职代会的各项职权,企业的经营目标等有关事宜作了明确的具体要求。
1991年9月19日,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动员社会力量捐资助学的通知》,本着“人民教育人民办,办好教育为人民”的原则,结合实际,县政府决定在县城范围内掀起捐资助学活动,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改善全县的办学条件。
由于受粮食市场疲软和流通不畅的影响,全县的粮食出现了调出难,储粮难的情况,县政府于1991年11月23日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收购任务和售粮大户的奖励办法,并指出要确保购粮资金。
发展优质稻生产是勣海县粮食产品结构调整的重要步骤,也是“八五”期间农村经济发展的目标之一,为更好地发挥资源优势,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县政府于1992年3月22日下发了《关于发展优质稻生产的若干政策决定》,对种植规模、选种、销售、加工等作了具体的规定。
为了强化旅游业的管理,促进全县旅游业沿着正常的途径顺利开展,防止乱发证、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县政府于1992年5月12日制发了《关于加强边境旅游管理的暂行规定》,提出了有关旅游业归口管理及加强办证工作等10条规定。
1992年5月23日,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清理和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通知》,就检査和清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组织领导、时间要求,清理范围、征收计划生育费及如何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作了具体的规定。
为加快全县的电力建设,满足各族人民生活的需要,县政府于1992年6月16日制发了《关于征收电力建设基金的通知》,决定凡在本县电网内用电的单位和个人要按规定缴纳电力建设基金,并提出征收的标准,电力建设基金的使用范围。
1992年8月17日,县政府下发了《关于适当增加合同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指出合同教师在全县教育事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鼓励他们更好地为民族教育多作贡献,县政府决定从9月起适当增加合同教师的待遇,并规定了提高工资待遇的范围和标准。
为进一步开发县土地资源和光热资源,提高复种指数,增加农民经济收入,改善生态环境,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县政府于1992年9月20日下发了《关于安排1993年小春生产和冬作开发的通知》,对1993年小春粮油和冬作开发作了具体的安排。
1992年10月21日,县政府制发了《关于充分发挥糖厂经营自主权,把企业推向市场,尽快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将甘蔗生产计划价格制订、扶持政策、经营管理等自主权下放给糖厂,并提出有关的具体措施。
1992年12月1日,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征收甘蔗农业税的通知》,对引导和促进各行业经济的协调稳步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并对有关事项作了明确的规定。
为稳定和提高蔗糖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县政府于1993年元月13日制发了《关于加强我县甘蔗良种基地建设的通知》,规定了甘蔗良种基地建设目标和步骤及资金、技术、物资配套等工作。
1993年3月20日,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打洛镇财政包干办法的通知》,决定对打洛镇的财政实行“划定收支范围,核定收支指标,超收留用(还贷),增支自负,一年一定”的财政包干制度,以进一步加强口岸的建设步伐,促进全县改革开放和边贸发展,增强打洛镇的财政活力。
1993年4月,县政府下发了《关于继续办好坝区水稻综示区和山区综示区的安排意见的通知》,就综示区的规模及范围和资金的筹集办法,物资配套和技术措施等作了具体的安排。
1993年4月20日,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下放权利,增强打洛镇政府的宏观管理权限的决定》,决定边贸管理权,项目审批权和外管及城建等职能下放给打洛镇政府,以利于加快打洛镇及其打洛口岸建设的步伐。
1993年8月13日,县政府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髙认识切实加强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强调减轻农民负担已提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抓紧、抓好、抓落实,真正把农民的不合理负担减下来。
1993年9月22日,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强化土地审批权限的决定》,强调县土地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唯一的法定管地批地机关,规定全县范围内的土地审批权限属县土地管理局。
为增加教育投资,缓解我县教育经费紧缺的问题, 确保教育事业的优先发展,县政府于1993年10月7日制发了《勣海县县城社会筹集办学资金办法》,明确了集资对象,标准及征集办法和资金的管理及用途等有关事项。
为切实加强对秋粮收购工作领导,确保收购任务的完成,县政府于1993年11月2日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对秋粮收购工作的领导的通知》,强调各级党政领导要把秋粮收购工作作为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来抓,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调动广大粮农交粮的积极性,确保秋粮收购任务的完成。
1993年12月13日,县政府下发了《关于下达1994年小春冬作开发种植计划的通知》,强调小春冬作要以市场经济为导向,以髙产、优质、髙效农业为核心,以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前提,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全面发展。同时,还就小春冬作计划种植面积、产量指标作了详细安排。
1993年12月30日,县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印发〈勣海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方案》,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配合和参与住房改革的工作,确保我县房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调动集体经济组织和各种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增加教育投入,县政府于1994年元月2日印发了《关于农村办学经费征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征收农村办学经费的范围和征管工作,指出要专款专用,统筹安排。
1994年元月5日,县政府制发了《关于提高合同教师工资的通知》,决定从1994年1月起,合同教师的工资在原来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30元,其增加后的工资总额应作为参加“三制改革”的动态工资。
为搞好省列巴达乡山区农田水利开发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以治水、改土、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任务,以实现人均一亩髙产、稳产田(地)为目标,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县政府于1994年元月5日制发了《关于认真抓好全省第一批山区乡农田水利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有关工作责任和要求。
同年3月17日,县政府制发了《关于认真抓好今年春耕生产的通知》。指出抓好今年春耕生产,关键是领导重视、政策到位、狠抓落实,要求有关部门积极引导农民发展髙产、优质、髙效农业,做好技术服务工作。
为切实做好1993年冬季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县政府于1994年3月18日下发了《批准〈关于做好九三年冬季退伍军人安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指出凡有接收任务的单位,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并顾全大局,积极吸收妥善安置。
1994年3月23日,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物价大检査的通知》,指出在新形势下开展物价大检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搞好组织落实,确保这次物价大检査达到预期目的。
为加快全县卫生改革步伐,更好更快地推进卫生事业的发展,县政府于1994年3月29日制发了《关于加快深化卫生改革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了6项改革意见。
房改方案已进入实施阶段,为积极稳妥地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县政府于1994年4月1日制发了《关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强调为加快全县公有住房的建设,必须对住房资金实行“专项存储,专款专用”的原则。
1994年4月19日,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调整勐海县国有企业离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基金提取比例的通知》,指出我县国有企业离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对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稳定社会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适当调整国有企业离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基金提取比例,要求有关部门遵照执行。
为加快全县的经济发展,积极开展内引外联,招商引资工作,县政府于1994年7月5日制发了《关于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搞好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指出全县近几年来的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由于未设专门机构,无项目储备,项目的前期工作较差等原因,引进工作较为困难,要求各部门切实加强领导,深入调査研究,充分发挥部门的积极性,努力搞好招商引资工作。
1994年9月17日,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一九九四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査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深入认识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査工作的重要性,抓好落实工作。
为积极稳妥地把荒山、荒地、荒沟、荒滩使用权推向市场,调动农民和全社会开发、利用“四荒”地的积极性,加快全县荒山的绿化步伐,县政府于1994年10月13日印发了《关于印发〈助海县“四荒”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了“四荒”地的范围和使用权限。
1995年1月27日,县政府下发了《批转〈关于勣海县一九九五年粮豆生产的安排意见〉的通知》,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业的领导,以提高综合效益为目的,适当调整种植业结构,加大科技力度,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力争粮、畜、水产、农村经营管理全面发展,还就计划面积,产量和资金的投入提出了安排意见。
为进一步强化政府依法行政的职能和提高行政部门执法的整体水平,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准确执行,县政府于1995年2月20日,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综合性大检査的通知》,要求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强领导,更好地开展行政执法检査工作。
1995年3月15日,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批转〈一九九五年公费医疗管理办法〉的通知》,指出我县公费医疗经过几年的改革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保障了公费对象的基本医疗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强调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强对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思想教育,顾全大局,共同关心支持公费医疗管理工作。
1995年3月23日,县政府办印发《关于印发〈勣海县人民政府机关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强调各级政府要规范管理制度,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搞好政府的各项工作,为公务员制度的推行打好基础。
1995年4月5日,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勣海县九五年度创建科技工作先进县、乡(镇)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强调开展创建科技工作先进县、乡(镇)活动,是衡量县、乡(镇)科技、经济发展状况的尺度,要求各级领导增强科技意识,加强领导并组织实施。
1995年6月14日,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清理检査“小金库”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清理“小金库”工作的认识,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提出清査工作的时间、范围、内容、方法及重点和有关的政策、措施。
1995年6月16日,县政府办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室内插挂国旗工作的通知》,强调在适合插挂国旗的室内插挂国旗,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组成部分,对干部职工增强国旗意识,增强国家观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将是一个有力的推动。
1995年8月13日,县政府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我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通过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努力,这项工作有了加强并取得一定成效,强调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健全制度,深入宣传有关政策、法律及法规,确保有效地控制流动人口的非法生育,促进我县计划生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为充分发挥我县的自然优势,提高耕地利用率,使我县冬季农业有较大突破,县政府于1995年9月19日
印发了《关于批转〈勐海县一九九六年冬季农业开发计划意见〉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冬季农业开发的顺利进行。
【表彰奖励】为表彰灭鼠防病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认真总结经验,以利于今后坚持灭鼠防病工作的开展,县政府于1992年9月4日印发了《关于表彰鼠疫疫区处理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初海县茶厂等39个单位和沈永源等94个同志进行了表彰。同时,还对马仁伦等70名县乡专业人员和工作队员给予通报表扬。
1992年9月10日,县政府为及时总结我县捐资助学的经验,表彰捐资助学活动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动捐资助学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对勣遮乡政府等15个先进集体和王海思等530名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1991/1992榨季期间,在县委、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广大蔗农的努力下,甘蔗生产获得了丰收。为更好地依靠科学技术,提高单产,增加总产,稳定和发展全县甘蔗生产,县政府于1993年元月6日下发了《关于表彰1991/1992榨季甘蔗生产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勤海县曼真村公所等9个先进集体和纳慈嘉等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要求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为科技兴县发展经济再创佳绩。
