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淮安县人委的三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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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思茅通讯》 报纸
唯一号: 260520020230003942
颗粒名称: 致淮安县人委的三封信
分类号: F618.1
摘要: 一九五六年十月二十九日致淮安县人民委员会淮安县人民委员会:前几日接到县人民医院一信,知我婶母的病最近又重复发,陶华来信说你们也常派人去看望和给治疗,谢谢你们亲切的关心和照顾。不要向外地转治。但要本着节约和简朴的精神办理。现寄去人民帀贰百元作为治疗和办理后事的费用。一九五七年四月十九日致淮安县人民委员会淮安县人民委员会负责同志:来信收到,几年来你们对我婶母的照顾与关怀,尤其是在她患病、住院治疗期间,为了她的健康、住院治疗,的确给你们增添了不少的麻烦,今特向你们表示谢意。我婶母家现还有陶华等人,今后她的生活费用均由我这儿接济,请当地政府对她勿再予照顾。
关键词: 信函 淮安县人委

内容

一九五六年十月二十九日致淮安县人民委员会淮安县人民委员会:前几日接到县人民医院一信,知我婶母的病最近又重复发,陶华来信说你们也常派人去看望和给治疗,谢谢你们亲切的关心和照顾。
  我婶母的病我们知道是无法治疗,今后一切治疗还要麻烦你们。(请县人民医院治疗好了)不要向外地转治。如果治疗无效,一切后事也请你们代为办理。但要本着节约和简朴的精神办理。现寄去人民帀贰百元作为治疗和办理后事的费用。如不够时,请你们先垫付,事后来信说明支付情况,我再补钱去。
  此致敬礼周恩来
  一九五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此信請轉人民医院负责同志一閲,不另附信。)
  一九五七年四月十九日致淮安县人民委员会淮安县人民委员会负责同志:来信收到,几年来你们对我婶母的照顾与关怀,尤其是在她患病、住院治疗期间,为了她的健康、住院治疗,的确给你们增添了不少的麻烦,今特向你们表示谢意。
  我婶母家现还有陶华等人,今后她的生活费用均由我这儿接济,请当地政府对她勿再予照顾。
  现寄去为安葬我婶母善后费用所尾欠垫款二十五元,请查收。
  致周恩来
  一九五七年四月十九日-一九五八年六月二十九日致王汝祥同志并转淮安县委汝祥同志并请转淮安县委:前接我家弟媳陶华来信,得知县人委准备修理我家房屋,我认为万万不可,已托办公室同志从电话中转告在案。
  远在解放初期,县府曾经重修我家房屋,我已经万分不安,当时我曾考虑将这所旧屋交给公家处理,但由于我家婶母还在,又恐房子交给公家后,公家拿它做纪念更加不好,因而拖延至今。
  现在正好乘着这个机会,由我寄钱给你们先将屋漏的部分修好,然后将除陶华住的房屋外的全部房院交给公家处理,陶华也不再收房租。此事我将同时函告陶华,并随此信附去人民币五十元,如不够用,当再补寄。
  在公家接管房院后,我提出两个请求:一是万不要再拿这所房屋作为纪念,引人参观。如再有人问及,可说我来信否认这是我的出生房屋,而且我反对引人参观。实际上,从我婶母当年来京谈话中得知,我幼时同我寡母居住的房屋早已塌为平地了,故别人传说,都不可靠。二是如公家无别种需要,最好不使原住这所房屋的住户迁移。
  后一个请求,请你们酌办;前一个请求,无论如何,要求你们答应,否则,我将不断写信请求,直到你们答应为止。
  还有,我家有一点坟地,落在何方,我已经记不得了。如淮安提倡平坟,有人认岀,请即采用深葬法了之,不必再征求我的意见,我先此函告为证。
  个人家事,麻烦你们甚多,谨致谢意,顺祝健康!
  周恩来 —九五八,六,二十九

知识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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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茅通讯》

出版者:中国共产党思茅地区委员会

出版地:云南普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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