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 知法 守法 执法 地委宣传部、地区公检法召开民主与法制学习讨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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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思茅通讯》 报纸
唯一号: 260520020230002855
颗粒名称: 学法 知法 守法 执法 地委宣传部、地区公检法召开民主与法制学习讨论会
分类号: D926
摘要: 民主与法制相辅相成,辩证统一。实现四化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同时实现政治民主化,才能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秩序化、纪律化。因此,一定要认真学法,切实懂法,自觉守法,坚决执法。这是参加最近由地委宣传部,地区公安局和检察院、法院联合召开的民主与法制学习讨论会的同志的共同认识。
关键词: 民主化 法制建设 讨论会

内容

民主与法制相辅相成,辩证统一。实现四化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同时实现政治民主化,才能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秩序化、纪律化。因此,一定要认真学法,切实懂法,自觉守法,坚决执法。这是参加最近由地委宣传部,地区公安局和检察院、法院联合召开的民主与法制学习讨论会的同志的共同认识。
  这次学习讨论会历时十九天。参加的有地直各单位,各县委宣传部、党校以及部分公社的干部,共一百二十人。
  讨论会期间,与会同志认真学习了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三个重要法律。同时,通过辅导,重点讨论了《刑法》的性质、任务和适用范围,定罪量刑的标准和依据。讨论了《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以及立案、侦察、提起公诉以至审判、执行的关系。还讨论了民主的阶级实质和社会主义选举制度的原则及其意义。在讨论中,大家联系本单位的思想实际,批判了林彪、“四人帮”践踏社会主义民主,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罪行。
  进一步加深对"三法”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的认识,明确我国地主、富农阶级已经消灭,作为阶级的资本家阶级也不存在与无产阶级专政的关系,明确加强党委领导与国家法律的关系,提咼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自觉守法的重要性的认识。同志们说,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制定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和《选举法》,代表了广大劳动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利益。有了它,好比有了锐利的武器,就可以坚决打击一切反革命和刑事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发展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让全国人民心情舒畅;聚精会神搞四化建设了。有了它,就能有效地堵塞林彪、“四人帮”一类阴谋家可以用来进行反革命的严重漏洞,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充分发挥全体劳动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实现四化的步伐。过去,林彪、“四人帮” 钻了我国法制不健全的空子,为非作歹,十年动乱,制造了大量的冤、假、错案,广大干部群众吃尽了无法无天的苦头。我们必须记住这个沉痛的教训。为了充分行使法律的职能,我们必须学法,懂法,守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全体人民中,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在讨论会期间,与会同志还旁听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公审的马庆刚等人合伙非法捕鱼行凶打人案件。使大家受到了活生生的法制教育。
  讨论会结束时,地委付书记张登祥,地委常委、地区公安局局长付泉,地区中级法院、地区检察院负责同志出席讨论会并讲了话。他们在讲话中,要求广大干部群众都来关心、支持和监督公检法机关的办案工作,运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这个有力武器,同一切破坏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刑事犯罪分子作斗争。他们说,为了确保新法律的实施,司法机关要做好思想、组织和工作上的准备,每个党员和职工要带头学法,在群众中大张旗鼓地开展法律的宣传教育工作。他们希望各地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学习法律计划。各级党委要由专人负责,把学习法律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各县委党校在培训干部时,要把法律作为一个重要学习内容,切实抓紧抓好。

知识出处

思茅通讯

《思茅通讯》

出版者:中国共产党思茅地区委员会

出版地:云南普洱

《思茅通讯》是中共思茅委机关报,是全市唯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也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本期报纸出版于1977年01月01日,准确地报道了当日国内外重大时事及本市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的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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