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思茅通讯》 报纸 |
唯一号: | 260520020230003182 |
颗粒名称: | 表彰农业先进县社队和农业劳模的通知 |
分类号: | D412.6 |
摘要: | 地委、行署决定于一九八O年二月初召开全区农业先进县、社、队和农业劳动模范授奖大会。地委最近发岀的通知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农业先进县、社、队和农业劳动模范的通知精神,决定成立由副专员龚一匡同志任组长的评选领导小组。要求各县成立评选委员会做好评选工作。通知说,评选对象的先进事迹必须实事求是,认真核实,不能虚假,从严掌握。要求各县在一月五日上报推荐省表彰的单位和劳模的书面材料,一月二十日前上报推荐地区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劳模的书面材料。 |
关键词: | 劳动模范 先进工作 农业劳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