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思茅通讯》 报纸 |
唯一号: | 260520020230003944 |
颗粒名称: | 一切干部在亲属问题上都要坚持党的立场 |
分类号: | F618.1 |
摘要: | 周恩来同志致淮安县人委的三封信,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典范:作为共产党员和执政党的领导干部,应当怎样正确对待自己的亲属。一九五六年,周恩来同志的婶母病重,江苏省淮安县人委把她送到县人民医院治疗。周恩来同志得知后,复信表示感谢,并寄去二百元作为治疗和料理后事的费用。淮安县人委考虑到超支不多,就没有告知。周恩来同志补寄了安葬费尾欠垫款二十五元,并说明,弟媳陶华的生活费用“均由我这儿接济,请当地政府勿再予照顾。,后来,淮安县人委准备修理周恩来同志的旧居后。周恩来同志得知后,亲笔写信给淮安县人委,坚决制止。各级党委和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敢于坚持原则,同一切徇私舞弊的不良现象作坚决斗争。 |
关键词: | 信函 周恩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