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决抢劫杀人犯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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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思茅通讯》 报纸
唯一号: 260520020230003719
颗粒名称: 处决抢劫杀人犯
分类号: D924.12
摘要: 思茅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在红旗会堂召开宣判大会,对抢劫杀人犯罗世金进行公开宣判,并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关键词: 死刑 处决

内容

最近,思茅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在红旗会堂召开宣判大会,对抢劫杀人犯罗世金进行公开宣判,并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抢劫杀人犯罗世金,是景东县龙街公社龙街大队一队农民。一九七九年八月三十一日罗犯在景东川河造桥处结识受害人曹书清。九月一日晨,二人同去龙街公社。途中,罗犯见曹所带手表及其他财物,遂起抢劫杀人之心。行至叶家坡大队尖角碑地时,罗犯趁曹不防,将曹绊例,用黄栗木棒打死,劫走手表、人民币、粮票、涤确良衣裤及烟、糖、水壶等物。罗犯图财害命,手段残忍,情节恶劣,为了加强社会主义法制。
  思茅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罗世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审核批准,宣判大会后,罗犯立即被押赴刑场枪决。
  宣判大会上,地区行政公署专员高希峰讲了话。他说,当前,我区社会治安情况良好,工农业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市场逐步繁荣,整个形势越来越好。但是,也有一些地方发生了抢劫杀人等恶性案件,公安机关还连续查获了盗窃、流氓、赌搏和走私集团。这些刑事犯罪分子虽然人数不多,但破坏性很大,我们的公安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他还指出,对十八岁以下犯罪较轻的青少年要采取教育改造和挽救的方针,对惯犯和教唆犯则要严加惩处。
  各单位要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制,从各个方面消徐危害社会治安的因素,做到减少犯罪,并动员广大群众跟犯罪分子作斗争。
  工人代表王家平、农民代表祁开云、解放军代表王布刚等也在会上作了发言。
  (本报记者曹京胶)

知识出处

思茅通讯

《思茅通讯》

出版者:中国共产党思茅地区委员会

出版地:云南普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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