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思茅通讯》 报纸 |
唯一号: | 260520020230003942 |
颗粒名称: | 致淮安县人委的三封信 |
分类号: | F618.1 |
摘要: | 一九五六年十月二十九日致淮安县人民委员会淮安县人民委员会:前几日接到县人民医院一信,知我婶母的病最近又重复发,陶华来信说你们也常派人去看望和给治疗,谢谢你们亲切的关心和照顾。不要向外地转治。但要本着节约和简朴的精神办理。现寄去人民帀贰百元作为治疗和办理后事的费用。一九五七年四月十九日致淮安县人民委员会淮安县人民委员会负责同志:来信收到,几年来你们对我婶母的照顾与关怀,尤其是在她患病、住院治疗期间,为了她的健康、住院治疗,的确给你们增添了不少的麻烦,今特向你们表示谢意。我婶母家现还有陶华等人,今后她的生活费用均由我这儿接济,请当地政府对她勿再予照顾。 |
关键词: | 信函 淮安县人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