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兴明侵犯通信自由贪污汇款受到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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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思茅通讯》 报纸
唯一号: 260520020230004299
颗粒名称: 周兴明侵犯通信自由贪污汇款受到惩处
分类号: D914.392
摘要: 周兴明,原是景谷县益智公社邮电所乡邮员,在1972至1979年工作期间,先后冒名在汇款单上签字,窃取汇款433元,贪污订户报刊杂志费。
关键词: 贪污罪 周兴明

内容

周兴明,原是景谷县益智公社邮电所乡邮员,在1972至1979年工作期间,先后冒名在汇款单上签字,窃取汇款433元,贪污订户报刊杂志费55.92元,私拆隐匿特挂信5封,窃取粮票198斤,积压、毀弃信件109封。严重侵犯公民财产,败坏“人民邮电”信誉,对社会影响极坏。为严肃国家法纪,保障公民通信自由,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景谷县人民法院最近开庭审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1条和155条,判处周兴明有期徒刑3年。

知识出处

思茅通讯

《思茅通讯》

出版者:中国共产党思茅地区委员会

出版地:云南普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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