为进一步总结县边境贸易,肯定成绩,鼓励先进,县政府于1994年元月15日印发了《关于表彰“一九九三年边贸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对1993年度进出口总额大,缴纳国家税利多,遵纪守法的打洛商行、海洛商行、版纳商行、友谊商行、九龙江商行和中亚商行等进行表彰。
为表彰完成计生工作各项指标较好,有突出成绩的单位,激励各族干部、群众和广大计划生育工作者把计生工作做得更好,县政府于1994年5月7日下发了《关于表彰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对助海乡政府、勣宋乡政府、西定乡政府授予1991—1993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集体)锦旗各一面,对勐混乡政府、打洛镇政府、格朗和乡政府授予1993年度计划生育工作成绩突出流动红旗,以资鼓励。
1994年5月15日,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表彰卫生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对在卫生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西定乡政府及卫生院、勐遮乡政府及卫生院和曼洪村公所等16个单位进行表彰,要求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更好更快地发展全县医疗卫生事业,为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作出新的贡献。
为稳定发展全县蔗糖产业,充分调动广大蔗农和农村干部种植甘蔗的积极性,县政府于1994年7月16日下发了《关于对1993年度甘蔗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的决定》,对1993年度甘蔗生产中成绩突出的勧遮乡政府等66个先进单位和岩温拉等42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1995年2月15日,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表彰一九九四年度边贸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决定对在1994年度中,边贸岀口额大,缴纳国家税利多,遵纪守法,有开拓精神的全元边贸公司、打洛商行、景洪商业总公司、腾达公司、海洛商行、友谊商行等分别授予“一九九四年度边贸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1995年3月24日,县政府下发了《关于授予邓国云、岩罕两位同志“勣海县优秀乡镇企业家”称号的决定》,决定指岀两位同志在1994年度乡镇企业工作中成绩突出,他们带领企业一班人,克服各种困难,两个企业都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主要会议】为认真总结1991年的政府工作,安排部署1992年政府工作及经济工作,县政府于1992年3月9一10日在县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初海县九届政府四次全体(扩大)会议。
1992年11月27—28日,县政府在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勐海县九届政府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会议总结1992年以来政府的各项工作,安排部署1992年冬季1993年春季的各项工作。
1993年3月24日—26日,县政府在县农业培训中心召开了全县农业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1992年全县农业工作,安排部署1993年全县农业生产工作的各项指标和任务。
为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对档案工作的具体要求, 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县政府于1993年5月25-26日在县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县档案工作会议,哙议就全县档案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意见。
1993年6月29-30日,县政府在政府大会议室召开勐海县十届政府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会议分析总结上半年政府的各项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县政府下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为切实加强我县小春冬作开发和种子工作,县政府于1993年9月7—9日,在县农科所召开1994年小春冬作开发和种子工作会议,会议总结1993年小春生产情况和安排部署1994年小春冬作开发计划和种子工作情况。
1994年2月18—19日,县政府在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勐海县十届政府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会议总结分析1993年政府工作,讨论布置1994年政府工作任务,明确1994年政府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奋斗目标。
1994年5月9日,县政府在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全县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会议传达贯彻全国、省、州计划生育会议精神,总结表彰1993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安排部署1994年度计生工作,签订1994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
1994年5月24—25日,县政府在县政府大会议室召开县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省、州有关文件及全州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县农村卫生三项建设,初级保健工作总结及1994年全县卫生初级保健工作的安排意见,并对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1995年2月21—22日,县政府在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勐海县十届政府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会议总结1994年政府工作及经济工作情况,安排布置1995年政府工作及全县经济工作,会议听取彭福源县长作的《统一认识,把握机遇,努力实现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工作报告。
1995年10月25—27日,县政府在县委会议室召开了勐海县经济分析会,会议对1995年全县的各项工作作了详细的分析总结,并就今冬明春的各项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1991—1995年,县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党的十四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省人大、省政协对办理建议、提案的要求,把办理建议、提案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程,在做到件件有答复的同时,进一步狠抓办复质量。“八五”期间,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共接到县人大、县政协送交办理的建议和提案1381件,其中代表建议844件,委员提案537件,其中:文化教育卫生、广播影视和计划生育方面179件,占交办总数的12.96%;农田水利、人畜饮水和电力建设方面的有277件,占交办总数的20.06%;公路桥梁建设方面的134件,占交办总数的9.70%;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有97件,占交办总数的7.02%;林业土地方面的104件, 占交办总数的7.53%;市政建设和市场管理方面的85件,占交办总数的6.15%;要求建盖办工用房及职工宿舍方面的147件,占交办总数的10.64%;其他方面的有358件,占交办总数的25.92%。
县政府及各承办部门(单位)接到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后,都以积极、主动、严肃、认真的态度加以研究,及时落实负责人和承办人员,对已有具体措施或正在解决的建议和提案,及时答复。对因其他原因或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也实事求是地讲明情况。“八五”期间所提出的建议和提案已得到解决和维持现状的683件,占交办总数的49.46%,建议和提案所提出的问题正在解决和准备解决的有274件,占总数的19.84%;建议和提案所提出的问题因条件限制和其他原因县里暂时不能解决的有328件,占总数的23.75%;建议和提案提出的问题需要请示上级解决和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争取扶持和资助的有96件,占总数的6.95%。
“八五”期间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深化认识。认真办理建议和提案,对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三家每年联合召开的建议、提案交办会上,三家领导都强调指出:做好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是尊重代表、委员民主权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履行政府工作人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的具体体现,是贯彻党的十四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实现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需要。要求各部门不断深化办理工作的认识,严肃认真地对待每一件建议、提案,把办理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会后,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也结合单位实际提出办理方案和意见,把办理建议、提案工作作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坚持制度,职责到位。每年的办复工作中,各承办单位坚持了办理建议和提案的分析研究制度、调査协调制度、层层负责制度、联合协办制度、走访征询制度及总结交流制度等。根据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特点,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做到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限、定任务、定职责,在组织上保证了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坚持各种制度。使各项职责落实到位,有效地提高了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规范复文格式。为体现办复工作的严肃性,各承办单位都能按县政府的要求用本单位的红头文件给代表和委员复文,按统一的格式复印、盖章,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和抄送部门。
四、深入调研,注重实效。县政府强调,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难度较大、带普遍性的建议、提案,要组织力量深入调査,寻找问题的实质,务求事事有回音,实实在在地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把工作做得更具体更实际。
【信访工作】“八五”期间,县人民政府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327件(次),接待群众集体上访17批149人次,办理重要信访案件45件,办结率为86.48%,信访总量按内容分类:批评建议、举报类增加,申诉和纠纷类减少,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求决类居高不下。
“八五”期间,由于改革出台的几项制度,涉及各方面的利益,加之一些政策未配套,旧的问题解决了,又引发新的问题,反映的内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处理难度较大,县政府及其信访工作部门根据勧海的实际,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加强信访工作,为勣海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进步,为群众办实事,排忧解难,主要做了以下工作:1、为使信访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根据“归口办理”原则,把信访案件处理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使群众更安心于生产、生活;2、建立和推行群众逐级上访制度。由于我县群众越级上访较多,给信访工作带来一些难度,为及时处理信访问题,建立了信访目标管理责任制,使上访群众都能在当地政府反映并尽快得到解决;3、为处理好群众集体上访,县政府及其信访工作机构,根据群众上访的问题和要求给予解决的事项,在主管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组织有关部门参加抓好接待工作,协调处理集体上访,及时化解矛盾;4、搞好与县委、人大等部门的信访协调工作,使全县的信访工作步入有序、健康发展的轨道;5、抓好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一般群众来访都要求与主管领导见面并能及时得到解决。为此,县政府办公室每月定期一个“领导接待日”。“八五”期间,领导接待日共接待人民群众来访296人次,亲自处理来信584件,办结率达97.42%;6、搞好日常信访接待工作。历年来,县人民政府十分重视信访工作。为搞好信访接待工作,县政府办配备一名专职信访员负责处理县政府的日常信访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也相应地配备了专职或兼职信访工作人员,形成了县、乡、村“三级信访网络”;7、搞好信访信息和信访研究工作。信访是一项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政策性强的工作,所反映的情况都是难点、热点问题,为使领导尽快了解和掌握人民群众确需解决的问题,信访工作部门搜集一些带有普遍性的群众信访案件,及时送交领导审阅,争取尽快解决,及时化解矛盾;8、抓好信访督办工作。依据“归口办理”原则,信访工作部门加强转办与催办的工作,要求承办部门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反馈县政府信访部门备案,使信访案件 “件件有结果”;9、重视做好“两会”和重大节日的信访接待工作,使各项工作及活动顺利进行。
(岩伦)
【驻昆办事处】勐海县人民政府驻昆办事处成立于1988年8月,成立时为县政府组成部门(正科级),主任由县人大任免,定编2人,地址在昆明市明通路42号。1995年5月迁至关上云峰街2号,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科级),编制5人。1996年6人。
驻昆办以传递经济信息、争取国家及省立项目为主要任务。定期不定期地将省城科技、经济、文化等重要信息以简报形式直送勐海县委、政府,还担负县政府报省工程项目的催办及资金、物资落实工作,几年来先后为勐海县争取到的重要项目有国家粮食基地县、国家甘蔗糖料基地县、省蚕桑试验基地等。重点工程项目有纳达勐水库及纳达初电站等项目的报批和资金配套等。先后为勣海县争取到国家、省配套资金达数千万元。
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驻昆办闻世界银行可为中国贫困地区社会发展提供无息贷款,及时把信息传到勣海并四处活动,积极配合教育、卫生部门争取立项,赢得了教育“普6”贷款80多万美元;卫生项目贷款近100万美元。
在抗震救灾工作方面,驻昆办尽力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把勣海受灾情况报告省政府。落实资助单位及资金,先后为勐海县争取到数百万元人民币的救灾经费和 “213"、“2020”吉普车各1部。
驻昆办自成立到1995年,曾协助勣海县妇联、公安、民政等部门,解救被拐买的妇女5起6人,对被解救回来的特困妇女,还赠送衣裙车费,提供食宿,安全送回原地。
驻昆办设有接待室,设35个一般床位,附设小伙房,备有灶具,为勐海上昆办事和旅游的干部群众提供方便。驻昆办人员经常深夜接机,等安排完毕往往天已大亮,几年来共接待上昆办事的机关干部数千人,协助购买办公物品,代办托运手续等,接待基层来昆和出省旅游的团体10余团,百多人次。还根据游客的不同层次妥善安排,特别关照农村来的人员,很多时候直接充当导游。在车票、机票紧张的时候,驻昆办工作人员常常昼夜排队设法托人购买。几年来,凡经驻昆办接待的团体没出过一次事。对那些私自上昆办事就医不慎遗失钱钞,碰到困难的人,驻昆办均尽力给于帮助,使之如愿以尝。
