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拉祜族芦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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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思茅通讯》 报纸
唯一号: 260520020230002977
颗粒名称: 闲话拉祜族芦笙
分类号: J648.12
摘要: 拉祜族芦笙,俗称葫芦笙,是属于西南彝语支的民族乐器。芦笙是利用葫芦的腹部作斗,葫芦柄作吹口,上插竹管,共有五管。每管有竹制的簧片,有一音孔,音阶为五声音阶,56123;五支竹管底部的五孔,只用三孔,空音为565,按音为313。利用空气柱震动的原理发出音响,吹时按竹管上的孔,即能使定音的簧片,与管中长度有定的气柱发生共鸣作用震动而发音。合声为八度和五度,频率震动协和,音响优美悦耳。
关键词: 芦笙 民族乐器

内容

拉祜族芦笙,俗称葫芦笙,是属于西南彝语支的民族乐器。芦笙是利用葫芦的腹部作斗,葫芦柄作吹口,上插竹管,共有五管。每管有竹制的簧片,有一音孔,音阶为五声音阶,56123;五支竹管底部的五孔,只用三孔,空音为565,按音为313。利用空气柱震动的原理发出音响,吹时按竹管上的孔,即能使定音的簧片,与管中长度有定的气柱发生共鸣作用震动而发音。合声为八度和五度,频率震动协和,音响优美悦耳。
  芦笙的律制,与汉族古代的“五度相生律”其理则一,音高系绝对音值,可根据管予《地园篇》所记述的“三分损益法”计算五声音高。芦笙的转调,似与《吕氏春秋》中所记载的;“五音六律十二管旋相为宫也”的道理相一致。就其音阶、律制、转调都与汉族音乐理论颇为相同。
  芦笙的类型,分为大、中、小三种,最大的有二公尺之高,最小的仅半市尺。根据不同的演奏场合,芦笙曲可以分为三种类别:一是抒情曲,在喜庆节日,赶街天,芦笙演奏者演奏的独奏曲,旋律优扬,节奏明快,二是劳动曲,身背背箩,爬坡赶路,边走边吹,驱除疲劳,旋律、节奏比较自由;三是午曲,跳芦笙午者,边吹边跳,类似集体午,旋律优扬顿挫,节奏明快严整。
  芦笙历史悠久,在云南晋宁石寨山古墓中;发现古代葫芦笙四件,距今已有上千年的历史。唐朝人樊绰,在他写的《蛮书》中,曾经记载了葫芦笙在云南广泛流传的情况:“少年子弟,暮夜游行闾巷,吹葫芦笙,或吹树叶;声韵之中,皆寄情言,用相呼召”。
  对葫芦笙的构造《新唐书、南蛮传》曾有简略的记载:“吹瓢笙,笙四管,酒至客前,以笙推盏欢酹。”据《米史•西南夷传》,公元九九五年,西南少数民族代表团,曾受到宋太宗赵昊的接见,当场表演了民族歌午:“一人吹瓢笙… 良久数十辈连衭宛转而午,以足顿地为节”。以跺脚为节奏,这很象今天澜沧一带拉祜族所跳的芦笙午。
  在解放以后,对芦笙进行了改革,在保留原风格的基础上,使音量放大、音域增宽,可发二十四音,从五度相生律阶段,向着十二平均律的阶段发展,使转调更为自由,提高了演奏技巧和表现能力。
  但是,林彪、“四人帮”,却把芦笙曲打成了“黄色小调”、“糜糜之音”,“民族糟粕”,而加以明令禁锢,使芦笙这一民族艺术,濒于灭绝的边缘。“四人帮"被粉碎以后,拉祜山上的芦笙,又重新吹响了!它是表达拉祜族人民爱憎的工具,鼓舞斗志的号角,民族性格的象征。

知识出处

思茅通讯

《思茅通讯》

出版者:中国共产党思茅地区委员会

出版地:云南普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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