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〇年实行凭准生证生育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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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思茅通讯》
唯一号: 260532020230000140
事件名称: 一九八〇年实行凭准生证生育
文件路径: 2605/01/object/PDF/260512020230000001/19791212
起始页: 003.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一九八〇年

事件描述

一九八〇年实行凭准生证生育,非计划生育者不但不发产假工资,还要每月从夫妇双方工资中征收百分之十的子女抚育费;直到准生时间止;生第三胎以上的职工除按规定征收多子女费外,不发产假工资,一年内不得奖、晋级,所生子女医疗费自理,並罚款三十元;非婚生育者,行政上给处分,经济上按上述规定执行外,双方各罚款一百元,并征收百分之十的子女抚育费直到批准办理结婚手续为止。

知识出处

思茅通讯

《思茅通讯》

出版者:中国共产党思茅地区委员会

出版地:云南普洱

《思茅通讯》是中共思茅委机关报,是全市唯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也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本期报纸出版于1977年01月01日,准确地报道了当日国内外重大时事及本市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的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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