受勐海县委、政府的委托,驻昆办还兼管照顾异地安置在昆的离、退休干部。在重大节日时,特别是民族节日,驻昆办总要组织在昆学习的干部,在校就读的各族学生举行庆祝活动,赠送礼品,使之深感温暖,加倍努力学习。自驻昆办成立至今共举办联欢庆典近百次,参加人员近万人次。
驻昆办主任王长林3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受到奖励。其中全省驻昆机构党总支1次,西双版纳州驻昆机构党总支2次。
(王长林)
夕卜事
【概况】“八五”期间,勐海县外事局紧紧围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大改革开放的力度。积极发展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为全县与周边国家的经贸合作牵线搭桥,拓展双边合作的领域。及时搞好界桩维护和涉外案件的处理工作。
“八五”期间,外办接待或协助接待来访外宾共67批,613人,应邀出访12次230人。1995年,参与帮助缅甸第四特区种植杂交稻7000亩,推广种植甘蔗试验地800亩,试种冬小麦500亩,双季稻600亩。为缅甸色勒地区培训医务人员6名,治病1000余人次,抢救危重病人20余人,扑灭霍乱传染病一次,调解涉外经济纠纷6起,涉外案件3起3人,引渡非法移民11人,组织巡察界桩、界务6次30人次,行程257公里,整修南览河界梁181米。
【外事接待】1991年到1995年,外办共接待来访外宾67批613人次。其中,1991年23批299人次,1992年12批70人次,1993年12批110人次,1994年9批67人次,1995年11批69人次。外宾主要来自美国、泰国、缅甸、老挝等国和港台地区。
【缅甸景栋代表团首次访问勐海】1991年2月14至18日,应西双版纳州政府的邀请,以缅甸景栋治安建设委员会77师指挥官丁索上校为团长的代表团和民族民主同盟军代表团一行14人访问了西双版纳。17—18日在勐海访问,外宾在勣海期间,县长彭福源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陪同参观了宾房电站、景真糖厂、茶厂、农贸市场。
【缅甸景栋治安建设委员会主席觉温上校访问勐海】1991年10月10—14日,应西双版纳州州长的邀请,以缅甸景栋治安建设委员会主席觉温上校为团长的代表团一行9人对西双版纳州进行为期5天的正式访问。13日到助海县访问,受到县委书记李家寿、副县长费根林的热烈欢迎,并陪同参观了县集贸市场,勐海茶厂。下午觉温主席和外事、边贸、工商、边防、公安的负责人进
行了座谈。
【老挝万象市代表团及艺术团访问勐海】1991年4月14-20日,应副省长陈立英的邀请,以万象市常委、市建国阵线主席占农•团塔翁为团长,市文化局长腊•占塔布果为副团长的老挝万象代表团及艺术团一行30人对西双版纳进行了为期7天的友好访问和演出。18日代表团一行到勐海县访问演出,受到政府领导和群众热烈欢迎。演出之余,还参观了勐海茶厂和景真八角亭。
【日本徳岛县相生町捐款保护茶树王】1991年5月7—8日,日本德岛县相生町町长西本健先生一行到助海县访问。外事部门向日本客人详细介绍了茶树王的情况,并陪同参观南糯山树龄800多年人工栽培型茶树王。西本健先生表示回国后筹集资金保护茶树王。10月22日,日方赠送的7500美元和药品及一台发电机送达勐海县。
【妥善解决边境事务】1991年由于缅甸方在助拉修建水电站,影响打洛曼掌、曼厂、曼蚌三个寨子1000多亩稻田用水和200多户自来水及20多亩渔塘的用水。8月30日县委书记李家寿以政府负责人的身份率外事及有关部门与缅甸景栋治安建设委员会代表就修电站有关事务进行会晤,双方人员共同到现场察看,就存在的问题共同协调,达成双方都满意的4点协议。
【教育群众依法维护国界】1991年8月,打洛曼夕寨的4个村民,因其中一人曾做梦215界碑下埋有金银半开,便于30日晚相约至215界碑挖金银半开。对215号界碑造成破坏。外办得到报告后,立即向政府请示,由政府办牵头,有公安、边防大队等参加召开的紧急会议,共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由司法部门对东朱等人追究了法律责任。界碑即时修复。
【界务维护】1991年,外事部门对228号界桩至229号界桩之间全长315.6米的界埂进行了维护。由于长年牲畜践踏,加上双方边民挖填扩田,使原来1米多宽的界埂只有几十公分宽,损坏比较严重。根据实际需要,有关部门拨出专款,将士埂改成了混凝土填。该工程共投人劳力1750个。
【勤海县代表团出访缅甸景栋】1992年4月23日,应缅甸景栋治安建设委员会主席觉温上校的邀请,以勣海县县委书记李家寿为团长,副县长费根林和政协副主席岩尼洛为副团长的友好代表团一行15人访问了景栋,受到了觉温主席和景栋政府的热情接待。
【县长彭福源出访日本】1992年10月15日,应日本德岛县相生町町长西本健先生的邀请,勐海县长彭福源和外办主任杨祥前往日本进行了为期9天的正式友好访问。访问期间,深入考察了该町的工业、农业、林牧业、风土人情及社会经济、文化现状,就双方在今后发展经济文化等方面开展实质合作和交流事宜交换意见,并部分达成意向性协议。
【勐海县商贸团到缅甸色勒展销】应缅甸民主同盟军景北县的邀请,勐海县派出以王兴荣副县长为团长,王志云副书记为副团长的商贸代表团于1992年4月26日率商业、贸易供销等部门共50余人到缅甸色勒进行物质展销。
【对界河南洞河的治理】布朗山南洞河是中缅两国界河。该河年年泛滥,洪水对境内新囱、香广两村造成威胁,仅1991年就冲毁稻田20亩。经有关部门同意,1992年3月8—20日,中方对河道进行了治理,工程共投入1000余个劳力,改道613米,清除泥沙3220立方米。彻底根除了水患。
【美国人类学教授考察傣族民间制作工艺】1993年6月10至13日,美国亚利桑那大学人类学系方任威廉A.隆格教授及助手李家通先生在勣海县外办和文化局有关人员的陪同下,前往勐遮曼燕村公所曼朗寨考察傣家民间土陶制作工艺,他对傣家的民间手工制作表现出浓厚的兴趣。
【日本相生町代表团到勐海访问】应勐海县政府的邀请,1993年4月15日至17日,日本德岛县相生町町长西本健一行12人友好代表团,到勐海县参加傣历新年活动。代表团一行视察了南糯山茶树王的保护情况(相生町町长1991年曾向我县茶树王保护委员会捐款100万日元保护茶树王),到苗圃地察看了日本于2月赠送的两种树苗的生长情况,16日代表团一行参观了初混弄养布朗族村寨并参加乡上的泼水节和赶摆活动。17日,参观县粮食局、工交局和县医院,宾主双方还就有关问题交换了意见。
【完成中缅边界南段勧海段第二次联合检查工作】遵照国务院批准的外交部、公安部、总参谋部关于中缅边界第二次联检方案,省政府、省军区批准的省外办、省军区司令部、武警省边界联检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和中缅两方首席代表各项会晤记要精神,中缅边界联检勣海段工作从1993年11月29日始至1994年元月30日止,历时62天,圆满地完成了中缅两国政府交给的边界联合检査任务。
勐海段的联检工作,由中方组长曹志成等11人和缅方组长吴丹埃等5人组成的中缅边界联检第十九联检组负责。在内部调查的基础上,按照两国第二次边界联检委员会和联委会第一、二次会议会晤纪要的规定,第十九联检组实地检查了从214(2)号桩至235号桩22个号38棵界桩的检査,选址另树界桩一棵。在界树枯死,界沟,界填消失,界河改道等造成界线不易辨认的地段,增设7棵界桩。一般损坏的修复6棵,新设界桩方位物60个(其中人工方位物1个)。对检查、重树、修复的界桩和新增设附桩都进行了拍照,填写了界桩登记表,对选址重树的界桩和新增附桩测了大地座标,准确地将作业地段界线标绘或转绘到新测制的边界条约附图,起草了界线走向叙述,界桩位置叙述,对违背两国边界议定书规定10米内边界两侧修建的永久性建筑物,共同作了记录,通知当地政府拆除或限期拆除。年底拆除骑线建筑房屋6幢631.61平方米。
【整修南孟掌界渠】南孟掌水渠位于勣海县与缅甸接壤的220号界桩至221号界桩之间,是两国的分界线。界渠系土渠,多年失修,界线模糊不易辨认。1993年开始,在不改变界线走向的前提下,整修了南孟掌渠600米,用水泥砂浆浇灌,三面光、深50公分,两侧厚15公分,沟底厚10公分,沟底宽40公分,上口宽60公分。
【与泰国美赛建立友好关系】1994年3月,勐海县对外友协名誉会长艾罕炳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赴泰国美赛县访问,受到县长柏力的热烈欢迎,并提出要求与勐海县建立友好县愿望。4月柏力率美赛代表团到勐海县参加首届“中国打洛商品交易会”,双方对建立友好县就经贸、科技文化等交流进行具体的探讨,并达成意向性的协议,签署了备忘录。
【中缅卫生检疫达成协议】1995年,为了搞好双方出入国境人员的检疫和防疫疾病的工作,打洛卫生检疫局与缅甸惮邦东部第四特区卫生部在外事部门的协调下,双方于1995年3月16日下午在打洛卫生检疫局会议室协商达成协议并举行签字仪式。
【勐海县与缅甸色勒地区的医疗协作】1993年8月,在外事部门的协调下,县人民医院同缅甸色勒地区卫生部本着平等互利、加强合作、共同发展、增进友谊的原则,达成医疗卫生合作友好协议,在色勒共同开办一所医院。到1994年,中缅两国医务人员共为缅方看病治病600余人次,抢救危重病人21人次,还组织医疗队到色勒帮助扑灭霍乱疫情。1995年1月,应缅方要求,接收5名色勒地区医务人员到县医院进修学习,3月15日,缅甸第四特区负责人将一面绣有“情深似海,恩重如山”的锦旗和八台彩色电视机赠送给勐海县医院。
【对211-211号附桩之间的界埂维护】1995年,外事部门对打洛221—221附桩之间的界填进行了维护,将原181米长的土填换成了用水泥沙浆浇灌为宽40厘米,深40厘米的永久性界埂。
【日本酸茶考察组到初海考查】1995年5月2—5日,以日本铃鹿医疗科学技术大学教授宫川金二郎为组长的日本酸茶考察组一行7人,在省植物研究所两名人员陪同下,对勐海县布朗山乡曼班村民间酸茶制作进行专项调査。宫川金二郎是国际知名的茶叶文化方面的专家,他曾在1993、1994年两次到動海县考察布朗族茶叶文化,与日本民间酸茶进行人类民族学文化的比较研究。5月3日,在外办陪同下,考察组前往酸茶产地布朗山曼班村调査。在村支书的介绍下,宫川先生一行观看了酸茶生产的过程,向当地群众了解酸茶的历史文化及背景,食用范围,对酸茶作了初步的化学分析并取样带回日本作进一步分析。4日晚,县长彭福源在宾馆会见了考察团一行。
【中日经济专家组到勐海考查】应国家农业部的邀请,以日本北海道大学震地的农业经济专家一行8人,来华与中国农科院农经所科技人员一道开展“中日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对策比较研究”。1995年7月18日至19日,在省、州、县农业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分别对勐海县格朗和乡和勐遮乡农业综合开发与脱贫战略进行考察。专家组仔细了解了两乡农村劳动力配置,农作物种植及种养植业结构情况,详细询问了农户的总收入和农业收入、住宿、饮食、衣着等日用品的消费情况。
【缅甸贸易部长参观打洛口岸】应省政府和“昆交会” 组委会的邀请,缅甸贸易部长吞基中将一行9人,于1995年8月6日至21日访滇并参加“昆交会”。期间,8月10日到勐海,在州长刀爱民和勐海县县委书记艾罕炳及省、州、县外事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参观了打洛口岸。还到缅甸揮邦东部第四特区勐拉视察,受到特区群众与军政官员的热烈欢迎。
【绿色禁毒工程】为配合国际禁毒署开展禁毒工作,勐海县实施“绿色禁毒工程”。帮助缅甸第四特区农民发展粮食生产,替代罂粟种植。从1991年开始,外事部门协助农业局,种子公司和农科所在技术上帮助缅甸勐拉试种高产杂交水稻试验示范田10亩,获得丰收,平均每亩产800多斤,部分达1000多斤。1992年3—6月,又种双季旱稻,亩产达700多斤,杂交稻2000亩。提供稻种7734斤,亩产达500千克。1994年在色勒种植6000亩,平均亩产890斤,最高达1200斤,总产量近500万斤,比当地产量翻了一倍半。勐拉地区种植1500亩,实打验收后,由过去的400斤提高到1029.6斤。实现粮食自给自足。以甘蔗、茶叶替代罂栗种植,1993年外办与茶叶办联系,在色勒种植茶叶125.5亩。1995年外事、外贸牵头与农业局籽种公司在缅甸勐拉开荒地一千亩,实际种植甘蔗800亩。勐海县提供种苗1000吨,产品返销中国。
以橡胶替代罂栗种植。在外事部门的牵头下,1994年打洛曼夕村群众租赁缅甸四特区2万亩土地种植橡胶。目前已种植5000余亩。1995年打洛曼掌村又承包1500亩种植橡胶,勣海县以“绿色工程”帮助缅甸弹邦东部第四特区代种罂栗的做法,得到国际禁毒官员的高度评价。
(郭丽莉)
旅游
【概况】1985年至1992年,县旅游局与县外办为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行使外事、旅游两种职能。1991年6月,成立旅行社,为旅游局直属企业。1993年7月,县旅游局从外办分设,定为二级局,同时,成立勣海县旅游总公司与旅游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开展旅游职能管理和经营旅游业务。1996年2月,旅游局升为一级局,内设办公室、综合计划股、企业管理股、旅游监察股,编制12人。总公司及下属企业,共有人员46人。其中,局机关12人,旅行社15人,旅游外贸公司4人,219界碑公园9人,景洪分公司6人。1995年,到初海旅游人数92万人次,创收入1018万元。其中,到打洛出境旅游人数61.2万人次,比1991年出境人数的3万人次增加了58.2万人次,比1993年的16万人次增加45.2万人次。景洪到打洛跨国旅游已成为全州旅游热线。旅游人员逐年增加,带动了各项旅游设施的建设和发展。全县共有宾馆旅社和招待所47家,共有客房882间。其中,标准间328间,普通间554间,床位2294个。打洛有房间366间,标准间203间,普通间163间,床位951个。全县每天可接纳游客住宿2300人以上,打洛可接纳游客住宿2300人。
【旅行社】1991年6月,成立初海县旅行社,属旅游局下属企业,有人员13人。到1994年底,全县有县旅行社、交通旅行社、职工旅行社和科技旅行社4家,有导游70名。
【开通境外旅游线路】1991年9月,县旅游局开通中国打洛一缅甸小勐拉线路。当年参加出境旅游人数达3万人次。到1996年底出境旅游人数已超过60万人次。
【参加中缅泰老友谊塔落成典礼】1992年4月,杨正明、韦云来、岩坎海、都龙庄应邀到缅甸景栋参加中缅泰老友谊塔落成典礼活动,受到缅甸国家政府主席丹瑞和钦纽将军等领导人的接见,并受到景栋政府的热情接待。
【组织团队首次到老挝南塔旅游】1992年10月,县旅行社杨正明、韦云来带团队9人,首次前往老挝南塔旅游,游览参观南塔省会驻地。
【边境旅游管理暂行规定】1992年5月12日,县政府作出关于加强边境旅游管理的暂行规定,主要有:①从事边境旅游的企业挂靠旅游系统管理。②县旅游局为本县旅游主管部门。③参加边境旅游按人均30元收费。④要参与旅游业务活动的单位,向旅游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才能营业。⑤出境签证由公安机关办理。⑥从事边境旅游的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衣着整洁、服务周到、文明礼貌。【考察曼养罕温泉】1992年6月,县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人员组织考察距离县城6公里的曼养罕温泉,并作出开发该温泉的可行性计划报告。经县五套班子和人大13次会议讨论认为,开发利用该温泉可作为发展旅游业的一个项目。该温泉座落在昆洛公路780公里右侧500米处。交通方便,属天然温泉,水温常年达49-51℃,出水量为2千克/秒,日出水可达170吨,水中含有多种有机矿物质,硫、氟、铜、铁等。硫的含量达59.1毫克/升,氟达10克/升,铁2.5毫克/升。水质对人体皮肤病、风湿病有显著疗效,适合开发为疗养、度假村。
【组织本县团队到缅泰老三国旅游】1993年7月,县旅游局杨正明组织带领本县团队18人,从景洪乘船顺澜沧江湄公河而下,到缅、泰、老三国旅游,分别游览考察班相果、会赛、金三角、清孔、清盛、清莱、清迈等地。
【开办旅游班】1993年7月,县旅游局资助职业中学2万元,在职业中学联合开办一个旅游班,招生39名,为发展勣海县的旅游事业培养人才。开设导游、酒店服务等课程,学业两年,该班毕业35人,分别从事导游、宾馆饭店服务等工作。
【加强跨国旅游管理】1993年11月16日,县政府对加强跨国旅游作出规定:打洛口岸出境旅游业务,由县旅游总公司承办,其他代办边境旅游的旅行社不得擅自将旅游团队直接带岀境外,必须将团队交县旅游总公司带出境;对原本县开展跨国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进行一次清理。宣传政策,规范管理,加强旅游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人员素质,认真承办好跨国旅游。
【成立旅游局党支部】1993年8月,县旅游局成立党支部,共有党员5人,支部书记杨正明。
【旅游创收】1993年,到勣海旅游人数达40余万人次,比1992年度的36万人次增长14.4%,勐海县创收800余万元,比1992年增长57.6%。其中,海外游客8773人次,占游客总数的3.5%。到打洛边境跨国旅游人数达16万人次,比1992年的12万人次增长19.2%,创收448万元,增长6.6%o
【编印旅游宣传品】1993年,由周海丽撰写的《版纳勐海》县情宣传册和《勐海》画册编印发行,成为一份较好的旅游宣传品。至1995年,先后在海南岛、青岛、上海、昆明等地旅游交易会上,发放5000册,2万张。通过宣传促使中外游人进一步认识勐海。
【成立旅游稽查队】1994年1月,为加强全县旅游行业管理,经打洛口岸管理委员会第三次全会通过,由县旅游局、打洛镇政府抽出不脱产人员组成旅游稽査队,负责监督打洛口岸边境跨国旅游业务。1996年10月勣海县旅游局设立2人专业监察队负责日常执行旅游法规。
【统一打洛跨国旅游收费标准】1994年1月,县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协商统一制定打洛口岸跨国旅游收费项目标准:①公安出境办证费15元。②打洛口岸建设费15元。③劭海旅行社出境旅游代办费3元。④打洛边防检査站出境验证费2.3元。⑤缅方收取外国人入境管理费7元,和平塔门票2元,停大车10元、小车5元。⑥车辆出入境收费:武警、海关分别为大车10元、小车5元。⑦独木成林门票2元。⑧人身安全保险费1元。合计:每人次47.3元;大车42元、小车22元。
【组织缅甸泰国宗教人士到昆明旅游】1994年3月,县旅行社经理韦云来带缅甸、泰国宗教人士祜巴香腊等一行13人到昆明旅游。游览西山、园通寺、华亭寺、大观楼、金殿、石林、澄江等景点,他们还从泰国运送一尊铜质像给华亭寺。团队所到之处都受到热情接待。
【建立曼短佛寺旅游村】曼短佛寺位于昆洛公路边勐遮乡曼短寨内,始建于1132年,原为勐遮景真一个片的中心缅寺。由于年久房屋破损。1981年群众集资翻修;1985年对壁画重新复原;1989年又集资盖了僧舍、鼓房、八角亭、佛塔等。1993年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94年,由岩坎应个人投资40余万元,在此开设旅游村,兴建停车场、大门、烧烤房、珠宝店等设施。傣族群众纷纷到此摆摊设点,出售风味食品。景点内共设有300多个摊位,1995年到该景点旅游人数70多万人,年收入达120多万元。
