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思茅通讯》 报纸 |
唯一号: | 260520020230004339 |
颗粒名称: | 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经公安部侦查终结最高人民检察院准备提起公诉 |
分类号: | D652 |
摘要: | 黄火青说,大量事实证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罪行严重,证据确凿。准备起诉的四项罪状,一是煽动 、策划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二是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篡党夺权;三是迫害、镇压广大干部和群众,实行法西斯专政;四是谋害毛主席,策动反革命武装叛乱。总起来说是篡党篡国,祸国殃民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火青今天在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说,最高人民检察院准备就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关键词: | 林彪 江青 反革命集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