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山林权属保护森林资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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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思茅通讯》 报纸
唯一号: 260520020230004724
颗粒名称: 调整山林权属保护森林资源
分类号: S757.2
摘要: 景谷县永平公社云盘大队从有利于经营管理和群众生产 、生活需要出发 ,本着国家 、集体 、个人三兼顾的原则 ,分别不同情况 ,对山林权属作了适当调整划定 。
关键词: 山林权属 森林资源

内容

景谷县永平公社云盘大队从有利于经营管理和群众生产 、生活需要出发 ,本着国家 、集体 、个人三兼顾的原则 ,分别不同情况 ,对山林权属作了适当调整划定 。
  他们从集体的宜林荒山或疏林地中 ,给五个队社员划了自留山 。属于人工造林 ,坚持"谁造谁有" ,在这个队的国有林 ,划给就近的9个生产队代管 。确定了代管单位的权益 :代管单位可在自己代管的国有林中采伐枝丫 、病腐枯死树木做烧柴 。可在自己代管的国有林中 ,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合理采脂 。代管队的社员群众修房造屋,可经过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在本队代管的国有林中合理间伐 。
  代管生产队 ,负责巡山 、放哨 ,预防山林火灾 。制止毁林开荒 ,乱砍乱伐 ,属于代管单位失职 ,造成损失者 ,按"森林法"惩处 ,追查责任 ,直至赔偿损失 。
  国家对代管单位 ,每亩付给适当代管费 。
  一年一评 ,管理积极负责 ,无森林火灾 、无毁林开荒 ,无乱砍滥伐者 ,按代管费的10%给予奖励 。集体山林 ,多数队由专人管理 ,明确责任 、报酬 、实行奖惩 。
  插花林区的采脂 ,属集体林的由队互相协商解决 ,属国有林的 ,可继续采脂 。违反采脂规程 ,不听劝阻者则取消采脂权 ,并负责赔偿损失。

知识出处

思茅通讯

《思茅通讯》

出版者:中国共产党思茅地区委员会

出版地:云南普洱

《思茅通讯》是中共思茅委机关报,是全市唯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也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本期报纸出版于1977年01月01日,准确地报道了当日国内外重大时事及本市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的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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