【旅游资源普查】1995年3月,勐海县旅游资源普査工作结束。为摸清全县范围内的旅游资源及其分布状况,更好地开发利用,建设好旅游景区(点),加快勐海旅游业发展,县政府组织开展该项普査。1994年10月17日,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布置工作,成立领导小组。组长刘德祥(副县长)、副组长谭继雄(副县长)、杨正明(局长)。由旅游局牵头,从政府办、林业局、文化局、水电局、城建局、土地局、民委等部门抽调人员8人,组成普査队,特邀请中国科学院国家计委地理研究所的马绍嘉、王应杰作科学顾问。先在打洛进行短期的业务培训和实地操作后,分两组分别对全县14个乡(镇)全面开展普査。调查内容包括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历史文物、名胜古迹、河流湖泊、厂矿企业、地热资源、民族风情等。12月27日,野外作业结束,历时45天,行程3500公里,其中步行300多公里,耗资5.7万元,完成普査工作。按《中国旅游资源普査规范》标注,共填写基本类型调査表281份,旅游资源普查登记表300多张,拍摄旅游景区(点)照片280多张。景点归为47种基本类型,占全国68种类型的69%。全县共有地文景观19处,水域风光45处,生物景观32处,古迹与建筑物201个,消闲求知健身40处,购物场所41处。分布较多的是勧遮47处,打洛40处,勐海32处,象山镇25处,勐混22处,巴达19处,勐往19处。组织编写了《勐海县旅游资源评价及开发设想》。景点归类具体为:名山1处,蚀余景观2处,奇特与象形山石14处,小型岛屿1处,洞穴3处,风景河段3处,湖泊11处,瀑布13处,水域风光15处,原始森林3处,名树名木24处,野生动物栖息地1处,社会经济文化遗址2处,宗教与礼制建设群19处,景观建筑1处,桥2处,雕塑4处,塔25处,碑碣2处,陵园1处,墓2处,摩崖字画1处,水工建筑3处,厂矿13处,农林渔场2处,特色村镇与村落9处,文化设施8处,社会福利设施2处,植物园2处,公园2处,运动场2处,游乐场所16处,节日庆典活动5处,市场7处,地方产品生产25处。经评估,可开发利用的景点80余处,现已开发的仅占总资源数的10%。
【导游管理】1995年4月,执行州旅游局《关于导游员必须执行仪表仪容规定的通知》,县旅游局重申导游员上岗时必须严格执行导游服务质量标准,上岗时着民族服装,佩戴导游卡,携带导游员证书;微笑服务,敬语服务,站立车门口,迎送客人,扶老携幼;熟悉导游知识,熟练运用标准语言,主动热情介绍情况等。要求监察员在执行中认真检査,对违反规定的按有关条例规定给予处理。
【219界碑公园】县旅游总公司和打洛镇曼掌村及元江虹桥建材公司一起联合投资140万元,于5月动工至1996年4月,历时一年时间兴建219界碑正副桩、219界碑、中缅一条街、胶林消暑园、水上娱乐园、马科罗娱乐场、综合服务楼、民族歌舞场、山顶观望台等旅游设施,是集吃、住、娱乐、购物于一体的公园型景区。
1995年11月,旅游局与元江虹桥建材公司联合在218界碑附近修建一个停车场,总面积2.6亩,造价80万元。妥善解决了出入境车辆阻塞问题。至此219界碑公园已初具规模,为全县旅游景点的开发起到了抛砖引玉的作用。
【接待设施】自1992年开始,旅游局将改善接待设施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使旅游逐步形成吃、住、行、游、购、娱一条龙服务体系。1995年,全县旅游接待设施经多方努力,已有较大改善。勐海、打洛有卡拉OK歌舞厅30余家,全县有宾馆旅店47家,有882个房间,2294个床位,全县每天可接待旅客2300人以上。
【旅游质量管理】1995年,随着边境旅游的不断发展,平均每天到打洛旅游人员数达1000人左右,一些违章违纪现象也随之出现。为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树立良好风气,县旅游局协调组织有关部门査处100多起违章违纪事件,有力打击旅游行业中的不正之风。
【打洛旅游景点建设】边境重镇打洛与缅甸接壤,是通往东南亚的重要窗口,1991年开通跨国旅游。打洛有绚丽的热带风光和浓郁的民族风情。江畔村寨错落有致,竹楼林立,村寨周围绿树成荫,翠竹婆娑。村寨佛寺星
罗旗布,佛寺雕梁画栋,壁画精美。佛塔造型美观,玲珑别致。在距镇政府2.5公里处,有一大榕树,枝叶茂盛,树冠120平方米,32根气生根深入泥土,形成树干似的粗大根须形似一扇大门,人称“独木成林”,久负盛名,奇异独特的一大自然景观。1993年后,打洛兴建219界碑公园、森林公园、神树白塔公园、神牛公园等旅游景点。兴建了友谊、交通、达珞、打洛大酒店等各类宾馆、饭店。1995年,到打洛旅游人数达61万人次。
【导游培训】1991至1995年,县旅游局共审批导游人员162人次,为提高导游素质,采取自己培训和送出学习培训方式进行培训。全县有37名导游,其中8名取得省级导游资格证书。
【召开打洛口岸管理现场办公会】1996年6月3日,州委、州政府就进一步办好打洛边境旅游,规范各项收费理顺管理秩序,促进全州旅游健康发展,召开现场办公会。办公会对打洛口岸边境旅游收费项目和标准作规定:对边境旅游者收取:①口岸建设发展基金每人40元,由打洛口岸管理委员会收取;②边境通行办证费毎人20元;③卫生检疫每人2元;④验证费每人2.3元。对旅游车辆收取;①卫生检疫车辆消毒费每辆6元;② 动植物检疫车辆消毒费每辆2元;③交通运输管理站车辆办证管理费每辆10元;武警边防检査验证管理费,大车每辆4元、小车每辆2元。规定对各部门收取的费用在扣除上交省的后,提取5%作打洛口岸建设发展基金。坚持集中办证,统一收费,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严禁乱设关卡,要求加强旅游行业和旅游市场管理。
【挂勾扶贫】1996年5月,县旅游局开始对打洛镇老邦南和邦南两村实行挂勾扶贫。该村59户,485人,水田500余亩,山地280亩,橡胶230亩。指导他们种植蓖麻200亩,架设高压电路、修公路等。1996年8月,邦南新老寨的500多亩农田灌溉渠被冲毁200多米,造成粮食减产,亩产不到200斤。1997年初旅游局汇同水电局、打洛政府一起研究了修复方案,共投资10余万元修复了水渠,解决了灌溉问题。
【促销活动】1995—1996年,县旅游局在海南岛和上海举办的全国旅游交易会上,开展旅游促销宣传活动。主要推岀中国打洛一缅甸小勐拉两日游方案。通过促销活动,提高了打洛的知名度。次年,打洛出境旅游住宿人数增加2万多人,提高旅游经济效益。
(周海丽刀光祥杨正明)
民族宗教
【民族宗教事务】1994年9月25日以前,县政府设民族事务委员会统一办理民族宗教事务。同年9月26日,民政侨务局与民族宗教事务局合署办公。自1990年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积极组织立项申报争取各类项目建设,共争取到上级扶持资金443.68万元(其中无偿补助360多万元,贴息贷款83.23万元)。主要用于兴修水利、道路桥涵建设及维修,自来水工程,架设输电线路,修建校舍,扶持农户从事养殖、加工、边贸旅游、服务等项目。1995年6-7月,依法取缔勐往乡曼允村公所曼糯大、中、下3寨及景龙孙某私设基督教堂,非法传播基督教,谎言惑众的行为,使上述各寨恢复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城建环保
【概况】1991年,城建局设秘书股、城乡建设规划股、施工质量监督站、房产管理股六个股室,下属有环卫站、水厂(事业单位)和建筑公司(集体企业)。共有干部职工331名,其中行政干部4人,事业干部32人,助理工程师7名,技术员17名,局机关仅有大专生3名、中专生2名、高中生7名、初中生2名。4年来,随着建设事业发展,增设了环境保护股、城建监察队、建筑企业社会劳动统筹办公室。企业14个,各乡镇配备了规划助理员,建设服务功能得以健全、完善。1995年机构改革,房产管理股从局内分离,成立县房改办公室。1995年末,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发展到380人,其中工程师5人,助理工程师36人,技术员25人,共有大中专毕业生33人。
1991—1995年,城市建设取得很大进展,县城区共办理房屋建设手续561户,完成建设投资12489.6万元,完成建筑面积达308598平方米,人均面积达9.4平方米。
县城区新铺设混凝土路面18760平方米,毛石砖砌排水沟长6692.5米,修筑毛石档墙121米,新装防爆路灯54盏。1991年,县自来水厂仅能满足县城245户1246人的饮水,日供水量534吨,1995年日供水量达2000吨,可满足县城2.5万人生活用水。五年来,全县自来水厂供水总量达293万吨,县城用水普及率达90%。新建公厕3座,1995年共管理公厕13座,1993年新建涉外旅游厕所1座,改造农贸市场厕所1座,两厕均有专人管理。新购抽粪车2辆、垃圾车1辆、环卫工人增加至30人,清扫面积4945平方米,日处理垃圾11.6吨,五年共处理垃圾20005吨。1994年与县城118个单位签订了门前“三包”责任书。新修绿化地2160.3米,新植绿化树4990棵(包括粮贸新区),种植绿化树4990棵。
【打洛边贸口岸建设】打洛口岸建设从1992年6月正式开工,城乡建设环保局负责“三通一平”工作,至1993年5月,已完成口岸街道路长3418米,铺设柏油混凝土面积为24860平方米,修砌下水道1700米,支砌道长2769.6米,完成边贸仓库工程,边贸互市场、边防检査站等工程,建筑面积达3208平方米,完成自来水厂建设,打井2孔,日产水1000吨,修建600立方米蓄水池1座,安装2400米主管道和机房、泵房建设等,共完成投资515万元,为打洛口岸招商引资,为打洛镇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
【城区粮贸新区建成并投入使用】县城粮贸新区是位于勐海县西南方与昆洛线相连的新开发区,总面积达106亩。建有蔬菜贸易市场、各种小吃、烧烤夜市摊点,驻有邮电局、工商局、边贸局、计经委、计生委、糖厂等十多个单位部门。各种小吃、娱乐活动丰富。1993年完成了粮贸区总体规划,1994年完成“三通一平”,1995年3月使用,新修道路747米,面积为5146平方米,支砌下水道747米,完成自来水供水工程,完成860米绿化池,新栽绿化树2840棵,基础设施投资总计约300万元。
【建筑施工管理工程质量监督】建筑施工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范围包括县城及县属14个乡镇,严格按照省建筑处和省技术监督局考核通过的《质量监督站和材料试验室》管理手册的要求进行监督。1991年组建建筑材料试验室,购进了一台万能试验机,2台压力机,在工程监督中实行量化管理,使质监更为科学化。1990—1995年共监督工程项目651个,监督面积308598平方米,受监工程合格率达100%。优良率由1990年的4.1%上升到1995年的15%。
【组建城建监察队伍】根据建设部发布的《城建监察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建设厅有关文件精神,1993年7月2日组建城建监察大队。1993年7月,勐海县城建监察队正式挂牌办公,有10名监察队员,1995年达到12名监察队员,所有队员均着城建监察制服,配城建监察标志,监察队员依法对城市规划、市改工程、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环境进行监察。1993年7月到1995年,对我县市容市貌进行两次较大的整理,共査处违法、违章建设单位和个人59家,査处面积达27563.1平方米。
【成立执法监察执行室】1990年5月成立了“勣海县人民法院、勣海县城建局行政执法监察执行室”。执行室人员由法院和城建局两家基层单位共5人组成,执行人员着法院统一的人民司法警服和配备必要的械具和装备,办公及业务经费由城建局负责,其主要职责是:1、对违反城乡建设及环境保护法规、条例受到行政处罚,逾期即不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相对人,强制执行有关处罚决定。2、对经行政复议维护原处罚决定,逾期未起诉又不履行决定的相对人,强制执行有关处罚决定。3、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已经起法律效力而当事人拒绝履行的有关决定等。执行室的成立提高了执法效率和执法力度。
【房产管理】1991—1995年,共发放房屋产权证61份。办理产权登记手续37户,办理面积3511平方米;办理房屋主权转让手续16户,面积为1697.7平方米;进行房屋评估,危房鉴定28户,面积为16334.9平方米。
【建筑公司效益】勐海县建筑工程公司不断深化企业改革,实行承包责任制,项目施工,狠抓工程质量,1991-1995年建筑公司实现产值6391万元。1995年建筑公司完成产值2360万元,比1991年的640万元增长了268.75%。
【打洛口岸规划】1991—1995年,完成了打洛口岸详细规划对打洛镇原来规划进行修编,其中:打洛口岸一期规划从90年10月开始,面积为20公顷,完成了道路交通规划、公共设施规划、排水规划、电力电讯规划、防洪工程规划、风景园林规划。1993年完成了水、电、路等方面的规划。
【14个乡镇设规划助理员】根据省建设厅和省人事厅10号文件精神,1991年落实各乡镇规划助理员的编制,保证每个乡都有1位规划助理员,1993年对各乡镇助理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严格规划点】城建局严把规划关,认真办理“三证书” (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造址意见书),1992—1995年共办理建房手续561户。1991年1月对城区内1984-1990年建盖的违章建筑,违法用地进行全面清査,清査了县城区134个单位,景龙村4个队,象山镇4条街道的1154户居民,清査面积达1759230.6平方米,其中房屋占地576084.4平方米,空地984541平方米,非住宅89702平方米;清査出城区内1984年—1990年未办理准建证单位453个,面积达167222.86平方米,对上述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了处理,对严重违法的3户,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组建环保股】勐海县城建局环境保护股于1992年经县政府批准成立,人员编制为3人。机构设置后环保人员就对全县污染单位企业进行了调査、登记,配合环境监测站对污染单位进行评估,对新办企业进行申报评估管理,制订了《勐海县环境保护计划》、《初海县环境保护任期目标责任书》,1992—1995年办理企业污染单位申报8个,先后治理了勐遮乡粮油加工厂粉尘污染,县招待所锅炉噪声污染,勐阿糖厂锅炉烟尘污染,勣海县打洛镇曼控5个小型橡胶厂,铁合金厂粉尘污染。
(付昆)
【房改房产管理】1995年3月20日,勐海县房改房产管理办公室挂牌成立。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9人,实有11人,下设行政办公室、房政股、房产股、公积金管理中心等股室。现任主任蔡巧林。
勐海县的房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城镇行政、企事业单位共172个,8280人,积极参与了售房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管理。全县共出售公有住房1515套,其中行政事业918套,企业597套。售房面积93128.86平方米,其中行政事业55881.86平方米,企业37247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6.55平方米。回笼资金5479123.00元,其中行政事业3214425.00元,企业2264698.00元。
档案
【概况】1991—1995年,档案事业有了较大的发展,档案的监督、指导、检査、收集、保管、利用等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1994年9月,档案局与档案馆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为政府办管理的事业单位。同年11月,档案局、档案馆合并组建县档案管理服务中心,副科级,保留档案局牌子,定事业编制8人。撤销县档案管理服务中心,恢复县档案局(二级局),县档案馆(股级),实行局馆合一的管理体制。局、馆内设行政管理办公室,档案执法监督、业务指导办公室,档案管理、统筹办公室。全县共有103个一级立档单位,89个二级立档单位,134名档案员。档案馆积极收集、接收、提供、利用档案资料。馆藏不断丰富,截止1995年馆藏档案64全宗10033卷案卷。
【档案利用】1991年勐海县档案馆接待査阅档案人员共1148人/次,提供利用档案22613卷/次。摘抄、复印档案4469页;为全县编史修志工作査找资料,落实政策、调解土地纠纷,领导决策等,提供了详实的档案依据。
【企业档案管理达标升级】根据国家《企业档案管理达标升级试行办法》通知,1991年勐海茶厂、景真糖厂、黎明糖厂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在企业领导重视和州、县档案局的具体指导下,经企业档案人员辛勤工作,申报企业档案管理省级先进标准,1991年2月6日(勐海茶厂)、7月31日(景真糖厂)、12月20日(黎明农工商公司黎明糖厂),经州企业档案管理升级考评组考评后,报省档案局、省计委验收,批准达企业档案管理省级先进标准,并颁发等级证书,是全县首批企业档案管理达标单位。
【学习宣传档案法】为纪念《档案法》颁布实施4周年,1991年9月县档案局开展了两项宣传活动。一是翻印汇编《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和有关档案工作的法规、规章、制度共300余册,发送到各个单位,供领导和档案人员学习;二是宣传部、司法局、档案局联合行文在全县范围内组织《档案法》开卷考试,14个乡(镇),42个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298人参加考试。其中处级干部7人,乡科级干部119人,一般干部和档案员172人。
【档案业务培训】1991年8月20日至28日,县档案局举办了第3期、第4期档案专兼职档案员业务培训班。培训分两批进行,第1批主要是乡(镇)和城郊单位参加;第2批主要是县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参加,两批共培训专兼职档案员95人,占应培训人员的70%。培训班讲授了《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文书立卷知识、档案保护技术知识、声像档案管理知识、会计档案管理知识。1993年6月1日至9月5日,又举办县首期档案业务培训班,系统地学习了6门专业基础课程,参加培训的53名档案员经考试取得了省档案局制发的岗位培训结业证书。
【征集民族史料】1992年县民委拨给县档案馆民族史料征集费2000元,1993年省档案局拨给10000元,档案馆在1992年至1993年间征集散存在民间的傣族贝叶经125部266册,棉纸经52部88册。同年还为省档案馆征集贝叶经2部17册,折叠经1部(纸质),棉纸经1部。
