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真队四个法律草案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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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思茅通讯》 报纸
唯一号: 260520020230004203
颗粒名称: 彭真队四个法律草案的说明
分类号: D034.3
摘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彭真今天在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所作的工作报告中,对四个法律草案的主要内容作了说明。修改草案改为,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比原婚姻法男女各提高两岁。关于离婚,原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时,亦准予离婚”。此外,关于军婚,仍维持原婚姻法的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
关键词: 人民代表大会 法律草案 彭真

内容

新华社北京九月二日消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彭真今天在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所作的工作报告中,对四个法律草案的主要内容作了说明。彭真的说明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改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改草案是在一九五O年婚姻法的基础上修改的。
  关于法定结婚年龄,原婚姻法规定,“男二十岁,女十八岁,始得结婚”。修改草案改为,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比原婚姻法男女各提高两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各部门,绝大多数表示赞成,认为这样规定兼顾了城乡的实际情况,比较适当可行。
  关于离婚,原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时,亦准予离婚”。这次改为“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时,应准予离婚”。这次修改增加"如感情确已破裂”的条件,既坚持了婚姻自由的原则,又给了法院一定的依据和灵活性,比较符合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
  此外,关于军婚,仍维持原婚姻法的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
  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笈法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草案的一个主要问题是,不承认双重国籍。草案规定,“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并在其他条文中作出了相应的具体规定。这是我国一贯明确宣布的政策。有些原来的侨胞在国外已经取得了外国国籍,但仍希望同时保留中国国籍。他们的这种感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为了国外华侨的长远利益,便于他们的工作、生活和学习,为了有利于处理我国和有关国家之间的这类问题,草案认为还是以这样规定为好。将来如果他们中间的一些人自愿回来定居并要求恢复中国国籍,也不会有阻碍,因为国籍法草案有关于恢复中国国籍的规定。
  三、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规定,税率为百分之三十,另按应纳税额征收百分之十的地方所得税,实际负担税率为百分之
  三十三(开发石油、天然气和其他资源的合营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另行规定)。如把利润汇出国外,再按汇出额交纳百分之十的所得税。这同世界各国的同类税率比,特别是同发达的资主义国家的税率比,是比较低的。我们允许和鼓励外国资本和我国合资在我国办合营企业,主要不是为了增加点税收,直接增加点财政收入,而是为了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吸收管理企业的先进经验,促进生产发展,扩展对外贸易,加速我国的四个现代化建设,以便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更好更快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四、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草案
  经济较发达的国家一般都征收个人所得税。我国过去因为经济不发达,国民收入水平较低,实行低工资制,一直没有征收个人所得税。现在有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就不能不实行个人所得税制了。草案规定,每月工资、薪金收入超过八百元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不论中国人和外国人都一样。我们国内职工的工资现在还没有这样高,因而都不必交纳工资所得税。今后凡每月工资薪金所得达到八百元以上的,即应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

知识出处

思茅通讯

《思茅通讯》

出版者:中国共产党思茅地区委员会

出版地:云南普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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