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思茅通讯》 报纸 |
唯一号: | 260520020230002374 |
颗粒名称: | 从司法程序方面保证刑法的正确执行 |
分类号: | D914 |
摘要: | 法制委员会主任彭真就刑事诉讼法草案所作的五点说明,分析了公检法三机关的工作关系及其依法行使的职权,解释了被告人行使辩护权和其他司法程序的问题,强调指出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从司法程序方面保证刑法的正确执行。刑事诉讼法草案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和拘留,由公安机关负责。批准逮捕和检察起诉,由检察机关负责。公安机关对检察机关的次定有不同意见,可以要求复议。司法机关在工作中要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刑事诉讼法草案规定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案"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
关键词: | 刑法 司法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