【制度化建设】为保证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调动工作积极性,完成档案事业“八五”计划,档案局加强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档案局、馆职责、局、馆长职责、局馆工作制度,库房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档案统计制度,档案査阅利用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档案、资料接收、收集制度,开放档案制度,值班制度,财会制度)。制度建设,促进了工作作风的转变,提高了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益。
【増置抢救档案设备】为加强重点档案的抢救和保护工作,1992年省财政厅、省档案局拨款10000元,州财政拨款10000元,县财政拨款20000元作为档案抢救费,县档案局购置了档案抢救专用设备3170型复印机(双色)、386/15微机、1600K型打印机、微机配件UPS、稳压器各一件。
【档案工作会议】1993年5月24日至26日,县政府办召开全县档案工作会议,89名分管领导和档案员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传达全国全省档案局、馆长会议精神;布置1993年工作;参观县人行机关综合档案室。
【明清档案全宗目录报送】根据国家档案局和省档案局“关于开展明清档案全宗目录报送工作的通知”,1993年8月,档案局罗宏斌对全县明清档案进行了全宗目录编制,整理编制2个全宗目录,共272卷,其中清光绪 (24—25年)档案1卷;民国档案史料汇集(1912—1949年)5卷;民国(1935—1944)地图2卷;明清贝叶经 (1885—1911年)48卷;民国贝叶经216卷,报送全国明清档案资料目录中心。
【《档案法》知识竞赛】为纪念《档案法》颁布实施6周年,1993年9月5日,档案局组织《档案法》知识竞赛,县五套班子,州档案局领导和县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乡镇档案人员共150余人观看了知识竞赛,6个小组18人参加竞赛,设有必答、抢答、观众答、图板、风险等题型,竞赛结束时,五套班子领导为获奖组颁发了奖状和奖金。
【机关档案目标管理】在档案局具体指导下,1993年县人行向档案局申请档案管理达县机关二级标准,6月16日,县档案目标管理考评小组(5人),按照“云南省机关档案管理县级机关二级标准实施细则”,对县人行机关综合档案室进行了量化考评,考评分为92.5分,达到县级二级标准。县人行是全县首家档案管理达县级二级标准的单位。
1994年初海县农业银行把档案目标管理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积极争取县档案局的业务指导,10月档案局派了业务指导组,认真向农行宣传档案综合管理的好处,同时进行具体的业务指导,按标准严把案卷质量关,通过50天的共同努力,1994年12月12日县农行机关综合档案室经县档案目标管理考评组的考评,以96.65分达县级机关一级标准。副县长王兴荣向县农行颁发了档案目标管理等级证书。县农行是西双版纳州首家档案管理达县一级标准的单位。
【开发区边境口岸档案管理】1993年4月,县档案局组织人员对省级口岸打洛镇,巴达通道在建设和开发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载体的材料按通知要求,进行具体指导立卷归档。在做好口岸建设、开发区档案的同时,还对乡镇党委、政府1951年至1992年的文件、材料进行了规范整理,共整理立卷290卷。
【机构改革中档案资料管理】勘海县是全州机构改革的试点县,在机构改革中,为保证机构改革中撤、并、转单位档案的完整、齐全、安全,1993年7月县档案局抽出人员配合机构改革办公室侧重对县属28个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调査了解,针对调査岀的问题,及时向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写出书面汇报,提出管理意见。该项工作得到县委、政府的重视,同月,县委办、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做好文件档案、资料整理工作的通知”, 文件下发后,县档案局积极进行业务指导,为机构改革方案实施,做好撤、并、转单位的档案接收、移交做了超前服务工作。
【档案抢救】勐海县档案工作起步晚,基础较差,特别是五十、六十年代的档案,有相当数量的案卷因受当时书写、印刷、纸质等因素制约,岀现字迹扩散、褪变、纸张老化等现象,为抢救档案,1993年档案局安排人员承担抢救整理任务,用3个月时间整理、誉抄、复制、修补、更换卷皮共8个全宗1086卷,其中抢救重要卷233卷。
【刘国能副局长到勣海调查档案工作】1994年6月,国家档案局副局长刘国能、省档案局副局长杨忠一一行7人到勣海县调査了解少数民族地区档案工作情况。
【接收到期档案】1994年县档案局广泛宣传《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让单位领导和档案员认识到移交到期档案是《档案法》的规定,各单位必须遵守的法律。截止12月30日档案馆共接收到期档案进馆14个全宗,共1483卷,完成了州下达任务的296%。
【会计档案业务培训】1993年,县档案局对全县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调査,调査发现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较为混乱,多数会计人员不懂会计档案业务,未能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颁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立卷归档,针对存在的问题,县档案与财政局联系,商讨解决办法,经协商决定用办培训班的办法来规范会计档案的管理,1994年5月11日两家签发了“关于举办会计档案培训班的通知”和“关于清理会计档案的意见”。6月6日两家在农技培训中心举办了“勐海县第三期会计档案业务培训班”,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农场共225名财会人员参加了培训。
【档案业务指导】1994年12月勐海县农行档案管理达标后,充分体现了综合管理档案的优越性,受益匪浅。1995年又把所属15个营业所规范管理档案列入工作计划,要求档案局派出专业人员进行业务指导,1995年3月至8月档案局派出专业人员进行业务指导。经过半年努力规范了文书、会计、信贷等档案,共立卷8852卷,成为我县第一个二级立档单位规范管理档案的部门。
【档案目标管理】在农业银行档案目标管理的带动下,1995年县保险公司要求实现档案综合管理,县档案局对其进行业务指导,1995年12月26日县保险公司综合档案室经县档案目标管理考评,以总分91.55分达县级机关一级标准,副县长谭继雄为保险公司颁发了等级证书。
【县档案馆馆藏档案上万卷】在县档案局、馆专业人员的努力下,截止1995年12月30日,县档案馆的馆藏量达到64个全宗,10033卷。
【增置档案箱柜】1995年县财政拨款12000元给县档案馆添置了十三套五节档案柜,解决了1995年进馆档案无箱柜存放的问题。
(李云芬)
地方志
【概况】1991—1995年,是勐海县修志工作真正体现“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修志、各级行政负责”的修志格局时期。全县共有199人参加修志,其中专职和专修人员33人,兼职166人。为培养修志撰稿人才,县志办先后组织培训修志人员115人次,拟定《勐海县志》总纂行文要则和凡例下发纂稿人,以期达到规范行文、统一口径及在资料取舍、志稿立目时有共同遵守要法的目的。全县修志工作由搜集资料进入编撰初稿、总纂志稿和组织评审阶段。
【批转修志工作意见】1991年2月8日,县人民政府以海政发(1991)13号文批转县志办《关于加强我县修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通知强调,修志工作是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一项义不容辞的工作,各乡镇政府和各单位对修志工作要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使全县的修志工作顺利完成。通知要求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修志意见。意见内容包括:1、县志坚持“两级修志、两步编纂”的方法编修。即各直属部门负责编修专志,最后由县志编委会总纂成县志。2、各专志的完稿时限为1991年年底,各乡镇概况要求在1991年9月以前完成初稿的编纂任务。1990年12月8日前已经完成初稿的,视为提前完成任务,稿酬提高20%;在1991年12月31日完成志稿的,视为按期完成任务,稿酬提高15%;逾期交稿的①该单位不得评为1991年度先进集体,不得享受超产超收奖;②该单位领导人(包括正副职)和修志人员不得评为1991年度先进个人,并扣发逾期月份的奖金;③稿酬降低20%。3、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充实修志力量,切实解决存在问题,让修志人员集中时间和精力致力于专志的编写。4、加强县志办公室力量,增加修志业务人员。《意见》的批转下发,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的修志工作。
【修志决议】1991年3月6日,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县志办公室主任蔡鹏顺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四年来修志工作情况及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这个报告,并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修志工作的决议》。决议肯定修志工作的成绩和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有关的修志格局、机构职能及责任制度、工作任务时限、修志经费、修志人员工作条件、生活待遇等问题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县人民政府及时转发了该决议,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修志单位认真遵照执行,从而,改变各部门修志流于形式,搞搞停停的工作态度,打开了全县的修志局面。
【举办专志编纂业务培训】1991年4月22-24日,县志办公室在县政府三楼会议室举办《勐海县志》专志编纂业务培训,各有关单位修志人员、各专志主笔共79人参加了培训。县志编委会副主任、副县长王兴荣在培训会上作学习动员,全体县志编委委员出席了动员会。
【《乡镇概况》编纂工作会议】1991年5月7-9日,县志办在县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乡镇概况》编纂工作会议,全县14个乡镇的主要领导、秘书等共36人出席会议。会议既学习有关修志文件和编纂方法,又对今后的编纂任务作计划讨论安排,还以辅导课的形式学习《怎样编写乡镇概况》和县志办制订的《行文要则》等,并印发南华县兔街区《乡镇概况》稿子发给各乡镇作参考。
【专题研究修志工作】1991年11月8日,县志编委会的几个主要领导在县志编委主任、县长彭福源的主持下对修志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作出如下决定:1、鉴于1990年是八十年代和“七五”计划的最后一年,又是第四次人口普查和本届政府的任职年,为此,将原定的县志下限从1988年下延至1990年;2、鉴于延长志书下限增加了工作量,决定将完成专志稿的任务时限下延至1992年6月30日;3、为充分利用《乡镇概况》资料,以填补助海县这方面的著述空白,决定由县志办负责编辑出版《勣海县乡镇概况》一书,作为内部资料提供借鉴;4、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在适当的时候,组织人民代表对县直各单位的修志工作作一次检査,以便进一步推动修志工作。
【编纂专卷稿】根据县志编纂总体设计方案,《勐海县志》编纂专卷稿采取直接编纂县志专卷送交总纂的“两步走”编纂方法。1991年,修志工作转入编纂专卷稿阶段,按“各级行政负责”的修志格局要求,各专卷稿由县属有关部门承担初稿编纂任务,实行定单位、定人员、定时间、定字数的“四定”责任制。1993年末,多数专卷稿已完成初稿的编纂。
【人大代表视察修志工作】1992年2月下旬至3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县直机关的九届人民代表,对金融、粮油、商业、文化、农业、卫生、工业交通、经济综合8个专卷的编撰工作情况进行视察,对视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填写视察意见书送交被视察单位,令其1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报县人大常委会。
【《勐海县志》总纂方案】1992年6月20日,勐海县志办公室拟定《勐海县志》总纂方案提纲报送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五大班子主要领导和政府办公室,县志编委主任、副主任审定决策。1992年11月20日,本方案经县志编委主任、副主任、主编、副主编联席会议讨论修订,提交县志编委通过执行。《勐海县志》总纂方案分准备工作,总纂志稿,评审修改,终审出版共4个阶段。方案对各个阶段的工作时限、志稿的质量要求等都作了一系列规定。
【评议人口水电志初稿】1992年10月5—7日,县志办公室、县水电局联合召开《人口》、《水利电力》卷志稿评议会。州志办、县志各专卷主笔和州县水电系统的领导以及曾经奋战在水电战线的部份老同志共59人岀席了会议。评议过程中,与会人员对两卷初稿提出修改意见:人口卷提岀补充人口与经济方面的内容,并在处理好与其他卷交叉重复的前提下适当加写诸如人口与土地、与劳动力、与国民收入和人民生活的关系内容等;水电卷对篇目结构,篇目用字用语和某些章、节的领属、分类、叙述文白夹杂等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几个老同志还对某些史实作了核正。周海丽、石富两位主笔对所提建议作了归纳,表示要把志稿修改好,尽早提交县志总纂。此次评审会也是一次变相的对各专卷主笔的培训会。
【《勐海县乡镇概况》出版】1992年10月,《勐海县乡镇概况》一书经内部印刷出版。该书综合概述了各乡镇的位置面积、建置沿革、人口民族、自然条件和经济、文化、
党政、文物古迹、大事记要等内容,共207000字。是较为全面记述各乡镇情况的第一部资料书。《勐海县乡镇概况》的编辑出版,填补了全县乡镇概况方面的著述空白。
【《勐海县志》总纂工作】1992年12月18日,县志编委会召开总纂工作会议,研究布置有关总纂工作。总纂工作贯彻从责任编辑到副主编再到主编的三级责任制,即由责任编辑对初稿进行编辑后,交分管的副主编审改,然后由主编一支笔统稿,主编统稿后分头提交县志编委委员审稿并再修改后打印成评审稿。至1994年末,《勐海县志》总纂工作基本结束。
【县志办党史办合并为史志办】1995年4月24日,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海政办(1995)11号文”对《勐海县史志办公室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确定:机构改革后,史志办为正科级,由县委党史办、政府县志办合并组建,属县政府办管理的事业单位,共5个事业编制(其中党史2人,县志3人)。
【召开《勐海县志》稿评会】1995年7月11-14日,《勐海县志》稿评会在县人大会议室召开。省、州志办及邻近地州县志办的领导和方志专家,西双版纳州委书记陈思雄、副州长李家寿、州委秘书长王贵生等领导,勣海县志编委会成员,县五套班子有关领导共70多人参加了会议。参会者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精神,一致认为:该志稿编纂指导思想明确、门类设置基本合理、资料丰富、文风端正、行文流畅规范,是一部较为成功的县志初稿。对志稿在某些框架结构、篇目设置、资料取舍以及行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诚恳的修改意见。评议会达到预期目的。
【《勐海县志》修改方案】 根据1995年7月11-14日 《勐海县志》评议会上方志专家和有关领导所提的意见,史志办公室及时作认真分析,研究制订了调整结构、修改篇目和压缩篇幅、核准史实、突岀特点、规范行文、精选资料、处理交叉重复等方面为主要内容的修改方案,报经县人民政府、县志编委会批准后,1995年8月,志办集中编辑力量对整部志稿进行全面修改,至1996年10月修改完成后,报送州、省复审、终审。
(于学丽)
保密
【概况】1991—1995年,中共勣海县委对县委保密委员会进行了调整充实,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保密委、保密局),行使党政两种职能。县委、县政府分别有一位领导分管保密工作。县保密局有正、副局长各1人,保密专干3人,共5人。县属机关单位、乡(镇)93个部门中,有39个部门建立了保密领导小组,其它机关、单位也有一位领导同志分管保密工作,全县保密兼职干部有107人。【保密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以及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细则等保密法规颁布实施以来,结合全县的“二五”普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保密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发放了保密法规学习资料3604册。先后三次组织了县、乡机关干部、职工和教师进行了保密法规的考试。参加考试人数达2879人,都达到合格要求,占全县干部、职工的73%,其中:县处级领导有40人参加考试,占97%;乡科级领导有250人参加考试,占87%;涉密涉外人员有260人参加考试,占92.5%。没有参加考试的干部、职工,在“二五”普法后期,也通过考核达到合格。另外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保密法制教育。如:在县属机关、乡(镇)放映保密录像402场,观看人数达24216人次;通报失泄密、窃密案件;播放保密法规,出宣传栏,召开公捕大会,宣判大会等,进行保密法制教育,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的保密意识。全县“二五”普法及保密法宣传学习工作,通过了省、州保密局的考核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取得了显著成绩。
