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发表短评:大集体和“小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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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思茅通讯》 报纸
唯一号: 260520020230002134
颗粒名称: 《人民日报》发表短评:大集体和“小自由”
分类号: F323
摘要: 我国农村经济的主体是社队集体经营的农工付业生产,社员个人经营的少量自留地和家庭付业,是农村社会主一义集体经济的补充部分。我们在组织农业生产的时候,必须正确处理“主体”和“补充”这两个方面的关系,摆正大集体和“小自由”的位置,才能把农村经济搞好、搞活。
关键词: 农村经济 经济建设

内容

完整地、准确地执行现阶段党在农村的经济政策,是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加快农业发展的一个根本问题。我国农村经济的主体是社队集体经营的农工付业生产,社员个人经营的少量自留地和家庭付业,是农村社会主一义集体经济的补充部分。我们在组织农业生产的时候,必须正确处理“主体”和“补充”这两个方面的关系,摆正大集体和“小自由”的位置,才能把农村经济搞好、搞活。
  今天,我们落实党的三中全会关于加快农业发展的决议,一定要继续深入批判林彪、“四人邦”的极左路线,拨乱反正,完整地、准确地执行党的农村经济政策,一方面集中主要力量,发展人民公社集体经营的农工付业生产,壮大社会主义的集体经济;同时也要进一步落'实有关经济政策,允许社员在不形响集体生产的前提下,经营一定数量的自留地、家庭付业和参加正当的集市贸易活动。
  当然,我们在落实农村经济政策中,也要防止在少数农民中可能发生的重视“小自由”,忽视集体生产,以致把“小自由”放在集体生产之上的现象。在拨乱反正中,少数地方出现这种现象,是不足为奇的。决不要因此而取消或压制正当的“小自由”。对热衷于搞“小自由”,忽视参加集体生产的农民,除了极少数坏分子,我们都要采取耐心说服教育的方法,邦助他们提高觉悟,自觉地摆正大集体和“小自由”的位置,而决不能采取粗暴的、简单化的办法来处理。我们要体谅农民长期受“四人邦”之害,急于摆脱贫困的迫切心情。要运用活生生的、有说服力的事实材料,邦助他们分清是非,自觉走社会主义道路。
  目前,一方面要纠正少数地区,不认真落实自留地政策等问题。同时,对极少数农民没有处理好大集体和“小自由”关系的问题,只要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加以引导,是不难解决的。

知识出处

思茅通讯

《思茅通讯》

出版者:中国共产党思茅地区委员会

出版地:云南普洱

《思茅通讯》是中共思茅委机关报,是全市唯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也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本期报纸出版于1977年01月01日,准确地报道了当日国内外重大时事及本市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的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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