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问答(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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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思茅通讯》 报纸
唯一号: 260520020230004639
颗粒名称: 新婚姻法问答(五)
分类号: D923.9
摘要: 新婚姻法明确规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实际上就是禁止姑表、姨表兄弟姐妹结婚,这是对我国婚姻习俗的一大改革,是有科学根据的,是符合优生学理论的。
关键词: 婚姻制度 新婚姻法

内容

问:为什么新婚姻法禁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
  答:首先要明白什么是血亲。血亲就是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分直系血亲(如父母和子女、祖父母和孙子女、外祖父母和外孙子女等)和旁系血亲(如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舅、姨、姑、伯、叔等)。近亲结婚是违犯科学的。在远古时代,人们有近亲结婚的习俗。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近亲婚姻逐渐被禁止。在我国,旁系血亲的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间的结婚,在群众中早已禁止。但对于姑表和姨表兄弟姐妹之间的结婚,长期以来在群众中不仅不加非议,反认为是"亲上加亲"而传为美谈。其实,表兄弟姐妹结婚,也是近亲婚姻。从遗传学的角度来看,同样是十分有害的。
  新婚姻法明确规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实际上就是禁止姑表、姨表兄弟姐妹结婚,这是对我国婚姻习俗的一大改革,是有科学根据的,是符合优生学理论的。因为近亲结婚,很容易双方生理上的缺陷遗传到下一代,贻害子女,给民族健康带来严重后果。人类有不少病症是属于"生来就有"的疾病,叫先天性遗传性疾病,这种疾病总计达三千种,其中包括傻子、聋哑、畸形等。这些病往往同近亲结婚有很大关系。根据国际卫生组织统计,近亲结婚所生子女,比非近亲结婚的子女遗传病发病率高三倍。为避免上述先天性遗传病发生,保证子孙后代的健康,最根本的办法,是禁止近亲结婚。现在推行计划生育,孩子少了,更应讲究人口质量。新婚姻法明确规定三代之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对于改革近亲结婚的习俗,提高民族的健康水平必将产生重大的影响。

知识出处

思茅通讯

《思茅通讯》

出版者:中国共产党思茅地区委员会

出版地:云南普洱

《思茅通讯》是中共思茅委机关报,是全市唯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也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本期报纸出版于1977年01月01日,准确地报道了当日国内外重大时事及本市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的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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