【保密工作】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建立每年1—2次保密检査制度、出境携带、复印行业管理检审制度、泄密报告制度等。1992年以来,根据国家保密局和中央国家机关制定的《关于国家秘密及其密级范围的规定》,在县属46个部门中进行了定密“对号入座”工作,并通过了州保密局验收,达到合格。加强了对经贸、科技印刷复印行业、出境携带,对外提供和办公自动化的保密管理。认真贯彻《关于我省边防贸易保密的暂行规定》。坚持每年两次进行文件清理、检査,重点检查州以上党政文件和秘密级以上文件。其中:1993年对县属78个机关、乡(镇)进行了文件清理、检査,占全县机关、乡(镇)的91.8%。重点抓好县属机关26个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工作。检査结果:90分以上的11个部门,80分以上的13个部门,70分以上2个部门。按照上级保密部门的布置适时开展“边境保密”、“边贸保密”和“新闻出版保密”等专项保密检査。做好年终、重大节日(傣历年)、县三代会(县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的保密工作。全方位加强保密管理,对我县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起到了保障作用。
1991-1995年,全县共发生失、泄密、窃密、盗窃公文案件16起。有关部门依法对其进行了严肃査处。
(刘子俊)
扶贫
【抗灾救灾扶贫办公室】1995年10月成立勐海县抗灾救灾扶贫办公室,人员编制7人,实有7人。主要负责全县抗震救灾和自然灾害以及扶贫等三项工作。主任:岩香龙。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勘海县委员会
【概况】1991年至1995年,政协勘海县委员会经历了八届(二次、三次会议)和九届(一次、二次、三次会议)两届任期。八届一次会议有委员214名,代表17个界别,任期为1990年3月至1993年3月。九届一次会议委员219名,代表18个界别,任期为1993年3月至1998年3月。在任期间,委员们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职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参政议政,以满腔的热情,在各自的岗位上办实事,做好事。他们脚踏实地的工作成绩,赢得了党和群众的信任。八届期间,县政协组织各种专题考察、调査20余次,转办委员提案324件。九届一次至三次会议期间,组织各种专题考察、调査30多次,转办委员提案388件。
两届任期内,政协机关设置经济科技委员会、提案委员会、教文卫体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和办公室,在编人员18人。
【全委会】 八届二次会议于1991年3月21日至26日在县城召开,应到委员214人,实到委员168人,会议增补朗确、曹洪祥为常委。
三次会议于1992年18日至23日召开,应到委员214人,实到委员182人。
九届一次会议于1993年3月3日至8日在县城召开,应到委员219人,实到179人。代表18个界别,界别构成为:中国共产党员4人,占1.8%;人民团体4人,占1.8%;农林水电60人,占27.4%;科学技术12人,占5.5%;经济界20人,占9.1%;教育18人,占8.2%;文化艺术5人,占2.3%;新闻、体育、起义投诚人员各1人,各占0.5%;工业、交通、邮电13人,占5.9%;工商金融20人,占9.1%;宗教人士6人,占2.7%;民族爱国人士5人,占2.3%;“三胞”亲属9人,占4.1%;政治7人,占3.2%;其它方面委员26人,占11.9%;这次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出主席明秀兰,副主席刀述信、杨应昌、岩泥洛、李文,常务委员朗确、柯伟、兰增福、蔡良标、欧金泉、曹洪祥、吴小顺、马忠福、肖水仙(女)、苏国才、王志刚、张昌明、张绍文、都龙庄、周昌庭。会议表彰了八届政协工作先进集体6个,先进个人35名,先进政协委员6人,先进工作者1人。
二次会议于1994年3月20日至24日召开,应到委员223人,实到委员177人,会前增补委员4人,会议中增补周云仙为常委,会议表彰九届一次会议以来优秀提案11件,其中集体奖1件,个人奖10件。
三次会议于1995年3月13日至18日召开,应到委员227人,实到委员183人。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陈龙文为县政协副主席,表彰政协工作先进集体6人,先进个人27名。
【会议协商】1991年至1995年,县政协每年的全委会继续按惯例先于县人代会召开并列席县人代会,对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地方财政预算和决算、县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等进行协商和讨论。此外,还通过主席会、主席列席县委常委会、常委会、专委会和委员活动组等形式,就体制改革、重要人事安排、产业结构调整,“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等进行协商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1995年下半年,常委会对我县“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进行协商讨论,县委书记艾罕炳、副县长段升庆到会听取意见。委员们从11个方面提出了46条修改建议,得到县委和政府的肯定。
【转办提案】八届期间,共收到委员提案324件,办复323件,占99.8%。九届一次会议至三次会议期间,分别收到提案143件、139件、102件,办复率均为100%。这些提案,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科技、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其中许多提案被政府采纳或引起重视,如加强市场整顿和卫生监督、保护森林资源与合理开发利用,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吸毒蔓延、铺设勐海至勐阿柏油路、开发和利用荒山地等提案。为加强提案办理工作,提案委员会除继续编印《提案综述》外,从九届起,还对一些重点提案进行跟踪调査,使提案得以认真落实。
【视察考察】八届期间,县政协组织委员对民营橡胶、星火茶厂管理情况、勧遮片滇西南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山区台地建设综合技术实验、畜牧兽医综合办站、关于勣满帕迫草山的开发利用、冬作开发、打洛边贸和口岸建设、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集资办学发展民族教育、计划生育、农村医疗卫生、城镇建设规划、南海河的改造、杂交稻新组合、优质稻试种示范、山区开发、农村房屋建设、土地法的贯彻实施情况等20多个专题的考察和调査。九届一次会议至九届三次会议(1995年底),又组织了对滇西南二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流沙河两岸生态的保护和利用、《西双版纳州民族教育条例》实施情况、香菇生产、桔园病虫害、橡胶寒害、纳达勣水库和坝后电站、山区农业温饱工程实施情况、个体经营和环境卫生、供销合作社经营情况、乡镇企业实行股份制试点情况、职业技术教育等30多个专题进行考察和调査,每次都写出专题报告,提岀意见和建议。送交有关部门后,引起重视或采纳。1993年6月经济科技委员会在视察勣遮片滇西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后,针对存在资金不落实等问题,通过论证,在视察报告中向政府提出八条建议,被政府采纳,不但解决了第一期存在的问题,而且推动了第二期的开发工作。此份报告得到州政协肯定,加按语送州委、州人大、州政协、州科委和州直有关部门。1995年,以常委会形成的《从经营发展需要出发,结合我县资源条件和产业开发实际,因地制宜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建议案,得到县委和政府的重视。
【联谊工作】八届期间,县政协共接待探亲访友的“三胞”及省内外宾客共360人次,九届一次会议至三次会议 (1995年底),共接待同类人员64批799人。这些工作,联络了感情,加深了相互了解。与此同时,县政协组织有关人员到外地考察学习。1992年组织有关人员到临沧学习畜牧兽医综合办站经验,到永善考察魔芋种植情况;1993年组织有关人员到思茅、普洱考察职业技术教育情况;1995年,有4个政协活动组分别到边境和境外考察,有的还与缅甸弹邦第四特区官员进行了会谈,增进了共识。同年,县政协常委曹洪祥应掸邦第四特区的邀请,帮助该区发展农业生产以逐步根除种植罂粟。当年,通过万亩杂交水稻示范,千亩甘蔗试验示范,该区粮食增长8.9%,甘蔗产量达4000吨,受到缅方官员和农民的欢迎,加深了两国人民的情谊。
另外,县政协还利用重大节日,或召开各种茶话会、座谈会,或走访有影响的民族、宗教人士,了解各方面的情况,听取委员们的意见和要求。八届、九届期间相继召开的座谈会有:1991年的“教师节座谈会”、1992年的“‘三胞’茶话会”、“民族人士和宗教界人士座谈会”、1995年的“各族各界中秋座谈会”。
【建立人民教育基金】1992年,教文卫体委员会组织委员视察教育工作后,经过反复协商论证,形成了《关于建立勐海县人民教育基金的建议案》,提交县人民政府后,被县委和政府采纳,制定了捐资助学的办法加以实施。一年多的时间,即在县城内集资90余万元,分别在县一中、县民族中学、县一小、县民族小学和县幼儿园建盖了教学楼、宿舍楼共6幢,总面积4634.43平方米,较快地改善了城镇学校的办学条件。1993年10月,县政协又协助政府制定了《勐海县城镇社会筹集教育经费实施办法》,从1994年1月正式实施。同年7、8月,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精神,经教文卫体委员会提议,主席会议研究决定:由县政协牵头,成立勐海县人民教育基金,基金由社会各界、“三胞”及侨胞捐赠,主要用来奖励为勐海县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和资助考取中专以上院校而又无力支付学习费用的贫困学生。8月20日,协商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并召开第一次会议,理事会由关心支持教育的有关领导、社会知名人士等组成。9月2日,举行首次捐资仪式,共收到景真糖厂和初阿糖厂等单位及个人捐款15万余元。1995—1996年度,人民教育基金表彰奖励优秀教师23名,资助有困难的大中专学生41名,总计金额15600元。同年,勐阿糖厂等单位又捐资6万余元,使教育基金总额达22万元。
此外,县政协还多方筹资,牵线搭桥,为部分学校改善了道路、交通、校舍等办学条件,为贫困的大学生找到自愿资助者。
【扶贫攻坚】1994年11月,省政协在思茅召开扶贫工作会议。同年12月,县政协由一名副主席挂帅,科技委员会具体负责,在勘满乡班倒村公所老胖寨建立扶贫点。1995年,在乡党委、政府积极配合和景真糖厂、林业局、县糖办、农业局、土地局、计经委、矿产公司的热情支持下,筹集了5.1万元的起动资金,帮助这个25户140人,人均有粮229千克,经济收入不到200元的贫困村,种植了甘蔗102亩,板栗63亩,开挖台地20亩,架设桥梁1座,挖通乡村公路8公里,解决了学校必需的教学设备。县政协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还在该村先后举办了甘蔗栽培中耕管理、水稻旱播、包谷定向栽培等实用技术培训班4次,全村青壮年基本参加了培训,学到了一定的生产和管理技术。当年,该村人均有粮达370千克,经济收入600元,扶贫一年初见成效。老胖寨的变化,带动了周围村寨,他们自觉学习老胖寨的经验,主动找县政协帮助解决问题。县政协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先后帮助勐满乡关双、曼帕、吉良、星火山、帕迫、南达、幸福展、班倒和巴达乡的章朗、勐冈乡的拉巴厅等村寨的群众解决了种植甘蔗、水利设施建设、自来水安装和公路交通等方面的资金缺额,使这些地方的群众改善了生产和生活方面的条件。另外,在参加村建工作中,县政协还争取县委、政府的支持,举社会之力,为勐满乡、勐阿乡的几个贫困村争取到3.8万元资金,解决了生产、生活中急待解决的困难。
【征集文史资料】继1990年12月《勐海县文史资料》第一集出书之后,文史资料委员会又于1991年4月至1992年12月征集、整理出了《勐海文史资料》第二集。全书共130000余字,图片12帧,印数600册。1993年4月至1995年10月,又征集到第三集文史资料35篇150000余字。经整理修改,于1996年1月付印。全书共分6纲32目,125000余字,图片10桢,印数600册。
许长林
中共勘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概况】县纪委、县监察局于1993年5月1日合署,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合署后的县纪委履行党的纪律检査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对党委全面负责;监察局按照宪法规定属于政府序列,接受政府的领导。县监察局与县纪委合署后,实行由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双重领导的体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规定的职责、权力和工作程序开展工作。
县纪委、监察局合署办公,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检査工作和强化行政监察机关职能,有利于更加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的战略方针,有利于发挥党政监督机关的整体效能,避免工作上的交叉重复,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合署后的纪检监察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检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对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察。
【基层纪委机构】1991年,全县14个乡镇设立了党的纪律检査委员会。乡镇纪委由专职纪检委员、组织干事、宣传干事、武装干事(部长)等3-5人组成(含兼职干部2—4人)。纪委书记为专职,均为党委成员。
1995年,全县有纪检机构17个(含中型企业纪委1个,金融系统纪检组1个)。各基层党组织总支部都设立了纪检委员。
【办理来信来访】1991年,县纪委共受理来信来访案件27件,其中转交非纪检部门办理的5件,纪委直办的22件;县监察机关共受理来信来访案件32件,重复信访6件,办结10件,正办1件,待办3件,转办12件。1992年县纪委共受理来信来访案件29件,转办3件,自办26件,办结24件,正办1件,待办1件;县监察机关共受理来信来访案件22件,重复信访1件,自办13件,待办1件,转办7件。1993年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来信来访案件38件,移交检察院立案查处2件,转办6件,自办30件。1994年共受理来信来访案件49件,已结45件,待结4件。1995年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来信来访案件55件,道德败坏的4件,以权谋私的7件,其他的19件。反映党员30人,监察对象23人,其他人员2人。这些来信来访案件基本做到件件有着落有结果。
【严肃党纪政纪查处违纪案件】1991年,县纪委监检机关立案26件(含销案2件,免处1件),结案26件。23件案件中,涉及一般党员干部7件,一般党员16件。这些案件中属于违反财经纪律3件,贪污2件,走私1件,赌博2件,行贿受贿1件,道德败坏8件,违反计划生育4件,其他2件。涉及人员,给予党内警告8人,党内严重警告9人,留党察看3人,开除党籍3人。上述案件的査处,直接和间接挽回经济损失108056.48元。县监察机关立案14件,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4件,股所级干部3件,一般干部7件。这些案件中属于贪污6件,受贿2件,以权谋私4件,走私1件,公款吃喝1件。涉及人员,给予批评教育4人,澄清事实7人,行政警告3人,挽回经济损失4420元。
1992年纪检机关立案20件,结案17件。20件案件中,涉及科级党员干部6件,一般党员干部3件,一般党员11件。这些案件中属于贪污3件,道德败坏4件,违反计划生育4件,其他9件。涉及人员,给予批评教育5人,党内警告5人,党内严重警告6人,开除党籍4人,直接和间接挽回经济损失122551.98元。县监察机关立案21件,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9件,股所级干部9件,一般干部3件。这些案件中属于贪污5件,受贿1件,以权谋私6件,投机倒把1件,违反政策2件,压制民主打击报复1件,公款吃喝1件,其他4件。涉及人员,给予批评教育6人,澄清事实12人,行政警告1人,行政记过1人,开除留用察看1人,挽回经济损失24854.90元。
1993年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32件,结案31件。31件案件中,党纪案件27件。涉及乡科级党员干部3件,股所级党员干部2件,一般党员22件,这些案件中属于贪污3件,挪用公款2件,道德败坏5件,违反计划生育10件,其他7件,涉及人员,给予党内警告9人,党内严重警告10人,留党察看2人,开除党籍6人,政纪案件4件,涉及乡科级干部2人,股所级干部2人。属于挪用公款1人,违反财经纪律1人,倒卖化肥1人,占用公物1人。受到行政警告1人,行政记过1人,行政记大过1人,免处1人,直接挽回经济损失40866.28元。
1994年立案24件,结案23件,其中党纪案件14件,政纪案件9件。涉及乡科级干部7人,一般干部16人,非党干部7人,党员16人。属于经济案件11件,道德败坏6件,违反计划生育2件,其他4件,其中:给予党内警告4人,党内严重警告4人,留党察看1人,开除党籍4人,免于处分1人,行政警告2人,行政记过2人,行政记大过4人,免于处分1人。直接和间接挽回经济损失99361.50元。
1995年立案7件,比1993年、1994年分别减少78.1%、70.8%。涉及一般干部4人,一般党员3人。属于贪污4件,盗窃2件,其他1件。给予开除党籍3人,行政记过1人,行政记大过2人,开除留用察看1人。
