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思茅通讯》 报纸
唯一号: 260520020230002401
颗粒名称: 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
分类号: D220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议案,同意县和县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将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改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改为由选民直接选举,将上级入民检察院同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关系由监督改为领导,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条文作如下修改。
关键词: 人大会议 修正宪法

内容

新华社北京七月一日电中华入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一九七九年七月一日第五届全国入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议案,同意县和县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将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改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改为由选民直接选举,将上级入民检察院同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关系由监督改为领导,决定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条文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章第三节的标题修改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二、第三十四条第一条修改为:“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人民公社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管理委员会。
  第二条修改为:“人民公社的人民代表大会和管理委员会是基层政权组织,又是集体经济的领导机构。” .第三条修改为:“省人民政府可以按地区设立行政公署,作为自己的派岀机构。”
  三、第三十五条第二条修改为:“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经过民主协商,无记名投票选举;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公社、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经过民主协商,无记名投票直接选举。” 增加如下一条作为第四条:“县和县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它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它的组织和职权由法律规定。” 第四条作为第五条,修改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县和县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人民公社、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镇人民政府召集。” 第五条作为第六条。
  四、第三十六条第三条修改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县和县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冇权罢免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四条修改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向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政府所属机关提出质询。受质询的机关必须负责答复。"
  五、第三十七条第一条修改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第二条修改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由法律规定。” 第三条修改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县和县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并且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的行政工作,发布决议和命令。县和县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第四条修改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县和县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都受国务院统一领导。”
  六、第三十八条第一条修改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第二条修改为:“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的产生、任期、职权和派出机构的设置等,应当根据宪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的关于地方国家机关的组织的基本原则。”
  七、第四十二条第三条修改为:“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八、第四十三条第二条修改为:"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第三条修改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知识出处

思茅通讯

《思茅通讯》

出版者:中国共产党思茅地区委员会

出版地:云南普洱

《思茅通讯》是中共思茅委机关报,是全市唯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也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本期报纸出版于1977年01月01日,准确地报道了当日国内外重大时事及本市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的发展概况。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