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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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思茅通讯》 报纸
唯一号: 260520020230002735
颗粒名称: 什么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分类号: D914.36
摘要: 凡是违反国家管理活动,严重地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的安定团结,影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犯罪行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
关键词: 社会管理秩序罪 妨害公务罪

内容

问:哪些犯罪行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答:凡是违反国家管理活动,严重地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的安定团结,影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犯罪行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它主要包括:妨害公务,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私藏枪支、弹药,制造、贩卖假药,神汉、诬婆借迷信诈骗财物,招谣撞骗,聚众斗殴,寻衅闹事,侮辱妇女或进行流氓活动,聚众赌博,引诱、容留妇女卖淫,贩毒运毒,窝藏赃物,破坏和盗运珍贵文物出口,偷越国境,制作或贩卖淫书淫画等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凡是严重违反国家管理活动、破坏社会秩序、已经构成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对这些罪犯分别不同情况,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对他们的非法所得应予没收,同时还可以根据他们罪行大小判处没收财产和罚金。对于那些情节较轻,不需要判处徒刑的,可以判处拘役或者管制,由公安机关执行,放在群众中监督改造。
  问:处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要掌握哪些界限?答:处理这类案件要严格掌握刑法规定的界限。例如,应当把流氓成性,为非作歹,屡教不改的流氓犯罪分子,同有轻微流氓行为的人区别开来。把有组织的流氓集团,同常在一起的有流氓习气的青少年的某些违法行为区别开来。对一般的青少年犯罪,虽然也应给予法律制裁,但是着重加强对他们的教育改造和争取工作。同样,要严格把以暴力和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在国家机关无理取闹,同人民群众中有正当申诉理由要求国家机关处理,但态度不好,方法不当,发生顶撞行为区分开来。总之,我们必须有重点地打击那些严重地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分子,争取教育大多数情节较轻的犯罪分子或偶然失足者。
  (新华社)

知识出处

思茅通讯

《思茅通讯》

出版者:中国共产党思茅地区委员会

出版地:云南普洱

《思茅通讯》是中共思茅委机关报,是全市唯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也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本期报纸出版于1977年01月01日,准确地报道了当日国内外重大时事及本市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的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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