【清查党政干部机关工作人员私人承包土地种植甘蔗】蔗糖生产是勣海县经济支柱之一。近年来,一些党政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双职工)见种植甘蔗有利可图,有的凭借职权,有的拉关系,私自在农村承包土地雇人种植甘蔗,引起群众强烈不满。根据上述情况,1991年县纪委按照县委《关于我县党政机关保持廉洁的若干规定》的要求,下发《县直属机关工作人员承(转)包土地情况调査表》,并重点对县属机关9个单位、4个乡镇、3个自然村及部分甘蔗种植承包户进行调査。在3628.8亩的承包土地中,清査出不具备承包条件的县乡两级机关的党政干部及工作人员,私自承包土地雇人种植甘蔗以谋利的708.8亩。县委在县纪委提出的建设性意见的基础上,发文对甘蔗种植问题作出了若干规定,从而纠正了偏差,促进了勐海县蔗糖生产的发展。
【清理党政干部建盖私房】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出台前后,勐海县曾一度出现党政干部建私房之风,有的住着公房又建私房,有的为建私房竟挪用、贪污公款,有的还占用国有土地等等,党政干部建私房成了广大干部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县纪委根据中纪委《关于清理党政干部违纪违法建私房和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住房的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干部在建私房中违法乱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的规定(试行)》和县委的要求,于1990年8月向县属机关和企事业等60个单位发出《党政干部建私房统计表》,要求边学边査、组织核实、群众认可、认真填报,到1991年10月止,有51个单位按规定填报了《党政干部建私房统计表》,其中有党政干部建私房的单位30个计78户。在78户中,县处级干部4户,乡科级干部23户,一般干部51户。在清理党政干部建私房的过程中,对违法违纪行为严重者进行了严肃处理:一名党员干部贪污挪用公款8277.80元被开除党籍,另一名党员干部贪污挪用公款12633元因精神失常被免于处分。对这2户贪污挪用的公款,责成有关部门限期追回。
【清理干部职工拖欠公款】根据基层的反映和初步调查了解,勐海县一些干部职工私人长期拖欠公款,究其原因:有的生活困难,有的买房建房,有的结婚借款,有的垫支医药费,有的从事经营活动,有的出差借款,有的外出旅游考察等等。借款数额少的数百元,多的竟达十几万;借款时间短则数年长达15年。县纪检监察机关在1993年对部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拖欠公款情况进行调査的基础上,于1994年4月初向县政府提交了《关于对私人拖欠公款进行清理、收回的报告》,县政府批准下发,要求乡镇、县属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纪委、纪检委员宣传中纪委《关于共产党员在经济方面违纪处分的若干规定(试行)》,做好公款清欠工作。自1994年4月18日始至6月20日止,清理出61个单位179人拖欠公款,金额总计693443.52元,已追回68997.05元。对仍拖欠公款的干部职工,制定了还款计划。
【治理乱收费】 从1991年起,根据中纪委指示精神,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税收、财物、物价大检査。1993年,与有关部门共同协助县委、政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乱收费进行清理整顿。通过全面清理,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共125户,申报的收费项目共1022项、1233个标准,其中属于乱收费的单位共9个17项,违纪金额15.6万元。在清理整顿中,纠正了8个单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14个项目,取消了17项收费项目和21项涉农方面不合理收费项目,13个项目需修改后执行,责成7个项目完善有关手续,对査处的违纪户和违纪金额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严禁用公款吃喝玩乐】1991-1995年,根据省、州纪委的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对用公款吃喝玩乐的情况进行清理和定期检査,并就接待问题提出了勤俭、节约、热情、减少陪同人员的原则,划清了该吃与不该吃的界限,对个别顶风违纪人员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清理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考察)】1993—1994年,在县财政局、计划经济委员会、物价局和旅游局的通力协作下,对1992年以来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考察)的情况进行了清理:1992年7月至1993年7月底,全县出国(境)旅游(考察)的共16个单位34人,共耗资415500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7个11人,共耗资267500元。上述情况,均系上级批准,对方邀请,有专项目,且费用有的是由对方支付。1995年,对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考察)的情况进行了抽査,除上级批准、对方邀请,确因工作需要而外出学习、考察、培训外,未发现违反规定用公款岀国、出境旅游的情况。【减轻农民负担】1993—1995年,按照国务院和中纪委、监察部的要求,配合县农业局等有关单位对农民负担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检査。从整体上看,县内农民负担没有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农民纯收入的5%。通过清理和检査,取消涉农方面不合理收费(摊派)项目21项,减轻农民负担金额250287.50元;纠正了部分农产品收购部门在农产品收购中给农民“打白条”的错误行为;建议有关部门对在1993年—1994、1994—1995年度甘蔗砍运过程中,向农民索要钱物比较突出的运蔗驾驶员和发放甘蔗砍运票的辅导员作了严肃处理;査处了两名执法人员在涉农方面贪污4895元和4711元公款的案件,纠正了部份执法部门和人员收入情税(费)和“吃、拿、卡、要”的不正之风。
【对"三不准”机关的经济实体进行清理】1991—1993年,勐海县出现行政事业创办经济实体的热潮。经济实体由1991年的2家发展到1992年的21家,1993年7月31日止上升到34家。这些经济实体中,有的以单位名义和国家的资金谋私利;有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混乱;有的生产经营资金不落实仅占注册资金的45%;有的逃税、避税;有的凭借自己的业务关系和特权,不顾国家和集体利益,对特种商品进行专营,造成企业利润下降,财政收入减少;有的侵犯国有资产。致使国有资产价值流失等等。据上述种种情况,县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政府的要求,于1993年8月参与有关单位对全县经济实体进行全面调査清理。全县“三不准”机关共办经济实体33个,已划转29个,其他国家机关所办经济实体应脱钩的9个已脱钩,未脱钩的4个正拟定逐步脱钩计划。
【清查走私超标车辆】1993年,县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部署,参与县打私办对走私车辆进行清査,全县共进口小汽车182辆,罚款总金额135350元,收取各种税费1351882元,其中单位自用26辆,卖出143辆,未售出13辆,共进口摩托车199辆。走私车辆问题已査清,上级有关部门作出统一规定处理。1994年,根据中纪委的有关指示精神,县纪检监察机关对领导干部乘坐的车辆进行清理。经过调查,全县现有排气量在2.5升(含2.5升)以上的进口轿车18辆,从购买渠道上,均符合购车手续,其中超标车3辆按规定已改用于接待车和工作车。调査中,未发现有县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奔驰、林肯、卡迪拉克、公爵王等豪华髙档轿车的问题,同时也未发现非公安武警部门置挂公安武警的车牌照现象。
【清理机关干部用公款学驾办照问题】1995年,根据中纪委五次全会的有关规定,县纪委向全县发出《关于清理干部学习驾驶技术工作的通知》,对1992年以来不论是私费还是公费学习驾驶技术执照的乡镇党政机关干部、站所负责人和县直机关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不含属于企业性质的单位)及法院、检察院的干部的情况进行清理。公费学习驾驶技术和办理驾驶执照的干部有14人,其中因工作需要并经上级机关批准的4人,按要求退款的8人,因经济困难暂未退款但已拟定退款计划的2人。
【加大党风廉政教育力度提髙党员干部素质】1991—1995年,县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反腐败斗争,在全县党员、干部中进行以反腐倡廉为重点的党风廉政教育。
1991—1992年,针对复杂的国际形势,突出抓了反和平演变教育和以党的宗旨、党的纪律、民主集中制、群众观点等为内容的“三基”教育,县纪委两年内协助县直机关党委和有关部门上党课和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和参加培训的人员2675人(次),采取以会代训的方法,举办了两期培训班,对14个乡镇纪委书记以及县纪委委员,县属机关各党委、党组、总支、支部书记和专职纪检员共160人(次)进行培训,以提髙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同时,重点抓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的学习和遵守党规党纪的活动。县纪委先后以文件形式,就党内法规的学习、测试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全县乡镇以上机关单位共订阅《党内法规文件汇编》2160册,印发试卷2200份,实际参加测试1824人,占全县乡镇以上应参测党员总数2243人的81.3%。
1993—1995年,重点通过党内法规、条例、政策法令和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事件的学习宣传,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党风党纪,廉政勤政,廉洁自律的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意识,提髙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1993年,选择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事件以《勣海党风建设》、“海纪检”、“海监惩”等形式编写通报、简报7期;通过县广播电视台播放《明镜》、《党规党纪》、《东欧.苏联剧变》等录像片,城区的教育面达80%。1994年,编写案例通报、简报8期700余份;播放《死囚的自白》、《红墙》、《忠诚卫士》(上下集)等录像片,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1995年会同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发出《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在组织学习《条例》的过程中,与学习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关于在党员中开展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章学习活动的意见》结合起来,并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测试。实际参测1870人,县(处)级党员干部23人,乡科级党员干部266人,一般党员干部和党员1581人,测试成绩,90分以上的1662人,占88.9%;70—89分的174人,占9.3%;60—69分的34人,占1.8%。同时,会同县委组织部、宣传部以海纪发(1995)7号文件发出《关于在全县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观看电视剧〈周恩来在大连〉的通知》,利用县有线电视台,乡镇电视转播台和亲自组织放映共38场,观看人数45517人(次),以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弘扬主旋律为出发点和目的。
(陈仁明黄树才)县总工会
【概况】县总工会下设经费审査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人俱乐部,有职工13人。1991年基层工会组织有155个,职工8740人,会员8019人,其中女职工3443人,女会员3156人。1995年157个基层工会组织,职工9129人,会员8585人,其中女职工4350人,女会员3624人。1995年有专职工会干部21人,兼职工会干部472人。乡镇企业工会组织随着改革的不断发展,工会组织得到进一步的建立健全,1991年共有4个,职工157人,会员 ⑵人。1995年共有8个,职工167人,会员167人。5年间,共有31个基层工会补助困难职工1329人次,金额33824.8元。1995年,全县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48个,单位建立了女职工委员会,有154名兼职工会干部从事女职工工作。
【职工民主管理】1991-1995年,勐海县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在法制的轨道上有了新的发展,对促进民主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法制化,提高民主管理水平,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有效地从源头上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截止1995年底,全县已建立职代会的单位53个,共有职工代表7力人,民主评议领导干部117人,职代会提案207件,实现118件,5年中已实施 (执行)提案能计算创造(节约)价值共计82.6万元。
【职工文化体育活动】1991-1995年,勐海各基层工会创办图书室35个,藏书62084册,参加读书自学活动的职工共计736人,在职工文艺体育活动方面,各级工会广泛组织职工进行活动,1991-1995年间,组织了第四、第五、第六届“劳动杯”职工篮球运动会,共84个队,1260人参加,组织了第一、第二、第三届“五•一”力士杯职工拔河赛,共60个队,900人参加,组织各种文艺活动10次,2765人参加;举办书法摄影展1次,共展出书法作品148件,摄影作品79件,共有98人参加活动。召开“五・ 一”座谈会5次,共387人参加,其中,县五套班子35人,劳模20人,一线工人11人,工会干部及各级行政领导321人。
【第六次工会代表大会】1993年9月22—24日,在茶厂礼堂召开了县工会第六次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227人,特邀代表18人,列席代表8人,熊发正代表勐海县第五届委员会作了题为《团结和动员全县各族职工为实现我县第二步战略目标作出新贡献》的工作报告,大会总结了过去几年的工作,研究部署了今后5年全县工会工作的主要任务,大会选举产生岀由19名委员组成的勐海县总工会第六届委员会,选举产生出7名委员组成勐海总工会第六届经费审査委员会。
县委副书记王志云,州总工会主席刀兴荣等党政军群团领导出席了大会的开幕式,县委副书记王志云代表
县五套班子作重要讲话,州总工会主席刀兴荣作贺词。
【职工之家建设】勐海县总工会在不断地巩固建家成果,提高建家质量,加强建家工作的力度,有效地增强了基层工会活动,促进了工会群众化、民主化的进程,截止1995年底,全县应建“职工之家”65个,已建“职工之家”40个,验收合格40个,表彰优秀工会工作者330名,省级模范“职工之家”2个,全国模范“职工之家”2个。
(玉矿)
共青团勣海县委员会
【概况】1991—1995年,团县委以党建带团建,采取一系列措施,狠抓落实团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团县委编制4人,实有4人,设团县委办公室。1995年全县共青团委18个,团总支45个,团支部389个。全县14—28岁青年58108人,团员11080人,其中少数民族团员7381人。
【提高基层团干部素质加强团干部培训】1991年7月,团县委在勐海县工人俱乐部举办2期团干部培训班。一期由98名农村村公所、办事处参加的团干部培训班。在培训中,团县委还特邀了县农科所所长王传慰、高级农艺师董顺发,为村级团干们上了“水稻良种选择”和“水稻保健栽培”等农科实用技术课。二期举办了由85名乡属机关团干部培训班,在培训中,主要学习《共青团的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改革开放时期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任务》等内容。培训期间共举办两次联欢晚会和18场篮球比赛,使基层团干部在培训中,既学到了业务知识,也得到了集体主义教育和组织活动能力的锻炼。
【举办国际标准舞培训班】1991年1月底,团县委在工人俱乐部举办“国际标准舞”培训班,有县属机关团员、青年124名参加培训。
【开展"学雷锋学赖宁"活动】1991-1992年团县委提出了深化学雷锋、学赖宁活动的意见,并布置和组织了每年的3月5日和6月30日的两次全县统一的“学雷锋团日活动”,全县城乡各级团组织组成了57个服务队,摆摊设点,打扫街道,为顾客理发,修理自行车,看病,兑换国库卷,开展科技等服务项目,为社会和来往人提供无偿服务,受到人们好评。在“学赖宁,做党的好孩子”活动中,勐海县一小三(2)中队被团中央命名为“红旗中队”,有四个农村青年之家(即:勐遮湾勒、初混曼广龙、格朗和苏湖、勐冈南木岭)被团省委命名表彰为“红旗青年之家”,魏亚玲被全国少工委命名为“学赖宁活动优秀指导者”。
【召开“五•四”庆祝和表彰大会】团县委在1991年5月4日的庆祝会上命名表彰了15个先进团组织,18个学雷锋先进集体,27名基层优秀团干部。在“六•一”节日之际,还联合教育局表彰了52名“三好学生” ,34名优秀学生干部,17名优秀少先队。
