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渎职罪?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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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思茅通讯》 报纸
唯一号: 260520020230002756
颗粒名称: 什么是渎职罪?
分类号: D914.393
摘要: 渎职罪又叫职务上的犯罪,是指一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由于利用职权,滥用职权,违法乱纪,或者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关键词: 渎职 渎职罪

内容

问:什么是渎职罪?苔:渎职罪又叫职务上的犯罪,是指一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由于利用职权,滥用职权,违法乱纪,或者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属于渎职罪的主要有: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向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贿赂,或者介绍贿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保密法规,泄露国家重要机密;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司法工作人员徇私午弊,做枉法裁判;司法工作人员违反监管法规,对被监管人实行体罚虐待;司法工作人员私放罪犯;邮电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毀弃邮件、电报,窃取财物等等。
  问:为什么对职务上的犯罪也要依法惩处?答:因为职务上的犯罪具有巨大的社会危害性。这种犯罪严重地破坏我们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机关的肌体,腐蚀我们国家工作人员的队伍,破坏我们国家机关同广大人民群众血肉的联系,瓦解社会主义经济基础,阻碍我们国家方针、政策、法令的实施。
  这些犯罪,还可以使极少数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有机可乘,钻进我们国家机关内部进行破坏和捣乱。所以,它比国家机关外部的一般社会上的犯罪具有更大的危险性。
  因此,对于这种犯罪,必须给予法律制裁。但是,在处理职务上犯罪的时候,必须把渎职罪同职务上的过错区分开来。对于那些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并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加惩处。至于那些少量的公私不分,多吃多占,一般性的失密,或者由于责任心不强,工作中发生差错,使国家利益遭到轻微损失等等,都属于职务上的过错,不应定为渎职罪。(全文完)

知识出处

思茅通讯

《思茅通讯》

出版者:中国共产党思茅地区委员会

出版地:云南普洱

《思茅通讯》是中共思茅委机关报,是全市唯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也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本期报纸出版于1977年01月01日,准确地报道了当日国内外重大时事及本市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的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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