【共青团勐海县第七次代表大会】1992年5月3日至5日,在红旗会堂召开共青团勐海县第七次代表大会,出席本次大会的人数为330人,其中正式代表300人,特邀列席代表30人。县委副书记康伍代表县委、政府作了重要讲话。大会审议讨论了刀光祥代表县第八届委员会作的《求实务实,真抓实干,在勐海的改革开放和“八五”建设中建功立业、献青春》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勐海县第,七次团委委员;一致通过了《第七次代表大会关于工作报告的决议》。
【举办农村团干培训班】团县委于1991年7月8日至15日,分三批举办农村团干部培训班,培训方法采取集中培训与实地培训相结合。第一步7月8日至9日集中村公所的团干部在乡(镇)统一授课,安排布置工作。第二步10日至14日,分别到各村公所进行实地培训,要求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之中。第三步7月15日,集中总结。
【开展“五•四''庆祝活动】为庆祝好今年的“五.四”活动,团县委进行了布置和安排,5月3日进行中国近代史、党的十四大和团史知识竞赛。5月4日上午在茶厂举行了庆祝大会,王志云副书记代表县委到会讲话,在会上还进行了入团宣誓,5号上午进行了35人参加的盼奥运20公里自行车赛。
【学雷锋系列活动】为组织好1994年的学雷锋活动,团县委成立了以徐爱华任组长,肖红、魏亚玲任副组长的“学雷锋活动指导小组”。为抓好各种直接为群众服务和为生产经营服务的“窗口”行业的作风建设,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注重实效,扎扎实实地开展各种学雷锋竞赛活动,在三月文明礼貌月期间,分县直属机关、各厂矿、各乡镇三块集中组织开展一些纪念性的规模活动。在组织上,由机关团委统一组织,乡镇、各大厂矿,要求确定活动日,活动月,布置到支部,定点到人,“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活动要求贯穿全年,以“一学”促“三优” 为主要活动内容,立足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本职工作来组织开展。如:组织了学雷锋小组上街,下村开展为民、便民服务,税法宣传。先后有30多个团组织,2380余名团员青年打着“让雷锋精神在岗位闪光”等标语,走向街头,摆摊设点,免费为群众看病咨询等共计74个项目。
【评选首届"十大杰出青年"活动】为配合团州委在全州范围内联合开展“十大杰岀青年”评选活动,以表彰全州在两个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贡献的优秀青年,团县委推荐叶东海为首届“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团“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委员会于1994年9月23日审査批准叶东海为州首届“十大杰出青年”。1995年,胡志寿、杨金福被评为州“十大杰出青年”。
【共青团第八次代表大会】1995年5月1-4日在民族会堂召开共青团第八次代表大会,出席本次大会的正式代表200名,县委副书记王志云代表县委、政府作了重要讲话,大会审议讨论龙海云代表县第八届委员会作的 《团结带领各族团员青年为勣海经济上新台阶开拓进取建功育人》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第八次团委委员;一致通过了《第八次代表大会关于工作报告的决议》。
【命名1995年度“青年文明号”】根据共青团云南省委,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云南省国税系统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通知》精神,组织和引导青年立足本职岗位,诚实劳动,文明从业。勐海县国家税务局,勐海县国家税务局初遮分局两家单位,命名为1995年“青年文明号”单位。
(李康)
妇女联合会
【概况】1991—1995年县妇联人员编制5人,有挂靠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事业编制驾驶员1人。14个乡(镇)设妇女联合会,102个村公所、办事处设妇女干部,县级机关154个工会组织设有兼管妇女工作的女工委员,有43个企事业单位成立了女职工委员会。
【提高妇女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为提高全县妇女的思想、政治、文化素质,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县、乡妇联结合各个时期的时事政治,深入到广大妇女、干部和群众中利用各种会议和节日活动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妇女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开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以及国情、县情,争做“四有”“四自”新女性的教育,特别是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的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和机关职工中开展的“三基本”教育,使广大妇女接受了全面、系统的学习和教育,从而使她们增强了对祖国、对本职工作的热爱。5年间,共对妇女干部进行各种业务培训73期,2675人次。1993年向上级妇联和当地组织部门推荐妇女人才19名。
【落实报酬建立健全基层妇女组织】1991年县妇联对全县102个村公所、办事处的妇女干部进行了充实、调整,并根据县委关于“各村公所、办事处、团支部书记、妇女干部的经济待遇按每月每人20元给予补助”的决定进行了落实,检查村公所妇女干部的报酬(除一个乡外)已全部兑现。对村委会妇女组长的报酬实行固定报酬和误时补助两种,实行固定报酬的有320个自然村,同时还规定了乡(镇)每年从财政中列支500元作为妇联的活动经费。从而解决了长期以来基层妇女干部报酬和妇联业务活动经费得不到落实的困难。【加强妇联组织的自身建设】1994-1995年,从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入手,积极探索、借鉴、制定出了有关的工作管理制度和职责,进一步完善工作、学习制度,定出了《勐海县七届妇联常务委员会工作职责》和《勐海县妇联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结合贯彻党的十四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中抽调了县乡(镇)妇联干部深入到14个乡(镇)43个行政村中按“五个好”的标准加强了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县妇联还起草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妇女组织作用》的意见。据统计第一批村建工作中全县共发展党员335人,其中女党员57人。发展团员1360人,其中女团员558人。
【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993年3月8日,县妇联召开首次有县属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县十届人大女代表,九届政协女委员,州县妇联执委共38人参加的座谈会。还由妇联牵头与县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一起举办“勣海县妇女巧手制作展”。内容有钩织刺绣、手工制作、剪纸等。有22个单位,124人送展,参展作品共175件,还选送了以傣、哈尼为主的民族妇女手工艺品展32件(黑古陶6件)送往省妇联“长岭巾帼手工精品展”,其中4件获省妇联鼓励奖。1995年举行了庆“三•八”迎“九五”、庆“三•八”迎“四大”为主题的文艺联欢晚会,参加演出的单位有20个,25个节目。配合县文化体育局、县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联合举办母子(女)接力赛体育活动,共有35个单位,65个家庭参加。在县属机关单位中开展了做“四有”“四自”女性,展开各行业妇女风貌的演讲活动,在妇女中开展向英雄徐洪刚学习,组织4856个妇女为烈军属、五保户、孤寡老人做好事。共挑水63挑,送柴火20410千克,送大米605千克,积肥52680千克,修路3500米,捐款2012元,捐赠各种生活用品469件。组织从未出过山门的农家妇女到景洪等地旅游,使她们增长了见识,激发了热爱祖国,建设家乡的情怀。
【少儿工作】1991年,县妇联先后组织广大妇女干部学习了《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和《云南省儿童事业发展“八五”计划和十年发展规划》、《未成年人保护法》。1992年由妇联牵头联合教育、卫生等8家单位在全县开展了家庭“优生、优育、优教”知识的学习和宣传,订购了《实用家庭教育向导》140本、《家庭优生、优育、优教知识》上下册各100册,《九十年代儿童发展纲要》、《云南省儿童事业发展“八五”计划和十年发展规划》、《未成年人保障法》共120本,购买、加印《云南省家教试题竞赛初试题》614份,《实用家庭向导练习题及答案》40份,A、B卷试题各200份发至14个乡(镇)和县属机关44个单位,在县城举办了模拟家庭口试竞赛,共6个单位参加,并分别获得了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纪念奖3个,推荐一个代表到州上参加复赛,获得第二名。同时县妇联还获得西双版纳州优秀组织奖和省级基层活动组织奖,全国乡村基层组织奖。结合“三优”知识的宣传在广大农村妇女中进行食用碘盐的宣传。
1991—1992年,县乡二级妇联组织配合教委精心组织“六•一”儿童节活动,共举办科学育儿培训班一期,4324人次,“三优”知识培训班7期376人次,为儿童捐款捐物6470元,为争取得到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贫困地区社会发展,妇女参与发展的合作项目的援助,1994年初县妇联抽调由专职妇女干部,计生专干等80多人,用8天时间对我县的6个乡(镇)25个行政村179个自然村,11197个农户的儿童“三优”、妇女文盲、妇女掌握实用技术等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査,完成了《中国勧海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关于妇女参与发展项目的行动计划》建议书,配合县人民政府项目计划办公室到贫困山区调査妇女儿童的生存环境,摄制了反映我县贫困山区落后面貌的录像片《贫穷落后的勧海山区》。
1995年,成立了有10个部门组成的初海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妇联。为推进“春蕾计划”的实施,在省妇联的关怀下,1994年8月,在县民族小学办起了我县第一个女童班,受到资助的女童共48名,学校对女童班除正常教学文化知识外,还开设了劳动技术课。
【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中,县妇联抓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学习和宣传,县、乡(镇)都相继成立了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从抓培训人手,举办了法律知识骨干培训班110期,9136人,在全县的592个自然村中开展了宣传活动,受教育人数达44785人,配合宣传订购了21幅宣传法律知识的彩色挂图,10幅反映拐卖妇女儿童的录像带《盼归》,共订购《妇女权益保障法》4944本,做到每个村公所、居委会、办事处妇女干部人手一册。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开展法律咨询。用傣、哈尼等民族语言进行宣传。共采写电视新闻16条,编写了反映妇女外流、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材料,制成文图并茂的宣传栏在城区展出。针对全县妇女外流较为突出的现象,向县委、政府写出情况反映材料。1991年以来,共配合公安、民政部门到山东、安徽、江苏、广东等地解救回19名被拐卖妇女,其中7人属跨国拐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工作,组织基层妇女干部向广大妇女群众宣传男女平等,对在哈尼族.中传统以来一直存在着的生“双胞胎”、“缺嘴”婴儿受歧视的现象和结婚不登记,非婚生育,丈夫去世后妇女得不到应有的继承权等侵害妇女儿童的违法现象进行认真严肃的批评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并配合司法、民政部门一起为结婚不登记的夫妇补办了结婚手续。同时县乡(镇)妇联组织还从关心妇女疾苦、反映妇女心声出发,在为妇女排忧解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1995年2月初宋乡一农村妇女到县妇联反映,要求救救她因患骨炎引起脓毒败血症的12岁女儿时,当县妇联了解情况后及时与团县委一起发出了“爱心献女童”的倡仪,得到了机关、厂矿、干部职工的热心帮助,先后有22个单位,464人,共捐款2562.8元,及时送到患者家中,使孩子的病情能够得到及时治疗。【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991-1995年,县、乡(镇)妇联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27件,其中来信797件、来访30件,已处理663件,未处理164件,妇联组织自己处理的273件,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的346件,转有关部门处理31件。在来信来访中离婚118件,第三者插足36件,重婚9件,通奸6件,强奸6件,婚姻家庭纠纷208件,计划生育11件,外流妇女211件。
【开展“双学双比”活动】1989年成立了由15个有关部门组成的勐海县“双学双比”活动协调领导小组,全县14个乡(镇)也相应地成立了协调领导小组,在全县农村妇女中开展了“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的活动。
首先,抓了扫除妇女文盲和实用技术的培训。1991—1995年,配合教委动员全县6773名15—40岁的文盲妇女参加扫盲,共办培训班770期,4576名妇女脱盲。其次是在巩固1990年前参赛户的基础上,继续发动妇女参赛,使宣传面达到90%以上,全县共有11238户、165出人参赛,参赛的项目主要有种植水稻、茶叶、甘蔗、烤烟、橡胶,油菜和养猪、养鸡、食品加工等。同时以抓好技术培训为中心,提高妇女的科技水平,增强了参赛力,采取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出发,结合当地实际,采取赛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办法共举办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351期,8560人,掌握3门以上实用技术的妇女37338人。通过“双学双化”活动的开展,把一大批农村妇女锻炼成为有知识、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村技术骨干和勤劳致富的带头人。
“巾帼建功”活动是妇联组织在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实践中创造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活动,1991—1995年,县妇联在县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女中开展“巾帼建功”活动,教育广大妇女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
在这两个活动中,共表彰了557名女能手,5个“双学双比”活动先进协调组织(其中州级表彰2个),“三八”红旗手62名,“三八”红旗集体5个,优秀妇女干部52名,重视支持妇女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党政领导5个。
【迎接第四次世妇会的召开】1994年是筹备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的高潮年,在此期间,县妇联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组织声势浩大的游行队伍在街头进行宣传,共张贴标语口号378条,办黑板报12期,印制大幅横标12幅,订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提高妇女地位内罗华前瞻性战略》、《中国妇女发展纲要》360份和印发2000份宣传材料,购买100本《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知识手册》配合宣传,举办了“碧浪杯”、“健康杯”知识竞赛。
°1993年10月,按省妇联的要求完成了《布朗族妇女发展状况丛书》的撰稿、送审工作(此书为全国妇联为迎接世妇会在北京召开而编写的中国妇女四十年运动丛书中的一部份),为州妇联《西双版纳女性天地》画册的出版,动员妇女捐款4705元。
【兴办经济实体】根据全国妇联第六届章程规定:“各级妇联可因地制宜开展各种经营活动,兴办经济实体”的要求,在改革开放形势的推动下,1993年县妇联承包了国有荒山150亩,种植水稻。初往、勐宋、勐阿、打洛、初混、勐海乡的妇联也相继开展了服务性的活动,有4个乡成立了妇女儿童基金会。这对解决妇女后顾之忧,提高妇女自身素质,拓宽妇女活动经费来源,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孙立瑞)
工商联合会
【概况】勐海县于1995年9月12日召开工商联恢复成立大会,33名会员代表出席会议。会议经民主协商讨论,选举产生县工商联(商会)组织成员。会长岩尼洛(兼),副会长胡志兴,杨金福(兼),王水生,秘书长王丽荣(女),执委委员刘献廷、郑鑫炎。工商联(商会)为正科级,编制3人,实有2人。办公室主任胡志兴。
年内发展会员120人,主要是个体、私营企业者。8月12-26日,财政拨款2000元,会员杨金福、田美增、姜文忠3人赞助3500元,由胡志兴带13名会员到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进行商务考察,帮助会员开阔眼界增长见识。12月6日,会员兴达印刷厂经理杨金福,个体户郑鑫炎被评为省先进会员,参加省工商联先进会员表彰大会。
(王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